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博文年岁不大,声音却透着低沉,“好,家里没有翻地的工具,我出去跟邻居借一下。”


    看着高大的男人说完,转身便走出院门,丁珊珊眨巴了几下眼睛,她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李博文的意思是,把翻地这活儿给揽下来了,那就不用她辛苦了。


    就说,家里有个身体倍儿棒的男人,过日子才不犯愁,这不是,啥活都能干,转过身来发现,李博宏手里还拿着糙刀,正在看着她。


    少年因为一直除草,额头沁了汗水,用衣袖擦汗,不小心脸上还沾染了些尘土,一张还算白净偏瘦的脸儿,搞得跟花猫一样,少年自己还不自知。


    见丁珊珊看着他,顿时咧嘴一笑,“嫂子真好,我和大哥不会种菜。”


    第10章 什么都会,没菜怎么办


    “这片地一直是荒着的,以后有嫂子在种的菜,就不用出去挖那些野菜吃了,野菜一点也不好吃,冬天的时候还挖不着。”


    李博宏没说的是,除了野菜不好吃以外,因为他们一家在镇上不是太受欢迎,基本和邻居都不太往来,平时家里的吃食,都是大哥在负责。


    就算他出去挖个野菜,偶尔也会遇到和他年龄相仿的少年,他们都会欺负他,也不愿意和他在一起,只是他不愿意为家里惹麻烦,平时都默默忍下了。


    丁珊珊当然不知道少年的内心活动,对他笑了一下,“是啊,以后嫂子在家里种菜,我们就有菜吃了,不用辛苦你再去挖野菜了,你大哥八成一会儿就能回来,我们一起除草,先把院里收拾干净。”


    刚才在小板房里,丁珊珊看到有一把小锄,因为不常用的关系,看起来有点钝,眼睛一转,想起之前李博文磨刀的那块磨刀石,还在屋里放着呢,转身就进屋给拿了出来。


    李博宏惊讶的看着她,“嫂子,这是大哥用的磨刀石,你拿它干什么?该不会是要磨这把锄头吧?这锄头好久不用了,都钝了,磨也磨不出来了。”


    丁珊珊冲他一笑,“这锄头这么钝,当然得磨磨,磨完就快了。”


    看丁珊珊会错了意,李博宏又说,“嫂子,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怕你不会磨,家里大哥磨刀最在行了,不如等一会儿大哥回来再磨。”


    “嫂子今天才过来,一直都没好好休息,院子里的草我自己除就行了,嫂子要是没事儿,不如先进屋好好歇歇?”


    这回丁珊珊听明白了,感情这小少年以为她不会磨锄头,抿唇一笑,“你放心吧,你嫂子我什么都会,我一把锄头而已,不在话下。”


    丁珊珊说的是实在话,她一个服装设计师,不知怎么搞的,就对做饭烹饪,有着浓厚的兴趣,报了烹饪班以后,连磨刀都学了。


    没错,就之前李博文坐在那里磨的杀猪刀,她也能磨,别说现在还有现成的磨刀石,实在没有,就是用粗瓷做成的碗,她都能拿过来,暂且当磨刀石用一用,磨刀从来都不是男人的专利吧。


    看着丁珊珊手法娴熟的拿个磨刀石,刷刷的在锄头的铁刃上,来回磨了起来,磨的还像模象样的,跟他大哥差不多,李博宏这才敢相信,嫂子真是有本事,什么都会,比之前大哥花银子买回来的那些女人强多了。


    还有就是,也许买之前的那些女人,花的钱有点少,所以买回来的,都是些歪瓜裂枣。


    这回大哥可是付出了一只人参腿的代价,才把这位嫂子换回来的,这贵肯定有贵的好处,以后有时间,他还得跟大哥说说,买东西不能图便宜,主要也得看看质量。


    丁珊珊:……


    没多一会儿,看着已经锋利了不少的锄头,丁珊珊把磨刀石放好,一起跟着下手清理院中的杂草,心里也有盘算,觉得李家这三兄弟的身份,可能不是那么简单。


    要只是普通的百姓,如果不是得罪了什么大人物,谁会花那么大的心思下毒,把李家老二害成双腿残疾,这里的内情她不了解。


    但就现在的情况来看,李家老二应该是目前家里一个最大的拖累,他的腿治不好,家里的日子就不可能过好。


    不说需要为他吊命的高昂滋补药材,让这个本来就没有家底的家,更捉襟见肘,就说家里有一个瘫痪在家的病号,这日子也兴旺不起来。


    现在她既然也是这个家的一员了,那就得想想办法,看能不能帮帮这个家,也是帮她自己。


    何况看李家老二的样子,从前也是个有大好前途的少年,现在变成这副别扭刻薄的样子,虽然挺讨人厌的,但也属实可怜。


    院子里的面积不小,丁珊珊和李博宏手脚快,当杂草基本快处理干净的时候,李博文就拿着借回来的工具,赶了回来,一把铁锹,还有一把四齿挠子。


    在这边翻地,用这两种工具,基本就差不多了,先用铁锹把地挖起来,翻一遍,然后再用四齿挠子,把里面的杂草根,和草叶枯枝,部全都勾出来。


    李博文回来看了一眼,还在忙活的丁珊珊和李博宏,没说什么,直接在院外,丁珊珊所指出的那块地,开始用铁锨,翻了起来。


    丁珊珊找出了个缺了一边耳朵的破抬框和李博宏,把清理出来的杂草装进去,两人抬着,扔到了外面的垃圾堆。


    说是垃圾堆,不过是离家里不算太远的地方,堆了些他们家不要的东西,因为这里没有别的住户,都是他们一家人的垃圾。


    古代时候,也没有人专门收垃圾,管这些事儿,反正也就那样了。


    时间一忙活,眼瞅着就到做晚饭的时候,丁珊珊先是打了一盆干净的水,让李博宏自己先洗洗,要不看这孩子顶着一张花猫脸,怎么看着都想笑。


    她自己身上这一身土,也不怎么干净了,可想到原主离开的时候,除了身上这一身衣服,那对狠心的爹娘,连件衣服都没给她带,想换衣服都没有,李博文家里三个男人,连个女孩都没有,只能再想办法了。


    丁珊珊进了厨房,之前李博文拿回来的那块肉,还在那放着,估摸能有二斤重,就是瘦肉居多,肥肉少。


    这也不难理解,在古代的时候,肥肉脂肪多,吃着香,都是好东西,价格比瘦肉昂贵,相信买了这块肉,李博文也是花了不少钱的。


    是因为她来的第一天,特意买了块肉回来,用行动告诉她,跟着他有肉吃吗?


    丁珊珊心下暗想,笑着摇头,打开了另外的布袋子,里面差不多有10多斤粟米。


    这个时代的粟米,和现代的不同,正常吃的大米,在这里叫精米,都是有钱人家才能吃得起的细粮,一般平民百姓家主食吃的都是粟米。


    这种米也可以叫做粗米,比起精米,蕴含的营养没有那么多,口感也粗糙。


    第11章 一串死耗子,辣椒能吃


    但价格便宜,买一斤精米的价格,就能买5斤粟米,所以是大众人群的选择。


    看到这些东西,丁珊珊心思又活跃起来,想打逛一逛里面,那袋大米的主意。


    原主的接受能力如何,她不知道,但她是从现代过来的,明知自己手里有精米,的确是不太想吃这种粗糙的粟米。


    丁珊珊从来不是一个委屈自己的人,说干就干,先舀了一瓢水,把锅刷了个干净,然后拿出了些粟米,淘洗干净,过滤掉的里面的杂质和粟米壳。


    然后再三确定,外面的李博文正在忙着翻地,李博宏也非常心疼哥哥的,跟他大哥一块忙活着,暂时都不会进来。


    在意念中打开界面,小手一挥,那袋让她垂涎许久的大米,就成了她的物品,打开包装袋,捧出了两捧精米,放进了锅里,那沉甸甸的触感,香喷喷的味道,让她忍不住都快流口水了,这真实的触感,真是让人心情愉悦,


    当然,要是能好好吃一顿,香喷喷的米饭就更好了,只是现在她不敢那么做,不然没法解释米是从哪来的,总不能说她会变吧?


    只能掺在粟米里熬些粥,煮的软烂一些,以防被看出来,丁珊珊速度极快的切了些肉丁,一起放了进去。


    然后收好了大米,往锅里加了足够的水,赶紧把锅盖盖好,引着了灶膛里的火,加上柴燃烧。


    李博武那副瘦弱的身子,肉吃多了他也受不了,只能循序渐进的,先给他少喝点肉粥,滋补一下身体。


    但丁珊珊悲催的发现,除了这块肉,家里竟然没有别的菜,就算马上翻了地种菜,也不能立刻吃到嘴,今天晚上总不能光吃肉,或者只喝粥吧?这真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她倒是能从逛一逛里边儿,买点什么菜出来,但也不敢拿出来呀。


    正当丁珊珊犯愁,想着是不是出去和李博文商量一下,再弄点什么菜的时候,蓦然转头,忽然发现,西墙上竟然挂着一串儿,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


    之前她还真没注意到这串东西,可能是因为这东西挂的时间太久了,上面挂满了灰尘,几乎要和墙皮融为一体,她刚来这个家不熟悉,所以没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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