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皓生怕陆辛杨会直接转身走人,立刻放弃了第一排的好光景,两人挪到了第二排左侧。
可令俞皓万万没想到的是,一张好看的脸居然还有这种用处。
前排有几个女生频频回头,红着脸望向他们这一边,没过多久,其中一个穿着格子短裙的靠了过来。
俞皓刚想搭话,那女生就直接绕过他轻轻拍了拍陆辛杨的肩膀。
“帅哥,我们那里位置好,要不要站过去一起看?”
俞皓想狠狠点头,却听见陆辛杨波澜不惊的嗓音响起。
“不必。”
就生硬到连句“谢谢”或者“抱歉”的客套话都没有。
女生:“……”
俞皓:“……”
那女生悻悻走开,陆辛杨从头到尾连余光也没给一个。
剩下的观众也都陆续进了场,原本空荡的场馆顿时被填得满满当当,演出进入倒计时,人群也开始躁动起来。
就在一瞬间,馆内所有灯光突然熄灭,在众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舞台上的装置灯通通亮起,人群中爆发出热烈的喊叫声。
已经有乐队站在了舞台正中央,虽然不是俞皓追的那一支,但他也很卖力地跟着全场观众一起呐喊。
前排距离舞台近,能清楚地看到表演者每一个面部表情和动作,但也有一个致命的地方,那就是离音箱很近。
当第一个音符响起的时候,陆辛杨怀疑自己的灵魂都跟着震出了三米远。
作为一名未来的心外科医生,他认为这种环境对心脏影响非常不好。
身旁的俞皓已经跟着音乐的律动蹦了起来,状态嗨到不行,所有人似乎都已经陷入了另一个疯魔的精神世界。
这还仅仅是第一支乐队的表演。
入场前俞皓告诉他,他喜欢的乐队排在第三个出场。
陆辛杨觉得度秒如年。
然而时间远比想象中的更加难熬,第二支核嗓乐队登场的时候差点直接劝退他。
俞皓拼命抓住他的胳膊不让他走,虽然陆辛杨的脸色已经变得铁青。
在一群疯狂的乐迷当中,他冷静得像一个评委。
“马上就要出场了!马上!”音乐声太响,俞皓只能在他耳边嘶吼。
第二支乐队谢幕后,灯光又暗了下来,舞台正在重新布置,台下的观众也在屏息等待,场馆居然瞬间安静了下来。
“要来了,要来了!”
俞皓一只手激动地抓着陆辛杨的手臂,另一只手掏出了手机打开摄像模式。
陆辛杨抿着唇不说话,他倒要看看被俞皓吹到天上去的乐队能有什么不一样。
舞台灯虽然还没打开,但隐约能瞧见几个身影在台上攒动,观众里已经有人憋不住了,朝着那舞台上的人影喊着。
“盛礼!”
“啊!桥桥,那是桥桥吗!”
“桥妹你好美!”
……
站在第二排能看得到,乐队已经进入了准备模式。
领头的是个女孩,身影高挑纤瘦,低着头对第一排喊叫的粉丝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片刻后,舞台射灯一排接着一排亮起,观众的呐喊声也跟着一浪高过一浪,乐队终于露出了全貌。
“大家好!我们是‘万物起源’!”
台下又是一阵更疯狂的尖叫声,情绪比前两支乐队还要高涨。
“桥妹!快看,那是我桥妹!”
俞皓激动地晃着陆辛杨的胳膊,喊得比隔壁的女生还要响。
陆辛杨顺着他指的方向朝台上望去。
明亮的舞台灯光下,他终于看清了她的模样。
女孩站在立架话筒前,抱着一把棕色的电吉他,居然还是主唱。
她穿着最简单的白衬衫和黑色热裤,一双又细又长的腿踩着硬皮马丁靴,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任何装饰。
皮肤很白,脸也很小,高挺的鼻梁最是显眼。
一头乌黑长发在脑后高高地扎成一束,有几缕挑染成了粉色,没扎进去的碎发调皮地在伏在脸侧,随着眼尾处的细小亮片在灯光下晃荡。
确实漂亮,肆意又张扬,就是看上去年纪有点小。
陆辛杨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这个乐队比其他几个人气都要高。
这台上的乐手个个都是高颜值,没有一个拉胯的,可谓是男女通吃。
俞皓显然已经投入到忘我的境界当中,手机举着就没放下来过,嘴里声嘶力竭喊着他女神的大名。
陆辛杨没听清,好像叫什么书。
同样他们乐队的歌他也没听清,如果不是字幕,他根本不知道台上在唱什么,摇滚乐对他来说都是一个样。
乐队唱了四首歌,有闹的有静的,静的那首旋律还挺对陆辛杨的胃口,但他依然和那些情绪激昂的粉丝不同,不会挥手,更不会呐喊。
偌大的场馆,好像只有他这个角落始终游离在外。
谢幕前乐手们和所有观众合了影,俞皓也尽兴了,考虑到明天的上班时间,他决定提前离场,反正他的热情也差不多在刚才的表演里全部耗尽。
两人走出场馆后瞬间觉得世界从来没有像此刻一样安静过。
“怎么样?过瘾吗?”俞皓勾着陆辛杨的肩膀问。
陆辛杨没有回答,反而问了另一个问题。
“你刚刚在里面喊的什么?情书?”
“什么情书啊!”
俞皓哈哈大笑,他清了清嗓,一个字一个字清晰地脱口而出。
“秦、与、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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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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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结束后乐队都是直接从后台退场的,中间挡着一个舞台,场内的喧嚣也被隔绝掉不少。
下了台后大家互相打着招呼,好多都是熟面孔,经常在各个场馆和音乐节碰面。
秦与抒收好了自己的吉他,又帮着成员整理东西,她的语气听上去尤为兴奋:“今天的观众好棒啊,有好多人跟着合唱。”
“我也听到了。”纪柏桓跟着应和,“我还让小哲哥帮忙录了视频,拿回家给我爸妈看看。”
盛礼卷好了一圈电线,用尼龙扎带绑好,抬头问他:“你今天是不是要回宣林?”
“是的,过两天有个考试,得先回趟学校。”
纪柏桓是他们这帮人里年纪最小的,还是个在校大学生。
“反正这个月也没别的演出了,你回去好好复习。”盛礼从背包里抽出一顶黑色鸭舌帽扣在了头上,“等等我送你去车站,最晚那班车应该还赶得上。”
路海到宣林也就一个多小时的动车车程,车次很多。
“你们先走吧,送完阿纪你不是还要回工作室吗,剩下的东西我来收拾。”秦与抒说道。
盛礼环视四周,发现少了一个身影。
“Beck呢?”
“他下了台就说自己牙疼,估计是去卫生间了,你们快走吧,他回来了我们俩一起整理。”
秦与抒开始赶人。
“那我们先走了,你们等等打车回去。”
盛礼将黑色的大背包甩到了肩上,手上提着贝斯箱子。
走之前他似乎还是不怎么放心,又转身问秦与抒:“你身上还有钱吗?”
小姑娘从小生活在加拿大,盛礼知道她这次是从家里偷偷溜出来的,那头估计还不知道她回了中国,几个月过去了,也不清楚她身上的钱还够不够花。
秦与抒眯着眼,笑得促狭:“放心吧,我最近发财了。”
盛礼嗤笑一声,屈指敲了敲她的额头,说道:“先走了,没钱记得给哥打电话。”
秦与抒朝他们离开的方向挥了挥手,又在原地等了一会儿,终于看见了Beck。
他那一头耀眼的红发实在是太有辨识度,想忽略都难。
此刻Beck正皱着眉,手捂着半边脸颊,边吸气边朝着秦与抒的方向走过来。
秦与抒觉得他很像一颗痛苦的火龙果。
“我不行了,这智齿真的太折磨人了。”
Beck用英文抱怨了几句,他是加拿大华裔,中文说得七零八碎。
“难怪你今天的架子鼓敲得尤其卖力,原来是在发泄啊。”秦与抒笑,“我早就劝你去拔了,可惜你不听。”
“我发誓这回我肯定去拔,不然我就自己把它敲碎!”Beck说得信誓旦旦。
“好呀,那咱们明天就去。”
“你陪我去?”Beck的语气有些鄙夷,“你还没长过智齿吧?我还是找盛礼吧。”
说完他才发现盛礼和纪柏桓都不在。
“他们抛下我们俩走了?”
“阿纪要回学校考试,盛礼哥也没时间陪你,你没得选,只剩下我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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