“只是,”他挠了挠后脑勺,脸上的笑意还没来得及收回,眉头又皱了起来,“回临川是什么意思?是让我们去临川汇合吗?”


    他是个武痴,带兵打仗能把这辈子学过的所有阵法倒背如流,可朝堂上的弯弯绕绕他从来懒得动脑子。


    王爷不回京城、不进宫、不找太后算账,回临川做什么?


    季知澎和林芝微对视了一眼,从彼此眼里读到了震惊。


    临川是老王爷的封地,那里的百姓只认卫家,那里的氏族世代受卫家恩惠,那里的驻军骨子里还流着卫家的血。


    那是赵家势力绝对渗透不进去的地方,卫君临不是要回家,他是要在那里重新站起来。


    摄政王要起兵,清君侧。


    叛乱谋反,大逆不道。


    他们十年寒窗,读的是圣贤书,学的是忠君爱国。


    君为臣纲,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是他们从小被教导的道理。


    若是从前,他们看见这几个字,会吓得把纸条扔进火盆里,会跪在祖宗牌位前忏悔自己不该看到这种东西。


    可现在,他们亲眼看见了什么是忠君爱国。


    他们的殿下在战场上挡在最前面,冲锋陷阵,击退敌军,用五万残兵守住了湾洲,守住了大雍的东南门户。


    而朝廷呢?


    停他们的粮草,扣他们的军饷,在他们打赢了仗的当晚派五百死士截杀,最后还要扣上一顶通敌卖国、藐视皇权的罪名。


    赵家那一群只会躲在京城的废物,用最恶毒的暗箭射向这个真正守护国家的人。


    这样的朝廷,不值得他们去效忠。


    林芝微拿起那张纸条,慢慢攥进掌心。


    “我不知道你们如何想。但我,定誓死效忠殿下。”


    季知澎看着她,忽然笑了,他端起酒杯,朝林芝微遥遥举了一下:“林大人这是在瞧不起谁?我季某,跟定了。”


    陆承戈就算再迟钝也明白了。


    “我陆承戈又岂是贪生怕死之辈?来!干一杯!我们一起去临川!”


    几只酒杯碰在一起,劣酒溅出来,在昏黄的灯光下闪着细碎的光。


    没有人再说什么豪言壮语,也没有人再红着眼眶欲言又止,他们举杯,一饮而尽。


    ————


    春雨来得快,走得也快,头天晚上淅淅沥沥下了一整夜,第二日清晨便放晴了。


    今日是周县令的生辰。


    这位周县令虽然官职不高,但在小镇上却是最大的官,又是个真心实意为百姓办事的好官,因此在乡里颇有人望。


    县太爷府邸后花园里辟了大片花圃,生辰宴开场前园门大开,不少乡绅、本地名士、同僚幕僚都提前到了,三三两两地散在花丛间赏玩闲谈。


    空气里飘着花香和茶香,混着偶尔传来的寒暄客套声,一派热闹而体面的景象。


    卫君临今日穿了一身藏青色的长衫,袖口收了半寸,腰间束着同色腰带,衬得他越发肩宽腿长。


    这身衣裳是新做的,比初来小镇时那套灰扑扑的短打体面了许多,但在满园锦衣华服之间依旧算得上朴素。


    只是他往那儿一站,周身那股利落沉稳的气度,便把旁边那些穿金戴银的乡绅都比了下去。


    温书言站在他身侧,前些天那场小雨把刚刚回升的天气又拽了回去,他不小心受了点风,这几日一直咳,身体也隐隐作痛。


    “冷不冷?”


    卫君临扶着他的腰,轻声询问。


    温书言笑笑,摆摆手,这时候,一个小厮匆匆穿过人群,朝他们小跑过来,在卫君临面前站定,弯腰行了个礼。


    “魏公子,我们老爷请您过去一趟,说是水坝那边出了点问题,图纸上有个地方怎么也看不明白,劳烦您过去指点一下。”


    第87章 我有那么大力气么


    卫君临颔首,扶在温书言腰上的手轻轻拍了两下,低头道。


    “夫人先逛,累了就去那边小亭子里歇着,为夫很快回来。”


    温书言点点头,松开他的手臂,目送他跟着小厮穿过花圃间的石子路,绕过假山便不见了身影。


    他收回目光,在花圃间慢慢走了几步。


    海棠开得正好,粉白的花瓣堆在枝头,风一吹便簌簌地落几瓣,飘在石子路上,落在他的鞋面上


    花是好看的,但更取决于和谁看。


    那个人不在,满园春色都失了颜色。


    况且腿也酸了,胸口又闷,温书言轻轻咳了两声,没了兴致,转身朝花园角落的小亭子走去。


    亭子不大,四根红漆柱子撑着飞檐斗拱,里面搁了一张石桌和几个石凳。亭外种了几丛翠竹,风过时竹叶沙沙作响,倒也清静。


    温书言在石凳上坐下,靠着柱子,端起桌上备好的茶盏,垂着眼慢慢喝。


    他身上的衣服是卫君临前些日子找人定做的,水蓝色,料子柔软,素雅干净。他本就生得温润清丽,被这身衣裳一衬,更显得肤白如瓷、身姿纤弱。


    这画面落在旁人眼里,实在是过于惹眼了。


    一个高挑的年轻男子从花圃那边踱过来,手中摇着一把折扇,腰间挂着叮叮当当好几块玉佩,走起路来像一口行走的首饰铺子。


    他姓李,单名一个茂字,是镇上最大商户李家的嫡长子,在本地算是头一号的纨绔子弟。


    家里有钱,县太爷都要给他爹三分面子,他在这小镇上横行惯了,从没有人敢对他说半个不字。


    他刚刚在花圃那边就看见温书言了,一个独身的美人,身形纤弱,眉眼清丽,走几步路都要歇一歇的模样,身边却没有跟着人。


    他便从花圃那边一路跟了过来,远远地站在竹丛后面看了好一会儿,越看越心痒。


    这小镇上,什么时候有过这般人物?


    李茂啪地合上折扇,整了整衣襟,自以为风度翩翩地走进亭子。


    “这位公子生得好生标致,不知是何方人士?”


    他站到温书言面前,居高临下地打量着他,目光从他的脸一路滑到那截裸露的手腕上,又滑回来,在锁骨附近停了片刻,“在下平日久居乡野,倒是少见这般人物。”


    温书言抬眼,朝他微微点头,客套疏离:“我随夫君客居此地,寻常人家罢了。公子好意相询,心领了。”


    那李茂一听,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


    夫君?


    这么好看的人竟是个有主的?


    但那又如何。


    他在这镇上看上的东西,还没有弄不到手的。


    眼前这人说什么“夫君”,指不定是哪个穷酸书生,能给他什么好日子过。


    他摇了摇折扇,不但没有收敛,反而往前又逼近了半步,衣摆都快碰到温书言的膝盖:


    “寻常人家?我看绝非俗人。既然公子也在此赏花,不如随我一同玩赏,也好让我讨教一二。不知公子可愿赏脸?”


    他嘴上说着“讨教”,身体却越来越近,折扇的扇骨几乎要抵到温书言的下巴。


    温书言的胃里一阵翻涌,他脸色冷下来,微微偏过头避开那股浊气,“乡野花木自有情趣,可惜心若浮躁,纵是满园春色,也难静下心来欣赏。”


    他将杯盏搁在石桌上,撑着柱子站起身,“我身子孱弱,不耐喧闹,便不奉陪了。请自便。”


    温书言转身要走。


    “站住,让你走了吗?”


    李茂的耐心用尽了。他在这镇上横行霸道这么多年,还没见过这么不给他脸面的人。


    一个外乡来的病秧子,仗着几分姿色就敢给他甩脸子,真是给脸不要脸。


    他伸手一把抓住温书言的手腕,那只手纤细冰凉,触感又软又滑,像摸着一块上好的羊脂玉。


    心底那股邪火烧得更旺了,眼睛里的贪婪几乎要滴出油来。


    “你不妨跟了我。”他的声音压低几分,拇指还在温书言的手腕上来回摩挲,“我日后定不会亏待你。”


    温书言的脑子里嗡了一下。


    “滚!别碰我。”


    他反手一抓,手掌贴拍上李茂的胸口。


    下一秒,李茂整个人飞了出去。


    他重重地砸在亭子的柱子上,顺着柱子又摔到地上。


    他捂着胸口,瞪大了眼睛,满脸都是不可置信,连痛都忘了喊。


    亭子外面的几个家丁闻声冲了过来,看见自家少爷瘫在地上,赶紧七手八脚地把他架起来。


    李茂嘴唇哆嗦着,指着温书言想骂什么,可胸腔里一阵剧痛让他一个字都骂不出来,只能发出一连串难听的咳嗽。


    温书言比他更震惊。


    他站在原地,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他有那么大力气吗?


    可他来不及细想,胸腔里忽然炸开一阵剧痛,猛烈、尖锐,像是有一股力量在身体里横冲直撞,要把他的五脏六腑都撕成碎片。


    “咳咳……咳咳咳!”


    温书言的咳嗽声又急又重,身子往旁边一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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