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橘小说 > 虐心甜宠 > 春日雁回[京圈] > 2、橙子
    秦执来是叫谢凛进去的。


    满场的人都齐全,就等他出场。


    沈重仁费劲攒的局,为的就是他这趟回国后的首次公开活动。


    沈家目前从商,上一辈的庇荫已经渐渐消退,这一辈自然要寻个新的支撑。


    谢家是最合适的人选。


    老大事业如日中天,二女儿嫁的殷实,港岛最大的世家,稳保谢家太平。


    还有旁人摸不透的谢三。


    据说黑白兼通,能做些旁人做不到的事情。


    更何况,沈重仁是谢彤替小妹看上的,四平八稳的性子,适合跳脱的谢瑾焉。


    他明晰这层关系,才越发热络。


    谢凛却是厌的很,这种迂回做作的场合他向来不喜欢,不然也不能一跑出去就是八年。


    今个儿是二姐给下了死命令,这才不得不来。


    好难得在园子里躲清净,碰到个有意思的姑娘,还是顾家那小子的女朋友。


    打小就走狗屎运的人,他更看不上。


    本应该换个地方,却也不知道为什么,神出鬼没的,谢凛的目光又移回到了小姑娘的身上。


    金雀花想来吃腻了,现如今打量着其他的花草,怕是想找点别的吃的模样。


    是个漂亮的姑娘,还是个有点性格的漂亮姑娘。


    刚刚叼花的样子娴熟,俨然会抽烟。


    他来的早了些。


    在海外呆了多年,圈子里没几个人还记得他的模样。


    万徽堂又有规矩,少言少语,特别是对于气度不凡的,更要谨言慎行。


    是以有人窃窃私语,却无人敢上前向他函询。


    倒是这个姑娘,从他眼前经过,眼皮都未抬一下。


    八面玲珑却又拿捏得当,对着不同人给了不同的脾性。


    仅仅是刚刚这不过一刻钟的时间,已经看她变了四五次脸。


    搞布展是屈了才了,适合学变脸。


    不过也不适合再过多停留,秦执点了他,他自然要卖个面子。


    人跟着,进了主厅。


    刚刚还嘈杂喧哗的场子瞬时安静了下来。


    认识他的人不多,但能让沈先生小跑去迎的,猜也可以猜到。


    当即附和着起了身,林林总总,满堂的人。


    沈重仁带着笑迎来,“这是去哪儿了。”


    谢凛勾唇,“迷路,绕到后园去了。”


    沈重仁不疑有他,引着人到了主位,热情的很,“坐,今天可是你二姐的主场。”


    谢凛挂着笑,只不过笑不达眼底,拂在面上,借势坐了下,不知怎么,倒是想起了刚刚那个蹲不是,站不是的小姑娘。


    不知道她是否找到了座椅。


    主持人是目前当红的京市女主播,正经的民生频道,端庄大气,穿了身挑红绣纹的旗袍,站着台上,与全场融为一体。


    看到沈重仁的手势,这才开了场。


    眉目带笑,字正腔圆,从历史沿革介绍到“童行”品牌,而后介绍主要来宾。


    周遭提到名字的都起立鞠躬,独独没有点最中间位置的人。


    谢三不喜欢这种事情,沈重仁了然。


    更何况,介绍起来也难。


    他现如今在做什么,没人知道,圈子里传他一直在做投资,台前养着白手套,却没人知道,谁替他站台,谁替他打理。


    神秘又孤傲。


    今个儿能来,已经是天大的面子。


    没必要再多加刻意。


    最后谢彤上台致辞,感谢着各位来宾的莅临,活动正式开始。


    灯灭,影起。


    追光打向左边偏厅的皮影戏,透色幕布,影影绰绰。


    主唱人声清脆又水润,伴曲不急不慢,不抢不争,唱的是改编自敦煌壁画,色彩瑰丽的《九色鹿》。


    引得一群来参加活动的小朋友惊呼雀跃。


    鼓停,追光转,打上主舞台,古琴声起,唱曲的姑娘瘦高,一双凤眸上挑,唱得是耳熟能详又吉庆的小赐福,莹莹绕绕,饶是听不懂的,也能从中窥出几分愉悦的喜庆。


    继而戏不停,曲续,主追光不灭,副光转右厅,唐师傅现场刀雕漆盘,拉高全场的定位。


    万徽堂的三厅双舞台,被运用的淋漓尽致。


    整套活动控制在一小时内,最后上餐,曲停。


    堂内安排了可供孩童可自行选择的糖画、泥人,还有简单的皮影戏教学。


    又有专门的幼教老师陪同,给足了成人社交的舒展。


    严丝合缝,极具美学和传统,超乎谢凛的意料之外。


    他本以为这样的活动,会无趣又乏味,不由的多说了句,“策划做的不错。”


    沈重仁得了这句话,笑容更满,“你如果感兴趣,可以推荐给你,圈子里做这个场的,数他们做得好。”


    说着抬头寻人,瞬时就捕捉到,“这不,人在那。”


    谢凛闻声抬头,越过攒动的人头,当真在临近门口的位置,看到了刚刚叼着金雀花的姑娘。


    晃着一双细长白嫩的双腿,笑得眉眼弯弯。


    和刚刚那副与人无关的疏离模样既然不同。


    带着甜和软,像娇养的娃娃。


    他惯来不喜欢这种甜啧啧的姑娘。


    而对面,是从小就被自家老爷子挂在嘴边上,拿来给他当对照组的人。


    从小到大都装的像个假人一样,听话懂事,没有半点情绪。


    那姑娘原来喜欢这样的。


    当真没品味。


    “叶醒醒,顾奕琛的女朋友,宝贝的很。”


    这话说着,谢凛就看到顾奕琛把手边的橙子给她一瓣瓣的扒好,细细剃去白丝,又耐着性子的放到叶醒醒的嘴边,等着她把嘴里的食物吞咽。


    小姑娘探头,红唇启,白齿叼过橙色橙瓣,舌头一转,就裹进了嘴里,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堂堂顾大公子就笑得看不清眼眸。


    好一对应景的碧人。


    坐在一旁的沈贝儿听到了两个人的对话,探过头来,“我哥这叫老房子着火,烧透了。”


    沈重仁随口问了句,“好了多久了?”


    “没多久,去年认识的,我哥追了将近一年才点头的。这个叶小姐,是个有脾气的。”


    谢凛看着,冷笑了一声,“挺配的。”


    也就不再多话。


    这活动,真是无趣。


    ==


    叶醒醒晚上是要回学校的。


    最近大半个月要不在外面,要不在工作室,虽然研二以论文为主,却也不敢太放肆。


    总要去导师那里报个到。


    顾奕琛替她捏着小腿,舒筋解乏,微微蹙眉,“前一段时间好不容易给你养胖了点。”


    叶醒醒抬手就把他皱起的眉舒展开,“这样才帅,不要皱眉。”


    顾奕琛长得好看,是传统意义上的好看,眉目周正,身条高挺,喜欢穿软麻质地的衬衣,温润无害,站在那里,就会让人觉得,是个妥帖稳当的人。


    叶醒醒攀着他的胳膊,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五指扣在他的指尖。


    “沈先生的案子,来了好多次了,总不能拒的,接下来就不这样了。”


    “好,”顾奕琛摩挲着她的手背,他对她总说不出任何重话,“晚上带你去喝汤?”


    叶醒醒是南城人,老家偏爱煮汤,顾奕琛和她在一起后,几乎带她喝遍了京市的南城馆子。


    “我要和师傅吃饭的。”


    “师傅总是比我重要。”


    叶醒醒笑着看他那副吃味又蔫的模样,抬手端起他的脸颊,笑得灿烂,“晚一点送我回学校的时候,我们去吃宵夜好不好?”


    “送你回学校是我的荣幸,但宵夜你不准再吃了。”


    叶醒醒的作息不算健康,吃饭总不能按时,以至于人脾胃欠缺,吃多了吃油了,总会闹出些毛病。


    顾奕琛认识她这小半年以来,已经摸清了她身体的脾性。


    叶醒醒点头说好。


    她其实非常讨厌圈子里的二代。


    眼高于顶、目中无人,对待女性和感情,仿佛是打发时间的奶茶,及时行乐的廉价糖精。


    独独顾奕琛不同。


    眼里心里都是她,饶是有时候叶醒醒的提议奇怪到让人难以接受,他也会全部顺从。


    她从未见他对她面露一次愠色。


    完美的仿佛偶像剧里的假人。


    叶醒醒从十岁跟着师傅跑堂口,什么样的人不曾见过,更遑论,师傅从七八年前入京开始,做的都是上面人的买卖。


    圈子里的人见得越发的多,总不相信人会是这样完美无缺的。


    也不过是他现在喜欢她,没有考虑过未来,也不曾想为了让她融入他的家庭去改变她什么,才能彼此舒服。


    早晚要回到各自的世界里的。


    叶醒醒懂,才越发的觉得顾奕琛合适。


    她喜欢他,却不是非他不可的喜欢。


    她喜欢他的温柔、他的英俊、他的耐心,这样的人,恋爱谈起来舒服,却不会刻骨铭心。


    分手必然难过,但图的简单,撕心裂肺也就不会存在。


    所以,这段恋爱叶醒醒谈的舒服。


    场子里陡然热闹了起来。


    想来是活动快要结束。


    腿酸,不想自己下台,于是伸长了手臂,环抱住顾奕琛的脖子,由着他把她从台子上抱了下来。


    自然会有人看到。


    但叶醒醒不在意,顾奕琛也不在意,圈子里谁不知道,顾家公子被“遗·笺”的女设计师迷得失了心窍,宠的脚不沾地。


    这样,叶醒醒在做圈里人买卖的时候,旁人也要卖顾家几分面子的。


    她松了松腿,又理了衣服。


    顾奕琛帮她把刚刚束起的头发散落,瀑布般铺满了背脊,挡住了脖颈处的刮白。


    不舍得,又在她耳际摸索着。


    细腻软滑的触感。


    叶醒醒被骚的痒,躲笑着,“我去找唐老了。”


    “我陪你走过去。”


    “好。”


    她把手落在他的掌心里,大手包裹着小手,转身就要向右侧厅走去。


    不曾想,刚迈了几步,就被人群挡住了路。


    沈重仁簇拥着中间的人向外走去。


    叶醒醒粗瞥了一眼,这中间长身而立的,大概就是传说中的谢三公子。


    当真是一副引人注目的好皮囊。


    一双眸子漂亮,眼尾微微吊起,眼瞳却深,墨黑色的,配着这桃花的眼型,平白多了几分亦正亦邪的神秘。皮肤白,衬得眉骨和鼻梁格外分明。


    臂弯间挂了件棕色的呢子大衣,黑色棉麻衬衣,夹杂了真丝在内,微微有些皱着,配上他慵懒又不以为意的眉色,会给人一种,好相于的错觉。


    叶醒醒却窥探到了他眼眸底下的那抹锋利。


    绝不是个简单的人。


    叶醒醒的第一想法就是,离他远些。


    是以连忙敛了眸子,不曾想,他竟偏头,对上了她的目光。


    看似漫不经心的一瞥,突然勾了唇,走了过来。


    负手而立,挂着一抹若有似无得笑。


    目光投向的是顾奕琛,“好久不见啊。”


    顾奕琛客气的伸出手去,挂着笑,“好久不见,这趟回国是久居?”


    谢凛却是没有回应他的话,看向叶醒醒时,挂着一抹随意,好像只是无意识的搭话,“女朋友?”


    刚刚伸出的手被不着痕迹的收回,顾奕琛揽住了一旁人的肩膀,亲昵的,“对,女朋友,醒醒,这是谢家三公子,谢凛。”


    叶醒醒抬眸看他,眼底清亮,半点没有要和他寒暄的意思,只简单示意的点了点头。


    楚河汉界划得鲜明,和刚刚那副笑得甜到腻人的模样判若两人。


    谢凛那只想要伸出去,和她简单致意的手,被藏回到了背后。


    还真是无趣。


    比他想象中,还要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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