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小王见她想喝,自告奋勇替她去人群里抢购。


    她赶紧将票给他,自觉走国营理发店的霓虹灯牌下驻足。


    玻璃橱窗映出斜后方她那张白胖的大脸,烫着波浪头的女营业员掀开棉布门帘,劣质发胶的甜腻气息扑面而来。


    “同志,剪头还是烫头?”女营业员倚着门框,指尖夹着张皱巴巴的价目表,抬了抬下巴:“烫头要介绍信,普通剪发排队得等俩钟头。”


    柏油马路在八月骄阳下蒸腾出沥青的苦味,南向晚一听俩小时,立即摇了摇头:“不用了。”


    这时理发店的玻璃门被猛地推开,浓烈的香氛气息裹挟着四个时髦身影涌上街头。


    为首的林晓彤穿着真丝乔其纱短袖衬衫,下身是条米色百褶裙,脚上的白色皮凉鞋露出涂着红指甲油的脚趾。


    “我爸说野征哥下个月就从特战队调回来了。”林晓彤风情地拨弄了下刚烫的“上海卷”,骄傲道:“听说要升副团,我爸说要请他到咱们家来吃饭。”


    “得了吧,林晓彤。”赵明远嫌热,扯了扯的确良衬衫的领子,白她一眼:“上次你爸请客,野征哥不是放你鸽子了吗?”


    他说着掏出盒“大前门”,弹出根递给旁边穿海魂衫的男生。


    “赵明远你闭嘴!”林晓彤娇嗔地给了他一脚:“我爸请不动野征哥,难不成你爸能行?就凭他在军区后勤部?”


    第四个女孩一直没说话,她穿着进口的牛仔短裤,露出修长的双腿,五官清冷白皙。


    这时她突然开口,声音像雪莲一般凉:“你们吵什么,野征哥最烦无聊的饭局了,等他回来,还是咱们私下组局祝贺他吧。”


    南向晚站在路边,她穿着穷酸老旧,庞大的体型显得笨重,在这群衣着光鲜的官二代富二代面前显得格外朴素寒酸。


    林晓彤突然瞥见了她,见她不识趣,一直站在原地偷听他们聊天,顿时骄纵嘲笑道:“哎哟,还有个看热闹的乡巴佬呢!”


    她踩着凉鞋逼近,香水味呛得南向晚后退半步:“你谁啊,干嘛站在这里偷听我们讲话?知道顾野征是谁吗你就在这偷听?就你这样的,给他提鞋都不配!”


    南向晚的确是因为听到“野征”这个名字,为了确认是不是她所知道的那个“顾野征”,这才留下多听了一会儿。


    “说得不错。”赵明远吐着烟圈,戏谑道:“提鞋这事还得咱们林大小姐来,她这体格蹲下也着实为难了些。”他故意把“难”字咬得很重。


    不等林晓彤生气,穿牛仔短裤的女孩冷冷扫过赵明远:“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向南志,汽水买到了。”勤务兵小王这时从对面供销社跑过来,解放鞋在柏油路上踏出闷响,手里拎着瓶冰冻汽水,四个官二代同时愣住。


    林晓彤的红唇微张:“咦,这不是顾部长家的.……”


    “走吧。”赵明远拽了她一把,临走前又回头打量南向晚:“原来是顾家的哪个穷亲戚来着,难怪从没听野征哥提过这胖妞。”


    既然是顾家那边的,林晓彤也不好计较,临走前,扭过头哼笑一声:“丑人多作怪,劝你别学城里人烫头发,少丢咱野征哥家里人的脸。”


    南向晚站在原地,耳边回响着他们的话。


    原来顾野征是军区最年轻的特战队长,是能让这些眼高于顶的官二代争相巴结的对象。


    而她,则理所当然被他们认为是来顾家打秋风的“乡下亲戚”。


    “刚才是林小姐他们吧……”小王有些不确定,他递过刚买的北冰洋汽水,玻璃瓶上凝结的水珠滴在南向晚手背,一下就让她产生一种清凉之意。


    南向晚嘴角噙着一抹微笑,谢过小王的细心后,才慢悠悠说了一句:“无关紧要的人罢了。”


    这件小插曲并没有引起南向晚内心多大的波澜,她心中始终掂量着一件更重要的事情要验证。


    “小王,你知道哪有花鸟市场或者卖宠物的地方吗?”


    小王挠头想了想:“这……咱们这一区应该没有吧,向小姐如果想养宠物,可以跟顾部长说,一般机关大院或者军属大院都可以抱养一些名贵品种的宠物。”


    “不是……我要的不是宠物。”


    算了,她摇了摇头,没再继续提这件事情。


    但就在路过胡同拐角时,突然传来“呜咽”声。


    她当即停步,侧耳仔细分辨了一下。


    杂货店后墙堆着摞成塔的蜂窝煤,阴影里有团脏兮兮的土黄色在蠕动。


    南向晚确认了什么之后,就利落转身走进胡同里。


    “南小姐?”


    小王不明所以,却还是连忙跟上。


    南向晚循着声音,来到了蜂窝煤附近,果然找到了。


    她估计着安全距离,缓缓蹲下。


    “你需要帮助吗?”她压低声音,指尖悬在黄狗结痂的黑色耳尖上方。


    黄狗左前爪的伤口还在渗血,听到她的询问,却突然抬起脑袋:“……我腿断了。”


    明明是呜呜犬吠,但却变成了人类能够理解的语言进入南向晚耳朵,她呼吸一紧,心跳一下加速起来。


    她这下终于确定了。


    不是小画眉鸟成精了能说人话,而是她拥有了可以跟动物无障碍沟通的能力!


    第12章 赌一个,我的定制必赢


    南向晚的手指微微颤抖,指尖几乎要触碰到黄狗脏乱的毛发。


    她能清晰地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像是要从胸腔里蹦出来。


    黄狗的眼睛在阴影中泛着琥珀色的光,瞳孔里倒映着她怔忡的脸。


    “你……你能听懂我说话?”她压低声音,余光瞥见小王在朝胡同口走来。


    “我能感知到你的意思。”


    它的声音沙哑,半垂下眼皮,带着几分虚弱:“……一个穿绿衣服的家伙已经走过来了,他是你的同伴吗?”


    南向晚回头,看见小王正朝胡同口这边走来。


    “我带你走,你可别咬我。”她没有犹豫,伸手小心地托起黄狗受伤的身体。


    狗身上的气味并不好闻,混合着血腥和骚臭的味道,但她顾不得这些。


    小王慢一步赶过来,刚好看到这一幕,黄狗——准确地说,是条马里努阿犬——在南向晚怀里动了动,他当即神色骤变。


    “南小姐,放放下它,这不是土狗,而是烈性犬马里努阿犬!”


    他在军营里可领教过这种胆大凶猛的军犬,见南小姐竟没有任何防护去擅自抱它,这要惹怒它,直接就是一口碎断脖子!


    南向晚并不了解犬类的品种,她有些茫然抬头。


    “马里努阿犬?”


    她将下滑的它向上托了托,然而它并没有攻击南向晚,而只是在调整姿势,将脑袋耷拉在她臂弯处,修长的身躯即使受伤也保持着优雅的姿态。


    “它不会咬我的,因为是它主动向我求救的。”


    小王呆了呆,反应也慢了半拍,马里努阿犬对待陌生人可不是这种温顺的态度,他开始怀疑起自己是不是认错了狗。


    “南小姐,你这是……”小王皱起眉头,目光在黄狗身上扫过。


    “我捡到这只受伤的狗也算是种缘分吧。”南向晚努力让声音听起来没异样:“带回去养着,总比让它死在街上好。”


    小王欲言又止,但看到南向晚坚定的眼神,还是没再说什么,只是伸手打算帮忙抱起黄狗。


    可刚被他认为“温驯”的黄狗,突然发出一声威胁性的低吼,在她怀里扬起头,湿热瘆人的鼻息都喷到了他手背。


    小王一惊,迅速伸手,他怀疑他要敢慢退一步,肯定会被一口咬住。


    南向晚哪料到黄狗突然逞凶,她赶紧打圆场:“还是我来抱吧,它可能受伤比较敏感。”


    “可是……”小王脸色有些难看。


    南向晚为证明黄狗的无害,直接伸出手将它呲牙的嘴给捏住,还压了压:“你看,它真不咬人,放心吧。”


    黄狗:“……你胆子不小啊。”


    南向晚干笑一声没回它。


    小王见此讶异又古怪,它虽然看起来挺凶,可真没咬南小姐。


    “王同志,我体力不好,抱着它走不远,不知道你能不能替我去买些治外伤的药跟绷带?”


    小王点头:“好,那我买完药再去喊辆车吧。”


    “行。”


    支走小王后,她的注意力落在了黄狗脖子上的项圈上。


    那些褪色的英文字母在阳光下若隐若现,她认出了其中一个单词“雷霆”。


    “这是你的名字吗?”她几乎是脱口而出。


    黄狗懒懒地窝在她怀里,感受到一股暖意洋洋的气息包围着它,让它舒服得几乎快要睡着了:“嗯,你要带我去医院吗?我腿断了,我不想当一只瘸腿的废物。”


    竟给一条狗取如此霸气威武的名字,它的原主人想必是个男人吧。


    “你这种情况我应该能治,若实在不行,我会给你去村里找兽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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