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同人] 《(<a href=tuijian/zongyiarget=_blank >综英美</a>同人)没有超英滤镜的我于哥谭艰难求生》作者:瘟疫青年小病菌【完结+番外】


    简介:


    总而言之,就像是任何一本俗套小说的开头一样,我穿越了,并且落地点在哥谭。


    我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好消息是,我并没有像是许多穿越者前辈一样<a href=Tags_Nan/ShiYiGeng.html target=_blank >失忆</a>或者<a href=Tags_Naml target=_blank >孤儿</a>院落地,也不需要为了温饱挣扎求生。坏消息是,我在穿越之前忙得要死,基本没时间看漫画,只知道几个耳熟能详家喻户晓的名字。而更坏的消息是,穿越之后的我正处在一个顶级老钱的家族里。


    超级英雄漫画,但是顶级老钱,怎么想都不会是正面角色,果不其然,我在稍微长大一些之后得知,我的家族是一个名为“猫头鹰法庭”的秘密结社的高层,平时在暗中控制哥谭无恶不作。


    哈哈,这下样衰了,我必然被超级英雄抽得如同陀螺般旋转啊!


    我对自己的人生有两个安排,我得尽力不掺合进家族生意,防止身上沾染无恶不作的Buff,然后在有机会的时候直接润出去定居海外。什么深层政府秘密结社超级英雄……和我没关系!我就是个日子人!到时候全家进监狱了,我会在外面给他们烧纸钱的!


    但我人生的两个安排都没实现,我又被家族强绑定了,又没润出去,还遇见了一个超级漂亮(强调)的小记者。我被安排学医,目前正在哥谭总医院工作,顺便帮GCPD代管一下验尸官的工作,以此为家族的各种事业添砖加瓦……而之后,我终于获得了迟来的,强大的金手指。


    但金手指的名字叫做“超级英雄漫画滤镜抹除器”,作用如名称所示,可以抹除超级英雄滤镜,更准确地说,这个金手指有一主动一被动两个能力。


    主动能力是,我可以指定某个生物符合我穿越之前世界的物理规律,不管那个生物是否有超能力,但是超能力越强的生物持续时间越短。


    被动能力是,我眼前所见的世界也会失去所谓的“超级英雄漫画滤镜”。


    哈哈,还不如没有金手指呢!没有超级英雄漫画滤镜的哥谭难道会是什么宜居的好地方吗!我不要看满地的高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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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注意:


    1、正文第三人称男主<a href=Tags_Nan/iaS4.html target=_blank >主攻</a>CP超,在哥谭当医生+法医+顶级阔佬的故事,但作者不是法医/医生/有钱人,一切资料参考相关文献和科普和百度百科,会争取学术严谨在作话标明,不过实际上为了剧情肯定不可能有多真实(对不起)。


    2、大量地狱笑话,可能会笑不出来,刻板印象,会掺杂一些个人的道听途说,不代表真实的哥谭情况,喜欢瞎说,娱乐产品请勿当真。


    3、关于猫头鹰法庭的设定完全是缝合怪,如果和你的认知有不符合之处,就当做是我的私设。


    4、不黑超英,但是超英的设定本身也有经典#编辑部的故事的影响,我会保证绝大部分时候对超英的吐槽都将直指编辑部,对超英的道德和能力保持尊敬,至于超级反派,留着这群家伙只会把米吃贵.JPG。


    (应该不会有人真觉得丑子哥是丑圣吧?)


    5、想到了再说


    5、想到了,作者就是超嬷啊怎么了,超就不好嬷吗,不会只有ABC,和ABCD能嬷吧!


    6、其实我觉得一般人可以看出来,存在滤镜或者认知屏障的意思就是,英雄们会靠自己的力量打破屏障吧(。)那么稍微剧透一下就是最后大家会开开心心肘击编辑部的。


    内容标签: 英美衍生 <a href=tuijian/haomenzongcai/ target=_blank >豪门</a>世家 超级英雄 正剧 HE


    主角:埃德蒙·莫蒂默,克拉克


    一句话简介:童话就要有童话的样子


    立意:人应该怎样活着


    第1章 埃德蒙·莫蒂默


    埃德蒙·莫蒂默(Edmund Mortimer)将手插在风衣的口袋里,长舒一口气之后走出了诊室。在空气中飘浮着消毒水和橡胶的气味,与之同样浓郁,甚至比起这些更甚的味道叫做鲜血与死亡,不过绝大部分人早已习惯了这种气味。清洁工正将地面上的呕吐物清理干净,不久之后它们将会成为账单的一部分寄给病人。


    在医院的停车场里停泊着医药代表的高级轿车,生命永远是最为一本万利的生意,埃德蒙也被请去打过几次高尔夫。他不喜欢掺合进这些事里,也不喜欢打高尔夫,所以高尔夫就变成了每个节日的礼物。考虑到家族里确实存在医药相关的产业,他不能和那些人划清界限,于是埃德蒙绕开了这些车。


    他的车停在内部停车场的角落,是一辆暗红色的特斯拉,绝大部分的美国人更喜欢油车,发动机的轰鸣声和机械的操作感是绝对不可小觑的优秀之处,不过埃德蒙喜欢安静。他可以在庄园的停车场里安装专用的充电桩,也可以资助医院安装充电桩,对于一般人而言最大的阻碍在他这里反而变成了最小的问题。


    不过他并没有坐上自己的车,只是给司机打了个电话,让司机来把车开回去。然后他从后门走出了哥谭总医院,保安对着他致敬,一辆黑色的别克正停在不远处,汽车并未熄火,仿佛正在等待着什么。在看到埃德蒙的同时,副驾驶的车门打开,一个警察下车,帮他拉开了后座的车门。埃德蒙对着他点了点头,然后坐进车里,一股混合着皮革、香水和钢铁的气味一下涌入了埃德蒙的鼻腔。


    “辛苦您了,莫蒂默医生,”开车的那个警察按了一下车载广播的按钮,于是新闻也随之开始了播报,“在到现场之前,我先和您说一下目前警方调查的发现吧。”


    埃德蒙看向窗外,初冬的寒风席卷着尚未完全凋落的树叶向着街道冲刷着,流浪汉在街道的两边踱步,地面上留下血迹。广播的主持人语气昂扬,所述说的也都是些激动人心的发言,关于骄傲月的游行,关于新电影的票房,关于不断上涨的GDP,关于我们生活在最好的时代。


    死者是男性,身份不明,死因不明,尸体在半个小时之前被人发现,此时的他正卡在某个下水道的出口。如果是其他的城市,警察或许会说这里不适合出警,让发现尸体的人自己处理尸体,无论是售卖还是丢弃还是自己保存,但这里是哥谭——哥谭的警察并不比其他地方要负责,不过如果你是一个哥谭人,你就必须明白,要小心应对尸体,否则它或许会突然动起来。


    几年之前还出过事,GCPD接到报案,下城区的贫民窟有人被“谋杀”,但当时的警察认为去贫民窟出警不安全,干脆没去。结果尸体被什么病毒感染了,跑到了钻石区,把钻石区的老爷太太们吓个半死,不过最后那个尸体被蝙蝠侠处理了。那个玩忽职守的警察失去了工作,五个月后死在了路边,GCPD的局长也得到了警告,因此在那之后他们应对尸体的时候更加用心。


    这也是为什么他们在确定了尸体的基本情况之后会叫上埃德蒙。


    埃德蒙并不是专职的法医,也不是验尸官。全美的法医数量本就不多,哥谭只有一个专职法医,在前不久又因为罹患心理疾病辞职去了相较而言更加正常的医院。验尸官倒是有三个,但一个卷入帮派混战里死了,一个精神失常在家修养,还有一个几乎时候外行人……不过考虑到在其他州或者城市,警察局也会请医院的医生们兼职法医,埃德蒙正是那个兼职。


    另外,在GCPD里也流传着“让莫蒂默医生验尸,尸体不会突然坐起来”的传说——能让死人死个彻底,在哥谭算是极为稀有的情况。


    埃德蒙姑且知道一点GCPD的警察把自己当做“被神眷顾的人”,还把自己的照片当做护身符偷偷藏着防止遇到什么超自然事件的事情,他对此实在没啥能说的。用一种迷信去对抗另一种迷信简直属于人类的本能,他只能感慨万幸的是没人真觉得他可以用来辟邪。


    汽车停在了狭窄的街道上,那里已经有了两辆警车,警戒线被拉起,不过绝大部分警察都站在警戒线外聊天或者玩手机。埃德蒙没有下车就能听到TikTok上常用的罐头笑声的音效不断回荡,在下车以后这种声音更是大到了无法忽略的地步。不过在看到埃德蒙的时候,不少人还是悄悄关闭了手机,他们可以不尊重埃德蒙,但他们不敢冒犯莫蒂默家族。


    埃德蒙将风衣丢在车里,做好了防护措施,虽然具体的验尸还得去警察局的验尸房,但埃德蒙本人并不信任GCPD的痕检,他们连拍照片都会有重影。他跟在一个警察的后面走到了下水道口,一种口罩都无法隔绝的气味向着他涌来,对于动物来说,同类尸体的气味是最让它们不安的,对于人类也是一样,即使是哥谭的警察也有不少人不适应这种气味。


    埃德蒙属于可以适应的那种,他已经很久没有呕吐过了,这是习惯,也是麻木。他看到那具尸体,它安静地趴在地上,脸部和手指已经被老鼠和蟑螂咬坏,身上还有少量白色的蛆在蠕动。


    死者曾经是流浪汉的可能性很大,他是一个黑人,穿着一身破烂的衣服。这种破烂并不是死后浸泡在下水道的污水里带来的破烂,更不要说裤子的膝盖已经磨得发光。埃德蒙走过去,尸体并没有动起来,理所当然,然而在埃德蒙的视野里看到的并不是这样。他明明白白地可以看到对这具尸体的评价——被OOOO感染,复苏为行尸倒计时3小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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