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聪明觉得到时候了,得开选择性驱虫道具了,不然该有蚊子了,乐安最招蚊子了。


    明天再开,不然冷不丁突然没苍蝇了,林星乔拍什么玩儿。


    总不能陪陆琛玩儿吧!也不是不可以......


    厨房里,陆琛系着围裙,正忙着准备晚饭。他留意到最近天气暖了,小憨包胃口似乎没有冬天那么好,吃肉吃油了总嫌腻,吃得不多。他琢磨着,得做点清爽开胃的。


    面粉加水和成稍硬的面团,醒着。


    这边开始准备配料。黄瓜胡萝卜切丝,豆芽准备好,乐安喜欢吃豆芽,该切丝的切丝,该断生的断生,最后撒一把香菜碎增香。


    接着调酱汁。这是关键。各种调料搁里头,在挖一大勺自家做的,色泽红亮的油泼辣子。


    所有调料在小碗里搅拌均匀,酸辣咸香的复合气味立刻窜了出来,勾得人口舌生津。


    面团醒好了,在案板上撒足干粉,开始拉面条,拉成长长的,每一根粗细都差不多的面条。


    锅里水滚开,面条下进去,用筷子轻轻搅散,煮到刚刚断生,立刻捞起,放进事先准备好的凉水里过一遍,这样面条才会筋道爽滑,不黏糊。


    沥干水的面条盛进大碗,铺上翠绿的黄瓜丝、橙红的胡萝卜丝、嫩白的豆芽,撒上香菜末。


    最后,将那碗精心调制的酸辣酱汁“哗啦”一声浇上去。


    陆琛看着这碗色泽鲜艳,香气扑鼻的酸辣凉面,满意地点点头。小憨包肯定爱吃,他自己也喜欢。


    天暖和了,吃这个正合适,爽口又开胃。


    他端着面碗走出厨房,正好看见林星乔举着苍蝇拍,踮着脚,对着廊下一只试图落在窗棂上的苍蝇,准备发动最后一击。


    阳光勾勒出他纤细却充满活力的身影,鼻尖上还有亮晶晶的汗珠。


    “乔宝儿别忙活了,洗手吃饭。”陆琛喊了一声。


    林星乔闻言,立刻放弃了那只侥幸逃过一劫的苍蝇,转身跑过来,眼睛亮亮地看着陆琛手里的碗:“夫君好香~是什么?”


    “酸辣凉面。”陆琛把碗往他面前递了递,“去叫乐安起来,洗洗手,趁凉吃味道最好。”


    “嗯!”林星乔应得欢快,把苍蝇拍往门边一靠,洗了手,就跑去屋里叫乐安。轻轻推了推小团子:“乐安,乐安,快醒醒呀~你最棒的爹爹做了好吃的凉面!”


    乐安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嗅了嗅空气里酸辣开胃的香气,睡意顿时跑了大半,自己爬起来穿鞋。


    大聪明见大孙子醒了,也伸了个长长的懒腰,跳下炕,迈着优雅的步子跟在乐安身后,琥珀色的眼睛瞟向了堂屋的饭桌。


    一家四口围坐在桌边。凉面拌开,每一根面条都裹上了红亮诱人的酱汁,配着各色蔬菜,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动。


    林星乔挑起一筷子送进嘴里,酸、辣、咸、鲜、香,还有面条的筋道和蔬菜的爽脆,各种滋味在口中爆开,瞬间征服了他的味蕾。


    他满足地眯起眼,含糊地称赞:“好吃!夫君,这个面太好吃了!”


    陆琛看着他吃得香,因为小憨包最近胃口不佳而产生的隐隐担忧,彻底放下了。他也吃了一大口,酸辣爽口,确实舒坦。


    乐安也吃得小嘴油亮,学着姆父的样子,把面条吸得“哧溜”响,醋放多了,被酸得皱起小鼻子,却又忍不住继续吃。


    大聪明瞅了瞅盘子里的面条,酷酷炫面。


    宿主手艺越来越好了,把夫郎和孩子喂得壮壮嘟,瞅着就喜人。


    林星乔最胖也就现在这样了,粗看纤细高挑美人,上手摸摸,哪里都是软乎乎的,肉肉的。


    陆琛特别喜欢rua小憨包,从头摸到脚,这是他的功勋,超有成就感的。


    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节省了,想去江南玩儿,什么衣服都想带上,到那买新的多好。


    第347章 出发前的准备


    眼看着离出发去江南的日子越来越近,林星乔心里的兴奋和期待像煮沸了的水,咕嘟咕嘟往外冒。兴奋之余,一股强烈的、要准备周全的责任感也油然而生。


    这天吃过早饭,他就开始翻箱倒柜,正式着手收拾行李。


    小憨包把家里那个最大的藤编箱笼拖到堂屋中央,打开箱盖,先铺了一层干净的粗布垫底。然后就开始在屋里屋外穿梭,像只忙碌又快乐的小蜜蜂。


    “这件红梅袄要带上,江南春天说不定还有倒春寒呢。”小憨包拿起自己那件簇新的小袄,在身上比了比,小心地叠好,放进箱笼一角。


    接着是几件颜色鲜亮、料子轻软的春衫,鹅黄的、柳绿的、淡粉的,都是陆琛年前给他新添置的,还没怎么上身。


    “这些到了江南穿,好看。”


    放好自己的,他又去翻陆琛的衣柜。陆琛的衣服颜色都深,靛青、深灰、墨蓝,样式也简单。


    林星乔挑挑拣拣,选了几件厚薄适中的,又特意把那件同款的靛青色新棉袄也拿了出来:“这个也带上,万一冷呢。”


    叠衣服时,他动作格外仔细,边角都捋得平平整整,仿佛这样就能把家里的安稳和温暖也一起打包带走。


    乐安的小衣服小裤子自然不能少,还有他那顶最喜欢的虎头帽。“帽子得戴着,路上风大。”


    林星乔自言自语。然后,他的目光落在了乐安那些宝贝玩具上——木头小马,彩绘的布老虎,还有那个总是随身带着的小将军木偶。


    他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把小木偶拿了起来,用手帕包好,放在乐安的小包袱里。“太丑了......还是带上吧,万一乐安路上无聊了想玩。”


    最让他费心思的,是大聪明。


    猫猫都恋家,万一到了陌生地方,大聪明闻不到熟悉的味儿,害怕了,或者乱跑丢了可怎么办?


    林星乔蹲在猫窝前,看着那个被大聪明睡得中间凹下去一个坑的软垫,眉头蹙着。


    陆琛原本在院子里检查车马用具,听见屋里窸窸窣窣的动静,进来就看到小憨包对着猫窝发愁的样子。


    他走过去,伸手揉了揉林星乔的头发:“想什么呢?眉头都能夹蚊子了。”


    林星乔仰起脸,指着猫窝,语气很是担忧:“夫君,我在想大聪明......它的窝要不要带上?它认这个味儿,到了新地方,有它熟悉的窝,说不定就不怕了。还有它平时吃饭喝水的碗......”


    陆琛看着他那副操碎了心的模样,心里软软的。大聪明是个成了精的系统猫,不是一般猫,但这些小憨包都不知道啊!在他眼里,大聪明是普通猫猫,是家人。


    但他没说出来,只是点点头:“行,带上。碗也带上。它要是敢乱跑......”


    陆琛瞥了一眼不知何时蹲在窗台上,正冷眼旁观他们收拾行李的大聪明。


    “我就把它拴起来。”


    大聪明耳朵动了动,懒洋洋地“喵”了一声,尾巴甩了甩。杂草的,就知道宿主不是个好的。


    林星乔得了陆琛的首肯,立刻行动起来。他小心翼翼地把那个蓬松的猫窝垫子拿起来,拍了拍,拍拍蓬松一点也叠好,塞进箱笼的缝隙里。


    又把大聪明那个专用的陶碗找出来,用布包好。


    看着渐渐被填满的箱笼,林星乔站直身子,擦了擦额角并不存在的汗,脸上露出一种混合着成就感和满足的笑容。


    一家人,从人到猫,从衣服到玩具到猫窝,都要整整齐齐地一起去,再整整齐齐地回来。这样,才叫圆满。


    陆琛一直静静地站在旁边,看着他忙活。小憨包做事细致,有时甚至有点琐碎,但那份全心全意扑在这个家、扑在这次旅行上的热乎劲儿,让陆琛心里暖融融的。


    他没多插手,只是在小憨包够不到高处的包袱皮时,顺手递一下;在他犹豫带哪件衣服时,给出一点建议;在他叠衣服叠得歪了时,伸手过去重新整理一下,动作熟练又自然。


    等行李收拾得七七八八,日头快要落山了。


    陆琛看了看天色,系上围裙:“你歇会儿,我去做饭。睡前再把剩下的零碎东西归置一下就行。”


    林星乔“嗯”了一声,却没立刻休息,而是走到门口,看着院子里的春光。


    乐安正举着一根不知从哪里捡来的,带着嫩叶的柳枝,欢快地追着大聪明跑。


    “大聪明~别跑呀!给你戴花花!”乐安迈着小短腿,试图把柳枝编的歪歪扭扭的“花环”往猫脑袋上套。


    大聪明哪里肯就范,它灵巧地左躲右闪,总在乐安快要得手时轻盈跳开,然后蹲在不远处,舔舔爪子,琥珀色的眼睛里带着点“你抓不到我”的慵懒傲慢。


    等乐安气喘吁吁地停下,它又不远不近地蹲着,尾巴尖勾引似的晃一晃。


    大聪明:再来呀~宝儿。


    阳光下,孩童清脆的笑声和猫咪偶尔不耐的喵呜声交织在一起,充满了生机与乐趣。


    院角那几丛迎春花开得更盛了,金黄灿烂。晾衣绳上,刚洗过,准备带走的春衫微微飘动,带着皂角的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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