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歌女看到喜嫁鬼的凤冠霞帔,眼里瞬间迸发出一阵嫉妒的红光。
“你……!你从哪来的这套衣服,是不是从歌剧院偷来的?歌剧院的东西就是我的东西,那是我的,给我穿!你给我出来!”
歌女朝着喜嫁鬼的轿子就扑了过来,死死地拽住喜嫁鬼的衣袍不放。
砰——!
喜嫁鬼启动轿子就把她给撞飞了。
喜嫁鬼冷笑一声,“学人精,就算你拿到了我的两件鬼器又怎么样,那个红盖头的绣花土死了,绣花鞋也不好看,哪里比得上凤冠霞帔。”
歌女阴恻恻地看着她,“呵呵,只要你魂飞魄散了,凤冠霞帔就是我的!”
两鬼为了争抢凤冠霞帔打了起来。
地下岩洞中。
银蝶和银鸢又去泡血池了,直播间的观众亲眼看着她们的实力一阵飙升,竟然很快就成为了煞鬼级别的诡异!
至于宋芒。
她则是拿出了那个探测宝物的法器,然后踩着红盖头在空中飞来飞去,正在寻找血池之中的宝物在哪儿。
这里的血池对诡异有奇效,三楼那些重伤的诡异很可能是为了血池来。
“滴滴滴滴——!”
宋芒来到角落一处比较小的血池上方的时候,探测仪突然响个不停。
宋芒就把银蝶喊了过来,“银蝶,你来这个血池泡,顺便帮我看看下面有什么东西,有好东西就捞上来!”
“好嘞!”
银蝶连忙过来了。
她潜到了血池下方,过了好一会儿才浮上来,手里便多了一颗血红的珠子。
“主人,血池下面没有其他的东西,只有这个珠子。这个珠子好漂亮,里面还有很浓郁的阴气呢!”
宋芒过去,拿过她手中的珠子看了看,然后就发现下方的血池变色了。
血池里面的血水颜色,渐渐地褪去,竟然变成了普通的透明泉水。
银蝶皱眉说,“珠子拿掉之后,这里泡起来不舒服了。”
宋芒看着手中的珠子,眼里多了些思索,“看来这里的血池对诡异有奇效,是因为这颗冥血珠啊。”
宋芒手里的珠子大概有婴儿的拳头这么大,晶莹剔透,上面还有特殊纹路,她一眼便认出了是什么东西。
这是幽冥至宝,冥血珠。
据说里面蕴含极其强大的鬼力和幽冥之力,鬼王都对此趋之若鹜。
刚想到这里,宋芒手里的探测仪又响了,她就去了另一个方向的血池。
这个血池下面,也挖出了冥血珠。
按照探测仪的指引,宋芒把血池地下的所有冥血珠都挖了出来。
冥血珠总共七颗,全部被挖出来之后,所有血池的颜色都变成了透明。
“主人,温泉都没效果了。”
银蝶眼巴巴地看着她说。
“看来,只有您将珠子放回去,温泉才会继续发挥效果。”
宋芒看了一眼那些池子,用衣服兜着七颗珠子说,“不是说冥血珠很稀有很罕见吗?这儿怎么这么多,一挖就挖出来七颗啊?!”
结果她刚说完,旁边的岩石壁传来了一道熟悉的声音。
“这女人的凤冠霞帔和轿子到底是怎么来的,这么漂亮华丽就算了,还让她的实力也变得更厉害了!
呵,作为一个入侵者,竟敢在我的地盘嚣张!等老娘泡会儿池子升级,再捞了两件罗刹级的鬼器找她算账!定然将她的凤冠霞帔给抢过来!”
咔嚓一声。
宋芒身边还传来了一阵机关转动的声音,然后她就看到了金发歌女。
歌女打开岩洞的石门,也看到了门边的宋芒,还看到了她手里抱着七颗冥血珠。
宋芒:“你好。”
歌女:???
宋芒:“谢谢你的七龙珠。”
歌女:???
歌女感觉宋芒手里的珠子有点眼熟,然后她就发现岩洞的血池变色了!
第111章 天呐,好想给她打工!
歌女死死地盯着那些血池,看了半天,发现血奴也不见了!
她不由发出一阵土拨鼠般的尖叫。
“啊!这是怎么回事!”
歌女瞪向宋芒,咬牙切齿地说,“血池怎么变成了这样?!还有我的血奴呢,怎么一个都不见了!”
“都被吃了啊。”
宋芒把七颗冥血珠都收进了空间里面,摊了摊手说,“你的那些血奴,虽然是怪物,但还拥有血肉之躯,诡异最喜欢食用,我的仆人便将它们都吃了。”
“你的仆人?!”
歌女朝着四周看了看,根本没看到其他诡异,忍不住怒吼,“你一个人类,怎么可能会有诡异给你当仆人!”
更何况,她的那些血奴,实力强大,只有煞鬼级别以上的诡异可以伤害它们。
就算有诡异给宋芒这个人类当诡异仆人,也不可能是煞鬼级别!这种级别的诡异,已经算比较强大了,怎会臣服人类!
“不信就算了。”
宋芒看着歌女来时的路,没想到离开之路就这么出现了,打算从岩洞离开。
她哼着歌朝石门走了过去。
“站住!”
歌女的厉呵声传来。
“刚才你手上的那些珠子好眼熟,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拿出来给我看看!”
宋芒疑惑,“什么珠子?”
歌女拧眉想了想,“我想起来了,那是主人放在这里的冥血珠!你竟然将血池地下的冥血珠给挖了!”
陡然间,歌女看向宋芒的视线,带上了浓浓的杀意,“快将冥血珠还回来,不然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宋芒还是一脸疑惑,“你说什么珠?”
歌女:“我说,冥血珠!”
宋芒:“冥什么?”
歌女:“冥血珠!”
宋芒:“什么血珠?”
歌女:“冥血珠!!!”
宋芒:“冥血什么?”
歌女:!!!!
看到宋芒一直都是一脸疑惑的样子,歌女气得浑身都在发抖,“你这个混蛋,你装什么傻呢,我都看到你拿了!
该死该死该死!你竟敢耍弄我?!我要将你扔进血池,炼成血奴!”
歌女的五指成爪,化作一道残影就凌厉地朝着宋芒攻击了过来。
她的身上还溢出一阵浓浓的血色雾气,朝着宋芒涌过来。
宋芒的身形一闪,利用绣花鞋的瞬移能力,快速地离开了原地。
虽然她的速度很快,但她的手臂还是沾上了一些血色雾气。
那诡异的血色雾气竟然腐蚀了她的袖子,沾到了她的手臂肌肤上,她的手臂肌肤便出现了一大片的腐烂。
很快,她手臂上的表皮就脱落了一大块,露出了血淋淋的血肉,这一块肌肤的样子看起来有点像那些怪物。
“主人,小心啊!”
歌女的等级看不到纸扎仆人,银蝶和银鸢便冲过来挡在了宋芒的身边,合体帮她挡在了涌过来的那一片血雾。
“主人,这个血雾会腐蚀人类的肌肤,你千万不要碰到,赶紧从这里离开!”
宋芒看了一眼手臂上的伤痕,那块肌肤的腐烂面积竟然还在扩大!
砰的一声。
出口处传来了一阵关门声,歌女重新把出门的石门关上了,冷冷地看着她。
“偷了主人存放在这里最重要的东西,还想走?没门儿!赶紧把冥血珠交出来,不然你的全身肌肤都会腐烂,阴气将侵蚀你的身体,夺取你的生命力,你会渐渐失去意识,成为受我操控的血奴!”
宋芒来到较远的一块岩石上坐下,好整以暇地说,“就算我把冥血珠给你,你也不会放我离开吧?既然都要死,我为何要交出来?”
歌女表情一顿,想了想才说,“你将冥血珠还回来,我就让你离开,还可以帮你引出体内的阴气。”
宋芒却说,“你已经骗了我一次,你觉得我还会信你吗?”
歌女挠了挠头发,有点烦躁地说,“那你想怎么样!”
今晚歌剧院的主人可是要来看表演的,到时候他要是知道冥血珠不见了,她就死定了!
她会被主人打得魂飞魄散!
宋芒突然问她,“你在这里工作,你主人给你一个月多少工资啊?”
“你问这个干什么?”
“好奇。”
“一千块吧。”
“这么少啊?”
“这还少啊!”
歌女不服气地说,“你也不去外面看看,现在工作都是多少钱的,一千块已经是很高的工资了,这相当于你们人类和平时期的一万块工资!
再说了,我在这里工作,我还可以泡血池,不仅不怕受伤,还能增长修为,没有比这个更好的工作了!”
宋芒歪了一下脑袋说,“那我给你十万块一个月,你给我打工呗。”
歌女:????
歌女朝她翻了个白眼,“你开什么玩笑呢,你知不知道我家主人是谁?他可是地府十大阴帅之一,等级比鬼王还要高的存在!他的工资估计也就一个月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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