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今天去哪个村?」
陈果宁站在院子里一边刷牙一边问。
「今天去宁晋镇。他们那的养鸡大户娶儿媳妇。摆了整整四十桌呢。今天就连你二叔和大姑都得全家上阵去帮忙。」
伯秀儿一边清点竹筐里的蔬菜、鸡鸭,一边和女儿聊天。
「那我也去帮忙。我炒的菜大家都说比我爸做的还好吃呢。我这手艺可不能荒废了!」
陈果宁刷完牙,喊着也要跟着去。
陈大壮把早上菜贩子送来的瓜果蔬菜都搬到托盘上,看着自己闺女说:「去干嘛啊,又脏又累。我大闺女就好好在公安局上班,每天晒着太阳喝喝茶,把自己养的白白胖胖的爸爸就高兴。这些活不用你管。」
陈果宁没好意思说自己天天在外面跑外勤呢,低头想了想说:「爸,我为什么一定要去公安局上班?户籍科很没意思,刑警倒是有点挑战性,可是人家不要女的。」
伯秀儿点完数听她这么说,走到闺女身边低声说:「你这孩子,不是挺聪明的怎么想不通这事。咱们家挣点钱,多少人眼红。你要不在那公安干,不定多少人想着从咱们身上咬下口肉呢。你好好干,和同事们处好关系就成。这不比去帮你爸炒菜对家里的贡献大。」
说完她又捏着陈果宁的脸说:「还有,那刑警队不许去啊。多危险啊,再把我大闺女弄伤了,我和你爸可怎么活。」
陈果宁叹了口气,乖乖的点头答应了。
「宁宁,你的饭在锅里,爸爸和你妈得赶紧走,今天人多。还得去拉你二叔和大姑呢。你乖乖吃饭,乖乖上班。」
陈大壮说完,和伯秀儿相视一笑,两个人手拉着手就一起出了院门。
陈果宁看着父母都四十多了还天天这么腻歪,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
「我爸是不是不行。不然为什么天天这么腻人,就生了我们姐弟两个。这劲头不一年一个,都对不起我的眼睛啊!」
眼看着父母出了门,她自己洗完脸,转头回屋从大锅里把父母给她做好的早饭拿了出来。
看着自己面前的半个鸡腿、两只虾和一个拳头大的狮子头,陈果宁真觉得昨天结婚的那家条件不错!
美美的吃完饭,叹了口气,陈果宁认命的骑上自行车去东山派出所报到去了。
刚一进派出所的门,就看他们所长陈义朝神秘朝她招手。
「陈所长,咋了?又让我去帮你买烟?嫂子说了不让你抽了!」
陈果宁一看他那副鬼鬼祟祟的样子,立刻就摆手表示自己拒绝帮忙。
陈义朝赶紧说:「哎呀,什么啊。不是这事。那个战家村猪吃人的事情怎么样了?」
「哦,那事啊。案子已经破了,你问孙队呗。又不是不认识。我这还得跟刘姐出去走访呢。」
陈果宁说着就推开了派出所办公室的门。
刚一进门,就看到刘凤敏把电话给放下了。
「我可不敢劳动大小姐陪我了。赶紧去局里吧,黄局长找你谈话。」
陈果宁的手放在门把手上,一脸的震惊。
「他找我谈话他不早说!我这从家里骑了四十多分钟才来的啊!这么晒的天,我还得骑回去!」
刘凤敏意味不明的笑了笑,「估计领导不知道你家电话号码。你这次去告诉他,省的他到处找你。对了,你去局里不是,把这些整理好的户籍资料捎给户籍科存档。就省得我跑一趟了。」
陈果宁哦了一声,接过刘凤敏给的一个厚厚的文件袋,耷拉着小脸往局里骑。
他们永成县是个风景秀丽的海滨小县城,背山面海,还有一条叫名叫双珠河的小河绕城而走。
海边不仅太阳大,春天的风也贼大。
所以陈果宁顶着太阳骑到双珠河的桥上的时候,因为逆风加上桥有弧度是个上坡,她有点骑不动了。
气呼呼的下来推着车过了桥,她干脆把自行车停在河边,坐在河岸边的石头上歇了起来。
「呜呜,呜呜。」
突然一阵动物的呜咽声传进了她的耳朵,转着脑袋四下一看,原来是一条土黄色的野狗正躺在不远处的草丛里哼哼呢。
「嗯?你这是,病了?」
陈果宁家里有钱,为了安全自然也是养了狗的。
所以她对小狗还是很有感情的,看这条狗这么不舒服,同情心不禁泛滥了起来。
但是这条野狗可能看到了陌生人接近,它挣扎着站起来,背后的毛也全部都炸了起来,冲着陈果宁呲牙,踉踉跄跄的试图攻击她。
「我去。」
眼看这条狗不好说话,陈果宁一个转身推着自行车就窜出去老远,嘴里还叨叨着:「我走了。你自己自求多福吧!这要不小心被你咬了,我还得去打针!」
「哟,姑娘,着急忙慌的干什么呢。被狗追了啊。」
一个带着一顶破草帽的男人右手拎着一个装着水的罐头瓶,左肩扛着一把锄头路过,看她这个样子开起了玩笑。
陈果宁知道他没有恶意,朝他一竖大拇指说:「大哥,牛啊。我还真是被狗追呢。河边那个草丛里有一只黄狗,刚要咬我。」
那个男人一听,立刻把肩膀上的锄头拿了下来,又小心的手里罐头瓶放在路边,窜下了河岸。
「在这!」
「呜呜!」
随着几声狗的惨叫,不大会功夫,陈果宁就看到那个男人手里拎着那只野狗走了上来。
「嘿嘿,虽然春天的狗不好吃,但是好歹是口肉啊。姑娘,这个我拿走了啊。」
男人说着转身就要走,陈果宁连忙拦住他。
这拦着的理由当然不是为了指责他要吃狗。
要知道虽然已经是一九八六年了,但是很多人的收入依然是很低的,在大家都精打细算过日子的背景下,想吃肉很正常。
「大哥,这个狗状态不对。你还是别吃了,万一也传染了病怎么办?」
那个男人嘿嘿一笑,「小姑娘,你该不是想和我抢这口狗肉吧。我知道你的意思。看你这白白净净的,家里日子想必不错吧。我这人身体好着呢,不干不净吃了没病!走了,晚上炖狗肉!今天真没白出来!」
陈果宁看着他扛着锄头往西走,心里总觉得哪里不大对劲。
经过这件事,她也没了休息的心情了,一看手表都快九点了,赶紧骑车往公安局跑。
就在她骑车走远了以后,那个男人鬼鬼祟祟的又走了回来。
看看四下无人,他又走下了河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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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狂犬】死的是“熟人”
分管刑警的黄秀军副局长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看到坐在自己面前满脸是汗的陈果宁,第一句话就问:「小陈,想不想到刑警队工作呀。」
陈果宁一脸懵逼的看着他,「啊?」
黄秀军看她这个样子,站起来亲自给她倒了一杯水。
「怎么,昨天在刑警队,你不还大杀四方顺利审下了杀害自己妻子的杀人犯吗?怎么到我这就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陈果宁从领导手里接过茶杯,心想我倒不是不想说话,主要是自己要是说「我妈不让我去刑警队」,是不是显得太怂了。
「那个,黄局长。我当初分配科室的时候,是分到了户籍科。咱们刑警队去挑新人,人家当时就说了要的是男的。这怎么突然又要我了?」
黄秀军坐回自己的位置,伸手拍了拍自己桌上的那叠报告。
「我昨天连夜看了孙英武给我的报告,精彩,真是精彩!没想到你这个非科班出身的小姑娘,竟然这么有刑侦的思维。诶,你家里不是厨师吗,你这本事哪来的?」
陈果宁看领导夸自己,不好意思地说:「我这人就爱看小说,什么福尔摩斯、阿加莎的书都看。要不考不上大学呢。俗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柳嘛。」
黄秀军被她的谦虚给逗笑了,「那你既然爱看这些侦探小说,应该也喜欢刑警工作吧。有这样的好机会,为什么犹豫呢?」
「黄局长,那个刑警队都是咱们局里的精英,我怕去了拖大家后腿呢。」
「那这样,一中队的宫指前一阵子受伤在家休养,你去孙英武那算是帮忙。等宫殿强痊愈回来,你再考虑要不要继续待在那里怎么样?」
黄秀军似乎看出了陈果宁的顾虑,提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
领导都说到这份上了,再不答应就得罪人了。
陈果宁点点头说:「那行。我要干的不好,您可别失望。就是孙队知道这事吗?」
黄秀军哈哈一笑,「当然知道了。给他的人我肯定问过他的意见,他表示十分的欢迎你去呢。我让他来接你,给你当面表态。」
说着他就拿起电话把孙英武给了叫过来。
半个小时后,孙英武带着陈果宁回到了一中队的办公室,正式给大家介绍他们队里来的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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