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菲连华意南一家见的都不算多,更别说那年暑假教过的小女孩。
她认不出夏荷、有丽,爱香,顺着山木的手看了过去,是三张保养得宜、从容知性、一看就未曾围困在生活中的脸庞。
看来她们实现了少女时期的愿望,吴菲嘴角勾起更深的笑容。
山木一双鹰眼立刻观察到,说道:「来嘛来嘛,说起我那几个姐姐都是医疗系统的,都是同行,吴菲姐你坐过来正儿八经有话题。至于姐夫,我们两个也是同行,我来陪姐夫。
这个是侄儿哈,帅的很,撑头,就让....」
山木看了看,吴菲姐的儿子和他家孩子王玉君一样大,在座的都还是小孩儿呢,聊不到一起。
把侄女婿曾时韫推到了谭思明面前:「就让我这个侄女婿陪他聊哈,我侄女婿也是政法大学毕业的,虽然不是同一所,不过都是年轻人有话题。」
人家把自己一家人都安排好了,那还说什么了。
却之不恭了。
山木给吴菲姐介绍:「这是我夏荷姐姐,<a href=tuijian/nvqiaarget=_blank >女强</a>人。在广州搞无线电,去年还跟着团队去了欧洲研讨。凶得很。」
「我姐华爱香、华二丫,以前是火车司机,开起火车全国到处跑,现在在省城铁路局当个小领导。
比不上我,但是还可以。」
挨了爱香一个二指禅,硬挺。
「有丽姐姐,现在在铁路医院当妇产科医生。新生命的摆渡人,守护者。」
「哎,这是我春梨大姐,也是军区医院工作,是位经验丰富的老护士长。
都是白衣天使。」
说着山木拍了拍方还山的肩膀:「还有我这个半永久妹夫,也是个医生,在市医院,神经外科当医生。
受欢迎的很。」
虽然被无视了,方还山羞耻之后,觉得就这样也行。没想到心还没有完全放下,又被拉出来涮了一遍。
他嘴巴微张,又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山木还是没管他,开始给大家介绍吴菲。
「来来来,给大家郑重介绍我们菲菲姐。」
「站在我们面前的是五十年代洪市镇解放后第一位大学生!少将军衔,军区医院胸外科主任医师;军医大学外科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胸外科主任;从六十年代到改革开放的现在,从事临床工作快三十年了。」
一手一脚,在自己精研的领域,创下赫赫威名。
这一大堆头衔,外行人只觉得厉害。
内行人才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人物。更别说人家走的还是军队体系。
国内有名的专业技术大拿。
方还山正佩服人家这履历,又被拉出来了。
「哎,你不是想评副高吗?真神在你面前呢,你这么爱和人讨论,请教请教嘛。不比你和你的好同事两个臭皮匠臭倒诸葛亮的强?」
你个高中都没上过的,还说上我一个本科大学生了?要不是家庭好,要不是靠你哥。你到医院想让我给你做手术,都得排队!
该死的社会,没文化、没教养的反倒是凌驾到我们这些寒窗苦读,靠自己能力吃饭的头上了!
听了一圈华家女眷的工作、专业、文凭都不比他低。方还山敢怒不敢言,心里快要把这个堂哥骂脱一层皮了,脸上还是受益良多的谦逊笑容。
只是略有点不自然。
山木不再理他,和吴菲的爱人说起了话。
以前谭父是山木上级单位的领导,现在好了,江安撤县立市,他们都是由省厅领导的单位了。
别管地级市、县级市,反正名头是这么地。
奋斗这么多年,还是靠江岸带他来了个大晋升。
山木有时候都觉得自己命真是好的不得了,这一辈子也是忒知足了。
当然,只是有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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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4章 让我侄女婿陪你说话
二十三岁的谭思明,和刚刚大学毕业时,暗恋无望,青涩中带着迷茫的气质不同。现在的他已经在工作岗位上磨砺了三年多,读书时期,风吹不着雨淋不到的白嫩脸庞,蜕化出属于男人的坚毅轮廓。
身材经过锻炼,宽肩窄腰的。
可以说是大变样,像换了一个人。
反正,婚礼开始之前迎宾的时候,玉君乍一看差点都没认出来这是那个她记忆里腼腆的谭小胖。
要说帅气了吧,也是有。
那股利索、果决的、行动力很强的气质,混合他清秀的五官,还是很矛盾很吸引人的。
要是大学时期谭小胖就是这种款,玉君可能、也许、会愿意和他谈一段。
时间没有如果。
山木安排侄女婿陪谭思明聊聊。
曾时韫找话题,说起了他之前去西政的开教研会的经历。
说起西政的食堂、宿舍,也说西政小礼堂在节假日为学生们放的电影。
谭思明扮演着一个沉默内敛不爱说话的角色,就这样默默的听着曾时韫不受影响,十分自然的侃侃而谈。
谭思明一直不是话很多的人。
他记得以前读书的时候,面对玉君他心中有许多话,又担心说错什么,出口之前总是在心里反复斟酌,结果能说出来的不足二三。
所以每次和玉君一起的时候,两人之间讲话更多的反而是玉君。
追求女孩,还要对方自己主动找话题,怪不得...谭思明心中惆怅的想着。
他看着曾时韫那张算不得多帅气的脸庞、也没有多出众的五官、更没有多伟岸的身材。还有他了解到的,对方那只能算普通的家庭背景,谭思明心中各种思绪翻滚。
他是天才吗?和那个郑钊远相比,肯定算不上。
长相一般、家庭一般、头脑也就在及格线。
玉君为什么会选择他呢?
谭思明百思不得其解,看向曾时韫的眼神难免带出来一点痕迹。
曾时韫是个多细腻通透的人,立刻就察觉眼前这人或许并不想和他聊天。
收了话头,和长辈们歉意一笑:「各位长辈先聊,玉君那边还没结束,我们夫妻俩等一会过来陪大家。」
山木摆摆手:「去吧去吧,要是看到我大哥了,就说我找他呢。」
「好的,小叔。」
曾时韫温文尔雅点头示意,起身去找他的新娘。
谭思明的视线停留在他的身上,看着他越过人海,去到新娘玉君身边。他们站的很近,玉君那件漂亮的大婚纱裙摆遮住了一点男人的西装裤。
背对他的玉君微微低头,露出一点下巴和脖子上的项链。
玉君拽了一下裙摆,好像在说裙子被踩到了。男人弯下腰将裙子折叠一部分挽在臂弯中,扶着玉君的腰往休息室去。
两人相伴离场的背影,熟稔、亲密、自然....还有他不愿承认的般配。
谭思明的心,好像舞台下那漏完了气贴在一起的,松软的皱皱巴巴的气球。被往来的服务员一脚踢到了角落。
谭父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就在陪市,挺好的。」
儿子这几年还在计划去省城读在职研究生,以后想往首都调动。
为了谁显而易见。
可缘分这种事,从你们第一次见面就注定的。不是你努努力就能改变,就能追上的。
华家的女儿确实是少见的优秀,还这么漂亮、家世好、风趣有品味。不管从哪方面看都完全没有短板。
可人家不喜欢自家儿子,要是有一点喜欢,也不能同学那么多年,一点苗头都没有。
现在人家也结婚了,他还是希望儿子能快点放下,过好的自己的生活。
年少的喜欢,在年轻人看来是天大的事。可一年两年,三年、八年之后再看,留在记忆里的人也许和那个人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怀念的也不过是那时候年轻的自己、纯粹的感情、青春萌动罢了。
到休息室换下婚纱,玉君穿着红色绣金旗袍,搭配着同色系毛袖毛领大衣。繁复的盘发被发了下来,重新整理出了一个简单饱满的低发髻,鬓边是喜庆的大红珠花。
明艳大气的正红,纤侬合度的身段、乌黑的发。
一整套装扮简单却极显气质,和换下的婚纱是完全不一样的风格。
衬的玉君肌肤如雪、气色极好。
曾时韫正蹲在玉君身前给自己的新娘子换鞋。
穿婚纱时搭配的高跟鞋是从香港定的,鞋面上有一朵水晶攒的布灵布灵花朵的银白色高跟鞋。
玉君第一次看到这双鞋的时候,觉得她爸真有耐烦心,除了这件和市面上粉色缎子款不相同的白婚纱。还不嫌麻烦专门从香港给她订了一双水晶鞋。
一想到她爸一个快五十岁的男人,拿着时尚杂志,像研究正经事一样,就为了给她选一双最漂亮、最适合的婚鞋。
哪怕这鞋子穿着和刑具一样,玉君也没说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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