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第四章姑获鸟·辜爰
人们看到了妖魔脚下的累累白骨,传唱着妖魔的残忍,孰不知,真正残忍的是自己——庄主
给某保护环境的公益组织捐款后我感觉了下周围的温度,冬季很快就要结束,虽然我就没觉得冷过,不管是修炼还是自身的鳞片都有很好的保暖作用,不过,很多人都已经迫不及待的换了衣服,我琢磨着要不要也换一下衣服,反正现在鳞片已经能控制自如,不需要再跟之前一样一年四季都是长衣长裤了。
不过,瞅了瞅满大街追求风度的人族,还是觉得现代比较顺眼,古代那会,真的是除了看那些大户人家,普通人家身上的精气神,大部分人都在温饱线上徘徊,若没见过现代,倒也不会觉得有什么问题,反而会觉得,那是一个不错的时代,人们都还活得下去,这要求可真是低的可以。遗憾的是,我先是在母系氏族的雷泽界生活了十几年,又在现代人族社会生活了十几年,不管是哪一个都甩开东汉几十条街。
没瞎扯,现代就不用说了,雷泽界虽然没有东汉时的很多东西,但我的族人并不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温饱并不是问题,我们追求强大,追求长生,追求证道成神,精神方面很充实。而人族,偏科偏得不是一般严重,着实好奇一千年后的人族是什么样。
漫无边际的发散着思维的时候忽然感觉到了一股熟悉的妖气,很淡,扭头一看,不远的地方辜小哥正跟一个穿着打扮无一不透着我很有钱的妇人说什么,确切说是妇人单方面拉着辜小哥说什么,辜小哥自己一脸的不耐烦。
“我真是你母亲,你跟我回家好不好”
噗!
没想到有生之年还真能看到电视上演的天上掉下个有钱爸妈的戏码,不过这事发生在辜小哥身上,想也不用想都知道肯定不会按电视上的狗血套路来走。
为毛?
介绍一下辜小哥其人。
还是个小婴孩的时候就被丢在荒郊野外,被辜奶奶捡到。
这个开头感觉还不错,接下来应该就是一老一少过着贫穷而幸福的日子,虽然事实也差不多,但不是一老一少,是一老几十少。
辜奶奶是专业捡人户,人族乱丢小孩,辜奶奶看到了就往自己家里捡,因此辜奶奶家不止辜小哥一个孩子,还有十九个,不过这是一年前的数据,现在的话,我也不确定有没有增加,反正从我认识辜小哥起,他家的人口就一直在增加,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孤儿院呢。
本来养几十个孩子的压力就很大,而辜奶奶养的孩子考虑一下人族在什么情况下回遗弃孩子,以及遗弃的都是什么孩子吧。
若人族只是因为重男轻女而遗弃孩子,那对辜家而言压力可能还没那么大,因为重男轻女而被遗弃的女婴都是健康的,只要被捡到的不是太晚,身体没给折腾出问题,那么养起来也容易很多(捡到晚了怎么办?那当然是死了呗,就地挖个坑埋就是)。但,辜奶奶捡回来的孩子除了女婴,也还有不少的病婴,或痴傻或残疾,辜小哥是后者,他是因为有心脏病而被遗弃的。
不过经过多年的治疗,辜小哥现在看上去还是很正常的,除了心率比普通人要弱一点,我没觉得他有什么问题,甚至,我觉得,他比很多人都要健康。大抵是清楚自己的情况,而辜小哥又是个不认命的性子,打小就坚持锻炼,风吹雨打从不中断,十几年坚持下来,不看心脏的话,他的健康指数非常高。
问我怎么对辜小哥的家庭情况这么了解?
一来他是名人,二来高岚的老师要见家长大多是我去参加的,因为孩子打架斗殴而被老师请到学校这种事,高岚不敢找小姑丈,都是找的我,而辜小哥有个叫小鲸的弟弟和高岚是关系不错的同班同学,同样是个经常打架斗殴的,也同样不敢找大家长。
说起来,这位还真的是学校名人,很有名的那种,超级学霸加穷鬼加财迷。
全校都知道辜小哥很穷,为了省钱,这家伙读书的时候根本没上幼儿园,也没读一年级,是从二年级开始读的,一年级的课程他是靠别人丢掉不要的教材自学完成,按着他本来的意思,整个小学都这么自学更好,省钱。初中等小学自学完了再看情况,如果也能自学完成的话就继续自学,又能省三年的学费。
不过辜小哥的计划显然没得到家长的赞同,二年级的时候被家长押着去学校读书了。不过这也让辜小哥看到了新的方向,赚钱方向。
刚开始的时候是给同学代写作业赚钱,高岚那个时候就是他的长期客户之一,说实话,要不是高岚自己交代,大人们根本想不到这事,为了生意能够长久,不被发现,辜小哥写的每份作业都是不一样的,一道题如果有十种解法,他能研究出十一种来,因此一直都没被发现。
那一段时间是高岚最幸福的时间,每天都不用做作业,可惜辜小哥很快就跳级了。
不能在家自学省钱,辜小哥就想到了别的省钱之道,跳级,用足够出色的成绩让学校免了自己的学费,但学杂费却不能免,六年小学,学杂费可不少,辜小哥用三年的时间将六年小学给读完了,省了一半学杂费,现在正在读高中。
瞅瞅辜小哥,再瞅瞅只比辜小哥小一岁的高岚,这真是个令人心塞的对比。
说起来,辜小哥真的很难和他在大部分人口中的名声对得上。
虽然辜小哥家境不好,但他从不因此自卑或做出自负的姿态,也不曾怨天尤人自暴自弃,甚至他都不羡慕别人,当然,他也的确没有羡慕的必要。
虽然穿的衣服都是别人不要了的旧衣服,但辜小哥很爱干净,确切说是他全家都很爱干净,每个孩子,不管是几岁的,身上都干干净净的,连还拖着鼻涕的孩子都一样,从不往衣服上擦鼻涕,都很爱干净,而干净的孩子,总是令人瞧着就觉得舒服的。再其次是补丁,辜奶奶的刺绣手艺举世无双,我敢说,整个地球上就找不到比她更好的绣娘了。衣服破了,没钱买新的,她都是自己动手给孩子们缝补,但又不会补得跟豆腐块堆叠似的,而是用不同的绣法绣上古朴的花纹,看上去就很漂亮,比时髦的名牌更有一种古典美。
就好像辜小哥现在穿的衬衫,上面绣着非常精致好看的云雷纹,这手艺,比我在东汉见到的那些绣娘还要好。
最后也是最让人刮目相看的,这家伙虽然是个财迷,只要给钱,什么都没做,但这一切都基于一个前提:不偷不抢不骗。
哪怕是我有的时候觉得他更适合混黑,肯定来钱更快,但他还是坚持辛辛苦苦的抓通缉犯跟警察局要奖金,跟受害人或其家属索要酬劳。不过,考虑到能有奖金拿的通缉犯都是重犯,他到现在都还没被人给打击报复死也挺厉害的。
一边好奇着一边走近,看得出来,辜小哥已经烦得想抬手打人了,没打还是他被教得太好,不随便打人。
我赶紧将妇人拉开,再这么缠下去,辜小哥真忍无可忍了,那么辜家家训他不是不可能破一回。“嗨,阿姨,大街上平白认儿子,你也太随便了吧?”
“你是谁?”妇人疑惑的看着我。
“我是他朋友。”我指了指辜小哥。
妇人闻言立马对我笑得非常亲切的说:“小姑娘长得真俊”
我抬手让她打住。“不用跟我打好关系,我不管你们的破事的,只是再不拉一拉,他就得当街打人了。”
我正说着,辜小哥忽然给我打了个眼色,然后自己就背着包走了,妇人立马想追,我一把抓住。
“你拉我干嘛?”
“阿姨,你难道看不出来他一点都不想见你,觉得你很烦吗?”我说。
“我是他亲妈。”妇人说。
我哦了声,然后说:“据我所知,他说他爹妈早死了。”
孤儿没父母,因此每次别人问辜小哥关于父母的事,辜小哥的回答都很一致:死了很多年了。
“我还活着呢。”妇人不悦。
“是啊,你还活着,那他怎么会在荒郊野外被人给捡到,据说捡到的时候可就只剩下一口气了。”我讥笑,辜小哥运气但凡稍微再差那么一点,他十几年前就该死了。
妇人哑然了。
看辜小哥跑没影了,我也松开了妇人。“拜拜。”
半分钟后我知道,拜不了,辜小哥跑没影了,妇人就赖上我了。
“我不管,我要找我儿子,你不带我去找我儿子,我就一直跟着你。”
我后悔了,我刚才就不该多管闲事,我刚才就应该让辜小哥上演一出当街推大妈的戏码。
本来还想逛街的,这下好,逛个屁,什么心情都没了,我径自回了山庄,居然还跟着。好吧,你爱跟就跟着吧,我将门一锁看你能等多久。
客厅里安安和刘元正在玩电脑,刘元对安安绝对大方得没边了,安安不过闲来无事的时候提了句想玩电脑,他都不问一下安安是从哪知道电脑这种东西的,花重金从国外买了一台超好的电脑,科技含量杠杠的,现在被安安拿来打游戏了。
一大一小正玩得嗨,看我一脸不爽的进门,安安低头继续玩,刘元则是有点人性的问了一句:“又有妖还是修士斗殴?”
“没有,就是碰上一出认亲的戏码。”我将辜小哥的事说了说。“你们说做父母的怎么能那么狠心呢?辜小哥被捡到的时候听说都快冻死了。”
刘元想了想,说:“他的父母若是很有钱,那么可能不是遗弃。”
“是遗弃。”我说:“她身上穿的虽然都是名牌,但她脸上的痕迹,还有手上的茧子,发迹应该是最近这些年的事,辜小哥出生那会,家境肯定不是很好。”
辜小哥的情况,普通家庭肯定负担不起,遗弃几乎是必然。
刘元也没话说了。
安安倒是抬头道:“挺现实的,养不起的时候丢了,养得起了又回来找。”
“是挺现实的,不过辜小哥肯定不可能如他们的愿。”我说。
“天上掉下一对有钱父母,认亲是必然的事吧,血浓于水是个很合理的理由。”安安道。
我问:“那你怎么没认桓寂?”
“我干嘛要认它?”安安反问。“知道它和我的关系的时候我都十万岁了,若我年轻时候若是从大流,那个年纪的时候孙辈都该有了,父母是谁,对我已经没意义了。最重要的是,我日子过得好好的,吃饱了撑的给自己找个爹来管着自己?”
总觉得后半句才是真理。
“那你怎么就认为辜小哥会认亲呢?”虽然人族和古神族的三观不同,但将心比心啊亲。
“你都说了,他的亲生父母很有钱,人族的思维我都看了千万年了,在能够给自己带来巨大利益的时候,认亲肯定会成功。”
我笃定的说:“肯定不会成功。”
摆脱了烦人的疯女人,辜爰直奔集市买了十斤猪肉和两只处理好了的鸡提着回家。
辜家住的地方很远,都快到郊外了,因此来往城内很麻烦,虽然背包里有一半的空间放着的是钱,但已经习惯了节俭的辜爰还是选择了走路回家,反正这一路没人敢抢自己。
辜家住的地方是自己建的,是四合院一样的建筑,房舍很多,也因此才能住得下二十三口人,其中多孩子,确切说,除了一个老人就全是孩子了,因此一进门就听到了孩子的哭闹声。
“小星怎么哭了,谁欺负你了,跟大哥说,大哥帮你出气。”辜爰人还没进门声音就先进门了。
进门就是一个大院子,院子非常的空旷,种着几十株果树,有橘树、枣树、柿子、杏树、梨树各个时节的树都有,这种品味不管在哪都挺稀奇的。但辜奶奶觉得这很合理,去买水果的话,价格很贵,而且还不知道是否新鲜,以及有没有农药残留,反正就是觉得不干净,自家种的吃着最安心,肯定没农药残留。
也因为这几十株不同时节的果树,辜爰一年到头都能吃到新鲜的水果,每次都吃得肚子圆滚滚的,不过吃得圆鼓鼓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家里孩子越来越多,而自己是老大,辜爰觉得怎么都不能跟弟弟妹妹们抢零食吃,便不怎么吃了。
进了门看到小星坐在枣树下哭,旁边有两个大孩子在哄,但怎么哄都哄不好。
辜爰赶紧将手里的食材递给旁边的孩子再过去安慰。“小星怎么了?”
“糖糖”两三岁的孩子话都说不利索,但已经能表达自己的意思了,奶奶买了糖,吃的时候被玩闹的孩子给碰了下,没拿稳,掉地上了。
辜爰低头看了看,眼力不错的看到了地上的糖葫芦,被灰给裹得,不低头细看还真注意不到。不过看到了他也就明白了怎么回事,奶奶坚持孩子必须吃得好才能壮实得道理,因此虽然家里不富裕,但还是坚持家里每天都有一餐能见到肉,每个孩子都能尝到肉味,就算没有肉,也会把饭菜做的好吃又有营养。不过仅限于主食,零食什么的,挺难见到的,每个月也就买一两回,就这还是家里情况好的时候,情况不好的话,那可能好几个月都吃不到糖。
糖葫芦掉地上了就不能吃了,准确说,是食物只要掉地上了就不能再捡起来吃,这是奶奶教给每个孩子的。小孩子肠胃弱,吃了不干净的东西很容易出问题,也因此,糖葫芦掉地上了,小星不会想到要捡起来,最多就是呆会哭够了,不哭了后会把糖葫芦当垃圾扫掉。
辜爰从兜里掏出了一包奶糖取了一颗剥开糖纸塞进小孩嘴里。“大哥没有糖葫芦,不过买了奶糖,小星尝尝甜不甜。”
“甜。”小姑娘立刻就不哭了,眼睛都笑成了一弯月牙。
“甜就好,慢点吃,大哥这里还有。”
哄好了小姑娘,辜爰将奶糖交给所有孩子里年纪第二大的孩子。“小鲸把糖给大家分分,奶奶呢?”
“小龙突然发起了烧,奶奶送他去医院了。”小鲸有点担心,小龙的身体算是所有人里最差的,他还真有点怕。“已经一天了。”
都送医院了,辜爰愣了下,奶奶懂一些中医,平日里孩子们生病都是她自己抓药煎了给孩子吃,效果不错,每次都会很快好起来,因此家里的孩子虽然没几个健康的,但也很少需要上医院。不过若真的要去医院了,那问题就不可能轻。
“那你们吃饭了吗?”辜爰问。
“吃了,厨房里有很多食材,我们自己会做饭。大哥你要不去看看吧,我们不会有事的,奶奶走的时候拜托过街坊了。”小鲸道。
辜爰想了想,说:“行。”
犹豫了下,还是将包背上了,里头的钱也没取出来,家里每次有人进医院,要花的钱肯定不会少,辜爰对此太清楚了,还是全带上吧,有备无患。
第192章 第四章姑获鸟·几个头
辜爰赶到医院的时候小龙已经脱离了危险期,辜奶奶正在和一个姓卫的医生说话,看到他来了,卫医生没再说什么,而是走人了。辜爰也不奇怪,辜奶奶平日不喜欢上医院,但一定要上医院的话一定会选择这家,而卫医生是她最信任的医生。辜爰也很信任卫医生,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没出现过卫医生束手无策的情况,不过卫医生的脾气,他实在不好说什么,只是觉得,这样的性格,若是卫医生的医术实在过硬,肯定混不下去。
不过,这也侧面证明了卫医生的能力不是吗?不管脾气多么的让人不喜,都没人觉得他医术不济,反正让病人选最信任的医生的话,肯定是选卫医生。生命只有一次,自然要找最靠谱的医生。
“奶奶,小龙怎么样了?”辜爰担心的问。
“卫医生说他已经脱离危险了,接下来只要好好养着就可以了。”辜奶奶用庆幸的语气说。
“没事了就好。”辜爰也松了口气。
人虽然没事了,但医药费却不便宜,而小龙现在的情况显然不能立刻出院,必然还要花钱,辜奶奶打算去银行取钱,她之前绣了一副两米长一米高的日出江山图,前些日子钱已经打到卡上了,非常大的一笔钱,应该够用。
辜奶奶被辜爰给拦住了,从背包里一沓一沓的往外拿钱,每一沓都很厚实,整整齐齐的一百张,一沓就是一万。“用这些钱。”
辜奶奶愣了下。“你不是说你跟同学去玩了吗?”她还给同学家打过电话确认呢,可谁家孩子跟同学出门玩会带回这么多钱?目测不少于十万。
“抓了个通缉犯,这些警察局还有受害者家属给的酬劳。”辜爰轻描淡写的说。
辜奶奶无语,说的真是轻描淡写,但能够让警察局和受害者家属给出如此酬劳,显然不可能是普通的案犯。“小爰,如果你要当警察的话,奶奶会支持你,但不是现在,你现在还是一个孩子。”
辜爰晃了晃手里红彤彤的毛爷爷们。“我是老大,我能赚钱。”
“家里的钱还够用,用不着你这样,奶奶只希望你好好读书,以后找个好工作。”姑奶奶语重心长道,孩子才十五岁就做这么危险的事,她真的很不放心。
“奶奶,我知道您是为我好,但我也不想看您没日没夜的做绣活,迟早会熬坏身子的。”辜爰道。
近些年传统的东西开始复兴,好的刺绣也的确很赚钱,辜奶奶的刺绣手艺也的确很好,但考虑一下奶奶的年纪,辜爰只恨自己未成年。家里那么多孩子,且至少有一半不是有疾病就是残疾,负担太重了,为此奶奶白天的空闲时间和晚上所有时间都在做绣活。就算奶奶的身体很好,但这么个熬法,铁打的身体也受不了。
“我会很小心,不会有事,这些钱您拿着用,至少让我和弟弟妹妹们都能安心些。”辜爰道。
奶奶有点想抓狂,她是真不缺钱,她若是想要钱,多得是法子,只是为了给孩子做个好榜样才一直靠刺绣赚钱,因为这是她所能想到的所有来钱的法子里唯一合法的一个。至于熬坏身子,谁都可能因为日夜刺绣而伤身,但她绝对不会,可这些她并不能与辜爰解释,她还没忘记最早的时候抚养的那些孩子看自己的目光,她不想再看到那样的目光。可如果不解释清楚,以辜爰的性子,这种来钱合法又特别快的途径他也绝对不会放弃的。
破天荒的,奶奶觉得自己干嘛要将孩子教得这么正直这么成功,以辜爰的智商,他若是不走合法途径,肯定能想到很多更隐蔽也更安全的来钱办法。
奶奶内心很是抓狂的接过了辜爰的钱。“小爰”其实你真没必要担心我的身体。
辜爰不理会奶奶内心的抓狂与脸上的纠结,继续道:“反正都来医院了,也给您做个体检,别担心钱,这些钱应该够用。”
人上了年纪,各种毛病都会冒出头,若是不及时发现,而是等它完全冒出头的时候才发现,那什么都晚了。而考虑到奶奶这些年的作息,辜爰觉得这次讨厌医院的奶奶自己送到医院来了着实是个好机会,必须做个全身体检,有什么老人病也好趁早发现趁早治疗,别等拖到不能再拖的时候才处理。
奶奶当然不肯干,做体检也是要花钱的,全身体检更是花钱,钱多也不带这么浪费的。
然并卵,没用,辜爰亲自押着她将一项项检查给做完了。
医生给的结论是:很健康,八十岁的年纪了,身体健康的跟五十岁的人似的。
辜爰怀疑这医生是个水货,就自己奶奶这十几年的作息,就算健康也不可能一点隐患都没有,庸医吧?他的怀疑也没遮掩,就差拿笔写在脸上了。医生分分钟就想掀桌,老子从医都三十多年了,出什么错也不可能在本职工作上出错。
最后还是奶奶将快用眼神将医生给气炸的辜爰给拉走了才避免发生惨剧。
“我就说了,不用检查不用检查,你看花了多少冤枉钱。”奶奶肉疼不已。
虽然惊奇奶奶的身体底子这么好,苦了十几年居然都没什么隐患,但辜爰还是道:“不冤枉,至少我现在安心了。”不用担心哪天在考试或读书的时候突然被告知,辜爰你奶奶前两日积劳成疾去世了,若是碰上那种情况,他才真的会呕血。
奶奶都这么大了,自己也不小了,还是多担着点吧。
“好吧,小爰安心就好。”奶奶无奈的说。“不过下回别这样了,太浪费钱了。”
正计划着以后每年给奶奶做一次体检的辜爰:“”
“你这次出去这么久,没碰上什么麻烦吧?”奶奶虽然不反对孩子们以后从事任何职业,只要不犯法就行,警察这个职业不犯法,虽然危险,但孩子们希望的话,她是会支持的。可辜爰现在的年纪,奶奶无法放心,看来还是自己做的不够好,以至于小爰这么小的年纪就感觉到了沉重的生活压力。
辜爰想到了之前的妇人,抓通缉犯拿酬劳这种事自然不可能一点危险都没有,但他自小跟着奶奶习武,因此普通的凶犯还是难不倒他的,就算有波折也是小麻烦。除了这次冒出来的亲生父母,他不过是途中碰到了一个和自己长得很像的小学生被绑架而已,顺手就给救了,救下来后发现小家伙一身名牌。
有钱人诶。
本来打算把小孩送警察局门口自己就走人的辜爰一看清小家伙身上衣服的牌子就改了主意,知道他是独子后就更高兴了。
我救了你们家独苗,怎么也得给个万儿八千做酬劳吧?
啥?施恩不望报是人类的美德,的确是,但现实也是人的美德,遗憾的是他没第一项美德却有第二项,比起单纯的言语感激,他更喜欢实在的东西。
自然,这是辜爰刚开始的想法,而后来,他觉得自己应该向雷锋同志学习,施恩不望报、做好事不留名才对。老天果然看他多年施恩图报的行径不顺眼,这不,报应来了。
虽然对方表示不信的话可以去做亲子鉴定,但辜爰真肯去做鉴定就怪了。
他跟那个小孩长得太像了,没弄清楚他家情况之前辜爰是单纯觉得自己和这只小肥羊有缘,大千世界,长得像的人多得去了,何况他们只是很像,并非一模一样,而这世上可是连一模一样却没有血缘关系的人都有。因此他也没多想,只是觉得世界这么大,两个长得很像的人能够碰上也是一种缘分。
事实证明这的确是缘分。
孽缘!
辜爰还没忘了自己的年纪呢,十五岁,未成年,需要监护人。
这夫妻俩这么有钱,到时候做个亲子鉴定找上门去跟奶奶要孩子怎么办?
奶奶虽然没说,但辜爰是知道的,如果父母找上门,也能够好好对待孩子,她肯定会将孩子还回去让别人一家团聚。
辜爰也看得出来那对夫妻很愧疚,肯定会好好弥补自己,但,他们愧疚他们的,关自己毛事?
他是辜爰,有一个奶奶和九个未成年与十一个同样未成年还有病的弟弟妹妹,唯独没有父母。
就算他最后能说服奶奶不犯糊涂,那对夫妻若是没完没了要打官司,考虑一下自家的情况,辜爰很难认为自家能打赢。虽然现在身上有很多钱,但这些钱最多几个月就会花完,只要手里有钱,奶奶就会联系大医院给还能治好的弟弟妹妹做手术治病,因此家里一直都没有积蓄。到时候真打起官司,对方请得起最好的律师,而自家,连去法院的车费都未必凑得出来。
回到病房的时候刚经历了大手术的小龙还在睡,辜爰便坐了下来一边跟奶奶说这些天在外头的事(亲生父母的事被砍掉了,相信君小姐不会出卖自己)一边写作业,寒假都快结束了,老师让他做的功课他全都没碰,这些日子净跟那个凶犯较劲都忘了还有做作业这回事了。还有去年的知识也需要复习一下,不然过几天去学校上课很可能抓瞎。
听辜爰说得虽然有点小危险,但也不大,加上孩子身上的确没什么伤,奶奶也就姑且信了他。
看了看天色,也该用晚饭了,但医院的伙食奶奶是真的看不上,味道不好,还没什么营养,自己凑合着的话还可以吃一吃,但给孩子吃的话,奶奶舍不得。
“小爰你做作业,我去买些食材,回来借一下医院的厨房做个晚饭。”奶奶道。
“我去吧,买外卖就好了,这么晚了,厨房也未必肯借你。”辜爰放下了笔就要站起来,奶奶见了赶紧将他按着坐下。
“外卖没有营养,也没自己做的干净。”奶奶坚持。
清楚奶奶对伙食卫生和营养的坚持,辜爰不再反对,除了自家厨房,奶奶对任何食堂都挑剔的觉得不卫生不够营养,为此,他们到了上学的年纪去学校上课,奶奶宁愿大清早起来给每个要上学的孩子做便当带去学校也不肯让他们在学校食堂吃。不过她做的便当也的确比学校食堂的好吃和有营养,辜爰拿便当跟同学换,每次都能赚不少钱。
“我陪你去。”
“小龙一会醒了怎么办?得留个人守着,我去去就回,你守着小龙。”
辜爰看了看小龙,再看看奶奶,最后同意了,这么大年纪的人,身体也没什么问题,出门应该不会遇到什么危险。才怪!
不知不觉的,作业都写完了,小龙也醒了,麻醉已经过去,疼得脸都是白的,却不喊疼,一个劲的笑着说没事,但辜爰信他就怪了。别看辜爰现在很健康,但小时候也没少进医院,手术台也上过,术后的痛苦他比谁都清楚,也更清楚,小龙和以前的自己一样都是在装。
虽然清楚,但辜爰也没揭穿,一直陪着小龙说话转移小龙的注意力,因此直到小龙说饿了的时候他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一个问题:现在天都完全黑了,买个菜而已,需要这么久?
本庄主是在画符的时候感觉到法力波动的,妈了个鸡,这几年我杀的人和妖应该不少了吧,别的地方也就算了,离得远,我多少有点鞭长莫及,但鹤城可是在我的眼皮底下,竟然还有人敢在城里斗殴,活腻味了吧?
情绪一激动,一整张符都废了,所幸现在皮糙肉厚,符也没画完,没什么伤,随手丢掉画废了的符正打算出门杀人(也可能是妖),忽然感觉到了尘寰的法力波动,得,不用去了,相信尘寰能够解决,我在家等结果就好了。
想了想,画了一张传音符。
“留个活口,我想知道谁胆这么肥。”
尘寰没有辜负我的所托,没多久就带回来一只鸟。
我怔愣的看着地上趴着的鸟,一二三四五不得不少,正好七个头,得亏我没有密集恐惧症,否则还真受不了,七个脑袋挤一块,你能想像那是什么样的画面吗?
不过,九个脑袋的鸟见过和听说过不少,但七个脑袋的鸟还真没听说过,新品种?
我低头细瞧了瞧,哦,不是七个头,是九个头才对,有一个头没了,只剩下根部,一个是陈年的旧伤,不过已经重新长出了一截,天长日久的,估计还能长回来,另一个伤口挺新鲜的,应该就是这几分钟的事。
你做的?我用眼神询问尘寰,爪子又利了啊,伤口非常齐整,明显是一击造成的,而这鸟的防御明显不弱,再加上它身上的妖气,估摸着也有千年了,想要一击造成这样的伤害,武器必须非常锋利才行。
尘寰摇头。“不是我。”
“跑了?”我问。
尘寰歉意的点头。
我说:“没事,只要人还在鹤城就跑不了。”
第193章 第四章姑获鸟·眼见
真不是我吹,而是鹤城最近几个月变化挺大。
东汉一游我也不是光顾着任务了,大半年的时间,我怎么可能就只做了那么一件事。一路上搜罗的药材我最后都带回来了,然后拉着安安一起炼了两个月的丹药。
丹药炼好后我就在山庄的门口贴上了招聘启事,内容非常的直白,因为人手不足的关系,现雪莹山庄特决定招募妖手,待遇如下:房子一栋,自选,本庄主付钱;低级丹药两枚(具体什么丹药看需求,不过需求太高级的话,数量会减少),自备材料的话,五枚;月薪十万一系列待遇非常之好,至少相对人族而言,而相对妖族,也就丹药两枚有点吸引力。
要求如下:每个月必须处理两件案子,不过多处理了的话,有额外的报酬。
不出所料,这招聘启事乏人问津,看得上报酬的妖,修为不够高,怕死,不怕死的,我也看不上那修为;修为够高的妖,大多看不上这报酬。丹药的确有吸引力,但低级丹药的吸引力对他们并未大到让他们愿意放弃自由不羁的生活跑来当片警。
我后来又改了下,改成了能够提供线索也有酬劳,这回总算有妖应,而我也看得上了,提供线索而已,不要求实力,什么妖都可以,因此这几个月我不管是做什么都方便了很多。
那只跑了的家伙,相信很快就会有线索送来,现在我比较关心的还是这只九头鸟,话说这是什么品种?
九头的鸟类还真不少。
传说中和凤凰是近亲的九凤。
传说中和轩辕坟三妖之一的九头雉鸡精,没瞎扯,鸡也是禽鸟,虽然它现在是不会飞了,且还是人族餐桌上的主要肉食,但它的祖先可不是家禽,是禽鸟,是会飞的,还是猛禽。
九头的物种,我真的是能说上一堆,有听说的,也有大洪荒时见过的,大洪荒时代的神类虽然都有着完美无瑕的人形,但它们的本体完全放飞自我。
远的就不提了,就拿我自己来说吧,人首龙身,可我不是龙,不仅仅是我长了一张人脸,并且肚子特别的鼓,而是从基因上我和龙就不是一个物种,只是恰好有一部分长得像而已。
我的本体形像,正常人能想像得出来?好吧,我自己也想像不出来,本体长得如何并不是我自己决定的,我一化形就是那个模样了。不过,那模样,我不否认自己是很满意的,觉得很好,爪牙锋利得可以撕碎一切、鳞片坚韧还保暖、肚子可以玩音乐有点太多了,但按着人族的标准来说的话,那就是放飞自我了。
不过我是真觉得自己的长相很好,要论起放飞自我,那些九头的可放飞多了,密集恐惧症患者绝对受不了,还有百头的真有长了一百个脑袋的神类,想当年,我是看一眼都觉得辣眼睛。
我抓起七头鸟仔细瞅了瞅,没认出来,唯一能肯定的不是九凤,倒不是这家伙长得太丑,一点都没有凤凰族的漂亮,凤凰族再怎么基因变异也不可能生出这么难看的后代。而是因为凤凰的关系我对凤凰族很熟悉,这家伙是不是凤凰的后裔我还是能分辩出来的,只得问尘寰:“这什么物种?”
“姑获鸟。”
我仍旧茫然,没见过,也没听说过。
尘寰见了,恍然道:“我忘了你不是在人间界长大的,对鬼这一类不熟。”
“她是鬼?”如果是鬼类,那我还真不可能熟悉,君族死后就没几个是能变成鬼的,不过这家伙有实体的呀,而且能喘气有生机,这是活物啊。
尘寰给我做了一段科普,全是人族对姑获鸟的记载。
姑获鸟夜飞昼藏,盖鬼神类。衣毛为飞鸟,脱毛为女人。一名天帝少女,一名夜行游女,一名钩星,一名隐飞。鸟无子,喜取人子养之,以为子。今时小儿之衣不欲夜露者,为此物爱以血点其衣为志,即取小儿也。故世人名为鬼鸟,荆州为多。昔豫章男子,见田中有六七女人,不知是鸟,匍匐往,先得其毛衣,取藏之,即往就诸鸟。诸鸟各去就毛衣,衣之飞去。一鸟独不得去,男子取以为妇。生三女。其母后使女问父,知衣在积稻下,得之,衣而飞去。后以衣迎三女,三女儿得衣亦飞去。今谓之鬼车。
这是晋代郭璞的《玄中记》记载的。
我想也不想的说:“前半段还算靠谱,妖族中奇葩的也不是没有,但后半段,哪个人族真敢对一个修炼有成能够化形的妖做这种事,他的下场只有一个——下锅。这种丢了衣服就没什么力量的,太扯了。”
哪怕是我,烨宁是我最重要的武器,有它在手,我的力量能翻倍,哪怕是如今它碎裂无数,残缺不齐,但有它在手,我能够发挥得力量仍旧会大增,但这并不代表没了烨宁我就杀不了人了,相反,哪怕没有它,我也照样能杀人如切瓜砍菜。
“我觉得后半段很扯,所以重点在前半段,你听后有什么感觉?”
“姑获鸟是哪个天帝生的这基因变异得可真是神奇。”我说。
尘寰默然须臾。“姑获鸟不是天帝生的,说他是天帝少女的是人族乱改神话将它和扇动楚风的神鸟九凤混一块了。”
我叹道:“你想说什么还是直说吧。”
“姑获鸟并非益兽。”
我不以为然:“对于人族而言,只要不是对他们有帮助的都不是益兽。”
鬼车,俗称九头鸟。……世传此鸟,昔有一首,为犬噬其一,至今血滴人家为灾咎。故闻之者,必叱犬灭灯,以逮其过泽国。……身园如箕,十脰环簇,其九有头,其一独无而鲜血点滴,如世所传。每脰各生两翅。当飞时十八翼,霍霍竞进,不相为用,至有争拗折伤者。
这是宋代《齐东野语》里的记载。
又云,夜行游女,一曰天帝女,,一名钓星,夜飞昼隐,如鬼神。衣毛为飞鸟,脱毛为妇人,无子,喜取人子,胸前有乳。凡人饴小儿,不可露。小儿衣亦不可露晒,毛落衣中,当为鸟祟,或以血点其衣为志,或言产死者所化。
这是唐代《酉阳杂俎·羽篇》的记载。
尘寰问我:“这下明白了没?”
“明白了,按着人族的意思,它的出身是怎么回事不清楚,但它对人族有害,专门祸害人族的小孩。”我说。“是这样吧?”
尘寰点头。
我说:“那在妖族里姑获鸟是什么形像?”
尘寰想也不想的回答:“蛇精病形像。”
我:“啊?”
被我抓着的姑获鸟:“你才是蛇精病,你全家都是蛇精病。”
我问:“为什么是蛇精病?”
“它会捡被遗弃的幼崽抚养,不拘人还是妖,只要是幼崽都捡。”
我不解:“那不是好事吗?被遗弃的幼崽若是没有被人收养,可就死路一条了。”
“问题是它也吃幼崽。”
我低头看着手里的姑获鸟,笑问:“你吃幼崽啊?”
吃人什么的,我能理解,妖吃人就跟人吃鸡鸭一样,只要到了鹤城以后守我制定的规矩,以前吃了多少人我是不会管的,但吃幼崽什么的我只想说,呵呵。
姑获鸟道:“我又不伤害幼崽,那么可爱的小东西,谁舍得伤害,我疼爱他们还来不及。”
我瞅着姑获鸟的十四只眼睛,非常的真挚,神类纲古神科堪称测谎仪的直觉也告诉我,这家伙还真不是演的,它是真这么想的,发自内心的如此想的,而这样想着的人,我知道它不是人,可不管是否人族,有这种想法,我都不相信它会吃幼崽,八成是传言,就跟人族的志怪小说里记载的那些差不多,两个字——瞎扯。
既然决定信了这家伙,我也就将它放回了地上。“这次是怎么回事?我不是说了,就算有私仇要了结也必须离开鹤城再动手吗?而在市区动手,你和跑了的那家伙是活腻味了吧?”
妖怪和修士掐架肯定造不成神类动手掐架能殃及整个世界,打完了多半也世界末日了的情况,但在市区打,真的是非常容易出事。而若是在人流密集的地方掐架,那么新闻联播可以报道某某年某某日某某地发生了恐怖分子事件,造成多少死亡,多少人受伤了。
“庄主见谅,我并非有意在市区动手,而是那名修士要杀我,我无奈之下只好还手。”姑获鸟也很是无奈的道。
我坐回沙发上,好奇的问:“无缘无故的,他干嘛要杀你?”
“他以为我杀了他的幼崽。”
瞅着姑获鸟委屈的小模样,我愣了下。“若不是你做的,你解释清楚不就是了?”
“他亲眼看到我吃了他的孩子的。”
我、尘寰闻言俱是一愣,我无语道:“你不是说你不害幼崽的吗?”
“我的确不害幼崽啊,但如果幼崽夭折了的话,埋了多浪费,我就”姑获鸟没继续说,但也不需要继续说了。
浪费可耻,所以你就把婴孩的尸体给吃了,好强大好有理的回答,我竟无从反驳。不过,这样的话,我算明白为什么姑获鸟这一族类的名声那么差劲了,以至于人族就差将它们打上凶兽封戳了。人族可不知道也不会管孩子被姑获鸟捡到的时候是死还是活,他们看到了姑获鸟在吃婴孩,而他们只相信自己眼睛所看到的。
尘寰无语道:“养了那么多年,你竟也下得去口?”
姑获鸟闻言解释道:“被我吃掉的都不是我抚养的,我抚养的孩子,就算后来夭折了我也不会吃的。”
我大为疑惑:“若是如此,你吃得应该不多,怎么名声能搞得?”那么臭。
姑获鸟十四只眼睛里流露出了愤愤之色。“并不是每个被遗弃的幼崽都能被及时发现,而被发现时还活着的孩子也不是全都能救回来,它们很多被我发现的时候不是冻死了就是饿死了,少部分发现的时候还活着的也多半因为露宿街头又冷又饿,而幼崽抵抗力又差,我捡到的时候多多少少都生了病,为此我还专门学了医术,可就算这样,还是有很多孩子我只能无能为力的看着他们病死。”
我:“你要是实在心情不好,就离了鹤城去吃几个成年人族吧,消消火。”不然郁结于心,虽说妖族不会抑郁而亡,但一直抑郁下去也容易走火入魔。
姑获鸟:“”
尘寰提醒道:“小落你是雪莹山庄的庄主。”
我说:“我记得,所以我让她不要在鹤城吃人发泄郁气啊。”
这回尘寰也沉默了。
虽然弄明白了这回的事是怎么回事,惩罚肯定是要罚的,至少要把那个修士给抓回来赔偿损失,但这之前还得给他解释怎么回事,让他冷静下来不再一见姑获鸟就杀。这个有点难度,事实上,修士和姑获鸟之间的恩怨,已经五百多年了,五百多年来修士一直都在追杀这只姑获鸟,而半道上要是碰上其它姑获鸟更不会手软,一定会顺手给灭了。
这只姑获鸟能够挺到现在都还没挂掉,本身也挺有能耐的,它也的确很有能耐。
因为我很好奇它挺能耐,被追杀了几百年还没挂掉,姑获鸟干脆给我说了一下姑获鸟的由来。
人族有一种说法,说姑获鸟是人族那些失去孩子的产妇死后所化,但事实上不是,若是人死后所化那就是鬼,而我很确定自己眼前的是一只妖,虽然有那么一点鬼族的味道,但它确实是妖不是鬼。
姑获鸟表示,它们这一族也的确不是人死后鬼魂所化,要真是失去孩子的产妇死后所化,考虑一个产妇死了孩子,然后自己也死了,怨气值得多高吧,而那种状态所化的妖鬼,它能是这么和善的物种?不到处害人吃人就不错了。不过,姑获鸟一族也的确和人族有些关系就是了。
失去孩子的女子会很悲伤,也会很思念自己的孩子,有的女子会很快走出来,也有的女子需要很久才能走出来,也有的,可能一辈子都走不出来,而走不出来的那一段时间里她们的悲伤与思念可谓浓得几近实质化。
人心的恶念攒多了都能化成厉鬼,何况失去孩子的悲伤与思念,姑获鸟便是那些女子对孩子的思念汇聚再加上汲取了足够的灵气所化的物种。
眼前这一只姑获鸟,在地球姑获鸟这一脉里属于老人了,有多老?她诞生于商代,商王武丁时期,三千多岁,放在地球上,还真是高龄了。
提起商王武丁时期,你会想起谁?
估计大部分人对于商朝唯一能想起的就是商纣王那一时期的,商王武丁时期,估计有没有人知道这个人都是问题。但我知道,而提起那个时代,我第一个想起的人就是华夏历史上第一位女将军妇好。
这只姑获鸟的诞生与妇好有很大关系。
第194章 第四章姑获鸟·优越感
有人一定会疑惑,妇好这两个字,谁这么有才,给孩子起这种名字,怎么都感觉怪怪的。事实上你觉得感觉怪怪的就对了,因为这还真不是一个人名,只是一种尊称。
妇代表她是商王族成员的妻子,好则是因为她是子姓,而那个时候的人们习惯称呼女子时是妇某,这个某不是名,是女子的姓再添个女字旁,也有不添的。古代男子称氏,女子称姓,因此若是按着现代的目光去看古人的名字,你得抓狂。
举个例子的话就好像先秦楚国的楚武王,史书记载楚武王妻乃邓曼,邓曼,这个名字好听吧,那么我告诉你,她压根不叫邓曼,邓是因为她是邓国的公族之女,曼则是邓国的姓,也就是说,邓曼这个名字根本就是她的姓氏组合起来了,谁会给孩子这么起名字?
觉得奇怪,商朝王族的姓不也是子姓吗?的确,商王族的姓是子姓,而妇好也是子姓,古代不是同姓不婚的吗?这么一来不就是乱/伦了?晋献公娶北方狄戎的骊姬可是被骂死了,就因为俩人是同姓。怎么商王族就不守这规矩了?商王族还真不守这规矩。
同姓不婚是周代时候立的规矩,而商周,这两个王朝的很多东西你得倒过来看,比如商朝崇尚鬼神,周朝就没有商朝那种从上弥漫到下的尚鬼神风气,还有很多东西,反正为了标示自己的正统与合法性,以及前朝的坏处,每个新王朝都会在很多方面和前朝做出相反的表现,周朝也不例外。且就算不提新旧王朝更迭的事,单就是商朝是松散的商业文明,而周朝是集权的农耕文明也知道这两个王朝绝不可能有多少共同点。
至于同姓不婚等于近亲繁殖,后果是现代人都知道,但劳烦考虑一下商朝所处的时代吧,比起商朝更早的时候可是杂婚甚至群婚,那才叫乱呢,总的来说,商朝的族内婚还真的是很大的进步了。而且它也不全是族内婚,也与族外通婚,就好像后期,纣王的妻子可全是族外婚。
不过在早期的时候,商王的继承人只能是族内婚的产物,这也是商朝前期和中期王权更迭得令后人抓狂的原因,别的王朝都是父死子继,就商朝这里,真是鬼都摸不清它是按什么标准来传承王位的,说父死子继,兄终弟及都可以,又都不对。哪个王朝能脑残到制定两套继承规则?两套继承制也多半意味着复数的合法继承人。也不怕把狗脑子给打出来。
因此,对此这种情况,我们只能说,历史是在进步,若硬要以现代的标准去要求古代,只能是脑子有坑,坑还不小。而且,我觉得商王族再怎么着也比古埃及好,那可是真兄妹通婚啊。商王族却不是,而是一个姓有着不同的氏,每个氏都是一个分支,同姓不同氏之间构成了族内婚的基础。
扯这么多我就是想说明一件事:妇好出身不凡,本就是商王族的成员,而这也是她后来能够取得那么多成就的一个重要因素。
这世上可没有生而知之的天才,真有的话要么是被夺舍了,要么就是过奈何桥的时候将孟婆汤给倒了,反正正常人身上不会有这种情况。哪怕是非人物种的血脉传承,留给子孙的也是诸多的知识,具体的经验,仍旧得自己慢慢摸索。
一个正常人是天才,必然意味着她受过很好的教育,就算没有,她也必然在相应的环境里自学过。
妇好的王族身份是她接受到各方面教育的原因,良好的教育,再加上她自身的努力与资质,最终造就了传奇的将军王后,至少相对于人族而言,她很传奇了。咱不能拿她跟神类比,换做神类,尤其是古神,自身拥有强大的实力是绝对忍受不了自己与配偶之间不平等的关系的,早就把有六十几个妻子的武丁给干掉取而代之了,那更传奇也更有意思,遗憾的是,妇好没这么干,历史顿时就无趣了三分。
言归正传,妇好与武丁的婚姻是政治联姻,要说她有多爱武丁那肯定是假的,问我为什么这么笃定?
一半是猜的,古往今来的皇帝与王后有几个是真心相爱的?且不说王权面前无真爱,便是有,也不可能发生在妇好和武丁之间,武丁可是有六十几个妻妾,而妇好对此根本不在意,她要是在意,那得气死,而一个耽于情爱的女子也做不出那样的功绩。个人觉得,她对国之大事的热情只怕是远远超过了对武丁的,而且她也不是如武丁别的妻妾一样一直在武丁的左右,她大部分时间都在自己的封地,嗯,她有自己的封地。因此,与其说她是武丁的妻子,我倒觉得,她更像是武丁的政治盟友,一个诸侯。
另一半听的,听少凰说的,她对妇好的赞赏度很高,口吻里隐隐带着三分自豪。我没去深究她为什么这么笃定,反正五成是妇好是她的某一任债主,另外五成则是她与妇好打过交道。
少凰唯一惋惜的是。“她对武丁无男女之情却有君臣之谊,可武丁对她,感情自然是有的,后宫几十个妻妾,他最喜欢的就是妇好,但再喜欢,君王该有的猜忌也是一点都没少,后宫争斗中也没少因为大局偏袒别的美人,以至于给她找了不少麻烦。我让她干掉武丁取而代之算了,反正商代那会母系氏族的遗风还在,只要有足够的能力,女子为王,绝对不会如武则天那样反弹巨大,死后还被各种泼脏水抹黑,可她认为武丁到底是一个明君,不能那么做。迂腐,王位本就是能者居之,管他是不是明君,只要比他强,就更有资格坐在王座上。”
我当时就想问,少凰你在华夏五千年的岁月里究竟扮演了多少角色。
夏商周西汉,你已经在四个朝代里出现过了。
不过,抛开迂腐这一点,少凰对妇好的评价还是很不错的,而能够让少凰这个评价人族基本不说人话的家伙给予这么高的评价,我出于好奇专门跑图书馆查了查妇好,然后就发现,这人族女子确实很有意思,并且功德无量。
三千多年气候变迁,地球进入了一次小冰期,靠采集与狩猎为生的古印欧人南迁,上演了一出欧亚大陆的远古版野蛮入侵。
古印欧人中,讲希腊语的部落穿过巴尔干半岛,迈锡尼文明,使希腊进入了一个西方学者所谓的黑暗时期,直到大约400年后的公元前8、9世纪文化才开始恢复。
向两河流域迁徙的亚述人将美索布达尼亚的数千年的文化一扫而空,两河文明同样悲剧了。
还有一只向东迁徙的印欧人在中亚附近分开,一支向南进入印度后将创造出灿烂文明的印度原住民征服后,制定了种姓制度:入侵者在剽窃了原住民的文化后进行了改革创造了种姓制度,将自己列为最高的种姓,而文化的真正创造者,印度的原住民却被列为最低种姓,被禁止识字和学习文化,印度文明自此断绝。另一支跑到了中国境内,那是妇好一生无数次的征战中打得非常激烈的一场战争,最终打赢了,也幸亏她打赢了。不然,华夏族的结局,要么参考印度的首陀罗阶层,要么参考曾经遍布美洲现在是濒危物种的印第安土著,自然没有五千年的文明,没有二十四朝,今人对着祖先留下的遗迹一脸懵,这是什么?这是谁创造的?
继续说正题,男子多半是因为喜欢一个女子才会爱屋及乌的去喜欢女子为自己生的孩子,原因嘛,自然是因为成本太低,他们只需要付出一个精子就可以得到一个孩子。女子却不然,十月怀胎,吃了多少苦头,自然会对得到的倍加重视。这就好像买东西,你花一块钱就买到的东西你会当宝贝珍惜吗?不会,可如果你是花一亿元买到的,你会随随便便的对待吗?肯定不会,一亿元,花了这么多钱买来的宝贝肯定要好好珍惜。
鉴于此,虽然是政治联姻,但生下了孩子,男子可能不会太在意(如果非常讨厌联姻对像,又有真爱,那么对嫡子深恶痛绝,看嫡子如同看仇人都属于正常),女子却不一样。
不知道该说古人身体好还是生活在纯天然无污染的环境里,身体也没被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毒害自然也跟着纯天然无污染,反正妇好怀孕挺容易的,不过古代那会的条件,生得多和活得多是两回事。人族的婴孩可不是神类幼崽,生命力变态,除非被杀,否则就不存在夭折的可能,人族的婴孩却是脆弱的,尤其是古代那会,随便一点小问题都能要命。
妇好的身体很好,武丁也不差,论理生的孩子是很健康的,事实也的确是,问题是,宫闱里的孩子,生下来的健康程度如何并不是最重要的,古往今来身体健康却莫名其妙死了的王子还少了吗?反倒是那些身体不好的更容易活下来,因为身体不好,威胁度也就低了。若非运气特别好,身体健康的都死了,那么体弱的倒是可能捡个漏。
王位也可以捡漏?
当然可以啊,举个例子比如李从嘉,也就是南唐后主李煜,他就是个捡漏的典型。本来是第六子,前头哥哥好几个,还都是不差的,李煜不能说是混吃等死,但他早期也是真没把心思放那方面去,诗词歌赋,小日子过得挺滋润的。然后几个哥哥夺嫡,最终只剩下最终胜利者活着,而这个最后的胜利者也没高兴几年就得病了,而古代的医疗,风寒都能要人命,何况李煜他哥还不是小毛病,毫无悬念的挂了。
妇好的第一个孩子生下来没多久就夭折了,夭折的原因未知,但姑获鸟通过从妇好那里继承来的一些感觉判断,那应该不是纯粹的意外。
那年头孩子夭折的多了去,武丁对于这个嫡子夭折了的事虽然有些难过,但也就一两天的事,该吃吃该喝喝,根本不影响什么。虽然感情上觉得武丁凉薄了些,但考虑武丁的儿子有几十个,在此之前也不是没夭折过孩子,他这回能够难过一两日足以说明他对这个孩子还是在意的,不过,也就这样了。孩子没了,再生就是了。
妇好却是没有武丁那良好的恢复能力,十月怀胎从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就这么没了,她要是能一两天就走出来,那我一定给她写一万个服字。后来妇好不怎么回王宫,长住自己的封地和这事有很大关系,王宫不适合养孩子。
妇好失去孩子的悲恸与对孩子的思念形成了姑获鸟的雏形,但这远远不够,便如恶鬼,一个人的恶念是无法诞生恶鬼的,每只恶鬼都是无数恶念相互吞噬壮大后形成的,姑获鸟也一样,每只姑获鸟都是无数个失去孩子的母亲对孩子的爱化成的。
妇好给了这只姑获鸟诞生的第一缕力量,接下来还需要无数缕,等到化形,那至少也得几千年后再谈了。然而,妇好不是一般人,她和另一个圈子绝对关系匪浅,因为她看到了还是雏形的姑获鸟。
妇好将一枚鸟类蛋壳与姑获鸟融合了,姑获鸟的法力修为突飞猛进,很快就化形了。
后来姑获鸟问过妇好那是什么,妇好说那是玄鸟的蛋壳。
商人的神话里,始祖是契,是帝喾的庶子,次妃简狄吞食了一枚玄鸟卵所生,这也就是传说中的玄鸟生商。这个神话有多少内容是靠谱的咱就不提了,但蛋壳能让姑获鸟化形,显然,简狄吃了一枚玄鸟卵就生了个孩子这种事,不是没可能。不过,这样的话,这孩子能算是帝喾的亲生骨肉吗?
思及此,我的思维再一次发散了起来。
话说回来,我记得帝喾膝下有五子,长子是挚,庶出,是次妃常仪所出,也是帝喾最喜欢的儿子,死后都把江山交给了他,可惜这个儿子不够出色,镇不住天下诸侯,斗不过兄弟,九年后不得不禅让给尧。
次子是弃,也叫后稷,是帝喾元妃,也就是正妻的有邰氏女姜嫄所出,是帝喾的嫡长子,不过帝喾显然不喜欢这个嫡子。不过也能理解,史书记载,这个孩子是姜嫄去野外玩的时候踩了巨人的足迹后生的,生下来以为不详,几度被抛弃。不过这孩子生命力顽强得非人,丢在街上,牛马看到了纷纷绕道生怕不小心踩着他;后来又丢弃到山林里,野兽不吃他,并且山林会渐渐热闹起来;再丢到渠中冰上,飞鸟跑过来用自己的羽毛温暖他不让他受冻。一而再,再而三,愣是弄不死这孩子,姜嫄觉得这孩子是神人,便将孩子带回去养着了。
(不过,我严重怀疑究竟一而再再而三想弄死弃的人是谁,生母多恨自己的孩子才能如此坚持不懈?而姜嫄后来能以孩子是神人的理由把孩子给带回去养,显然她不是那种对亲生骨肉恨之入骨的极品生母。也因此我个人比较倾向,这么坚持不懈的想要弄死孩子的,只怕不是孩子的母亲,而是孩子名义上的父亲帝喾)
第三子是契,玄鸟生商,就不重复了。
第四子是尧,庶子,生母是帝喾次妃,陈丰氏女庆都所出。
史书记载庆都成婚以后仍留住娘家,某年春正月末,天气不错,父母带着庆都坐上小船去三河之上游览,就跟现代的父母带着孩子春游一样,玩得很开心,然后就出现了一条飞舞的赤龙。第二天继续春游的时候又看到了形体小些的赤龙,晚上,估计是白天玩得太开心,庆都睡不着,闭上眼睛不是在想白天的游览就是想明天继续玩什么,朦胧中,阴风四合,赤龙扑上她身,醒来时身上还留下腥臭的涎水沫子,身旁留下一张沾满涎水沫的画儿,上面画着一个红色的人像,脸形上锐下丰满,八采眉,长头发,画上写着:亦受天佑。
再之后,庆都就怀孕了。别人怀胎十月,她怀了十四个月,生下一个儿子,竟生得和图上画的人一模一样。而这个时候,帝喾的母亲去世了,帝喾为母亲的去世悲恸不已,之后为母亲一连服孝三年,完全顾不上庆都和儿子的事。庆都带着儿子住在娘家,直把儿子抚养到十岁,才让他回到父亲的身边。(帝喾的记性真是不错,至少我是没听说过还有哪个男子能因为母亲去世了就忘了把老婆孩子接回来,并且一忘就是十年,再迟几年都不用接了,孩子都能成年自己过了。)
第五子是台玺,也是庶子,生母卑微,连次妃都不是。因此没有记载,便是台玺自己,史书对他唯一的记载也不过是周史中的寥寥数笔,就这寥寥数笔也不是讲他做了什么功绩,而是说弃非常疼爱这个弟弟,疼爱到自己立下诸多功劳,得以裂土建国封王,将自己的封地治理好了,却没将王位传给亲生儿子不窋,而把王位传给了台玺这个弟弟,而台玺又传位给自己的儿子叔均,叔均最后把王位传给了弃的儿子不窋,而不窋又将王位传给自己的子孙,得以世代传继王位。
虽然史书上只记载了他喜欢挚而将王位传给了挚,没说他对台玺如何,但我觉得,要没他的支持,台玺一个没有任何功绩的庶子能继承弃的王位?姬旨能继承姬克的王位那是因为姬克没有子嗣,而他和姬旨的关系是最好的,一母同胞,可台玺与弃并非同母兄弟,且弃是有儿子的。就算弃真的清新脱俗到舍子而择弟,他儿子能答应,后续发展显然证明他儿子并不愿意,但王位最后还是由台玺继承了。
讲真,我完全能理解帝喾为什么最喜欢挚和台玺,不管是哪个男人如帝喾一般头顶绿油油一片的草原都会厌弃嫡子和另外两个庶子。
为什么帝喾不弄死那三个儿子?
他试过了呀,然并卵,一而再,再而三,可弃就是不死。
为什么不继续试了?三个儿子,他居然只对弃一个下手?
我估摸着一方面是弃是嫡子,是最合法的继承人,论继承权,元妃所出的弃在次妃所出的挚之前;另一方面则是弃也是第一个,因为是第一个,所以帝喾可以装作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以不详的理由抛弃这个孩子,不知者不罪嘛。但剩下两个,他要再那么做,那就不知者不罪,而是蓄意谋杀了。
不扯这些了,再扯下去我非得脑补出至少一百万字的家庭伦理、宫闱倾轧、人神争斗的长篇出来。
我默默将如脱缰的哈士奇一般的思维给拽了回来。“若是如此,你倒也是幸运。”不管是蛋壳还是后来弃的种种功绩都表明了玄鸟的品种不一般,而蛋壳是用来保护尚未孵化的幼崽的东西,也是给幼崽准备第一顿食物,有如此功能倒也不足为奇。
姑获鸟点头表示赞同。
为了止住脑子里关于帝喾和他五个儿子的脑补,我对姑获鸟说:“你再说说那个修士是怎么回事吧,他幼崽死了怎么就落你手里然后被你给吃了?”
“这事我原本也挺纳闷的,既然这么在意那个孩子,为什么要遗弃,若非如此,我也不会吃掉它的尸体。”姑获鸟七个脑袋上满是郁闷。“后来我托朋友查了查,那就是一出狗血家庭伦理剧。”
我茫然,什么意思?
“那个修士原本是一个普通江南富户的孩子,只是资质出众,因而被修士给带走修炼,修炼得略有小成的时候他父母年迈,时日无多,因此下山去陪他们最后一段时间。他的父母就希望他和打小就定了亲,因此这些年一直在等他的表妹成婚,圆了他们最后的心愿。”
我忍不住插了句:“他那个时候上山修炼多少年了?”
“快二十年了吧。”
我惊叹不已。“快二十年了他未婚妻居然还没退婚?这要是我,未婚夫一去二十年,我早踹了他找第二个了。”
姑获鸟解释道:“以前的时候华夏认为女子应该从一而终,因此男女订了亲后是不能无故退婚的,若是退了婚,不管是谁先退的,都会对女子的名声造成很大伤害,想要再嫁就会变得很难,就算再嫁也很难嫁一个好的选择。”
我嘴角抽搐了下。“人族这观念脑子有病吧?”
合则聚,不合则散。这是君族的标准婚姻三观,一对男女,相互喜欢,那就住一起去,生了几个娃,过了几百年或者几千年,没感觉了,就好聚好散,各自去找第二春。孩子如果成年了也就算了,君族人的寿命,二十代以后的子孙都有了,祖宗还没挂属于司空见惯的现像,养儿防老自然没有意义,孩子一成年就会被踹出家门自己过。若是没成年,一般是跟着母亲,不过也可以轮流跟父母生活,这十年跟着父亲,之后的十年跟着母亲。
从一而终的非人物种也不是没有,比如猛禽,比如凤凰族,但我不认为人族的从一而终和凤凰族那绝对属于霸王条款中的霸王条款版从一而终是一回事,同样是从一而终,人族与凤凰族对这四个字的认知之悬殊=大洪荒时传统古神的三观和一个德智体美的人族三观的悬殊。
姑获鸟点头。“病的不轻,不过这些年好多了,可惜了那个女子,她生得时代不好,被一个男人给毁了。”
快死的父母临终恳求你一件事,你能不答应?
华夏文明中孝是核心之一,因此那个修士答应了。
再后来,他父母死了,他把父母下葬后就回山继续去修炼了,所谓妻子早就给忘光了,直到好几年后他妻子找上门来他才知道自己已经有了孩子。不过在山下的时候遇到了大风,母子俩给吹散了,她怎么找也找不到,因此让他帮忙找。
修士去找了,结果之前提过了。
我心说,忽然觉得帝喾也不是那么健忘了,他再怎么着也没两个亲生的给忘了,而这个人族修士槽多无口。“那究竟是谁做的?”
母子俩被大风给吹散了,那得多大风?八级台风都未必有这本事,毕竟人不是死物,会站那让风吹走,肯定会抓住什么东西固定自己。就算台风真有这本事,母子俩当时可是在山里,哪座山这么神奇居然刮台风?
“是他女朋友。”
我不解:“不是已经成婚了吗?”
“另一个,是他师门的一个师妹,当时正在处对像,他那个师妹特别爱慕他,下山的时候看到了那对母子,发现是师兄在凡间的妻女后便刮风弄没了孩子。”
我感慨:“家里已经有了妻子,居然还处对像渣男啊。”
“他妻子是普通人,和他不是一个圈子,而且,那个小师妹挺漂亮的。”姑获鸟说。
“你怎么知道她很漂亮?”
“知道怎么回事后我找到她把她给吃了。”
“干得好。”我不由竖起大拇指,被男人给骗了,不想着怎么把那个渣男给弄死,反而去找渣男原配母子俩的麻烦,脑有恙,得治,下锅这个治法不错。
“不过,说起来她为什么没有做得更干净点,连母亲也弄死?如此,不就更神不知鬼不觉了吗?”我有点奇怪。
“修士对于普通人有一种优越感,就好像庄主您,您是古神神民,您觉得人族是和自己平等的存在吗?”
“是啊。”
“为何?”
“我们都是智慧物种。”
“您的族人也这样想?”
“一部分而已。”
“另一部分部分呢?”
“低等生物。”
“大部分人族修士看普通人的本质心态如您的另一部分族人看人族心态,那个修士正是如此。”
我懂了,那个修士对于自己的妻子,如同高等生物看低等生物,但自己的亲生骨肉,再怎么样也是平等的,若自己的亲生骨肉是低等生物,那么他这个父亲又是什么?
不过,我看向尘寰,她说的真的假的?
尘寰颌首。“他们俩掐架的那条街有许多餐馆,还开着门,有不少客人,这只姑获鸟打得束手束脚,那个修士,无所顾忌。”
我不由对姑获鸟侧目。“你真善良。”
姑获鸟道:“那条街上有孩子。”
这意思就是那条街上要是没孩子你也会无所顾忌的出手?
算了,我还是不深究这个问题了,现在的问题在那个修士身上,还没抓着他呢。而此修士,经本医生诊断:脑有恙,得治,下锅这个治法甚好。
第195章 第四章姑获鸟·了结
我将姑获鸟丢进了我平日里闭关打坐的静室里,静室里有聚灵阵,在里头修炼或者治伤都能事半功倍。
弄明白了怎么回事,我也没心思休息了,干脆继续画符,对付一个修炼了几百年的人修可比千年老妖要棘手多了。原因?人族在修炼之道上的起点比妖族要高一大截,若非如此,历史上也不会经常出现修炼不足百年的道士和尚将修炼数百年的妖怪给收拾了的例子,究其原因,不过是人族的起点比妖族,妖族要用十倍的时间才能达到的境界,人族往往只用一倍的时间就够了。
感觉对妖族很不公平?
我倒不这样认为,妖族的起点是不如人族,但妖族也有个不错的优势,人族就算是修炼,寿数也是有尽头的,最多就是因为很长,所以看似长生不死,而妖族不被天雷劈死,不被人砍死,不被量劫整死,妥妥的永生。而且,盘古世界亿万族,心魔与域外天魔的头号目标就是人族,人族修士中有大把被心魔与天魔给祸祸了的,而妖族,鲜有妖摊上这两类有修士克星之称的存在。不乏妖族一直修着修着,被天雷给劈了两回,然后就成仙了,别的磨难什么都没有,反倒是人族的修炼之路,真可谓多姿多彩。
两相比较就是,人修的起点比妖族高,但妖修比人修更容易修炼有成。原因?不算被人砍死这一类死法,不管是哪一种死法,人修的数量都远远超过妖族。
然而,不管人修与妖修最终的结果如何,大部分情况下,除非过了某条线,否则人修都比妖修难对付。而一个毫无顾忌的人修,它比妖修更让人头疼。
妖修虽然没有人族的三观,但妖修的心思也简单,跟妖斗,基本上只要够强大就行,而跟人修斗,你还得斗智,不然阴沟里翻船不是没有可能。最好的例子就是昨晚那一战,我不认为那个修士是无意选了失去做战场的,我隐约觉得,他可能是故意的,故意选那条街做战场,因为姑获鸟会因此而束手束脚,不敢全力发挥。若是没有尘寰的横插一杠,那么他昨晚有很大可能将姑获鸟的八个脑袋全砍了,当然,附带后果就是新闻联播会紧急插播一条消息:鹤城地震,死亡XX人,伤XX人,失踪XX人
我原以为姑获鸟怎么着也得在静室里呆十天半个月,谁曾想她第二日就出来了,伤口已经止了血,但脑袋没长回来,目测接下来的千百年她都得当一只七头鸟了。
“庄主我能借你家电话用一下吗?”
我一指座机。“请便。”
七头鸟走过去打电话了,我好奇的看着,这家伙伤势不轻,现在根本恢复不了人形,而打电话是要拿话筒和按电话键的,可她现在没手。
七头鸟跳到了摆着座机的案几上,先是伸出一只头将话筒叼了起来,旋即将一只爪子缩得只剩下一根趾,小心翼翼的按着电话键。
还有这操作,莫名的羡慕她脑袋多。
我买了早餐和报纸回来的时候七头鸟还在打电话。
“奶奶真没事,只是忽然遇到了老朋友,他家出了点事,我得帮着看一下,一时半会可能回不来,小爰你多看着点弟弟妹妹小龙暂时别出院,多观察两日,确定完全没事了再出院,钱不是问题,如果不够的话你就从我的卡里取,卡号是”
听着那一把老太太嗓音,再想想昨晚听的悦耳的妙龄女音
七头鸟,我佩服你,扮演人类的角色没什么,妖族混迹人类社会时都是伪装成人类,但它们的伪装也不过是不露馅而已。而为了掩饰自己不会衰老的事情,妖族从来都不在人类社会的某个地方呆得太久,也就只有姑获鸟这一特殊品种会一点一点的变化自己的容貌和嗓音在一个地方一呆就是几十年还不被发现。不过,真正的人形是妙龄少女,硬生生的变化成老人你对自己的脸也真的是下得去手。
电话一直在打,我拿着自己的那份早餐吃了起来,味道不错,但跟美人比起来还是差了些,可惜美人前些日子突然跑去拍戏了,似乎有往娱乐圈发展的意思,我的早餐也因此不得不自力更生了。
一边哀悼着自己一去不回的早餐一边打开报纸看了起来,头版头条就是血案,什么情况?仔细一看,不是鹤城地界发生的,是在更南的海南发生的。
某日大街上发现了一堆活死人,震惊一大片,死的是十几个混混。据警察调查,出事的那天晚上,这十几个混混在一起喝酒,回去的路上碰上了个漂亮的大学生,精虫上脑,兽性大发想做些什么的时候,有个非常漂亮的少女路过,然后大学生毫发无损都没有,但正在接受心理医生的辅导。
那个漂亮少女将十几个混混的脑袋给打开取出了脑髓,再切片,从身上取出一些调料拌着吃了。
值得一提的是,她没把混混们的脑子全部取出来,只取出来了一部分,因此那些混混们现在:从医学意义上他们已经死了,因为他们脑子里用来思考和记忆的那一部分脑髓已经没了,它们连植物人都不如,植物人好歹还有醒过来的希望,而这些混混,他们只剩下了最基本的生理反应,除非再给他们移植一个脑袋,否则他们这辈子都将是无知无觉的活死人。
医界为此震惊不已,这手术简直鬼斧神工,不管是哪个国家都做不到将一个人的脑子给取走了大部分,却不影响人的生命。更惊叹的是,动这个手术的人动这个完美的手术时用的工具只是几柄小刀和一包银针,她连麻醉剂都没给人用。
在得知这一场十几个人的手术只用了不足半个小时后,所有医界的佼佼者都忍不住拜服:天才!奇迹!
当然,再天才再奇迹也不能改变一个本质:那家伙是个变态。
不管是英雄救美还是美人救美都没有将流氓混混的脑子取出来吃掉的做法。
与医界褒贬不一的声音不同,社会上却是炸了锅。
美人救美没什么,虽然碰上这种事大部分人别说英雄救美或美人救美,而多半是避开,惹不起混混,保全自己最重要。最多就是事后同情受害者几句话,等热度过了也就忘了。但现在,吃脑髓,还是人的脑髓,相信只要是人都会不由自主的胆寒害怕。
报纸上还有一张监控器拍到的照片,只有侧脸,但看得出来,那是一张非常精致完美的侧脸,估计不算少凰这些个神类纲目的生物,整个地球上就找不到比那更精致完美的脸,哪怕那只是一张侧脸。不过正是这一张侧脸,很多人都表示,这照片是电脑合成的吧?吃人脑髓的变态怎么可能长这样?
胆寒害怕的人们没一个愿意相信那张侧脸是凶手的,一方面是那张脸太完美了,完美得跟少凰的那张脸一样,一看就觉得不是人,人不可能有那样完美无瑕的容貌;另一方面,虽然只是半张脸,但那半张脸真的是太美了,再加上透出的气质,活脱脱风中娇弱小百花,别说男人了,女人见了也我见犹怜,男女通杀。这样这张脸若是真有其人,怎么看都不可能是变态。
正常人都不会相信,自然,本庄主例外,别误会,我虽然不是人,但我很正常,可这不影响我相信这事。
原因?
大抵是那张脸太过完美,以及吃人脑髓的事太过夺人眼球,都没几个人注意到一件事:照片那姑娘穿的衣服充满了古色古香的味道。
乍一看,那身衣服仿佛是汉时贵族所穿的直裾深衣,虽然细节上有些不同,但谁规定不能自己设计服饰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而且现在的人怀念华夏衣冠自己裁制汉服穿身上玩cosplay,实际上已经和汉时的不一样了,细节上肯定加以改变融入现代元素,变得更符合现代的审美,因此,就算有人留意到了这一点,也最多以为这位发烧友的服装设计挺厉害的,可
我低头细看,我去,这哪是cosplay,这分明是一件神袍。
要没眼花的话我至少在神袍上看到了好几十枚道纹,没看到的估计更多,这样一件衣服穿在身上,估计就是核/弹在眼前爆炸都不会损伤一根毫毛。不过,这衣服的防御虽然吊炸天,却不是什么人都能穿的,凡人若是穿身上,分分钟灰飞烟灭。维持道纹的运转所需的力量可不小,凡人根本提供不了那么高级的动力,因此神袍会自动抽取凡人的血肉精华、生命以及灵魂做为燃料给自己提供动力。
普天之下敢穿这种衣服的,只有上神这一位阶的存在。
可是,上神不是不能跑人间来吗?
这家伙是怎么回事?
不过,若那是一件神袍,那倒是能解释它为什么会做出吃人脑髓的事来了,估计它吃的时候那心态,人类生吃猴脑时是什么心态它生吃人脑时就什么心态。
我继续看了下去,虽然有监控,但警察根本找不到那个少女,找不到就对了。
上神不想被人看到,那么哪怕它站你面前你都看不到。就算不是上神,它能把那么一件衣服穿身上,这点能力绝对是有的。
只是,什么情况下上神能够跑到人间界来?
我下意识的代入了下,若是我在外头,我要如何跑到人间界来?
首先,我得封了自己所有的神力,不然天道第一时间就会发现我的存在,然后要么被驱逐,要么与整个世界大战。其次,我得分离自己的神之躯,神之躯太打眼了,不过不分离也不是不可以,但同样需要封印,可若那样,只怕到了人间界就连人形都难以维持。若是分离,那么就是裸/奔状态了,不安全也对神魂无益,必须尽快找到可以长期使用的衣服,但,谁敢笃定自己跑人间界后一定能找到合身的衣服?神魂对衣服的要求很高的,最好是自己的后裔,哪怕不是,也至少得是同族,破罐破摔也可以,但对神魂有害。
唔,应该没那个上神会这么蠢吧,封了所有神力还本体跑人间界来,天道的确不会排斥你,但这种状态下,也是最好的机会,一个别人杀神的机会。
盘古父神在上,千万别是这种情况。
若真是,那少凰你究竟是拉了这位上神多高的仇恨值才能让它这么豁出去。
百思不得其解,算了,回头问问少凰认不认识报纸上的家伙。
回过神来,姑获鸟的电话终于打完了。
“庄主”姑获鸟有点迟疑。
我道:“有话就直说。”
“我可以在您这借住一段时间吗?我现在不太方便回家。”七头鸟为难的看着自己现在的形态。
我愣了下,旋即笑了。“我这里是要收房租的。”
“多少钱?我回头一起给你。”
我说:“我不收钱。”
“那您收?”
“你稍等一下。”
半分钟后我从书房里取来一份合同。“把这个签了,我不要你钱,我送你一套房子,并且每个月给你十万保底工资。”
七头鸟怔愣的看着案上墨水都还没干的合同,合同上我特别加了一丝神力,签了就不能反悔,反悔要被天雷劈。
“你这根本就是卖身契!”七头鸟气愤道。
我撇了撇嘴。“若是卖身契那就不是让你签五十年而是让你签到下个量劫了。”
七头鸟气愤道:“趁火打劫。”
我点头:“对啊对啊。”
七头鸟气结。
我笑道:“你其实可以往好点的方向想,就你家那情况应该无时无刻不在缺钱吧?我知道你那一手刺绣的手艺简直绝了,估计整个华夏族的人族就没一个人的刺绣是及得上你的,但问题是现在是什么时代了,刺绣,早就没以前那么珍贵了。现在的人根本没几个是真的爱这个的,你靠这手艺赚钱,根本不稳定。签了我这合同你可就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了,你多办几个案子,月进百万也不是没可能哦。想想看,妖的一生何其漫长,只要不被天雷劈死,唔,冲你身上那功德,天劫估计舍不得劈你太狠,你就算哪天挂了也不大可能这么个死法。不过不管怎样,只要你不挂掉,你的生命就是无止尽的,五十年不过弹指一挥间。而弹指间的时间,你的孩子会有多少人能够得救?”
七头鸟诧异的看着我:“你怎知我家的情况?”
我说:“我认识辜小哥,他身上有你的妖气。”若非如此我也不会随随便便的将自己的静室借鸟。
七头鸟还是有点犹豫。
我加了一把火。“看到门口那个女人了吗?”话说我真佩服外头那个女人,这都一晚上了居然还没走。
七头鸟愣了下。“看到了,怎么了?”
“那是辜小哥的亲妈,现在找来了,要跟你抢儿子,不对,是要抢你孙子。你到时候要捍卫自己的家庭团圆,八成得跟她打官司,打官司请律师可是很要钱的。”
“打官司?”七头鸟的七个脑袋全都皱起了眉。
我点头。“对啊,你不给,她自然会动手抢。”
“我昨晚上就看到她了,她在那多久了?”
我说:“从昨天下午就在那了,除了吃东西,一直没离开过。”
“能够做到这般,她应该是很想弥补小爰的。”七头鸟说。
我默了一秒,终于明白辜小哥昨天为毛一定要要甩掉那个女人不想被她知道自己住哪了,就七头鸟这思维,真让那女人跟到了家门口,那辜小哥就有的头疼了。“你如果想做圣母让孙的话最好跟你孙子说说看他会不会打死你。”
七头鸟茫然的看着我。
我说:“不管他的亲生父母如今多么的后悔都无法改变一件事:他们当年遗弃了他,他差点就冻死在野地里,若非遇到你,他十几年前就该去地府挂号排队等着喝汤了。换做别的人,或许会看在血浓于水或是亲生父母现如今的优越家境上认亲,但辜小哥,他昨天甩那个女人的时候,我有种感觉,如果我没过去蹚浑水,他八成会做出在大街上揍亲妈一顿让她不敢再跟着自己的事来。”
大街上揍亲妈很过分?
我觉得不过分,觉得过分的想想少凰对桓寂做过什么。
我继续说:“我知道你是希望孩子好,但你不能仅从你的方面去为孩子考虑,你也得问问你那样想,孩子乐不乐意。”
七头鸟陷入了深思当中。
我将合同放在它面前。“你慢慢想,想好了再决定要不要签,我不逼你。”
下午的时候我就看到了那个修士,不是我抓的,是朏朏抓的。
这修士也受了伤,自然要找个灵气浓郁,并且安静的地方疗伤,鹤城周围最合适的地方毫无悬念是雪莹山庄这里,但他昨天做的事跑雪莹山庄来是自投罗网,自然就去找次一点的地方了,然后就找到了精神病院周围的山头。
朏朏可是上古妖族,并且修炼了几千年,老腊肉都未必有她厉害,修士一跑到附近她就察觉了,而我正好在悬赏这家伙的消息。朏朏干脆好事做到底,将修士给捆了给我送了来。
“一枚洗髓丹。”朏朏说。
我大惊:“你这也太狮子大口了吧?”
“如果没有我,你还得跟他打一架,确定不会伤及无辜?到时候损失会低于一枚洗髓丹?”朏朏反问我。
我无言反驳,就这家伙昨天能跟七头鸟在市区打起来,我若是与他动手,他极有可能故技重施。
“你要洗髓丹也没什么用啊。”洗髓丹是给没修炼的人准备的,你都已经修炼了几千年了。
朏朏补充:“我要的是妖族用的,给幼崽用的。”
我下意识看了眼她的腹部,没有生命反应。
“前两年我一个姐姐来了封信说她生了一只幼崽,我还没来得及准备礼物。”
“现在准备了你也送不出去。”
“这一方世界又不会永远与世隔绝。”
“可我炼制的洗髓丹都是给人用的。”
“你会炼吗?”
“当然会。”做为一个懵懂摸索如何证道的初代古神,靁可是什么领域都涉猎过。
“以后给我便是。”
我很想吐槽,你确定等我凑足了材料炼制出来的时候你姐姐的幼崽还需要这玩意?不过想想她不是野生的妖,背后是一整个智慧种族,估计也不可能就一个姐姐,这个送不成,还有另一个。
酬劳问题解决,接下来是修士,啧好惨,都没人形了。
“你跟他有仇啊?”我问,下手这么狠。
“看他不顺眼而已。”
我微怔。“你们认识?”
朏朏回答:“帮婴查过他,渣男。”
婴?
哪位?
我正纳闷着便听七头鸟惊奇的道:“解忧你还记得啊?”
我大概知道婴是谁了,这名字起得,一点都不现代。不过我也有些惊奇,朏朏一直以来给我的感觉,还以为事不关己,她就从来都不理会,更懒得去记呢。
修士逮着了,我翻出自己制定的鹤城新律,因为没有造成人员死亡,只是财务损失和人员受伤,只需要赔偿和小惩大诫即可。
我将判决给修士念了念,然后问:“服不服?”
说这话的时候我伸手将烨宁,也就是紫玉剑抓在了手里,若是不服,正好打杀了。
一直恨恨的看着姑获鸟的修士赶紧回神:“服,我服,我服。”
我:“你就不能有骨气一点吗?”
修士:“”
修士给了我一张卡,卡里有几百万,我算了算,足够赔偿那些倒霉蛋的损失了,很满意。
修士问我:“既如此,我可以走了吗?”
“稍等一下,我想给你讲个故事。”我说完也不管对方想不想听,一股脑的将他孩子的真正死因告诉了他,最终表示:“信不信由你,反正我已经告诉你怎么回事了,你和姑获鸟之间的恩怨到此为止。”
修士呆呆的模样,也不知是信了还是没信。
第196章 第五章狌狌·三十六
这世上最神奇的能力不是能够预知未来,而是,除了未来,我无所不知——庄主
我打了个电话让少凰来认人,而碍于少凰现在肉/体的年纪,她来的时候自然是买一送一,附带一个高岚,她主动请缨带安安来我这玩,不过我觉得她更多的还是想知道那个修士怎么样了。
“小惩大诫之后就放了。”我回答。
“放了?这么简单就放了,他下次再犯怎么办?”高岚皱眉。
安安忽然插了一句:“怎么小惩的?”
我随口回答:“我废了他的修为和丹田。”
安安扭头对高岚道:“很显然,他没有再犯的能力了。”
高岚:“”
“他几百年,你一下就全给他废了,且连丹田都毁了,倒也够狠。”少凰很是感慨。
“就是够狠才能让人长记性啊。”我说。
“若是想让人长记性,你应该让他灰飞烟灭,保管所有人都记进心里去。”少凰说。
我默了默。“我当了太多年的凡人,已然如同凡人。”
古神处置人,随随便便就让人灰飞烟灭,一方面是视众生为蝼蚁,另一方面也有自己实力实在太过强大,哪怕只是无意中的轻拂也足以要了凡人的命。神尊令人神分离并非随便做的决定,当两个纲目的物种力量已经悬殊到了这种程度,真的不适合呆在一起。若是千万年前的我,肯定想也不想的就将那个修士给打杀令其灰飞烟灭了,然而如今的我,已经没有了那样的心态,千万年在轮回中辗转流离,我早已面目全非。
少凰不置可否,我也没继续这个话题,将今日的报纸翻了出来。“认识不?多大仇?”
安安人小个矮,因此先看到的是高岚,一看照片就忍不住惊叹了一句。“好美,真是我见犹怜。”
闻言,我赞同的说:“若是千年前的李夫人也是这般姿容气质,我完全能理解南康公主为何会对李夫人我见犹怜,并且后来对李夫人特别好了。”
高岚道:“你是说华夏历史上第一对百合?”
我懵逼。“啊?”
高岚说:“本来是拎着刀去砍人的,结果一看到人就惊得丢了刀抱着人说宝贝,我见且犹怜,何况老奴乎。之后更是对李夫人特别好,还没恶意,可不就是一见钟情了吗?”
我挺想说南康公主和李夫人可都是雌的,然而想想大洪荒时代的情况,好吧,同性别一见钟情还真不算什么,我们刚开始那会全是无性别的,那些个道侣里大部分都是双方都无性别。
正翻着报纸的安安忽然道:“不是。”
“什么?”高岚不解。
“不是一见钟情。”安安非常确定以及笃定的语气说。
高岚愣了下,终于反应过来安安这说的是什么事,疑惑不已。“你怎么知道不是?”
“司马兴男是我。”安安说。
高岚一脸懵。“?”
我提醒道:“南康是司马兴男的封号。”
高岚:“安安你怎么会是南康公主?”
“两晋时士庶天壤之别,我要还一笔债,若是庶民身份,会有很多不方便,便弄了个嫡公主的身份。”安安随口道。
夏商周两汉,现在再加上东晋,啧,我有种感觉,华夏五千年,二十四朝,估计每朝每代都有少凰的身影。
“李夫人美吗?”高岚八卦的凑过去问。
安安想了想。“你问的是从人的角度还是从神的角度?”
高岚看了看安安精致的五官,犹豫了下,还是说:“都问。”
“若是从神的角度,中等。”
高岚瞅了瞅安安,又瞅了瞅我,没反驳什么,继续问:“人的角度呢?”
“刘元好看吗?”安安反问。
高岚愣了下,旋即如实回道:“虽然年纪大了点,但刘先生挺英俊的,就算是现在的年纪也仍旧甩开电视上的大明星们十条街。”
安安道:“将刘元的容貌女性化。”
高岚不解。“我问的是李夫人,你跟我说刘元干嘛?他又不是李夫人。”
我轻咳了下。“高岚你相信轮回吗?”
高岚自然是信的,就算原本不信,见过诺诺后也相信了,脸色顿时就古怪了起来。“李夫人是刘元的上辈子?”
安安颌首。
高岚:“刘先生知道吗?”
“他没问。”安安回答。
高岚劝道:“若是他问起,安安你最好不要告诉他这些。”
安安嗤之以鼻,我对此表示理解,虽然安安刚出壳那会是雌性,但当她证道成神的时候她就已经变成了“它”,上神是没有性别的。少凰当了十万年的雌性,很长,但她当上神的时间更长,都千万年了,因此对于性别方面的认知,别说是人类了,就是大部分的非人类都和她不同。
为何如此笃定?因为我也曾是这样的呀,大洪荒时的我虽然大部分时间都是女性形像,但兴致来了,亦或是女性形像腻了的时候我也会变成男性形像,外形转换时没有半点心理障碍。
比起刘元要是知道他曾是我见犹怜这个典故的主角之一会是什么心情,我更好奇另一个问题。“你与刘元遇到过多少次啊?”光是我知道的就已经有三次了,不知道的,看情况肯定还有。
安安摇头。
我不解:“什么意思?”
“不知道。”
“怎么会不知道?”我不记得神类有老年痴呆症啊。
“次数太多,记不清了。”
次数太多,所以记不清了,我默了一瞬,你俩真有缘。
鬼使神差的,我问了一个问题:“每次相遇,他都会爱上你吗?”
安安没回答,但她那带着疑惑与无法理解的复杂眼神不言而喻。
我很是遗憾道:“可惜不清楚他没有遇到你的转世里是否谁都无法爱上。”
安安闻言,问:“是有如何?”
我说:“那说明他爱你已经成了灵魂的本能,而人无法克服自己的本能。就好像呼吸,除非是死人,否则每个人生下来就会呼吸。”
看言情剧的时候看到男女主角深情的说我爱你生生世世,虽然不说什么,但实际上我是非常嗤之以鼻的,我相信一个人能爱另一个人一生一世,但我不相信生生世世,孟婆汤一饮,前尘尽忘,从此相逢是路人。说不定,你走在大街上,擦肩而过的这个人就是自己上辈子的挚爱。
瞅着安安愈发复杂难掩的神色,我的心情也很是惊讶,难不成真有人能证明生生世世并非妄言?
不等我与高岚继续八卦,安安的小短手拍在了报纸上将已经如一群二哈般撒欢跑没影的话题给拉了回来。“三十六。”
我说:“转移话题也不能随便用数字来搪塞”
“它是三十六。”
我愣了下,旋即想起孟凰那奇葩的弟子分代制。“孟凰的第三十六个弟子?”
安安点头,旋即疑惑道:“她怎么会出现在人间界。”
我说:“八成是来找你的。”
安安摇头:“不,她现在应该还在面壁思过。”
我愣了下。“她干嘛了?”
“夏朝时毁灭人族,我是主犯,她是从犯,没有她无偿为我提供的几十种瘟疫,我也不能那么成功,虽然最后还是差了一步。”
瘟疫?还几十种?人族没绝种还真是个奇迹,我默了一瞬。“它跟人族多大仇?”
安安道:“你忘了我跟你说过它的身世?”
三十六的身世?我在脑子里翻了翻,翻出来了,三十六原本是一只普通的小动物,生得似乎软萌可爱,然后就被人族的变态给逮了,再然后正常人看到美丽的东西是想着保护这份美丽,但人性复杂,有想要保护美丽的人,自然也有以毁灭美丽为乐的人。虐待软萌可爱的小动物,拿钉子扎、活生生的拔掉指甲、拔掉皮毛、用开水烫人族在虐待小动物方面可以说是玩得花样百出。用少凰的话来说就是,那就是一群弱者,强者挑战更强者,只有弱者才会从更弱者的身上找寻自尊与快/感。遗憾的是,对于这些弱者垃圾,法律不判他们有罪,因为他们虐待的不是人,不犯法。
只是,人族不认为垃圾有罪,受害者显然不会这么认为,只是,被那么花样百出的虐一轮下来,就算是小强也活不了,何况那些软萌可爱的小动物,因此就算受害者恨人族恨得要死,也只能含恨断气。
三十六是特例,它原本也应该带着滔天的恨意断气,去地府报道,重新投胎。不对,三十六那会儿别说地府了,便是六道轮回都还没建立,因此它带着恨意断气后并不会重新投胎,而是孤魂飘荡于天地间,无所归依,直至灰飞烟灭。但它很幸运,它幸运的遇到了孟凰,孟凰将它捡了回去,凡人无法治好被变态给虐完了的小动物,但神人能,因此它幸运的活了下来。
很显然,三十六的幸运是人族的大不幸,它对当年虐它的那个人族变态的恨已然蔓延到了整个人族头上。
估计不管是喜欢虐小动物的变态还是没有这个兴趣的正常人都不会想到虐小动物这种小事居然能有这样恐怖的后续,几十种瘟疫,人族当年得是死了多少人啊。
我不支持她,但我也不认为她有错,因为我不是它,我没体验过它曾经体验的痛苦绝望。想要骂它,除非经历过和它同样的事并且没有变成它那个样子,否则谁也没资格站在道德制高点就它因为恨人族而做出的事情而骂它,哪怕是从加害者变成了受害者的人族自己也没资格。
只是,盘古世界的上神不多,就我所知道的,人族已经成功得罪了两位,这拉仇恨的能力都快赶上少凰了,只是少凰敢拉一群上神的仇恨是因为她打得过那些上神,那些上神也弄不死她,可人族,很自信上神们弄不死自己吗?
思及此,我发自肺腑的说:“如果人族灭亡了,那么一定是自己作的。”
少凰闻言颌首点头表示赞同。
高岚忍不住道:“诶诶,你们是不是忘了这里还有个人族啊?”
我说:“我只是就事论事。”
高岚问:“这个三十六和人族是什么情况?”
哦,忘了,这家伙不知道三十六的经历。
我对少凰说:“你跟她说一下吧。”
“为什么不你说?”
“你比我更清楚。”
少凰无法反驳,便讲了。
她第一次见三十六的时候三十六还不是孟凰的正式弟子,只是一只被孟凰给捡回来的东西,嗯,东西,没用错形容词,因为第一眼的时候少凰真没认出来那是什么品种,血肉模糊的一团,皮毛全没了,有的是被开水给烫没的,有的是被活活撕扯掉的,鬼才认得出来它原本是什么样的。
孟凰也认不出来,她捡到小东西的时候小动物的身上还插着许多削尖的木刺和石片,活似刺猬,以至于她第一眼还以为这是一只刺猬。而将小东西身上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拔干净后,收获血肉模糊的一团,奄奄一息。
因为太过奄奄一息,孟凰都不敢用灵力治愈它,MD,小东西身上的经脉不是被活活抽了出来就是被挑断了,反正身上就没一个好的地方,孟凰怕自己用灵力的话,小东西撑不住,本来还有一丝丝的气,秒秒钟断气。只得吊着它一口气先别死,带回了南明用温和的药物慢慢治理。
少凰彼时正好来找孟凰,看到了药池子里泡着的血肉模糊的一团,虽然那一团的整个眼球已经被剜掉了,而通过整齐的切口可以判断,下手的人很熟练,身经百战。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哪怕那一团没有眼睛,少凰都能清楚感觉到血团子身上的滔天恨意。
少凰愣了下,惨的生灵不是没见过,但这么惨的,头回见,倒不是说外表,外表比这更惨的少凰也见过,势均力敌的生死搏杀中,拼到最后的时候,都会相当凄惨,但再凄惨也不会有如此浓郁的恨意。生死的厮杀中,输得再惨也不会有谁怨恨,谁让自己技不如人呢。小东西这样的,少凰是真的没见过,以至于她一时间都忘了自己来找孟凰是干什么的,问:“它这是怎么弄的?”
“遇到一个人族的变态,被折磨的。”
“折磨它做什么?”少凰疑惑不已。“弄成这个样子,人族还有食欲?”反正食物被弄成这样,换了她,她是一点食欲都不会再有了,不由腹诽人族的口味真够变态的。
一见少凰的神情孟凰便知道妹子是想歪了,道:“人族将它弄成这样不是为了吃。”
少凰更不解:“那是为了什么?”
“因为喜欢。”
少凰愈发茫然。
孟凰想了想,给少凰举了一个例子。“你看到一株很美很美的花,你会想做什么?”
少凰想也不想的回答:“长得好看,不知味道如何。”
孟凰默了一瞬,补充道:“在你不饿的时候看到它。”
“如果特别好看的话就看两眼。”
“然后呢?”
“自然是该干嘛就干嘛去。”
“为何不摘下来?”
“我为何要摘下来?”
“摘下来慢慢把玩啊。”
“花摘下来,要不了多久就会枯萎,除非用灵力维持它的生命力,可我又不是闲得慌,如此浪费灵力。而且,我不爱花朵本身,我只爱花朵做成的糕饼。”
“人族会摘下来。”
“花做的糕饼味道挺好的。”少凰有点怀念,昨天吃的花糕挺不错的,晚上得让子珝再做一鼎。
“人族会欣赏美丽的话被摘下来枯萎时的模样。”孟凰看向药池子里的小东西。“它很可爱,有些人族见着了,心里便痒痒的,想摧折这份可爱,从小家伙的痛苦中获得愉悦感。”
少凰:“有病。”
高岚赞同的说:“确实有病,但那只是一部分人,它怎么能牵连整个人族?”
“换了你,你被折磨成那个样子,你还能保持理智?”少凰反问。
高岚沉吟了片刻,回答:“不知道,但多半不能。”
少凰道:“既如此,那你没资格说三十六。”
高岚还是觉得不可理喻。“一个心中满是仇恨的人也能修炼成神?”
“当然不能。”
高岚愣了下。“它不是神仙?”
“是啊。”
“你刚才还说一个心中满是仇恨的人修不成神。”
“三十六它最终用百万年的时间走出了当年的心理阴影,放下了对人族的仇恨,这才得以证道成神。”
我忍不住插了一句:“用几十种瘟疫对付人族,它还叫放下了仇恨?”人族差点绝种。
少凰反问我:“有人折磨过你,你最后为了放过自己,让自己过的更好,走出了阴影,放下了仇恨,但你再见到仇人,又正好碰上一个可以落井下石让仇人更倒霉的机会,你会什么都不做吗?”
我想也不想的回答:“肯定狠狠落井下石。”
好吧,我懂了。
不过如此神补刀般的落井下石我莫名的问了一句:“不知这位上神证的是什么道?”
“医道。”
“医道?也就是说,她是个医神?”若是这样,我倒是能理解为什么它能用那么简陋的工具做那样神速且完美的手术了,医神诶,这点本事都没有,还配称之为医神?
“嗯。”少凰点头。
“医者仁心。”我无语的道。“几十种瘟疫,感觉它真正证的道更像杀伐之道。”以杀证道,这世上有什么比瘟疫收割生命更快更多?
少凰辩解道:“证杀伐之道的是小幺,三十六证的的确是医道。而且,只要不是涉及人族的事,它都很正常,很有医者仁心的。”
我接道:“涉及到人族就是变态了。”
少凰没吭声。
我道:“能够将一个软萌可爱的小动物弄成这样,并且过了千万年了还放不下芥蒂,当年那个垃圾也挺本事的。不过,虽然不知道三十六是怎么从面壁思过的地方跑到人间界的,它应该不会还搞瘟疫流毒吧?”
感慨归感慨,同情归感慨,我还没忘了这个受害者已经进化为霸王龙级别的加害者。
少凰想了想,委婉的说:“它从不在没有人族或人族少的地方胡来。”见我脸色不太好,少凰又补了一句:“一般情况下,除非像远古时一样人族将仇恨拉得太大,天道倾斜,授意遏制人族,否则她不会逆天而为在人族不该倒霉的时候放瘟疫。”
“那她现在最严重的话会如何?”
“也就拿人族当主食吃,不过人族现在的肉质,杂质多得要命,吃了没营养,吃多了还伤身,三十六只是对人族有芥蒂,并非早些年的恨之入骨,最多尝个味道,不会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我、高岚:“”
第197章 第五章狌狌·无感
“你们俩当年那么干?三十六受到的惩罚是面壁思过,你呢?”鬼使神差的,我问了这么一个问题,我是真好奇,神尊折腾人的手段,貌似挺清奇的。
“我没事。”
“没事?”我不可思异。“怎么会?三十六都受到了惩罚,为何你却没事?”
“我本来就是奉命下凡削减人族的人口遏制人族灾害性扩张趋势的,虽然所有人都知道我暗地里打的什么主意,但他们没有证据证明我计划毁灭人族。”
“可你差一点就会么了人族啊。”
“现实却是没有,我非常出色的做到了天道想要看到的平衡,虽然众神发现得再迟一点就不是出色完成任务,而是灭绝,但因为神尊突然赶到杀了我一个措手不及,我也就没达到目的。只要我咬死了我没有灭绝人族,只是在执行任务,神律便无法判我有罪。”少凰道。
我吐槽不已:“若是有证据治你的罪,那么人族早就灭绝了。”
“是啊,就差一点。”少凰意味不明的感慨。
不想去深究少凰所谓的就差一点就指就差一点就被治罪还是就差一点就可以灭绝人族,我:“那为什么你没事,三十六却有事?”
“它给我的瘟疫都是它特别研制的,虽然都不是什么特别厉害的病毒,但有一个非常出色的优点,便是与时俱进。而会进化,并且进化速度特别快的瘟疫病毒落在人族中,神尊也收不回去,它们已经在进化中深深扎根在了人族的身上。时至今日都不曾消失,伺机等待着下一轮的爆发。”
“这公报私仇的企图也太明显了吧?”我无语。
“是挺明显的,所以她被罚面壁思过五万年。”
我:“五万年对现在的上神而言很漫长吗?”是我脱节太久,不清楚现在的时间观念了吗?
“三十六是个宅,它的最高记录是宅在实验室整整十万年没出门一步。”
我惊叹不已:“这也叫惩罚?”
“三十六与人族有因果,它要报复人族是理所当然的事,那一次的事情,正好将它与人族之间的因果给抵消了。事实上,若非它弄的瘟疫太过惊人,它本该与我一般什么事都没有。至于只是面壁思过五万年,它是医神,众神就没有谁不曾欠她人情,就算现在没有,谁也不敢笃定的说以后不会有。”
我发自肺腑的说:“我当年若是证的医道,肯定不会死那么惨。”证医道而成神,三十六完美诠释了这么做会有怎样的好处,同样是犯事,少凰犯事肯定有一堆神等着落井下石,奈何少凰自身太彪悍,从自己爬出了深井不说,还将石头踢了回去。而三十六,不仅没人落井下石,反倒多的是神提供绳子拉它上来。
啥?
人族太悲惨了,不过是虐了只小动物,却要在千万年后瘟疫缠身,且是永久性的,世世代代永远活在瘟疫的阴影下,好惨个屁。
大洪荒时代后期仅仅是因为冒犯了神人就被屠族的族群虽然不能列个一米清单,但肯定不会少,如我、凤凰、娲灵这般只要不是对我们有恶念,旁的什么都不会介意虽然是初代古神的广泛现像,但不管是什么族群都有特例。而后来洪荒大地喧嚣起来后证道的那些神,没有如初代古神一般经历过天地初开时深入骨髓的荒凉,自然对生命缺乏爱惜之心,经常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比如为了自己的威严就灭杀一族什么的。
综合上述,别说三十六没把人族给灭绝了,就算真灭绝了,上神们也不会有几个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弱肉强食,三十六当年弱小,因此被人族虐待是活该倒霉,同理,如今三十六是神,人族是蝼蚁,它要碾死,蝼蚁自然是合该倒霉,且三十六与人族之间还是人族先招的三十六,真算起来,人族就算灭绝了也不过是报应罢了。现如今三十六只是让人族倒霉而非灭绝,真不愧是证医道的神,端的一副慈悲心肠。
我没夸张,神是不会在意蝼蚁的喜怒哀乐与生死的,无视是比居高临下更高境界的睥睨。
人会将地上的蚂蚁当回事吗?不会,只有虫子咬到自己时人才会随手碾死虫子,否则都是视而不见的。
若是没有神尊,我估计三十六别说这种无伤大雅的面壁思过几万年了,根本不会有任何的惩罚,至少,若是在大洪荒时代,它这种行为不会有任何惩罚,连指责都不会有。PS:我说的是来自同级别存在的指责,蝼蚁的愤恨,神“听不见”,真“听见”了,那就是蝼蚁的末日。
勿以恶小而为之,人族与三十六之间的因果真是完美诠释了这七字真理。
少凰闻言反问:“凶兽需要看病?”
这话问得真好,凶兽需要看病?答曰,不需要,凶兽不管受了什么伤,用两种法子就能解决:吃凡人吃神,以及吸收天地间的浊气。正常生灵受伤和生病时的方子对凶兽而言根本没用,按着这个思路下去,就算我当年证的是医道,宁渊吃我时也不会有半点犹豫,这真是个令人悲伤的事实。
“当我没说。”我扶额道。
少凰不置可否,换了个话题。“我想了想,来的可能不止三十六。”
我、高岚:“”一个绝对有种/族歧视(专注千万年歧视人族)的上神还不够吗?
少凰看着我问:“你觉得我那个时代的上神,能随便跑到人间界来?”
“当然不能,那会很难受的。”我说。“人间界太小了,你们想下来,便如龙伯人想要钻进靖人的屋舍,得先学会缩骨术,但能够四肢舒展,谁愿意用缩骨术折腾自己?”
君不见眼前这位,浪荡人间界千万年,哪一次是用自己的本体的?鸑鷟本体根本不能跑到人间界来,每次都是先制作一件临时的“衣服”,神魂再钻进去。可,一次性的“衣服”能有真正量身打造的高档本体舒服?肯定没有,有的话我就不会在人间辗转流离千万世,每一世都英年早逝,还不是里子和壳子不配套闹的。
想起三十六对人族的歧视,顿了顿,我补充了一句:“如果一点都不在意这方天地中所有生灵的死活,在这方天地肆意舒展肢体,也不是不可以,不过那样的话,房子也该塌了,话说,三十六没那么恨人族吧?”
“它不恨人族。”
“但它对人族有芥蒂。”
“那不是很正常的吗?”
“我还不想死,这座城市里的人们,我也不希望他们在生死薄上的寿数到头前就因为一个神的肆无忌惮而全死光光。”我说。
“人族只是这一方天地中无数物种的一个,沧海一粟罢了,而三十六对人族以外的族群,甭管是智慧物种还是非智慧物种,它都怀抱着医者的仁心。”
我松了口气。
少凰继续道:“只是,据我对三十六的了解,除非历劫需要,否则它不会跑人间界找罪受。而且,神界的人族不多,大部分时候都碰不上,就算有可能碰上,人族也会避着它走,可人间界,到处都是人族,它的心情会很不好。”
高岚忍不住道:“既然这样,它干嘛跑人间界来?它受罪,我们也遭罪。”
我道:“总不至于是被人给踢下来的吧?就算要找你,难道就找不出更合适的吗?”
“众神之中,若论在人间界的往来自由度,非小幺莫可。”少凰皱眉。“若是小幺,我想不通它为何会与三十六组队。”
我问:“它俩不是同门?”虽然杀伐之道和医道的宗旨是水与火的差距,但一个是三十六,一个是小幺,都是数字,显然,都是孟凰的弟子,同门之间关系再不好也不至于多差吧?连组队公费旅游都不行?多大仇?
“三十六想剁了小幺已非一日之事,只是它被罚在神宫面壁思过,而小幺更是跑去了混沌中的永恒战场,一直没回来,也就没机会。”
“同门相残,白彧都不管的吗?”
“上神被剁成七八块,会死?”
“不会。”
“既如此,为何要管?”
孟凰你门下的画风究竟有多凶残?
“那照你这意思,三十六应该是一个人下凡的吧。”
“若如此,不合理,小幺才是最合适的人选,三十六是最不合适的,那帮小子便是脑子让混沌凶兽给踩扁了也不至于如此糊涂。”少凰一脸的不解。
我说:“说不定小幺有事,来不了呢。”
“只要它没死透,哪怕是被砍成了肉泥,众神也会将它从肉泥里捞出来复活。”
高岚道:“那说不定它就死透了呢。”
少凰默然须臾,一字一顿的道:“若是那样,神界必然已大乱,要不了多久,新的量劫,甚至可能是无量量劫将爆发,三千世界都将被卷入神战的战火中。”
高岚:“我这张嘴从来都没灵过,肯定是那个叫小幺的神人一时半会脱不开身,也可能是它和三十六一起下凡了呢。”
少凰没吭声。
我扶额道:“我想个办法找到三十六问问怎么回事。”
这也是我心里已经有的决定,在想起三十六曾经的悲惨经历时我就明白了一件事:这么一个神绝不能放在外头胡乱溜达,否则地球上很可能出现一个比开膛手杰克还变态的连环杀人犯。哪怕它不拿人族当主食,只是不时吃一顿打牙祭,就它一顿吃掉了十几个人的脑子的胃口,天知道会有多少人因为失去脑子而变成活死人。
三十六显然不会考虑自己吃了别人的脑子会对一个家庭造成怎样的打击,就算想到了也不会放心上。一个对人族没有怜悯之心,还有着针对性歧视的神独自且长期混迹人群里,想想就觉得那画面美得无话可说。
少凰表示随便。
我说:“你就不关心神界发生了什么事吗?”
少凰自信的道:“根据那个死贱人的设定,当我死亡时,我便可重新链接上自己的本体,到那时,不管神界乱成了什么样,我都能摆平。”
我:“你强大到足以单挑一群上神?”就算是切瓜砍菜也是能累死人的,盘古父神就是个活例子。
少凰白了我一眼。“我是神,也是王。”
呃,我还真忘了,不过这也不能怪我,谁家的王会千万年不在王座上而是四处蹦跶?
确定了食脑案的凶手不是少凰的仇家,却有了新的问题,我打算出一趟门去找个人,不过那人不在鹤城,因此我还得先去买张明天的火车票,今晚上跟大家说说,明天出发,争取看看后天或大后天就回来。
少凰忽然冒出了这么一句:“剩下一枚洗髓丹给我。”
我下意识就道:“你不会也想送亲戚家的幼崽吧?”
少凰反问:“凤凰幼崽需要洗髓丹?”
脑子终于上线的我:“不需要。”
人生而有一口先天之气,因而婴儿是这世上最纯净的存在,至少在人族中是如此,但随着年纪增长,那口气会慢慢散掉,加之人吃五谷杂粮,杂质堆积,经脉於堵,很难再修炼。也因此,人族修仙都是打小就上山修炼,年纪幼小的时候体内杂质堆积得还没那么严重,想要排干净也不难。
凤凰族生而有先天之气,还不止一口,而是一大片,至于杂质,考虑一下凤凰的体温吧,什么杂质能顽强的在它们体内堆积起来?这群猛禽的血管流的根本不是血,而是凤凰真火。
“你是想送人?”我问。
“刘元说他想修炼。”少凰回答。
我默了一瞬。“你没告诉他洗髓丹的副作用?”
“说了,他坚持。”
“真乃勇士也。”我诚恳的赞叹。
诚然,洗髓丹这玩意能够一次性将人体内所有杂质清干净,同时梳理於堵的经脉,将经脉给梳理得跟高速公路一样畅通,修炼起来自然事半功倍。但,为什么总有人会认为这么好的东西是一点副作用都没有的呢?
小说里经常写着某某主角吃了洗髓丹或什么类似洗髓丹作用的东西,然后美美的睡一觉,醒来的时候身上全是污垢,都是身体里的杂质,一下就被清干净了,自此修炼起来事半功倍。对此,我只想说,前半段还靠谱,但后半段,怎么一点都不靠谱?
人体内的杂质可是和血肉混在一起的,想要将杂质清干净,那过程就相当于将所有血肉都用细细的筛子将所有血肉给筛一遍,筛掉所有杂质,梳理经脉亦然,而这个过程你会觉得每个细胞都痛苦的想自尽,发自灵魂的想要去死。并且,年纪越大,杂质越多,这种副作用就越大。因此不是没有过服了洗髓丹,结果杂质亲赶紧了,人也活活疼死了的例子。
不疼的办法自然也是有的,破坏中枢神经和灵魂的部分感知,只是,洗髓丹的副作用是一时的,而这种止疼操作,副作用是终生。
刘元的年纪,体内杂质绝不可能少,这么大年纪还服食洗髓丹,闻所未闻,他确定自己齁得住?
我没忍住问:“他要齁不住怎么办?”
少凰理所当然的回答:“那就下辈子再教他修炼,从他一出生就开始教,彼时先天之气尚在,体内亦无杂质,正是适合修炼的时候。”
高岚:“若是那样,下辈子的他还是他吗?”
少凰反问:“你换件衣服就不是你了?”
高岚一脸懵,我拍了拍高岚的肩膀。“对于神类而言,皮囊不过是一件衣服。”
高岚一脸无语。
“别拿你看的电视剧和小说来看待非人生物,那些都是人写的,人写的,套入的自然是人的三观,但物种不同,三观绝不可能相同。”我说。
高岚无语道:“我现在深刻明白了,可这样的话,安安你认识刘元也不止一时和一辈子了,以前怎么不教他修炼?若是以前就修炼了,你们也不至于现在”
高岚没说完,但没说出口的半句不外乎:一老一少的鲜美对比。
“他这辈子可以修炼了,也说想要修炼。”少凰回答。
“他说想要修炼,你就给他弄洗髓丹”高岚顿了顿,仿佛看到了什么颇为可怕的画面,悚然的道:“安安你不会是对他?诶,我可告诉你,就算你们有宿世的缘分你也不能顶着现在的身体和他发展出什么男女关系来啊,阿姨会被你活活气死的!”
闻言,原本还八卦着的我也愣住了,话说少凰这家伙在我面前一直都是真实状态,以至于我都要忘了这只活了千万年的鸑鷟现在顶着的是一个稚童的壳,并且这个躯体还是小姑姑生出来的。
十月怀胎生下来的闺女跟一个年纪比自己还大的老男人跑了,如果只是我的话,我不会有什么感觉,我这辈子的老娘可比老爹大了好几百岁,还有大洪荒时代的古神之间,年龄差个几十几百万岁跟差个几岁没多大区别。三十几岁的年龄差距,真心不算什么,但人族不是非人,三十几岁的年龄差距小姑姑会不会气死不知道,但气出心脏病是可以肯定的。
八卦的火焰霎时如暴雨下的露天篝火,只余下丝丝烟气,就连那丝丝烟气也很快消失在滂沱大雨中。
我说:“安安啊,如果你要和刘元谈恋爱的话,能不能等你离开了现在的躯体再谈?我怕小姑姑心脏受不了。反正刘元现在都准备修炼了,几十年也不算什么的,一晃眼就过去了。”
少凰无语的看着脑补的高岚与我。“我对他没有任何感觉。”
“没有任何感觉,他一句话你就做这么多?”高岚明显不信。
少凰很认真的重复:“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我都对他没有任何感觉。”
第198章 第五章狌狌·知往
我不可思异。“虽说别人爱你,你没有义务要因此而爱别人,但刘元待你如此情深,你就算不爱他也不能一点感觉都没有吧?”知道您老活得久,但活到这份上,你的七情六欲究竟是淡到了什么境界?凤凰当年也没你这么变态啊。
少凰耸肩。“我的确没有任何感觉。”
我不信。“若没感觉,你为何他这么好?”
少凰反问:“我对他没感觉妨碍我对他好?”
这个问题,我想了想,不妨碍。“可,如果没感觉,你为何要对他好?”
少凰无语的问:“且不说我的本质是无性别的,便是有性别,为何人总是觉得男女之间对另一个人好就是有情?”
我无语:“你莫不是想说你对他是知己之情?”
少凰摇头。“我闹不清自己对他是什么心情,反正不管是男女之情的感觉还是知己的感觉,我全没有。”
我说:“为什么不尝试一下呢?你都单了多少万年了?”感觉,如果是刘元的话,少凰应该是能接受的。
“没兴趣。”
“不是没感觉?”
少凰想了想,说:“都有。”
我无语:“你莫不是还惦记着你的初恋?”
少凰更无语:“怎么可能,我对他的爱早已被剥离,你也别太小瞧我长姐在这些乱七八糟的方向的造诣。”
我道:“可我怎么觉得,你不像是被她剥离对了初恋的爱,更像是被拔了情根。”
少凰回以白眼。“我是上神。”
我知道你是上神,寻常的人甚至仙人被拔了情根可能一无所觉,但生命形态已经跟变态BUG没什么两样的上神,绝不可能身上少了零件还一无所觉。而且,上神身上不管少了什么零件,都会自己重新生长回来,情根也一样,不过情根这玩意,甭管是神人是还是仙人,情根长了等于没长。活得太久,七情六欲难免会变淡,淡着淡着就可能淡没了。
我换了个话题。“说起来,你后来都修成神了,事情也过去了几万年,她为何不将你的爱还给你?”对一个人的爱是可以剥离的,以此类推,剥离之后并不意味着它就不存在了,事实上它仍旧存在,只是换了个地方保存。
“没有。”
“啊?”
“她说她没有。”少凰道:“我估摸是枯萎了。”
枯萎了,这倒是有可能。
爱被剥离并不代表它就不存在了,但爱并非不能消失,它是会枯萎的。至于如何让爱枯萎?简单,十年前你爱一个人,可十年后你不爱了或者爱上了别的人,曾经的爱自然就枯萎了。少凰自然不是移情别恋的问题,她都单了千万年了,她只是单纯的不再爱了而已,天长日久的,真正的不爱了,放下了,于是原本的那份爱也就枯萎不存在了,孟凰拿不出来也很正常。
若是这样,那少凰千万年单身汪就纯粹是她自己的问题了,为刘元掬一把同情泪,你爱上谁不好偏偏爱上这么个家伙,你还不如投胎当她手中的利剑呢,至少她对自己手里的剑肯定不会一点感觉都没有。
不过,说到一点感觉都没有莫名的觉得哪里有些怪异,可一时半会想也不到哪里怪异。
晚上的时候我与大家说了说自己要临时出趟门的事,我不在的时候鹤城就由阿吉看着,有修士或非人生物捣乱,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记下是谁,等我回来收拾它。
“那别的地方怎么办?”阿吉问。
雪莹山庄的辐射范围并非鹤城一地,而是整个华中,虽然这两年特勤处有意渗入和接管,想将华中收回去,对此我也是表示欢迎的,华中太大,以前君长青是半神,他想去哪就去哪,不过一念之间的事,可对于我而言我得到处跑。特勤处想要接管,我是真的不反对。
然并卵,特勤处并未全盘接收,一方面是怕引起反弹,鹤城的妖魔鬼怪多,华中也不少啊,属于非人生物密集区,若是引起反弹,那问题就大条了;另一方面,特勤处人手不够,吃不下这么大的地盘。
认真说起来,华夏的妖口和修士真的不少,但妖族喜欢自由,修士修士在人族属于特/权阶层,谁会愿意接受特勤处的各种规章条例管制当个基层片警?综合上述,特勤处对华中真的是有心无力,若非如此,当年他们也不至于来找我。
这一年的时间我已经逐步恢复了雪莹山庄原本的辐射网,各地的警察局若是碰上灵异案子要么给我打电话要么给特勤处打电话,或者,两个都打。到时候电话打过来,我人却不在
“那你就再给我打电话呗。”我无奈的说。“我到时候再赶过去就是了。”
缺人缺妖,然并卵,姑获鸟现在都还没考虑好,数斯小姐倒是被我按着在合同上画了押,也是唯一一个签成了的合同,但她现在的状态,也就凑个数让我有个安慰奖不至于绝望的作用。
正在吃饭的尘寰将嘴里的食物咽下,问我:“你出门是要做什么?”
“找人。”我将三十六的情况说了说。
这么一个神,哪怕它现在因为封印而束手束脚,无法施展神力,但不找到放眼皮底下看着,着实不能安心。
比杀人如麻的屠夫更可怕的从来都不是更冷血的屠夫,而是科学家。
原因?屠夫再怎么杀人如麻,一刀或一枪一枪的去杀,一辈子能杀多少人?
就算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屠白起,他一生所杀的人也不过百万。百万这个数字挺可怕的,科学家能创造这样的记录?自然是不能的,九成九的科学家都是终其一生不曾杀过人,但他们的造物在杀人。
核/武器是科学家的造物,而地球上现在的核/武器,加起来都足够毁灭地球几十遍了。还有各种各样的热武器,全是科学家的发明,而近代死于热武器的人何其之多,反正人屠白起的记录是根本不算什么了。
三十六可以说是最恐怖的科学家,它研究瘟疫病/毒,貌似还挺成功的,连神尊都拿它的造物没辄。
施展不了神力,影响科学家搞研究吗?
不能,若是到时候它心情不好,研究出一种专门针对人族的瘟疫请自行想像。
我说的时候语气已经尽量平淡了,遗憾的是,在我说完自己的担忧后,所有人都显而易见的没什么胃口了。我见了,赶紧拿筷子吃了起来,美人今天难得下厨,必须多吃点。
美人不可思异道:“这样危险的神人应该是不能随便下凡的吧?”
“是不能,所以它如今是处于封印状态。”我说。
“不,我的意思是,它从一开始就应该不被准许进入人间界的吧,若我是神界的领导者,我肯定会专门针对它设禁令。”美人分析道。
“我听少凰说,三十六除非历劫,否则它都不踏足人间界的。”
“那这次为何会下凡?就算是找少凰,它应该是最不合适的吧?”美人蹙眉道。
我说:“这个问题问得好,我也很想知道,所以才更要找到它啊。”不找到当事人,鬼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现在只希望不是最坏的那种。
“那你如何找?满大街贴寻人启事?”顿了顿,阿吉继续道。“就算是贴寻人启事,你知道它叫什么吗?三十六这个数字应该不是名字吧?”
我:“忘问了。”
闻言,阿吉一脸被打败了的衰狗样。“你还能更不靠谱点吗?”
我自信道:“我觉得自己挺靠谱的,说真的,就算真要贴寻人启事,写三十六这个名字说不定当事人还更容易反应过来是在找它呢。行三十六行了千万年,而从少凰张口闭口都是三十六这个称呼,估计所有人,至少大部分人都是称呼它的排行,我严重怀疑三十六还记得自己的名字不。到时候我贴个寻人启事,当事人都反应不过来那是在找她,那多悲剧?”
阿吉彻底语塞。
尘寰无语道:“所以你还真打算贴寻人启事?”
我说:“有这个打算,不过就算要贴,也得先弄清楚它的大致方位,我记得你跟我提起过你认识一只狌狌。”
我将火车票取了出来。“我买了两张,请你公费旅游,还不谢我?”
尘寰:“”
狌狌这个物种其实我也认识一只,不过不是这辈子,是上辈子的事,娲灵那只骨灰中骨灰级驴友介绍认识的。
娲灵介绍的,显然不可能还活着。
原因?
我都死了多少年了,无量量劫百万年一遭,普通量劫几万年甚至几十万年一遭这一次死不了还有下一次,简直没完没了,估计我当年识得的人也没谁还是活着的了话说,我完全能理解为什么有神人会想着将盘古世界拖进混沌战局了。
不过,我死后到神尊上位隔着几百万年,无数的量劫与无量量劫不提也罢。
山海经里有提到狌狌这种生物,外表似猿猴,白耳,知往不知未来,吃了它的肉能脚步轻健起来。话说回来,前一个能力我是知道的,但后一个,闻所未闻。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我没吃过狌狌的肉,而山海经的作者,能这么写,八成是吃过,不过那么多妖兽异兽,也不知山海经的作者究竟什么人,简直吃遍天下。
不过,这也不算是我无知,一来狌狌是智慧物种,不吃智慧物种是大洪荒时代初期和中期诞生的古神共有的特征,不管是谁,在那样荒凉孤寂的世界里生活了几百万年甚至几千万年,智慧生物的邻居离着自己不知道多少光年,都会对智慧生物产生圣人般的包容与珍惜之心;二来,我那会,天地间就那么一只狌狌,吃了就绝种了,多可惜啊。
知过往是狌狌的道,或者是,狌狌的道是史,狌狌的所谓知过往,若我没猜错,应是血脉传承。每一只狌狌的知识都会通过血脉代代传承,于是,狌狌一族就知道的越来越多,对于过去可以说是无所不知,而对于未来,两眼抓瞎。
不过,知道得多也有知道多的好处,参谋最擅长的是什么?不就是根据已掌握的情报分析出整个大局吗?狌狌知道超多的结果便是它不仅能推演出更多的情报,并且与天道产生了某种链接,可以通过天道知道很多已经发生的事。我认识的那只狌狌有多厉害?它厉害到哪怕有上神故意遮掩了天机让所有人都算不出来发生了什么事,它仍旧能看到。自然,事无绝对,比如三族始祖被凶兽或杀或逼死时它就一无所知,因为那是天道的意志。
虽然如此,但狌狌还是很厉害的,只是,后裔和始祖并非一回事,但,多少会有点用处吧。
尘寰认识的那只狌狌住在陕西的西安,千年古城,真是个好地方。不过,这两位认识是在三十年前了,这么久了,真的还在原地吗?虽说妖族几十年几百年不挪窝并不是什么稀奇事,比如娲灵,别看那只骨灰级驴友喜欢到处蹦跶,但她并非现代人走马观花一样的蹦跶,它是每到一个地方就住个几年几十年,若是觉得风景特别好,特别喜欢,干脆住个几百年再挪地方。也因此,后世人族为了争哪里是它的故里都快掐出狗脑子了,哪哪都有它的足迹,也因此,每个争的人都特别的理直气壮,别人也很难反驳,因为那些足迹都是真的。
碰上个驴友祖宗,子孙后代考古时绝对得纠结死,也不知那些研究娲灵的人族考古学者会不会偶有报社的想法。
妖族自然没娲灵那么特立独行,热爱旅游热爱到了令人想要报社的地步,妖族大多是有聚居地的,就算出门旅游,也不会太久,而且最后都会落叶归根。娲灵,它有两个勉强算根的地方,一个是我的雷泽,另一个是南明不死火山,并且,它旅游都不是几十年的事,最少也有蹦跶个一两万年才回来。
不过,生活在人族中的妖族大多居无定所,人族的寿命太短暂了,很快就老了,死了,而妖,千年万年后还是那副年轻的尊容,好吧,也不用千年万年后了。就你小时候别人拿糕点逗着你喊哥哥姐姐,结果多年后你白发苍苍,而别人仍旧是当年的模样,照样拿着糕点逗你的小孙子,你能不多想?到时候肯定得拉一支又一支除妖队伍,直到那个不会老的邻居被消灭为止。
也因此妖族在人族社会里生活的时候,少则三五年,多则一二十年就会换地方,很少在一个地方常驻。自然,也有特例,比如路二少等了一辈子的那条鱼,它就在西湖边上定居了千年,却一直没引起人的怀疑。为毛?不是下一次出现的时候扮成自己的女儿就是将所有人的记忆给改了,明明别人认识她都十几年了,但她改了一下就变成了认识了有一年半载了,然后继续顶着一张年轻的脸混个几十年,几十年后再改一次记忆。
也不知狌狌是哪一种,我有点担心。
“放心吧,他肯定还在西安。”尘寰笃定的安慰我。
我纳闷:“为何这般笃定?”
“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说他在等一个人,已经在西安等了一千多年了。”
“那么久?那应该还在。”我说,不过,等了一千多年了,狌狌您老贵庚?以及,千年老妖在人间界原来这么寻常可见啊。不是说人间界没有大妖,千年老妖基本没有吗?我这都碰上几只了,朏朏、老腊肉、西湖酒鬼鱼、姑获鸟
第199章 第五章狌狌·移植
西安古称长安、镐京,前一个相信华夏人都不陌生,汉唐盛世,巍巍长安,万邦来朝。至于后一个,知道的人可能不多,周武王灭商,定都镐京,开启周朝八百年基业。
华夏历史上有十三个王朝在这里加建都,话说,华夏历史上称王的虽多,但真正被认可的朝代却是不多的,至少相对于整个的历史长度而言,真的不多。就好像西楚霸王项羽,后人认可他是王,但承认他建立的王朝吗?因此有十三个经过历史认证的王朝在西安建都,啧,真不愧是帝王都。
始皇陵、大雁塔、小雁塔、大明宫遗址可惜我不是来旅游的,就算在火车上的时候想过如果雪莹山庄没什么事的话可以在这座帝王都玩两天,现在也没心思了。
原因?
我们没找到狌狌,原本以为他搬家了,但这座城里也不止他一个妖,妖是不会修改删除妖的记忆的,因此找人族打听不到狌狌又换成了什么身份,但找妖族还是能够打听到的,但也正是打听到了我们才显得头疼,狌狌没搬家,他这几十年来一直都在西安,但这几日似乎一直没出现。
循着他现在用的身份去他租的房子那里找,没人,再去他工作的地方找,还是没人,并且公园里的人都说那个盲眼神棍好几日没出现了。
“盲眼神棍?”我瞅向尘寰,神棍我能理解,狌狌一族虽不知未来,但知过往,因此想要骗人的话还是很容易的,可盲眼?嘛情况?
尘寰解释道:“瞎子算命更像算命的。”
OK,我明白了。
“那么他这是干嘛去了?总不至于是等到他想等的人了吧?”我说。
“有可能,要不,你卜一卦试试。”尘寰建议。
这个主意可以一试,就算我的卜算水平在神族里是吊车尾,但在凡世,我觉得自己还是可以的。
本来只是想卜一卦算算狌狌往哪个方向跑了,结果
“大凶之像。”尘寰略惊讶。
我也惊讶。“他一只只知道过去,无法预知未来的狌狌能有什么可图的?又不是不知过去只知未来的白泽,莫不是寻仇的?”出来混的,有几个是没结仇的,尤其是妖族和人族的风气可不一样,妖族崇尚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这种氛围,结仇就更是无法避免的事,除非每次都把事情做绝,灭了别人全族。但那也太造孽了,因果太重,不是什么人都吃得消的。
尘寰想了想,说:“还真有可能是有利可图。”
我茫然的看着他。
“狌狌肉,食之善走。”
“瞎扯,我认识狌狌的始祖,虽然没吃它的肉,但也相处过,对狌狌也有一些认知,狌狌肉没这能力。”我说。
“狌狌肉的确不能食之善走,但这笔记载也并非空穴来风。”尘寰道。
我仔细回忆了下有没有哪个神人对狌狌肉进行过开发,最终得到的结论是没有,那是智慧生物,而与我同期的古神,基本不会主动去伤害别的智慧生命。打劫资源不算,只要不伤及性命那就不算伤害,这是我那一时段的古神的标准观念。因此,狌狌可能被打劫,但被下锅,前期的时候没神会这么干,后期的时候,狌狌已经很强大了,有能力将它下锅的也不会那么做,会那么做的又没那个能力。
“你还是介绍清楚点吧,我猜不出来。”我说。
“器官移植。”尘寰直白的回答。
我愣了下。“妖族没了器官,应该也是可以重新长出来的吧?”最多就是麻烦点,需要的时间长一点,最近的例子就有姑获鸟,她最早被砍掉的那只脑袋都长出了好一截了,可惜前不久又掉了一个,也不知两个都重新长回来要到多少个猴年马月去。
“人族没这功能。”尘寰说。
我无语道:“物种不同,器官这么随便移植也不怕引起排斥反应整死自己?”
同为人类科的成员移植器官都要反复配对,越匹配越好,不匹配就不给做手术,做了也是死路一条,更好看人与狌狌,虽然都是灵长类,但人和猴子的器官能相互移植吗?就算人和猴子的器官能相互移植,人和狌狌差的也不止所属的物种科目不同,人与妖走的是两种进化之路,人通过对工具的改进来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虽然整体实力很强大,但个体实力全是脆皮渣。而妖族是通过对自身的完善来获得更圆满的状态与强大的力量,同一个种族之间,个体实力可能天差地别。
简单来说吧,人族若是要克/隆自己,很容易,但要克/隆妖族,成绩绝对惨不忍睹,非人生物走的进化路线使得自身的细胞活性极其强大,同样是被砍了一刀,人族就算不死翘翘也得休息一年半载,而妖,少则一天,多则几日就能好利落。而这种变态活性以神人为最,那简直是BUG一样的能力,而这也是神人在没了原装的容器后很难找到合适“衣服”的原因,灵魂影响躯体,而人的细胞能承受神躯所蕴含的活性吗?能的话,神人还至于那么头疼裸奔问题?随便找个人夺舍不就可以解决问题了?
跨物种还跨了进化路线,真这么搞器官移植,理论上非移一个死一个不可。
“狌狌的可以,人族将狌狌的双腿砍下来接自己身上,不管原本怎样不良于行都将获得健康行走的能力,还不会有任何排斥反应。”尘寰说。
还是觉得很扯,但看着尘寰的神情,显然,这个在我看来很扯的理由并不真的是胡扯,而是真实的。
“就算这样的器官移植是靠谱的,可,为了自己的腿能够好起来就砍了别人的腿让别人一辈子残疾”我皱眉。“这也太荒谬了。”
就算是大洪荒时代那些和我同期,有三观等于没有,道德观什么的更是闻所未闻(天地尚且初开,道德观什么自然也还没建立起来)的古神也没这么乱来的。虽然从不搞这种器官移植肯定有物种不同,随便移植器官会出事,以及神人缺胳膊少条腿是能够自己长出来的原因,但我还是觉得,我那些同期的同类不会这么干。虽然很难说是因为见到一只智慧生物太不容易,弄死弄残什么的,总感觉不是很好,还是因为自身恢复能力变态,根本不需要。但不管怎么说,我那个时代没谁这么做过。
尘寰道:“人性本就是自私的,不是吗?”
我:“”莫名的理解了三十六对人族的歧视。
行了,现在我完全没有游玩千年帝王都的心情和心思了。
找狌狌是个挺为难的事,我总不能再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占卜吧,若是那样,等我卜完了,估计狌狌已经完了。上回这么干是因为我要找的那只臧羊都失踪那么久,显然凶多吉少,慢点也关系不大,但狌狌,这么几天的时间应该还有救。
怎么找?
我有点头疼。
这要是在华中地区,我可以利用雪莹山庄的人脉妖脉关系,但在华中以外的地区,前任庄主得罪的人很多,而我我不认为在我杀了那么多的人和妖之后我还能跟当地地头蛇套近乎,就算我想,别人也不敢。虽不是王,更非暴君,但我非常成功的做到了暴君一般的鬼见愁。
尘寰露出了犹豫之色。
我见了,心头一喜,这反应,肯定是想到了什么。“你有办法?”
尘寰闻言,沉默须臾,问我:“必须要找到狌狌吗?”
我反问:“你觉得三十六那样的神放在外头晃悠,我能放心?”
神可不是人,人族的律法根本约束不了它们,不过希望自己被灭族的话倒是鼓励去找神试试让它们接受人之律的制裁。神只受神之律的约束,而法律是统治阶层用以维护统治的手段,就算神尊特立独行,它所制定的神之律也不会专门针对神,真那么做,它早被众神给掀翻了。虽然,它现在貌似也在被掀翻的边缘了。
不过,以上不妨碍我理解一个问题,神灭凡人是不用偿命的,一来是凡人不配让神偿命,就如凡人杀鸡宰羊,灭绝无数物种却不会受到人族律法的任何制裁一样,神之律虽然会对无故伤害凡人的神做出惩罚,但都不致命,尤其是三十六那个五万年面壁思过虽然细细分析后还是发现很合理,但从人族的角度不认为去看,真的是槽多无口。二来,神尊挥霍大量的神力给每一方世界设置界膜,并且这界膜还是主要针对外来者,越是强大的外来者越是不给入的那种功能,我不认为它是吃饱了撑的才这么做,这分明是继神之律后的第二重保险。
可现在的情况,神尊生死未卜,神界就差天翻地覆了,三十六若要胡来,谁会管它?反正少凰是不可能指望的,它对人族的观感虽然不像三十六一样带着种族歧视,但它和人族可不是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反正往日肯定有过节,她亲口承认。因此三十六若胡来,估计她会在一旁鼓掌加油。
明白我什么意思的尘寰说:“我们可以去踢馆。”
每个地方都有地头蛇,虽然妖的妖口远不如人族这也正常,人族生而有灵智,而妖族,比如狐狸,若是没有特殊的机缘,十万只野生狐狸里也不过一两只是能修炼出灵智成妖的,而要修炼到能够化形需要的时间更是漫长,这期间要是被人族给猎杀了,得,苦修一辈子,全完了。
别看鹤城的妖口很多,但那几万妖族的年龄从先秦到如今,各个朝代的都有,简直是活生生的历史博物馆。
也因着这种差异,妖族在人族社会里生活的时候都隐藏得很深,而几万年下来,也渐渐形成了诸多的规则。
明白了尘寰什么意思后我开始了找地头蛇麻烦的大业,画了一沓符,再折成纸鹤,专找本地的强大妖族,然后一个个找上门踢馆,将人揍趴下后再让妖提供近来在本地活动过的盗猎团伙名单,我再按着名单一个个杀上门。
烨宁近来吃得特别饱,特别满足,仿佛苏醒了一丝意识,居然在吃完后知道回馈我一点力量了。不过,能不饱能不满足吗?短短三日,我杀的人和妖都超过两位数了。
黑暗的世界,你真是不亲自去溜溜还真不知道究竟能有多刷新三观。
虽然在鹤城的时候一直都很愁人族与妖族的关系,种族决定立场那是在战争时期以及种族因为生存空间、资源产生巨大冲突的时候的事,前者如夏朝时的两族之战,后者如洪荒时代诸神族之间的征伐。然而,人族与妖族现在,反正我是没看出两族有什么大到不能共存的冲突,真要冲突大到那份上,华夏大地也也不会是如今人与非人共居的局面与文化了,这样的情况没个三五万年可发展不出来。奈何,可能是我的三观和人族不太一样的关系,我觉得人与妖的种族冲突毫无意义,别人却无法这么想。
对此,尘寰给我的解释是:“所谓世仇,不管一开始的冲突是否因为利益需要,但发展到后来,不管是否利益需要,相互杀戮仇视的步伐都已经无法停下了。”
我秒懂,双方掐了近万年,血债跟滚雪球一样滚得越来越大,理智什么的,早喂狗了。
所以说,我最喜欢孟凰那样的王了,虽然不管是做朋友还是做亲人都得有在利益需要时被算计利用的心理准备,但那样的首领绝不会允许族群做毫无利益可言的事,哪怕是杀戮,也必须是能够带来足够好处的杀戮。就好像非洲草原上的狮子与羚羊,狮子对羚羊说,我吃你们,但不滥杀你们。狮子做到了,它只在需要进食时才会去狩猎羚羊,不需要进食时,羚羊便是打它眼前走过它也不会理会。当然,也没哪只羚羊会如此勇敢就是了。
只是——
“睦邻友好很难,一起犯罪倒是挺嗨的。”
这些盗猎团伙的成分挺有意思,有人有妖,而它们残害的对像也同样有人族也有妖族。
一起做坏事的交情果然比一起做好事的交情要深厚,其中一个盗猎团伙被我杀上门的时候有几个人族魔修和妖族正在祸害货物,一片糜乱之景,而它们残害的是一群妖族与人族少女,后者是真少女,前者至少看上去是少女。不过大概也是因为里子不同,在我将盗猎团伙最强大的几只给干掉后,那几个妖族少女就扑了上去将那些人族和妖族给分而食之了,修为越高的妖族和人族的血肉越有营养,是上佳的血食,而血食各个部位里,内丹与心脏是最好的,但她们没碰,虽然看着很馋,很想吃,但还是理智的留了下来献给我。
我瞅瞅这几个恢复挺快,还知道怎么找回损失的妖族,再看看那几个无论是表情还是眼神都只有麻木的人族受害者,差别真大。也可能是三观不同的关系,妖族一直都崇尚弱肉强食,再加上寿命漫长,苦头肯定没少吃。因此被当成了炉鼎会一直伺机脱困,有希望了后又会第一反应就是找回损失,将那些拿自己当炉鼎的人族与妖族给活吃了,多少能将损失给补回来,若是将心脏与内丹也给吃了,说不定不仅能补回损失,修为或许还能增加一点。
而人族,跟这几只会吃人的妖相比,真是温室里的花朵。
我将内丹和心脏收下,内丹留着回头炼丹,至于心脏,我递给尘寰:“吃吗?”
尘寰:“谢谢,我不吃人。”
闻言我将心脏收进了介子戒指里。“那带回去给少凰吃。”那家伙近来一直都很想吃人,但又挑剔普通人杂质太多,估计这几颗心脏她不会挑剔。
“你们可以去鹤城,还有,走的时候顺便报个警。”我对几个妖说。
鹤城的盗猎团伙根本不存在,君长青禁止这种组织的出现,反正他是半神,神识强大,可以感应很远,盗猎团伙一出现他就杀,而我相信更加声名远扬了。
这个盗猎据点并非老巢,只是一个分部据点,将西安的土著妖给揍光、盗猎团伙杀得差不多后我们终于得到了一丝丝线索,狌狌是被一个非常庞大的势力给抓走的。
至于这个势力是干什么的,具体涉猎哪些行业我不得而知,但盗猎这种行为难道还不足以说明这个势力从事行业的性质吗?
不过那不是当务之急,当务之急是,我将西安据点给掀了个底朝天,连根狌狌毛都没找着。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同理,有杀戮自然是有买卖。
我来迟一步,狌狌是被人给预定的货物,有个大客户预定了一对狌狌腿,出手相当阔绰。遗憾的是,狌狌这一品种,不管是在远古还是现在都是稀有物种。
有人买,但没货怎么办?
先付一成的钱做为订金,然后慢慢找,找到了一手交货一手交全款,不过找了很长时间都没找到,估计尘寰认识的这只狌狌是这颗星球上唯一的一只狌狌。
狌狌虽然藏得挺不错的,但还是被找到了。
作者有话说:
昨天加了个通宵,今天状态一直不在线,受不了了,剩下的慢慢改――31号留
第200章 第五章狌狌·等待
一路杀人,查资料,实在查不出什么也没关系,人被杀光了也没关系,活人的话我还不信呢,死人的话就可靠多了,或者该说,灵魂的记忆比嘴巴真实多了。只是相对真实,至少我的脑子里有几十种修改别人灵魂记忆的法子。
少凰曾说起的那个被洗脑以为是另一个身份的神人应该是被其中一种法子给改了记忆,不然没法解释一个神人怎么会被洗脑,神人的记忆不全是靠脑子,更多的是靠神魂。神魂里的记忆被人给改了,它才会以为自己是另一个人,只是,这种洗脑显然也不成功,它最后还是察觉到了不对劲,然后用最令人刮目相看的方式证明了自己的自我怀疑并非虚妄。
话说,哪个神画风这么清奇,简直无敌。
不过,修改别人灵魂里的记忆这种事是实力强大的真神的能力,凡人甚至仙人都没这能力,因此我在解剖这些东西的灵魂时一点都不担心谁灵魂里的记忆是有问题的,哪个神会这么闲得慌跑来修改几个“凡人”灵魂里的记忆?
解剖完了我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将倒霉的随手丢掉自生自灭。
尘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支离破碎的灵魂,欲言又止。
我说:“有事?”
“你刚才的状态感觉一点人气都没有。”尘寰想了想,说:“感觉有点相信你曾是一个神。”
我愣了下,不由揉了揉额角,他不说还好,一说我才意识到,自己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冷酷了?
就算这些家伙有罪,但被这么解剖一番,永世不得超生是必然,解剖灵魂查看灵魂的记忆对灵魂的伤害是极大的,轻则生生世世都是先天白痴,重则灰飞烟灭。而我决定解剖它们时一点迟疑都没有,仿佛今天天气如何,自己想吃什么的心态。
这种心态,我不陌生,很久很久以前,久到大洪荒的时候我就是这样的,对于非神类的生灵,都是这般的心态。没有恶意,但也没有善意,需要时选择最省事的选择,至于凡人的想法与意愿,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自己需要与否。
背脊的冷汗刷刷的往外冒。
千万世的轮回,神魂的特质保留了我的本质,我仍旧是我,不论是靁还是君羽落都是我,只是我不同时期的身份罢了。这就好像十年前的你与十年后的你肯定不一样一般,但隔着十年的自己再怎么变,终究已经变了,变不回从前了。可从未有人告诉我,若是十年前自己的三观太过□□,正在同化十年后的自己该怎么办?
十年的距离,没人知道自己是会变得更好还是更坏,而我,我也说不清千万年的距离,自己的变化究竟是好还是坏,从人的角度来看,这种变化是好事,我现在有人性多了,若是从神的角度来看,我现在很危险很容易招来心魔。
人与神最大的差距不是力量,而是心境,凡人欲望太多,杂念太多,很容易为心魔所扰,不,准确说,心魔最喜爱的莫过于人族,太容易控制了。而神,几百万年苦修得以证道,心境早就淬炼得百毒不侵,不过若是一不小心阴沟里翻船被心魔给入侵了,后果也远比凡人被心魔控制更恐怖。凡人顶破天也就祸害几个人,而神我觉得少凰与三十六联手差点灭绝人族足以说明很多事。
正常情况下,能够修炼成神,想要入魔也很难。
还是拿三十六举例子,它恨人族吗?肯定是恨的,恨之入骨,不管是谁被那么虐待,差点就死了,死因:虐杀。估计它在被虐待的时候就一个想法:你们人族怎么就不去死呢?
怀抱着如此的恨意,它若成神,那么它成神之日必然是人族灭绝之日。
但天道不会允许一个满心仇恨的人登上神座,心魔更是最爱这种有着心理问题却离神座只有一步之遥的修士。因此,等待三十六就两个选择:放下对人族的仇恨,登临神座,永恒不灭;继续恨下去,走火入魔,被心魔控制。
很多时候,人不是不知道怎么做才对自己是最好的,但知道和做得到是两回事,而原因?不过三个字:放不下。
三十六放下了,所以它成了神,而这样的理智与心性是一个上神最基本的素质。不过,三十六放下仇恨并非出自对人族的原谅玉宽容,这对人族而言也是最危险的。
当一个神它不恨你也不怪你,只是单纯的看你不顺眼,发自内心的觉得你不顺眼,你想化解都无从下手,因为它对你没有恨也没有怨,所谓解铃人还需系铃人的前提是有个铃。最悚然的是神与人的一个区别就是,人会因为道德而约束自己,神却不会,看你不顺眼就让你消失,神做这样的事毫无心理障碍,甚至理所当然。
不过,天道不在乎这个,众神也不在意,反正三十六看不顺眼的又不是它们的族裔,因此人族只能眼泪往肚子里吞。
宝宝心里苦,但宝宝不说,说了也没人在乎。
三十六能够放下那样刻骨的仇恨,心魔什么的自然是它的手下败将。
而我,老实说,我没经过心魔,我活跃的那个时候心魔还不知道在哪旮沓呢。我只是厚积薄发,终于悟了,然后就证道成神了。不过,我被九凶兽轮番洗礼过,这个比心魔坑多了,认真说起来,我和娲灵只怕是这天地间唯二对凶兽的污染能力产生了抗性的存在,药吃多了会有堕药性,毒/药吃多了也同样会产生抗体。
心魔什么的,真找上我,谁更倒霉还真说不准,如果被凶兽给祸害出来的抗性对心魔也有用的话,我自然不用担心什么。但若是没用,那悲剧的就该是我了。
一个没有渡过心魔劫的神魂,再加上我如今的状态莫名的觉得自己好像一大盘香喷喷的叉烧肉。
尘寰的疑惑看着我:“怎么了?”
我说:“没事,就是我可能被心魔找上了。”
尘寰愣住。“什么!?”
我掏了掏耳朵。“不用这么大声,我听得清。”
“你怎么会被心魔神还会被心魔给找上?”
“神不会被心魔给找上是因为证道成神的时候就把自己的心魔给斩了,但我那会证道成神还没有成神前需先斩心魔的程序呢。”
尘寰也冒冷汗了。“那怎么办?”
“凉拌。”见尘寰眼睛里冒火,我忙道:“心魔这东西我虽然不了解,但根据特性也能猜出一些,这种东西,你越怕,它就越厉害,可你要不怕,对它百无禁忌,它也奈何不了你。”
心魔也是魔,若是物理攻击,就我现在的状态还真不好说,但只是心理攻击的话,我还真不怕,面对心理攻击,只要你自己足够坚定足够清醒便不会有事——经验之谈,被九凶兽给活活逼出来的经验。
尘寰无语的看着我。“你真淡定。”
我说:“心魔再厉害也不可能比九凶兽的心灵污染更坑。”比起心魔,我更担心自己会不会变成恐怖分子,而且还是那种全世界觉得我有病,我自己却觉得很正常的类型。好吧,那也不算有病,只是恢复很多年前的思维逻辑而已,可我觉得自己现在的状态挺好的,若是恢复了以前的价值观,那我就不适合再在人间界呆下去了。
尘寰疑惑:“九凶兽?你与凶兽打过很多交道吗?”
能不多吗?凤凰死后我跟疯狗一样追着九凶兽百万年,能杀的我都杀过,自己杀不了的我也设计过,比如宁渊,论武力值我不如它,但那没关系,一个神打不过,我设局让众神群殴它,硬是将它给弄死了一次,死得相当惨,被众神活活打得连齑粉都不剩。
话说回来,这么一回想,我最后死在凶兽的手里真的是很理所当然的事。
这世间除了我还有谁会如此作死的与真正不死不灭的凶兽结下深仇大恨,并且一结就是九头,整个凶兽一族总人口也不过九头,被凶兽吞噬而亡的结局,早在我决心报复凶兽时便已注定。
我随口说了一些。
尘寰默了两秒。“你对凤凰可真是真爱。”
我不置可否:“大洪荒时代,神人满地走,但我最在意的就是它与娲灵,它被活活逼死,我自然要为它报仇。”
经过那么多年,我也想明白了,凤凰说得对,也不对。我爱它,但那并非爱情,不过也不差啊。
谁规定人活着就只能有爱情了?但就算对凤凰不是爱情,也不代表我能对它的死无动于衷。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遇到很多的人,但能够成为真心朋友的不多。而神类,凡人梦寐以求的长生不死是我们是与生俱来的东西,但这并不代表我们真的就不会死,我们也会死,只是不存在寿终正寝而已,要么死于天劫,要么死于神战。求道之路何其漫长艰难,而这条路上的危险与人心莫测,不管会遇到多少人,你都根本不知道自己能够相信谁,又可以相信谁。
我很幸运,这世上谁都可能不可信任,但有两个神是我永远都可以信任的。
何其有幸,很多的神活了千万年可是连一个可以完全放心的托付后背的人都没有。
尘寰说:“我记得你最后是被凶兽给吃了的。”
“对啊,被吞吃的,宁渊吃东西真是不讲究。”我吐槽道。“不过我也倒霉,我的本体庞大无比,它一口根本吞不下,最后是切段吞的。”
“被吃的时候你已经完全断气了吗?”
我默了一秒。“气是完全断了,但神类的生命形态,躯体断气并不代表就死透了。”
尘寰显而易见的呆了下。“对不起。”
“没事,不过是被吃而已,躯体断气后我就没了肉痛的感觉,而它吞噬我神魂的时候我也很快就失去了感觉,也没吃多少苦头。”我安慰的说,也不知是在安慰他还是安慰自己。
“后悔吗?”
我不解:“后悔什么?”
“跟凶兽借那么大的梁子。”
我反问:“我为什么要后悔?”
凤凰死了,我给它报仇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尘寰看了看我,最后换了个话题。“若是有一日我死了,你会像为凤凰报仇一样为我报仇吗?”
我说:“你不会死。”
尘寰哭笑不得。“谁都会死的,神都不例外,何况我。”
“只要你不被天劫给劈死,我就不允许你死。”顿了顿,我补充道:“不过你要实在倒霉被天劫给劈死了,那我也没办法,反正我不可能灭了天道为你报仇。”
天道是天地间所有法则的集合,与其说它是存在,不如说它只是一种概念,勉强可以说是概念存在,有点像科幻片里的智脑,而天道这个智脑存世的任务就两个:计算因果与守护盘古世界。
天道若是有生命,那么它的生命比起凶兽只会更令人想呕血,都是那种可以无限刷新复活的变态。想要灭了天道就只有一个法子,毁灭它存在的意义,没有存在的意义,天道也就不存在了,而要毁灭天道存在的意义——
毁灭盘古世界就可以了。
只是,说来简单,但且不说谁干得出这么丧心病狂的事,便是神界的那群三观跟人族有别的神类也不可能答应。
再怎么三观有别,有一点都是共同的,盘古世界是我们的家,敢拆老子家,老子灭了你(凡人)/屠你全族(神类)。
尘寰笑说:“你会这样说,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你已经有点喜欢我了?”
我愣住,这个问题没想过。
不过想想的话,我讨厌尘寰吗?
当然不讨厌,认真说起来,我对他还挺有好感的。
最初相识的时候是因为他那一身皮毛太好了,让我忍不住救下了他带回家养着,再后来,这么多年过去,在我以为自己的过去再也找不到相关的联系时与他重逢了,当我想起雷泽界的记忆时说我对他的存在没有什么感觉那是谎话。我很高兴,很高兴还有这么一个故人活着,很高兴再见到他。
我不讨厌他,但也挺喜欢他的,真的,可是——
“喜欢不是爱。”我说。
尘寰笑道:“聚少成多,我等它质变的一日。”
这回答我果断选择转移话题。“我已经找到有用的信息了,我们去下一站吧。”
尘寰笑得更开心了,但也没追问什么。“下一站是哪里?”
“香港。”我回答。
作者有话说:
如果读者看到了这张短小的催稿君,必然是因为我又在加班,还是通宵的,凑合一下,明天放假会补上字数,这张和前一章肯定字数破五千,同时后天也就是31号双更
ps:有兴趣的可以猜猜少凰为什么说数字弟子团中的小幺是最适合跑人间界的,这个原因很重要,它承上启下,承的是前面的很多篇幅涉及的内容,启的是人间界即将到来的灾难。
它被三十六坑到人间界时没有任何人帮它说一句话,而它又为什么故意将三十六拽下人间,是不知道三十六对人族戴着有色眼镜还是别的,这些问题的答案是同一个
再ps:小幺对人族没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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