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教授是红学研究会会长,王建业选吴教授做导师,以后的研究方向肯定就是《红楼梦》了。王建业笑道,“这不是正好?如今央台可正研究拍摄《红楼梦》呢,我跟着吴教授,还能去凑凑热闹。”


    林萝恍然,“合着你就是因为这个选吴教授做导师的?”


    王建业挠挠头,一脸傻笑,“哪儿啊,凑巧,都是凑巧。”


    第105章


    开学还有一个惊喜, 那就是一年多没见的枫叶国共产主义战士李白,真的来到了燕大读研。


    如今华国对外交格外重视,很多第三世界的未来领袖如今都在燕大留学呢, 对于来自西方发达国家的李白自然也十分看重, 不仅让她在燕大任意选择导师,还在勺园分配了单人宿舍,待遇比王建业强多了。


    报道后, 三个老熟人在长城饭庄吃饭,当然是林萝这个“作家圈第一富豪”请客了。也是今天聊多了,林萝才知道李白的家世, 合着人家还出自富豪之家, 不过用李白的说法是,“我只是领家族基金的,如今的家族掌权人是我小叔。用华国的说法,我家已经是旁支了。”


    林萝和王建业都笑了, 林萝玩笑道,“不愧是在华国呆了三年的人, 连旁支都知道了, 牛掰!不过你想好让谁做你的导师了吗?”


    李白点点头, “吴教授, 我喜欢《红楼梦》。”


    王建业挠挠头,“那咱俩不就是师兄妹了?”


    李白嘿了一声, “师姐弟还差不多。”


    玩笑了几句,李白偷偷瞄了林萝两眼, 状似无意地问起,“小萝,你......表弟还在燕京吗?”


    “表弟?”林萝想到盛丹褚的样子, 忍不住多看了李白几眼,呵,目光躲闪,有问题!感情李白来华国读研的动机不纯啊,不过貌似李白比丹褚大个起码三岁吧?


    又想了想盛丹褚的样貌,确实比贺遐年更受西方人欢迎,毕竟男性荷尔蒙爆棚嘛,林萝调侃道,“你说丹褚啊?他在燕影厂拍戏呢,你知道,剧组漂亮姑娘很多的......”


    看着李白睫毛轻颤,手指不自觉弯曲,林萝咯咯咯笑了出来,“好啊你,说,是不是为了丹褚专门来燕大读研的?”


    “胡说!”李白红着脸辩解,不过毕竟是西方人,虽然也不是李卫东那种咋咋呼呼的性子,但也比东方人放得开,她很快道,“我是真的喜欢华国文化,打算在燕京定居的,那......当然要考虑恋爱结婚的事儿了。”


    林萝和王建业呵呵地边笑边听,林萝表示,“丹褚还没女朋友,不过我不保证他能接受外国人哦,毕竟他爸可是军人,当初和......也是干过一仗的,你懂吧?”


    李白点点头,对于华国历史她还是知道的,不过她道,“没关系,我相信有志者事竟成。”


    好家伙,林萝只能祝福她心想事成了。等晚上躺到床上,林萝将事情一说,贺松年也跟着啧啧两声,“倒是傻人有傻福,舅舅不用担心他娶不着媳妇儿了。”


    “你觉得事儿能成?”


    贺松年了解男人的劣根性,他肯定地点点头,“肯定能,李白又不丑,按照你说的,家世也不错,学历又高,还是西方人,这么有面儿的事儿,丹褚能坚持住才怪。”


    行吧,林萝决定静观其变,看看李白什么时候下手。


    九月开学的同时,《花城》九月刊在各大书店上架,因为上一期的亮眼表现,这期《花城》做出了首印一百万册的惊人决定,并告诉印刷厂,随时准备加印。


    而九月刊的强势表现,没辜负大家的期望。这一期《花城》的封面是特意设计过的,茫茫大山上,一女人一小狗的身影显得十分空灵,画面正中,是“邮递犬小八林萝著”的字样。


    新颖的设计,一上架就吸引了读者的注意,特别是本来就喜欢林萝的读者,因为上次《武则天》发表在《花城》上,大家对《花城》本来就关注,如今更是一上架就开始抢购。


    闫丹阳作为林萝的忠实读者,第一时间买到了书。与前几次买到书之后立刻开始看不同,闫丹阳选择先回制衣厂。她如今是车间主任,可不能再为了买书专门请假,今早是特意早起来买书的,买完还得去上班。


    “主任,杂志上终于有林作家的作品了?”工友们都知道闫丹阳是林萝的忠实读者,见闫丹阳拿着一本杂志喜气洋洋地进来,忍不住调侃。


    “对,林老师的新作,《邮递犬小八》。”


    “讲的什么,主任给我们讲讲呗。”


    “我还没看呢,好了,先工作,等我晚上看完再给你们讲。”


    闫丹阳的工作是织毛衣,她这个小车间主任除了监督大家工作以及调整制衣进度外,也是要上手织毛衣的,一上午的工作完成后,大家簇拥着闫丹阳走向食堂,一路嚷嚷着让主任边吃饭,边给大家读林作家的大作。


    闫丹阳拗不过这么多人,只能打了饭围坐成一圈儿,一边吃饭一边给大家朗读。


    【......小八的眼睛越来越模糊,就在闭上之时,小八仿佛看到小夏乘着光而来,笑眯眯地看着它,笑容爽朗地问,“小八,你的信送完了?”】


    “呜呜,小夏死了,小八也死了......组长,林作家怎么写了个这么悲伤的故事,不好,不好,我不想小八死......”


    众工友闻言,均眼眶红红地点头,有一个年级最小的哽咽道,“我要给我家小黄改名,就叫小八,这样小八就不会死了......”


    “那有什么用,你家的小黄能跟小八比吗?人家小八可是邮递犬,是会送信的,还会救人......呜呜,小八怎么能死呢,不行,主任,你给林作家写信,让她改一改这个结局好不好?小八这么好的狗,还有小夏,让他们都别死好不好?”


    闫丹阳吸了吸鼻子,整理了下情绪,道,“大家别哭了,我理解大家的心情,我想问问大家,这部小说写的好不好?”


    “好,可小八和小夏不死就更好了......”


    闫丹阳摇摇头,解释道,“就是因为死了,才好。小说就是这样的,有喜剧就有悲剧。就像林作家的《美好生活》,大家也都看了,里面陆海生和戴眉都死了,可不耽误它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不是吗?”


    见大家陷入沉思,闫丹阳心里松了一口气,低头悄悄将杂志翻到“老刘”那几段儿,越看越想笑,林作家可真有意思,将骂她的“刘老”这么明晃晃地写到书里,真是......真是我辈楷模啊。闫丹阳死死抿着嘴,怕这时候笑出来成为众矢之的。


    毛衣车间有闫丹阳的安慰,大家的反应还没那么激烈,可其他看到文章的读者的情绪,就没那么好平复了,一个个哭成了泪人。有学生因为哭的太狠,影响了老师上课,硬生生被老师请出了教室。


    还有售货员读者读了之后,一边哭一边卖货,买东西的还以为售货员家里发生了什么大事儿,都这么悲伤了还坚守岗位,不容易啊,纷纷给百货大楼的经理反应,二楼卖棉布的女售货员是个好同志啊。售货员因祸得福,竟被评为当月优秀售货员。


    当然,这都是无数读者的缩影。《花城》首印的一百万册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售罄,印刷公司紧急加印,才让书店不至于断货。


    《花城》主编办公室里,苏飞看着统计出来的预定数,笑得牙花子都出来了,五月刊因为《武则天》,提前半年多完成了八三年的业绩,如今九月刊又杀出来个《邮递犬小八》,不仅提前将八四年上半年的业绩完成了,估计还有余,就看最后《邮递犬小八》能不能打破《武则天》的销售记录了。


    苏飞心里乐开花的同时,更加坚定了要笼络住林萝的心,完全忘了当初李辰说稿费涨到千字三十时,他那肉疼的心。现在别说是千字三十了,就是千字四十,他们《花城》也乐意给。只要林萝能继续在《花城》发文章,他们出多少钱都乐意。


    林家小院里,贺松年抱着一只小小个儿胖乎乎的黄色田园犬,小心翼翼地道,“小萝,你看这只小狗怎么样?要不就取名叫小八,咱们养着,怎么样?正好可以看家护院,还能给你作伴。”


    林萝噗嗤笑了出来,横了贺松年一眼,“我又没说想养狗,你这是干什么。”


    贺松年松了一口气,陪着小心道,“我不是怕你写了小八之后,心里难过嘛,没事儿就好,那咱们不养了?”


    “你从哪儿抱来的?”


    “就艾老大家的,他在棉花胡同买了套三进院,专门请我和爸过去喝暖房酒,当时他家的狗正下崽呢,我和爸就想着要一只。”


    林萝点点头,小黄狗眼睛圆溜溜的,如两只晶莹的琥珀,林萝笑道,“抱都抱过来了,养着吧。北池子大街的房子怎么样了?什么时候装修好?”


    “快了,年前应该能搬进去。”贺松年将小八放下来,让小八自己去玩,坐下道,“遐年和丹褚进组进的不是时候,要是晚一个月,房子都装修好了,也不用我和爸盯着了。”


    林萝将杯子递过去,笑道,“他俩好不容易遇到个好角色,你就别抱怨了。《红楼梦》的事儿跟他们说了吗?他们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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