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悲伤
“这个水非溺不可吗?”
宋宋一直在泳池边蹲着, 看了一下午方元教陶屿游泳,方元固然是姿势不甚优美,但好在速度很快, 敏捷矫健。而陶屿已经随着一次次的呛水满脸通红,扑腾得像一只大虾,最后被方元一次次救上了岸。
“恭喜!”陈晨给她们三个都买了饮料回来,揶揄道,“恭喜方元女士荣获热心救生员称号!”
陶屿已经被小小一个泳池蹉跎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只剩下大口呼吸的份。
方元颇有些遗憾地拧开瓶盖:“进展怎么比我想象中的慢。”
陶屿:“啊?”
“已经很好了, 我现在已经能做到掉河里不会淹死了。”
陈晨:“可是在水里只要全身放松不做额外动作就会浮起来啊。”
陶屿:“”
果然是“cc”线下版,话多,嘴毒, 反应还快。
这样一个女孩子, 很难和之前那个决绝地想要结束自己的人联系起来。
警局的备案已经做了, 监护人也通知了,学校那边也暂时请了假,陈晨在那之后却少有抑郁悲伤的情态,一直容光焕发,跟谁都能聊几句, 食量正常,言辞俏皮,宛然一个少年版的宋宋。
游完泳之后,外面已近黄昏。街灯初上, 店铺的音响放着怀旧的音乐,路上零星走着几个人,晚饭的香味从街那头传到了街这头,方元扶着腰酸背痛的陶屿, 宋宋一个人走在前面,陈晨便亦步亦趋地跟着。
“吃饭吗?”
“饿了。”
“我不饿,不过我可以给你们推荐一家超好吃的店诶,到这里来玩不去吃简直就是白来,罗汉糕特别软糯”
宋宋认真地听着她说完:“你现在也在做主播吗?”
“嗯?”
“你的动作和表情都好像在面对镜头?”
陈晨的手放了下来,脸上仍然带着笑,却已经不可控制地黯淡了下去,她尽量用玩笑的语气说道:“真的吗?我不信。”
“你平常好像不是用这种语气说话的,而且为什么不看着我呢?”
宋宋回头看了一眼,方元和陶屿还有一点距离。在闪耀的霓虹里,陈晨的脸维持着僵硬的笑容,宋宋转过头来面对着她:
“你跟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也那么紧张吗?”
陈晨下意识地摇了摇头。
然而,她在心里说,是的。
会紧张的。
————
这回带着陈晨一起,虽然打着送她回学校的旗号,其实也不过是想顺路带她散散心而已,所有人都达成了这样温和的“默契”。
年轻是有这种特权的,即使是做了什么糊涂的事情,大家更多的也都是惋惜。若是已经年过中年,得到的大概就是一句“真没用”了。
所以同行的人里,陈晨虽然是年纪最小的,却是年龄焦虑最严重的。
宋宋理解不了这一点。
“既然已经暂时不参加公司的工作了,为什么还继续以前的习惯呢。”
“你都说了是习惯啊。”
“你不紧张的时候是没有这样的习惯的,换句话说,也许你从前工作,嗯直播?那时候,一直在紧张?”
陈晨没有回答。
三个人里面,陶屿是她熟悉且温和的,方元正直又遵守规则,宋宋是个另类,她过往的经验与方式不太能应对她,让她很有压迫感。
所以她最喜欢和宋宋待在一起。
这是宋宋更不能理解的。
陶屿却看得很明白,在快到陈晨学校的一天晚上,面对着车窗外逐渐圆满的月亮,她突然说:
“宋宋,你可能和这种性格的女孩有引力。”
“哪种?”
“嗯,阿雪啊,你还记得吗?”
这是这么久以来她终于再次提到阿雪,白裙子的阿雪,管理房车营地的阿雪,已经从大家的生活中淡去的阿雪。
宋宋想了想,很认真地说:“不是的,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
就像每天的月亮也不一样。
清澈的月光覆盖在草场上,像结了薄薄的一层霜。
陈晨正在车外的草场上坐着发呆,马上就要回学校了,她应该怎么去面对呢?
反馈回学校的信息自然是略加修饰的,她也会成为被老师重点关注的对象,这都没什么大不了的,压力太大,人之常情,她真正不想面对的到底是什么呢?
夜很寂静,草尖的露水濡湿了鞋尖,她感受着这一丝沁凉,心里不知怎么,突然涨满了苦涩。
她不能说真话。她一直不能说真话,从前上学的时候不能说自己讨厌自己的故乡,大学校园里不能坦白自己的家境,在mcn公司里强撑着家境优渥小公主的人设,在一群试图走走捷径的女孩子里又清高骄傲得像落难的凤凰。
最后,明明是对一个满嘴谎言的男人动过感情,却又因为是那样无耻的结果而对自己终于产生了强烈的厌恶。
连她自己都厌恶的自己,父母会不厌恶吗?
所以这就是他们选择在她二十岁的时候,再给她生一个弟弟的理由吧。
——
宋宋没有睡着。
陶屿说得没错,她偏好某一种长相,也总是遇到相似家庭背景、相似个性的人,但是那是不同的,一个人就是一个完整全新的人,没有人可以取代另一个人。
宣染是聪明冷刻的人,吴雪清净柔和,陈晨少年心气,都是完全不一样的。她很感激宣染像她学生时代的一轮太阳,明明是言辞冷漠的人,她却总觉得那个冬夜到她家里来的宣染是温暖无比的存在。吴雪是心思细腻敏感的女孩,跟学姐完全不一样,能帮到她她很开心。陈晨则是还有些迷茫的女孩,她的自我模糊不清,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她欣赏这些人,就像她也知道有人在欣赏她一样。只是是因为外貌吗?因为出手阔绰吗?还是因为看到她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
虽然她已经打理过一个房车营地,虽然她号称要开着房车去周游世界,实际却大都是搁浅的计划。她的出游并不频繁,大多数时候好像只是在营地驻扎着,看时间慢慢从青色的树叶上流动到金色的树叶上。
上一次回家看妈妈时,栾树开着金色的花,妈妈的神色有些寂寞,但这次不是因为她的丈夫。
她说她想妈妈了。
妈妈的妈妈,那栋屋子里供奉的人,是那朵云。
那天宋宋听妈妈说了很多,她们好像很少说那么久的话。对于宋宋贸然闯进那栋房子妈妈并不惊讶,她甚至带了点感激地抱了抱宋宋。
“妈妈如果知道你去看她了,她会高兴的。”
宋宋把头埋在妈妈的肩膀上,妈妈变瘦了,她已经很多年没有和妈妈这样亲近过了。当时妈妈也是这么把脑袋埋在阿婆的怀里的吗?
真好,妈妈享受过阿婆那样完完全全的爱。
宋宋觉得有些怅惘,她从童年的时候起就一直在获得爱,家人的、朋友的、恋人的、甚至粉丝的。但是她好像从来没有获得过那样不遗余力的、默默注视着的爱。那种爱让她感到安全,也让她感到遗憾。
连妈妈也无法这么爱她吧?她当然知道妈妈爱她,但是妈妈也爱哥哥。妈妈也爱曾经的丈夫。不对,妈妈应该是并不爱那个丈夫的,不然何以这些年愿意一直忍气吞声下来?有时候宋宋觉得自己和妈妈一样,内心是一片荒芜的沙漠,她不知道自己的心为什么在那里,只等着一片没有缘由就出现的绿洲让她能从那片荒芜的沙漠里解放出来。
可是妈妈很幸运不是吗?
她人生的最初,那片绿洲就找到了。
————
天亮了。
宋宋睡得很晚,这会起不来。陶屿也迷迷糊糊的,到底不比上学的时候能熬夜,此刻顶着打着卷儿的头发起来,简单洗漱了一下,清冽的晨光从窗户钻进来,让人的心情也没来由地清亮起来。
先打开冰箱看一眼,手抓饼还冻得结实,反正也只有几张了,索性全放进锅里煎得两面焦黄,上次煮泡面剩下的火腿肠切成片,生菜叶子也洗下两片,卷在一起,囫囵吞枣地咬了一大口。
宋宋被锅碗的动静惊醒了,睡眼惺忪地问:“有我的早饭吗?”
陶屿把锅里的饼飞出来:“有,但是没有配菜了。”
“那我就着什么吃?”
“眼泪。”
“嗯?”宋宋没有反应过来,她脸上全是泪痕,昨晚她睡得很不踏实,几次在梦里哭出声来,把陶屿都惊醒了。陶屿没有叫醒她,因为看起来并不是噩梦,宋宋只是悲伤。
秋日啊,在秋天,人的眼泪流得格外多些。
宋宋有些迷惘地擦了一把脸,她已经不记得自己梦到了什么,只记得悲伤像海一样弥漫了她心里那片荒芜的沙漠。真是奇怪,那悲伤好像不止她的悲伤,她从小养尊处优,有什么值得悲伤的事吗?但是那样无力地等待海水从自己身上流经的感觉却如此深刻,好像她同时感受了汤寻云的悲伤、汤晓明的悲伤,那些悲伤本来应该是沉重的,流经她的时候却格外地轻,轻盈。
“你相信吗?”
陶屿捧着那一块孤零零的手抓饼看着宋宋。
宋宋感觉到周围的空气似乎都缩紧了,她觉得自己的声音在发抖:
“我感觉到阿婆最后的那种感觉了。”
“是很悲伤的。”
“悲伤是很轻的。”
————
悲伤是很轻的。
陈晨已经被方元送回了学校,校领导和辅导员都如临大敌,差点就成为新闻事件了,辅导员也是刚毕业不久的本校硕士,当上辅导员没几个月就遇到这样的事,此刻抓着她的手差点哭出声来。陈晨知道这样众星拱月的场合实际是丢脸极了,只能尽量表现出憔悴的样子,伏在辅导员肩上小声地说:“我不会再做傻事了”
一上午就这样平常地度过了。方元一方面觉得如释重负,另一方面又觉得不安,陈晨这样的孩子不像妹妹方菲一样把情绪都挂在脸上,她总是根据环境做出各种恰如其分的反应,表情、动作、扬起或下落的语调,她不知道她哪一阵的情绪是真的,哪一阵又是假的,就像现在,她乖巧地跟着其他人一起送她到校门口,乖巧地说着一些感谢的话,仿佛那个在泳池边给她们买饮料会揶揄人的小姑娘不复存在。
上车之前,方元突然问道:“你爸妈不来学校看看你吗?”
这一次,陈晨的笑容维持的很好,她乖巧地、轻轻地回答:
“我妈妈刚生完,我爸爸在照顾她坐月子,不方便过来。”——
作者有话说:悲伤是很轻的,让它流经你,一切都会过去的。
第92章 爱
“宝宝乖啊宝宝睡, 外面刮风又下雨”
小陶屿本来睡得很沉,突然在耳畔出现一句自己没听过的温柔话语,让她瞬间不安地醒来。本来她是手脚温暖地缩在被子里的, 此刻却浑身都觉得冷了下来。
妈妈正在哄弟弟睡觉。
陶熙是很依赖妈妈的那种宝宝,常常可以两小时一醒嚎哭着找妈妈,吴丽娜的睡眠被切成不可数的碎末,行将崩溃的精神却不舍得对陶熙发一点脾气。
这个孩子拯救了她。
把她从丈夫的冷眼、邻居的闲言、家人的催促中解放了出来。她也比任何时候都清楚地知道,家庭是最小的单位, 没有什么温情可言, 每一个人都在讲究绩效,而她一个家庭主妇的绩效,就是这个儿子, 这个被众人期盼着降生下来的儿子。
吴丽娜闭上眼睛, 把因为连日无法入睡而变得黑青的脸贴近儿子的额头, 听着他的呼吸,她感到安全。
小陶屿躺在床上,台灯的光或者是妈妈的神情刺痛了她的眼睛。
不知道过了多久,陶熙终于再次睡着了。吴丽娜无限疲惫地把他放到床上,贴近自己身边, 关掉台灯,终于把混沌的身体平放在床上,这时候她突然转了一下头,发现陶屿正睁着眼睛。
“你怎么醒了?”
这句问话带着浓浓的疲倦和一些压抑的情绪, 小陶屿这才意识到刚刚应该假装闭上眼睛的。但她忘了,因为妈妈在台灯下哄睡弟弟的剪影是她从没有见过的,她目不转睛地看了好久。
她没有说话,甚至眼睛也忘了闭, 只是用力瞪着眼睛看着妈妈,等着妈妈也对她说一些温柔的话。
吴丽娜烦躁地把被子拉上来,疲倦和厌烦像一堵墙,把她和女儿隔开了,她忍住心中的那一团无名火,把女儿的被子也掖好:
“赶紧睡吧,一个两个是想把我熬死吗”
妈妈的声音不大,最后那几个字却让陶屿战栗,那时候她还太小,不知道怎么描述那种感觉,是那种满怀希望憧憬的、期待的东西,感觉应该非常巨大而理所应当的东西,降临在她身上的时候,却很轻。
就像妈妈帮她掖完被角就迅速抽走的手。
陶屿在黑暗中又睁开了眼,各种沉睡的妈妈的侧脸,她能看到另一边的小小一团,那是她的弟弟,正安心地躺在妈妈的怀里。
她好羡慕。
————
兄弟,姐妹,姐弟,兄妹。
排列组合在变动,不变的是其中的女孩总是扮演着相似的角色。
小陶屿一开始是不讨厌这个弟弟的,他软软地趴在摇篮里,皮肤很白,像棉花糖。
陶熙像妈妈,而陶屿像爸爸,他们姐弟俩一起出门的时候,妈妈总是骄傲地牵着陶熙,她流逝的青春现在在这个儿子的身上得到了延续。
陶屿总是默默地跟在后面。
姐姐弟弟的组合在学校里也是常见的。陶屿知道身为姐姐应该做什么——让着弟弟,照顾弟弟,帮助弟弟。她几乎来不及反刍妈妈的注意力被一个新小孩占据了这件事就被迫承担了一个姐姐应该承担的责任。
好像没有谁觉得不妥。妈妈在厨房忙的时候,弟弟在婴儿床里哭个不停,陶屿只能手忙脚乱地安抚他,是饿了吗?还是需要换纸尿裤?还是需要抱起来摇?她不知道,只能一样样试,这个过程中往往陶熙已经哭得快喘不过气了,直到妈妈放下锅铲过来,准确地找到陶熙需要的那个摇铃玩具,然后不满地把陶屿推开:“这么大了怎么连个小孩都看不住!”
陶屿静静地坐在婴儿床旁边的凳子上,客厅被放满了陶熙的东西,一个小婴儿,他能懂什么呢?他现在只是想要妈妈的爱而已。但是陶屿已经知道了,未来他会得到更多,作为这个家的香火得到更多。
是因为她是姐姐的缘故吗?大的就应该照顾小的,姐姐就应该照顾弟弟。
那如果她是那个小的呢?
学校里女孩子们在传阅言情小说,陶屿也看过几本,她挺喜欢的,小说里面的团宠多半是最小的那个小妹妹,被一家人宠爱着,她看着看着常常忍不住想落泪,像是通过橱窗窥探到了别人的幸福。
她也想当被照顾的那个人。
哥哥。那时候她想,如果不是弟弟,如果她有个哥哥就好了。
————
“如果先有的是他,你们还会要我吗?”
陈晨再次回到了她去古镇旅行前独自待了一下午的空教室,她想起那天在教室里问出的这句话,得到的只是长久的沉默。
没有回答也是一种回答吧?
她突然感到无限的迷惘,就在大病初愈以后,那些带着少女心劲的野心和欲望突然消散了,父母始终没有在医院出现,她不是没有想过别的可能,难道妈妈生病了怕我担心?难道家人出什么事了?妈妈的声音很疲惫,爸爸也不怎么说话,是怎么回事呢?
万种猜想也比不上那天上午姑姑给她发的消息:
“恭喜恭喜哦,你也能当姑姑了!”
后面加的那个呲牙笑让她心里一顿,姑姑?她?
当她反应过来姑姑所说的是什么意思时,她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在变得冰冷。
不用猜想那个小孩的性别了。
下午她没有课,室友都开始午睡之后,她离开宿舍,找了一间空教室,给妈妈拨通了电话。
还是冷静的声音:“妈妈。”
不知怎的,妈妈的声音除了疲惫,好像还多了一丝慌张:“晨晨。”
“你身体恢复得怎么样?”
电话里的妈妈明显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
横亘在母女之间的就是沉默,陈晨安静地靠在墙上,这间教室背阴,光线不好,排课很少排到这里。她就这么沉默着,直到身体无力地沿着阴冷的、带着些潮湿的滑到地上。
妈妈的呼吸声透过话筒清晰可闻,同时还有后面那一声声尖锐的婴儿啼哭。
终于,妈妈受不了这样的沉默,就像前面说到的一样,她有些怕这个女儿,她只能喏喏地开口:
“晨晨我给你生了个弟弟哦,你看好可爱”
猝不及防打开的摄像头,陈晨把脸别到了一边。她不想看那个躺在妈妈怀里的新生命,尽管那个生命是完全无辜的。
“嘿,你亲弟弟啊!”
爸爸许久未见的脸出现在了镜头前面,他举起弟弟给陈晨看,脸上洋溢着老来得子的喜悦。
不知道为什么,原本那样被欺瞒被戏弄的愤怒心情已经消散得无影无踪了,她看着眼前这两个年近半百的大人,头上已有了白发,看着他们脸上混合着喜悦与尴尬还有一丝隐约的心虚,居然有一丝可怜。
新生命呱呱坠地,却没有人在全然地为他的出世高兴。陈晨疲惫地看着手机屏幕上的三张脸,她曾经无数次想过当她挣到很多钱过上她想过的生活时,她要怎样带父亲去东方明珠前面拍照,要给母亲买什么礼物,但是想不到,父母先把这份大礼带给了她。
她二十岁了,而她的弟弟刚刚出生。
她终于也跟着屏幕对面的三个人一起笑了,笑得眼泪流下来:
“如果先有的是他,你们还会要我吗?”
————
秋天的草叶微黄,南方的公园里尚有大片的绿地,除了偶尔飞过的雁阵,几乎没有别的秋的痕迹。
宋宋和陶屿一起坐在河岸的堤坝上,今天有小雨,河边的风很清凉,陶屿难得地感觉到心情明畅,她突然忍不住问宋宋:“宋宋,有哥哥的感觉好吗?”
宋宋愣了一下。
有哥哥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
宋宋其实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的,她被戏称为“小公主”很久了,但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名不副实啊!名存实亡啊!
这两个成语她小学学到的时候最能感同身受。
宋昱比她年纪大,也天然地被父亲看重。不管父亲表现得如何宠爱她,带她出入多少场合,最后父亲的生意都不会是留给她的。但是她后来也知道了,也未必会留给宋昱,开枝散叶的私生子们只会源源不绝地出现。
只是宋昱大概也会为亨廷顿舞蹈症感到恐慌吧?
从小他们的相处倒也和睦,宋昱比宋宋大,他们都遗传了母亲的出众容貌,学生时代也过得和所有好看的孩子一样花边新闻频出,宋昱会给宋宋带礼物庆祝生日,宋宋小时候也会缠着哥哥带她出去玩,兄长宠爱,妹妹活泼,但也仅此而已了。
和睦又疏离的关系。
和睦是因为没有任何威胁,疏离也是因为如此。这一点在宋宋青春期的叛逆之后更加明显,因为宋风闻对这个染发抽烟的女儿失去了兴趣,和宋宋结为同盟这件事便更没有价值了。
宋昱比宋宋清醒得更早,他早就知道母亲根本就拴不住父亲的心,子凭母贵是指望不上了。他也没有精力去陪母亲战斗,他一直兢兢业业揣摩着父亲的心意,希望给自己的人生博一个未来。
“我妈妈更喜欢哥哥。”
“嗯。”
“但是不是因为重男轻女。”
“嗯?”
宋宋伸展了手臂,完全撑在湿凉的地面上,让湿淋淋的水汽把自己包裹起来,她的声音小了下去:
“我不是她想要的那种女儿。”
“为什么?”
“不知道我想是因为我不体贴吧,我总是说让她难过的话,不像我哥会顺着她。而且我总是给她带回去不好的消息,包括我爸在外面很乱的事,我哥早就知道了,但是他不会告诉我妈,怕她难过。我的话可能脾气还是太大了,我没办法不告诉我妈我不想让她蒙在鼓里。”
“不是说报信的人都是厄运的化身吗?我在我妈妈那里,大概就是这样的人。”
陶屿笑起来:“谁告诉你的?这么文绉绉的,不像你会说的话。”
宋宋也跟着笑了:“宣染告诉我的。”
那个寒冷的冬夜里,宋宋哭得太久已经有些麻木的脸靠在宣染的肩膀上,宣染没有别的话安慰她,只是幽幽地说:“不是你做错了什么,你妈妈比你更清楚婚姻不幸吧,但是她不敢去挣脱。人都是这样的,面对自己不想接受的现实,谁点出来谁就有罪,所以有句谚语这么说, shoot the messenger bird,报信的鸟儿反而被看作不祥之兆了。”
“就算是母女,也是一样的。”
陶屿安静地听她说着,她对宋宋的妈妈没有更多的印象,只记得她有很好很好的妈妈,记得那天医院里的病号餐很好吃,那座藏起一朵云的房子。
宋宋突然把头放到了陶屿肩膀上,叹着气说:
“怎么办,我好像一直很想得到妈妈的爱,就像我妈妈从阿婆那里得到的一样,但是我总是失败。”
陶屿温和地说:“大家都是这样的。”
“你也是吗?”
陶屿轻轻抿嘴:“有一点不同,我小时候以为,只要我不再是姐姐,我就可以得到更多爱了。”
宋宋嗤笑了一声:“怎么会呢。”
短暂的沉默过后,她突然仰起头来问道:“可是为什么我们想要那么多爱呢?”
“非要不可吗?”
第93章 醒来
非要爱不可吗?
非要溺水不可吗?
对于这两句问话, 少年心气的陈晨会说:“是的。”
非要爱不可,因为爱让人感到安全。
虽然钱也能让人感到安全,但是被父母抛弃的感觉、被拉低底线的悲哀带给她的痛苦远远大于缺钱, 明明没有发生这些事之前,靠着从小到大那点自以为是独生女应当承担起家庭未来的信念,她也能像一只勇猛的小狮子,在各种工作之间跳跃,渴望为家庭谋一个好出路。
非溺水不可, 因为不溺水就学不会利用水。
只有多呛几次水, 才能学会在能溺死人的时代浪潮里保住身家性命,就算会受伤也没关系,就算会害怕也没关系, 她愿意为了那点绝望中生出的希望牺牲, 因为她相信最后她会得到比现在拥有的更多的东西。
可是她还很年轻, 年轻的心很勇敢,但也是很容易受伤的。
陈晨回学校之后,整个人都变得安静下来。安静地上课、安静地去食堂吃饭、安静地去自习室,她好像很久没有这么安静过了,不需要去想选题, 不需要背话术,也不需要铆足了劲去钻研挣钱,她终于体会到了当一个真正的学生是什么样的。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她才意识到, 在她疲于奔命的时间里,夏天已经过去了。
“什么样的伟大前程,值得把四季都错过。”
身上的衣服已经有些薄了,她从接到姑姑消息的那天就天天穿旗袍和修身的连衣裙, 在所有人面前都是如此。
这当然不是因为夏天,毕竟旗袍虽然好看,走坐都不方便,但是她实在没办法了,如果不穿得修身、闹出些事端、发些作品记录,她实在怕那个差了二十岁的弟弟会被别人以为是她的孩子,凭空多出来个孩子。
偏偏是这个时候。
她是一边叹气一边进图书馆的,本来这是她以前最不熟悉的地方,现在却觉得亲切。埋头苦学的女孩子们,自习室冷白的灯光、考研考公的参考书,走廊传来的隐隐约约背诵的声音,不流通的空气和让她昏昏欲睡的温暖氛围。
自习室很安全。她想。
————
深秋的午后,陈晨又在自习室里睡觉。
半梦半醒间,她感到有人在推她,她有些不耐烦地睁开眼,面前的是一个扎马尾的女孩子,戴着眼镜,有些局促地问:
“你好,我想问下你看到过放在这个桌子上的手表吗?”
手表?
陈晨揉了揉发疼的额头,她到这里坐下的时候正是昏昏沉沉的,对桌面上有没有东西她全无印象了,她把自己的书往面前拢了拢,随口问道:“你确定放在这的吗?”
女孩急切地点头:“我确定的!”
晨晨疲倦地打量了一下四周:“我没注意到,不行你去调监控看看吧。”
女孩咬了咬嘴唇,看起来她很紧张,目光也下意识地看向陈晨的包,这原本是有些冒犯,陈晨却觉得不忍,她坐直了身子,缓和了口气:“安保室应该有整栋楼的监控,你说你丢了贵重物品,应该会帮你查的,不行你就去联系你们导员,你提供物品价值就行了。”
“可是不是贵重物品”
陈晨懵了一下,她反应了几秒才叹了一口气,哎,如果这么直说的话,估计就没有下文了。
那个女孩也懵了,陈晨脸上恨铁不成钢的表情让她感到不安,她抱歉地说:“麻烦你了,我去试试看。”
陈晨本来打算趴下继续睡的,听见这怯生生的一句,终究还是抬起头来:
“我正好也要过去,一起吧。”
————
黄晓慈今天觉得很幸福。
真的很幸福。
早上起来她就收到了妈妈的生日包裹,里面是她最爱吃的东西,上午背下了一直背不下来的八章所有的名词解释,中午在食堂吃到了很入味的黄焖鸡,下午一直想去的窗户边空出来一个位置,她终于可以看着外面金色的银杏叶一边刷题了。
直到她发现自己的手表不见了。
是一块浪琴的表,爸爸的老板出国给他带回来的,爸爸又把它当做生日礼物送给她,她一直宝贝似地带在身边,像她的吉祥物。其实之前有一次去换电池的时候那个师傅就隐晦地告诉她这是假货,她并不在意,这是属于她的,带着爸爸祝福的独一无二的礼物。
她每天都把手表带去图书馆计时,指针转动的一圈一圈,对应她在参考书上的一笔一划,都是扎实的。
发现桌面上没有自己熟悉的那一抹银色时她着实慌了一下,自己从食堂回来就一直没有离开过自习室,能去哪儿呢?
慌乱之中,她回到了自己原先坐的位置上,那儿已经有人人了,桌面也是空空的。她几乎是抱了最后一点希望把那个人叫醒,尽管看起来那个女生脾气不太好的样子。
她果然醒了,回答的语气也很冰冷。
黄晓慈喏喏地问,她不耐烦地回答,甚至建议她去找安保室,天呐,她是最怕面对冲突的人,本来委屈的眼泪都已经快要夺眶而出了,她却突然说要跟她一起去。
这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啊。
当然好人也没有那么多。
安保室的人拒绝了调监控的请求,陈晨和他们据理力争,甚至惊动了图书馆的领导,又恰好经历过之前警察找到学校来的事,领导爽快地同意了,好在那个自习室的监控没有坏,黄晓慈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等着那抹银色的出现。
果然是搬书的时候忘在桌上了,但是被陈晨前面的那个人拿走了。
是个男生。
————
陈晨今天觉得很郁闷。
她的计划本来是在自习室好好睡一觉,弥补昨晚无法入睡的疲倦,却被这件事生生搅乱了。
黄晓慈跟在她旁边,像个不知所措的小孩,她其实看到这种被家庭保护得很好的小孩就会莫名地生出烦躁的情绪,只是也不想表现出来。
刚刚在图书馆调监控时的讲理和扮可怜虽然都是她擅长做的事,但再擅长也是要消耗精力的。偏偏黄晓慈像什么都不懂一样怯怯地站在她身边,面对领导马上局促害怕起来,让她心里花了不少力气说服自己继续帮她。
人物肖像有了,下一步呢?
如果是她自己,应该会上校园墙或者发动群友找,但是黄晓慈大概率不会这么做。她时不时流露出息事宁人的样子,甚至已经打电话告诉了爸爸妈妈这件事情,而电话那头的担心和真情流露都如此温柔。
“没事的一块表而已,妈妈给你买新的你别难过啊你现在在哪里哦,跟同学在一起啊,那你得好好谢谢人家”
陈晨虽然回避到了树后,也还是能听到那边温柔的叮咛,她背对着别人家的幸福,有点像个小丑。
百无聊赖中,她登上“cc”的号发了一条动态:“真是看到这些幸福的小孩就烦。”
过了一会,显示陶屿点了个赞。
陈晨气笑了,她本来想对着陶屿倒苦水的,却突然被黄晓慈叫了一声,她回过头来,黄晓慈依然怯怯地看着她:
“我能不能请你吃饭呀?”
————
学校附近的家常菜馆子。
人很多,本身已是饭点,陈晨和黄晓慈艰难地侧身通过狭隘的过道,听说这家店味道不错,但是陈晨没来过几次,黄晓慈自然地把菜单递过来,陈晨扫了一眼:“我要个清淡的汤就可以了,你可以点你喜欢的。”
黄晓慈懵懵地接过菜单,点了几个招牌菜,小炒黄牛肉、皮蛋辣椒擂茄子、一个清淡的鱼头豆腐汤和清炒时蔬。
陈晨吃饭的时候不怎么说话,只是安静地下箸,牛肉和凉菜对她来说都有些辣了,然而鱼汤的味道还不错,里面有一个煎蛋,所以汤很白很鲜,舀了鱼汤泡米饭吃了一碗,又吃了若干豆腐和青菜,这已经超出她平常的食量了。
直到这顿饭结束,黄晓慈才小心翼翼地问:“是菜太辣你吃不下是不是?”
平心而论,那两个菜都是正常做法,倒也不是刻意加辣,陈晨摇头:“还好,我平常就不怎么吃辣。”
“哦那我下次找一家你能吃的店再请你吃!”
黄晓慈起身要去结账,陈晨伸胳膊拦住了她:
“手表还没有找回来,请我吃饭做什么?”
黄晓慈眉眼弯弯地笑了:“我妈妈说应该谢谢你,晨晨。”
陈晨客气地推辞:“顺便的事情,没什么的。”
“可是,如果不是你陪我,我连监控室都不敢去,现在至少我知道是被人拿走了,接下来只要找人就可以了,真的很谢谢你!我妈妈都说你又漂亮人又好!”
幸福的小孩真好。
陈晨突然在心底由衷地叹气,她也好想当一个幸福的小孩啊。
她还有机会当一个幸福的小孩吗?
————
房车里,灯带和顶灯都打开了,车里明晃晃的一片。
陶屿把陈晨的感叹给宋宋看,专门重复了那句:“真是看到这些幸福的小孩就烦。”
宋宋认真读完一遍,问道:“真的会烦?”
陶屿笑了:“说说而已,其实只是羡慕。”
“干嘛去羡慕别人,你不幸福吗?”
陶屿沉默了。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回答对不对?一个人是否感到幸福,她自己最有发言权。现在的生活有什么特别不幸福的吗?比如父母不爱自己?比如自己那样隐隐被抛弃的感觉?
但是又真的很不幸福吗?她身体健康,一切平安,还能和朋友们一起在不同的城市之间穿梭,难道不是幸福吗?
半晌,她问道:“宋宋,你一直说我们,你自己觉得幸福吗?”
她心里其实是有答案的,堤坝上的谈话,上一次的噩梦与眼泪,已经消逝的人和事,宋宋心里的遗憾,并不会比她们少。
宋宋对着车顶的灯看了好一会:“我不太愿意去想这个问题。”
“就像上次我问你我们难道非得要妈妈独一无二的爱吗?非要不可吗?这个问题也是,如果在事情发生的时候一直在想这是幸福这不是幸福,不停地去确认,那就没办法全身心去感受这件事本身了。”
“非要确认是幸福的时候才能开始生活吗?”
灯光晕开在房车小小的空间里,下午刚刚在车里做过大扫除,有淡淡的水生调香气拂到鼻尖。宋宋把车后厢门打开,外面是重叠的山脉与山脉上的昏黄灯光,浴火一般浮动。
陶屿裹着被子从床上坐起来,空茫茫的山风吹得她清醒,这是她的家。
她正待在她的家里。
这是幸福吗?
第94章 想念
阴天, 居酒屋。
荞麦面上来了,这家的面口感比较粗粝,蘸汁也是偏甜口的酱油, 虽然配了腌制的红姜,但整体都是清淡的。吴雪把紫褐色的荞麦面一口口送进嘴里,无端地生出一点怀旧的情怀。
“我每天吃这个真的会抑郁的。”
“怎么会呢。”
居酒屋也卖炸物,青花鱼、明虾、鸡块、可乐饼都是常见的,但是这家的鸡块炸得的确是好, 汁水充沛, 不干不柴,面糊也裹得恰到好处,两个人把一大盘炸鸡吃完, 都觉得略有些畅快之意, 吴雪问陈思琪:“要不要喝酒?”
“两杯生啤酒?”
“好!”
其实这家居酒屋已经大大贴合了本地口味, 不管是菜色还是酒品,统统是甜口,果酒是这里的特色。只是相比起加了太多香精的特制酒,倒是啤酒来得清爽一些。吴雪已经很久没有喝过酒了,入嘴的冰与苦和淡淡的麦香还是让她为之一醒。
“好冷啊。”思琪打了个寒颤。
吴雪没有应声, 她抬头看了看窗外的街道。正是下班的时候,川流不息的车辆与街灯一起淹没在阴沉的暮色中,行人匆匆地从窗口经过,面上也带着疲惫的神情。
不知为何, 这样将雨未雨的昏沉沉夜色中,她感到一种熟悉的安全。
“思琪。”
“嗯?”
“你有没有觉得,有些难过的事情会反反复复出现?”
“嗯”思琪也学着她的样子去看窗外,外面的阴天让她也不由自主地忧郁了起来, 隔了一会才回答道:
“可能是吧,我姐联系我了。”
————
这座城市的秋天是有郁郁的花香的,行道边桂花累累,每天早晨推开车窗的时候都让人忍不住深吸一口蜜似的甜香。
她们正在杭州。
真是奇怪,兜兜转转还是回到了这里。
思琪还是去应聘了游戏主播,其实现在这一行卷得厉害,已经不太好做了,何况是在满大街都是主播的杭州。但是这一件已经习惯的事情让她觉得安全,在她目前的生命里,能让她感到安全的事并不多。
另一件让她觉得安全的事是吴雪还在她身边。
吴雪是看起来柔弱但是很能抗事的姐姐,不长久相处都想象不到她有多好,就像她的房车,虽然面积不大,布置得却很用心,这个“移动的家”能收留她这么久,思琪已经很感激了。
她们非亲非故,思琪却觉得,阿雪已经是她的半个亲人了。
吴雪自从来到杭州就变得沉默,但也愈加稳重。驻车驻在思琪工作的传媒大楼附近,她久未更新的账号也重新开始经营,秋天是很适合她的季节,简简单单几件衣服就能穿得得体又漂亮,就这样面试了几家买手店,她顺利得到了一份服装搭配师的工作。工作时间很长,看店、服装陈列、销售都要做,然而这也是她从前干惯了的事,便坦然入职了。
“恭喜雪姐!”
这天的晚饭是格外丰盛的,煎包和桂花糖藕是在思琪公司楼下买的,吴雪打包了一大盒片儿川,雪菜鲜嫩、笋片脆嫩,肉片也很多,裹着热乎乎的面汤,足够暖心暖胃。思琪一边吃一边烫得吐舌头,吴雪也时不时停下来吹:“其实在车里自己煮肯定更好吃,但是感觉有点累,不想开火了。”
思琪下意识地回道:“很累吗?”
吴雪笑了笑:“也还好,以前也差不多能接受这样的工作量。”
思琪忧心忡忡地看着她,今晚是她邀请吴雪一起吃晚饭的,本来她是打算和平常一样在外面的小店里解决,但是又下雨了,她突然很想和吴雪说说话。
吴雪放下筷子,她吃的其实不多,也有些犹豫的样子,斟酌一下之后,她开口道:“思琪,之后我打算去店里住。”
思琪愣了一下,她没有说话,但是眼神已经替她问出了她的问题。吴雪不自在地笑了一下:“早上太冷了,感觉有些起不来呢,不如就在店里二楼简单休息一下。”
思琪咬着筷子,她去那家店参观过,二楼很狭窄,层高也低,堆满了积压的库存,所谓能休息的地方只是一张折叠行军床。
“那把车停到你店那边去……可以吗?”
最后这一句声音很小,思琪突然觉得身体发冷,说也奇怪,两个朝夕相处的人,原本觉得很亲近的人,也会在某个时刻突然变得遥远。
吴雪给她盛了最后一碗汤,端给她的时候,溅出来两滴白色的面汤,在改过漆的桌面上格外扎眼。
“我最近……确实状态不太好,我想一个人呆一呆。”
思琪迷茫地看着她,下意识地说:“那应该是我去外面住。”
吴雪摇头,安慰似地拍拍她的背:“不是的,你住车里方便,而且你在这里我也会安心。”
思琪埋着头喝汤,面汤还是暖的,她的手脚却冰冷起来。
不对的,她应该很习惯离别的。
————
也是秋雨连绵的时候,也是一顿热饭。
陈思琪在家里的最后一天。
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她打包好行囊出来的时候,妈妈已经用热水泡了中午的剩饭,一勺猪油,一点酱油,吃起来也是热腾腾的,后爸从冰箱里拿出来半碗酱瓜,三个人就这么吃起来,妈妈潦草地把饭几口吞下,就急切地腾出手来回消息。
“这只基金很猛的,别人我都不会告诉他……”
陈思琪只需要用余光瞄一眼就知道那是她的群聊消息,虽然她用直觉就觉得像骗子,但是她自己也只是学不下去被退学的问题小孩,妈妈乐此不疲,她多说一句,恐怕就会被骂了。
她习惯了讨妈妈欢心,这会让她感到安全。
那碗泡饭的味道她到现在也记得,米粒很硬,即使泡了水也硬,粗粝地在她的舌头上游动,和着酱瓜的咸一起滑进她的胃里。
因为把泡饭的滋味记得十分清楚,妈妈的脸、妈妈对她讲的话、出门时的场景已经全都不记得了。
她对家的印象,就是一碗泡饭。
十六岁的陈思琪就这样离开了家。
其实她也很想最后留在她脑子里的是妈妈抱她的场景,温柔的妈妈心疼地抱住自己就要出门闯荡的女儿,为她的未来祝福,这样那个场景就可以一直留在她脑海里,让她寒冷的时候可以想起来取暖。
但是妈妈对她的银行卡和身份证更有兴趣,她知道,到成年的那一天,她会对妈妈更有用。
无所谓啦,给她咯。
陈思琪真的对钱不在意,她离家时太小,所谓物欲也不过是吃几顿好饭、买几件衣服,也不想把钱紧紧攥在手里,后来做了游戏主播,因为是未成年人,用了妈妈的身份信息注册,她便时不时收到催债的短信和电话。
那就还吧,又能怎么样呢,让她签什么字她就签,让她上传什么证件就上传。
没有什么苦或者不苦的概念,也许有一些不满,但是她不愿意去咀嚼苦的东西。
如果可以的话,她宁愿多咀嚼一点遇到吴雪之后住在小小房车里的日子,咀嚼在房车营地安稳幸福的日子,即使只是寻常的三餐、满地的落叶。
那是她最快乐的时光。
————
吴雪很快收拾了几件衣服去店里了,她做起事来很有韧劲,思琪毫不怀疑她很快就能升成主管,最后变成主理人。
然而这股韧劲在跟宋宋拉扯的那些时间里却变成了一种焦虑的执拗。
其实本身就是同一件事不是吗。
思琪现在一个人住在车里。
值得安慰的是,她居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难过。早晨推窗的时候,桂花香依然浓烈,她给自己煮东西吃。房车少了一个人显得空旷了许多,她慢慢地吃牛奶泡面包,看着工作群里的通知,今晚有一次“新星大会”,表格里她的数据垫底,需要在会上做检讨
平静地把眼神从手机上挪开,在被她折叠的免打扰对话框里,有一条新加好友的信息。
她不想点开看,那个红点却一直折磨着她,对话框的句子每一刻都在变,她看着那接踵而至的消息,在心里长长地、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是姐姐。
她那个幸福的姐姐。
说来也怪,按理说万家灯火都偏小儿,她是小女儿,应该受宠才对,只是太过不巧,她出生的时候正是妈妈和爸爸关系最差最僵的时候,她像是一件不详的礼物,在妈妈最厌恶这个世界的时候来到了她的世界。
姐姐却不同,她是在爸爸妈妈的期待中出生的,即使后来婚姻破裂,她也是妈妈曾经幸福过的证明。
对这件事,宋宋曾经刻薄而直白地评价:“你爸妈都闹得那么难看了,怎么还一起睡觉还不知道避孕啊。”
吴雪惊骇地看宋宋,这话太糙了,陈思琪却苦笑起来:“不知道……我妈后来跟我说,如果不是因为我这个拖油瓶,他可以找到比我后爸好一百倍的男人。”
“但是她又说,当时把我生下来,是为了让我爸回心转意。”
“大人真自私啊。”宋宋都看不下去了,“明明是自己的私欲,却说是为了孩子。”
“不过我不理解,那你妈为什么那么偏你姐?你们也没差几岁啊?”
思琪皱了皱鼻子,这个动作和吴雪很像,她慢慢在脑子里回忆,就像大海捞针,最后她终于把那个针尖大的理由捞出来了:
“可能是因为我姐长得像我妈,而我像我爸。”
————
人的喜好是难以捉摸的。
尤其是父母喜欢哪一个孩子,每家的父母都有自己的标准。起码在陈思琪看来,母亲喜欢的,是和自己像、长得美的孩子。
鱼采薇就是这样。
从名字就能看出来了,母亲当时出嫁得非常
风光,鱼家是当地的富户,也给了相当丰厚的彩礼,她幸福地来到那栋小洋房,从此过上了水深火热的日子。
也不是没有幸福过的,物质条件的优越、风光出嫁的虚荣,母亲是很满意的,但是鱼宇航并不满意,他娶这个女人,完全是因为她怀孕了,做过检查是男孩,没办法,只能先接受。
其实他不娶她也是可以的,但是他想这是他的第一个儿子,佛学上说杀婴会折财,他还是想留下他。
所以顺便留下了她。
不幸的是,这个孩子居然不是男孩,是个女孩。鱼宇航非常失望,面对沉浸在做母亲喜悦里的妻子,他说不出别的。
但是他从此叫妻子就不是“亲爱的”了,他叫她的大名:“陈琼芝,你女儿饿了!”
陈琼芝在软缎暖灯的房间里抱着这个小人儿,眉眼都像她,皮肤也很白,抱着她的时候她真真觉得幸福到了顶点。婚前怀孕是做对了,不然她住不进来这么好的房子,鱼宇航进来给她一张纸:
“我爸找大师傅给孩子起的名字。”
纸上是三个排列地歪歪扭扭的字:
鱼、采、薇。
连名字都是《诗经》里取出来的优美名字。
照顾这个女儿的那两年是陈琼芝离幸福最近的一年,从第二年开始,她和鱼宇航便有了无尽的争吵,她隐约知道鱼宇航出轨了,甚至可能在外面有私生子,却抓不住证据,然而那些争吵到无论多么激烈痛苦,最后都被她打碎牙齿和血吞进了肚子里。
因为鱼宇航甚至不用再多说什么,只要轻蔑地看着她,她就会像炸毛的刺猬一样用愤怒掩盖自己的恐慌。
是的,她舍不得,舍不得鱼家的物质条件,舍不得旁人羡慕的好姻缘,舍不得所有羡慕的眼光。
她只能抱紧牙牙学语的鱼采薇,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后来她又试图创造第二根稻草,可惜无论她去败了多少佛许了多少愿,最后呱呱坠地的仍然是个女儿。
第二根稻草断了,她的婚姻也最终破裂。
两个女儿都判给了陈琼芝,也并不是她想要两个,只是鱼宇航一个都不想要。
离开鱼家的时候,鱼采薇坚定而乖觉地拉着她的手,而小的那个还一团孩气在吃手。
后来她把两个孩子的户口迁到她的户头上,又给她们改名字,小的那个好办,取了个时兴的“思琪”,大的那个名字要不要改她却很犹豫,最终保留了她的名字。
因为,鱼采薇是幸福的象征,陈思琪却是破裂的遗书。
————
传媒公司租在很高的楼上,思琪每天下播的时候都是深夜,在连廊上可以看到城市的夜景。那个时刻她闻不到桂花香,只有鼻腔里残留的房间里的烟味,目之所及也只有一片璀璨的灯火。
今天工作强度很大,为了防止垫底,她播得很卖力,直播间的人数却寥寥,擦边情感的太多,她这样的清水直播间本来就人不多,何况她还不是很擅长聊天,没有太多节目效果。
“开变声器吧,把声音变得甜一点夹一点,你面试的时候那个账号的数据不是挺好的吗?那个时候怎么找的大票现在还这么找就行了……而且可以在公司买变装素材,三天发一次……”
运营曾经好心地劝她,其实也算尽心尽力了,也安排了托进直播间连麦,但是她总是接不住,也不肯回应那些开黄腔的观众,便一直处在不上不下的尴尬位置。
陈思琪,深夜站在高楼连廊处吹风的陈思琪,终于体会到了一种她从来没有体会过的情绪。
一些委屈、一些愤怒和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悲伤杂糅在一起。
人在这样的情绪催促下是可以做一些她平常做不到的事情的,陈思琪终于鼓起勇气,点开了那个折叠起来的、免打扰的对话框。
鱼采薇在问她:
“思琪,回家看看妈妈。”
“妈妈病得很厉害,她一直念你。”
“她很想你的。”
……
还有一些别的话,陈思琪觉得自己弄不明白了,想她?真的想她?她的银行卡不是已经被绑定了吗,她也已经帮她还了很多钱。
不然她也不会干了那么久黑白颠倒的直播却还需要借住在吴雪这里。
没办法回应鱼采薇对她说的这些话,陈思琪几乎是冲动地、前所未有地打出来了一行字:
“她有找你帮她还钱吗?”
鱼采薇没有回复。
想来也是,这个时间正是大家好梦正酣的时候,何况她知道这个姐姐向来过得生活自律,交游广阔。
听说,她也买了房车到处旅行,真幸福。
陈思琪想着停在公司不远的吴雪的房车,心里突然酸涩了一下,她是她的姐姐,却仿佛跟她过着不一样的人生。
片刻之后,她打算下楼,对话框上却出现了新的小红点。
她已经有认命似的平静,认命地停下脚步,认命地打开对话框,鱼采薇的疑惑跃然屏幕:
“没有,她欠钱了吗?”
————
即使是出生时辰相同的两个人也有截然不同的命运,何况是姐妹。
回到房车里的时候,陈思琪反复回想那句无辜得不得了的问句。
想开车去兜风让自己清醒一下,但是她还没考驾照,因为总也没有准备好考驾照的钱,之前有吴雪和宋宋的照顾,她的生活相对宽裕点,大部分时候她的余额都像水一样,流进来,又很快地流出去。
其实催债的人找到她的时候她难道不害怕吗,那些社会上的黑暗招数她真的心大到不在乎吗,连累吴雪甚至宋宋的时候,她真的那么心安理得吗?
在她签那些字、刷那些脸的时候,她其实已经知道会面对什么了,但她还是近乎麻木地执行了,妈妈不是很希望她有用吗,正好,那就让她用。
她近乎自虐地去讨好妈妈。
其实吴雪和宋宋都意识到了这一点,会提醒,会阻止,但是最终决定让她自己决定,一个人的样子是由她经历的所有事情共同组成的,教没有用,只能自己学会。
甚至,吴雪曾经忧心忡忡地对宋宋说,思琪应该回学校读几年书,感受一下同龄人的健康的社交环境。
当然这些话都未必能实现,不过是旅途中遇到的朋友,却是真心实意为她打算的。
陈思琪突然觉得迷茫了起来。
她知道妈妈偏心,也知道妈妈在离婚之后就心灰意冷,开始大手大脚地“投资”各种项目,找了脾气暴躁的继父,继父很不喜欢这个异姓的孩子,压抑的家庭氛围让她窒息,也讨厌起学习和学校,她彻彻底底变成了一个高中都读不完的笨小孩。
鱼采薇却没有遇到这样的难题,她年长几岁,正好赶在妈妈离婚之后手头还有一笔赡养费的时候,早早就去读了昂贵的寄宿学校,妈妈也喜欢她跟自己有八分相似的容貌,她放假回来的时候心情明朗,给家里带来很多欢声笑语,甚至姐姐对她也是好的,她带回来的礼物里,也会有她的一份。
但是你看吧,就是这么不一样。
怎么会那么不一样,为什么会不一样,这些她不仅想不明白,大脑也不允许自己去想,因为一旦开始咀嚼那些不同,她就感到无比的痛苦。
然而就在今夜,就在这个没有桂花香,只有传媒公司呛人的烟味的夜晚,她突然不再强迫自己不要去想那些痛苦了。
想就想了,问就问了,咀嚼起来苦就苦。
会不想的,会过去的,苦味总会消散。
思琪突然意识到,她最喜欢的,她最在意的,她最重要的,好像已经不是十几岁的妈妈的拥抱了。
她在意吴雪,在意宋宋,在意房车营地的人,在意陶屿,在意养活她的这份工作,甚至在意吴雪在服装店二楼的行军床上有没有厚一点的被子。
她想她的朋友们了。
第95章 幸福
南知姐:
见字如面!
距离你把房车交给我已经过去了快一年, 我已经感受到秋到冬的转变,可惜南方是不下雪的,我不能看到金黄落叶变成皑皑白雪的景象了。
但是我并不觉得遗憾, 因为当初我从雪地里离开家的时候,有一时冲动,也想为积攒了很多年的困惑找到答案——我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如果这个问题让你来回答,我都能想到你穿着你那套白呢子套装,用一种笑眯眯的表情说:小陶啊, 是个勇敢又细腻的人。我能想象你说这句话的语气。
但其实不是的, 我并不勇敢,我离开家不是因为我勇敢,只是因为我懦弱又迷茫, 我不知道我应该怎么与我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相处, 更不知道怎么和我的家人、我的过去相处。
你的房车就像一艘船, 带我驶出我恐惧又熟悉的地方,很感谢你。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我妈妈年轻的时候明明是个热烈鲜活的人,后来却变成了一个满眼都是儿子的家庭主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奶奶明明已经累到了极点,却还是答应儿子要照顾我。我所见的女人无论年轻的时候有过怎样的心气, 到了中年,晚年的时候,都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她们很疲惫, 很孤独。
她们就是未来的我吧。
我一直觉得你很幸运,在公司的时候我知道你业务能力强、审美一流、个人风格很强烈,后来我知道了,你还拥有我不能拥有的自由, 不仅是那俩房车。后来我知道你去澳洲,我其实一点都不意外,你就应该是这么自由的,像山谷里飞翔的雌鹰一样。
我不自由,所以我想开着你开过的房车去四处旅行,也许能够找到我那个问题的答案。但是我还是忍不住去依赖一些人或者东西,不管是你还是路过的背包客,甚至一份兼职的工作,我都下意识地想要去建立联系,直到自己有一点寄托,不会坐在空荡荡的车里发呆。
这样的我怎么可能找到答案呢?
你那次帮我挡住了我妈妈来找我,我很感激。当然他们不会只来找我一次,我拉黑了我弟弟,但是没办法拉黑妈妈,因为我内心里还是渴望她像爱我弟弟一样爱我,我真希望有一天烧芋头鸡块的时候,她能跟我一样理直气壮地坐在桌上享受我们亲手削出来的芋头,而不是一直给爸爸和陶熙夹菜。
妈妈的眼泪让我心软,好像母女之间天然地会有这样的连接,我在乎她好不好,想让她也脱离那样的环境,能够真正为自己活一次,但是我总是失败。直到我出来很久之后,我才明白,让一个人否定自己拥有的一切去追求另一种生活,这本来就是很残忍的事情。
人都喜欢熟悉的东西,哪怕这样的熟悉让她痛苦,她也没办法抽身离开,因为对未知的恐惧会超过一切。
除非她真的痛得受不了了。
这也是让我觉得无力的地方,在我长大的过程中,我无数次见过爸爸对妈妈挥舞拳头,妈妈从一开始的反抗到后来的麻木,我想快快长大能带着妈妈脱离苦海,但是我太慢了,陶熙生下来之后,爸爸打妈妈的次数少了,等我上大学的时候,他们甚至和好了,你知道吗,他们和好了,妈妈原谅了这一切。
只剩下我没有原谅,我替她痛。
所以我想问这封信一开始问出的问题,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我是模糊不清的人。平淡地长大,平淡地生活,没有鲜明的个性,也没有出色的能力,我为妈妈痛也痛得不彻底,我为自己自由也自由得不彻底。
开着你的房车出来大概就是我做过最接近自由的事了。
在房车旅行的这条路上,我一开始遇到就是一个让我迷惑的人,她叫鱼采薇,开着房车咖啡馆,又兼职摄影师助理,她活得蓬勃又明媚,我很想跟她成为朋友。我们的确一起吃了火锅,像朋友一样聊天,我甚至听到她跟她的家人打电话,那是我最向往的温馨快乐的家庭氛围,那天晚上我还在想第二天要跟她聊什么。但是第二天她就不见了,并没有给我打招呼。
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人与人之间的连接并不是一定要维持的,它可以聚拢,也就可以断开,可以由自己理直气壮地断开。
听起来很搞笑吧?这样自然而然的事情居然需要学。但是我的确在那一刻才意识到我可以断开一些关系,不管是同家人还是朋友,我不应该一直去背负别人的未来,那样对我对他人都不公平。
我尝试了很多工作,也试过起码十种兼职,最后还是靠曾经的美工技术混口饭吃,当时你帮我找的兼职,后来是我自己去网上找,再后来还有朋友给我介绍。
说到朋友,房车旅行的这段日子里,我最感激的就是遇到了很多很好的朋友。负责又厉害的警察方元、坚定执着的向晴、艺术学院聪明有勇气的女孩子们、看起来有棱角其实很讲义气的宋宋、温柔倔强的吴雪、天真稚气的陈思琪、清冷骄傲的宣染、机灵有梗的陈晨……还有很多中年的、老年的女人,胸有沟壑的艺术家何美意、为了生活拼命的谢璋来、爱女心切的汤寻云、努力向上的汤晓明、大刀阔斧的蒋清贞、坚韧不拔的于心……我会一遍遍回想我了解到的关于她们的故事,把她们写进我的日记里,为她们取得的成就骄傲,为她们遇到的困境流泪,我一遍遍地去认识她们。
也一遍遍地去认识我自己。
是的,这些故事里有很多是关于母女错综复杂的关系,佛家不是有一句关于情执的“贪嗔痴慢疑”吗,人们往往用之于爱情,其实何止爱情呢,人们贪恋一种永恒的、丰沛的、无所求的爱,为此甚至不惜造出来一个神,而母爱,是最接近这种爱的爱。
即使在我看来人生已经很顺利的宋宋,她也免不了期待那样来自母亲的爱,尤其是她已经知道她的妈妈被阿婆这样爱过。
可是糟糕的是,母亲只是一重身份,而且是不需要任何考核就能获得的身份。在这个身份之外,她们首先是人,并不是因为做了母亲就能源源不断地产出足够的爱给自己的孩子,没有习得过飞翔的鸟,怎么可能自由地在天上飞呢?
所以这样的期待总是带着一种悲伤,因为无望而悲伤,悲伤轻轻地落在每个人的身上。
我一方面羡慕方元能那样自洽,她自觉地担起了照顾妹妹方菲的责任,父母很信任她,过得很充实也很快乐;另一方面我又感到不安,我没有办法跟我的弟弟建立起那样的情感链接,因为他天生已经受到了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偏爱,足够多的偏爱。
甚至连我一直渴望的妈妈的偏爱他也轻轻松松就得到了。
真是遗憾啊……明明我跟他也不至于有多少深仇大恨,我也仅仅是离开了家,未来没办法给弟弟提供资源,就已经被爸爸和妈妈认为是奇耻大辱,一遍遍地劝我回家,如果……如果他们是真的担心我,我该多么感动啊,但是没有,第一条信息是陶熙给我发的,为什么要是陶熙呢,他不会自己给我发,只能是爸爸妈妈教给他,让他来跟我联络感情。
真好笑,被偏爱的人还想得到更多偏爱。
我没有办法去面对家人,因为当我渴望一点爱一点温暖的时候总是不彻底的,我不敢全身心地投入到与父母的交谈中,因为怕哪一句里就给我埋了一个坑;我不敢放肆地享受父母的关爱,因为怕马上就要跟我提回报;我甚至不敢随意地去关心陶熙,因为怕会变成一种理所当然,事实上已经是理所当然了。
我连我的爱和依恋都不能表达得彻底,那些来自父母和社会的试探、观察和服从性测试,就像白米饭里的鱼骨头和沙滩上的碎瓷片,猝不及防地让我受伤。
为了不受伤,或者为了受伤后不那么痛苦,我只能这么不彻底下去,不彻底的快乐、不彻底的痛苦,我看不清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也不明白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无法复制方元的家庭和睦,也没办法像宋宋那样不管不顾,没有陈晨那样的年轻气盛,我的处理方式好像就是回避,不断地回避,我开车走过了好几个城市,感受过不同的风土人情,每一个地方都能认识新的人,也都能吃到不一样的食物,我一边回避一边内疚,无论我走到天涯海角,我终究是回避不了的,我得不到妈妈的偏爱,也回答不出自己的问题。
这样的不彻底,这样的混沌中间,我怎么可能真的快乐呢?
可是宋宋问我,我们非要不可吗,那样的爱,存在于幻想和理想当中的爱,我们非要不可吗?
我一定要在得到一个很可能不存在的东西之后才能快乐吗?
太荒诞了。
在那么长那么长的时间里,我恐惧着已知的未来,也恐惧着未知的未来;我恐惧过往的创伤,也恐惧过往不彻底的爱。我害怕失去本就拥有得不多的东西,于是失去得更多。
因为害怕白米饭里的鱼骨头,害怕沙滩上的碎瓷片,我宁愿一直躲在熟悉的恐惧里,躲在不彻底的漩涡里。
这样的我和妈妈好像也没什么区别。
为了过去和未来,我独独忽视了现在。
我不在乎我今天有没有快乐,不在乎明天有没有计划,随遇而安地尝试,小打小闹地工作,随波逐流地交朋友。
那么我究竟什么时候可以坚定地去我想去的地方,竭尽全力去做我想做的工作,遵从自己内心去交想交的朋友呢?
如果我一直躲在我的恐惧里,我失去的可能不只是过去的人生吧。
有一天,送陈晨回学校之后,我和宋宋把车停到了一个很高的地方,下面就是无垠的莽莽群山,天已经很冷了,南方的花草树木却还是很茂盛,我学着刚出来时在江边的样子,开着后备箱的门,裹着毯子坐在床上吹风,山风吹得我眼睛都睁不开。
我却觉得很安心。
那一刻我比任何时候都清楚,我在我的车里。
南知姐,我从前有很多瞬间都觉得自己像客人,借住在你的车上,房车生活只会是短暂的,终究是要还给你的。当你留在车上的痕迹越来越淡的时候,我甚至觉得惶恐,就像弄坏了借的东西马上要物归原主一样的惶恐。但是那一天我突然强烈地感觉到,这就是我的房车。
这就是我的家。
现在就是我最幸福的时刻。
我想要的那种偏爱,其实我早就给自己了,在我选择跟你买下这辆车出发的时候,在我每天选择自己吃什么的时候,在我被朋友关心的时候、在我不断尝试账号的新风格的时候,在我改掉自己的唯唯诺诺的时候,在我认真给自己攒钱的时候,在我帮助一个女孩解决她的困难的时候……我都很幸福。
我暂时也许还是不能像我从来以为的那样回答一开始的问题——“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的特质,我的擅长,我的梦想,这些就像拼图一样,当我找到一个,我就会放到我人生的口袋里,这个问题我将用一生来回答。
但是现在,我可以用我现在的方式郑重地回答——“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是一个幸福的人。”
希望你也幸福,我很想念你。
陶屿。
——————
徐南知收到这封信的时候并不在澳洲。
她在上海。
当然,这也不是一封车马送达的信,小陶这些话虽然文绉绉的,还是选择了现代的方式——发邮件。
也真不讲究,发的是她的工作邮箱,差点就被当成垃圾邮件清理掉了。
徐南知打开这封邮件,悠闲地读了起来。
这是上海的一栋小洋楼,有个不大的花园,挂了古色古香的竹帘子,一挑起来,秋天的寒意就扑了进来。
“应该换成防风一点的帘子了……”
徐南知用余光飘着院门口,其实她一字一句在斟酌这封信,只是不愿意表现得太认真,有些时候,有悖常理的情绪连自己都要瞒着,不然自己都要笑自己荒唐了。
邮箱背景是白的,字黑得分明,可又不是太分明。
当然,不需要所有事都看得很分明的。
毕竟她也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她倒是常常在这青石板旁边的泥地里光着脚跑来跑去。
外婆说,这叫接地气。
她也喜欢这样的运动,脚掌在微微潮湿的泥地上跃动,有种奇妙的踏实感,尤其是在盛夏的时候,泥土被逼出了一种生青的香,莽愣愣的,随着土里长出的碧青的花木,一起把徐南知包裹起来。
她慵懒地趴在青石板上,想着中午外婆会削一根脆嫩嫩的莴苣,拌上姜丝蒜米,再煮一锅杂米粥……
假期真好,上学真好。
她舒服地在青石板上翻了个身,从猫的视野里,她能看到这座城市的天空,这座曾经有百年“遍地是黄金”称号的城市此刻却显得格外慈祥,云朵柔软而明亮,天也蓝得如此明澈,她想躺进去,又怕被带着暑热的风坠下来。
外婆家真好。
外婆的声音在门外响起,老人独特的抑扬顿挫的声音。她听到外婆的声音就开始装睡,直到感觉竹帘子在拨动她的脚,便咯咯地笑了起来。
外婆提着一大袋子菜,小心地俯下身来:
“小囡今天在家玩什么?”
徐南知的外婆总是这么笑眯眯的,像天上的云一样慈祥。
因为她过得幸福。
外婆年轻的时候是敢想敢拼的干部,更年轻的时候还去过很远的农场劳作,从不叫苦叫累。工作的尊严让她有了与人为善的底气,也有了退休之后丰厚的退休金和租得出去的拆迁房。
这间屋子也让她可以生活得气定神闲,黄金地段的老房子,当时置换掉两套单位分的房子买下的,温馨的布置,可爱的外孙女,此刻正躺在小院的青石板对她撒娇。
徐南知的外婆,哦,应该叫她的大名,江水利,她过得很幸福。
即使隔了三十年,在这个小院里,那种幸福都感染着她的外孙女。
————
徐南知记得在这栋小洋楼里所有幸福的细节。
外婆擅长做菜,春天是咸菜酥豆瓣,豆瓣入口即化的咸鲜;夏天是酱油醋拌的莴苣丝,冰镇过就是爽脆开胃的解暑小菜;秋天是毛豆炒萝卜干,徐南知会嚼得“咯吱咯吱”响;冬天吃热烫烫的泡饭,放上切碎的冬青菜与一点点猪油,就能鲜掉眉毛。
徐南知很喜欢隔着厨房的玻璃门看外婆做菜,外婆的手好像有魔法。蒜泥、水萝卜丝、胡萝卜丝,还有自家腌的老咸菜,随便拌一拌便是一道小菜。猪肉狠狠敲打,裹上面糊,能炸出来世界上最美味的大排。
徐南知喜欢外婆家的食物,也喜欢外婆。
这份幸福往往只有她的期末考成绩够好,假期够长,没有别的安排的时候,才能得到。
对此徐南知是习以为常的,她很清楚“将欲取之,必先予之”的道理,同时也有一点孩子的狡黠,她知道父母把她送到外婆这里来,一半是让祖孙团聚,一半是让外婆照顾她这一个月的饮食起居。
父母都太忙了。
所以在她没有考得那么好的时候,她也不会去跟爸妈哭闹着要去外婆家,反而乖乖待在家里,只是时不时地打电话给妈妈问问水壶怎么坏了,问问爸爸热水器怎么一直响,直到父母不胜其烦把她送到外婆家。
徐南知偷偷地躲在竹帘子后面笑,她又可以吃到外婆做的菜了。有外婆在,哪怕是一根大葱、两棵香菜,都能变出美味佳肴。
外婆在院子的边缘种了一些香料,薄荷百里香之类的都没长起来,但是香菜却长势喜人,靠近一点就能闻到扑鼻的香菜气味。
其实香菜嘛,大家都爱轻轻灵灵的小香菜,香气馥郁,外婆种的却是皮实耐活的粗壮香菜。这种香菜不仅容易长,而且全身从头到脚都可入菜。
等到香菜丰收的时候,茎叶已经绿得发出些褐色,徐南知帮着外婆掐香菜,掐下来的香菜还带着露水,不管是炒香菜肉丝还是凉拌香菜都是徐南知爱吃的,何况香菜根洗干净加酱油小米辣腌起来,是最爽口的一碟小菜,配多少泡饭都吃得下。这不是上海的传统酱菜样式,是外婆家的独创。
然而这一年,香菜好像格外地瓷实,徐南知掐得指甲疼,后来外婆从厨房里拿出来剪子,祖孙俩一起拾掇了香菜,外婆照例把香菜叶和茎拿来炒菜,香菜根腌了起来。
晚饭的时候,徐南知第一筷就伸向了那盘香菜炒肉丝,然而才进嘴,她突然觉得不对劲。
咸了。
不是一般的咸,明显是放了好几次盐的异样的咸。
她看了一眼外婆,外婆却浑然不觉的样子,还在给她夹菜。
徐南知没有大声嚷嚷,只是又夹了一根腌香菜根下饭,这次是真说不出话了,她停下筷子,一味地往嘴外捋香菜根粗糙的纤维。
外婆惊讶地看着外孙女,真奇怪,这孩子不是最爱吃她做的菜了吗?
徐南知比家里所有人都先意识到,外婆老了。
更要命的是,外婆好像病了。
然而,即使是生病的外婆,也是徐南知感到幸福的源泉。外婆在,这个小院就是温暖明亮的。
所以现在,她把手机放下,进屋把平板拿了出来,她准备给陶屿回信,电子手写。
触屏笔发出哒哒的声音,像青石板上的马蹄。
第96章 萱草
“人生无根蒂, 飘如陌上尘。”
陶屿把这句诗抄在明信片上,端详了一阵,长叹一声:“早知道就多翻几页了。”
宋宋问道:“这句不好吗?”
陶屿把明信片盖好邮戳递给收银台, 思索了一下:“太凄凉了,等我收到这张明信片的时候会不会掉眼泪呢……就像抽到了下下签。”
宋宋从她面前把她当做占卜的《汉魏六朝诗选》拉过来,信手翻了一页新的:“这句怎么样?”
她手指的地方是——“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
陶屿“啪”地把书合上了:“不思不思,还不如飘着呢。”
宋宋偏不信邪:“那再翻, 我就不信翻不到一句满意的。”说着她又往前翻了一页, 这次倒是一句短的,她偏着头读道:
“树无静树,川无停留。”
“感觉也不对, 还不如第一首……”
陶屿皱着眉头想了一会, 从收银台要回了那张明信片, 紧紧凑凑地把这首诗后面的几句都抄上了,到后面字已经越来越小:
“人生无根蒂,飘如陌上尘。
分散逐风转,此已非常身。
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
得欢当作乐, 斗酒聚比邻。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
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
宋宋站在旁边看,她对诗词没什么研究, 更对陶渊明不感兴趣,只是觉得最后这几句居然如此励志,实在和前面的风格大相径庭。
“我以前看《还珠格格》的时候听萧剑念这首诗,那时候也听不太懂, 尔康评价说最好的是‘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那句,不过现在要我看的话呢,还挺喜欢第四句的……”
宋宋频频点头:“得欢当作乐……这倒挺对的,不过你怎么不重写一张明信片?”
陶屿尴尬地凑近了她,小声说道:“这里的明信片太贵了……”
“不是要寄给十年后的自己吗,字写得那么小,万一十年之后墨水都糊成一团了怎么办?”
陶屿正要解释,柜台后面的年轻女孩突然插嘴道:
“不用浪费钱啦,别说十年之后的明信片了,就算这两天的明信片也不会去寄的,都是骗游客的啦。”
陶屿瞳孔地震:“这是可以说的吗?”
女孩粲然一笑:
“无所谓咯,反正也是我在这干的最后一天了。”
她的语气随便得像海岛随处可见的阳光。
————
陶屿终于看到海了。
不知道为什么,人一旦做出决定的那一刻,脚步就立刻轻盈了起来。和方元、宋宋的旅行结束之后,她先把宋宋送回了营地,然后自己一路开车向有海的城市去。
宋宋跟来了。
也不奇怪,现在营地雇了保安和保洁,她也没有别的事做,便终于把自己久未使用的房车从秋雨连绵里一路开出来了。
陶屿直到上了高速才觉得异样:“后面那辆车怎么一直跟着我……”
直到宋宋的车并排和她开到了一起,她才大吃一惊,开了车窗大声地问道:
“宋宋!你的车怎么变色了!!”
难怪她一开始没认出来。
陶屿毕竟不敢在路上一直转移注意力,她谨慎地在下高速的路口转弯,打灯示意宋宋跟上,两辆房车在安全的地方停了下来。
陶屿先跑下车,围着宋宋的车转了一圈:“天呐,我第一次见,发霉的车!”
宋宋在驾驶座上露出无语的表情:“拜托,那么大声干嘛,还是我教你把密封条加固的。”
陶屿从兜里掏出纸巾,顺着车缝擦了一下:“啧,一时半会清理不掉了。”
宋宋这才无奈地转过头来,用胳膊撑着头:“这得去返厂拆下来清理了。”
“话说……怎么会发霉得这么厉害的?”
宋宋撇了撇嘴,这辆车她常年开着拓展支着棚,早就应该检查一遍密封和漏水情况了,但是吴雪的离开打乱了计划,她也懒于收拾,闷热的雨季空调自然是常开的,冷凝水在车壁的缝隙里放肆入侵,木边框和棉朵装饰都成了霉斑的温床,外壁也开始发青发黄。
车跟人是一样的,当关注与爱消失,就显出了颓势。
陶屿把宋宋从飘着霉味的车里拉下来:“你也真能待住……这种发霉的空间不能待太久,不然容易肺部感染。”
宋宋自然地顺势钻进了陶屿的车里,给自己倒上一杯水:“你打算去哪?”
陶屿惊讶地看她:“不是跟你说了吗,我想去看海。”
“我也去。”
“你不修车啦?”
宋宋长长地“哎”了一声,她趴在桌上:“在车里一坐就不开心,开到房车厂去修怎么也得一周,我……一个人待着也挺闷的。”
“哦?”陶屿难得见宋宋有这样的情绪,心生戚戚焉,“也是,我也有过这种感觉。”
“不过你这辆车停哪?”
宋宋撑着头想了一会:“回去营地也太远了,就到前面那个镇上随便找个地方停吧。”
“你不怕霉得更厉害吗?而且上路也容易被查吧?”
宋宋懒懒地在副驾上转动:“已经这样了,有什么可怕的。”
陶屿笑了:“幸好向晴没看到你这幅样子,不然她肯定要一条一条跟你掰扯清楚了。”
“向晴?好久没见她了,她还在借调吗,这工作也太拼了。”
陶屿笑而不语,其实向晴和方元是真的很像,两个人都是端方持正、积极负责的人,只是方元偏乐观,向晴偏悲观,所以常常有执念之处,现在还在蒋清贞、于心和宣染的案子里没有脱身呢。
“既然你想好了,那你就跟我走吧,至于你这辆车……好歹先去找个洗车店简单处理一下?”
“没用,得拆。”
“先让外面恢复原状啊。”陶屿敲打着木边框上面的霉斑,“霉菌繁殖很快的,。”
宋宋眨了眨眼睛:“既然这样……不如找个拖车?”
“嗯?”
几个小时之后,陶屿转动着方向盘,目视着前方的拖车拖着宋宋那辆变色的房车一骑绝尘,脸色复杂。
“诶,你怎么一直不说话?”
“……”
陶屿斟酌了一下词句:“因为我有点惊讶你说叫拖车就真的叫了拖车……”
“不然怎么办,你说的啊,在发霉的地方待着会肺部感染。”
“也是……”
“对啊。”宋宋恳切地总结,“我猜你是觉得我乱花钱?不过我觉得钱的用途本来就是增加好的体验,减少坏的体验,帮我把这辆车拖走我就很满意了。”
“所以你一定要选赛级车吗……”
宋宋几乎是毫不犹豫地选了最贵的套餐,目的地是房车改装厂,租车费贵路程又太长,送到改装厂还有一笔委托费,账单上的数字陶屿都不敢看。
“宋宋,我一直有一个疑问,你一直花的钱是哪里来的……”
问这个问题的时候陶屿已经多少准备了些答案,是理财的复利?是之前的积蓄?或者是营地的收入?
宋宋倒答得坦诚:“我妈给的。”
这句话钻进陶屿耳朵里的时候,她刚上了高架桥,高楼鳞次栉比,在两栋高楼中间,有一片波光粼粼的蓝色。
是海。
————
海风是湿润的,也不如陶屿想象中柔软,是带着粗粝的腥气的味道,猛烈地扑到陶屿的脸上。
“你不换鞋吗?”
宋宋的一些常用行李已经堆到了陶屿车上,还来不及收拾,她踮着脚在中间掏出了一双拖鞋,等她换好衣服,就看见陶屿已经穿着运动鞋走到了沙滩中间。
“喂!”
连叫了两声,陶屿才回过神来,她其实已经感觉到沙粒钻进了鞋子里,但是她不在乎。一直以来,看海对她来说都像一个美丽的心愿,甚至是心愿单上的第一名。这趟旅程中她曾经各种筹划,要和什么样的朋友去,要穿什么样的衣服去,要怎么去感知海水的温度,怎么在沙滩上写自己的名字……桩桩件件,每一个细节都在心愿单上细细罗列着。
但是等她真的来到海边,却是这样一个随机的日子,普通的衣服,普通的鞋子,意外的朋友,她预想的细节一个都没有实现,甚至此刻,她的心情都是迷惘的。
这就是海边吗?
对于不在海边长大的人,天然地对海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陶屿一直以为,这是陆地对未知的一种向往,所以人们对“海”这个概念寄予了太多想象,就像人类对母亲的想象,不然何不闻人们对看瀑布、看湖泊有这样的执念呢。
现在她真的来到了这个执念里的地方,那些晦暗不明的情结都被冷烈的海风拍散了。
“我感觉被风揍了一顿。”
宋宋被这句话逗笑了:“秋天来海边就是这样的,舒服的时候少。”
“我还以为秋天正好赶海。”
陶屿的头发被吹得乱如蓬蒿,糊在她的脸颊上,让她失落得厉害。
“这也对,我一开始还以为你是为了吃海鲜来的。”
“海鲜?”
————
宋宋把煎虱目鱼推到陶屿面前,看她吃得很沉默,下意识地问:
“你吃不惯?”
陶屿把酥脆的鱼皮撕下来,让鱼肉的油润清甜在嘴里弥散开来,她没空回答宋宋,虽然这一桌的海鲜和她想象中的海鲜大餐也不一样,但是跑了一天真的饿了,何况“海鲜小餐”也别有风味。
宋宋点了虱目鱼、蛏子、清蒸菜鲟和金针菜鸡汤,菜量都不大,陶屿闷头吃,她或多或少地介绍几句,俨然一副老饕的样子。
“虱目鱼别的地方挺少吃的,其实它的肉很嫩,煎一下就很好吃。”
“蛏子炒韭菜虽然经常吃,不过这是薄壳的,你尝尝?”
“菜鲟不是鱼,就是一种青螃蟹,膏少肉多,如果不喜欢蟹黄觉得腻,这种螃蟹刚刚好,肉是甜的。”
陶屿依言掰开一个青螃蟹吃,确实鲜甜,螃蟹肉就妙在其细嫩,这些螃蟹大概都长足了,个个肉厚饱满,吃起来很过瘾。
“宋宋,想不到你还挺会吃的。”陶屿已经吃饱了,她擦擦嘴,“要是我来点,说不定龙虾鲍鱼都点上了。”
“预算这么充足吗?”
“……”
“开玩笑啦,其实一般饭店里龙虾鲍鱼都不算贵的,小鲍鱼还比较便宜,不过那个东西好吃吗?”
陶屿笑了:“我吃过鲍鱼红烧肉,挺香的,口感也很好,不过它本身应该没什么味道吧?炖在什么菜里就变成什么味道了。”
“是的,没有好汤这个东西算不上好吃,不过也许有人喜欢那种脆脆的口感?”
“也有可能是现成的龙虾鲍鱼、燕窝鱼翅这些词儿?把它们归类到贵的食物里,不好吃也会有人觉得好吃了。”
“龙虾肉很有弹性,有虾香,这个我能理解,燕窝口感也蛮滋润的,不过鱼翅和鲍鱼我也不理解。”
宋宋说着也笑了起来:“我妈妈有一段时间就特别痴迷燕窝和鱼翅,但是燕窝她嫌腥,鱼翅她嫌难嚼,后来不是有公益广告讲到每一份鱼翅都是鲨鱼的翅膀么,她觉得难过,就再也不吃了。”
陶屿静静听着:“你妈妈是内心很柔软的人。”
宋宋用勺子搅着碗里的金针菜鸡汤,清澈的汤底里漂浮着花朵一样的金针菜,陶屿看着她莫名的动作,突然开口:
“你知道吗,金针菜有一个名字叫萱草。”
“萱草,就是古代献给母亲的花。”
陶屿一口气说了下去,‘灿灿萱草花,罗生北堂下,南风吹其心,摇摇为谁吐’,这是我上大学的时候做母亲节专题的时候选的诗,这几句诗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就像白描一幅画一样,看到萱草花,就想到妈妈。”
宋宋安静地把鸡汤一勺一勺喝下去,金针菜已经被炖得微微融化了,她咽下去一口混沌的思念。
“你刚刚说的这几句诗我很喜欢……”
透过玻璃窗,对面的书店招牌闪闪发光,陶屿突然眼前一亮:“这不是那家可以寄明信片给未来的书店吗?”
“我们也去写一张明信片寄给十年后的自己吧!”
第97章 海边
“寄不出去了。”
“寄不出去了。”
陶屿和宋宋一人捧着一张明信片坐在沙滩边的椅子上, 宋宋翻来覆去看“萱草”那两句,她写字写得潦草,好在字也少。陶屿那张已经写得黑压压一片, 又经过她的手一抹,好几个字已经晕开了。
“这样吧。”宋宋把明信片递到陶屿手上,认真地说,“我的明信片寄给你,要是十年之后我们还有联系, 你再把它给我。”
“好。”陶屿点头, “要是十年之后我们还认识,我们就把明信片给对方。”
两个人郑重其事地交换了明信片,然而心里都有些打鼓, 宋宋不像是能保存好一张纸的人, 陶屿不像是能联系好一个人的人。
“……感觉不如把它放在书店算了。”
“对哦, 这样说不定过几天就忘了。”
两张明信片潦草地摆在路边,风吹得很烈,不时掀起卡纸的一个角,宋宋抓了一把沙子盖住了它。
“你要去海里游一下吗?我看那边有租泳衣的。”
“不了,我连游泳池都还没有驯服。”
宋宋起身:“那我去游一会?”
“你游泳厉害吗?我可没办法下去救你。”
“放心吧。”
宋宋把手机塞进陶屿的包里, 迈开腿,轻轻松松从椅子上跨过去,陶屿往后仰在椅背上,海边很冷, 她裹紧了外套,把包抱在怀里取暖,已经感到有些疲倦了。
“人变老的标志不是年龄,而是对一切都感到疲倦”, 这话难道是真的?
正在迷迷糊糊地打瞌睡的时候,陶屿半闭着的眼缝里出现了一个人影。
“你好?”
陶屿睁开眼睛,站在面前的是书店的那个店员。
“你好。”
短暂而尴尬的沉默后,店员先开口了:
“我是想说,刚刚那两张明信片我可以帮你们去寄。”
陶屿手忙脚乱地弯腰想把沙子里把那两张明信片掏出来,糟糕,墨把沙子黏住了,看起来是脏兮兮的两张纸。
“额,不用了,我跟我朋友已经交换过了,就当互寄吧。”
“好。”
女孩耸耸肩,表示遗憾。
“我还说我离职之前再做一次好事呢。”
“你要走了吗?”
陶屿这句话本来只是随便问问,女孩却顺势坐了下来,原本宋宋坐得有些局促的椅子她坐却是刚好:
“对,我打算换座城市,这里商业气息太重了。”
“嗯……对。”
说得也是实情,虽然这座城市已经营销了多年文青故里,但实际上从进入景区那一刻开始就是各种同质化的文创店、小吃摊、妆造店,相同的冰箱贴,相同的簪花和卧蚕,炸鸡柳、桂花糕、臭豆腐、大鱿鱼这些小吃都是批量生产的,更不用说写给未来的一封信这样的点子,相似的口音,相似的口号……
陶屿还在思考的时候,女孩问道:“怎么称呼?”
“陶屿。”
“哪个雨?雨水的雨还是宇宙的宇?”
“岛屿的屿。”
“哦……”
女孩眼睛亮了亮:“少见这个字出现在姓名里诶。”
“是吗?”
陶屿也笑了一下,她也觉得这个字少见,甚至有些过于文艺了,是谁给自己起的名字呢?陶熙的名字是父亲找了算命先生看过五行之后起的名字,那她的呢,她缺什么呢?难道缺土?偏偏又是海里的孤岛。
“是不是挺不吉利的名字啊。”陶屿自嘲道。
下一刻,女孩说她叫庄雨桃。
陶屿愣住了:“真的?”
“真的,雨水的雨,桃花的桃。”
两个人都笑起来,真是巧,岛屿与雨中的桃花。
她们聊得很愉快,陶屿带她参观了她的房车,庄雨桃给她讲了这里尽量不要去的店铺和一些攻略,从包里拿出笔来给她画简单的示意图,作画的地方就是她从店里顺出来的明信片。因为是随性地聊,两个人都很自在,陶屿还把她带到了宋宋游泳的地方。
“嗨?”
还在海里的宋宋探出头来打招呼,庄雨桃好奇地蹲下来:
“你不会觉得冷吗?”
“游起来就不觉得冷了。”
这片海域的水质一般,还有一些浓绿的海藻随着海水沉沉浮浮,宋宋越游越远,陶屿和
庄雨桃一起蹲下来,看着她的红色泳衣消失成远远的一点。
“她能往深海区去吗?”
“不清楚诶,宋宋说她游泳很熟练的。”陶屿也有些担心,“要不要去借个游泳圈来啊?”
庄雨桃摸了摸鼻子:“这一片我熟,那边有救生绳和轮胎,过去找一下吧。”
两个人便沿着沙滩走去找救生绳,然而走了大半个海岸还是不见踪影,庄雨桃脱了鞋子要往水里走,陶屿下意识地拉住了她:“你小心啊!”
庄雨桃自信地答:“没问题,这一片我熟!”
说着,她给陶屿演示了一下怎样稳稳地踩到被海打湿的沙地上,确实,脚跟先着地不容易滑,然而庄雨桃的第二脚就踏进了流沙上,整个人跌坐在湿泥里,还沿着水流往下滑了一段。
“……”
庄雨桃不回头也知道陶屿和她一样尴尬,她往前扑了一下,把救生论坛的浮标抓到手里,回头假装无事发生道:
“好了,找到了!”
“那就好。”陶屿小心地帮忙把那个轮胎拖上来,在她这个位置上已经看不见宋宋的身影了,大概真游到深海区去了,不知怎的,她感到心里毛毛的。
“我们往回走?”
“好。”庄雨桃把打湿的衣服拧干水,又把头发重新扎了一下,“过去吧,我刚刚在水里也没看到她游到什么地方去了,不行就联系管理找一下她。”
天色已晚,海水已由明亮的蓝变成了泛着蓝的黑,人的视觉在此刻是失灵的,陶屿越走越不安,已经快到刚刚和宋宋打招呼的地方了,明明方向也是这个方向,怎么还是不见那一点红呢?
海上的雾起来了。
庄雨桃也开始觉得不对,她往群里发了消息,又给管理打了电话,紧接着就跑步去泳衣店找人来帮忙了。
陶屿继续在海边喊宋宋,她的声音已经放得很大,几乎到了嘶哑的程度,然而这么大的声音到了起雾的海面上,却瞬间被吞没了,风声很大,远远比白天的风大,黑夜已经完全来临了,海被笼在一片黑里,现在的海面如果用镜头捕捉,一定可以拍出蓝调时刻,但在人的眼睛里,只有空茫而潮湿的一片黑,黑得很沉默。
庄雨桃从远处跑了过来,手里高高举着一个望远镜,边跑边喊道:
“有回应吗?看到她了吗?”
陶屿已经带了哭腔:“没有……我什么也看不见。”
庄雨桃气喘吁吁地用望远镜朝海面上看,今晚雾大,确实视野很差。不安的心脏开始猛烈地跳动起来,她只见过那个女孩两次,没办法面对又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在她面前消失,她再没办法承受了。
陶屿抓住了她的胳膊,庄雨桃只觉得自己腿软,她感觉到陶屿手心里的冷汗,却不知道怎么告诉她自己快要呼吸不上来了。
“喂,你们怎么了?”
————
陶屿深恨宋宋的一点就是她的自行其是,说好一起吃饭转头就自己点了外卖,说好她去游泳一转眼又到海边的咖啡店喝饮料去了。
“我听见店里的人吵吵嚷嚷的说有人溺水失踪了,想着我也来帮忙救人,怎么只有你们俩在这里?”
陶屿:“……”
庄雨桃:“……”
待到宋宋终于弄清楚溺水的原来是自己之后,她终于有些抱歉地说:“不好意思,因为我手机放你那里的,我没有办法告诉你,水里确实有点冷,我想出来喝点暖和的。”
“你没带手机你怎么去买咖啡的啊?”
“泳衣的押金给我退的现金。”
陶屿扶额,虽然让她和庄雨桃都白担心了半天,但是虚惊一场也的确是个好词。
庄雨桃好气又好笑:“你不怕别人找不到你会着急吗?”
宋宋无辜地答道:“我以为你们回来之后会直接去上面的街上,我在咖啡店的透明玻璃那儿坐着,能看到你们的。”
庄雨桃沉默了一下:“你不能来找你的朋友吗?”
宋宋不好意思地笑起来:“抱歉,当时还完衣服太冷了,只想赶紧喝点热的去。”
庄雨桃把陶屿拉住,点头道:“好,那你继续去喝热的暖暖身子吧,陶屿看你游到深海区去了,怕出意外给你去找救生绳,我呢,在帮她找救生绳的时候摔了一跤,我们现在也冷得厉害,所以我也得带她去喝点热的暖暖身子了。”
陶屿还没反应过来,庄雨桃已经拉住她往另一个方向走去,这个女孩看起来很瘦,力气却不小,她挣扎着从包里把宋宋的手机掏出来递给宋宋,就被拉走了。
庄雨桃的手很凉。
她的衣服还是湿的,又在沙滩上跑了那么久,其实也是精疲力尽的状态,陶屿在她身后小声地说:“……谢谢。”
她装作没听见的样子。
“我知道你是为我打抱不平,宋宋一直是那样的性格,好的时候是很好的,但是有时候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和她相处。”
“总之,谢谢你,谢谢你帮我去找安全绳,也谢谢你帮我说话。”陶屿深吸了一口气,“我还是没办法因为这样的事对朋友发火,我不知道怎么处理我的情绪。”
庄雨桃一直向前走着,她的步伐很坚定,直到看到海岸边的夜市的一串灯光,才缓下了脚步。
“干嘛谢我。”
“我说的只是实话而已,当时我想到什么就说出来了,也有可能我跟她不是朋友,觉得委屈自然就说出来了,不需要瞻前顾后的。”
陶屿有些无奈地笑了一下,她突然觉得,哎,何止亲人之间的感情、爱人之间的纠葛,即使是自己选择的友谊,也有大把让人弄不明白的烦恼。
————
庄雨桃略过大排长龙的老店,带她吃的是一家小馆子,没有绚丽的招牌和诱人的介绍,都是平平实实的当地口味。
“这里的菜口味大都挺清淡的,你这两天吃过什么觉得比较合口味的吗?”
“我什么口味都能吃啦,韭菜蛏子和青螃蟹,我都挺喜欢的。”
“那这次要不要试试不那么清淡的?”
“那可正好。”
其实越是大众眼中口味清淡的地方,越是好找味重咸鲜的菜,毕竟不用辣椒花椒而使菜味重,各种酱料和香草是少不了的。这家小馆子的菜单就是这样,各种香料直接写在了菜名里。九层塔炒海瓜子有独特的香草味道、黑豆豉炒海蛎子味浓下饭,有一道鱿鱼螺肉是陶屿从没有吃过的,泡发的干鱿鱼口感稍差鲜味更浓,里面还有排骨几块,螺肉和青蒜杂成一处,汤酽酽的泡饭是一绝。
饭后她们还一起吃了红蟳米糕,陶屿本身对糯米饭没有什么兴趣,但这一碗里面的香菇丁和葱头都香得奇妙,庄雨桃说正宗的红蟳米糕上面应该还有一只蒸螃蟹,现在已经简化了,如果用蟹肉拌着一起吃,会更好吃。
“饱了吗?要不要吃一点别的地方没有的?”
陶屿眼皮跳了一下,虽然已经吃了八九分饱,又被这一点特殊的描述诱惑到了:“刚刚吃的那些不是吗?”
“还有更特别的,我保证你在别的地方一定吃不到。”
这么神秘的前奏当然会让人抱很高的期望,陶屿跟在庄雨桃后面走,七扭八拐,直到了一户门头很高、招牌破旧的小店,没有客人,冷清得紧,就在陶屿疑心这家店是不是已经倒闭的时候,柜台后面走出来一个人,眼皮乌青,身材瘦弱,在围裙上擦着手:
“你们吃点什么?”
庄雨桃笑眯眯地回:“鱿鱼,两种都要。”
“嗯。”老板应了一声,也不上菜单,径直进了厨房。
“这是……卖海鲜的?”
“对,这里招牌就是鱿鱼,一个烤鱿鱼一个清烫鱿鱼。”
陶屿想到烤鱿鱼就只能想到夜市上裹满辣椒粉孜然的大鱿鱼,她却连连摆手:
“不是,一定是你没吃过的。”
等了不知道多久,连店里的猫都从满屋巡视累到趴下就睡,烤鱿鱼还是没影,陶屿也有些困了,她小声地问:
“老板是不是忘了给我们烤了?”
这句话声音本来很小,背后却及时响起了老板的回应:
“烤鱿鱼好了,你们慢用。”
陶屿的脸“嗖”地一下就红了,她接过盘子,倒是樱桃红的瓷盘子,红得很优雅,上面整整齐齐摆着一盘烤鱿鱼,面上已经被烤得爆皮,边缘部分也是微微焦黄,看着很诱人。
“吃吧。”庄雨桃神秘兮兮地说着,把两种口味的蘸料往她这边推了推,“一定要蘸这个酱。”
其实这种纯粹的烤海鲜,本身都有淡淡的咸味,白口吃也不错的。陶屿只吃了一口就认出来,这一定不是鲜鱿鱼,因为口感没有那种弹嫩,但是多了几分柔韧和甘美,是鲜鱿鱼比不上的。陶屿下意识地问道:
“这是干鱿鱼吗?”
确实是干鱿鱼泡发之后再烤的,难怪需要些时间。蘸酱油只是一种,另外一种是薄盐酱油、蛋黄酱兑起来的蘸料,看着虽然黏黏稠稠其貌不扬,配上新鲜的青辣椒段,却是最能提味的,尤其是烤得微焦的鱿鱼边蘸着,一口下去,蛋黄酱的香浓和青辣椒的生辣和着鱿鱼的扎实口感,能让人吃得眼前一亮又一亮。
清烫鱿鱼也很快就上来了,这也是鱿鱼干,泡发之后又烫熟了,蘸料也配了两种,一种是姜汁酱油,一种是柚子醋。清烫鱿鱼比起烤鱿鱼更多几分筋道爽脆,很有滋味。蘸姜汁酱油是辛香,蘸柚子醋是回甘。
这两样东西分量都不大,很适宜佐酒,也不占肚子,陶屿两样都吃了不少,并不觉得撑,只觉得舒心。
海边吃这样的东西,好像就把海咽进了肚子里。
“陶屿。”
“嗯?”
“你为什么到这里来啊?”
“我来看海。”
“那你看到了,你开心吗?”
陶屿放下筷子,思考了几秒:“不算开心,跟我想象的不太一样;但是也不能说不开心,因为我吃到了很多好东西。”
“清烫鱿鱼算好东西吗?”
“算啊,今晚吃到了三种鱿鱼,排骨汤里的鱿鱼味道很厚重,烤鱿鱼奇妙,清烫鱿鱼筋道,都是很好的东西。”
庄雨桃笑了,把脸靠在桌上,她没有喝酒,脸上却有些微醺的红。
“我也觉得是好东西。”
陶屿偏过头来看她,她脸上的红越来越明显,伴随着红的还有清晰的肿胀。
“诶,雨桃,你脸上好像不对劲,你是不是过敏了?”
陶屿推推她,庄雨桃的胳膊上也开始出现红疹,速度快得像在看动画。
“诶?雨桃?”
陶屿心慌意乱地推着庄雨桃,她看着庄雨桃稍稍清醒一点,又突然闭上了眼睛,然后又突然睁开眼睛对她说话:
“不要紧的,我已经习惯了。”
“习惯?”
“我对鱿鱼过敏。”
陶屿惊道:“你过敏你还吃啊!你带过敏药了吗,要不要去医院?”
庄雨桃摩挲着自己胳膊上的红疹子,轻轻叹气:“这是我的报应。”
陶屿仿佛在苦情戏中突然被迫停止了脚步变成刑侦剧:“你鱿鱼过敏还吃鱿鱼,当然会过敏……”
这家没有人的小馆子此刻格外幽静,老板也在里间没有出来,陶屿叫了结账也没有人应,庄雨桃的过敏越来越严重,很快就已经满脸红疹了。
“喂?宋宋,你在哪呢?庄雨桃过敏,我已经打了120,现在你把车开到我给你发的位置,记得帮我看下抽屉里的身份证在不在,恐怕得去挂急诊。”
陶屿已经语无伦次了,短短一天怎么能发生这么多事情,她感觉应对起来已经有些吃力了。
等宋宋的时间里,她扶着庄雨桃躺在了椅子上,距离叫救护车已经过去了十五分钟,她心急如焚,好在空气流通,她看起来也没有窒息的风险,对了,湿巾!找一点冰的湿巾出来,待会可能用得着。
陶屿把包打开,手不受控制地发抖,钥匙扣、纸巾、防晒霜……偏偏没有那包备用的湿巾,她翻来最外面的那个包,里面空空如也,却意外地有一张崭新的明信片。
她把明信片抽出来,只见上面是一行娟秀的小字:
“忽闻孤屿泄春声。”
第98章 过敏
“你是不是跟医院太有缘了……”
宋宋和陶屿一起坐在医院的走廊上, 陶屿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只觉得被烫伤过的脚在隐隐作痛。
“为什么会这样呢?”
她突然困惑地把头靠在墙上:“本来是为了看海,结果被冷风揍了一顿;本来吃了一顿挺好吃的饭, 结果差点被你溺水给吓死;然后想着去吃点暖和的东西吧,本来也挺开心的,结果她居然海鲜过敏……”
宋宋表示赞同:“谁让你们吃好吃的不带我。”
哎。陶屿只觉得心累,她当然对宋宋有恼火的地方,但是又没有恼的力气, 归根结底, 她和她不是天生志同道合的朋友,对于这些差异的接受也就快得多了。
对了庄雨桃来说,就更快了。
宋宋此刻正窝在椅子上半躺着休息, 庄雨桃既然帮她找过救生绳, 也是个好人, 是好人就值得帮忙,她对“非我族类”并不介意,连带着陶屿的碎碎念也一并接受了。
“医生怎么说啊?”
“不知道,刚刚只跟医生打了一个照面,医生居然认识庄雨桃, 那估计是常客了……”
“经常过敏吗?”
在这座海滨小城里,饮食想避开海鲜不是很容易的事,何况晚上是连连吃了三种鱿鱼。
陶屿担忧地看着急诊室,过敏本身可大可小, 但是看庄雨桃满脸红疹的样子,好像情况不太妙。
“她是今天从书店离职吗?”宋宋也歪头看那扇门,“知道自己过敏还要去吃海鲜,她的心情很差吗?”
陶屿回忆起今天和庄雨桃聊天的场景, 其实挺愉快的,她也一直语调上扬地同她说话,看不出什么端倪,只是最后她趴在桌子上的时候说,这是她的报应。
那时候她的意识是很清醒的。
陶屿让自己静下心来去想,庄雨桃讲的她想去一个商业气息不重的地方,她也想开着房车去旅行,她费力地把很重的救生轮胎挪到岸上来,她斩钉截铁地对宋宋说话,她写的“忽闻孤屿泻春声”……奇怪,如果她是故意想让自己过敏、想让自己过敏,那她的情绪未免太稳定了一些,太乐观了一些。
就这样七上八下中,窗外的天空开始变白,陶屿知道自己又是一夜没睡,那点因为失眠而生的焦虑反而淡了下去,沉静地坐平稳,感受自己绵长的呼吸。
宋宋也醒了过来,她断断续续睡了几个小时,此刻撑着身体坐了起来:
“你没休息?”
陶屿摇摇头。
“我刚刚还在想呢,虽然她提醒我们明信片不会寄出,又陪你去找救生绳,但是她知道自己过敏还要带你去吃海鲜,还是挺奇怪的,而且餐费是你给的?老板也再也没出现?”
陶屿比划了一下:“对着墙上的价格表扫码嘛。”
“好吧,既然赶上了,那就看看到底怎么回事吧。”
宋宋和陶屿就这么一直坐在走廊里,直到门终于打开,医生从里面出来,陶屿跑过去,还没开始问,医生先开口了:
“怎么又过敏了?没有一点忌口吗?”
宋宋避开了这个问题:“她怎么样了?没有危险吧?”
医生严肃地说:“这次又是过敏性休克,输液都已经不管用了,你们是家属?怎么能让她反复接触过敏源呢?”
陶屿有苦说不出,只好连连点头。
医生又交代了一下情况就匆匆忙忙进去了,宋宋总结了一下:“庄雨桃是这两个月经常来的过敏患者,而且过敏情况一次比一次严重,昨晚这次最严重,休克时间长,而且之前的药量都没用了,剂量翻倍才稳住情况。”
陶屿不语,跟宋宋一起走到输液的区域,看着庄雨桃已经安静地坐在角落里了,点滴一滴一滴从袋子里滑下来,她注视着输液管,直到发现宋宋和陶屿过来了。
“不好意思。”庄雨桃柔声道歉,“你吓着了吧?我过敏得有点厉害。”
陶屿摇头:“还好啦,主要是你,感觉怎么样了?”
庄雨桃笑了笑:“还好,我都习惯了。”
宋宋坐到她旁边去:“你之前海鲜过敏过吗?”
“嗯,之前也过敏过,我吃海鲜真是百试百灵,只要是正宗海鲜,吃完就会过敏。”
“你不怕过敏啊?”
这本来带了点责备的意思,庄雨桃却认真地答:“不怕,我的过敏不致命的。”
陶屿:“……”
陶屿:“你这么说医生同意吗?”
庄雨桃笑起来,因为身体虚弱她的笑也显得柔弱:“开玩笑的,为了这个过敏我也不知道花了多少力气,后来觉得脱敏疗法最有用,一开始吃一只虾都会吐,后来逐渐能吃到一定量才有反应了。”
陶屿默默地坐了下来:“你有没有听过一个段子,就是你每次做脱敏治疗的时候,你的祖宗都在下面做法做得冒火星子了。”
宋宋“噗嗤”一下乐了,她们两个虽然别的地方大相径庭,笑点还挺一致的。
庄雨桃笑不出来,她叹气:
“是段子吗?可是我是真的。”
————
在故事的开始,陶屿以为这是个关于遗憾的故事,就算自己过敏满脸长疹子也要去吃,那必定是海鲜对她来说是一个情结,难道是亲人的爱好?或者是恋人的习惯?让庄雨桃即使忤逆自己的身体,也要完成的执念。
但是庄雨桃说不是,她这么做,仅仅是她对自己的回答罢了。
“谁家好人拿自己的小命来回答……”
庄雨桃笑而不语。
陶屿和宋宋和她生活中遇到的人多少有些不同,陶屿对万物都抱着些不合时宜的同情心,宋宋则是家境优渥天然以自我为中心的小公主。
她们应该很难懂吧?
就像病房的玻璃,宋宋经过的时候会慵懒地拨一拨自己的头发,陶屿则会认真审视一下自己的脸,而她自己,对镜子视而不见。
她的过敏从她认识镜子的那一天起就存在了。
也真是好笑,她这样一个出生在渔业大省的女孩,家里也有三五门亲戚是做渔业的,家里的小鱼小虾不断顿。但是,她海鲜过敏。
在幼儿园的食堂里,她喝了一碗豆腐鱼汤,很快就满脸痒,痒得她一直流泪,直到老师带她去卫生间,她第一次在自己脸上看到了那么多红疙瘩。
真可怕,真恶心,她想。
庄雨桃属于那种很瘦很活泼的女孩,从小就能当孩子王那种,但当她意识到自己对鱼虾都过敏的时候,她悚然地发现,自己的好日子恐怕要结束了。
孩童之间的恶意有时候是没有逻辑、不讲道理的,风向随时会变,站队随时会改,今天你因为头上美丽的新发卡成为女孩们簇拥的焦点,明天就有可能因为你吃了鱼脸上长疙瘩成为众人的笑柄。
庄雨桃清楚地知道,她不能成为第二种。
前面已经说过了,孩童之间的恶意没有逻辑,那么孩童在某些事情上的坚持也是没有逻辑的。从那天开始,庄雨桃开始藏食物,食堂每天中午煮鱼粥、煎鱼排,偶尔炒一点虾仁,她都乖乖放进嘴里,然后偷偷藏到袖子里或者口袋里,趁上厕所的时候扔掉。
但是这么做有很大的风险,因为老师会检查,上厕所也会排队,一旦被别人发现,那就会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就在那一天,她正在往袖子里塞没有嚼烂的虾仁的时候,突然有个和她关系很好的孩子大声对老师说:
“庄雨桃把菜藏起来了!”
老师第一时间向她走来,她急出了一身冷汗,那个女孩和她很要好,她们常常约着一起在雨后看蜗牛,但是那一声告发把她的秘密戳破了,她不明白她为什么那么做。
就像前面说的,没有逻辑,不要理由。
老师严厉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她闭上了眼睛。
“你为什么这么做?”
袖口处的虾仁被抖了出来,这东西居然没有给袖子粘上油污,她盯着那个地方,一句话也不说。
“为什么!你说话!”
食宿老师的声音越来越严厉,庄雨桃安静地坐着,仍然一句话也不说。
她的沉默一直维持到食宿老师气急败坏地拉着她们班的林老师进来的时候,那个老师一向很喜欢她,她知道的。
“雨桃,怎么回事啊?”
“雨桃,生病了吗?胃口不好吗?”
庄雨桃终于抬起头看着林老师,仍然是怯怯的样子:“老师,虾仁有怪味,妈妈说,有怪味的东西不能吃。”
这句话当然让食宿老师勃然大怒,但是林老师用眼神制止了她,那段时间幼儿园食堂的餐标一直是个大问题,好几个家长来问过,庄雨桃亲眼看到他们在食堂门口吵架。
这件事最后不了了之,之后的几天全班的孩子都吃了几天更好更美味的饭菜,庄雨桃也被安上了“小孩子舌头灵”的帽子,她顺利度过了难关,也远离了那个朋友。
很娇气、不合群的小朋友。
很聪明,舌头很灵的小朋友。
庄雨桃就这样保全了自己孩子王的地位。
————
长大一些之后,过敏已经不再是众矢之的了,反而成为了新的时尚单品。
“娇气”摇身一变变成了“有品味”。
庄雨桃顺势变回了一个超容易过敏的小姑娘,因为瘦而娇弱,因为白而皮肤敏感。她谨慎选择自己的食谱。当同龄人还在研究什么地方好吃,哪家饭店现炒的时候,她已经爱上了预制菜。
没办法,只有预制菜这个赛道海鲜闯不进来,除了千篇一律的佛跳墙里那点可怜的鲍鱼,别的预制菜里鲜少出现海鲜的影子。
大学她考得很远,食堂里太多太多的鸡肉让同学们都吐槽快要变成黄鼠狼了,她却觉得安心,因为她永远不会对这些没营养的东西过敏。甚至后来大家经常聚餐,她对其中的菜色也深有讲究,清蒸鲈鱼、客家小炒皇这类很受欢迎的菜她都是不动的,反而是被吐槽像预制菜的牛窝骨、酱肉,还能让她多吃一点饭。
饭店的牛窝骨胶质太重,炖出来是黏黏糊糊的一小盆,里面的肉和筋都炖得几乎融化,调味料就是普通的炖肉料,但是因为炖得足够久,咸香的牛窝骨几乎不用嚼,一径从喉咙滑进了胃里。
给大家聚餐吃的菜大都为了适应更多人的口味而显得平庸,芥末丸子的肉用得很好,但芥末味是淡淡的,蛋黄酱的味道却很浓重;水晶淆肉更是严丝合缝的整齐,肥是肥瘦是瘦,蘸着蒜汁跟吃果冻也差不多;酱牛肉是圆形的一小碟,尝不到一丝牛肉味;椒麻鸡丝是统一一批进的货,上菜前厨师往里面拌了几根新鲜的洋葱和黄瓜丝;至于家常菜苔,一尝就知道是速冻菜心解冻做的……
也不能说这样备餐有什么不妥,毕竟有的菜色越是预制越是入味,反而比手艺不佳的现做要好吃些,起码对于庄雨桃来说,这碗红烧牛窝骨就已经足够了,如果不是预制,还真是很难想象这家店能做成什么味道。
总之,谢天谢地,她终于不用再去应付那些海鲜了,也不用再面对脸上的红疹了。
但是并不是如此,人好像就是不能随心所欲地展示真实的自我,她曾经为了当上孩子王撒谎,那么总有一天,连她脸上的红疹和身上的痛苦,也会变成谎言的一部分。
庄雨桃知道自己逃不开了。
————
“诶,你们怎么不说了?”
“你自己看啊。”
宋宋的声音没有什么感情,在庄雨桃跟她们讲到一半的时候,陶屿出去上厕所,紧接着庄雨桃就突然开始冒冷汗,输液暂停,她再次回到了急救室。
“哎,她最后还跟我说其实很想吃一些她能吃的食物,她也不想再这么折磨自己了。”
“这哪是折磨自己,这是折磨我……”
陶屿帮她去交钱开药,虽然刷的是宋宋的卡,虽然庄雨桃承诺会还,也依然让她觉得心痛。
“你很想知道后来怎么样吗?”
“嗯,不然怎么帮她呢。”陶屿把包里的明信片摩挲了一下,“忽闻孤屿泻春声,她一定是听见我说我名字里的这个‘屿’字不吉利,为了鼓励我才写给我的。”
“好吧,看不出来你还挺喜欢她的。”
“倒也不是,觉得她人不坏。”
“既然你打算继续听她说完,等明天她出院,你请她吃饭,问问她后面发生了什么。”
“她明天就能出院?不是很严重吗?”
“她刚刚不是已经讲过了吗,不要讲逻辑,她的情况到底是严重还是不严重,完全看她自己啊。”
陶屿皱起了眉头:“什么意思?我没听懂。”
宋宋没吭声,把庄雨桃刚刚的输液管拿起来,针头上还有血迹,宋宋示意陶屿看:“是她自己把针头抽出来了一点,血反流,当然就显得严重了。”
“只是刚才我们都顾着听她讲话了,谁也没有注意到。”
————
陶屿面对着房车里唯一的一口炒菜锅,唯一的一个电饭煲,默默抱住了自己的脑袋。
宋宋的话犹在耳畔:“做点又合她家乡口味又没有海鲜的菜咯。”
老天呐,她才在这里吃过几顿饭,就要学着做菜去招待别人了。
幸好她还记得她吃过的这几顿饭的调味,这一带客家菜、闽南菜都常见,多多少少能让人想起古早剧里的台湾风味,陶屿上网查了一下当地人常用的调味料,最终选几样容易上手的菜色准备,譬如“蒸”、譬如“卤”,都是适合房车里实践的做法,尤其是“卤”,只需要小火慢炖,就能入味软嫩,做一锅还能吃两顿,再方便不过。
当然,卤肉未免有些麻烦,这个季节正是白菜上市的时候,霜打过的白菜格外的甜。只需要把白菜手撕成大片,再拿干香菇和干金针菜泡发,白菜梗下锅先炒,直到从白色变成半透明的颜色,再下白菜叶和菇片金针菜,简单翻炒几下,把泡菇的水倒进去,炖个二十分钟就差不多了。调味也是极简的,酱油、盐、一点点的糖和胡椒粉,出锅的时候,白菜梗被炖得入口即化,菜叶也软烂入味,只需要加一小撮马路对面店里卖的红葱酥,白菜经霜的甜味和独特的油酥香味就能被完全释放了出来。
这样的卤白菜,不管是配饭还是配面都是很合适的,陶屿试着用它来盖面,是在生鲜超市买到的新鲜手擀面,居然能吃出些打卤面的味道,也对,不管是卤菜还是卤肉,不都是南北方人民为了配主食的伟大发明吗?
就算庄雨桃不吃,她自己以后也能常做来吃。
其次,这一带很擅长做腌菜,也擅长用腌菜做菜。虽然从健康的角度上来说腌菜重盐,多吃无益,但是谁能把腌菜当饭吃呢。尤其是房车不驻营的时候,她也不方便做菜,老干妈、饭扫光也是常备的,但是都不如当地人家自做的腌菜美味。
这里盛产小白萝卜、大叶青菜,所以萝卜干、酱萝卜盛行,风干过的脆生耐嚼,酱腌的咸鲜可口,大叶青菜则是做成腌酸菜,最贵的那一档腌酸菜能呈出透明如玉的色泽,牛肉面上来一勺,盖饭上也能来一勺,做个酸菜鱼、酸菜牛肉,都是不错的配菜。这几样自己做起来不算容易,但是买来可以在冰箱里保存很久,也是适宜跟车的下饭菜。
既然已经定下了两样菜色,剩下的就是去市场上挑新鲜瓜菜和腌咸菜了,陶屿提上了一个大包,把房车一直开到市场外面,就这么一路溜达过去。
一进市场两边就整整齐齐摆着各色腌菜,玻璃瓶、塑料罐都透亮,一样样看过去,脆腌卷心菜、酸白菜切丝、泡嫩姜粉红可爱、酱菠萝面色沉沉、酱萝卜香脆咸鲜,这些摊位甚至没有招牌,五颜六色的瓶瓶罐罐就是最好的标签。
的确,逛菜市场是能让人感觉到“生之喜悦”的。
陶屿买了两罐腌菜,一罐脆萝卜一罐酸菜,又转到了蔬菜的摊位,秋天的瓜果蔬菜都是何等丰盛饱满——豆芽是清凌凌水里泡着的,黄豆芽和绿豆芽各来一捧;白菜选了一棵最大最水灵的;金针菜是散称的,选了顶干的来一大把;毛肚和黄喉选了一小盒干净的,鸭血也来一点;芹菜青翠、午餐肉粉红;想着还没有主食,火锅粉也称了一点散装的。饭后的水果嘛,有红艳艳的裂口水晶石榴,还挑了四个粉红的苹果,宋宋一个,雨桃一个,她要吃两个。
这样悠悠漫漫从街头走到街尾,心中的浊气就无影无踪了,在土里长大的人,居然能天然地被在土里长出来的蔬菜水果治愈了。
不知道庄雨桃会为这些感到治愈吗?
第99章 疼痛
庄雨桃的恢复比大家预期的要快, 只输液了两天就褪去了脸上的红肿,虽然还有一些印子,也已经自然多了。
医生宣布她可以不用再来的时候, 陶屿想学着方元那样送她一束花,然而一上午忙着准备午饭,已经全然忘记了这件事,等她想起来的时候,宋宋已经抱着一捧三角梅带着庄雨桃回来了。
“哎呀, 我应该去接你的。”
“接我?马路对面?”
这就是房车的好处了, 直接停在医院对面的巷子里,也不必跑远,庄雨桃接过那一捧紫红坐到了车里, 对宋宋微笑:“谢谢你哦, 我还是头一次见三角梅的鲜切花。”
“嗯?不是鲜切花啊, 我从别人院子里剪的。”
“?!”
“诶——别误会,人家同意了,我也给了钱的。”
庄雨桃愉快地挑眉:“那真是亏了,这东西城里到处都是。”
的确,这座城市里全是这样紫红的花瀑, 每一簇都是晚霞的颜色,是在枝头燃烧的南国绢帛。
“话说我一直觉得三角梅的花瓣不像花”
“因为那不是它的花,是它的变态叶。”
庄雨桃把一朵三角梅掰开,露出里面梅花一样的三簇小骨朵:“这才是它的花, 是不是反而很像花蕊?”
“确实这个叶子的质地有点像菇茑,菇茑,吃过吗?外面也是带着这么一层干干的叶子。”
“是黄色的吗?我应该吃过,是跟指甲差不多大的果子?带一点甜甜的奶香味。做蛋糕的时候我经常见蛋糕师把那一层叶子反捋过来做装饰, 叶子脉络也比三角梅清晰吧?是挺好看的。”
三个人简简单单地坐在晨光明媚的车里聊天,米白色的内饰让光线柔和得恰到好处,庄雨桃突然觉得有些困倦,她在医院里的时候很难睡好觉,几乎一闭眼就开始做噩梦,但此刻听着外面的车流声、行人声,车里的谈话声和亲切的、安全的饭菜香味,像此时的阳光一样包裹着她。
她睡着了。
陶屿的第一反应是凑近她探了探她的鼻息,太好了,还有呼吸。
是真睡着了。
也真是离谱,除了过年守岁吃饺子的时候,哪有人会在饭前酣然入梦的。
宋宋:“你车里是喷安眠药了吗?”
陶屿把做好的凉菜用保鲜膜覆了起来,电饭煲的鸡汤还在冒着极鲜美的热气,对于这个问题她也不明白,别说是其他人了,她自己在车上睡眠质量都会变好,真是不可解。
“可能是因为这里是可以完全感到安全的地方?”
————
睡眠应当是很舒展甜美的,不然何来“一觉黑甜”这样的词呢?
不过也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的,有的人睡觉必须开着灯,有的人则是继续一丝光也没有,有的人喜欢安安静静,有的人就是要听着助眠的声音才能进入梦乡。
在房车里睡觉,是不大可能安静的,甚至不大可能完全黑暗。
且不说通风口不方便遮蔽,自挂的窗户和驾驶座后面的遮光帘也不是完全不透光的,早上常常也会被钻进来的阳光扰醒。耳畔也络绎不绝川流着汽车声、摩托声、小贩叫卖声、行人吵嚷声……
偏偏这样的环境却能睡得格外的香。
陶屿回想起自己第一次瘫在车后面那张不规则但柔软的床上时,心里涌出的奇异的悲伤混杂着幸福的心情,那天夜里她就睡得很沉,即使有一点点不踏实,也被电热毯的温暖和那种终于让自己属于自己的心情填满了。
马上又是要用到电热毯的季节了。
其实……已经经历了一整个冬春夏秋了。
陶屿把侧边的柜子门打开,里面塞得七扭八拐的正是那张电热毯,虽然现在在南方还用不上它,但只要看一眼,确认它还在,就能重新体会那天晚上被温暖的心情了。
宋宋自然不理解陶屿此刻内心的诸多感慨,只看到电热毯,便推了推座位上的庄雨桃:
“喂,去床上睡。”
庄雨桃猛被推醒,还没反应过来,眼睛还有些发红,陶屿抱歉地把从柜子里翻出来的毛毯递过来:“别着凉了。”
“诶……我怎么一下睡着了……”
宋宋把身子往副驾上缩了缩:“所以你是要睡觉还是要吃饭?”
陶屿了然,原来是这家伙自己饿了。
庄雨桃去洗了洗脸,她这两天几乎也没有吃什么东西,当清梦被扰,肚子也自然而然叫了。
前面在市场上种种踌躇,毕竟是为了招待过敏才好刚从医院里出来的人,所以最后做的也基本上是一些滋补的菜,卤白菜清淡爽口,还放了几片火腿肠,是好消化的。鸡汤里则放了当归和沙参,因为量不多,没有浓重的药味,汤色清亮油润,鸡肉炖得紧实弹牙,虽然少一些浓厚,但多了几分清爽,点缀着葱花的金黄鸡汤很快就被三个人分食干净。
“我想你脸上的炎症还没褪,调味都只用的盐,没有用酱油的,哦对,也没有用虾米。”
陶屿一边给庄雨桃夹菜,一边自卖自夸般地介绍,庄雨桃抿了一下嘴,用眼神示意桌子另一边那一大盆鲜辣滚烫的毛血旺
“所以这个是”
陶屿和宋宋对视了一眼,尴尬而不失礼貌地笑:“当然是给我们解馋的。”
这也是实情,连日来照料病人,饮食都很清淡,她和宋宋这样能吃辣的人也难免馋起辣来,再配上鸭血毛肚鳝丝肉丸子齐全的一碗活色生香的毛血旺,热汤辣菜,白菜又爽口,最适合喝一点冰可乐,慢慢吃很久。
在这深秋的午后。
————
“忽闻孤屿泻春声。”
陶屿把这句诗设为自己的签名了。
徐南知的回信她看了好多遍,最终截图保存了下来。她很难得在徐南知的文字里感受到那种蓬勃的幸福,跟初见房车时米白世界里的冷清大不一样。
而她看海的照片却没有如愿拍下多少,海边风很大,晒得人头皮发痒,明明阳光明媚却是一片冷灰的颜色,并不很蓝,倒像一个大湖泊。陶屿虽然为午间的海感到遗憾,却更不愿意去看晚上的海。
“托你的福,我对晚上的海都有心理阴影了。”
宋宋笑了:“我的荣幸。”
海风和陆地上的风有些不一样,带着湿润的咸味,还有淡淡的腥味,从沙滩边走过的时候,有一团一团的海藻被波浪推到了岸上,陶屿挑了一团起来看:
“这不就是麻辣烫店里的鞭炮笋?”
宋宋目测了一下:“那这个菜可不好洗干净。”
的确,暗绿色的一大团海藻,盘根错节,里面藏着数不清的砂砾、鱼线还有一些海边的垃圾。
“不过说不定还能吃到小虾米……”
陶屿固然本着能省一点菜钱就省一点菜钱的心思,但对这些难以收拾的菜还是敬而远之:“算了,本来水箱就不够大。”
庄雨桃把绿色海藻抓到手里看了一会,咋舌道:“里面还有零食。”
“真没公德心,谁扔的啊。”
庄雨桃把海藻扒开,这东西还有些扎手,她随意地把里面的东西分出来:“好像是果冻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突然的尖叫把正在找贝壳的陶屿吓得跌坐到地上,宋宋的手舞在半空中,难得有些不知所措的样子。
“呃,那个”
宋宋转向陶屿:“不好意思,你可能对白天的海也要有心理阴影了。”
————
海藻里包着的是,是一块半透明的假体。
假体填充已经是很成熟的技术了,按理说不会随随便便掉出来,难道是衣服里的?什么美臀裤、丰胸衣之类的东西里的?陶屿一一查过,确实不像。
“虽然我会想这东西该不会是从但是我摸过它,我接受不了。”
庄雨桃已经洗了很多遍手,她不是很有洁癖的人,但是焦虑症严重,这会更是把手搓得都快掉皮了。
“好了好了,你没听警察说吗,如果真的是体内植入的假体,出来的时候不会那么完整的,肯定边缘会有破烂的地方还会有脂肪和血迹”
陶屿及时捂住了宋宋的嘴:“好了,不要再说了。”
这个插曲让本来不冷不热的一天变得比冰窖还让人寒心,三个女孩是等着警察出警之后才离开的,但已经都没了看海的兴致,不过是一片硅胶而已,警察都解释过了很有可能是泳衣里掉出来的,这一带以前也出现过,何以让人心里生出惶恐。
宋宋突然开口:“你记不记得陈晨之前还说想去整容来着。”
“陈晨是谁啊?”
“嗯”陶屿想了一想,“是个很聪明的女孩。”
“聪明还去整容啊。”庄雨桃嗤笑了一声,“折磨自己而已。”
“干嘛这么说,她年纪还小,又是做主播的,有容貌焦虑也很正常吧。”
陶屿下意识地要帮陈晨说话,她当然知道想在互联网上吃一口饭有多不容易,上镜的要求、参数的要求、各种要求乃至苛求,人在环境当中,自然会被裹挟。
庄雨桃眉眼弯弯地笑了:“我可不是说风凉话……怎么说呢,我啊,你看我。”
陶屿抬眼去看她手指的地方,瘦削的下颌让她显得很清秀,庄雨桃拉着她的手从下颌上滑过去:“怎么样?看起来假吗?”
陶屿惊讶地端详了好一阵:“你这是……”
“我去切了下颌角,还有鼻基底填充,哦对了,双眼皮,这个应该很明显。”
宋宋补充道:“还有耳朵。”
“没错,你眼睛倒挺厉害,现在填充已经吸收得差不多了,我觉得没什么用。”
两个人就着医美项目聊得有来有回,陶屿仿佛误入了美容科的大堂,好不容易才插嘴问道:
“你们都做过医美?”
宋宋颔首:“不巧,我妈早就是美容院的常客了,什么纹眉种睫毛之类的,线雕、填充都做过了。”
“哦你妈妈那一辈肯定还被推荐做过那个超级疼的黄金微针,她的脸型基础很好?没有动骨头?那才是疼得要命。”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宋宋耸了耸肩,“总之我看没有一个项目是不疼的。”
庄雨桃“咯咯”地笑起来:“不过女人忍痛的能力很强的,你看,生孩子那种世界上最痛的痛都忍下来了,做做医美算什么。”
陶屿几乎要昏过去:“医美这个词是不是太有误导性了明明就是动刀的手术。”
庄雨桃转过来看着她:“阿屿,你没有想过去整形吗?”
陶屿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自己的脸:“我应该去吗?”
“当然不应该。”
宋宋毫不客气地打断了对话,看着两个人都盯着她,宋宋认真地答:“实在话,我妈在电视台上班,算是看脸吃饭的单位了吧,但是她的职业生涯也没有因为舍得折腾自己的脸变得更顺利,所以没什么意义。”
陶屿的余光看见庄雨桃的表情苦笑了一下,她没有说话。
短暂的沉默过后,庄雨桃总结道:“所以啊,我就说,别这么折磨自己,而且一旦开始,很难想结束的。”
“我一开始也只是想做个埋线,听起来也不像割双眼皮那么可怕,对吧?但是后来一只眼皮不明显了,最终还是开了刀,然后又觉得面中太凹了,下巴太钝了,就胆子越来越大了。”
“反正,就像下坡路,一上路就下不来了。”
这话多少有些委屈和心酸在,陶屿揽住她:“不过你现在很漂亮啊,已经做了选择就不后悔嘛,不开心也是一天,开心也是一天。”
三个人在远离海边的椅子上坐着,庄雨桃本来想哭一哭的,眼泪却始终流不出来,她只好苦笑着从陶屿肩膀上探头出来;
“所以你们可以劝劝那个晨晨?让她别轻易开始。”
“劝人哪有那么容易的。”陶屿虽然这么说,还是把手机打开了,她蛮喜欢那个倔强的小姑娘的。
列表搜索“陈”,最先出来的陈晨,第二个就是陈思琪,陶屿跳过第一个,点开了陈思琪的对话框。
因为她的头像变成全黑的了。
第100章 亲疏
夜黑得很惶然。
已经很久没有在暮色初降的时候看天空了, 城市高楼的尽头是一片黯淡的烟紫,最后的霞光几乎是一瞬就沉入了墨蓝里。
陈思琪扶着栏杆站在连廊上,她在等人。
那人不会来了。
————
“我明白, 但是我真的不想去。”
会议室里,陈思琪的声音少见地紧张,她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关于让她去整形的催促了,虽然她一再推说自己没有钱,后面等着她的还有工资抵和贷款这些选项。
“场收太低了。”运营头疼不已, “你这样公司也很难办。”
“”
陈思琪无话可回, 她已经按公司的要求穿了很短的裙子和紧身上衣,也学着说些别别扭扭的话术,效果却越来越差, 她也越来越少笑容, 一个人处在长期得不到正反馈的环境里, 是会迅速枯萎的。
“我不想干了。”
半夜下班的时候,她匆忙地给吴雪发消息:“雪姐,我想逃走了。”
这条消息很久之后才得到回复,也只是淡淡的一句:“想好违约金怎么办了吗?”
“”
陈思琪很难想象,有一天无话可说这样的状况会出现在她和吴雪之间。
“哎, 没有,我只是有点难受。”
等了几分钟,屏幕重新亮起来的时候,吴雪说:“好吧, 要不你来我这住一晚上?”
陈思琪雀跃地答,好哇,那干脆我把车开过去,今晚你回车里来住吧。然而打字打到一半, 她突然想起来,哦,我没有驾照。
“那我打个车过去吧”
片刻之后,吴雪回复道:“不用了,我过来了,正好拿几件衣服。”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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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雪到的时候已经接近凌晨三点了,夜已经黑透,仍然有霓虹在城市的上空投射出斑斓的光影,树影晃动,果然是江南的冬天啊。
衣服染上了一层冷雾,吴雪顺手把大衣搭到了副驾上,车里的暖气已经打开了,思琪烧了热水等她,车厢里弥漫着水汽,有种温暖的氤氲在。
“吃饭了吗?”
“吃了。”
“哦”思琪有些失望,她原本计划着和吴雪一起吃点东西,小冰箱里菜已经买好了,现在吴雪轻描淡写的一句吃过了,让她雀跃的心思熄了下去。
“你呢,吃饭了吗?”
思琪下意识地也点点头:“我也吃了。”
“那正好,我先拿一下衣服,你喝点水休息一下,等会我们就过去我那里。”
她俯下身推开柜门的时候,突然问了一句:
“你嗓子还好吗?好像哑得厉害。”
这一句关心让思琪的眼泪差点夺眶而出,这段时间她的孤独感与日俱增,不知道为什么,或许她知道,但是无能为力。
吴雪几乎是这个严酷的世界里她唯一的救命稻草。
现在她就在她面前,背对着她找东西,有一点奇异的陌生感,也有一点熟悉的亲近感。
她好像感到自己的喉咙没有那么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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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雪住的地方没有她想象的狭窄,老板包下来两层,第二层虽然大部分空间都塞满了衣服和包装箱,她还是有一个单独的小房间,门锁是她自己换的,很结实,钥匙转了三圈才打开。
虽说是单独的空间,但没有窗户,房间的顶灯很暗,她放了一盏黑色的落地灯,拧亮开关的那一刻,暖黄色的灯光洒满了整个房间,床上是白色的长绒棉被单。
“好温馨的小房子。”
思琪有些不敢坐到床上去,只是下意识地感叹。吴雪把一台电暖炉打开,热气缓缓透过反光板腾起,思琪把手放在暖炉上烤,她的手指骨节分明,在暖光的映照下看起来看起来瘦得可怜。
“最近没有好好吃饭吧。”
吴雪的语气淡淡的,但是思琪有些紧张:“有吃饭的,一天一般都会吃两顿饭的。”
这是假话,她总是忘了吃饭,不饿的时候就不会吃东西,饿的时候也只是胡乱塞几片面包饼干安抚一下空虚的胃。总是很累,总是不想说话,除了上播的时候不得不张嘴,大多数时候她都沉默地待在房车里,像一株沉默的植物。
哦,植物,她已经很久没有观察一株真正的植物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人们开始透过镜头去看大自然,而住在城市里,除了绿化带与盆栽,思琪看不到什么植物。上一次见到绿植是直播间优化的时候有美陈的人往房间里放了一盆发财树和一盆快死的绿萝。
“我觉得观众也很奇怪明明都知道是假的。”
“说的话也是,说话的地方是,连说话的表情都是。”
“我现在的身份是辍学在家直播养活自己的清纯大学生。”
“噗。”吴雪没忍住笑了一下,“很像你现在的。”
“你知道的,来看的人都不是那种好人。”
吴雪脑海里浮现出了一些画面,她当然知道,年轻弱势的小女孩在有些人眼里不过是一块待宰的鱼肉,而mcn公司不过是放大了这种可得性,这样的环境里人很难不受影响。
“你瘦了好多。”
她从床边的柜子上取下自己的洗漱包和折叠脸盆:“洗澡得去楼下,估计还没有车里暖和,洗漱一下就行了,我给你准备了新牙刷。”
思琪被吴雪推着往楼下走,二楼的灰尘很重,她没忍住咳嗽了几声,吴雪帮她把一楼洗手间的灯打开了。
“其实这是商用的房子,按理说是不能住人的,所以我也没放什么生活用品,喏,有一次性的毛巾。”
“会有人来检查?”
吴雪笑着比了一个“噤声”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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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店铺一般是不允许住人的,因为消防要求不合规。
但是还是有人会偷偷住。
吴雪也不过是借着夜里清货的藉口住下来的,老板心知肚明,但也没拦她,能落魄到要偷偷住在这里,也是遇到了难事。
虽然吴雪好像并没有遇到什么难事。
洗手间就是典型的客卫结构,马桶上面就是莲蓬头,莲蓬头很小,电热水器的热水容量也有限,洗脸的时候尚且断断续续,思琪抬起湿漉漉的脸打量着四周,眼睛有点发红。
服装店里的环境比房车里差。
吴雪让着她。
人霎时间的鼻酸让她忍不住小声地抽噎起来,眼泪很咸,混在已经变冷的水里,大颗大颗地从她的脸颊上滑落。
其实mcn公司也有宿舍的,只是人太多,八九个人一间的上下铺,环境也不太好,吴雪去看过了之后觉得不安全,没有让她去。
“你怎么了?”
吴雪的声音从身边传来,思琪紧张地别过脸去:“哦,没事儿。”
“是水太凉了吧?”
吴雪去调了一下电热水器的温度,江南的冬天也是深入骨髓的寒意,她试了一下水温,指尖立刻就冰了,下一秒,有一滴温热的水从正上方落到了她的手背上。
“”
良久的沉默过后,她说:
“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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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是奇妙的季节,结霜的清晨有凉风透过门缝钻进来,拂在思琪的脸颊上,让她有些麻酥酥的痒,被子更暖和了。
昨夜她本来是想和吴雪长聊一次的,但把头埋进蓬松的枕头里,还没说几句话她就打起了哈欠,吴雪把她的被子掖好,轻声说:“闭上眼睛,睡吧。”
淡淡的尘土味道、被褥清冷的味道,吴雪身上金盏花护肤霜的味道这些气味混杂在一起,让她觉得自己尚在人间,久违的安定感让她很快沉沉睡了过去。
吴雪却没睡着。
身旁有一个人均匀的呼吸,这对她来说好像是早已习惯的事,但这段日子她一个人睡得平静,此刻居然有些不习惯了。
“不知道她最近有没有看书”
吴雪在心里想着,随即想到mcn公司的环境,轻轻叹了口气,别说看书了,可能生存已经很吃力了。
其实她是想邀请思琪看《口水涟涟》。
是她最近看的书,故事其实再简单不过,独居的女孩收留了后辈住在自己租的房子里,一开始有在首尔生活报团取暖的亲密,后来就有了自我空间被侵入、生活习惯有冲突的现实,那些不得不共享的私人的喜怒,那些不得不咽下的生活的矛盾。
狭小的空间好像养育不出辽阔的爱。
轻轻翻了个身,虽然动作很小心,还是听见思琪紧张地“嗯”了一声,吴雪把胳膊放在被子上轻拍她,这动作莫名让她想起母亲安抚幼童。
而她与她,不是母女,甚至不是情侣。
应该是什么呢?是朋友?其实认识也不过两三年,思琪年纪又小,也谈不上有很多共同话题,时不时还需要她出面替她摆平事情,从这个角度上看,她们并没有多么丰厚的感情。
但却在一起在最小的空间里生活了两年多。
黑暗中,她自己都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两年多的朝夕相处,感情不应当更加深厚么。
怎么反而变得更生疏。
以前她听过一句诗:“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其实放在日日陪伴的友人身上,一样让人心酸,不知何时起,你们开始无话可谈,也不知何时起,当初的客气内敛变成了后来的沉默尴尬,熟悉产生的,不仅仅是轻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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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了。
因为还有别的店员要来,吴雪很早就起来了,先去简单洗漱,然后化妆,打卡,开店门这一套流程她做得很熟了,思琪在她后面跟着,也不知道能帮上什么,便自告奋勇要去给她买早饭。
“诶,不用——”吴雪叫住她,又转念一想,“那你多买一点,店里有同事,买点好分的东西,包子饭团之类的都行,往东边走就有。”
“几个人呀?”
“四个。”
思琪应声去了,吴雪把昨晚下班前已经陈列好的样衣又检查了一遍,才在养生壶里泡上玫瑰花茶,又把主厅的灯光调亮,舒缓的轻音乐流泻而出,她把歌单切成韩文歌,早上本来客人就少,更不能让大家昏昏欲睡了。
第一个来上班的是小秦,她刚来不久,此刻也是睡眼惺忪的模样,吴雪看到她下巴上还有一块隔离没有抹均匀,赶紧示意她去卫生间里补救。
“谢谢。”小秦直接用手搓开了那一片白:“雪姐,你今天怎么涂了那么红的口红?”
“很浓吗?”吴雪诧异地向镜子走去,她的所有彩妆都是裸色系,怎么会红?但当她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她才恍然。
哦。原来是血的颜色。
口袋里的纸巾轻轻拭去血迹,她盯着在纸上晕染开的红,难以控制地心烦意乱起来。
她讨厌血,从家里出事开始,她就害怕血。今早也真是奇怪,明明也没有感觉到有血腥味,怎么会嘴里的血抿到了嘴唇上都没有发现呢?
小秦已经上完厕所出来了,她远远地看见吴雪在镜子边,感叹了一句:“雪姐,你这个粉底太白了,不适合你。”
她一边走一边说:“死白死白的,就像啊————”
吴雪倒到了她飞速伸过来的手里,她的脸色惨白,比她本来想用来形容的白面袋子还要白。
“打120!打120!”
小秦冲着刚刚踏进店门的另外两个店员大叫。
吴雪无力地靠在小秦身上,她脑子里只有一件事:
“别。”
“别跟老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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