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一两银子,有钱不赚是傻子。


    事情都谈妥,听谢琳琅说这棉花种子是她庄子上一个管事去敦煌郡弄来的,冯三当即表示他需要去和这位管事谈谈。


    等搞清楚了棉花的生长习性,冯三迫不及待上岗了。


    去年谢琳琅随大流在外头开的那十几亩荒地派上了用场,这里去年开采的时候就是请了农官选的地方,基本的种植条件都是具备的。


    但相比较其他地方的土地来说还是很贫瘠的,好在谢琳琅如今有一处庄子里,光是里面上千只的羊一日的粪便就够肥上一亩地了,何况庄子里还养着兔子和驴,它们的粪便也都是上好的肥料。


    这些往年都是便宜卖给附近农户,冯三种了一辈子的地,对土地爱惜的很,没有条件的时候他也只能干看着,如今那样多的粪给他用,这人也丝毫不客气,一车车的发酵好的粪从庄子上拉到了荒地里。


    几层粪土撒下去,他们这一处的荒地立马和周围的区别开了。


    等老天爷落了几场小雨过后,冯三亲自下田种了这第一茬的棉花。


    等着十来亩地种下去,冯三蹲在田边举着烟杆幻想将来棉花丰收,凉州百姓冬日里再不用受冻的好日子。


    作为一月一两银子种棉花的大管事,冯三对这十几亩地上心极了,若不是害怕遇上狼,他恨不得晚上直接搭帐子住在棉花田里。


    后来还是谢琳琅知道他日日晚归,让戚川挑了只獒犬送了过来。


    阿满的五只小崽都已经长大了,几只公的站起来时个头已经能和阿满齐平,因着庄子上舍得给吃东西,各个瞧过去都十分的矫健有力。


    有了威风凛凛的獒犬作伴,冯三日日晚归的底气倒是更足了。


    日日天一亮就往棉花田里赶,若不是看在这一月一两银子银钱的份上,这样不着家的男人他娘子怕是恨不得抓花他的脸。


    不过冯三的娘子对这只獒犬倒是十分的喜欢,不为别的这獒犬吃的多还得吃肉,普通人家谁养的起,谢琳琅便叮嘱了一声,叫冯三的娘子每日都去肉铺里领些大骨头和肉回去。


    养了条狗,倒是叫自家饭桌上都多了荤腥,冯娘子看那獒犬的眼神跟看财神爷差不多了都。


    甚至不放心的叮嘱起了冯三:“你可好好给人家种地,东家高兴了这墩墩才能继续留在咱家。”


    冯三哪能不清楚自家娘子这是在打什么算盘,哼了一声道:“咱家自己吃就算了,那骨头都是给墩墩的,你可别拿出去送人。”


    冯娘子是个火爆脾气,当即一筷子敲在自家男人头上,“我是傻不成,这墩墩要是吃不好没力气,你在外头被狼撵了它还能有劲儿帮你。


    再说你家这些亲戚里,哪个值得我拿好东西送他们?”


    被自家娘子吼了,冯三反倒是笑了,他这不是怕娘子犯糊涂吗。


    出了月子后,谢琳琅咬了咬牙,大手笔的买了一个丫头和小厮回来。


    虽只是添了一个孩子,但家中需要做的事成倍增加,林婶子不能跟着她出门了,添置下人是必然的事儿。


    两人都是十几岁模样,在人牙子手里估计吃了不少苦,到了谢家也还是怯怯的。


    谢琳琅给重新起了名字,女孩就叫青禾,男孩就叫青木。


    前些时日,戚川送了口信过来,兔子一旦繁殖起来那速度绝对是惊人的,过了一个冬,原先的兔舍便不够用,必须得另外加盖兔舍了。


    谢琳琅在家待了多久,元宝就在家中闷了多久,这家伙也是谢琳琅的心头宝,这一趟也是为了叫它散散心,顺便和许久不见的阿满和她的崽子们玩玩。


    谁曾想来的时候容易,事情办完了要回家的时候,元宝不乐意了。


    阿满去年的五只崽子里,只有一只母犬,如今已经是只亭亭玉立的大狗了。


    元宝紧紧贴在人家跟前,目的很显而易见。


    谢琳琅简直哭笑不得,拽着元宝的耳朵循循善诱:“你城里的媳妇和孩子不要了?”


    元宝在谢家几乎是散养的,后街这两年多出了好几只和元宝极其相似的狗,这要不是元宝的崽说出去都没人信。


    元宝......说啥呢,人家在城里哪有媳妇和孩子。


    它这边赖赖唧唧带不走,那边戚川也不乐意,自打他来了庄子上这几只獒犬都是一手经管的,金铃的第一窝崽他都已经打算好找同品相的獒犬来配,元宝他瞧不上。


    第119章 皮货铺子


    元宝丝毫没意识到自己被人嫌弃了,还在一个劲儿的绕着金铃打转,那可怜兮兮又谄媚的模样叫谢琳琅简直没眼看,想着既然它这么喜欢,不如就留在庄子上玩几天。


    可还没等她张嘴,一向寡言少语的戚川突然开口:“东家,这时候也不早了,我把元宝给您抱上车你们早点回城里吧。”


    说完,也不等谢琳琅这个东家说什么,一个弯腰伸手在谢琳琅手里滑不溜丢的元宝就已经被抓着后脖颈举了起来。


    谢琳琅.....


    元宝......


    青木被戚川催着赶着马车赶紧走,谢琳琅看着自家元宝笑嘻嘻道:“哎呦,我们元宝可怎么办呀?”


    庄子里,戚川看着走远的马车终于松了口气,金铃马上就到了要揣崽的时候,那只蠢兮兮的狗绝对不能留在这里。


    元宝是只很聪明的狗子,一直以来也都是没心没肺的,谢琳琅本以为离开了庄子看不到金铃,它也就没啥事儿了,结果这家伙回到家便开始表现出一副无精打采,像是得了相思病的模样。


    但即便是这样,谢琳琅也没心软松口送它去庄子上小住。


    现在庄子上光羊就有一千多头,獒犬用好了能发挥的作用很大。阿满来的时候年纪就已经不小了,墩墩和金铃就是它最后一窝小崽。


    谢琳琅的想法也是给金铃找个同品相的獒犬来配,好壮大庄子上獒犬的数量。


    自家元宝虽然也很聪明,但谁知道元宝这个品种的狗和獒犬会生出什么样的来,还是不要冒险了的好。


    可怜元宝郁闷了好几日,见谢琳琅竟然无动于衷,只能悻悻的独自出门去后街找安慰去了。


    再说那三只被戚川大老远从敦煌郡带回来的狐狸,在猎人手里的时候饥一顿饱一顿饿得皮包骨,一身皮毛也变得干枯毛躁像是杂草一般。


    可自打到了这庄子上,这里最不缺的就是肉食,还日日都是新鲜的,比起它们在野外的日子好过了不知多少倍。


    有了稳定的食物来源,又没有讨厌的人类时不时拿着刀恐吓,这几只野性难驯的家伙从最开始的防备渐渐开始享受起来,身上有了肉毛色也渐渐恢复了油亮。


    但狐狸是天性狡猾的生物,戚川知道即便是它们现在好似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但只要是给它们机会,准保还是要跑。


    好在谢琳琅的目的也不是要养熟这些家伙,若是能叫这几只狐狸在这里产崽,那戚川基本就能摸清楚养殖狐狸想要注意的方方面面了。


    至于那五只银鼠,这几只小家伙倒是对被人类饲养的生活适应的十分快,每日到固定的地点勤勤恳恳将人类投喂的蔬菜水果搬回洞穴,好似和在野外生存也没什么两样。


    戚川做事靠谱,庄子上本来就需要个人领头,谢琳琅和萧戟商量后给他提了月银,日后就是庄子上的管事。


    王老五几个老人对谢琳琅这个决定都没什么异议,毕竟戚川的本事大家都看在眼里,他来做这个管事大家也都服气。


    有了戚川主事,谢琳琅的庄子一步一步有条不紊的壮大着。


    有了得力的帮手,谢琳琅也能专心在家照顾萧景川,小家伙才一点点大就已经开始认人了,白日里要是谢琳琅偶尔有事出去将他交给林婶子照顾还行,可要是入了夜便一定要闻到娘亲的味道才肯睡。


    被一个软乎乎的小家伙全心全意的依赖,这种感觉叫谢琳琅恨不得一天十二个时辰都陪着他,但随着兔舍的壮大,皮毛铺子已经不能再等了。


    凉州是西北边塞,这里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各样的皮毛铺子,多的是品质顶级的皮毛,当然价格也是极其昂贵的。


    要想在这遍地的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说实话很难,谢琳琅综合对比之后,并未选择迎难直上。


    自古以来,皮裘大氅这些东西因为价格昂贵,从来只会出现在富贵人家。


    普通百姓和那些小富之家基本都是靠工艺简单的羊毛裘衣或者芦花制作的棉衣御寒,而谢琳琅的皮货铺子对准的便是这一部的中等客人。


    青禾如今接替了林婶子的位置,时常跟在谢琳琅身边。


    她年纪不大又略识些字,日后说不得还能放到外面做个铺子管事,谢琳琅有意培养她,因此总会挑出些问题考教她。


    “青禾觉得咱们这铺子开了,会有普通百姓的进来光顾吗?”


    谢家从谢琳琅到萧戟再到林婶子都是和善人,每日里只需要做好差事就不会被打骂,还能吃好喝好,几日下来青禾和青木两人身上那种畏缩的感觉就下去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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