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本贱,知道适可而止的不多喜欢得寸进尺的一抓一大把。


    对于那些略通人性的灵长类不能用嘴讲理。


    刀子和拳头才是他们最能听得懂的语言。


    沈岁安脚上有伤也没走太久。


    割了两大捆青蒿扔进空间又装满了背篓提上兔子往回走。


    六子和李四也回来了。


    俩人不光割了不少草药还找来一大兜野果十几颗野鸡蛋。


    六子刚想炫耀就看到沈岁安手里提着两只野兔,这小子立刻一声卧槽挑了个大指,


    “沈姑娘太牛了,你那脚还瘸着一走一歪歪的的咋追上的兔子!”


    沈岁安无语的抽抽嘴角,这么会说话你不要命啦!


    少年啊,赶紧用你手里的野果子占上你那破嘴可好?


    我用你夸我了!


    赵大勇和李四接过野兔也是啧啧称奇。


    沈岁安借机掏出那把半新不旧的弹弓得意炫耀说是在一棵树底下捡的旁边还扔着一把匕首。


    她也就试了一下,没想到这边的兔子傻乎乎的还真打中了。


    没办法,运气好!


    ?(???)?!


    六子和李四年轻只有羡慕的份儿,把弹弓和匕首翻来覆去看了半天夸了又夸。


    赵大勇却是老兵油子,打眼一扫就知道这里有猫腻。


    如今这时节又是雨又是露的,木柄的东西但凡扔在树林里超过一天一夜必会长青苔。


    可这把弹弓的木柄却干干净净连点土腥气都没有。


    那只有两种可能。


    一个是这东西被扔在林子里不超过一个时辰。


    另一种就是这东西一直藏在沈姑娘身上压根儿不是林子里捡的。


    凭经验来说第一种可能性极小。


    这匕首虽没什么花纹也发旧但异常锋利看着就是好东西。


    不说它本身价值问题,就凭在荒山野岭也没人会把这么好的武器扔下。


    难不成是沈姑娘藏的?


    也不太对头。


    像是小戒指珠子这种东西随便哪里都能藏,匕首和弹弓却根本藏不住。


    他是已经感觉出了这沈姑娘以前在扮猪吃老虎。


    虽然不知道为啥吧,也可能是为了看清家人都是什么东西。


    但就算再怎么装也是隐藏性格和本事,藏东西咋藏?


    那时候沈家人防她跟防贼似的,一休息的时候就把包裹拿出去半路让她背也是系得死紧。


    更别说那天沈家二小子还趁人睡觉摸她身上。


    要真是提前藏的这么大东西能藏在哪儿?


    赵大勇隐晦的打量着沈岁安的衣袖甚至是发髻。


    可哪怕走过六趟差经验无数也没发现能藏这两样的地方。


    沈岁安注意到了赵大勇奇怪的神情提起兔子往他手里一塞,


    “赵大哥,这东西我不会收拾还得麻烦您了。”


    赵大勇正想事儿想着入神,冷不丁被塞个毛茸茸的东西吓了一跳。


    看到沈岁安高深莫测的笑不由打了个冷颤尴尬的连连说好。


    提着兔子往河边走去收拾,赵大勇看着兔子血呼呼的眼窟窿心里越发觉得怪异。


    兔子这东西极其警觉有一点风吹草动撒丫子就跑。


    能够打到肯定是一击致命的。


    也就是说,弹弓打出去的石子一下就穿透了兔子的眼睛。


    力气倒是不用多大但对于准头的要求极高,赵大勇脑子里瞬间冒出三个字,


    练家子!


    可这念头刚冒出来,又不自觉的摇了摇头。


    沈姑娘是正经的大家闺秀千金小姐。


    平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行动间一群丫鬟婆子围着。


    不受宠归不受宠,沈家没被流放前可是官宦人家基本的脸面还是要的。


    他家的姑娘应该没机会接触江湖人。


    再说沈姑娘美人灯一样细胳膊细腿也实在跟练家子不沾边。


    想不通啊想不通,实在是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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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章 金宝娘


    赵大勇偷奸耍滑胆小怕事还贪财,但最大的好处就是识时务。


    富贵我就淫,贫贱我就移,威武我就屈。


    还有一种跟小动物一样的天生警觉,但凡有危险的苗头立刻往壳里缩。


    沈姑娘不一般就不一般呗,跟他又没啥关系。


    知道的越多死得越快,探查别人秘密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要是沈姑娘真是隐藏实力的高手那自己算是赚了呢。


    起码接下来的路程有保障。


    想到这儿赵大勇把那些怪异的念头甩到了一边老老实实给兔子开膛破肚。


    他老赵别的不行狗屎运一向不错。


    想当初家里7个儿子就他最不受宠,连身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就把他分了出来。


    谁都不看好他可偏偏他最争气,每次都踩着点儿刚好上岸。


    最开始是穷的没法了跑这九死一生的长差,结果次次有惊无险硬是几年就买上了大房娶了媳妇儿。


    富贵险中求!


    原先跟自己一起站班的哥们儿还拿死俸禄穷的很稳定呢。


    沈姑娘这一颗珍珠都够全家一年的嚼裹了,就冲这个他也得睁只眼闭只眼。


    野兔这东西不算稀缺食材沈岁安做出来肯定没法吃。


    她不做六子自告奋勇当了大厨,众人又吃了一锅肉汤米粥。


    味道当然是比不上那一锅蛇肉,但好歹让大家又沾了一顿荤腥。


    赵郎身体底子好这会儿已经能走了,金宝娘干惯了活儿也能稍微走几步。


    孙老头和冯子墨实在虚的不行只能坐牛车。


    众人收拾好后边走边歇,顺着原定道路往前追王虎的队伍。


    沈岁安脚上有伤那俩病人勉强能走身体也不宜劳累。


    行进速度已经慢到极致了,但怎么着都比原地等着强。


    沈岁安路上捡了些小石子时不时的练练弹弓,也算是给以后百步穿杨弹无虚发一个合理解释。


    一次两次是运气次数多了傻子都不信。


    这个时代可是有借尸还魂一说的,如果苟着也能舒舒服服的话她也不想横生枝节。


    六子年纪小爱玩有时也会借沈岁安的弹弓打打鸟。


    这小子有天赋准头还不错,他们这群人几乎天天都能吃上一口肉。


    让人没想到的是李四那个闷葫芦匕首居然使得不错。


    看沈岁安摆弄匕首特意指导了她几句,言简意赅都是干货。


    虽说他那点技术在沈岁安面前都是小儿科但毕竟沈岁安表面上是不通武艺的。


    见他认真教也记了他个人情。


    金宝娘坐在车上看沈岁安跟三个差役有说有笑扭过身去撇撇嘴。


    一个姑娘家跟男人拉拉扯扯的真是不自爱,再有本事也要不得。


    难怪沈家人都不待见她。


    不知孝顺老人爱护幼弟一喂掐尖要强牙尖嘴利。


    大庭广众就勾三搭四背地还指不定多浪呢。


    还是晴丫头好。


    温温柔柔的只知道埋头干活,平日里只跟她和李大婶说话从不跟外男多说一句。


    又能豁出命去救哥哥看着就是有情有义的,这样的姑娘才配做他家儿媳妇。


    就是比她家金宝大,不过女大三抱金砖大媳妇知道疼人。


    她家金宝从没干过活儿,娶个能干的媳妇操持家务能省心不少。


    大就大吧,她也不嫌弃了。


    不过回头得跟赵郎说一声让他跟他家二房断干净了。


    那家子就是吸血鬼以前都指着这对兄妹干活,回头到了流放地可不能再让那一家子占便宜。


    她这人心善,赵郎孤身一个人也不用单过了就跟她家搭伙。


    到时多个壮劳力她当家的也能轻省些。


    她再跟晴丫头绣些荷包帕子贴补家用日子很快就能过起来。


    反正都流放了也不讲究聘礼啥的,回头到了地方让晴丫头跟金宝睡一屋就算成亲了。


    金宝娘越想越觉得美,就是心疼这一路上被他们吃掉的鸟啊兔子啊啥的。


    这可都是肉,她家金宝银宝也好久都没吃过肉了。


    香是香,可她这当娘的咽着烧嗓子。


    一想到家里男人孩子没得吃心里就疼得慌。


    这沈家丫头真是不晓事,有这本事以前怎么不说。


    合着是生怕别人占便宜呢,真有心机。


    沈岁安忙着跟别人学习这个时代的生活常识根本没注意金宝娘。


    完全不知道被她救了的人竟然拿一种看儿媳妇的眼光在评估她。


    她是真的很认真在学,疯狂吸收各种杂七杂八的知识。


    其他人也没觉得奇怪。


    沈姑娘是养在深闺的千金小姐,平日里诗词歌赋琴棋书画的对于外面生活自然不得而知。


    可如今流放了,那些风花雪月抵不过米油盐。


    多了解一下普通百姓的生活常识才是安身立命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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