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当初石浑与国舅斗富,国舅曾举办了一次宴会,其上有一道菜是蒸鱼,上面撒了一层不知何物的调料,后来众人才得知,原来那竟是南海珍珠研磨而成的珍珠粉,一个足有成人拇指大。
石浑不以为意呵呵一笑,转天也办了一场酒宴,还是请了那些人前来。只见酒中金光闪闪,仿如星辰,案上的几道甜品中也点缀着星星点点的金色。
原来石浑尚道,花钱供养了不少的道士,其中一人在炼丹过程中偶然发现了制造金箔的技术,即将纯金经过十几道工序后炼制成薄如蝉翼的金箔。
金子对于世家子来说并非什么难得的东西,但是这种金箔因制作繁琐,数量稀少,价值反而十分昂贵。迄今为止,也只有石浑手下的人才能做出来。
石浑便命人将金箔放入了食物中,凭此打败了国舅,坐稳了周朝首富的交椅。
因此,叶池毫不怀疑冰糖会得到这些世家的追捧。
毕竟冰糖光是外表就足够引人注目了,这般晶莹剔透的模样,味道也十分美味,可比如今大家习惯吃的糖要好得多。
不出叶池所料,他献上的冰糖得了皇帝的欢心,而在除夕宴上,一盘红烧肉又让这些朝堂上的大佬们面面相觑。
在这个时代,很多烹饪手法还没能出现,而且调味料也不像后世那般多,大家吃的菜肴以咸口为主,唯有点心蜜饯等物是甜的,另还有几种甜汤,但这些都算是饭后甜点,很少作为主菜端上餐桌。
所以忽然尝到一道甜口的荤菜,让大家颇为惊奇。何况这道菜做得并不甜腻,而是肥瘦相间,软糯可口。这甜味也和平时大家常吃的石蜜或蜂蜜不太相同。
于是等到有人询问的时候,皇帝就十分得意地将冰糖一事说了出来。虽说皇帝和叶池的父亲不对付,但是不得不说这个外甥确实很给他长脸。
无论是家世、相貌还是才华,能够比得过叶池的人屈指可数,这不禁让皇帝对叶池更喜爱了几分。这种心情和自家养的宠物比其他人家的都要优秀类似,让人十分有成就感。
至于叶池的那些小心思,别说是皇帝,就算是王旻和江璧等几个老狐狸也没想到。
毕竟,对世家来说,花费无数精力只为了让蔗糖看起来更加漂亮,吃起来更加美味,实在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因为世家对精致生活的追求本就是永无止境的。
但是若说是为了赚钱……顶级世家什么时候缺过钱?
何况如今的社会风气仍然认为商人是粗鄙之人,上不得台面,哪怕这些世家手中都有不少的产业,但这些店铺工坊大都是交给家中信任的下人,而并非是由他们亲自管理。
是以因着叶池制出了冰糖,反让京中又夸了他一顿。说他哪怕是身处湖阳,仍没有忘了世家的风骨,甚至有人为此写了一篇《冰糖赋》,用来称赞叶池的为人就像是冰糖一般剔透纯净。
叶池:一脸问号?
请问冰糖和世家风骨是怎么联系在一起的?
无论后来听到这番话的叶池有多迷惑,至少他的目的达到了。
叶池在送年礼到京里的时候,并未特意避开人。因此除夕宴后,另外几家与叶家有旧,收到叶池送的冰糖的世家们门槛差点被踏破。
大家都想要亲眼看看这冰糖究竟适合模样,有多么好吃。
因为量不多,这些世家们拿出一部分送给亲朋,又摆出来一部分招待往来的客人。于是越来越多的人看到尝到了冰糖。此时糖的种类并不多,冰糖的味道一下子就征服了爱吃甜食的女眷们。
于是趁着这场年节,冰糖竟真的成了京城中竞相追捧的新宠,价值比金子还要昂贵。
关键是,有钱都未必能买得到。毕竟,手里有冰糖的人家都不缺钱。
京中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叶池的耳中。虽说叶池早早就预料到了冰糖的庞大市场,但是仍被其受欢迎的程度惊到了。
不过叶池却并未因此冲昏头脑。糖这东西和盐不同,它并不是必需品,蔗糖之所以贵重是因原料难得,冰糖的成本本就不便宜。
因此在生产力水平还不够高的现在,冰糖只能作为奢侈品在上层社会中流通,是没办法将市场扩大到民间去的。
这些有钱有闲的世族们还都有一个毛病,认为物以稀为贵。就像是石浑手中掌握着制作金箔的独家秘方,明明一块指甲大的金子就能制成丈宽的金箔,然而还是有人愿意用千金去换一匣子巴掌大的金箔。
哪怕受到这样的追捧,石浑每个月也只卖出去十匣子金箔,多得是想买却抢不到的人。
叶池觉得自己可以试试类似的方法。只要他能握住制作冰糖的秘方,这就是个聚宝盆,能流出源源不断的金子。
同时,这样的做法还正好能展现出来他的特立独行,而周朝世家是最欣赏这等有性格有风骨的人。
除了冰糖外,叶池还让人做出了霜糖,也就是后世说的绵白糖,看上去像是雪一样洁白。叶池索性把糖坊一分为二,让人分别生产这两种糖。冰糖采用限时限量的形式售卖,要的就是彰显身份,与众不同,而霜糖则没那么多限制,只是价格比石蜜高上两成。不过估计世家们是不会在意这等小钱的,只要卖相好,他们才懒得注意这些细枝末节。
制糖的成本并不高,作为世家他需要交的税低到令人发指,更不用说种植甘蔗的全是荒地,根本不用缴税,他所花费的只有人工费和往来的运费罢了。这代表着贩糖的利润也是极为可观的,短短几天时间叶池就赚到了近万金,他看着面前的账本,只觉得满眼都是亮闪闪的金子。
然而一想到石浑光是一顿饭就要花去几万金,他赚的这点钱在真正有钱人看来就像是毛毛雨,他一下子又泄了气。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他随手将账本放到一边,看着一旁的信件,叹了口气。
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过的第一个新年,然而靳砀不在他的身边。
*
作者有话要说:
1原型为晋朝何曾
第44章
“头, 咱们该怎么办?”李大牛低声问道。
在他面前的靳砀正在用布条包扎手臂上的伤。那是一道极长的伤疤,深可入骨,然而靳砀却仍能保持镇定, 用水囊中的清水冲洗伤口, 然后将粉状的金创药倒在上面。只见他手臂上的肌肉顿时不自禁地抽搐了一下,他额头上也冒出了一片冷汗,但是他却连一丝痛呼都没有,手依然稳定地将干净的布条缠绕在伤痕上。
李大牛看到这一幕, 不由得对靳砀更加敬佩了。
靳砀是外族人,深刻的面部轮廓带着明显的羌族血统,因此在最开始的时候, 其实李大牛等人并非真情实感地服从他。哪怕他们只是普通的百姓, 但是周朝人对异族的歧视早已刻进了骨子里。只不过是因被靳砀和他手下的人打败, 而他又有方法让他们和家人亲友活命, 于是才跟在他身边。
但是经过这么多次共同出生入死, 李大牛对靳砀佩服得五体投地, 再也没有半分不情愿。别看这位百夫长年纪小, 但是那在战场上悍不畏死的模样可真是够瘆人的。
明明是他们的首领, 但是每次战斗都会冲在最前面,平时吃住也和他们用着同样的东西, 完全看不出任何一丝不同。
就连后加入这个团体的人,在一段时间之后, 也心甘情愿地认同了他。
此时在靳砀的周围围坐了十几人, 大都身上带伤, 手脚麻利的和靳砀一样自己处理伤口, 若是伤处正好在自己够不到的部位, 就有身边的同伴帮忙清理。
其他的人零零散散分成几堆, 正团团围在篝火边取暖。
萧隐将干粮分到几人的手里,自己还剩下一块,却并没有吃,而是叹了口气,“如今已是腊月,这样寒冷的天气对我们越来越不利了。”
他们此时正在林间的一处小屋内,应是进林中打猎的猎户盖来暂住,因着冬天没有猎物,于是房子被空了出来。空间并不大,他们花费了几天的时间将其扩了些面积,勉强能将一百多人都装进去,只是若想全都躺下休息,就只能头挨头脚挨脚的叠起来了。
好在每晚轮流值夜早就成了习惯,至少能让大家睡上半宿好觉。这里的人出身都不高,就算条件艰苦点,对他们来说也比以往吃不饱饭的日子好得多。
李大牛在一边接了一句,“快要过年了呢。”
他们两人说完以后,看着靳砀冷漠的面容,剩下的人再没有多说一句。
是啊,快要过年了,靳砀比任何人都要清楚。因为在离开公子的身边以后,每一天他都在数着日子。
他生怕写信太频繁让公子厌烦,于是保持着每五天写一封信的频率,将信送到最近的驿站去。一开始他只是想要把自己经历的事情和公子分享罢了,仿佛这样就能自欺欺人他仍和公子在一起一样。
他从未奢望过自己能得到公子的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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