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大叫一声,跌在地上,眼睁睁看着那对獠牙在瞳孔中急速放大,他甚至能闻到野猪喷出的腥臭气体。


    电光火花之间,有人拔出了他腰间的砍柴刀,下一秒血浆喷溅。


    一切发生得太快,从野猪破丛而出到毙命倒地,不过三两息的时间。


    王石瘫坐地上,呆呆地看着倒在血泊的野猪,又抬头看向挡在他身前的沈砚。


    少年背对着他,背脊挺直,微微喘息。


    手中那柄柴刀垂在身侧,粘稠的鲜血顺着他握刀的手腕往下,滴答滴答落进泥土里。


    腥臭的液体染红了他半边脸颊和衣襟,让他看起来像一尊浴血的雕像。


    王石脸上也溅了几滴鲜血,在惨白的皮肤上格外刺目。


    沈砚垂下眼,看着兀自发抖的王石,将人从血泊边缘拉了起来。


    借着动作,用袖口在王石后颈那处极快蹭了一下,仿佛是帮他拂去那处的污秽。


    “石头哥,没事了。”沈砚道。


    王石木讷地点点头,抓着沈砚衣袖的手却半点不松。


    王铁山拨开枝叶冲过来,一看见老爹,王石心底的后怕一股脑翻腾上来,眼泪珠子噼里啪啦掉个没完。


    了解完前因后果,王铁山对沈砚可谓感激不尽,分猎物时,不顾推辞,执意将那头大野猪全给了他。


    还把镇上谁家收皮出价高,谁家称宰人,事无巨细,样样交代。


    王石对沈砚的态度更是一百八十度转弯,一口一个砚弟叫得亲热,眼里没了比较,全是毫不掩饰的崇拜。


    一行人下山时,正是黄昏,王铁山父子在前头用粗木杠抬着那头庞大的公野猪,沈砚背着另一头较小的猪崽跟在后面。


    满载而归。


    尤其是王铁山肩上那几乎有半人高、獠牙狰狞的黑褐色野猪,引得沿途收工回村的乡邻无不侧目,啧啧称奇。


    “嚯!好家伙!铁山呐,你这是撞上大运了,这么大个头的山炮子也叫你逮到了!”


    “了不得!这得有三百斤往上吧?铁山老弟,你家今年过冬的肉可不愁了!”


    “后头那是……啧,沈家那小子?他也跟着进山了?这野猪有他一份?”


    面对羡慕惊叹的询问,王铁山与有荣焉,嗓门洪亮道:


    “嘿嘿,你们今日可看错了,这只大的是我们砚哥儿猎的,那头小的才是我猎的,怎么样,想不到吧!”


    王石也在一旁帮腔,嚷嚷的像是要叫全村人都听见:


    “你们是没看见,砚弟天赋异禀,就那么一刀,又一刀,那野猪就倒了,血喷得老高!”


    乡邻们的目光顿时更多落在沉默跟在后面的沈砚身上。


    少年身形挺拔,虽背着猎物,步履却稳,脸颊颈侧未擦尽的血点,在暮色中显得格外扎眼。


    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对周围的议论和目光恍若未闻,只微垂着眼,沉默往前走。


    拐过熟悉的老槐树,他惯常望向小路尽头。可不知为何,今日那扇紧闭的柴门却虚掩着。


    一抹纤细身影,此刻正倚在敞开的门边。


    半旧的藕荷色细布衫子,满头乌发垂垂,碎发拂在颊边。


    此刻正抬眼对望向他,目光盈盈,盛着暮色与灯火,亮的灼人。


    天光尚存,她不会将他认作兄长。


    所以,她确实是在等他。


    胸腔里,那颗因奔波整日而喧嚣鼓噪的心,在这一瞬间奇异地沉静下来。


    万籁皆寂。


    沈砚快步走过去,每一步,都像是踩碎过去十五年生命里的孤寒。


    他在她面前站定,微微垂首,望着她被灯火柔化的眉眼,声音是自己都未察觉的温柔:


    “嫂嫂,我回来了。”


    作者有话说:


    明明气息温暖洁净,此刻却化作世间最烈的毒药。


    确定是毒药不是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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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章


    冬去春来,山野褪去枯黄,河水破冰,点点新绿爬上枝头。


    这两个月以来,沈砚的狩猎技能以惊人的速度精进,如今进山,鲜少有空手回来的时候。


    有时是肥美的山鸡野兔,有时是值钱的獐子麂子,上次甚至硝好一张完整的火狐皮,给姜窈制了一件轻暖的狐裘氅衣。


    姜窈的绣活在镇上也渐渐有了名气,她心思灵巧,配色淡雅,绣出的帕子荷包都很抢手,原本一个月的存货,如今不到十日就卖光了。


    家里进项比往日宽裕许多,饭桌上的变化最为直观,虽谈不上顿顿珍馐,但日日见些荤腥已非难事。


    囡囡的脸蛋眼见着圆润起来,沈砚个子又蹿高了一截,连姜窈自己,也跟着悄然变化。


    昨日翻拣箱笼,取出往年的夏衫比试,才惊觉那些旧衣已处处透着窘迫。


    尤其是胸口处,不是系带短了一截,就是前襟被绷得紧紧的,将底下饱实的轮廓勾勒得无处遁形。


    稍一抬臂或是躬身,便能觉出那柔软而沉甸甸的份量。


    连她自己看了,颊边都不由飞起薄红,是该买些宽松合体的布料裁几件衣裳了。


    不光是自己,沈砚的衣裳更得紧着添置。


    他身量长得飞快,已比她高出一个头不止,明轩的衣衫已穿不得了。


    姜窈心里盘算着,等他空了便一道去趟镇上,这次去,势必要多扯些耐穿的棉布回来。


    这日下午,王家嫂子拎着半篮子新挖的冬笋过来串门。


    两人坐在洒满阳光的檐下,一边拣着笋衣,一边说着闲话。


    王家嫂子手脚利索,嘴上也不停,瞥一眼姜窈低头时那段白皙的颈子,只觉得她是朵盛放的娇花,无处不让人怜爱,于是冲着她挤挤眼:


    “窈娘,不是嫂子多嘴,你还这般年轻,模样性子又是一等一的好,难道真就守着明轩的牌位,过一辈子了?”


    姜窈拣笋的手微微一顿。


    王家嫂子与陈三娘不同,姜窈知道她是自己好,故而并不反感,只摇摇头:“嫂子,我只想将阿囡和阿砚养大,旁的一些……我还不想考虑。”


    王家嫂子叹口气:“这世道,女子独自撑着门户本就不易,你还带着个孩子……嫂嫂是过来人,前头那个死得早,我也守了两年寡。实话告诉你,那日子,真不是人过的!”


    “一个寡妇,没个男人倚仗,里里外外多少难处?虽然家里有个族弟照应着,可有些事终究是两样的!”


    “白日还好,漫漫长夜,身旁枕边永远冰凉凉的,翻身连个贴着自己说句体己话的人都没有……心头的空落,可比身上的冷更难挨啊。”


    见她没听懂,王家嫂子也不藏着掖着了:“咱们女人又不是木头,年纪轻轻的,花儿正当开的时候,心里头不想男人,身上……能不想?”


    这番话太过赤裸,姜窈只觉得浑身的血都轰一声冲上了头顶,浑身上下连眼皮都烫得惊人。


    偏过头娇嗔道:“嫂子,你、你说什么呀……”


    “哎呦!瞧你这没出息的样儿!跟自家嫂子有什么臊的?”王家嫂子乐不可支。


    “嫂子没坏心啊,若是说错了话你可别往心里去,嫂子就是心疼你年纪轻轻,守着活寡,白白糟践了自个儿。”


    “西边好像又不太平了,说是要打起来了,唉,这兵荒马乱的年头,谁也不知道这安生日子什么时候就到头了……”


    “若往后你遇着个知冷知热、踏实肯干的人,只要真心对你们娘俩好,管他别的什么虚礼闲话?你看我和石头他爹,不也过得美滋滋的?”


    姜窈垂着眼,指尖无意识地绕着笋尖。那些虚礼闲话,她并不在意。


    名声是给别人看的,日子才是自己过的,这个道理,她很早就明白了。


    她不想,并非是固守什么贞节牌坊,也非心如枯木,只是她心里确确实实还有明轩。


    她若带着这未褪尽的情愫,草草应了旁人,对那人是不公,对自己是辜负,便是对长眠地下的明轩,又何尝不是一种轻慢?


    她不能将自己的余生,变成对另一个人的亏欠。


    等过些日子吧,等她真的能敞开心扉,坦然迎纳另一段人生之后吧。


    姜窈道:“嫂子说的话,我都记下了。”


    王家嫂子见她并不排斥,心里也是高兴,顿了顿,又想起什么似的道:


    “对了,前两日来收你绣活的那个孙姓货郎,我瞧着,看你的眼神可不一般,是不是对你……”


    姜窈脸上一热,连忙摇头,“嫂子,您快别浑说。孙货郎是正经生意人,与我不过是银货两讫,并无他意的。”


    王家嫂子撇撇嘴,她不会瞧错的,不过看姜窈确实没这份心思,她也就歇了做媒的念头。


    话头一转,又落到别处。


    “说起来,砚哥儿眼瞅着也十六了吧,这年纪,在村里都可算是能顶门立户的汉子了。”


    “他模样生得俊,山里打猎的本事又这般出众,如今家里光景也好了,可曾想过给他说门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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