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间隙,屈听洄拿来一条热气腾腾的毛巾,敷在他的后颈,这样,可以缓解头昏脑涨。
贝岑轩从屈听洄身上下来,转而双手环住他的腰,趴在他身上。
他一抱着屈听洄,下巴垫在他的肩上,胸口贴着他坚实的胸口,就有一种舒适的安全感,这让他忍不住摇头蹭屈听洄,像个毛茸茸的小狗趴在Alpha身上撒娇。
他说小声道:“这些年在国外,我真的很想你。”
屈听洄:“我偷偷去看过你。”
贝岑轩眼睛发亮:“真的吗?”
屈听洄温柔地说:“帝国理工附近有一个爱琳公园,你总是去那里举着摄像机拍摄,并且经常投喂那里的松鼠和鸽子。”
贝岑轩惊讶:“这你都知道啊。”
“并且周末,你还喜欢去安诺拉集市买上一束花,你喜欢樱花,小樱花。”
读研究生的时候,某个医疗初创公司的年轻创始人,对贝岑轩穷追不舍,每天不是兰博基尼就是西贝尔,拉风地停在教学楼门口,西装革履,捧着一束鲜花等待贝岑轩下课,尽管贝岑轩从来不给他笑脸,有一次还因为太高调,被贝岑轩夺过花来,砸了他一脸一见倾城的芳香,但他仿佛不知羞似的,成天对贝岑轩笑脸相迎,一口一个阿轩,一口一个阿轩。
后来周末,拉帮结伙地去爬山,从山上掉下来,摔死了,那可真是英年早逝,死的时候,贝岑轩还去安慰他父母了。
幸亏死得早。
屈听洄想到这里,就得意不少。
“哦!有个东西!”
贝岑轩跑到客厅,从自己的包里拿出来一个丝绒小盒,又小跑回厨房,在屈听洄面前打开小盒。
“你看。”
两枚闪耀的钻石戒指投射进屈听洄的眼睛里。
当年,屈听洄在龙浩洋家里,亲手把这只价值十个亿的戒指还给了贝岑轩。
今天,贝岑轩拿过屈听洄的手,再一次,给他戴上,严丝合缝,无比般配。
贝岑轩抬手在屈听洄面前展示,笑眼盈盈的模样,足够让某个人怦然心动。
……
那一晚,暴雨如注,贝岑轩睡得昏昏沉沉,头是不可能不疼的,不过有最爱的人在身边,紧紧地抱着他,心是安的。
心一安,头疼就是次要的了。
第140章 德伦的黑手(1)
陶玉瓷事情的调查陷入了僵局,调查部所有人一筹莫展。
关于赵深的血迹,最终赵深本人给出的结果还是否,除了医生,没人有机会接触他的血。
调查部对医生进行了审问,毫无进展。
又对医生在海岛的住处进行了搜查,也是没有找到好的线索。
他们出动了大量警力,对当时海岛上的所有参加婚礼的人,包括服务生,酒店经理进行了调查,可却是一无所获。
但这天,龙敏西直接闯进了屈听洄的办公室,对他伸出手。
“我要看现场的照片。”
按照规定,案发现场的资料是不能泄露的,可龙敏西和屈听洄这么多年的交情,龙敏西又和陶玉瓷这么多年的交情。
屈听洄把文件袋丢给龙敏西看。
龙敏西从密封袋里抽出技术人员在化妆间拍摄的相片。
相片一张一张地抽取,脑海飞速旋转,提取所有信息,连角落里的灰尘都不放过。
忽然之间,龙敏西手一顿,她拧了眉:“蔷薇?”
她盯着地上被扫落的蔫蔫的蔷薇花。
屈听洄:“怎么?”
“陶玉瓷喜欢白花和黄花,她不喜欢红色花,觉得红色很俗气,她曾经说,有她在的地方绝对不会有红蔷薇和哦红玫瑰这类花。”
“所以,这支蔷薇,非常奇怪。”
屈听洄凝住眼眸。
“所以,是凶手带给她的。”
蔷薇……
贝岑轩在一旁,又控制不住地想到了那枚蔷薇印章。
他看向龙敏西:“可她不喜欢红花,从来都没有跟我们说过,她也穿过红裙子,也有红宝石首饰。”
龙敏西看向贝岑轩,眉眼之中的情绪变得有些复杂,又转而变为无奈:“只有我知道。”
至于红裙子、红宝石,自然是陶家人从小到大送她的礼物们,既然是长辈送的,自然要穿戴,表示尊重。
贝岑轩叹了口气,好吧。
少女只愿意将某些小秘密托付给内心中最重要的人,而这件事,赵深不知道,陶家人更不知道。
龙敏西盯着屈听洄说,她下了下决心,开口道:“听洄,我知道,赵家与屈家之间是深仇大恨,但小瓷是我们这么多年的朋友,你一定要重视起来,不要放弃调查,要是屈议长给你压力,你就告诉我,我去和屈叔叔谈,好不好?”
陶玉瓷虽然和赵深解除了婚约,可他们选择结婚,又何尝不是陶家对赵家的投诚,利益并没有根本性的解除。
龙敏西两手撑着桌面,盯着他,字字恳切:“除了你,没有人能救小瓷了。”
真的,求你。
屈听洄并没有表现出深情大义,只是平淡地垂了下眼睛,没有回答。
龙敏西走后。
屈听洄便去派人去问了当时在场的化妆师,问对这株蔷薇有没有印象。
“是一个工作人员从前台抱过来的,那天给陶小姐送花的人很多,陶小姐单独留下了这一小束,我以为她喜欢呢。”
屈听洄又让人去查了前台记录。
蔷薇花显示来自德伦——简城。
检察长的办公室里。
贝岑轩便拿出了那枚蔷薇印章,以及那珍珠耳坠给屈听洄看。
“不可能这么巧,就来自简城。”
“现在可以确定,八年前刺杀我的赵诚,简城的安娜,以及伤害小瓷的人,背后操控他们三个的,是同一个人,我们假设他是X。”
贝岑轩拿起那枚珍珠耳坠,阳光射在珍珠表面,即使一部分已经枯黄焦黑,也依旧掩盖不住珍珠由内而外的光泽。
他说:“而且,我总觉得,大伯的死,也是这个X在里面搅动。”
贝岑轩说:“这是一张大网。”
屈听洄左右看看这枚蔷薇印章,看起来有些陈旧,四处斑驳,却又不是顶好的材料制成的,应该是贝兆龙还没发达时就有了。
屈听洄抬头问他:“这是安娜留给爷爷的……定情信物吗?”
贝岑轩摇摇头:“或许吧,我不知道。”
自从有了安娜是贝兆龙初恋这条线,贝岑轩又找到了富三七老爷子。
他也是搬运工出身,当年富三七、洪大度两个穷光蛋毅然决然跟着贝兆龙出走码头,三人小本纽扣生意做起,越战越勇,最后平地起万丈高楼,三个人的名字永远刻在了合议国商业界的光荣榜上,一生堪称一部传奇史诗。
他也是当年陪贝兆龙创业的人里,唯一还健在的老头,只不过他身体也不好了,前几年中了风,说话都不利索了,贝兆龙的葬礼都没来,还是他的长子去的。
老爷子当前在加哥丹国首府休养,贝岑轩专程飞过去的。
到了私人疗养院,富三七坐在轮椅上,干枯如枝杈的手一遍一遍抚着他的手:“你身上流着贝家的血……你是大龙的亲孙子……”
贝岑轩问他认不认识安娜,富三七竟然老泪纵横:“嫂子呀……”
“安娜……是嫂子呀……”
最后富三七尿了,富三七富三七,贝岑轩也没在他口中问出个三七二十一,只得到了一张年轻时他与贝兆龙、还有另外几个合伙人的合影。
照片年代感十足,几个穿着牛仔外套的年轻人站在一家工厂的大门前,那家工厂是当年贝兆龙创办的第一家工厂,就是做纽扣生意的。
照片里,除了几个合伙人,还有合伙人的几个伴侣,安娜也在,她穿着一件碎花连衣长裙,婀娜多姿,亲昵地挽着贝兆龙的手。
贝岑轩望向窗外立在枝头的一只喜鹊:“我总觉得,所有答案,都在简城。”
“安娜把地点设在胡桃镇,也一定别有深意。”
不一会儿,喜鹊飞走了。
陶玉瓷出事之前,屈听洄派人拿着安娜年轻时的照片,走访了简城的大街小巷,所有人都对这个人表示陌生。
屈听洄握住他的手,道:“我们再去一趟简城。”
贝岑轩望着他:“好。”
说办就办,下午四点钟他们就到达了简城。
他们再一次来到了胡桃镇。
简城虽说是小体量的城市,经济不发达,却是全球三大蔷薇培育基地之一,整个城市大半的土地都用来种花,每天都有数以万计的鲜切花枝被送上飞机、货轮,运往全球各地。
大街小巷都能闻到芳香,五彩绚烂,落英缤纷,微风一拂,不知道卷起了哪里来的花瓣。
以种花为生,花店却少见,因为种花的多,大家对于花的需求就不多了,买花的人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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