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主人家寿宴, 并不是说闲话的时候,世家大族、仕宦人家,多为姻亲故旧, 随便撞着哪个,若是不巧就是说话人的亲戚朋友, 叫人听恐怕不好。
所以有关霍家的事儿尉迟嘉纯只说了这么一句。
剩下的便是说一些雅致的话题, 若是来了茶, 便说茶, 台上唱了戏,便说戏文, 偶尔来了人,她也像刚才霍家的人来时一样说两句无关痛痒的话。
人来人往的客人,少有尉迟嘉纯不认识的, 便是不认识, 也有身边做陪客的小姐娘子帮着补充。
一直表现得淡然的尉迟嘉纯看见一道人影眼睛亮了亮, “是今年登科的齐家四郎,他最近作了一篇文章我一个叔叔很喜欢。”
说到这里,她止住了话音,往那边多看了两眼。
席间的男女客人也多抬头去看齐四郎。
对好看的人,大家都想多看两眼。
而这样一个能见到很多人的交际场合, 也是不多有的。
檀华见着几个姑娘悄悄换了席位,她们一边小声说笑着, 一边看那位齐家郎君和府上的老淑人祝寿。
他来得快,走得也快。
檀华看着席间,胡思乱想着, 还没有回过神来,眼下就掠过齐珣的背影。
正式开席, 有些人弹琴唱戏,也有人聊天说笑,热热闹闹的。
玉宁喝了几杯酒,脸颊微红,精神不错,看着心情也不错。
尉迟嘉纯有事儿已经走了。
檀华以茶代酒,陪着玉宁喝酒。
才有人送了一壶绍兴黄酒来,酒水醇香,檀华容易醉酒,今日以茶代酒,婢女给玉宁倒了一杯。
檀华端着茶杯,看见了一个不知道打哪里来的丫鬟来找玉宁身边的侍女。
玉宁的贴身宫女也走近来,趴在玉宁耳边说了两句话。
本来脸颊微红的玉宁脸上又添了两分红晕,却是欢喜的,她眼睛都微微发亮,也忘了身边这壶酒,抬手捂了头说道:“妹妹,我喝得多了,有些头晕。”
一看就是假装的样子,只是也没必要拆穿。
檀华说:“姐姐去歇歇吧,喝一碗解酒汤,好好睡一觉,我晚些时候再去找姐姐。”
玉宁听这话点点头,她说:“那我先走了,你好好吃,不急着找我。”她说完这话脸一红。
檀华当做没看出来,微笑着点头。
能有什么事儿呢?
想想她是已经定了亲的人,只是因为对方守孝,双方只能推迟了婚事。
怜惜臣子有丧,皇家嫁娶不因婚事夺情,年轻人的感情却是不能克制的,总要有些交流。
檀华没什么胃口,只在冷盘里头下了几筷子就没有再吃。
吹拉弹唱、寒暄说笑,檀华听得多了,就觉得有些过于热闹了,她起身离席,府上的一位夫人看见她,说道:“公主这是要去哪里?”
似乎是尉迟嘉纯的一位嫂嫂,檀华说:“我去更衣,知道地方在哪里,夫人先忙着吧。”
走出宴会所在小楼,背离着那些热热闹闹的嘈杂声,往外走,走过木质游廊,行过一条小径,沿着一条湖泊行走,那些声音远了,她的心也似静了许多。
她想起玉宁的未婚夫,有丧在身的人在守孝期间是不会出门访友的,更何况是参加长辈的寿宴,玉宁大概是见不着本人的,多半是对方托人传了什么东西来。
秋季的树叶树叶都黄了,院子里开放着一些各色的菊花,大多是用花盆装着的,越是漂亮的,就越是贵重。
禁不住风吹雨打。
却说前院,沈修明与一个年轻人同席饮酒。
你一杯我一杯。
沈修明有些昏昏,看上去沉默,酒杯里有酒就慢慢喝,喝完了再喝。
旁边陪他喝酒的年轻人有几分醉意,兴致正高,给沈修明倒酒,说道:“王府的酒是极好。”
二人碰杯,两人轻轻一碰杯,都是一饮而尽,只是沈修明看着却有几分消沉之态。
对方又倒了一杯酒,说道:“世子还能喝吗?前些日子,我听人说世子前段时间生了病,连秋狩也没去成,真是遗憾。要是身上没好可不能喝了,服着药,恐怕更是不好,都是在下疏忽。”
沈修接过对方手里的酒,精神也有些松散了,说道:“不妨事,我已好了。”
“听说世子得了风寒,就算是不吃药,病刚好也不宜饮酒,还是不要喝了。”
沈修明自知没有醉,他也放下了手里的酒杯,说道:“不喝也好。”
本来也不是喝酒的地方,只是他心中有愁绪难解,郁气结于心胸,不可言说,唯有喝酒能略忘愁绪。
看他这副倦然垂头的样子,旁边的年轻人做出一副推心置腹的样子,说道:“世子可是有什么为难事?”
不一会儿,这个年轻人走到齐珣身边坐下,说道:“表弟,这回你可猜错了,英国公世子他不是得了什么绝症。”
对方撩撩袖子,撩起来拧了拧,酒液从湿哒哒的袖子中滴落,身边的这人酒量只是中等,但擅长装醉,开始与人喝酒的时候是真的喝酒,等同饮的人酒劲儿上来了,或是沉醉于喝酒,要么是精力不集中,要么是只顾着喝酒,这会儿就注意不到他了,这人就将酒水泼到地上,或是灌到衣袖里面。
眼下看他拧出来的酒,不知道沈修明是喝了多少酒。
齐珣瞥了一眼不远处握着一只酒杯,低头看着酒杯不知道在想什么的沈修明。
他笑了笑,说道:“那一对骰子改天我叫人送到表哥府上。”
对方拱手作揖,笑得十分开怀,说道:“表弟愿赌服输,这回我可就却之不恭了。”
这些年,打赌要是能赢了齐珣也不是容易的事儿,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这人的赌运就是这么好。
年轻人格外高兴,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自饮道:“只道你身上的有伤口,不宜饮酒,这杯酒我就独自享受了。”
“四郎你可知英国公世子前些日子也许没有染病?”
齐珣看过去,眼神怀疑,说道:“可有此事?”
表哥笑了笑,压低声音说:“刚才沈世子酒意上来,自言自语自己罪有应得,我看沈世子话语之中多有愧疚,现在还是满腹愁绪的样子,也不知道做了什么事儿,八成是抑郁成疾,所以这些日子病了瘦了。”
齐珣听了脸上露出笑容,旁边的人说:“表弟觉得我说的不对吗?”
齐珣说:“非也,只是觉得无趣。”
“说的也是,又能有什么新鲜事呢,不如喝酒。”年轻人的一点好奇都打消了,自己给自己倒酒。
齐珣随意说了一句,对面的人点头。
他举起杯子,茶水略略沾唇。
过了半刻钟,他和旁边的人说:“表哥慢慢喝,我出去走走,这里酒味浓,再待下去要犯酒瘾了。”
他出去后,有个小厮在门口,正在摆弄着院子里的花,看见齐珣来了,手下的动作慢了。
齐珣往前走,不一会儿小厮放开手里的花,也往着齐珣离开的方向走去,二人走了几步,小厮来到齐珣身边小声说:“我娘看见公主殿下往小镜湖那边去了。”
“路怎么走?”
小镜湖的水面上有许多落叶,像是一只只小船,有的叶子当中有水,檀华捡了一枚叶子,对着日头看了看,发现这枚叶子格外漂亮一些,叶脉清晰,金黄,没有一丝丝干枯的样子,秋天之中,看上去只是干净清新,明亮亮,灿烂的样子。
和皇宫里面的明黄不一样,皇宫里的明黄像是日月的光辉,而这枚叶子则是精美清新。
她也是无事可做,给自己找一些闲情逸致。
就慢慢挑拣着落叶,看见是在水里的,好看的她就捡起来擦一擦,若是地上的就捡起来放在一边。
水流被风吹动,像是一匹绸缎。
檀华捡着捡着,便见有一朵花飘到她面前来,像是被水中的小旋涡留住了一个瞬间,她原本伸出手是准备捡起一只落叶的。
看着眼前的红色花朵开得好看,却没有捡起来,而是向着水流过来的方向看过去。
只见河水潺潺,一朵一朵的鲜花顺着河水飘过来,不知道是哪里来的。
也许是有个采花的女孩儿手里的花洒了。
檀华这样想着,她直起身,只看见一个身穿白衣的男子也顺着水流走过来。
人是认识的,不久前才叫她用箭射了一次。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这一次看见齐珣过来,她却没有那么多的脾气。
也许人的脾气也是要挑选场合的吧。
总对着一个人发火也有累了的时候。
齐珣走到和檀华相隔两步远的地方,停下来,“见过公主。”
他行了一礼,从身后递过来几枝花。
姹紫嫣红的好看,檀华将视线偏到河流上,并不看人,就见河流中依稀有鲜花飘过,和齐珣刚才想要递给她的是同一种花,齐珣手里的花还在他手中。
檀华提着裙子要走。
对方的脚步声就跟在自己身后。
走了几步,檀华停下看向对方,说道:“你做什么跟着我走?”
齐珣说:“在下不认路。”
“你不认路跟着我做什么?”
“跟着公主就算是迷路也没什么要紧的。”
檀华想起和齐珣在芳林苑见面的那一次,齐珣说是找不到路,她本来是想要思考一下对方要去的地方是哪里了,后来认出这人是谁,直接随便指了一个路。
至于迷路,这人上次可能是真的迷路,这次檀华却是不信。
但又凭什么是她要走呢。
两人相遇,凭什么她要走掉呢?
这个世界上时不时都是这样的陷阱?
檀华心里又有些不高兴。
齐珣看出檀华不悦,只道是自己惹了她不高兴,心中叹了口气,却笑得温柔,他自腰侧解下佩剑,躬身俸给檀华,檀华看得莫名。
只听他讲:“今日公主未带刀弓,请用此剑代替,未知是否趁手,但剑刃锋利,或可一用。”
檀华看看齐珣手里的剑,她怀疑这个人有病。
她没说,眼睛里却有这个意思。
如果她没有猜错,齐珣胳膊上的伤恐怕还没有好利索,这也没过去多久,这个时代被钝器所伤,不发炎都算是天选之子,得了破伤风更是容易。
伤疤没好就已经忘了疼吗?
齐珣想道,上次是他吓到公主了,所以檀华射了一箭,当然,那个时候他也是真的惹了她不悦。
这次见面,本就是偏僻之地,公主面对他这样拿着剑的男子只怕是会不安,没有心情听他说什么话。
若是手里有一把剑,心安下来也许能说上几句话了。
他说:“在下想和公主说几句话,盼请公主允许,若是在下失礼,或是让公主不喜,请用此剑刺来,在下绝对不躲避。”
檀华不看齐珣,也不看那把剑,流水之中,落花已经飘远了。
她说:“这里不是你们齐家的后花园。”
齐珣将手中的剑,放到岸边青石上,直起身说道:“这里没有人来,在下也只说几句话。”
她都不知道,在别人家的院子里齐珣是怎么能保证这里没人来的。
齐珣说:“若叫人看见齐珣与公主在此,就让齐珣今日气绝。”
檀华不言不语,看起来格外冷漠,连眼梢都是冷的,这个样子和与燕归在一起的时候完全不一样。
对尊者许诺,是不容有假的。
齐珣说:“我家中人口稀薄,只有三位兄长,并无姐妹,我一个人住一个院子里,平日起居读书,都是小厮服侍。我是如此,家里几个哥哥也是如此,家里的几个丫鬟,平日里多是在我母亲院子里伺候,还有一些是嫂子们和哥哥成婚前带来的陪嫁,后来添置过一些,主要也是嫂子使唤着方便。”
“我少年贪玩,结交了一些浪子游侠,弹唱跳舞、杂艺百行也都略知一二,虽然好玩闹,于学业上却不敢不用心,不敢说经明行修,厚颜自表,也能说是薄有两分才学。”
“至于烟花柳巷,齐珣虽进过青楼的门,也只是闲坐而已,我可以用自己所有的一切发誓,今日所说绝无半句虚言,以后也不会再出入这样的地方。”
“你说完了吗?”
檀华看不远处的齐珣。
齐珣看着檀华,他实在长了一双迷惑人的漂亮桃花眼,看着就觉得多情无辜。
檀华说:“你那天认识我,在那之前是在哪里见过我你还记得吗?”
齐珣无法说谎,在檀华的目光之中,他沉默。
在那之前,他们是在清韵坊门口见过,但这不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但若是说那些又有什么意义呢?
齐珣说:“假如公主愿意了解我,就会知道我说的都是真的。”
但这世界上有那么多的男子,她又为什么一定要去了解他呢?
假如有人对齐珣来说,让他去了解和那个人所呈现出来相反的一面,他也很难去有那样的耐心。
他只能沉默。
檀华不希望齐珣再来纠缠了,不论是为什么。
他说的一些话,檀华只觉得好笑,无关这话是否是真的,都很好笑。
一个男人说自己从青楼里出来干干净净,难道只是专程去吃青楼的饭菜吗?那里是藏着什么绝世厨神吗?
还是说他只是请别人去喝花酒?
还是说别人请他去喝花酒?
还是说他是过去帮别人结账的。
檀华又想到某些现代笑话,她心里难得回想起一些曾经再网上冲浪的日子,稍稍走了一会儿神。
回过神来,她说:“既然你还记得那天的事情,也该记得那天在我身边的人。”
这句话应该很明显了吧。
齐珣说:“我记得。”
这句话每一个字都像是带着刀锋割着他的舌头,像是含着一段荆棘,说出来之后,齐珣像是被绳子捆了一下。
他当然知道那一天永寿公主是和一个男人站在一起的,不止知道,他还认识对方,还和对方是朋友,知道檀华和燕归可能拥有某种不同寻常的关系。
这种认识,比檀华所想的还要深刻。
檀华笑了笑,她往水里扔了一粒石子,说道:“所以你是想要做我的入幕之宾吗?”
第92章
这句话之后, 檀华又往水里丢了两块小石头,这个季节也许冷了,水里面的鱼都偷偷躲着, 没有哪个在水面盘桓。
过了片刻,有人说道:
“入幕之宾不可长久。”
“公主喜欢什么样的男子?”
“您有没有想过要找个什么样的驸马?”
檀华看向齐珣。
她想过, 对方也许会觉得不堪其辱, 甩袖而走。
走的时候, 也可能再扔下几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之类的话。
性格再强硬一些, 捡起地上的长剑,与她一决生死。
唯独没想过齐珣要问她喜欢什么样的人, 想要找个什么样的驸马。
她看着对方,有些不解。
齐珣的双眼,很容易让人想起三月桃花, 这双眼睛看人的时候总是似乎含着感情的样子。
在她面前, 齐珣永远都是镇定自若的样子, 檀华想起上次在猎场林中,羽箭刺入他的手臂,鲜血洇湿对方的白色衣袖,顺着指尖落下来,对方仅仅是在被羽箭刺入的时候发出一声闷哼, 其余的时刻连表情也没有乱。
这个世界的士人,讲究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 喜怒哀乐不显于形色。
但其实能做到的人并不多。
内敛的人,让人知道他们在说一些话的时候脑海里到底在想什么。
齐珣一直留意着檀华的表情。
见她秀眉微颦,眼神在他身上一扫而过, 似是有几分思索。
永寿公主这个时候没有提起燕归。
他心中心中松了一口气。
他很怕这时候公主说喜欢燕归,想要燕归那样的驸马。
虽然他不觉得皇上能同意燕归做公主的驸马, 但万一公主一心想要嫁给燕归也是一个很危险的事情。
齐珣怀中还是捧着那捧花,北方的秋天总是很短的,等大雪落下就再也不会看到这样的景象。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公主才肯收下他送的东西。
对于齐珣的一系列反应,檀华不知道对方的脑回路是怎么形成的。
果然关心别人想什么永远是最累的,当思维走入死胡同,绝对不是自己的问题。
很可能是对面的人有病。
“入幕之宾也好,驸马也好,这些都与你无关。”
“要怎样才能与我有关?”
“公主喜欢什么样的人?”
人生并不是一道填空题,有时候既没有正确的答案,也没有错误的答案。
往左边走是路,往右边走也是路。
至于路是什么路,有时候没有走过永远不知道路的尽头是什么。
“我不知道我喜欢什么样的人,但我知道,我不喜欢什么样的人。”
齐珣俯身将怀里的花送入流水之中,捡起金黄色落叶之间的佩剑。
想起刚刚公主手中丝帕里包着的几枚落叶,他再捡起佩剑的时候,也捡起了一枚落叶。
天空总体是蓝色的,靠近房舍屋檐或是假山院子墙壁的地方,则是白蒙蒙的,像是晕染了一层稀薄的白色雾气,仿佛是一条裙带,蓝色的地方剔透得像是湖水的水面,太阳小小的一片亮白色圆片,镶嵌在蓝色天空上。
齐珣掌心躺着一枚落叶。
薄薄的一片叶子,金灿灿的,微凉的触感,里面应该还有很多水分。
叶片上面的脉络似乎与他掌纹之中的脉络重合到了一起。
齐珣将这片叶子放入水流之中,也让它随着落花而去。
秋风送爽,吹皱池水,流水落花带着落叶漂泊远去,有的分散飘远。
万般心事,化作朝思暮想。
永寿公主喜欢洁身自好、清清白白的男子。
这句话没有明说,是他今天感受到了这一点。
男子的风流韵事,大多数时候被当做无伤大雅的笑谈,三妻四妾为平常事情。
很多人家的男子,十几岁的时候之后家里就会安排通房丫鬟伺候,晚一些的,及冠之后房里也会有人,不过一般这个时候男人已经成婚了。
若是这个年纪还没有成婚,有一二个通房、小妾、外室、红颜知己,大家都会觉得是正常的。
二十几岁的男人,说自己是个没有经历过女人,多半会惹来同伴一阵嘘声,没有几个会相信。
男人不会相信,女人也不一定相信。
假如那个男人不是齐珣自己,他也不会相信一个二十二岁的男人没有和女人相处过。
这些年,他多有风流浪荡的名声,大家常常以为他有多少个红颜知己。
就算是家中父母对这方面恐怕也不敢言之凿凿的说他没有和女人亲近过,齐珣自知这也有他自己的原因,他喜欢结交朋友一起玩耍,家里父母总是劝他不要做一些不务正业的事情,不如娶妻生子、早日入仕。
今年科举入仕,一来是想要找一个事情做,二来也是不想再承受父母的催促唠叨。
再说名声这件事,他不在乎被人当成红颜无数的风流子弟,又或者是家里有女人的男人。
因为如此,能为他省下一些麻烦,也许当中也有一点点男人爱面子的缘故。
名声这东西,好也是它坏也是它。
长久以来,齐珣也不觉得自己到秦楼楚馆里当个陪客,或者是主人有什么不好的。
他天生的对一些人与人之间的来往敏锐自然,像是老虎生来就知道如何靠自己的触须分辨环境的好坏、猴子会爬山。
不能说是如鱼得水,也十分自然。
现在齐珣第一次有些后悔自己这些年给自己造就的名声。
多思无益,他还在想着刚才遇见檀华的事情,带着剑走远。
听见半空中几声爆破声,咚咚咚,他仰起头,见着是府上放了烟花,一朵朵的、巨大的五颜六色的,每一朵都很大,一闪而逝的流光垂下来,像是一道道花枝。
落下来的彩色火光像是雨一样落下就消失,因为是白天,具体看不出到底落在了哪里。
第93章
回去的时候, 檀华和玉宁会乘坐同一辆马车,正要上车。
玉宁时不时摸摸衣袖,眼角眉梢都有没消退的笑意。
随行的宫女在马车前面放下凳子。
“妹妹先上车。”
檀华先上了车。
玉宁被宫女扶着踩上木凳, 檀华身手去拉她,说:“姐姐当心。”
玉宁握上檀华的手。
她身边的宫女忽然“啊”了一声。
“那是怎么了?”
赶车的马夫, 车上车下一共四个宫女, 都向着小宫女指着的方向看去。
只见一道灰黑色浓烟自淮南王府中升起, 不是很高, 音乐能听见里头有人大喊走水。
淮南王府负责送女客的一位夫人,才送别两位公主, 刚才被一位从里头来的小厮在一旁悄声说什么话,两人皱眉低语。
她听完话看向两位公主的车架,见着二人视线回来的方向, 知道两位公主看到了, 上前行了个礼, 说道:“二位公主也见着烟气了,实在失礼,不是什么大事儿,今日人多手杂,厨房里头走了水, 实在是叫二位公主见笑了。”
玉宁问道:“可还要人帮手?”
两位公主出行也是带了一支护卫。
檀华见那夫人笑了笑,说道:“多谢公主善心, 臣妾心领了,家里头人手是够的,院子里头就有一道湖泊, 取水也是便宜的,不必帮助。”
两人点点头, 玉宁说道:“既然如此,我们二人也不打扰了。”
这位夫人,连连告罪失礼。
车帘放下,车夫挥动马鞭,马车哒哒往前去。
那位穿锦衣的夫人见着两位公主走远了,也往回走,说道:“什么日子不挑,偏偏挑这个日子出事儿,这帮子丫鬟婆子也是,见着了火星子不说扑灭了。”
小厮在一旁躬腰低头,说道:“夫人说的是,都是小的们粗心大意。”
那夫人说:“眼下要紧的赶紧收拾干净了,现在这事儿谁安排呢?”
“是咱们郡主和三夫人在指挥人查看收拾。”
“老夫人说府里来的客人还得换个园子安顿,咱们宴饮的福寿楼有烟气过来了,怠慢了客人不好,正在收拾换地方,说是一会儿大约还是要有人走,让夫人您送送客。”
淮南王府里头来做客的人,知晓府中走了水,距离寿宴开席也有一个时辰了,一些人不远多打扰就势告辞了。
齐珣往回走的时候表哥还在,正在福寿楼前面等着他,说道:“估计你就要回来了,王府事忙,一起回去么?”
“走罢。”
齐珣看了眼四周走动的人,烟雾气味来了,大多数人都被引着往外走。
英国公世子沈修明不在其中,他的席位也是空着的。
二人一同往外走,齐珣问身边的表哥,说道:“沈世子已经走了么?”
他表哥说道:“表弟暂离之后,过一会儿沈世子就去更衣了,我看他似是有些肠胃不适的样子。”
两个人边说边走,表哥压低声音问:“表弟可是有事要找沈世子?”
齐珣说:“我与世子不过是点头之交,无事相扰。”
他只是对沈世子惹到了公主感到不喜,大约有些厌屋及乌的心态。
沈修明作为长公主的儿子,血缘上是永寿公主的表兄,这样的近水楼台的位置,不知道珍惜,却惹了公主生气。
这让他心中有些嫉妒和敌意。
只是这些没必要和表哥说,这些事情虽然可以不指名说的是谁,相关的话不能说太多,说多了就会结为线索。
檀华回到宫里,她先在宫殿门口的小凳子上坐下,换了一双软底绣鞋,浅粉色的缎面鞋子,各有一对儿缠枝花纹。
脱掉身上的外衣,搭在手臂上走入室内,梅香从檀华手里接过一副。
按照习惯,檀华来到屏风旁边,室内连着温泉水管的洗手池,打开水龙头,揉着香胰子仔仔细细洗过手。
她脸上有化妆,不过这个时代化妆用的都是天然的东西,她又是薄妆容,薄薄涂一层珍珠粉,眉毛不用画,只在眉心贴了一点花钿,脸上和唇上薄薄涂了一点胭脂,这样显得人气色格外的好。
宫里的胭脂是油性的,着色特别好,不小心碰到不会蹭到干净的皮肤上或是手上衣服上,吃东西的时候也不会沾在食物或是器具上面,檀华刚刚当是刚刚了解到这些的时候有些惊奇。
还有精制的珍珠粉,也不容易脱妆,薄薄涂上一层,却还算好洗。
胭脂不好洗。
檀华打开台上小柜子,从里面取出一个小小瓷瓶,另外拿了一只白色细丝绸帕子,从瓶中倒了一点自制的卸妆油在上面,轻轻按摩脸上和唇上的胭脂,她习惯先擦唇上的。
室内宫女正在清点从淮南王府回来带着的东西。
去什么样的场合穿什么样的衣服、做什么样的装扮都是有定例的,几个大宫女和宫里的嬷嬷规矩学得好,对这些很熟练,这次檀华和玉宁一起去淮南王府上,带了两只箱子,一个箱子里面装檀华可以替换穿的衣服,另一只箱子里面装的是首饰和一些胭脂水粉,还有一些女性出门通常要带着的小东西,以备不时之需。
收拾这些东西的时候,衣服取出来重新放到箱子里,首饰取出来放到梳妆匣里面。
这两只箱子是两个宫女一起收拾起来的,她们也一起将里面的东西收拾好。
梅香去换衣裳洗漱了,准备一会儿帮檀华重新梳个头发,在屋子里自在一些。
收拾零碎物件箱子的侍女正在翻找,动作稍有粗暴。
彩萍走过去说道:“忙什么,手脚轻着些,首饰盒里的金丝宝石禁不得撞。”
她看了一眼摆了一桌子的东西,说道:“再说,怎么都乱糟糟的摆着?可是要找什么东西?”
宫女按着箱子说:“彩萍姐姐,公主的首饰盒不见了。”
她着急得红了眼睛,说道:“奴婢两个在淮南王府的客室都是一直守着的,寸步不离。”
彩萍说:“别急,再仔细找找看,看看可有落在那里?”
彩萍和两个小宫女一起将东西一样样的翻了一遍,将翻开的箱子又翻了两遍,又将刚更衣洗过手的梅香拉过来询问。
“你可有看着咱们去淮南王府上带过去的梳妆盒?”
梅香摇摇头,说道:“只是为公主梳妆之时用过一次,之后就没有再用过。”
“什么时候用过?”
“公主到淮南王府上之后,大约开宴一会儿了,出来换过一次外袍,头发略微整理也只是摘掉了几样珠花。”
梅香看几人的表情,问道:“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其中一个小宫女说道:“梅香姐姐,咱们带去的首饰盒子不见了。”
檀华卸了妆,洗了脸,隐隐约约听见外面有什么声音,像是唱歌又像是哭声,在水流的声音中变得模模糊糊。
换过一身宽松舒服的半旧的薄夹棉袍子,从屏风后出来,几个宫女就站在屏风外面不远处,一看檀华膝盖一软就要跪下,但知晓檀华不喜看人下跪叩首,便不敢做这些姿态,只是埋着头,屈身行礼。
先说话的是梅香,说道:“公主,咱们出门带着的首饰丢了。”
檀华说:“怎么丢了?你着急,慢慢说。”
她走到梳妆台面前坐下,梅香过去像往常一样,为檀华拆头发,檀华从镜子里面看着两个侍女战战兢兢地埋头站在她的侧后方。
梅香从头到尾把这件事情重复了一遍,说道:“红苕今天有些不舒服,假寐了一会儿,不到一炷香的时间。梳妆盒应该就是在这么一会儿丢了的。”
檀华听完点点头,两个吓得鹌鹑一样,若是地上有个洞,都得钻进去藏起来。红苕已经哭过一次了,眼睛红红的,一看就是刚才哭过。
檀华说道:“丢了也就丢了,倒是红苕,下次身上不舒服不要逞强。”
“奴婢再也不敢了。”红苕带着哭声说道。
檀华摇摇头,头发被人拿着,做这个动作有些别扭。
“丢了就丢了吧,人没事儿就好。”
想起淮南王府突然失火,当是觉得奇怪,想来是有贼人故意为了偷东西作乱。
也不知道有没有受伤。
红苕说:“那只梳妆盒公主用了好些年,里头的东西有许多都是陛下赏赐的。”
她说完缩缩脖子,头埋得更深了。
“我知道,去吧,忙了一天,找地方歇一会儿吧。”
听她如此说,两个婢女还是含着眼泪,要哭不哭的样子。
檀华拉住要一起走的彩萍,“陪我在这儿说会儿话。”
彩萍知道这是公主不叫她过去打人,哼了一声,说道:“公主您就惯着她们吧。”
檀华笑了笑,十五六岁的女孩子,在现代初中都未必读完。
放在古代已经要定亲家人或是做人奴婢谋生了。
檀华说:“小偷也不是看在她们两个才偷的东西,而是看谁带的东西值钱,也未必只拿了咱们的。也是巧合的事儿,怪不得她们两个人。”
“那也得教训两句,要不然下次恐怕就要不知轻重了。”
檀华说:“一会儿去吧,让她们见识见识彩萍姐姐的威风,只轻着些。千错万错都是那个贼偷的错,她们两个也是殃及池鱼。”
彩萍道:“千刀万剐的蟊贼,偷到咱们这儿了。”
梅香握着梳子说:“未必只有咱们,贼人专挑王府寿宴这一天下手,别忘了王府今日的贺礼。”
彩萍冷哼一声:“也叫咱们倒了霉。”
“呸呸呸。”
第94章
“这只簪子好看么?”
金秋的叶子落了一重重, 大片大片的金色几乎淹没了芙蓉殿,秋水涟漪倒映着无边无际的蓝天。
欢好过后,他们两个人倚窗而坐, 竹帘半垂,檀华靠在燕归怀里。
一场秋雨一场寒, 昨天夜里下过一场小雨。
冷风之中似乎夹杂着秋冬的寒凉。
风的味道格外清新。
燕归的身体温热而柔韧, 隔着一层衣服, 檀华能感觉到对方身体的温度传到了自己的身体上。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第一印象是很重要的。
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 檀华褪下一枚镶嵌宝石金手镯,之后他送过她几次首饰, 或多或少都会由宝石镶嵌其上。
眼前的簪子,是一支镶嵌宝石的累丝银头凤纹簪,凤凰展翅欲飞, 凤眼镶嵌一点粉红宝石, 头上的翎毛、凤凰翅膀的羽毛, 根根分明,一看就是做工很好。
他由燕归拿在手里。
“可否为公主簪上?”
檀华点点头,那只发簪被插在她的发髻之上,她微笑着抬手扶了扶发簪。
“听说公主丢了个妆箧。”燕归说。
“你怎么知道。”
“公主睡着的时候,我听见彩萍姑娘在训导两个小宫女。”
这件事儿, 檀华并未叫人声张,盖因东西是在淮南王府丢失的, 说出来恐怕让对方难做。再者东西是贼人偷走的,古代治安算不上好,就算是王府皇子府, 一旦疏忽也免不了被梁上君子光顾,有时候皇宫大内也不能幸免于难。
本朝还没听说过这样的事儿, 前朝尤其是晚期的时候,皇帝无能,奸臣当道,皇帝私库里的东西不少都被偷走了。有的说是太监宫女联合小偷偷走了,有的说是太监宫女变卖偷走了,也有的说是奸臣放贼偷运走的。
不管谁偷走的,总之是贼人没错。
“不打紧,已经叫人去查了。”
东西丢了之后,檀华就让人将首饰画图描绘送到了京兆府,嘱咐那边私下查找留意。
那只匣子里面的首饰不算多,都很贵重,有皇上赏赐的、有檀华自己本来就有的。
还有燕归送她的两件,对宫女们,她只说这些东西是她买来的。
稀里糊涂的丢了总是不好。
去办这件事的是芙蓉殿的一个口直伶俐,办事稳妥的公公,到京兆尹那里只说是丢了东西让他们帮着找一找。
京兆尹很慎重地收下芙蓉殿公公送过去的首饰画纸,然后和公公说,这两天京中正在缉拿一伙盗贼,淮南王府的人报官说老淑人寿宴那天有人到府上偷了许多贺礼,参加宴会的人家也有不少在淮南王府失窃,问永寿公主所丢失的物品是不是也是在宴会丢了的。
太监微微点头,告诉京兆尹公主无意声张,东西找到就好。
也许过两天会找到,也许不会。
檀华摸摸头上的簪子,想道,燕归送的两件首饰丢了先不和他说,过一阵子再看看。
若是京兆府那边顺利抓了贼,找到了东西,就不必告诉燕归,生得现在心里白白添堵。
假如找不回来,檀华又摸了摸头上的簪子,大约也是不用说了,说了也是添堵。
借着半垂的竹帘,檀华感受着秋风带来的水汽,深吸了一口气,凉气涌入肺腑,整个人精神一清。
檀华坐起来,说道:“正好今天你休沐,我也放假,咱们出宫走走吧。”
头发不用重新梳理,发髻不变,收起燕归刚才送的过于惹人注目的凤钗,换了身便于行动的衣服和鞋子。
檀华带上装了碎银子的荷包,她和燕归说:“走吧。”
从门出来,燕归的影子就不见了,这人和她那个影卫一样,不走寻常路。
宫里洒扫的宫女看见檀华换了常服,独自出行,早已习惯了。
但唯有永寿公主的美丽令人怎么都忘不了看不够,小宫女落叶忘了扫,扶着扫把看永寿公主脚步轻快地走远,直到公主身影消失才回过神来。
芙蓉殿的节奏总是慢的,公主爱洁,对殿中的落叶却无所谓,说是不着急,慢慢扫,等树上的叶子都落下来再扫也行。
反正一棵树的叶子全部落光也就是几天之内的事情。
檀华走远了,她不准备走正门,于是只往偏僻的地方走,走了一会儿,四周没有人烟,身边也没有脚步声,她转了一圈,一圈转回原本的方向,惊觉燕归站在身边。
她笑了笑,“你什么时候到的?”
燕归说:“我一直在公主身边。”
暗结蛛网的宫墙里面有一棵高大的银杏树,洒了一地的黄叶子,偏僻无人的宫室,无人收拾,扇子形状的金黄叶子落了地面厚厚一层,偶有一颗圆圆的银杏果子。
深宫很大,像个迷宫。
二人沿着偏僻的道路走,走过很多青灰色的砖石、金黄色的落叶,直到走到那道两米多高的宫墙。
燕归揽着檀华的腰肢,几个借力带她翻出去。
宫墙外空荡荡的,这附近总有人巡逻,是不许闲杂人等游走徘徊的。
两人迅速离开,来到了熟悉又热闹的街市上。
街头上,热闹得很,秋天正是收获的季节,街上许多卖过水果、卖瓜、卖菜、卖粮食的。
鸟儿总在卖粮食的摊子徘徊,摆摊的是一家人,两个八九岁的孩子一起驱赶飞过来的鸟儿,摊主夫妻一个卖米一个卖菜。
主要是随便走走。
檀华想不到要买什么,身边却有个人替她购物。
不知不觉就又买了一堆。
檀华刚看完一个彩色的手工瓶子,眼见着燕归想要付钱,她瞪了他一眼,两个人一起离开。
想了想,她说:“去吃饭吧。”
正好走多了路,歇一歇。
檀华道:“吃暖锅怎么样?”
燕归说:“好”
这人一向如此,檀华说什么都说好,再加上对饮食上的事情从来都不上心,说好说得一点犹豫都没有。
两个人一同去了附近的暖锅店。
二人不喜热闹,要了一个包间。
店铺一楼偶尔有人说话,二楼很安静,没多少人。
夏天过去了,檀华的胃口也像是好了一些。
暖锅就是现代人吃的火锅,只是这会儿锅底下烧的是炭火,火盘设在桌面以下,上面是一个口径一尺左右的双耳砂锅,还是个鸳鸯锅。
檀华和燕归各自坐在桌子两侧,店小二过来点了火,提了壶往里面倒汤,乳白色香浓的骨头汤,店家自己熬的,据说是祖传的秘方。
店小二往桌上放下辣椒、花椒、香菜,一盘盘的蔬菜,还有些肉,有鸡肉、牛肉、羊肉,还有几样肉丸子。
放下最后一盘肉,店小二说:“这是今天新送来的鲜虾,新鲜的,都是新打捞上来的,特别好,平常日子是没有的。”
“这是两位要的茶和酒。”
说完,小二放下手里的汤,也离开了。
檀华往其中一样锅子里放了一勺花椒,半勺芝麻油,半勺辣椒酱。
整个的小辣椒放里面两个。
然后再往里面放菜和丸子,还有各种薄薄的肉片。
燕归的锅子里没有放花椒和辣椒,只是加了一点芝麻油,再一样一样的加菜。
“不喜欢吃麻辣吗?”
还是不习惯吃锅子?
细细想来,两个人一起吃东西的次数很少,平时吃的东西也多是水果或是糕点。
因为一起吃的东西太少了看不出人的口味偏好。
燕归笑着点点头,他说:“也不是,只是自小吃清淡口味比较多,习惯了。”
他味觉自小敏感,一直都不吃麻辣的东西。
别人吃辣,觉得辣或是刺激,他能感受到的只是细微的疼痛,不算是难以忍受,也感受不到一些人说得“过瘾”、“痛快”之类的感觉。
骨汤本身就是热的,明火开锅很快。
不一会儿锅子就开了,锅子咕咚咕咚地响起,热气带着食物独有的香味上升。
青菜烫一烫就可以吃了。
燕归给檀华夹菜,一样一样的,长而入鬓的眉毛,低垂着的样子,看上去有几分清秀的影子,檀华又一次觉得,燕归的父亲或者是母亲一定是个样貌清秀美丽的人。
看着碗里越来越多快要堆成小山的菜,檀华说:“可以了,已经可以了。”
投桃报李,檀华想给燕归夹一点菜,刚抬起手,手指就被蒸汽熏得一痛。
她立刻收回手。
燕归换了位置,来到檀华身边,看了一眼她的手指。
“小二拿一壶冷水,一只盆子来。”
这些东西几乎立刻就到。
燕归一只手捧着檀华的手到盆子上方,另一只手提着水壶往这只被蒸汽熏红的手指上面浇水。
他说:“公主想要吃什么,臣帮公主布菜。”
檀华说:“本来是想要投桃报李给你夹一些菜的。”
水倒掉了半壶,檀华的手心的灼痛感觉消掉了很多,燕归放下水壶,帮她擦干手上的水渍,捧着她的手,在熏红的指腹旁边落下一个轻吻,说道:“您的心意燕归心领,此事不敢当,您贤身贵体、金枝玉叶,还是让燕归来服侍您吧。”
他从身上摸出一小瓷瓶药膏,将一点淡青色的膏体倾倒在檀华指腹,霎时一片沁凉,本来就不明显的灼痛几乎消失了。
燕归和檀华借了一条手帕,将纤薄的丝绸手帕折好,用来把这只手指包住,包了两圈,耐心细致,看他表情像是在做什么国家大事。
一个工整漂亮的浅紫色蝴蝶结在檀华指背上形成。
第95章
被蒸汽烫伤的是小拇指, 手指上的蝴蝶结是浅紫色带了一点粉的颜色,蝴蝶结漂亮,两个结成扣结成的翅膀, 一双小小的尾巴。
随着手指的动作像是蝴蝶颤抖翅膀。
檀华的视线总是从筷子头的食物上移到小拇指上颤动的蝴蝶结上,她轻轻勾了勾小拇指, 看着蝴蝶结又是一抖, 笑了笑, 问燕归:“怎么会打这么可爱的蝴蝶结呢?”
她看向燕归, 燕归正低头剥虾,他眼睫下垂的时候, 深刻的五官之中,眉目里的那一些不明显的秀丽,又变得明显了。
“是你娘亲教你的吗?”
燕归手一顿, 抬起头, 他点点头, 说道:“很容易猜到吗?”
檀华笑了笑,说道:“是啊,很容易猜到,这个世界很少有父亲有这样的耐心,这些细致的事情多是母亲教导, 也有可能是奶娘。”
她想到很久以前的事情,遥远的童年里, 有人陪她一起坐在镜子前面,一点一点教她编辫子。
她正对着光洁明亮的暖黄色铜镜,坐在她身边的人面容弧度细腻而模糊, 是柔贵妃。
她美得绝俗,但却很难描述。
见过她的人, 只能说她很美,更具体的东西却很难说清楚,檀华能回想起母亲纤细修长的手指在乌黑的发间穿梭拨弄的样子,黑白分明的颜色,让她想起不存于此世的黑白钢琴,若她会弹奏钢琴,一定会弹奏得很动听。
萧翀乾教过檀华读书写字,他会将珍贵的山河舆图铺在光洁明亮的木质地板上,教导好奇这个古代世界面貌的檀华认识每一道山川河流,从大昭讲到景国,再到遥远的东方印度国,西方的戎狄,北方的波斯,还有一些野人的国度。
他耐心十足地讲解那副没有比例尺的地图上每一道曲线和标记的意义,那样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有时候母亲也在旁边。
这是很日常的一面。
还有一个事实也是存在的,萧翀乾有过许多子女,这些孩子只有太子和檀华算是受过他的教导,别的孩子基本都是由母亲、傅母、老师,一起教导长大的。
父亲不一定教导过孩子、母亲多半教导过孩子,才是这个古代社会的常态。
尤其是在这个世界有一种“父不抱子”的教育观念,再加上多子女家庭,一个母亲可能只有一个孩子,一个父亲却有很多儿女,分到许多孩子身上的爱与关怀就很微薄了。
在檀华的思绪飘到皇宫的时候,燕归罕见的笑了笑,他就像是一个天生不会笑的石像木雕,很少露出笑容。
但在和檀华在一起的时候,所有的快乐和笑容都变得轻而易举了,她那样轻,像一片羽毛,像一条单薄的丝绸云霞,当他抱着她越过围墙的时候就像是抱着她的时候,就像是抱着整个世界,他低头剥虾的时候,看到雪白的虾肉露出来的时候又会感到快乐,但这样的快乐又抵不过她脸上露出笑容的时刻。
快乐是永恒的吧。
当檀华带着笑容眼波回转的时候,深不见底的双眸,琉璃一般清透,似是浅得见底,干干净净。
燕归道:“我母亲是小官的女儿,和我父亲相识,两人家世却如云泥。她十六岁那一年,我父亲十八岁,因为双方家中不同意她们的婚事,两个人一起逃到西南边疆一个偏远小镇生活。三年之后,也就是在我两岁那一年,我父亲突发恶疾去世,自那时起,我母亲的身体每况愈下,我六岁那一年,我母亲千里迢迢带我回到洛京,把我送到父亲的家族中,她自去了一座尼姑庵借住,躺了三日,咳血而死。”
砂锅里咕咚咕咚冒泡泡,白色水蒸气向上翻滚,带着温暖的食物想起缓缓升起、飘散。
“公主,您为什么哭?”
檀华一双杏眼之中泪水盈满,顺着眼眶溢出来,只一小会儿,泪水在脸颊阑干滑落,泪珠一直不停歇低往下流,顺着下巴颗颗滴落。
燕归说起,檀华才发现脸上一片冰凉,在她的视线中燕归变得模糊。
他的微笑的弧度沉寂下去了,薄唇微抿,唯有双眼一眨不眨地凝视着她那双装满眼泪的眼睛、泪痕阑干的面颊、不断有泪水滴落的下巴。
“快乐就会笑,悲伤就会流泪,还需要什么理由么?”
她说话时声音略微沙哑,呼吸有些不规律,下意识深深呼吸,因此话音也是深浅不一的。
为何快乐?
又为何悲伤呢?
这双琉璃水晶一样剔透干净的眼睛中不断溢出滴落的泪水是为他而流。
燕归心中涌起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感受,酸酸涨涨的,像是满溢的河流,又有一种近乎宏大的敬畏在他心中升起。
这是他第一次看见檀华流泪。
也是除了母亲之外的第一个人为他流泪的人。
他深深地看着檀华盈满泪水的眼睛,眼泪从眼睫滴落的样子,流水顺着脸颊滑落的样子。
这幅画面就在这一刻深深扎根于他的生命之中,他的心已经将他目光所能捕捉的一切铭刻于他的心房。
燕归从袖口取出一块洁白的帕子,他却不敢过于靠近,倾身为檀华轻轻擦拭脸颊冰凉的泪水。
丝绸制成的帕子,触感微凉细腻,一点一点吸掉檀华脸上的眼泪。
他实在不是个会安慰人的人,这时候只会笨拙地说:“您不要哭,那些事情都已经过去了。”
燕归不觉得有什么事情不可以对公主说,没想到会惹出她的眼泪。
这个世界上不幸的故事数不胜数,永远也讲不完,永远在发生着。
他一直都是这样安慰自己的。
那些故事就像是树木的年轮,一圈一圈刻在树木的内心上,树木的伤疤也会随着年轮的生长而生长,曾经破裂流血、令人痛苦折磨的伤口会重新弥合,变得浅淡而坚固。
有关于他的故事是一道旧日的伤痕,它们也随着树木的年轮一起生长。
他专心致志为檀华擦拭脸颊的泪痕,看她眼睛中还不断有泪水在滴落,聚积。
好像是一场绵绵不绝的秋雨。
一路流淌到他的干涸的心脏。
“公主不要哭了,燕归这些年一直都很好。”
檀华说:“你现在还一直住在永安巷那里吗?”
燕归说:“有时候我在宫里值班也就睡在宫里了,若是时间方便,休沐的时候就会回去住。”
“从没有听你提起过你父亲家里。”
其实如果永寿公主不去永安巷,燕归一般也不会回去,若是正好没有事情做,他要么是陪伴公主,要么就是等着和公主相伴。
至于父亲的家,燕归很容易想起那个地方。
燕归道:“十四岁那年我离开了那座府邸,再也没有回去过,也不打算回去。”
“你会离开,是他们对你不好吗?”
想也知道,一个孩子没有父母保护,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也许有许多的小孩子,就像是一支黑天鹅来到了白天鹅的群中,不同的个体总是容易受到集体的排斥。
燕归父母就算是成了亲,一起写下了婚书,在这个儿女婚嫁要服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二人的婚姻关系也是不被承认的。
他来到家族之中是个尴尬的存在,恐怕也是一直受到排斥的那一个,很难得到什么平等的对待。
燕归说:“那算不上什么家,只是寄住几年,也没什么好不好的,长大一些就离开了。”
十四岁也还小着呢。
“然后呢?”
“再后来,过一段时间入宫进入骁龙卫,按部就班,再后来遇见了公主。”
“能遇见公主,我很快乐,假如我曾有过心愿,这就是我最大的心愿。”
燕归脸上带了点微笑,看上去有些满足。
檀华脸上的泪水已经干了,燕归拧了帕子为檀华擦脸。
待檀华面容擦干。
燕归说:“饿了么?”
大约是心情作用,檀华一点也不觉得饿。
燕归换了个碟子,不要冷了的东西,往锅子里加了点水,咕咚咕咚冒泡。
他再次给檀华夹菜。
第96章
“西南边疆靠近三苗, 偶尔能见一些苗族的男女舞蛇人带着他们的蛇来到集市上表演,他们有时候是几人同行有时候是一人出行,一人吹笛, 剩下的人和蛇一起舞动,那些人的蛇通常色彩斑斓有剧毒。”
“苗人豢养的蛇许多是不会拔毒牙的, 因为他们毒蛇也是他们的护卫。”
“他们有自己的语言, 有些会说中原的话, 大多数都不会说。”
在中原, 其实人们更习惯称呼三苗为南蛮。
檀华也从一些游记和地理志里面看过关于三苗的记录,东南有很多少数民族, 苗族内也分为不同的部落民族,只是苗族人最多,势力也最大, 所以用多用三苗称呼那片地方的少数民族。
不同族别的人也各有各的习俗, 有的语言也很不一样。
“那里夏天雨下个不停, 又很热,像个蒸笼,冬天的时候会比中原温暖。”
“那里许多时候只穿一件厚一点的丝绵衣服就足以过冬了,当地盛产鲜花,漫山遍野都是, 当年我和母亲住的地方山里有许许多多的凤仙花,大片大片的红粉色, 很好看,更远一些的大理,有更多的花, 有些人家会用鲜花做成饼。”
燕归还和檀华讲了一些西南的事情,他说那里的水, 水里的鱼,还有一些水鸟,也许是鹭鸶吧。
因为真的在那里生活过,燕归能将一些东西描绘得很真实。
他和檀华讲:“苗族人住在山里,他们有时候会来村镇卖他们采来的药草,曾有小孩子好奇跟在来卖药的苗人身后,想知道他是在哪里采来的药,却被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蛇缠住了。”
“是什么蛇?后来呢?”
“是成人手臂粗的蟒蛇,虽然不是毒蛇,力气却很大,那小孩子能被活活勒死。还好当时那个苗族人停了下来,想要警告一下小孩子,意外救了那孩子一命。”
“那孩子是你么?”
燕归摇摇头,他说:“我小时候看过乡民抓蛇,不怕蛇,这孩子是我家邻居的孩子,他父母采药为生,孩子也是一起去山里采药,因为只道什么药能赚钱,所以孩子才会眼红跟着苗人。”
燕归不会讲笑话,至少檀华从没有听他讲过什么笑话,他讲述这些发生在很久以前的故事却讲得很仔细,他说西南一场大雨要下好久,稍微低洼一些的地面会积聚出一小片湖泊,深浅不过人的小腿,运气好一些的人能在水洼中捡到小鱼小虾。
檀华聚精会神听燕归讲这些事情,她很喜欢听故事,一旦有人讲故事总会听得很认真。
有时候她会露出笑容。
本来燕归说这些也是逗她开心的,当笑起来之后,人心里也确实变得轻松了,脸上的眼泪擦干了,心里也忘了刚刚的低落心情。
心情放松了好多。
她想起那个时候燕归父亲早逝,他母亲独自带着他在他乡生活,而且她身体不好,精神大约也不是很好,恐怕只是为了孩子强自支撑。
生活在那样的环境里,燕归大约也不会快乐。
他和她讲这些故事的时候,脑海里在想着什么呢?
是在西南和母亲在一起的生活吗?
檀华在燕归平静的语气里,好像看到了西南边疆夏季连绵的大雨,山上的红红粉粉的凤仙花,后背背着药篓,腰间带着蛇的苗族人。
也看到了一个面带轻愁的苍白女子,她总是牵着一个小孩子。
有些悲痛,不是语言能安慰的。
檀华无意让燕归想到更多不快的过往。
她说:“我听说西南湿热,那边的人喜欢吃辣,是这样吗?”
这句话是从上辈子的经验来讲的,檀华也不确定换到这辈子来对是不对。
燕归说:“是这样。”
他把剥好的一小碟晶莹的虾肉推到檀华面前,檀华说:“这样多,我吃不完。”
她只是从碟子里分拨出来一半放到自己碗里,剩下的推给燕归。
看着下到锅里的食物,她说:“你多吃一些,方才下得有些多了。”
又加了一勺汤。
檀华说:“当人身体温暖起来的时候,心灵也会觉得温暖,身体从内而外的温暖感觉很令人舒适。”
两个人一起吃东西,这时候没有太多交流。
吃过饭,两个人出来,带着从集市上买来的东西,就准备回宫了。
慢慢走一些,可以消消食。
书局的小二正在招呼来往经过的人,一边陪着人往里走,一边噼里啪啦,报菜名一样报最近来的新书。
“进来新出了几本游记,颇有意趣,两本是前段时间来洛京科考的学子写的,还有一本是常年在外云游的吴先生写的,还有小店前些日子印出一本进士郎叫卖的书。”
来人想了想问道:“白先生的《千金归来》这本书的第三部到了吗?”
小二说:“还没呢,过两天就到了,我们掌柜的今天还去问过了,书稿已经送去印了,这次送来的稿子多,说是药一起印出来给大家看个痛快,只是要慢一些,过两天书就出来了,到时候小的们给您送家里去。”
两人说说笑笑地走进去了。
书局开着门,可见里面的热闹,掌柜的手指离不开算盘,算账算得噼里啪啦声响不断。
燕归问檀华:“要进去看看吗?”
在一起时间久了,燕归知道檀华有时间的时候最常做的事情就是看书,她那里许多书都是在民间的书局买来的,有时候公主也会亲自买书。
“不去了,家里还有许多书没有看完,下次出门再说。”
两个人才走了没多远,就有一伙人气势汹汹地走过来,一路上谁挡路推搡谁,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些人是冲着燕归来的。
燕归挡在檀华前面,她一片衣角都没有露出来。
对面来的人大多数穿粗布衣服,看上去是混混之流,领头的人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一身锦袍,这伙人是常年带着几个手下满街乱走,惹是生非、收保护费,做什么都少不了这些人。
这次霍六郎要他们给这个人一些教训,定金已经给了,只要他们再下手找这个人给他几分苦头吃吃,就能拿到剩下的钱。
领头的一见到燕归,先是被他身形吓了一跳,又自觉人多势众,生出几分底气,说道:“就是你惹了霍小爷?”
燕归低声说:“公主勿怕,请先稍等片刻。”
说着,那伙人说几句话就冲向燕归,叫着喊着要他求饶,燕归拳头打翻两个,抬脚踢开两个,剩下的小猫三两只,拍一下,踢一脚,都不是轻快的。
都不到一盏茶的功夫,檀华上一刻还看着一群人扑上来要打燕归,接着这伙人,包括刚才领头的那个人,都七七八八地躺在地上,抱着胳膊的,抱着大腿的,抱着肚子的,揉着后腰的人揉后腰。
落花流水一样的场面。
檀华看了一眼,燕归带着檀华一起离开。
回到宫里,檀华睡了一觉,不知不觉天色暗了下来。
霍家之中
霍六郎已经从京兆府的牢房出来了,他后背上的伤口还没好利索,刚才听了的禀报,心里生气,说道:“说自己多厉害的人物,都是些个骗子!”
“都是骗子!”
接着又有小厮来,说道:“六郎君,您送去吴家的布匹,吴家的人不留。”
“为何不留,是觉得我不是亲自上门不够有诚意吗?”
小厮不敢说话,诺诺无言。
“全都是废物,没有一个得用的!没有一个能办事的!”
不一会儿,一个中年文士走了进来,小厮去上茶,刚才一直在软榻上半躺着的霍六郎立刻坐直身子,从床上下来,恭恭敬敬地说道:“七叔,侄儿刚想着明日就去给您请安,不想今天劳动您过来,实在是侄儿失礼。”
霍六郎忍着疼痛,将自己的话都说完了。
他口中的七叔霍存说:“你的伤还没有好,就好好养病,请安的事情不着急。”
霍存慢条斯理地说,小厮殷勤地给霍存上了茶,然后退出去守在门边。
恨不得用棉花把耳朵堵住,七爷来找六郎肯定不是来看六郎身体情况的。
只是霍六郎在京兆府挨了杖责,身上不太好,监狱里头一点也不好,夜晚有老鼠,地上潮湿阴冷。
唯一一个好一点的就是住的地方是个单间,没有不长眼的来打扰。
这次来,一准是听说今天六郎又让人去招惹那个杀星了。
屋子里头,霍六郎也是坐立难安,他的伤得了金疮药,只是牢房里面到底条件不好,他吃的也不好,再加上没有人服侍用药,万事都是自己动手,身上的伤口好得慢。
霍存说:“你的伤怎么样?”
霍六郎小心地说:“已经好多了。”
“多谢七叔关心。”
“好多了么?不要逞强,还没好利索就好好养着,这些日子也不要出门了,好好养着。”
霍六郎有些不明所以。
霍存摇摇头,叹息道:“你好自为之,要么做事之前多想一想,要么多遵守这世上的规矩,守礼总不会出大错,也不会闹笑话。”
“不要再让人去招惹燕归,也不要派人再去吴家,一个是你哥哥,一个到底是侯府之女,都不是你可以随意作弄的人。”
一次两次,只是让人当做笑料笑一笑,倒也无伤大雅,次数多了,又有谁会不知道这是个蠢货呢?
霍六郎不知道霍存心里的想法,事实上他从来都不懂这些长辈心里在想什么,他十分敬畏霍存,因为在家里他父亲去世得早,一向是几个叔父管着他的事情,尤其是霍存,小时候没少因为他读书的事情打他。
他在屋子里头,知晓自己这阵子是没办法出门了。
门外霍六郎的小厮叫霍存带去的人绑了起来,嘴巴塞得严严实实,一路上没有人有什么异常。
他说:“卖了吧。”
待回到院子里,霍存的手下上前交代,说道:“那几个市井之徒说,燕归力气超凡。”
霍存点点头,他早就知道这一点。
“他像他父亲。”
那个人接着说道:“当时燕首领身后似乎在护着一个极为美丽的年轻女子。”
霍存微微一愣,笑了笑,说道:“也是,他比六郎还要年长两岁,也该是年慕少艾的时候了。”
甚至也有些晚了。
“你准备准备,过两天我要见见燕归。”
有人给燕归递了一封帖子,是下值出宫的时候把守宫门的人递送给他的,燕归只扫了一眼封面,看也不看就走了。
第二封帖子是他的副手岑远明递给他的。
燕归接过来,却没有看。
三天之后,是他母亲的祭日。
燕归请了假,来到郊外,找到孤山中的一道坟墓。
他跪在坟墓前,放好准备好的糕点和水果,将一壶白酒在坟墓前洒下来。
视线注意着墓碑,自然而然想到了一些从前的事情。
西南边境的那些生活对他来说是难以忘掉,也不可能忘掉。
父亲去世的太早了,留在他印象里的只有一个高大的年轻的身影,总是和母亲站在一起或是坐在一起。
那时候他们家里有一块橙黄色的条纹虎皮,母亲很爱惜,据说是父亲打来的。
而母亲是个白皙消瘦的女子,她是秀美的长相,但在燕归的记忆里面只有她消瘦的样子,还有母亲眼中的忧伤和难过。
她看着他,总是充满了担忧。
那时候她自知自己活不了多久,总要担心自己走了燕归要怎么办。
他们一起来京城的时候,母亲不止一次的担心自己死在了路上燕归要怎么办。
夜里常常醒来流泪。
白天又若无其事地给他讲解京城的事情,给他讲解他的父亲,说父亲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也说她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他们也到了京城。
燕归以为母亲会和自己一起来到霍家,或者是母亲离开霍家之后会回到自己的娘家。
不得不说,那个时候他实在是太笨了太天真了。
他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
第97章
身边篮子上的蒙布掀起, 里头装着满满一篮子整整齐齐的黄表纸。
黄表纸在身前燃烧,坟墓前的人视线低垂。
一个人走到燕归身旁,他在墓碑之前燃香, 微微鞠躬,将香火插入墓碑之前。
燕归不语。
敬过香, 霍存说:“我还记得那年四嫂带你进霍家时的场景, 四嫂满身风霜, 骨瘦形销, 才二十出头就已经有了白发。她牵着你,那时候你也是瘦伶伶的样子, 眼睛很大,只是比平常的孩子更高一些。”
“家里的人都说,一眼看过去就知道你是霍家的孩子。”
黄色的纸张由燕归送入火焰, 他没抬头, 说道:“我姓燕, 不姓霍,也从来都不是你们霍家的人。”
“你身体里流淌着霍家的血,血脉相连,自然是亲人。”
人从何处来,又要到哪里去呢?
生命自血肉之中诞生, 来自于父亲和母亲。
这是自然而然的。
但人的亲情,不是一开始就依附于血液存在的, 除了父母和子女,有哪里来的天生的亲情?
血缘不代表一切。
有些话,别人去说, 听过也就算了。
燕归没有再开口,直到烧光篮子里的黄表纸, 火焰熄灭。
身边的霍存一直没有离开。
当地上的火苗熄灭,燕归直起身,霍存再次开口:“树木只有扎根于地下才能长得高长得稳、枝繁叶茂。这些年你在御前为官,也该知道,若是想要在官场上走得远,就得有根基。只要你回到霍家,霍家就是你的根基,家里会举全力支持你,你在霍家多年,后来又在陛下身边好几年,应该知道霍家的势力。”
燕归说:“我不需要。”
霍存说:“你甘心只当个禁卫军首领吗?好男儿征战四方,志存高远,岂可困于深宫?”
“那只是你的想法,是你们霍家需要一个还能征战四方的人。”
这话不假,霍家现在的大将军是霍存的大哥霍远,霍远如今已经五十有四,虽然得皇帝信重,但霍远的一个儿子,还有家中两个优秀的子侄,陆陆续续的病的病死的死,到如今族中竟找不出几个像样的。
霍家以军功起家,若想要继续维持家族的光荣,必须要找到一个能代替霍远镇守边疆的子侄。
家中这些孩子当中,没有一个比得上燕归的。
霍存笑了笑,说道:“彼此需要、互利互惠不好么?”
“还记得当初四嫂在霍家门前跪了长跪不起,就为了让你能够回到霍家。”
那些过去留在燕归里的记忆实在太深刻了,过了许多年,再回想仍是历历在目。
霍家的墙是如此的高,朱红色的大门高耸威严。
来来往往经过的人,看见他们母子只觉得好笑,像是看到了什么离奇的东西。
也许是把他们母子当成一个偷东西的人。
母亲一言不发,她身体不好,晕倒两次,仍然不敢离开。
直到那扇门从里面打开。
母亲脸上才露出一点笑容。
霍存说:“假如你愿意回家,家里愿意将你母亲的尸骨迁入祖坟,与你父亲合葬。可怜四哥和四嫂,少年恩爱,这些年却分居两地、各在一处。”
燕归笑了笑。
他觉得可笑。
“何不把我父亲的尸骨挪出来和我母亲合葬呢?”
“这怎么能行呢?”
“如何不能?”
“我母亲不姓霍,从前你们说我父母于礼不合,我母亲不是霍家的人,不能进霍家的门。而我父亲,他活着的时候就已经抛弃霍家了,父亲愿意和母亲远走他乡,他们二人一路走到西南边境,本来想着一生一世都不要回来的。你们说不行,不过是自说自话,一厢情愿。”
“你有没有想过,假如你父亲没有与你母亲私奔到西南,也许现在还活的好好的。洛京是天下沃土,名医好药都能寻到,家里总有人服侍,身体怎么样也有人时刻注意着,总不会不明不白的去了。”
燕归笑了笑,他说:“我只知道,我父亲从未后悔过。”
其他的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
人若是已经决定了要做一件事,心甘情愿承受代价就好,生生死死,也在其中。
燕归已经不打算再和霍存说下去了,二人虽然是血缘上的叔侄关系,也仅仅是血缘关系而已。
看着燕归干脆转身,霍存就知道他不打算和自己说更多的话。
他继续说:“男女婚配终究是要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得不到双方家庭认可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你若说哪天想要成亲,还是要有人为你操持张罗,而回到霍家之后,说是霍家子弟总要更得人心意一些。”
燕归看着墓碑说:“你们的权势和地位,让你们能够强取一些东西,而你们所能做到的不是因为真理和正义。我从来都不姓霍,也不会去霍家。”
“至于婚事,霍家配不上任何一个女子。”
说到此处,燕归抛下对方走了。
管他是什么样的人,他真不觉得两个人有什么关系。
霍存上了马车。
随同看出他的心情,说道:“燕郎君不愿意一起回去?”
霍存摇摇头。
他微微揉了揉眉心,颇有几分烦闷。
一如往年,燕归不答应回到霍家,此行之前,霍存犹豫了很久才下定决心说可以帮燕归的母亲回到祖宅,本以为这样可以打动燕归。
今日乘坐了一辆马车低调出门,这件事儿没告诉任何人,只有心腹知道他的行踪,他上了车,和随从道:“找人探查一下,和燕归在一起的是谁家女郎。”
第98章
芙蓉殿
金黄色的落叶被秋风吹着在地上轻轻翻动, 太监和宫女抱着竹扫把扫过簌簌落叶,秋风太柔,不敌扫把上的力道, 落叶缓缓聚成一堆。
西侧花厅里,贵妃榻上垂下半卷绫罗, 檀华盘膝坐在矮桌旁边, 脊背挺直, 手里捧着半碗温热的燕窝慢慢喝。
窗子半开, 正好能看清外面的景色。
有人侧立在她身后,一身黑衣, 面容素净,身影在午后的秋阳中拉长成为一道瘦高的影子,像是一道竹影。
“昨天拦路的几个混混是霍家六郎找来的人, 他们是专程来给燕归找麻烦的。”
檀华喝了一口燕窝。
十七继续说:“是为了报复, 上个月霍六郎因城门外埋了三车烟花, 被守卫送到了京兆府,因此受杖责三十,被罚关押二十五天,五天前才出来。当日发现霍六郎在成门外埋下烟花的人就是燕归,也是他要求城门守卫必须将霍六郎送入京兆府, 霍六郎对燕归怀恨在心,自出来之后一直想要报复燕首领。”
“霍六郎家里不许他惹是生非, 他就在市井之中雇佣了几伙小混混,叫他们看见了燕归去打人找麻烦。是以昨天有一伙收了钱的混混,正好看见了燕归就叫上一些认识的, 冲上去找麻烦。”
“现在霍六郎被家里人禁足,那些小混混也被霍家叮嘱不要再去找人麻烦。”
檀华手里的陶瓷调羹微微触碰碗壁, 她想了想,说道:“燕归是霍家的人?”
说话的语气是疑问,但檀华已经能确定了,燕归的长相和霍家人有些相似,他曾说过父母二人家世犹如云泥,家世说在云上应该是世家大族或是皇亲国戚,霍家是符合的,而且,霍家人对燕归的态度也很奇怪。
记得那次去醉仙楼,卖花女说燕归打过霍家六郎,而上一次把人送到了牢房里,这次又打了对方派来的虾兵蟹将。
第一次是小打小闹,但第二次这样的事情,不论谁对谁错,已经关乎霍家颜面了,却始终没看见有人来找燕归的麻烦,这实在不像是已经结仇的样子。
而对于那些来找茬的人,燕归也没有问是谁派来的,只是将人打倒就算了。
是谁派来的人,他当时心里应该猜到了。
这些都是檀华的猜测。
十七说道:“燕归的父亲,是霍大将军的弟弟,家中排行第八。”
“我有点印象,说是到边疆从军去了,好几年之后说人在军中战死了,霍家办了丧事。”
怜惜霍家满门忠烈,霍老将军一辈子鞠躬尽瘁,而霍城英年早逝。
萧翀乾还曾派太监去吊唁过。
因为霍城没有官职,只是赏赐了一些金银之物。
当时也曾有人叹息,说是好好的儿郎,怎么还不到三十岁就去了呢?
只感叹说阎王叫人三更死,不会留人到五更。
尤其是年纪相仿的男女,说起来尤为感叹。
“既然人在边疆,好几年的时间,怎么没有个一官半职,我家有亲戚在边疆为官,也不见霍将军带着弟弟出来见客,每回都道是病了。”
这人觉得奇怪,“既然病了怎么不回到洛京修养,而是在那苦寒之地熬着。”这人说着说着,自己给自己的话圆了回去,说道:“有病之人,总不好舟车劳顿,没成想,熬着熬着就一命呜呼了。”
如此说完,眉宇间还是有几分困惑不解。
现在回想起来,檀华大致知道对方为什么要觉得奇怪了。
一个大活人消失,怎么也不可能补充天衣无缝,逻辑上总要差一点,没有闹得满城风雨就是万幸了。
“燕归的母亲呢?”
“燕归父母隐姓埋名,他随了母姓,燕夫人在家中排行第三,上面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下面有一个妹妹一个弟弟。在洛京是个不起眼的落魄门庭,父亲在户部任六品官,一家人住着一个三进的小宅院,生活勉强。当年燕父为三娘子和同年定了一门亲事,燕夫人当时已经与霍城有了私情,这件事她家人也知道,只是觉得霍家高门大户不可攀附,而当时霍家也在为霍城安排亲事。
两家人都不认可二人的感情,燕夫人和霍城出走他乡,两家各自追踪月余,均是一无所获,燕家放弃追踪之后,没过多久就宣布燕夫人暴病而死,当年就办了丧事。”
“燕夫人带着燕归回来已经是七年之后了,她没有问过父母,燕家早已当她死了,自是无心认回她。燕夫人当时只去了霍家,待霍家留下燕归,她就去了郊外的一座叫掩梦庵的尼姑庵借住,不到三天就去世了。”
檀华等了等,没听见十七再说下去,问道:“是谁为燕夫人料理的丧事?”
“是掩梦庵的几位尼姑还有燕三娘的母亲与姐姐,下葬那日,燕夫人的母亲和姐姐来看她,两人出钱给燕三娘买了棺材置办了丧衣。”
对那二位亲人来说,这大概也已经全了一世的骨肉亲情。
“今天是燕夫人的祭日。”
过了一会儿,檀华说道:“这些事不是秘密吗?你是怎么知道的?”
十七说道:“两家的一些亲人知道这二人的事情,对许多人来说,保守秘密是很难的事情,泄露秘密却很容易。便是亲人朋友,再三保证,未经训练之人偶有说漏嘴的时候,也有不想守秘的时候。不需要多说,只是了解真相的人说过一两次,久而久之,也有不少人知道了这些旧事,只是没有人在公开的场合提起而已。”
院子里的落叶收掉一重,光洁的地板露出来,桌上的燕窝粥也变冷了。
冷风吹过来,十七走过去关上窗子。
他说:“有些事情是不能公开的,秘密一旦被公开就代表着危险。”
檀华看向十七平静到寡淡的面容,他说这话的时候视线落在地面的光斑上。
“暗卫在暗处能够保护公主,但若是走在阳光下,一旦遇到危险就会首当其冲。”
从某种程度来说,十七就是檀华的秘密。
她从来没有对人提起十七,有些人知道她身边有保护者,但是却不知道这个人是谁。
现在认识十七的人,一个是将十七送到檀华身边的萧翀乾,另一个是太子萧恒。
秘密之所以成为秘密,有时候是因为秘密里面埋藏着权利和财富,但大多数时候,秘密之中埋藏着的是弱点和软肋。
秘密潜藏的时候人可以是天衣无缝的,但当秘密显露在阳光下,就像是将人的软肋赤裸裸置于衣服之外,想要碰到它的人轻而易举就可以碰到。
若有人想要攻击这个人,也一定要先从这个人的弱点下手。
如果是萧翀乾,会杀掉那些对于他的软肋跃跃欲试的人。
不必深思,她的心意自己知晓。
檀华撑着下巴,看向从窗棂穿过的一道明亮光线,她问:“十七,你相不相信,有一天所有人都可以光明正大的谈情说爱,有情人可以在街头接吻拥抱,不管有没有成婚。”她笑了笑,继续说:“街头巷尾,到处都是情歌,有的缠绵有的热烈,有的内敛有的放纵。人们听情歌可以一直听到吐听到耳朵起茧子,那些在公开场合举止亲密的人,大家视作平常。”
十七默然不语。
他不能完全了解永寿公主一些天马行空的想法。
也不确定公主现在所说的是一种向往还是一个梦境,又或许是一个未来?
一个人很容易发现自己对另一个人不了解,有时候这个人不愿意暴露这种不解。
这会显得他很笨。
檀华坐着,她盘膝坐在桌旁,指尖轻轻敲击桌面,半闭着眼睛,专心唱一首缺了词的歌谣。
陌生的、不知道属于哪个国家、哪个地方的语言。
从未听过的曲调。
除了歌词,曲子本身也是能表达意义的,能听出来,这是一首倾诉感情的歌。
应该就是刚才公主所说的情歌。
曲调悠扬,纵使他听不懂歌曲里面唱的是什么,歌声如诉,仿佛能看到一段细腻温柔的感情在眼前徐徐铺展。
歌曲是有质感的,像是流水、像是月光、又像是丝绸,它们编制成了一个梦。
假如是这样的情歌,又怎么会有听厌的时候呢?
又怎么可能听到想吐,听到耳朵起茧子呢?
当这首歌一直唱到尽头,檀华笑了笑。
生活在现代社会的时候,其实也有很多不如意的地方,而人生在世,痛苦给予人的烙印总比快乐更加难以忘记。
但当人承受着更大更深刻的痛苦的时候,快乐又会变得鲜明起来。
重病之时,檀华会怀念过往生活里幸福的点点滴滴。
今生今世,她告诉自己要珍惜自己得到的快乐和幸福,你要在可以欢笑的时刻沉浸在悲伤之中。
毕竟生命的长度其实是很有限的。
假如一直在哀伤,也许人的一生也就随着眼泪一起流淌到了尽头。
但在这个世界,有时候,檀华又不由得怀念起前生的一切。
她在漫长的快乐为底色的回忆中露出笑容,在日光西行的时候,檀华认认真真吃了一餐热腾腾的晚饭。
夜幕徐徐降临。
月光穿过薄薄的窗纱纸,照不透檀华凤床前厚厚的床帐,厚重的帐幔低垂,隐约能听见里面人说话的声音。
今天不是燕归该来皇宫的日子,但他还是来了。
房梁上,望着如水的月光,十七的脑海中回想着永寿公主今天唱过那首歌之后问的一个问题。
“假如有一天,有一个人在万众瞩目当中唱这首歌,会有人觉得那是一个很可怕的场面吗?”
第99章
两个人盖着一张被子, 棉花被是温暖的,燕归气血旺盛,像一座源源不断散发出热意的火炉。
檀华躺在雕花玉枕上。
黑夜里看不清彼此的面容, 却能够听到彼此的呼吸,也能感受到对方的心跳。
两个人并肩躺着, 黑夜缓缓铺展, 成为一卷寂静。
“今天公主有没有发病?”
“没有。”
“有没有想要的东西?”
“没有。”
“公主今天食欲怎么样?”
“一切都好。”
燕归侧过身, 他牵住檀华的手, 自然而然的,他的身体之中的生命力仿佛随着温度流转到了檀华体内, 让她冰凉的指节温暖起来,十指连心,心脏也像是在温热的血液回归的时候变得温暖。
而燕归则是感觉到了一种心理上的温暖。
他侧过身, 原本两个人相隔两拳远近, 他一侧过身两个人之间的距离更近了, 隔着一层中衣,两个人的温度偷偷交缠在一起。
燕归握着檀华的手,将她的手贴近他的脸颊,掌心贴着对方的脸颊,能感受到他深刻的面部轮廓的起伏形状。
轮廓分明的下颌骨曲线, 光洁的下巴,鬓角处的发丝, 经过对方眼尾的时候,眼尾在指腹下眨了眨,长而分明的睫毛扫在掌心, 掌心有点痒,像是被鸟类的羽毛扫了一下, 微微隆起的眉弓起伏秀丽,燕归的眉毛也是天生的工整秀丽,檀华中指指腹在对方的眉毛上轻轻滑过。
顺着眉毛的生长方向一直向后滑动,长眉入鬓,指尖触碰到了他的鬓角。
他只解了发冠,没有解头发。
脱掉外衣,只余下中衣。
衣带整整齐齐的系着。
他总是留着半分精神,似乎随时准备应对危险。
檀华的掌心轻轻摩挲过对方光洁的侧脸,黑夜里看不清燕归的长相,但她能感受到对方的目光是看着她的。
在这一片黑暗里,他在寻找着她的眼睛。
“公主……今夜可以抱着您吗?”
他声音低而缓,像是在睡梦中响起一样,在这个看不清人眼睛是否睁开的黑暗中,他生怕自己打扰檀华入睡,又怕吓着她。
夜晚,好像一切都在夜色中凝固了。
人呼吸的节奏也是慢的,苏合香的味道在空气中弥散,晕染。
苏合香的味道在黑夜中铺展、蔓延,仔细闻能闻到其中有一点点不明显的苦香,像是药香。
苏合香的香气本来就有止痛的功效。
芙蓉殿常年燃烧苏合香,永寿公主身上、衣物被褥也沾染了苏合香的味道。
他出生的西南盛产凤仙花,那里许多人会用凤仙花制作鲜花饼和胭脂,也有人会用凤仙花给衣服和指甲染色。
燕归记得凤仙花的颜色,那是他童年里最鲜明的色彩,许多年过去了,他想不起来凤仙花的味道。
苏合香的清冷苦涩的味道却一点点漫入他的骨血之中。
檀华能感受到燕归今天格外小心翼翼,碰她一下都像是怕将她碰碎一样。
在男人脸侧的掌心移开,因为距离和身高的差别,她的手只是在燕归的腰侧拍了拍。
他的肌肉结实而极具爆发力,最凶猛的野兽也就是这样了。
有时候触碰到燕归,檀华也会感觉到自己触碰到了危险,但那并不使她恐惧。
有时候会觉得有趣,有的时候只是将危险当成一个名词或是形容词。
按着燕归腰侧的手掌微微收紧,对方自然而然靠近,檀华自然而然躺在了燕归的怀里。
燕归抱着檀华的后背和腰腹,两个人的体温贴合,相互融合。
想要收紧拥抱,又克制着,檀华能感受到对方肌肉绷紧的弧度。
有时候他会希望自己变成一段苏合香,永远缠绕追随在公主身边。
“燕归,你有没有仇恨的人?”
燕归说:“没有。”
“如果你有什么麻烦可以和我讲。”
黑夜里,燕归说:“……好。”
檀华笑了笑,说道:“那你记着,不要忘了。”
她有些困了,但话语并不是因为困倦胡说八道的梦话。
燕归嘴角也微微升起一个弧度,他轻声说:“好……”
低沉沙哑的声音,在黑夜里尤为催眠。
得了这一句话,檀华脑子里也放下了一件事,大脑一空,睡意翻涌。
燕归轻轻拍了拍檀华的后背,抬手掖了掖她的被子,轻声说道:“公主安心睡吧。”
催眠曲一样。
这段时间,大约是春困秋乏,又或许是秋季降温人格外留恋温暖,每天早上起床都会晚一些。
因为被子里暖洋洋的,有时候还会在清醒之后再在被子里多躺一会儿。
今早睁开眼睛,只觉得比哪一天还要更温暖一些,像是被子里多加了十几个暖宝宝。
微微舒展身体,碰到了另一具属于男人的温暖的身体。
檀华睁开眼睛。
她燕归支着头看着自己,不知道看了多久。
“公主,您醒了。”
包括在京郊玉泉苑的那一段日子,两个人很少在早上见面,回到宫里之后,两个人见面的机会也少了一些。
像这样两个人清早在床上见面的时候已经很久没有过了。
帐子里昏暗,看不清人的眼神,但他的眼睛像是在发亮。
“昨天公主睡得还好么?”
“还好。”
“现在要起床吗?”
檀华还想再躺一会儿。
秋天了,总觉得外面有些凉。
檀华轻轻摇头。
燕归靠近檀华,唇角轻轻碰了碰檀华的脖子,灼热的吐息仿佛能把人的肌肤烫伤。
也许是清晨,一切都是新的,连空气都是新的,檀华的状态也是全新的。
他看了眼檀华的表情,见她眼神望过来,看明白她眼中的允许,几不可查的笑了笑。
燕归解开衣带,脱掉身上的白色中衣。
他握住檀华的手,让她柔软的掌心从胸腔上斜斜滑过。
“旧伤口愈合了,要不要哪天再划一道,划深一些,留一道伤疤好不好?公主会觉得难看吗?”
坦白说,不难看。
檀华看着燕归的身体想,那些肌肉和骨骼,怎样都不会难看的。
很容易想道两个人过往相处的时候。
檀华的眼睛眨了眨。
她感受身体里欲望的火苗。
燕归在檀华的目光中,向下,钻到了被子下面。
被子隆起,他一直藏在里面,檀华由抿着唇变成了微微咬唇,克制着声音,呼吸声乱成一团,偶尔有一些不知道是气音还是呻吟声音从唇齿逸出。
缠绵的水泽声音不知道从哪里响起。
檀华的脸有些微的红晕。
不一会儿,奇怪的感觉上来,不知道是要辗转反侧的好,还是怎么样。
她的手抓住被子。
好一会儿才缓过来。
回过神来,轻轻踢了被子里的人一脚。
玩笑一样。
对方老老实实挨了这一下,檀华迷迷糊糊,也不确定是踢在了哪里,只是发觉对方握住他的脚腕没有第一时间松开,而是爱怜地揉了揉。
她怀疑燕归变坏了。
这个擅长举一反三的好学生,从她这里学会接吻的男人,现在已经青出于蓝了,而且不止是在接吻这件事上面。
有的时候,他会诱惑她。
檀华有些不上不下的感觉。
下一刻,身体得到了超出期待的满足,一双有力地臂膀拥抱住檀华纤瘦的身体。
亲密之中,她的衣衫被好好解下。
包括小衣也是放在中衣之上。
一整个早晨,檀华过了一个多时辰,日上三竿才起来床。
燕归撩起床帐。
他先是给檀华找了一件她日常穿的袍子,就在床上帮檀华穿上。
一大早上胡混,她面上带了一层薄红,眼睛里尤带水意。
身上绵软酥麻。
也不拒绝燕归帮她穿衣。
穿上这件衣服,系上衣带,聊可蔽体,燕归抱起檀华送她去洗澡。
沐浴更衣全由燕归动手,他的动作早已不见最初的生疏。
头发被擦得差不多干了,燕归告辞出门。
头发湿润的时候,檀华习惯披散着头发。
檀华在这个中午不中午,早晨不早晨的时候,用迟了些的早膳。
主食是一些补气血的粥,一碟子春卷。
另有三四样小菜,每一份都不大,看着却和精致漂亮。
饭食一直在炉子上温着,都是热的,还冒着热气。
秋天了,各种瓜果丰收,御膳房和两样特意送了一盘子新鲜瓜果,一碗洒了桃子和葡萄果粒的乳酪。
檀华喝了一碗粥,一碟子春卷吃了几个,又吃了一牙蜜瓜。
差不多饱了。
至于乳酪,先放着,都是新做出来的东西,没那么快坏掉。
梅香说:“公主今日胃口不错,您看着精神也不错,昨天夜里一定睡得很好。”
檀华笑了笑。
“公主您看,下雨了。”
侧眼看过去,只见洁白的窗纸上有点点阴影,细听有噼里啪啦的声音,是雨水敲击窗纸的声音。
声音逐渐变得细密繁多。
“下雨了。”
“早知道这几天要下雨,奴婢一直备着伞呢。”
第100章
今天檀华要去天禄阁那边上课。
彩萍检查一下文具, 这会儿檀华头发也正好干了,梅香帮檀华梳理头发。
说道:“这样长的头发,公主您自己洗多麻烦, 怎么不让奴婢帮手。”
檀华道:“不麻烦。”
“公主……”
“若真有什么麻烦,我一定会请大家帮忙的。”
得了檀华的保证, 梅香笑了笑, 扶着檀华头上的发髻, 从桌上敞开的妆箧里面翻找合适的发簪。
“公主稍等, 奴婢记得有一支带着粉色水晶珍珠流苏的石榴花钗子,样式简单, 又正适合您今天穿的衣裳。方才奴婢看见您穿这身衣裳的时候就想着配这支钗子正好,石榴应季,又正好搭配您今天的衣裳, 显得人气色好。”
屋子里捧着花瓶刚刚换完水的绿秀经过的时候, 听水晶到梅香的话, 走过来,说道:“姐姐忘了?公主前两天才丢了一匣子首饰,那支石榴钗子正好在里面。”
梅香说:“欸?我是真忘了,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贼偷,可真是可恶。”
公主的首饰多, 丢了几件这些天也没有觉得缺了什么,这会儿赶巧想用, 却找不到了,也是让人难受。
檀华从中取出一支海棠华盛来,说道:“用这支吧。”
华盛插入发间, 梳妆结束,檀华带着侍女, 出门往天禄阁去。
秋雨缠绵,天空是一片淡灰色,没有厚重有形的乌云,也不见日光。
云鬓之侧,华盛下垂着的金色流苏在晦暗的光影中发出梦梦光辉。
一行人撑着伞,来到天禄阁,穿过中庭,行过游廊,入阁中,走到自己在天禄阁听课所用的“教室”,推门进去。
有人遥遥看见一道身影消失,恍如一段云霞飘过,又如雾如烟。
好像是一缕幻梦。
“齐兄,你在看什么?”
“在看这天。”
来人是崔让的弟子,在天禄阁里修了好几年的史书,平日不抬头,偶尔出来透透气。
他说:“昨天还觉得闷热,今日一早就下起了雨。”
两人随意寒暄着。
永寿公主不是每天都来天禄阁读书,齐珣知道她哪一天什么时候会过来。
时间久了,自然就会知道了。
她没有看他,他心里却都是她。
永寿公主身体不好,秋雨落下的时候,她会不会不舒服?
傍晚弟子跟随崔让在天禄阁中整理古籍文稿,桌案上,一摞又一摞的文稿,还有成卷的竹简古籍。
因为年久,纬编和竹木都变得脆弱了,整理需小心。
弟子卷起竹简,好好捆上,又在外面套了一个罩子。
崔让手边放着笔墨,一边一页一页的整理挑选文稿,一边在某页上增减两笔。
这于二人也是闲适时候。
弟子说:“雨天路滑,一会儿学生随师父一起回去吧。”
崔让说:“也好,你师娘前两天蒸了一锅桂花糕,还念着你,说好些天不见你了。”
“这两日有人说常见你和齐家四郎一处闲谈。”
弟子说道:“的确如此。”
“你觉得齐编修是传言中的那样的人吗?”
弟子想了想,摇了摇头,说道:“弟子对齐编修了解不多,就这段时日所见,齐编修不似传言之中的名利之徒,若是如此岂有不日日流连问仙殿的道理?”
天禄阁和问仙殿都是清冷的地方,只不过问仙殿里面有皇帝,而天禄阁只有一些书籍。
崔让笑了笑,说道:“想了解一个人,不妨看看他的家人。”
秋雨一场接着一场,好像永远不会落幕。
杨柳树叶落尽,桂花谢了,菊花凋。
趁着天气好一些的时候,檀华去给萧翀乾请了一次安。
燃着绮云香的宫室里,父女二人对坐,也许是秋天的凉意漫到了人的心里。
檀华闻着绮云香的味道,看着对面一身龙袍的萧翀乾,不知道要说什么好。
萧翀乾和谈话说起这阵子她和崔让读过的书。
如此,两个人说了下去。
老太监梁闻喜过来说:“陛下,公主,这雨又下起来了,看上去一时半会儿停不了。”
他知道皇上最爱永寿公主,是以想让永寿公主在这儿多陪陪皇上。
此时,宫外。
大理寺廷尉褚平带着妻女来一家珠宝店铺看首饰。
一行五人,妻子和女儿,还有一个丫鬟,外面有一个马夫在看车。
褚家女儿今年十五,豆蔻年华,温婉秀美。
夫妻两个正要带着女儿多走动走动,认识认识人,好好看看,说一门亲事。
因为要出门,也想着为女儿置办几件好首饰撑撑场面。
本来只妻女两个人来就好,今日他正好休沐,妻子说不如一起出来走走,放松下精神。
褚平这些日子白天忙晚上也忙,很晚才回到家里,也睡不着,妻子说他做梦还在抓捕逃犯。
有一次大喊一声,把妻子从梦中惊醒。
本来今天也不准备休息的,但是上官说这两日休沐,只叫大家轮换着略作休息,养养精神,这两天还要搜查贼盗。
这回贼人在淮南王府老淑人寿宴当天掠走大量礼品,许多皇亲贵戚、大臣家眷也都丢了东西。
案件本来是报到了京兆府,而京兆府那边略作调查,上了折子,说这起盗窃案是一大伙人作下,实非小案,如此,上头的人就将这起案件交给了大理寺负责。
褚平作为廷尉一连数日,奔波不休,到处搜寻,不说盗贼,连赃物都没看见。
同僚们聊起天来说,这些贼人偷走的东西,光是金玉之物就不少,就算融了也不是一笔小钱。
话虽如此,只是随意说说罢了。
价值连城的金玉首饰宝物,哪个舍得融了敲了。
一座玉像多少钱,玉镯子玉扳指又能有多少钱,还有他们收到的一些个首饰图画,只是看上面的图样描述家知道价值不菲,便是二十人分赃,卖出去的也不是小数目。
褚平心里想着这些事,他也不擅长挑选首饰,今天挑什么买什么还是妻子女儿做主,银钱也在妻子那里,他走了神,妻子女儿正随着小二介绍看首饰。
他们来的这家店,是洛京一家叫做八珍坊的老字号珠宝铺子,一楼的多是些寻常之物,二楼有时候可见一些贵重物品。
褚平和妻子家资不丰,一楼的首饰已经足够他们选择的了。
他随意走着,一边走一边看看柜台上面的镯子、钗子,小二招呼他,他只说:“我陪家人来的,随意看看,不用招呼我。”
听他这么说,小二也就不再招呼他了。
正好楼上有两位娘子下来,两个人身边带了婢女,褚平略微避开。
只听其中一个娘子说道:“这些个做生意的没有一个老实的,我们姐妹在这儿买了好几年东西,掌柜的还来蒙我。”
旁边的女郎说道:“姐姐怎么就说被骗了,我看老板拿出来的东西都是好的。”
那女郎冷哼一声,说道:“当我没见过那支红宝凤钗吗?你忘了么?两个月前家里来了个波斯商人,说是他有好些漂亮首饰,其中有一件是红宝石凤钗,可不就是这一件?”
两人声音压的低,只是褚平耳聪目明,距离又近,听得清楚。
“也许只是一模一样的?”
“就是那个,波斯商人说那颗红宝石独一无二,我才觉得可惜的。”
……
褚平正好记得当日京兆府和案情一起送来的失物图画里面有一件,镶嵌了红宝石的凤钗。
他朝店铺的伙计招招手,说道:“去楼上看看。”
那头他妻子没注意。
……
这起偷窃案,终于有了眉目。
为了查清这个案子,褚平自楼上掌柜那里拿到镶嵌红宝石的凤钗。
回到大理寺,又请了两位女吏去询问那天在首饰店说话的两位女郎。
的确得到了更多的消息,却不是好消息。
那支红宝钗子来自一位波斯商人,对方是将钗子卖给了一位男子,而非永寿公主。
大理寺很容易找到了那位波斯商人,对方来大昭快二十年了,早些年大昭有许多异国的人,有些人走了,有些人喜欢大昭就留下来了。
这位波斯商人就住在洛京,他一头棕色卷发,高鼻深目,蓝眼睛,汉语很流利。
大理寺的人将钗子呈给他,他看了看说:“是我做的,已经卖掉了,若是有人用这个杀了人不关我的事儿,我只是个商人。”
“从你这里买这个簪子的人是谁?”
“我分不清大昭人的脸,也记不住,只记得他是个男人。”
问他的人话的人,听到这句话,心立刻一紧,再问:“是个男人,你没记错?”
“男人女人我分得清。”
“你卖出去几支这样的簪子?”
“大人,只有一支,您看这凤眼上的红宝石,是我从波斯带来的,整个洛京找不出第二颗!首饰是我小舅子亲手打的,没有打第二支。”
“那个男人是谁,你还记得吗?”
“我不记得了。”
又过去三天,一纸奏折经由大理寺递上去。
上面写着,永寿公主的妆箧之中有男子所赠之物,还不止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