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第 73 章 正文完结
◎二十二岁的蒋旭初来娶你了。◎
果然, 一月份还没过半,蒋旭初的办公室已经换了一个楼层。
调到销售部之后,最明显的变化就是, 应酬局肉眼可见地变多了,他晚上回家的时间越来越不固定, 有时到了深夜,才披着一身未散去的寒意, 推开家门。
每一个推杯换盏的间隙,蒋旭初都会掏出手机给廖星情发消息, 直到她久久没有回复,大概就是睡着了。
后来有天很晚了他回到家,没有开灯, 蒋旭初站在床边, 借着窗外照进来的月光,看廖星情熟睡的侧脸。
他弯下腰, 骨节分明的手指还没碰到她, 却见她鼻尖微动,皱着眉, 把脸埋进被子里。
他收回手, 直立片刻, 胸腔微弱起伏,蒋旭初呼吸到,身体由里向外都浸透着烟酒的味道, 好像皮肤在无声地腐烂。
他拽松了领口, 从那份令人窒息的领带中挣脱出来, 快步走出卧室。
皮鞋尖顿了下, 只见厨房的灯还亮着。
锅里温着熬煮好的甜汤, 旁边贴了张便利贴:干了这碗蜂蜜苹果汤,一觉睡醒不头疼(宝贝要记得趁热喝-v-)
他想起昨天宿醉醒来时,还没睁眼就下意识按着太阳穴,随即感到她轻轻落在他脸颊上的吻。原来她什么都看在眼里。
蒋旭初缓了缓,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皱巴巴的烟,叼在嘴里,却没有点燃。
他把那张便利贴随手拍在脑门上,妥帖的西装勾勒出他优越的身形。他向后仰靠,牙齿磨破了烟纸。鼻息轻轻拂过额前的纸张,像金色的麦浪在波动,他在一片金黄里,恍惚看见了他的廖星情,她撩着长发,侧向他微笑。
他闻到阳光晒到皮肤上,杀死螨虫发出的焦香味道。
名利场上,别人递的烟要接,别人劝的酒也要喝。其实他并非一定要遵从这些规则,至于他们的话,更是可听可不听。
蒋旭初偶尔会想到蒋昇,说到底是他,赋予了他任性的资本。
生在这个家庭,他的自由固然受到困束,但他确实比这世上很多人都幸运得多。
他最终吐掉了这根没点燃的烟,两根手指捏着丢进垃圾桶里。蒋旭初没有扔掉那张便利贴。
第二天廖星情睁开眼,就落进一片金黄世界里,她把便利贴从额头上撕下来,蒋旭初上班去了,而二月初,学校已经放了寒假,廖星情睡到九点多才起。
她发现她的“-v-”变成了“=v=",蒋旭初还在旁边备注:“漂亮姐姐是双眼皮下次不要弄错了^ ^”
下面另起一行,笔迹潦草却热烈:老婆你不要再对我散发魅力了,我真的爱你爱到要死啦O-O
背面似乎还有字迹,她翻过来,只见那里写着一句没头没尾的煽情话:
廖星情,谢谢你一直照耀着我。
情侣本是同林鸟,春节临头各自飞。
在大鸟们一声声殷切的召唤下,小鸟们终于还是扑棱着翅膀,飞回了家里。
劳燕分飞还没二十四小时,蒋旭初的烦人程度直线上升。他几乎是天天给廖星情发:
你好,廖星情女士,你养的小狗好像有点死了。
你好,廖星情女士……
廖星情女士让他少胡说八道诅咒自己,他就唰地发一连串流泪表情包过来:狗狗流泪、猫猫流泪、杰瑞流泪、懒羊羊流泪、黄豆脸流泪……
廖星情只好翻遍收藏,找各种摸头、抱抱、亲亲的表情回过去。
除夕晚上,廖星情刚吃完年夜饭,就要溜回房间和男朋友打视频,林春晓在身后叫她:“星星,再吃点儿呀?这么着急做什么?”
廖鸿说:“是不是屋里藏了男人?”
林春晓拍他一下:“别乱说,小蒋又不在咱们家。”
廖鸿撇撇嘴,胡子翘起来一抖一抖,“那也不一定只有小蒋嘛。”
廖星情一时语塞,她爸这也太低估她女儿的道德水平了吧?她无奈道:“这话你可别当着他面说,不然他又要哭给我看。”
“别说当面了,我连他联系方式都没有,上哪儿说去?”廖鸿摸着胡子,一脸不赞同:“再说了,大男人掉眼泪像什么样子!”
廖星情从门边探出半个身子,最后留下一句:“爸,这你就不懂了,现在会哭的男孩才吃香呢。”
她关上门,廖鸿对着林春晓直摇头,“你听听,她还管小蒋叫男孩,人都二十一了!你女儿也太宠男朋友了,迟早把人家宠坏!”
林春晓低头收拾碗筷,“女儿喜欢,就随她去呗。”
廖鸿吹胡子瞪眼,“星星不是说了,三月多点要把小蒋带回家来。到时候我可要仔细瞧瞧,这小子到底长的一张什么狐媚脸,能把我们家姑娘迷得这么神魂颠倒的?”
林春晓在一旁听了,笑着摇了摇头。
春节短短七天,蒋旭初有些怏怏不乐,蒋昇看到他那张挂相脸就烦。他们父子俩还是水火不容,谁也不服谁,但好歹,现在能听进去对方说的话了。
蒋旭初吊儿郎当,瘫在沙发上玩手机,蒋昇火气直冒,加重了语气:“我还以为你真有点长进,一回家就原形毕露了。李文说你消息都不回,这就甩手不干了,像什么样子?”
蒋旭初头也不抬:“蒋总,我在放假好不好?你自个儿春节加班,不要把气撒在我们牛马身上。”
蒋昇拂袖走了,他的书房里还有开不完的视讯会议等着他。
蒋旭初这才有了个坐相,他向正看电视的楚芳萍伸出手:“妈,把玉佩给我。”
楚芳萍拍开他的手,“不孝子,人小廖还没点头,你就惦记着我们老蒋家的传家宝啦?”
蒋旭初摸了摸鼻子,“我这不是想讨个好彩头吗?”
“你呀,”楚芳萍摇头,“双方家长都没正式见过,你就想着求婚,是不是太急了点?”
“我这不正要跟您商量吗?”
蒋旭初向她坦白道:“我生日那天正好周日,你跟我爸通通气,让他空半天出来。我想在你们见证下,向姐姐求婚。”
楚芳萍瞪大眼睛,“儿子,这事真不能再缓一缓?非要这么赶着,一件接一件的?”
“缓不了一点,”蒋旭初声音不高,但每个字都明确而清晰:“妈,你不知道,我等这一天已经太久了。”
“蒋旭初,这都多久了,你到底有完没完?”
廖星情甩开汗湿的发,有汗溅进近在咫尺的蒋旭初眼里,他没有眨眼皮,在轻微的酸涩感中,他往里入得更深,这让她失神地溃散了,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他摸着她微红的脸颊,慢吞吞地说:“不是你先扒我衣服的吗,姐姐。”
“那你这也太久了……”廖星情稳住语气,“宝贝,我们先去洗澡好不好?”
“可是我们都七天没见了,不应该补回来吗?”
廖星情试图跟他讲道理,“这事儿哪有按天数算的啊?”
蒋旭初竟然还说:“为什么不能?”
廖星情觉得跟他语言不通,她就用力绞他,蒋旭初低低地嘶了一声,廖星情很快发现她的身体是走了另一个极端,彻底把他理智给剥夺走了。他失控地加重了力道。
他连套子都冲破了。
还是廖星情发现的不对劲,两个人打开灯一看,四目相对,两个人都傻了。
廖星情看见蒋旭初还愣着就来气,她用力掐他脸:“你还在这吞口水,还不快给我买药去?”
蒋旭初拎着破烂的塑胶制品,他匪夷所思,“这玩意儿质量也太差了吧?姐姐,你下次别买这家了。”
“你就别在这避雷来避雷去了,你再拖下去,我就避雷你。”廖星情推他。
蒋旭初一向尊重廖星情的每一个想法,他把用过的东西往垃圾桶里丢了,三两下套上羽绒服和长裤,抓起手机就往外走,“我去楼下药店买。”他走过去比叫外送快。
廖星情望着他背影,她轻声说:“你会生气吗?”
蒋旭初回头笑了一下,他手撑着门框那里,“你的身体当然是你做主,我有什么好气的,我还怕你生气。”
他语气温驯:“我下次不会这样了,我会更小心。”
廖星情对他笑,“老公,你真好。”
蒋旭初挑了下眉,“还有别的好听的吗?”
廖星情捧场:“老公,你好帅啊。”
她没说谎,他站在明与暗的交界处,身后是悄无声息的昏暗,房间里灯光倾泻下来,勾勒出他高挺的鼻梁,和清晰利落的下颌线。
蒋旭初得寸进尺:“还有吗?”
廖星情迎着他的目光,笑说:“也不用太小心,”她轻声补了一句,“我挺喜欢的。”
蒋旭初捂住心口,他唇角半勾着,向后倒退着走,目光始终缠着她不放。直到门口,他才抬手飞了一个吻,大门闭合,楼道将他融了进去。
很少碰壁的蒋旭初在求婚这件事上,刮了一鼻尖的灰。
说起来还是喝酒误事,他生日前一天正好是周六,小情侣自驾去邻市玩了一整天,点了本地人刘守伦当免费陪玩。
晚上他们请他吃了饭,回到家里,廖星情想着好久没喝酒了,一时兴起,跑去冰箱里把果酒给抱出来了。
那果酒度数虽然不高,却架不住他们一瓶接一瓶地喝。桌上的玻璃瓶子堆了一片,把廖星情冰箱都给清空了。
廖星情自觉自己是微醺往上,蒋旭初半醉了。他第一次尝果酒,清爽润甜,一个没留神就贪了杯。
廖星情捧着蒋旭初发烫的脸,“小狗,小狗,你怎么有两个脑袋呀?”
蒋旭初用鼻子就蹭了过去,在廖星情柔软的脸颊上,鼻骨微陷,“两个脑袋都很喜欢你,九个太阳也都是很喜欢你。”
廖星情扯起来他嘴角,“哈哈,宝贝傻了吧?脑袋只有一个,太阳也只有一个。”
蒋旭初分不清是被她扯动了嘴唇,还是他自己想的,他嗬嗬笑了半天,忽然身体一歪,整个人向前栽倒。
醉到这种程度,人对肢体的控制所剩无几了。他半跪在地,这个姿势却像触发了他的条件反射似的。
蒋旭初忽然把两边裤兜给翻了出来,又一拍脑袋,甩着两条长腿踉跄冲进书房里,他郑重其事地拿出来一个小盒子。
廖星情打了个酒嗝,全是水果的香气,眼见着蒋旭初啪地一声双膝跪下,磕了一个头,把那个红色丝绒盒子高高举过头顶,像捧着一颗滚烫跳动的心脏:
“姐姐,麻烦你嫁给我一下吧?”
他最近社畜做多了,语言系统明显受荼毒不轻,平常清醒时尚且看不太出,一旦醉倒了,就从醺醺然的神经里向外扩逃。
廖星情拿起小盒子,麻利地把戒指往自己手指上套,“批准了。”
她还举起手来欣赏了一下,“鸽子蛋,我喜欢!”
蒋旭初晕乎乎了,还能在那儿飙英文:“pleasure!”但他丢了一个“my”。
所以其实,两个人都完全醉了。
而最可怕的不是醉酒,是第二天醒来,他们居然什么都记得。
蒋旭初从意识回笼的那刻起,他就开始头疼,记忆像雪片纷飞,刮过他的大脑皮层。丢人的事历历在目,刺得他浑身冰凉,睁开眼,他和廖星情面面相觑。
蒋旭初声音嘶哑地开口,“老婆,和你商量个事。”
廖星情张嘴就是:“哈哈哈。”
蒋旭初头痛得更厉害,“能不能当做什么都没发生?”
廖星情笑得往蒋旭初怀里去,眼泪都出来了。这个人蓄谋已久的求婚,居然就这样荒唐地拉开了序幕,献出去了。
蒋旭初显然极不满意,他从她手上,强行把求婚戒指要了回去。
他紧咬着后槽牙。过了会儿,廖星情才发现,蒋旭初哭了。
他的长睫已经浸湿了垂下,廖星情刚凑过去,他就别开脸。手指仓促地挡在眼睛前面,他低哑着声说:“别看我,太丢人了。”
他就这样硬生生把自己气哭了。而她并不清楚,这场在他心中预演了千万遍的求婚,对他来说,到底承载了怎样的份量。所有的期待和仪式感,都在醉酒后的晨光中摔碎一地。
廖星情亲他哄他,“悄悄告诉你,姐姐今早一醒过来,左脚绊右脚,扑通一声摔地上啦。结果一爬起来,拍拍脑壳:糟糕!廖星情什么都不记得了。”
她轻轻地抱住他:“宝贝,你说这样好不好?”
“你还记得你叫什么,什么叫什么都不记得了?”蒋旭初把脸埋进她肩头,“廖星情你又把我当小孩骗。”
廖星情当作没听见,她继续扯道,“冰箱里还有吐司,等会儿我们一起把失忆面包吃了。”
蒋旭初短促地笑了声,还混着未散去的鼻音,“老婆,哆啦A梦的那叫记忆面包好吗?”
廖星情理直气壮地说:“在我这儿,多啦A星出品的就是失忆面包,你有意见吗?”
她温柔地吃掉了他的眼泪,把他的咸涩照单全收。
廖星情说:“宝贝,不要再掉小珍珠啦。”
她宝贝接着把她扑倒了,“好耶。”哑着嗓子应了她一声。
林春晓和廖洪,他们中午就抵达了蒋旭初家,蒋旭初派人接过来的,除了她的父母,还有她最好的朋友。
蒋旭初也喊来了施良,施良热泪盈眶:“好兄弟,你总算不拿我当你人生的背景板了。”
蒋旭初递给他一个气球,“打气筒坏了,兄弟帮个忙。”
施良把眼泪收了回去,恨恨地看了他一眼。蒋旭初拍拍他的肩,“拜托你了,下礼拜六请你吃饭,随你挑哪家。”
施良决定再给这个友情里的渣男一次机会。
章晚却显得异常沉默。求婚前,她把蒋旭初拉到一边,她说:“不知道星星有没有跟你提过,我老喊她事不过三小姐。廖星情真的是一个非常心软、非常可爱的女人,她一直对我很好,我也很爱她。廖星情还很爱笑,认识她以来,我只见她掉过一次眼泪,是因为你。她一定很爱你。我相信未来,她会对你很好很好,但是……”
蒋旭初接过她的话说,“但是我也要对她很好很好才行。”
章晚笑了,她说:“对。”
蒋旭初望向窗内,房子里的廖星情正俯下身来和小女孩说话,他眼神里有欣赏,更有抑制不住的着迷,他说:“廖星情心里有一把秤。”
章晚说:“对。”
当心心仰着脸,拉着廖星情的衣角说:“姐姐,我带你出去看星星吧?”
廖星情已经有所预感了。
她一下午都没怎么见着蒋旭初,心心还突然出现在这里,穿着一身隆重的公主裙,缠着她陪自己玩,不让她出去这个地方,猜都不用再猜,她就知道接下来的走向。
况且现在还是落日时分,哪有很多星星给她们看?
心心牵起廖星情的手,往外走去。就在她们走出大门的那一刻,草坪上的星星灯亮了起来,如同跌落人间的银河。
心心指着那儿说,“看,是星星!”
有人在弹钢琴,悠扬琴声在暮色中流淌,是那一首熟悉的《星晴》。从大门口到梧桐树下,距离稍长,廖星情一步步走向蒋旭初。
她脚踩着的草坪上洒满了白色的玫瑰花瓣,她正漫步在云端,走向一身挺括西服的年轻人,她头上是摇曳如梦的星光。
心心这时松开了廖星情的手。她挺直纤薄的脊背,右手捏起裙边,双脚交叉站立,微微屈膝。刘海垂下来,她不忘穿过发隙,用亮晶晶的眼睛偷看廖星情的反应。
行完公主礼,她上前一步,把不知何时抓在手心的小盒子递给蒋旭初。
他们的亲朋好友都在不远处看着。
真当那个时刻来临之时,虽然意外下有过提前彩排,蒋旭初还是紧张得说不出话。他喉结无序地乱滚,在脖颈上翻来覆去。
廖星情低下头,伸手替他扯松了领结,然后轻手解开了衬衫的第一颗扣子。
“说吧。”她抚摸他的脸颊。
蒋旭初打开戒指盒,单膝跪地,声音微微发哑和颤抖,他清晰地说:“廖星情,二十二岁的蒋旭初来娶你了。”
他还准备了很长的一段话。
可廖星情看着他,忽然就笑了出来。她眼睛是温柔的月牙,月牙儿里还住着亮闪闪的小星星,廖星情说:“我愿意。”
蒋旭初怔住,“等等姐姐,这剧本不太对啊?”
廖星情问:“有什么不对的?”
她晃了晃空荡荡的手指,“现在,把我的鸽子蛋还给我吧?”
蒋旭初说:“你不是应该哽咽半天,深思熟虑再答应我吗?”
廖星情说:“那我收回?”
蒋旭初急得立刻站了起来,他顺手把戒指给她戴上了,“不行,你都答应我了。”
廖星情逗他:“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老公,你怎么这么难伺候啊?”
想不通,就不去想了。对蒋旭初来说,求婚这件事,纵然过程曲折又离谱,但最后结果是他想要的。
那还管什么三七二十一,蒋旭初一把抱起廖星情,高兴地在树下转了一圈。他像追逐尾巴的狗,而他的尾巴在他怀里拥有。
小狗咬到了他的尾巴。
蒋旭初大声说:“老婆,你终于要嫁给我了!”
那个人好像一条狗啊,人们往往用来形容一个人的落魄和狼狈,可是小狗永远不计得失,他爱一个人,是用几分之几的全部在热爱。
“慢点啊老公,别摔到了廖星情。”女人搂着他的脖子,紧紧贴着小狗的身体,她的笑声洒的满地都是。
纯白头纱被风吹起,在半空中轻盈浮动。
当小女孩牵着她的手,带她向他走去。
女孩问:“姐姐,求婚是什么意思呀?”
她说:“一个关于爱和责任的请求。”
女孩说:“那可以答应,也可以拒绝,对不对?”
她说,“当然啊。但是当你遇到很爱很爱的人,你的心里,只会剩下一个答案了。”
女孩又问:“姐姐,你说的是爱情吗?爱情到底是什么呢?电视里两个人亲嘴是爱情吗?那有人只把橡皮擦借给我用呢?我们也是爱情吗?”
这时,她们快到蒋旭初面前了,长长的路已经走到尽头,蒋旭初手里拿着柔软的头纱,他站得笔直,但过于笔直了,每一笔绷直的线条都流露出他的紧张。但他其实不必紧张的。
“每个人的爱情都不一样,对姐姐来说,爱情是一见钟情,更是一击即中。”
廖星情的目光落在他身上,还是忍不住笑,她现在信他说的小时候做广播操被排挤了,这人怎么做到走一步也同手同脚啊?
女孩摸了摸脑袋,说:“姐姐,我还是搞不懂。”
她仰头看着她,听见这个漂亮姐姐说:“爱情啊……就是心里总有一个小人跳着脚,不停地喊完蛋了完蛋了,你就这样听着它喊啊喊,直到有一天,你们的头发都白啦。”-
正文完-
【作者有话说】
在写这篇文的时候,我一直谨记一句话:写文最重要的是完整地完成它。这篇文我现在回顾,其实有很多小缺点,它绝对不完美,但我知道,我自己是特别认真的写完了,所以我很知足。
在写下“正文完”三个字特别感慨,非常舍不得大家还有我们星星太阳,对我来说,写文是一件特别消耗情绪的事情,累是真的累,但是能得到大家的喜欢,同时感到非常荣幸和开心。还有特别多特别多的值得。
我从来没写过这么长的文,从五月中到九月中,竟然都四个月份了。连载文到后期真的有种身心疲倦的感觉,再加上那阵子工作忙,更新没有特别规律。在此特别感谢大家对我的包容,是你们每一章的陪伴(我都记得你们的ID的我超厉害的)我才有力量慢慢、慢慢地写完,最后给了廖星情和蒋旭初一个很有吻银月味道的、我个人很喜欢的、天真烂漫的结局。
这让我感觉是童话结尾,那就让我把这篇成年童话献给所有的大朋友和小朋友,祝大家既见旭日,又得星晴,每天都能碰到很好的天气和很好的人。
写完,才发现自己用了好多“很”“非常”“特别”,我个人特别喜欢这些程度词,我感觉到一种非常强烈的情感倾向,这让我感觉很幸福。
有看到有宝贝说舍不得,其实我也特别舍不得大家,一时之间不敲键盘还真不知道不加班的夜晚该干啥[化了]那就让我来写番外吧!我私心还想再让你们陪我再久一点嘿嘿。所以大概会休息三四天到一周左右,就开始更新番外,暂定有婚礼、宝宝还有if番(假如廖星情是女主播)其他的还在纠结写不写,大家有想看的欢迎在评论区提出来!
最后悄悄啵啵一个[亲亲]
以下是专栏预收=3=-
《天下第一喜欢你》-
“做人,最重要的是开心。”常乐爸妈给她取这个名字,只希望她天天开心。
常乐如父母所愿,家境一般般,脸蛋胖嘟嘟,身材圆滚滚,性格软趴趴,成绩也平平,但她成天到晚乐哈哈。
青春期像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不仅吹胀了她的胸脯,也搅乱了她的一池心事。
常乐是一个很随大流的人,就像,她一般喜欢正当红的明星、正流行的作品、正热销的食物。
就像她喜欢的季永夜,也是女生们心照不宣选择暗恋的“大众推荐”。
为了季永夜,常乐千辛万苦地减肥,又千方百计地变美。
喜欢他是一件如履薄冰的小事,但和季永夜有关的风吹草动,立刻能让她的世界冰雪消融、万物复苏。
毕业典礼最后一天,常乐原以为自己倒霉透顶,见不到他可能是最后一面了。也是那天,她骑着小电驴阴差阳错,走了不常走的回家的那条路。
常乐碰到了季永夜,她觉得是老天眷顾,头脑一发热就大胆告白了。
听她磕磕绊绊说完,季永夜漆黑的眼映着灯光,显得比白天温柔:“同学,谢谢你的喜欢。”
“祝你前程似锦,得望天光。”话罢,季永夜微微颔首,他的眉眼很干净,但离她很遥远。
做人,最重要的是开心。
吃不到的白天鹅不要硬着头皮去吃。
常乐选择躺回去,做一只咸鱼-
七年后,处在人生低谷的常乐再次遇到季永夜,他还是那么耀眼,那么多人喜欢。
她和他关系越近,越是忘不了她,因为她越来发现他完全值得少女的一腔心事。
完了这不是?常乐抓耳挠腮。
不过成年人的世界,感情只占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她又重新减肥、又渐渐变美,但这次她是为了自己的心情。
边工作,边生活,再抽出多的时间追他。
因缘巧合之下,继暗恋和追求后,面对季永夜,常乐做了第三件事,她把人给睡了。
就在她躺在床上愁眉苦脸,不知道该怎么收拾烂摊子的时候,男人揽过常乐的肩,高窄的鼻骨蹭过,她浑身颤了一下。
他笑了下,笑意淡而清晰,“不多睡会儿吗,我还好困。”
常乐瞳孔地震,他他他是在对她撒娇吗???-
有人说,对的人站在前途里。
对常乐来说,季永夜不仅是季永夜,更是似锦的前程里,那一盏永不熄灭的引航灯。
*太阳花x冷月光-
《仙仙的下雨天》-
男演员盛夏里因为汪雨浓导演的《仙仙》爆火,粉丝疯狂围堵,声嘶力竭:“仙仙——”
他那时性冷到孤僻的地步,但只要有人喊他”仙仙”,盛夏里就会笑。
爱他的人从此以这个角色称呼他。
后来他和汪雨浓分手决裂、渐行渐远,他从四十平的出租屋搬出来,扔掉了她的衣服、物品和她相关的一切,连“纹就纹谁洗谁是狗”的纹身也洗去了。
所有的誓言终将褪色,他想忘了她,但总有人或痴迷、或亲昵地叫他,仙仙,仙仙。
盛夏里摆脱不了“仙仙”,是汪雨浓在无数的雨天里,烙在他骨髓里的瘾。
那时,在昏暗的狭窄的潮湿的房间里,她头发散乱,眼睛却是明亮的,她抓着他的颈发,仙仙,一声又是一声,仙仙,仙仙。
盛夏里甘之如饴。
仙仙明明住在盛夏里,不向往太阳,却十分怀念下雨天。
*黑马女导演x她一手捧红的男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