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真腾出另一只手去扒对方金色的发丝,她以为这类毛发的手感应该会很硬,就像打了定型摩丝或者发胶那样,但是当她摸上去,微凉湿濡的触感让她一愣。像是触碰到了湿漉漉的小狗鼻子,余真甚至感觉有冷凉的带有吸力的舌头快速舔过了她的指腹,掌心,舐掉了刚刚她因为过度紧张而冒出的细涔涔的汗水。
余真兀地翻过手掌,上面沾上了些温热的猩红,是安德斯的血。或许是在刚刚摸索的过程中,她的手掌不小心压到对方的伤口沾上了血,所以才会有那样的错觉。
可是她怎么找不到明显的口子啊?
余真甩掉那些错觉,又扒拉着找了下,但除了手心沾上的血迹,她看不见明显的外伤。
难不成她这么一棒子下去,只给这少爷擦破了点毛细血管……?
余真觉得不是没可能。
毕竟他们本地人身体素质一个赛一个的夸张,根本就不是她这种战五渣可以碰瓷的。
余真安心了,推了推对方的脸,示意他起来说话。
纵使玛侕斯再不舍,但是他这次学乖了,乖乖站起身,垂着眸子安安静静地看向余真,瞧着还怪可怜的。
“为什么跟踪我?”
在傻子面前余真也不装了,本地话说得毫不磕巴。
“余余……”
青年又在怪声怪调地叫她名字了。
“说人话,回答我的问题。”
余真不为所动。
青年似乎有些不知所措,高大的身躯站立在那里,面露茫然,许久才冲着她讨好地拉扯开唇角说:“跟着……余余……回家……”
余真:“……………”
余真有些纳闷了,市场的那些人不是为了高昂的感谢费已经把他扛去红顶教堂了吗,隔着老远的一座山这人是怎么找到她的?而且照顾他的奴仆呢,不是说是子爵大人的宠儿吗,这奴仆的工资也太好拿了吧。
内心阴暗地嫉妒了下他人的好工作,前社畜如今的无业游民余真冲着男人摆了摆手说:“既然没摔多严重那就赶紧回家去,别跟着我了,要是待会你再摔一个,我可不想被你赖上。”
“去去去——”
余真像赶狗一样吆喝着赶人。
男人充耳不闻,只是用一双暗蓝的眸子可怜巴巴地瞧着她。
余真:“………”
这家伙是铁了心要赖上她啊。
两人在柱子旁大眼瞪小眼了好一会儿,余真瞪得眼睛都酸了。这厮长得也太高了,目测比她那个神经病一触即发的便宜哥哥还要高出大半个头来,看得她眼酸脖子痛。
“算了。”余真妥协了,朝着傻子勾了勾手说,“走在我旁边,别跟在我后面,感觉挺变态的。”
“安德斯”容光焕发,笑容甜蜜的呼唤她:“余余……”
余真撇了撇嘴,朝他纠正说:“我不叫余余,余真,这才是我的名字。”
余真当然不觉得眼前的傻子能叫出她的名字,自从她来到这里,她的名字就被所有人默认为了“余”,没人能叫出她的真名。
说不定时间久了,她自己都会忘记自己的名字,忘记她从何而来,成了真正的属于拉斯穆森家的“余”。
余真忽然就沉默了。
“余……余………”
偏偏这个时候,旁边的傻子还在不停叨念,笨拙难听的音调,让余真很想把他丢这儿自生自灭。
“余……余……余………z…h…”
“余……zh………”
“余… z…zhe…”
“余…zhen…”
但很快,这令她心烦的呼唤变得越来越顺畅,像是一台完全对不上频道,却为此一直调整着,摸索着,执拗地发出刺刺拉拉调频声的人形收音机。
“余……zhen……真…”
“真。”
直到某一个无形中的指针突然标中关键的一帧,余真的名字,那个很久很久都没被人认真呼唤出的名字,从青年口溢出。
没有任何偏差,是真正属于她的名字。
余真愣住,怀疑自己又产生了幻觉。
“你说什么?”她问。
“余真。”“安德斯”一眨不眨地看着她清晰重复,“我的珍宝。”
“…………”
余真不得不有些佩服花花公子的本能,人都成傻子了居然还能为了说情话迸发出这么高的语言天赋。
不过。
余真还是有些高兴地翘起唇角,眼睛里露出笑意:“嗯,这是我的名字,余真。”
她遇到了能够叫出她名字的人。
至少在这一刻,有人知晓了真正的她。
真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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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不可名说,其实是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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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碎碎念:谁懂本来这个单元是冲着触手play写的,结果到现在纯情到一个play都没有啊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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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余真用随身带出来的一张洗发白的棉布手帕给傻子擦了擦脸,领着他重新回到正轨,往拉斯穆森家的方向走。
这会儿的“安德斯”倒是安静了很多,手里捏着那张给他擦脸的手帕,小心翼翼地凑到鼻尖嗅来嗅去,像个变态痴汉。
余真见状呵呵一笑,爱怎么闻怎么闻,只要待会别说漏嘴把她供出来就行,她可不想被子爵那种贵族老爷,超级地头蛇找麻烦。
想到这里,余真斜着眼睛去瞅旁边的人。
这人虽然傻了,但是看起来依旧备受宠爱。余真多少从鱼市还有拉斯穆森一家人里听到过关于这位“安德斯”少爷的传闻,他并不是子爵的后代,而是子爵的姐姐,一位以容貌扬名整个罗法的绝世佳人的孩子。
据说那位夫人行径至荆棘丛中,荆棘便自从为她让她,盛放的蔷薇为她低头,慷慨的玫瑰也会羞闭。曾经有迷途之人窥见她的容颜,宣称圣堂的门扉已然为他敞开。就连英勇无匹的圣殿骑士也会倾倒在她的裙摆之下,祈求能得到她温柔的一吻。
可她从无言语,只是如同圣母怜爱世人一般露出微笑。
但就是这样的一个超级大美人,在某一个夜晚突然疯了。杀死了自己的丈夫,吞食掉他的心脏,杀掉了所有的仆从,引来神罚。众神之王召来斯卡加拉格,巨大的洪水将一切覆灭,最后只剩下一个纯洁的婴孩幸免于难。
这个婴孩就是安德斯。
不过余真对这个传闻抱疑,这个时代总是喜欢将所有事都夸张化,真实往往被一再掩盖。不过美貌这一块应该不假,看这张脸就知道了。
余真瞄着对方脸上的纹路有些纳闷,她想不出到底是什么样的礁石才能够在人脸上留下这般痕迹。
不难看,不突兀,从下颌棱角一路爬至额角,徒增风情。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脸在江山在?那位子爵这么偏爱安德斯,该不会是因为这张脸吧?
余真觉得自己的猜测应该八九不离十,心下一动,瞬间把主意打到了这位脑子傻掉的少爷身上。
现在的“安德斯”已经不是以前的安德斯,丢掉智商的同时好像也丢掉了许多上等人的观念,如果她哄哄人,说不定有机会借着这人去子爵府邸谋到一份营生,成功脱离拉斯穆森,尤其是勒克·拉斯穆森那个阴晴不定的家伙,攒到一笔足够的经费前往南部岛屿。
余真越想越行,当即就开始撬话。
“傻………咳,安德斯少爷。”她轻咳一声,夹着嗓子朝着身旁人露出微笑道,“咱子爵老爷的宅邸还缺打扫的奴仆吗?”
“安德斯”闻言歪头看着她。
“子爵的宅邸,子爵你还记得吗,带你去红顶教堂看脑袋的人…”余真怕他听不懂,赶紧连比带划,放慢了语速重复。
“子爵……父亲……”
“安德斯”的口音依旧奇异,但内容令余真眼前一亮。
行啊,还没傻到不可救药的地步,还知道认有钱爹就行!
余真喜出望外,盯着人眼神热烈:“是这样的,我呢想在少爷你父亲那里得到一份工作,工作你知道吧,今天在鱼市里跟着你的那两个人就是在工作,我想成为那样的人才。”
余真说这话的时候,不自觉凑近了些。看在“安德斯”眼里,就是自己命运般的伴侣主动靠近了自己。她的眼眸如同温润的珍珠一般散发迷人的光泽,面部凸起的山峰笔挺而秀丽,还有那两片淡红色的一张一合的饱/满之地,是如此灵巧,又如此香甜。
“安德斯”感觉自己的拟态在摇摇欲坠,它好想伸出触手与她亲密无间,将她盘在自己的威仪之中,用整个海域最美丽的宝石来装点它们的爱巢。
珊瑚、夜光藻、闪光鱼、磷光水母……
它会用最坚韧的海石打磨自己的鳞甲以至闪耀夺目,再饰上珍珠和贝母。然后带她去那些最隐秘的海洞,最古老的沉船残骸,带她去自己的沃土之地,向她展示自己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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