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爸爸之所以那么穷的原因找到了,原来如此、果然是当蝙蝠侠当的啊!


    虚空中,有人警告式地重重咳嗽,韦恩先生置之不理,嗓音越发低沉:“对不起,宝贝,如果是我,我非常愿意给你承包整个纽约的冰淇淋店,我,绝不是只舍得每周给孩子五美元零花钱的吝啬鬼!”


    “但是,我现在变回了普通人,黑卡和支票本在异世界不能用,临时赚的钱要用来安置我们的生活起居,只有Bat藏了点钱的蝙蝠腰带还有一丝温暖,他藏的美钞不多,只够……”


    他悲哀地竖起三根手指。


    “不要了!不要两年份的冰淇淋了!”


    我心痛得无以复加,却仍要表现出自己最坚强的一面:“韦恩先生把这笔钱给爸爸、Bat先生和Batman先生吧!一个布鲁斯不一定够,你也一起资助他们才行,多、多给爸爸一些!”


    “韦·恩!”


    我听到爸爸咬牙切齿的声音,下意识开始张望,结果当然没看见。


    韦恩先生挥挥空气,似是要把不懂孩子要从小教育的中老年人挥走:“今天就这样,你们歇了吧,我带孩子玩去了,有正事再联系,少做偷窥狂,省点电行不行?”


    他从兜里掏出几张零钱,一共只买了三个冰淇淋,我们一人一个,瞬间学会勤俭持家的我依然很开心。


    Bat先生:“只是不好意思承认自己忘了留冰淇淋的钱,就能扯这么多,你也是厉害。”


    消失的人回来了,拒绝接手冰淇淋,多的那个就给我了。


    然而,不管反复看他多少眼,我居然都没认出来。


    爸爸之前只脱掉头盔,没把整个战衣全换掉,Bat先生则换得非常彻底,蝙蝠侠的本体凭空失踪,不知道被他藏到了哪里,原地只有普普通通的沧桑中年男子。


    又又又是一个黑头发、蓝眼睛。


    我大概不需要绞尽脑汁来描述这个不知第几号蓝眼睛了,因为最突出的特点显而易见,“疲惫”和“空洞”二选一,全选上也没影响。


    我拿我并没有几年的阅历打赌,Bat先生年轻时的长相应该很秀气,跟布鲁斯他们不是一个款,凭他皱纹长得很好看,简单走几步路便显得斯文,还凭他白!尤其是下巴以上的脸,白得反光,让我严重怀疑他戴上面罩后就没怎么摘过。


    可以说,他刚往我们跟前一站,我和韦恩先生就不约而同冲上前,一左一右把他搀扶住,生怕他眼一闭又倒下。


    Bat先生拍开一只顺势摸上来的手:“是假脸,别给我拽掉了,这个世界没有我们的存在,我要防一手。”


    韦恩先生把他往外扯:“别啰嗦了,回我临时弄好的安全屋,你先睡一觉再说。”


    Bat先生不知不觉闭着眼:“不行,史蒂夫·罗杰斯透露出了很多需要深入调查的情报。在我的世界,美国队长的人生是漫画,在这个世界,蝙蝠侠的人生成了漫画,首映式,我得弄清楚那些人说的首映式是什么。闭目养神不代表我没力气,大街上别乱动手,韦恩。”


    “放心父亲,我尊老爱幼。撒拉。”


    “以令咒之名……”


    Bat先生猛地睁眼!


    晚了。


    一分钟后,韦恩先生在集体掌声中,谦虚地将被令咒放倒的睡觉困难户扛起,塞进我们终于打得起的出租车,目的地设在皇后区与布鲁克林区的交接处,他在那儿买了一套房子。


    出租车穿过市区,我把车窗放下一半,仔细观察窗外一闪而过的街景。


    有信任的人陪着,自己也不用挤在人群里,我感觉自在了很多,再看当初没有机会轻松体验的城市繁华一角,越看越觉得没意思,都不说全是猫的大都会了,这里甚至不如缺耳朵先生别具特色的哥谭。


    直到我无意间瞥见路边的一家电影院,工人踩着高梯,正在匆忙更换外墙上的大幅海报。


    “嗯?”


    我下意识坐直,把窗户全部摇下,飞快探出头去看。


    “嘿!危险!”


    “那个——看那个!”


    我不肯缩头,只来得及看清一眼,海报就被无情的车速甩开,拐弯后消失不见。


    问题不大,海报的全貌我眨眼便记住了。


    背景是从下往上仰望到的城市的一角。


    城市熊熊燃烧,爆炸的硝烟与焰火席卷高楼之巅,被挤压圈堵的天空缝隙变成灼灼的金红,光线随破碎的残砖断片坠落,如同一只燃烧着扑向地面的蝙蝠。


    地面也有一只蝙蝠,他背光而立,向正前方俯首,黑暗吞噬掉他的面容,而他身上却沐浴火光,双拳紧握。


    《蝙蝠侠:黑暗骑士降临》,七月二十日全国上映!


    ……


    与刚认识的朋友们告别后,史蒂夫按照原计划回到公园,耽误到傍晚,才拖着疲倦的步伐回到家中。


    悬挂在门前的风铃微微晃动,走上修整过许多次仍嘎吱作响的台阶,老人的手拂过出现腐朽痕迹的木制扶手,听到不变的悦耳轻响,每次总会觉得自己跨过数十年的时间,又一次回到了过去。


    紧闭的家门是一道分割线,里外分别是1943年与2012年,不断翻越这两者的史蒂夫·罗杰斯,灵魂好似也产生了分割。


    这很奇怪。


    他从上个世纪初活到这个世纪初,**早已老去,但他的内心莫名无法停滞于过去。


    他恋旧,住着年龄比他大的老房子,始终不肯搬走,屋内摆设大多停留在上世纪,只有几件托尼看不顺眼,强行塞进来的高科技家具。


    他不愿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九十四岁高龄的固执老古董,史蒂夫又在努力地研究时代潮流。


    他不管自己怎么过日子,一心研究其他人怎么过,新变化刮不到他没关系,他至少得知道。虽不能完全跟上现代社会的节奏,但也不算落后,在托尼的名为嫌弃实为帮助的鞭策下,着实知晓了许多新鲜事物,仅凭这一点,他已经超过了绝大多数老年人。


    托尼说我就奇怪了,你的心这么年轻,怎么人还是打死不变的老做派?史蒂夫叔叔,不要告诉我你是老头子派来故意来气死我的!


    史蒂夫觉得冤,他本质的确更喜欢慢节奏、经年不变的生活啊,只是心里总有个念头在催促他,不能停在原地,他得走,走到所有人前面,让他们——听到自己的声音?


    托尼给他确诊:漫画家的表现欲,这是糊出阴影了,广告宣传电影改编来一套就能不治而愈,史塔克集团承包了,不谢。


    史蒂夫十分感动,但再次婉拒。


    年纪也不小了的托尼被气跑,脾气还是老样子。史蒂夫叹气,大概要把答应以他为原型的英雄漫画画出来才能得到原谅了。


    没长大的晚辈可以用暂定名为《钢铁侠》的漫画哄好,史蒂夫自己心头的不明郁结却难以视而不见。


    “手稿……手稿,放到哪里了?唉,我这记性。”


    他打开灯,把压在书房墙边的大箱子上的杠铃暂时挪开,撕开箱顶的胶带,一本本从头翻找,翻到腰开始酸了,终于找到了想要的东西。


    史蒂夫蹒跚着坐到桌前,本想找找老花镜,但半天没摸到,幸好眼睛还不算花,干脆不管了,将<a href=tuijian/niandaiwen/ target=_blank >年代</a>久远的稿纸小心翼翼翻开,检查里面有没有后来沾上的污渍。


    按理来说,这些手稿是他的宝贝,代表他逝去却又永恒的岁月,轻易不会给人看,何况是初识不到一天的外人。


    他白天答应得无比顺畅,让他自己都有些意外,回来细思,觉得应该是被年轻人的真诚感动了,看看没事,能趁自己还在,多几个人看自己的作品,他也高兴。


    发黄的稿纸被轻柔翻过,史蒂夫凝视纸上这道蓝红相间的人影,目光中有对梦想的追忆。


    恍惚之间,他翻得渐快,胸前加上一枚明亮星星的人影陡然在纸上跃动,举起同样颜色的盾牌,朝前方振臂高呼。


    他设计的英雄,有一个早在几十年前就被嫌弃老土的名字:美国队长。


    当初的设计思路到如今仍能想起:


    这个英雄以国名作为头衔,曾是一名瘦小病弱的青年,他坚强勇敢,绝不屈服于不义,战争骤然开始,他立志参军卫国,却因为身体原因遭拒,直到他被秘密项目选中,注射超级战士血清……


    到这为止都很顺畅,没问题,接下来完成变身的英雄就该上战场了,他以一己之力捣毁敌人的——不对,这个感觉错了!


    他不是宣扬个人英雄主义的工具,他有自己的思想,变强大后反而遭遇的挫折会给他带来巨大的打击,在那时,他遇到了……然后,重新振作,直面最棘手的敌人……


    说起敌人!


    史蒂夫的回忆中断,目光刚好停在他为美国队长设计的宿敌那一页。


    美国队长的最大敌人,是以代号“红骷髅”的男人为首的邪恶组织。


    然而,他此时想到的却不是漫画里的那个邪恶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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