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户口簿上是二十五,可年轻的躯体总是做不了假的。


    细腻修长的肢体像鱼一样有劲,似轻似重,因为爱怜所以重,因为激动所以轻。


    脊背上亮亮的汗珠从窗帘缝隙中一闪而过,那是青年的爱欲。直到一只手攀上,将它抹去,留下条条红痕。


    床脚的蚊香一明一暗的燃烧着,袅袅的烟雾直直的飘着,直到激动处才哆哆嗦嗦的散开,慢慢的充盈整个屋子。


    不和家里人住,一方不过度羞怯一方身体条件也不赖,夫妻俩夜里连电视机都用不上。


    「没正事儿」的两人几乎天天都睡不醒。


    识书还好,暑假她不用去上课,早上可以睡到自然醒。


    乔之初就不行了,早上醒来就幽幽怨怨的在心中感叹,天又亮了。


    他已经爱上黑夜了,不喜欢白天。


    把新婚妻子紧紧搂在怀里,只想多粘一会是一会。等识书朦朦胧胧的在他脸上亲了一下,经不住撩拨的小年轻只好不舍的立刻起身。


    把小毯子扯过盖住熟睡爱人光洁的后背,悄悄捡起床角自己的衣裳,边套边往外走。


    在床上赖着的时间太久,导致每个早晨他都有点赶时间。


    洗脸刷牙都是稀里呼噜的。头发随了识书的意思,把寸头留的稍微长了些,所以早上不打理看着格外的凌乱。


    不过再来不及,他都会计划着时间,给识书煮上两个鸡蛋,重新烧上一壶开水晾着。


    把门锁好之后,怀着养家糊口的重大信念,卖力的蹬着自行车去上班。


    识书睡醒之后,喝上一碗五黑粉配白水蛋,洗漱完坐在屋檐下发一会呆。有兴致的话就去画室画上一会儿画儿,大概十一点钟,院门就会被敲响。


    乔母提着早上买的最新鲜的菜来给儿媳妇做饭。


    一荤一素一汤,分量不多刚好够识书吃,菜色一个星期内基本不重复。


    识书吃饭的时候她就看着把家里收拾一下,打扫打扫卫生,把俩人的衣服洗了晾上。


    等识书吃完了,她就来收碗,搞完就走。食堂的活计是乔家小儿子顶着的,她还要回去上班。


    走之前还会把饭后水果端上,让识书没事儿多吃点水果。


    识书一开始让乔母不用这样,哪用得着专门来给她做饭。实在不行,一起吃也好呀。乔母不愿意。


    她的原话:「我没文化,单独和华老师坐在一起吃饭,我浑身不自在。我干点活好,给华老师干点活我高兴,浑身都舒服。」


    已经成了一家人,她还是习惯叫儿媳妇华老师。


    识书拦不住,乔母来家里做饭不到一个星期,她出钱给乔母买了一辆漂亮的女式自行车。


    不用再骑家里那辆哪哪儿都响,起码过了三手的二八大杠,拥有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乔母高兴的合不拢嘴,跑识书这边跑的更起劲了。


    吃完饭,识书睡个午觉,等太阳没那么灼人了,出门坐公交车去服装厂看看,把要做的事儿做了。


    等乔之初下班了,就来厂里接她,两人再去饭店打包俩菜,回家配中午乔母煮好晾上的稀饭。


    识书晚上不爱吃肉,口味比较淡。乔之初人年轻夜里消耗比较大,两人在吃上总是很和谐。


    每个人能都有自己喜欢吃的,没人抢。


    吃完饭识书就陪着乔之初学习两个小时。


    八点洗完澡就上床了,大概十一、二点多才睡觉。


    识书比较随性,想着要是怀了就生呗,并没有避孕。


    结婚二十天,本该准时到访的好朋友不来了。


    识书心中有点猜想,但没和乔之初说,只是在夫妻俩躺在床上的时候拒绝了对方慢慢攀上的「魔术师之手」。


    乔之初被挡了两三次,撑起身子,困惑的看着识书:「怎么了?」不明白识书为何这样,思考自己是不是做了什么让对方生气了。


    识书躺在席子上,只穿了一件纯棉的背心,头发披散。没怎么动,脖颈间也汗津津的。


    陪市的夏天,蒸笼一样。


    床脚的电风扇卖力的旋转,也没办法歇汗。


    乔之初长臂一伸,从床头拿了一张毛巾就给识书擦汗。


    正在想事情的识书反应过来躲了一下,说:「你拿的那张毛巾?」擦了下面又擦上面可要不得。


    乔之初冤枉:「干净毛巾!擦汗的。」


    看着丈夫漂亮面孔上生动的表情,识书伸手摸了一下他的脸,要是有一个长得像对方的孩子也挺好。


    乔之初倒是不知道妻子在想什么,他把识书细细的手握住,翻来覆去的看,像是拿到了什么有意思的玩具一样。


    躺了下来,将脸贴在识书的肩膀上,光裸的脊背有着漂亮的沟壑,他说:「我今天上班的时候,看见有卖画指甲的。像樱桃一样的那种红,你涂上肯定好看。我明天买来了,晚上给你涂好不好?」


    「可以。」识书用下巴蹭了蹭肩膀上毛茸茸的头顶,忽然说:「今天休息休息。」


    「好吧。那...等明天指甲油涂上了还能继续吗?」


    「明天也休息休息。」


    「阿?为什么呀识书,你不舒服吗?是不是肿了?」说着乔之初起身要去扒拉识书的腿,看看是不是真肿了。


    「哎呀哎呀,你干啥呢!」


    识书觉得自己的稳重沉静都要维持不住了,来不及起身,忍不住抬起腿蹬开乔之初直往前凑的脸。


    刚认识的时候这人还挺害羞的,现在理直气壮到识书反而害羞了。


    乔之初脸都挤成一团了,一只手握住识书踢在他脸上的白皙脚踝,还要坚持去察看:「我看看嘛,不行我们一起去医院看看。」


    两人在床上「扭打」起来,直到乔之初被识书踢下床,终于委委屈屈安静了下来。


    识书坐起身,垂眼瞧着地上坐着的人,忍不住笑出声:「装什么可怜,明明是你自己非要闹的。」乔之初仰头看着她,嘴撇着,鼻尖泛着薄汗,活像只被雨淋湿了翅膀的雀儿,眼神却带着担忧。


    看的侧躺在床上的识书心头一软,伸出手,人就顺从的握住挤上了床。


    乔之初顺势把识书搂在怀里,捡起一边的蒲扇,边扇边闷声说:「别生病,识书。」


    识书手掌轻轻拍在他背上:「没生病。」


    年轻夫妻紧紧的贴在一起,两具年轻的身体汗津津的,窗外蝉鸣声渐密,帘子被风掀起一角,床头灯把两人的影子揉成一团晃动的光晕。


    等月经迟到了十天之后,识书就和乔之初去了医院检查。


    检查结果出来,乔之初紧张的都不敢看,短短一个月他的人生角色变换的太快了。


    眼神有些惊慌,嘴角轻轻抽搐,紧紧的握住识书的手还在发抖。


    惹得识书都无奈了:「就算有孩子那也是在我肚子里,你那么紧张做什么。」


    伸手将单子拿过来。


    恭喜。


    结婚才一个月,两人就已经把孩儿造出来了。


    识书虽然结婚有点晚了,但身体好,还算不得大龄孕妇,医生只是说了些注意事项,就让两人回家去了。


    现在各个单位准生证卡的都严,可不是你想生就能生的。


    晚婚晚育,优生优育。


    有正式单位的,单位准你生,你的孩子才上的了户口。


    不过识书这个年纪,早就过了晚婚晚育的标准,从她结婚单位就已经给她预定了一个名额。


    乔之初从知道确定怀上了,就一直处于一种飘飘然的状态,时不时抽离听听医生说话,时不时又陷入自己的世界。


    又是皱眉又是傻笑的。


    从医院出来,他伸手搂住识书的肩膀慢慢往前走:「识书,我是个好丈夫吗?」


    识书逗他:「目前看,是的。」


    乔之初不满:「我以后也会是,我一直是。」


    「我没说你不是。」


    乔之初又说:「我以后也会是个好爸爸的。」


    识书怀孕了在两家人那儿都引起了震动。


    华家最小的玉清都已经四岁了,很久没有迎来新生命了。哥哥姐姐能上门的都上门来探望,不能的也三天两头一个电话问问。


    华意南自己家里都没安电话,倒是主张给妹妹家按一个。


    识书这边安排上,也不忘让爱香赶紧也按一个,兄妹几人好没事打打电话。


    而乔家原本就差把识书供起来了,现在更是一家人全身心为识书服务。


    早上,腿脚最快的乔小弟负责给大哥夫妻俩送早饭。中午乔母上门来做饭,她和医院食堂的大师傅学了几手,会做些清淡又有营养的饭菜,很适合识书的口味。


    晚上就是乔之初来做,他做饭手艺也不赖,夫妻俩一起干点小活儿,增进感情。


    因为总想着回家「服务」识书,乔之初染上了迟到早退的「恶习」,在工作上不那么上心。


    被老板骂了几次之后,识书就让他辞职别干了,到服装厂跟在经理边上学着打点下手,也算是积累点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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