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根卤猪尾巴?活肉味道很好。」
玉君听着这声音耳熟,弯下腰从窗口看了进去。
忽的笑了一下:「嘿,咋是你啊?你这戴着大口罩我还没认出来呢。」
「学校开这个窗口找人勤工俭学,我就近水楼台先得月了。」
「你不复习啊?」
「平时学了呀,马上放假过年了,挣点钱给家里人买点东西。」
平时学了,说的像谁平时没学一样。
玉君在心中腹诽,这次期末考是入学后的第一次大考,她倒要看看两个人到底谁更会学。
「行吧。」
「猪尾巴要不要?」
「要!」
「两块八,拿牌子在一边等着,好了叫你。」
别人吃个面两毛钱,玉君吃两块八。
付完钱玉君拿上牌子就在附近找了个位置坐下。没一会面条就上来,玉君胃口很好,吃的又斯文又快。
就是卤猪尾巴吃起来有点不雅观,玉君干脆用手拿着啃了起来。别说这肉的口感是挺不一样。不油不腻不柴,吃起来糯糯弹弹的,像猪蹄一样还没肥肉。
给正在长身体的玉君吃的美美的。
吃完又扎煞着手来窗口找郑钊远:「你帮我倒一下汤婆子里的水洗一下手呢,手上黏糊糊的。」
此时窗口也没别人点菜,郑元昭就带着玉君到洗碗盆上接水洗手。
像安格尔的《泉》一样,不过抱着水罐倒水的少女,变成了伸着剥壳荔枝一般指尖泛红纤芊细手享受服侍的少女。
玉君关心了一下:「你这要干到几点?」
「十点。」
「宿管能让你进?」
「我有勤工俭学的证。」
「哦。蛮辛苦。」
郑钊远就看着玉君把她那几根细铃铃的手指翻来覆去的搓搓搓,连圆润的指甲里都要细致的洗干净。
把汤婆子里的温水都用光了,她才尤嫌不够的砸吧嘴。从荷包里掏出一张小手帕擦了擦手。
一仰头,对着郑钊远笑道:「谢谢你啦。」
灿若桃花。
郑钊远进入学校,了解了这个和充满冲突、汗水、不公的底层世界完全不一样的地界。慢慢地也品出味,明白了一些事。
更明白自己和华玉君不是一类人,不该有什么交集,至少现在不该有。
他下意识地觉得这样对自己更好。
可当华玉君出现,他又很难不去注意。
他唾弃自己。
「你汤婆子里没水了,回去锅炉房也关了,我给你灌上吧。」
食堂里少不了滚水。
而这么冷的天,玉君也不能少了热水的享受。
玉君立刻就同意了:「好呀。」跟在郑钊远身后说:「你回惠水的火车票买了没?要放假了票不好买,你要还没买我帮你买,绝对能帮你买到票。」
她眨巴着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纤长的睫毛就像花朵上飞舞的蝴蝶翅膀。
郑钊远侧过头来看了她两秒,说:「你自习结束之后都可以来这儿,我给你灌汤婆子。」
「哦,郑钊远你可真是个热心的人。」
「你也是,华玉君。」
抱着汤婆子,把小毯子披肩似的裹着,玉君迎着寒风走出了食堂。
暖和。
宿舍里,另外几个室友已经回来了,玉君对面床的舍友从被子里探出头,说:「玉君,你的热水我已经给你打回来了。」
「谢谢你,好心人。」
「不用谢,你快去洗漱吧。」
玉君当然不是空口白牙就让帮忙,这个舍友家是河南的,有点远,她说好了要帮她买回河南的卧铺票。
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坐那么久的火车还是蛮危险的,卧铺车厢要好些,至少人要少些安全点。
玉君的两壶水都是分配好的,半壶用来灌汤婆子,半壶留着第二天早上洗漱。还有一壶就是用来晚上擦擦洗洗,夜里喝水用的。
用水紧巴巴的。
可惜人家还得提自己的热水瓶,最多也就只能帮忙提两瓶。
「嘿嘿,我今天不用灌汤婆子,可以好好烫烫脚了。」
玉君美滋滋地洗漱完,把跑了一天冰冰凉的脚丫放进洗脚盆里。
舒服地轻叹一声。
冬天就应该热水管够才对嘛!
星期六放假之前,郑钊远把他的学生证给玉君送了来。
买火车票要用。
玉君拿起看了一眼:「你生日是元旦啊?」
郑钊远愣了一下,说:「没有,家里记不清楚我啥时候出生的,算命的给我算的元旦,就这么登记了。」
「都不记得了?你妈也不记得?」
「不记得了。」
「算命的给你算了元旦的生日,那说明你还是很有福气啊。郑钊远同学,你以后会有大出息的。」
「希望吧。」
「一定的!走了啊,下周见。」
「下周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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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7章 一百零三秒
临近周末,识书在思考要不要带乔之初去大哥家。
她是挺喜欢这个年轻男孩的,觉得两人之间还差点意思。认识、了解的时间不够长,贸然带回家对大哥不尊重。
想了想,还是算了吧。
等两人关系稳定了再往家里带。
她给乔之初打去电话,说了这周先不见面了。
乔之初站在巷子里的小卖部前,原本欢快拿着电话的小年轻听清通过话筒传来的、略有些变声的女声。
带笑的眼眸染上失望,一只手扣着桌面,直到话筒里女声问道,喂,你听见了吗?这才有些闷闷的回答。
「我听见了,周日你有事,咱不出去玩了。」他重复道,声音闷闷的。
乔之初看着脚下的石板地面,刚刚下过雨的,不甚平整的地面积起水洼,模糊不清的映着他的影子。
湿漉漉、冷飕飕。
连棉衣也抵挡不住四面的冷风,下雨天可真讨厌。
「下周吧,下周我带你去看电影。你不是说没吃过烤鸭吗?我知道有一家新开的,我们一起去吃.....」
识书此时在办公室里,脚下是暖烘烘的火盆,一边偏头夹着话筒哄着电话那头有些低落的人儿,一边看今天出货的单子。
过了一会没听到回声,这才放下单子:「之初?」
乔之初一直在心里默数....一百零二、一百零三。
识书才隔了一百零三秒就主动和他说话了。
他想着妈妈说的,识书是是大学老师还是大老板,每天忙的很,让自己一定要懂事,不要胡乱耍脾气。
他去识书的服装厂看过她工作,就那么一会,她要和好多人说话,看很多单子布料衣服,还得打许多通电话。
识书的时间是宝贵的,和自己这样小小的业务员不一样。
她愿意把时间花在自己身上,他不该有抱怨的。
可失望难以抑制。
「识书,你周日很忙吗?」第一次为一个人心颤的乔之初反复斟酌之后问道。
识书在敷衍还是说实话中,决定吸取上一次处对象的教训,说实话:「周日不是工作上的事儿,我大哥回陪市了,让我周日去一趟家里。所以我周日不能和你一起出去了。」
上次处对象出那么大的篓子,识书觉得自己也要负一定的责任。
她「傲慢」的隐瞒了自己的事情,明明已经处上对象了,依旧遮遮掩掩。置身事外、冷眼旁观、高高在上,享受了别人的感情却不愿付出的「傲慢」。
吃一堑长一智吧。
乔之初微微愣了一下,这还是他第一次听到识书主动说关于家里事情。
其实他也有许多的辗转难眠。
他担心识书的垂青只是对方一时的兴起。担心一切只是昙花一现,毕竟他没有文化、没有事业、也没有家庭背景,只有张还能看的脸。
连才读初中的小弟都会拿着《倚天屠龙记》指着周芷若的插画对他说,光长得漂亮是得不到心爱的人。
脸有什么用?识书要是愿意,可以找到许多比他漂亮还比他有用的人吧。
他就这样担心着,担心自己被隔绝在了识书真正的生活圈子外。
「大哥回来了?那确实是要回家的。」乔之初倚着桌面,桌角抵着他的侧腰,挤出极大的弧度。
更显得年轻人身材清瘦。
或许在这事上有些不知名的敏锐,乔之初不等识书回答,追问:「这两天都在下雨,怪冷的,大哥才回来吗?」
识书略有些迟疑,回答道:「...是上周六回来的。」
上周六就回来了,那就不能是这两天才叫识书去家里。可前两天自己接送识书去服装厂却没听对方说,识书还问了他周日有没有事情....
乔之初想,识书一定是有什么事没和自己讲。
「识书,我不想下周才和你见面,一个星期也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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