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一夜》,陈升的,特别特别好,是我心中top级的古风。(我对北京真的很热爱,可惜去的时间都很短,一个秋天,我在后海和南锣鼓巷附近走了一圈,那天天特别蓝,作为一个南方人,很难描述那种走在老北京的巷子里,感受到那种被老底子文化包围的冲击。)
第128章 神秘的人
三幅猴子像还都不在同一个地方,秦世拖着梅时青到那儿的时候,看见那猴子的头和脚都已经被盘得锃光瓦亮的了。
看来大家都挺想转运的。
秦世跟一群小孩子挤在一起,愣是冲上去,把猴子像仔细盘了一遍。他摸猴子像的时候手脚并用,恨不得整个人都贴上去,凭借他的身高把小朋友的路堵得水泄不通,气得周围几个小孩哇哇乱叫。
梅时青震惊地看着秦世,他隐约觉得有点丢人,又觉得有点好笑。
秦世好不容易盘完一个,然后又拉着梅时青去盘下一个。
梅时青被他牵着走,看他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摸猴子像,觉得秦世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小朋友。
盘完三只猴子,又打完铜铃,秦世心满意足,开始到处找吃的,梅时青先拉着他去洗手,又给了他一张酒精棉片把手擦干。
白云观外面有一溜的小吃铺,当然烤羊肉串、炸灌肠、加辣椒面的火烧等等重油重辣的吃食,都被梅时青排除了。最后他俩合买了一碗热干面,加了点碎萝卜干,用个杯子乘着,一边走一边吃。
晚上还要回去晚饭,所以就先随便垫垫肚子。
北方人吃饭讲究坐着,就算是以前,七八十年代,一家好几口挤不下一张桌子吃饭,人们也就端着碗,夹点菜,跑院子里或是蹲家门口吃。但热干面,武汉的特色,在成为早食之前,更早些时候,是装在杯子里头,让在江边码头上做工的人一边赶路一边拿着吃的,面食顶饱,吃起来也方便。
秦世拿着碗,夹一筷子给梅时青,梅时青就嗦一口面,像个小兔子一样嚼好久。
反正秦世拿在手上的东西,梅时青都感兴趣,就差没跟秦世抢过药来吃了。吃完了面食,秦世从兜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餐巾纸,撕了一半帮梅时青把嘴角的酱料擦干净。
“阿青今天开心吗?”秦世问他。
梅时青果断地点点头。
秦世也很开心:“我刚才打铜铃的时候,帮你也许愿了,希望今年我们都可以顺顺利利。”
梅时青刚想说些什么,他的余光突然扫到不远处巷口,有一个熟悉的灰色身影,一晃而过。梅时青跟秦世上次的反应一模一样,他抄起筷子,使出全力横扫过去,筷子快如闪电朝那人身上砸去。
秦世反应敏捷,扭头就追,但这名灰衣男子的反应跟上次如出一辙,掉头就跑。
这男的手里照例拎着两只鸡,看起来很狼狈,还溜得飞快,连秦世都追不上,一眨眼就混进人群不见了。
梅时青当时脑子里有个模糊的念头一闪而过,他觉着上次看到这人,好像也拎着两只鸡?到底是怎么回事?梅时青凭直觉,感觉他不像是来找麻烦的。
但是这人为什么每次都拎着两只鸡啊?
“这人谁啊?”秦世皱眉,狐疑地转过来看着梅时青,“他暗恋你?”
“拜托,我不招痴汉好吗?”梅时青完全不记得自己认识这种人。
“那莫非他暗恋我?”秦世一琢磨,觉得有点恶心,“不至于吧?”
“先回去吧,我们打车回去,他应该追不上。”为了保险起见,梅时青还是觉得谨慎一点好。
反正今天已经逛完了,而且玩得很开心。
回到家,梅时青一下子就觉得很累。在外面玩的时候不觉得,一回到家他只想去睡一觉。
反正吃了热干面也不饿,梅时青匆匆洗了个澡,一头扎进被窝睡觉。
等他一觉醒来,已经是晚上九点多。四周很安静,秦世开了一盏床头灯,在边上看书。
梅时青眨了眨眼睛,他恍惚了一下,确认自己没有看错,秦世居然在看书!天呐这简直是世界第八大奇迹!
在他的印象里,秦世从来没有拿起过书本,哪怕是他们刚认识那会儿,梅时青帮他改论文,他随身带的参考书也是用来当扇子用的,除了当扇子,秦世还擅长在课本上画各种连环画,把历史名人糟蹋得面目全非。
梅时青不想爬起来,伸手搭在秦世腿上:“你看什么?”
秦世把书的封面露出来,梅时青看到三个大字:美学史。
梅时青抬手,指尖顺着书面划过,看到书页中间夹了不少五彩斑斓的纸条,秦世看得挺认真,还写了不少笔记。
他继而发觉自己手腕上系着一根五彩绳,几股细线缠绕在一块儿,细细一闻有一股淡淡的药香。
秦世看梅时青盯着绳子看,把书放下,凑过来捏着他的手腕。
梅时青把头枕过去,贴着他的手臂,仔细端详着细绳,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这种五彩绳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于是问:“你哪里来的?”
“别人送的。”
“谁?”
秦世一犹豫,梅时青就紧盯着他,秦世冲客厅指了指,坦言:“你二表叔给我寄礼物,说是代表你们家里寄过来的,表达对我这个新人的慰问。粽子加咸鸭蛋,一大盒呢,摆客厅里了。”
怪不得感觉很熟悉,他小时候戴过。
梅时青有点担心:“你跟他有联系?”
“你二表叔挺客气的,非要寄东西给我,还让我有空跟你一起去找他吃小龙虾,他请客。”
梅时青有种不太好的预感,而他的预感向来很准:“他是不是知道咱俩的关系了?”
“上回就知道了。”秦世露出难以启齿的表情,“上回在医院里,咱俩不正那啥吗。我逗你然后你叫得挺大声的,你二表叔他……他上次听见了,当场就问我了。我怕阿青你不好意思,所以一直没说……”
太社死了,梅时青扭头趴进被子里。
“没事的阿青,你二表叔觉得很正常啊。”秦世凑过来,拍拍梅时青的肩膀,晃了他一下。
梅时青抬头:“什么?”
秦世无奈摊手:“他跟我说,让我先去试试水,还跟我感慨来着,说你们家确实比较传统,他年轻时候没赶上好时候,没敢跟家里说。但现在不一样了,能不能动摇你家几百年的封建迷信,就全靠我这新时代的新青年了。”
第129章 上班恐惧症
没想到客厅里那盒平平无奇的咸鸭蛋,背后隐藏着如此复杂曲折的故事,梅时青一时陷入了沉思。不过秦世还真是满擅长跟人打交道的,除非有人特地挑刺,一般情况下秦世跟谁都能处得挺好。
“阿青,你饿不饿?我给你做点吃的。”
梅时青脱口而出:“不用麻烦,我想吃咸鸭蛋,你给我拿一个就行。”
“干吃啊?”秦世很震惊。
梅时青一咕噜爬起来:“我兑点水。”
秦世跟着爬起来:“我给你烧点粥。”
梅时青拦住他:“别,你看书,我去煮个粥冷静一下。”
晚上十点左右,梅时青热好了粥,叫秦世过来吃饭。
秦世看到白粥就没食欲,他在医院的时候喝到反胃,于是拿了个咸鸭蛋,愁眉苦脸地在边上敲。
梅时青就知道他不想喝粥,他悄悄把一个小盒子推到秦世面前,示意秦世打开。
秦世使劲嗅了嗅,闻到了奶油的味道,立即把盒子拆开,里面是一小块淡奶油蛋糕。
秦世一抬头,差点就要眼泪汪汪:“阿青……”
“我好不好?”
“阿青当然好了。”
秦世拆开蛋糕,拿起小铲子,舀起一勺塞进嘴里。
吃了几勺,他又放下勺子,给梅时青敲咸鸭蛋。
二表叔寄过来的咸鸭蛋,特地标注,高邮产的。据说高邮的鸭蛋,鸭蛋白不干不涩,还盛产双黄蛋。
这种鸭蛋,有一种特定的吃法,要把鸭蛋撬开一个口,拨开一点碎蛋壳,然后用筷子戳下去,把碎蛋白和蛋黄夹出来,拌在粥上面。蛋黄的油用筷子一戳就冒出来,淋在粥上,清淡的白粥顿时就有了鲜气。
梅时青看着秦世挖了一筷子蛋白,塞进嘴里,又挖了一勺蛋糕。
这是什么新鲜的吃法?
“阿青,你知不知道为什么要敲掉一个口,把里面的黄挖出来吃?”
梅时青摇摇头。
秦世嘿嘿一笑:“不告诉你。”
梅时青看见秦世把蛋黄和蛋白都挖出来,倒进梅时青的碗里,把蛋壳藏在身后,冲他神秘地说:“过两天你就知道了。”
说就说,他还使劲抛了个媚眼,使劲wink了一下。
秦世的眼睛永远亮晶晶的,闪闪发光。
梅时青一下子就被吊起了兴趣,对蛋壳的兴趣,还有对秦世的兴趣。
他捧着碗喝粥,把搅碎的蛋黄混着粥喝下去,觉得胃里升腾起一股缭绕的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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