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子,你是哪家的啊,看着面生,不是我们弄堂里的吧?”


    “我是京市来的,来找我哥哥的。”乐锦羡嘴上回答着王大爷的话,目光却直直地黏在祁厌脸上。


    他身高腿长,在角落里蜷缩成一团,腿都没地方放,面前还放着祁厌丢给他的那只碗,就像是只被丢在路边的大型犬,毛发被雨淋得湿漉漉的,显得尤其的可怜和无助。


    “哦哟,那可真够远的,既然这样怎么还吵架了,俗话说得好,打断骨头连着筋,兄弟俩有什么事就慢慢说、慢慢解决,把人赶出家门怎么行呢,不管怎么样你哥这做法也欠妥当。”


    “说的是啊,赶紧先回家,看这雨下得多大啊……”


    众人果然也被他这副样子给骗了,你一言我一语地替他鸣不平。


    “……”信口雌黄,胡言乱语,兔崽子就是故意的,心眼子真多。


    当真是可恶极了。


    就不该出来找人,爱讨饭就继续讨吧,看着还挺乐不思蜀的。祁厌在心里翻了个白眼,面无表情地收回视线,拔腿就走。


    “哥!”身后的人却突然大叫道。


    所有人的目光都随着这声“哥”转到了祁厌的身上。


    祁厌:“…………”


    ——这家伙就算是只狗,也是心眼很多的老抽色金毛!


    ——果然当好人是要得报应的。


    ——但谁是你哥,别乱攀关系!


    一时之间,祁厌气得额角直抽抽,垂下眼睛的同时他将伞压下来,企图遮住自己的脸。


    尽管他很少出门,但他在三花路多少算是个“红人”,街坊邻居大多都认得他,他可不想认下这个愚蠢的弟弟。


    更不想担下坏哥哥的恶名。


    就当恰好路过好了,现在就走的话那家伙应该也不至于追上来。只要他不承认,那他就不是这个“哥哥”,和他没有关系。


    他算大少爷哪门子的哥哥,大少爷分明是在造谣他。


    “哥!我错了!你别不要我!带我回家吧!”乐锦羡却咻地一下站了起来,拔腿就朝他追了过来,似乎是委屈坏了,声音里都带上了潮湿的水汽,“哥,我以后再也不叫你散步了,也不会再逼你去超市,你别生气了好不好,你就原谅我这一次吧,别让我无家可归……”


    “这不是小祁吗,原来是小祁的弟弟啊,我就说我们这儿什么时候又来了个模样这么俊的小伙子,如果是小祁的弟弟那就说得通了。”


    祁厌:“……”


    他很想说这家伙不是他的弟弟,但乐锦羡已经追了上来,死死地抱着他的胳膊,满腹委屈全堆到了脸上,整个人看着比刚刚蜷缩在角落里时还要可怜。


    他顶着湿漉漉的睫毛望着祁厌:“哥,你别生气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以后肯定不这样,你别不要我……”


    如果眼神可以杀人,这会儿乐锦羡恐怕已经死了一万次了。


    只可惜眼神当然杀不了人,所以乐锦羡还活得好好的,看向他的眼要多无辜有多无辜。同时注视着祁厌的还有街坊邻舍们的数道目光。


    祁厌已经很多年没有被人用这样的眼神盯着看过,太不自在了,叫人恼火。


    他懊恼地想,还是看走眼了,离家出走的大少爷没他以为的那么单纯,起码在装可怜这件事上简直驾轻就熟。


    狗屁玩意儿。


    “小祁是出来找弟弟的吧,别生气了,雨越下越大了,还是赶紧把人带回家去吧,有什么事回家慢慢说,我看他认错态度还蛮好的。”


    “是啊,兄弟俩把误会说开就好了嘛,要不然也可以跟我们说说,弟弟要是有哪里不对,我们帮你骂他。”


    真让大爷大妈们评理的话那就完了,总不能告诉他们是因为他不想出门散步,所以恼羞成怒把人丢出来了吧?


    要真这么说的话,未来三个月,他将成为三花路众人饭后的最佳谈资,只要他出现,就一定会听见这么一句:“就是他,他做的那些事啊,我都不好意思说……”


    祁厌已经很久没这么丢过脸了,极度的无语之下他的心情竟然意外的平静,想生气都有些气不起来,只不着痕迹地剜了乐锦羡一眼,皮笑肉不笑地说:“行,跟我回家,回家我们慢、慢、说。”


    “这就对了嘛,一家人千万不要吵架,和气会吵没的。”


    和气会不会吵没祁厌不知道,他只后悔自己心肠不够硬,没有真叫这家伙冻死在路边,反倒叫对方算计了他一回。


    ——等雨停了一定要把人给赶出去,这一回说什么都不管了。


    “祁厌,你是不是生气了?”罪魁祸首跟在他身后,小心翼翼地问。


    两个人错开两三步的距离,虽说祁厌的黑色雨伞够大,却也不够在这种情况下完整地罩住后面的人,所以乐锦羡的半个身体直接淋在雨中。


    可他仿佛并不在乎这一点,只是偷偷观察着祁厌的表情,生怕他真的在生气似的。


    “我哪里有这样大的胆子。”祁厌阴阳怪气地来了一句,“我要是敢生您的生气,明天三花路上所有人就都知道我有多坏了,走进走出都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乐锦羡:“……”


    他耷拉着眉眼,因为看到祁厌而涌起的喜悦一扫而光,此时此刻又变成了那只被主人遗弃的大型犬,皱着脸,满身的丧气。仔细看的话还能看到一丝心虚。


    如果说刚才的可怜是装出来的,那么这会儿就是真可怜了。


    “我不是故意要那样说的。”


    “如果你生气的话我现在就去澄清。”


    “不用。”祁厌不看他,丢下这两个字之后就没再开口。乐锦羡也不敢再吭声,两人一路沉默着往回走。


    过了一会儿,祁厌感觉到有人在扯自己的衣角,很轻的一下,又一下。顺着那股力道,他看到轻轻攥着他衣服的那只手。


    这只手无疑是很漂亮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皮肤很细腻,一看就是只养尊处优的手。


    祁厌什么话都没说,只是用力拽了一把,将自己的衣服解救出来。


    不到半分钟,衣服又被扯了两下,祁厌再度看过去,对方却迅速将双手背到身后,默默地离远了半步。


    这下,伞更遮不住他了。


    真是狗屁玩意儿。


    他将伞往前一送,睨着漂亮的狐狸眼,怪声怪气地说:“我手酸了,你来撑。”


    乐锦羡立马靠过来,从他手中将雨伞接过去的同时讨好地笑了笑:“我来!我力气大!以后这种事情都交给我!”


    这家伙很笨,伞明明在自己手中,却不知道多顾着自己一些,大半个伞面还是倾斜在祁厌身上。


    弄堂很深,两个人走了好一会儿还没能从里面穿出去,四周很安静,只有哗啦啦的雨声,祁厌的这顶大黑伞已经很有些年头,一些地方磨损得严重,偶尔会有几颗雨珠渗下来,落在两人头顶,凉凉的。


    身侧那位大少爷的眼神却是完全相反的火热,一路走来,这双眼睛就跟长在祁厌身上似的,时不时就暼他一眼,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


    见他似乎没再继续生气,憋着一口气紧张地问:“祁厌,你怎么出来了?”


    “碗丢了,出来找。”祁厌淡淡地说。


    兔崽子原本还有些惴惴的,闻言却反倒高兴起来,努力憋着笑,实际上嘴角早已经要咧到耳朵根。


    “什么碗这么重要啊,下雨天还要出来找。”他故意拖长了调子,尾音压不住地往上翘。


    雨比来时大了很多,弄堂老旧,地上的青石砖也不知道铺了多少年了,一到下雨天就容易到处积水,今天才下了没多久的雨,有些地方就已经积起了不小的水坑,祁厌刚刚不小心就踩了一脚水坑,心气更加不顺。


    他装模作样地左顾右盼了一圈,才将目光慢慢锁定在乐锦羡的身上,准确来说是他手中的那只碗上。


    “也不知道是哪个毛贼偷了我的碗,害我跑这一趟。”


    “下雨天还千辛万苦出来找碗,那只碗一定很重要吧。”装模作样的人又换回了乐锦羡。


    祁厌冷哼了一声:“碗是普通的碗,只不过我穷,家里就这么一只,被偷了还是要出来找的。”


    “是嘛。”到了这一刻,狗屁玩意儿似乎认定了他不会真的不管自己,愈发的得寸进尺,“你的碗我没有看见,但我有一只碗,如果不介意的话,就送给你好了。”


    说着就要把碗里的钱拿出来。


    看穿他的意图,祁厌根本不给他这个机会,先一把将碗抢了过去。本身就是借花献佛,居然还想把钱拿走,想得美。


    他速度太快了,再加上乐锦羡压根没想过他会这么做,半抬的胳膊空悬着,看着自己空落落的手,满脸的不敢相信,过了一会儿才说:“我的钱……”


    “什么你的,明明是我的。”祁厌点着钞,同他盘账,“那天的果干129.98,这里面有……我看看……5块、8块、18块……53块,一共53块,就当于抵了三分之一果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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