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考?
傅承阑一双厉眸盯着他半晌,道,“我记得你和沈解元交情不错?”
“星罗是我知己,更是秦家救命恩人。”
“沈家村抓捕青山寨山匪居功甚伟,周乐松又是在这里被斩,沈星罗的名字想必已经摆在周相的案桌上了,你确定不打算进京?”
“!”
接到沈家村寄来的第四封信时,沈家马车已经进了涿州地界。
一个月以来几人逛遍了半个大燕,近距离看过神农山山脉,浏览过大大小小的佛寺,几乎每个有名的小镇都会停留两三天。
秀丽山河多壮观,然而让几人惊奇的远不止这些,还有一路上品尝过的美食。
程溪几乎是每到一个地方都会用当地的食材做新菜色,每每引得客栈里其他客人苦不堪言,等他们退房时掌柜看他们的眼神几乎是感激涕零。
“哥哥,满囤叔在信里说了什么?”
“村里种下去的第二季土豆已有三寸高,长势喜人,另外托秦家买来的那批樱桃树和葡萄藤大多存活了下来。”
“那等我们回去后,岂不是能看到漫山遍野的樱桃树和葡萄藤了?”
“不错。”
“太好了,明年我就可以和嫂嫂学酿酒了!”
沈星罗没说话,程溪意味深长的瞥了她一眼。
小傻瓜,依你哥哥临安府解元的实力肯定能考进三甲,就算不留在京城也会是外放,近两年是别想回沈家村了。
“樱桃得等明年,现在正是葡萄成熟的季节,你要是想学等到了京城我交给你。”
更何况万物皆可酿酒,樱桃和葡萄算啥?
沈星琪闻言眼神亮晶晶的。
这一个月里小姑娘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大,原本婴儿肥的小脸已经长开,五官精致中透着几分少女独有的青春活力。
程溪见状心中一动,小白菜终于长大了。
晃晃悠悠的马车渐渐停下,等望舒的声音传来时几人一起下了车。
这里是官道附近的一片山林,农历8月初天气渐凉,暑气早已消失不见,秋风正好。
不多时苏湛就升起火,望舒也打来几只野味。
沈星琪自动接过做饭工作,在野鸡肚子里添了不少调料,用厚厚的荷叶包起来最终埋进火堆下面。
树林中落脚的路人不少,其中就有背着书箱的书生。
自进入8月份,一路走来遇上的书生越来越多,也意味着他们边进京边旅行的计划迎来结束。
远处一辆普通马车中走出一个书生,盯着这边踌躇半晌最终还是走了过来。
“这位兄台,额......可否借火一用?”
沈星罗和程溪朝男子来的方向看去,就见马车附近堆了一堆未曾点燃的柴火。
“随意。”
“多谢兄台。”
书生似乎不太擅交际,松了一口气后就取走一根烧得通红的木柴,不多时燃起火堆。
不多时,这边火堆旁香味扑鼻。
沈星琪把火堆中的土疙瘩挖出来,用树枝轻轻敲击两下,待坚硬的土疙瘩一块块掉落下来,双手顺着荷叶的纹理一层层扒开,露出里面香飘四溢的鸡肉。
她刚想把肉分成小块儿就听旁边传来一阵吞咽声和肚子发出的咕噜声,侧头一看就见一个四五岁的小娃娃睁着大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她......的叫花鸡。
“咕咚——”
小男娃小脸一红顿时低下头,不过片刻后又重新抬起盯着肉饼看。
“......你饿了?”
“饿,风儿饿饿。”
沈星琪顿时被男娃可怜兮兮的表情俘获,用匕首切出一小块鸡肉,不过这肉还没送出去就见刚才借火的书生快步走来抱起男孩。
“抱、抱歉,实在是抱歉,幼弟不懂事,给各位添麻烦了。”
“余兄,你弟弟怎么这么可怜啊被你饿成这样?要是没银子买吃食我们可以借你啊!”
“就是啊余兄,咱们可都是一个书院的学子,这丢脸可不能丢在外面。”
不远处几辆豪华马车旁或站或坐几个锦衣公子,和火堆前身穿补丁布衣的书生形成鲜明对比。
书生顿时被这话怼得脸色通红,羞愤中却又透着几分镇定。
“不劳烦诸位,在下虽囊中羞涩,幼弟还是养得起的。”
他抱好怀中男孩,转身朝沈星罗行礼,“多有打扰,还请兄台勿怪。”
“无碍,兄台也是进京赶考?”
“是,在下柳州余鹤亭,不知兄台......”
“临安府沈星罗。”
沈星罗似乎看不到他的囧意,往旁边退了一步让出位置,“既然同为赶考学子,余兄若是不嫌弃可一同坐下。”
余鹤亭脸上惊讶一闪而过,他没想到被如此奚落还有人会提出邀请,就连不远处几个锦衣人也惊住了,纷纷把不善目光投向火堆旁。
“呵,又是一个出身低贱的泥腿子,真实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钱兄理他作甚,还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读了几本书就以为日后可平步青云?”
“竟然用泥疙瘩做吃食,果然‘与众不同’的很,怪不得能看上余兄了。”
沈星罗看都没看他们一眼,趁余鹤亭愣神的功夫拉他坐下,旁边的程溪磨搓一下发痒的拳头忍下心中意动,给望舒和苏湛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
“多谢沈兄相邀。”
余鹤亭见自己已经坐下,叹了口气朝几人露出歉意眼神,“那几人与我不睦,让大家受连累了。”
“不过是跳梁小丑,余兄不必介怀。”
第265章 小人这种存在
沈星罗看向他怀里的男孩,“这是令弟?”
“是,舍弟余鹤风,乳名风儿。”
余鹤亭掏出洗得发白的手绢擦擦男孩的哈喇子,又拿出一块硬实的饼掰下一块给他磨牙。
小男孩也不挑,白胖的小手抓起来就啃,不过那双眼睛滴溜溜的瞅着土疙瘩里的鸡肉,力求达到望梅止渴的目的。
在坐几人抽了抽嘴角,余鹤亭的脸更红了。
“见谅,见谅......”
“余小公子很是可爱,余兄好福气。”
沈星罗面不改色岔开话题解围,同样给他介绍了沈家几人,余鹤亭一一打过招呼后脸色这才淡定了几分。
程溪笑笑,“我们几人许久不曾路过城镇了,路上的干粮早已吃完,这才打几只野味饱腹,不知余公子可否匀几个饼子出来?”
“沈夫人客气,饼子是我自己烙的,还请各位不要嫌弃。”
“多谢余公子慷慨,野味有些多,不如一起吃吧?”
“......”
余鹤亭一听哪有不明白的道理,见怀里幼弟眼神亮晶晶的再次叹口气应下,“沈兄才是好福气。”
火堆旁负责一日三餐的沈星琪动作一顿,收回要去翻葱花饼的手,将叫花鸡分成小份放入油纸包中分下去。
鸡肉吸收了肚子里的调料和外面包裹着的荷叶香气,加上高温烘烤多时更是入味,芳香扑鼻。
刚才由于距离远还不觉什么,如今这味道近在咫尺,余鹤亭这才知晓自己究竟占了多大便宜。
这味道,也太霸道了!
只需一闻就让人欲罢不能,怪不得他家小弟馋的都流口水了,原来不是风儿太长时间没吃肉的缘故,而是那肉原本就足够令人垂涎欲滴。
“余公子,尝尝?”
“多谢沈小姐,有劳了。”
他接过油纸包,里面的香味不受控制的飘向鼻中。
余鹤亭深吸一口气,极力压下肚中馋虫,撕下一块被烤得软烂的鸡肉放入怀中男孩嘴中,小娃那双眼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亮起来。
“哥哥,好次!”
“风儿喜欢?”
“喜欢,好次,哥哥次!”
“你先吃吧,哥哥待会儿吃。”
早先烙好的饼子放得时间太久有些硌牙,他便一点点撕成小小的块状喂给男娃,耐心十足。
沈星罗等人见状有志一同的放慢了吃饭的速度,也不急于在这一刻。
秋日的威风略显凉意,苏湛又往火堆里加了些柴火,旁边还有个小锅在烧着水,不多时就咕噜咕噜冒气了泡。
片刻后男孩打个饱嗝,余鹤亭这才将剩下的鸡肉和饼子放入嘴中,不期然眼神也亮了起来。
鸡肉入口酥烂肥嫩,嫩滑酥烂芳香十足,风味独特的很。
果然跟它的香味一样霸道非常,让人吃了还想吃!
“沈小姐好手艺,余某佩服。”
他没想到刚刚那块泥疙瘩竟能做出如此美味食物,比他曾经在柳州酒楼中吃过的烧鸡都要好吃几倍。
余鹤亭右手捏着一块饼子默默叹口气。
这人情......欠大了。
这边两方人相处得分外和睦,不远处无人照看的火堆燃烧起火红色,又因无人添柴而熄灭,豪华马车附近的几个锦衣男子脸色却越来越阴沉。
“他倒是好脸皮,蹭吃蹭喝的样子把咱们柳州的脸都给丢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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