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对他太警惕,他不论做什么都是别有居心,索性就让一切回归原点,这里面唯一的变数,是卫凌。


    李从生出荒谬之感,总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那些布置,竟让她提前跟卫凌相识,好似一切都在为别人做嫁衣。


    “好生监视那个卫凌,有一切异动都要报告本王。”李从很心急,却要压抑自己的心急,要等待,要按捺住,他此时但凡做什么,嫌疑就是最大的,等卫凌中举,把他调去别郡,此生不能回京,才好从根上,斩断这段孽缘。


    他绝不能让她知道,卫凌上辈子痴恋于她,为了她心甘情愿的赴死。


    抱月楼是他的产业,没有细作,他们说的那些话,也不会传出去,这是最隐蔽也最清雅的一间房,没有不长眼的,会来打扰他。


    李从靠在栏杆上,手中拿着酒,姿势看着有些落拓不羁,脸色却是惆怅的。


    王德拿来一件薄披风,给主子披上,顺着他的目光往下看,是谢姑娘几人,那谢姑娘一离开主子,脸上就有了笑容,整个人都兴高采烈地,散发着明媚的气息。


    她像个小女孩,在街上不停地买买买,哪怕只是一个桐子一个的绢花簪子,簪子粗糙,连毛边也没磨光滑,可只要喜欢,她也不嫌弃,而且她有的,两个丫鬟必定也会有。


    看到了冰糖葫芦的摊子,立刻就被红红的山楂吸引了注意力,冰糖葫芦并不便宜,外面裹的糖衣,是要熬麦芽糖的,甜味是奢侈品,只有权贵人家才能随时享用,现在都开春了,天气已经渐暖和,冰糖葫芦的糖衣太软,有些糖汁都要化了。


    卖糖葫芦的老倌哭丧着脸,求谢明枝多买些,但价格其实卖的很贵的,居然十五文一根,罗九娘觉得匪夷所思,糖葫芦也能卖这么贵,以往的价格最多也不过十文,当即嚷嚷着说不公道,揪着那老倌的领子问,是不是要宰他们。


    老倌委屈急了,说现在元京什么都在涨,家里熬麦芽糖用的糯米和麦种,都贵了不少,天气马上要暖和了,这糖葫芦生意也做不了了。


    谢明枝想了想,掏出一块碎银,竟是全都买了下来,给绿珠罗九娘都各自分了一支,剩下的,让九娘去跟给城根下的那些小乞儿分发,这些孩子很可怜,有的甚至生下来都没见过亲爹亲娘,他们身世太复杂了,有些是跟着爹娘进城的流民,有些爹娘重病活不下来,自己就成了没有家的孤儿,饥一顿饱一顿在元京乞讨,很多都活不过冬天。


    这些元京的乞儿比钱塘的要难过的多,毕竟钱塘四季如春,即便是冬日,山上也有生长的野菜,水泥塘子里有生在生长的藕和菱角,挖出来去卖钱,总能挣几个铜板凑合着活下去。


    而元京的冬天,湿冷的可怕,空气好像成了浸满冰水的薄绒布,从骨头缝里透进去的寒,完全不给人一个痛快,又冷又饿,往年元京的火神娘娘庙,会冻饿一大批小乞丐。


    在上元京时,谢家那时还很困难,为了谢明谨,她几乎掏出一半家当,生怕谢明谨在宫里没有银钱,没处支应,可即便如此,她依旧隔三天在火神娘娘寺庙给妇人小孩施粥,若有怀孕的妇人,还能领两碗,冬日甚至做了一身薄棉衣,给那些小乞儿,虽然谢明枝做的很有限,至少这个冬天,那些孩子没再因为挨饿受冻死去。


    这种事只有罗九娘能做,绿珠一去会被拿捏,罗九娘说,在底层做乞丐,挣扎着活下来的小乞丐们,其实比大户人家的婢女要精明的多,生存早就让这些孩子过早的失去了天真,绿珠看着就面善,若不震慑住,他们会全都围上来,直接要银子。


    谢明枝手中额外拿了一支,走到卫凌跟前:“那个,你要不要?”


    她有点羞赧,显然为刚才的事,是有歉意的,其实谢明枝看到,那一瞬间,卫凌垂着头,像个被雨水打湿皮毛的大狗,他是好意,怕她被欺负,而她居然没接受,心里有些七上八下的。


    “你是不是不爱吃这个,要不还是买点别的吧。”


    卫凌不说话,不笑,睫毛低垂的时候,有种受伤到脆弱的感觉,谢明枝心头一跳,竟下意识忽视了卫凌那过于压迫有威胁感的身高。


    糖葫芦是只有小孩子才爱吃的东西,也算不得什么高级的甜点,或许是因为瞧不上眼。


    “我没吃过这个。”


    谢明枝的手正要往回缩,卫凌开了口。


    谢明枝睁大眼:“诶,糖葫芦而已,你没吃过?”


    “小时候要打猎,打回来的猎物,要鞣皮子,肉和山里的草药,要拿去山下卖,得的钱买米面油盐,光是活着,就拼尽全力,小时候瞧见有钱人家的小孩吃,我也嘴馋想要,被阿爹揍了一顿。”


    谢明枝动了动嘴唇:“那,长大后,你可以自己赚钱了,总能买了尝尝。”


    他其实今年也不算大,不过才十五岁,反正谢明枝对这些零嘴,是根本没抵抗力的。


    “钱很重要,铜板要攒起来,换成银子,而且我已经是大人了,对这些可有可无。”


    “哦。”谢明枝觉得有点尴尬:“那,那算了。”


    他是不是生气了,因为当着李从的面,没让他保护,伤了他的自尊心?


    男人的自尊心可强了,至少李从就是这样,谢明枝尴尬的,想要抽回手,手腕上的那支金镯子,让她觉得滚烫滚烫的,她是不是不该要卫凌的礼物,明明他自己过得也很艰难。


    手上忽然一空,糖葫芦被他接了过去,一滴琥珀色的糖汁顺着签子流下来,滴落到谢明枝的食指上,黏糊糊的,很不舒服。


    谢明枝下意识的动作,将食指含在嘴里,吸吮了一下,用手帕擦了擦,转身又跑掉了,她看见有卖花的小花娘,便好奇的去看。


    这个动作很不贵女,跟高雅更是没半分关系,可她做起来却有种率真的可爱,一点也不像那些村妇一样,惹人嫌。


    糖液流下,就慢慢凝滞,挂在竹签上,晶莹剔透,卫凌动了动喉咙,咬碎最下面一颗山楂,像是嚼碎骨头一样,咯吱咯吱,碾碎每一粒糖渣,嚼透每一寸果肉,竹签上的糖滴,被他紧紧地,吮到口腔里,像是要榨取每一分的甜。


    他想到,她是如何舔干净手上的糖渣的,张开樱桃般,薄而嫩的唇,手指深入其中,隐约可以见到,里面小小一截,粉色的……


    卫凌想强迫自己不去想,太唐突了,也太亵渎了,可他控制不住,他甚至能想起,她嫩白的手指,放进她嘴巴里,轻轻一嗦的样子。


    卫凌很慌乱,甚至想要把那根糖葫芦丢掉,这简直就是引诱他犯罪的妖怪,他爱慕谢小姐,怎能用如此下流的想法,去想她,只是想,就是不敬!


    他不住的耸动喉结,却一口一口,将那些裹着糖衣的山楂,一个个咬碎,进了咽喉。


    糖衣冰不脆,有些软,黏糊糊的,并没有想的那么好吃。


    卫凌知道,自己坏掉了,因为那位成王殿下的挑衅,因为他的看不起,阴暗的念头在心底滋生,为何自己就配不上谢小姐,为何那个成王殿下就那么高高在上,他以为谁能配得上谢小姐,他自己吗?


    一个三妻四妾,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亲王?


    卫凌捏紧了竹签,这种竹签削的很尖,有些粗糙,毛边都没修下去,攥在手里,有些痛,可他就像完全没察觉到痛,只是沉默的咬牙。


    不甘心,像是有毒的荆棘藤蔓,慢慢从心底爬出,一寸一寸收紧,那些毒刺扎进心脏,让他开始觉得,好痛苦。


    一枚带着馨香的柔软,插到他的耳边。


    卫凌微微一愣,对上谢明枝的眼睛,她笑嘻嘻的,把那小花娘一篮子的鲜花都买了,把那小花娘激动的千恩万谢,不住称呼贵人,除了银子,她从自己头上摘下一支银掩鬓,插到那小花娘的头上。


    花娘高兴坏了,跟着她一起,做了三个花环,插了一圈满头都是。


    绿珠很奇怪,大周女子有簪花的风俗,但是做花冠,这么插满一头,像个圆圆的圈似的,却从未见过。


    谢明枝说:“这是泉州风俗,叫簪花围,据说簪了花,来世就能变得漂亮。”


    “姑娘还要来世漂亮,这辈子都已经很漂亮了,瞧那些男人们都看的呆了。”罗九娘道。


    绿珠简直要气笑,拧了罗九娘一把:“你这丫头,怎么这么说话,自从你来了,咱们姑娘就不怕没捧哏的。”


    她简直就像是自家姑娘忠实的簇拥和复读机,哪怕姑娘今天一时兴起去弄死个人,她怕是都会说姑娘做的真好,然后在一边帮着递刀子埋尸体。


    “我说的是实话。”罗九娘嘟嘟囔囔。


    街上那些来来往往的贩夫走卒,确实看呆了,谢明枝的容貌已经分出众,纵然戴了满头的花,也不显得杂乱胡闹,那些花是玉兰,白的紫,间或还夹杂着一点黄色的小小迎春和腊梅,让她鲜活漂亮的不得了。


    她身上穿着色泽如玉的丝绸衣裳,暗纹若隐若现,还带着两个丫鬟,寻常贩夫走卒,哪敢去唐突佳人,这种的小姐出门,都是带着家丁的,敢调戏人家小姐,不把你打成残废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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