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讨厌的东西,他第一选择就是眼不见心不烦地狠狠吃掉,吞进肚子里之后便不会再看见讨厌的东西了,他如此坚信着。而面对喜欢的东西,那更是要吃掉,只不过会吃的慢一些,吃的轻一些,争取让食物感到不痛苦地死掉。他如此贯彻着这个全都吃原则。


    可这个贯彻了几百年以来的原则面对那个人时,便彻底失效了。


    他当然是很喜欢圆圆哥哥的,喜欢那轻轻摸着自己头的温柔,喜欢那神奇的总是能做出层出不穷的美食的厨艺,喜欢那笑起来时微微晃动的涟漪。


    他也非常想吃掉对方,无论是那亮晶晶的眼睛还是雪白的肌肤,他都想吃进肚子里。他那无法停歇的饥饿在遇见对方时仿佛被无限放大,导致他总是饿的流口水。


    可是,比起吃掉满足饥饿,别西卜更想看圆圆哥哥永远对他温柔地笑,想被轻轻摸着头,他喜欢这样的生活,他是个不会感到饱腹的孩子,永远只为了食欲而行动。可是在圆圆哥哥面前,他学会了忍耐饥饿。


    别西卜一开始逃离不想死去是因为还没有吃饱吃够,后来他依旧没有感到满足,他还是在饥饿,可是这次,他不再选择逃走,他甘愿死去。


    只是他有点难过,他舍不得那段短暂却又快乐的时光。


    明明总是吃不饱,明明总是在忍耐饥饿,却觉得很幸福,或许是因为每次都有人温柔地擦去他的眼泪吧。


    以前从未有人在意过。


    因为恶魔的世界里从来没有眼泪这种软弱的东西,可是,在圆圆哥哥面前,他的每滴眼泪都是有重量的。


    ——


    作为人间一切情欲结合体而诞生的色欲而言,爱是这个世界上最可笑的东西,不过是包装那些兽欲和掠夺的产物。


    阿斯蒙蒂斯最大的乐趣便是勾起人类那些阴暗的见不得人的念头,然后送他们去地狱。


    他是地狱最杰出的产物,漂亮到轻而易举便能蛊惑住他人。每一对上一秒还在许下坚贞誓言的爱侣,在他勾勾指尖之后便能成为下流的野兽,甚至还大打出手自相残杀。


    而那些总是自诩忠贞不二的男人,在看向他时便忘记了自己家里等候的妻子,对其诋毁厌恶,对他百般赞美。


    可人间称这些是所谓的爱。


    但是不觉得可笑吗,爱竟然是这么随便的东西,上一秒赠予下一秒忘记,如此丝滑地诉说着自己爱上了下一个人。


    真是轻浮又下贱。


    不过只是因为肉体诞生的情感,爱这种东西,他从来不稀罕,并且对此嗤之以鼻。


    阿斯蒙蒂斯是如此坚信着的,他自信于没有一个人能在他的攻势之下保持底线,他总是乐此不疲地引诱心性不坚的人类下地狱。直到遇到了那个金发少年。


    在看见元愿朝的第一眼,阿斯蒙蒂斯便确信那是他的同类,一样地玩弄人心,一样地蛊惑人性。


    可为什么,那双望向自己的金眸,永远那般澄澈无瑕,一丝欲念都未曾浮现。


    无论他怎么暗示,甚至不惜用上迷幻之香,元愿朝都毫不动摇,反而是他的贪欲无限增长,他成为了对方的阶下囚。


    直到后来他亲眼见证着元愿朝和贝尔芬格成为了恋人,弥漫的苦涩和嫉妒横穿心脏,令他感到痛苦。


    他明明一直认为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一场源自肉欲的丑陋情感,甚至他很清楚元愿朝眼里没有一丝对贝尔芬格的爱意,反而贝尔芬格愈来愈迷恋。所谓的恋人关系何尝不是一场赤裸裸的单向支配。


    可他还是在嫉妒。


    他嫉妒着贝尔芬格拥有着光明正大亲吻那唇瓣的关系,嫉妒元愿朝愿意为了对方而精心布下一场幸福的美梦。


    凭什么被选择的人不能是他呢?


    如果贝尔芬格死去,是不是那双金眸就会看向自己了?


    玩弄人心的阿斯蒙蒂斯作茧自缚,成为了他嗤之以鼻的爱的俘虏。


    最后也为了这轻浮而下贱的爱而死去。


    并不是所谓的放手成全。


    阿斯蒙蒂斯可不是这么愚蠢的恶魔,他只是在想,融合了之后,贝尔芬格会继承他的魔心,那么,当元愿朝亲吻贝尔芬格时,被只属于他的香味包裹,那么这和亲吻他,又什么区别呢?


    这是一场只有他知道的隐秘的胜利。


    ——


    路西法讨厌那个不知所谓的人类,从见到的第一眼开始就讨厌。


    总是很没眼色地凑上来,笑得又蠢又傻。


    总是牵着那两个人的手,走在路上被围观,让他感到丢脸。


    总是被阿斯蒙蒂斯逗的连耳朵红了都不知道。


    总是什么都答应,嘴里从不会冒出拒绝的话语,哪怕他说再难听的话,也只傻笑着道歉。


    还有那晃落在空中折射出耀眼光芒的发丝也很刺眼,那笑起来时浅浅的梨涡也不讨喜,看过来时更是让人心烦!


    总之,关于元愿朝的一切他都非常讨厌。


    但是这个人类虽然又弱又软包子,却很会勾引人,是一个需要放在眼皮底下重度防范的大危机,要是不盯紧点指不定会惹出什么事情,所以他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把对方绑在自己的房间。


    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哪怕路西法布置了最高级别的保护阵法,也没拦住元愿朝被带走。那两个恶魔还可笑地让他们去送死,他才不会做那么愚蠢的事情。


    如果不是因为别西卜吵着闹着要去,不是阿斯蒙蒂斯百般恳求他,不是贝尔芬格擅作主张自己出发,他是绝对不会去的。像他这么智慧稳重的恶魔,怎么会在意一个人类的生死。


    可当看见那流着血的细弱脖颈,他的攻击还是停止了。路西法成为了自己最鄙视的废物,站着挨打还不还手,哪怕知道那支箭是朝着心脏而来,他却还是抬不起手。


    而那讨厌的家伙开口让他快走。


    他真的讨厌死对方了,这个时候不闭嘴不是等于找死吗?那么弱还不知道保护自己,不知道自私一点活着吗,管他的死活干什么?


    路西法心里是这样咒骂,可却下意识地用起全部的力量去拯救那个惹怒巴尔的人类,然而他的动作慢了一步,金色剑光之下,他的雷暴成为了一场扑空的云雾。


    当看着那道身影落入贝尔芬格的怀里时,他敏锐地意识到自己彻底失去了什么。


    而当意识到那两个人成为恋人之后,路西法每一天都比昨天更讨厌那个人类,他开始无视对方,拒绝一切接触。


    可之前眼巴巴看不懂脸色的人类这次却格外识相,也开始和他保持了距离。


    明明这就是他想要的,可为什么反而觉得更加愤怒。


    于是他在那个深夜拦住了元愿朝,质问对方为什么这样对待自己,却得到了一个他无法否认的答案。


    ——“与其说我讨厌维克多先生,倒不如说是维克多先生讨厌我吧?”


    他失去了所有的语言,一向最擅长话语争辩的他此刻却陷入了沉默。


    路西法在这个夜晚终于明白自己失去了什么,他的傲慢让他充满偏见,直视不到自己的心意,他那一句句的讨厌,其实是在诉说着在意。


    可惜,一切都已经晚了。


    他是最后一个认识对方,救人时也落空一步,从一开始结局便早已注定。


    他注定永远只能停留在一步之外,而那一步被他的傲慢牢牢堵死。


    这是他永远无法抵达的一步之遥。


    那一晚的话语似乎并未传入元愿朝耳边,如果还有机会,他想亲口告诉那个讨人厌的人类。


    “喂,其实,我一点都不讨厌你。”


    ——


    玛门从三百年前开始便预知到了自己的命运,层出不穷的克制他的勇者一个又一个地前来讨伐他,而虔诚信仰他的城民开始分裂,变得贪婪想要夺取他的力量。他的弟弟们也越来越不听话。


    作为一只强大的活了半个世纪的魔龙,他对所谓的命运嗤之以鼻,于是那座城堡地下埋着的尸骨愈来愈多,而他的金山也愈来愈高。


    但是苍蝇总是飞在身边也挺让人心烦的,于是他开始想找到麻烦的源头,他前去海底和女巫做了个交易,他付给对方半只尾巴,而对方给出他一个预言。


    在那个预言里,他亲眼看见了自己的未来,一道看不见脸的金色少年将剑刺入了他的心口。


    玛门心想,这算是什么预言,几乎每一个前来刺杀他的勇者,都有着一头金发。


    他这个交易亏本了,还好尾巴还能长回来。


    他放弃找到这个虚无缥缈的勇者,决定解决麻烦的源头,干脆把天庭那群鸟人干掉就完事了。于是他开始试图说服不听话的弟弟们,可惜,对于恶魔而言,武力永远比嘴管用。


    为了他亲爱的家人,他珍爱的一切,他不得不吃掉了自己顽皮的弟弟。


    路西法和阿斯蒙蒂斯是最麻烦的,还带着另外两个弟弟跑了,为了抓他们玛门费了不少力气,猫抓老鼠游戏玩了一段时间后,玛门索性直接抓走情报里备受关注的废物人类当诱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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