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根卤猪尾巴?活肉味道很好。」


    玉君听着这声音耳熟,弯下腰从窗口看了进去。


    忽的笑了一下:「嘿,咋是你啊?你这戴着大口罩我还没认出来呢。」


    「学校开这个窗口找人勤工俭学,我就近水楼台先得月了。」


    「你不复习啊?」


    「平时学了呀,马上放假过年了,挣点钱给家里人买点东西。」


    平时学了,说的像谁平时没学一样。


    玉君在心中腹诽,这次期末考是入学后的第一次大考,她倒要看看两个人到底谁更会学。


    「行吧。」


    「猪尾巴要不要?」


    「要!」


    「两块八,拿牌子在一边等着,好了叫你。」


    别人吃个面两毛钱,玉君吃两块八。


    付完钱玉君拿上牌子就在附近找了个位置坐下。没一会面条就上来,玉君胃口很好,吃的又斯文又快。


    就是卤猪尾巴吃起来有点不雅观,玉君干脆用手拿着啃了起来。别说这肉的口感是挺不一样。不油不腻不柴,吃起来糯糯弹弹的,像猪蹄一样还没肥肉。


    给正在长身体的玉君吃的美美的。


    吃完又扎煞着手来窗口找郑钊远:「你帮我倒一下汤婆子里的水洗一下手呢,手上黏糊糊的。」


    此时窗口也没别人点菜,郑元昭就带着玉君到洗碗盆上接水洗手。


    像安格尔的《泉》一样,不过抱着水罐倒水的少女,变成了伸着剥壳荔枝一般指尖泛红纤芊细手享受服侍的少女。


    玉君关心了一下:「你这要干到几点?」


    「十点。」


    「宿管能让你进?」


    「我有勤工俭学的证。」


    「哦。蛮辛苦。」


    郑钊远就看着玉君把她那几根细铃铃的手指翻来覆去的搓搓搓,连圆润的指甲里都要细致的洗干净。


    把汤婆子里的温水都用光了,她才尤嫌不够的砸吧嘴。从荷包里掏出一张小手帕擦了擦手。


    一仰头,对着郑钊远笑道:「谢谢你啦。」


    灿若桃花。


    郑钊远进入学校,了解了这个和充满冲突、汗水、不公的底层世界完全不一样的地界。慢慢地也品出味,明白了一些事。


    更明白自己和华玉君不是一类人,不该有什么交集,至少现在不该有。


    他下意识地觉得这样对自己更好。


    可当华玉君出现,他又很难不去注意。


    他唾弃自己。


    「你汤婆子里没水了,回去锅炉房也关了,我给你灌上吧。」


    食堂里少不了滚水。


    而这么冷的天,玉君也不能少了热水的享受。


    玉君立刻就同意了:「好呀。」跟在郑钊远身后说:「你回惠水的火车票买了没?要放假了票不好买,你要还没买我帮你买,绝对能帮你买到票。」


    她眨巴着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纤长的睫毛就像花朵上飞舞的蝴蝶翅膀。


    郑钊远侧过头来看了她两秒,说:「你自习结束之后都可以来这儿,我给你灌汤婆子。」


    「哦,郑钊远你可真是个热心的人。」


    「你也是,华玉君。」


    抱着汤婆子,把小毯子披肩似的裹着,玉君迎着寒风走出了食堂。


    暖和。


    宿舍里,另外几个室友已经回来了,玉君对面床的舍友从被子里探出头,说:「玉君,你的热水我已经给你打回来了。」


    「谢谢你,好心人。」


    「不用谢,你快去洗漱吧。」


    玉君当然不是空口白牙就让帮忙,这个舍友家是河南的,有点远,她说好了要帮她买回河南的卧铺票。


    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坐那么久的火车还是蛮危险的,卧铺车厢要好些,至少人要少些安全点。


    玉君的两壶水都是分配好的,半壶用来灌汤婆子,半壶留着第二天早上洗漱。还有一壶就是用来晚上擦擦洗洗,夜里喝水用的。


    用水紧巴巴的。


    可惜人家还得提自己的热水瓶,最多也就只能帮忙提两瓶。


    「嘿嘿,我今天不用灌汤婆子,可以好好烫烫脚了。」


    玉君美滋滋地洗漱完,把跑了一天冰冰凉的脚丫放进洗脚盆里。


    舒服地轻叹一声。


    冬天就应该热水管够才对嘛!


    星期六放假之前,郑钊远把他的学生证给玉君送了来。


    买火车票要用。


    玉君拿起看了一眼:「你生日是元旦啊?」


    郑钊远愣了一下,说:「没有,家里记不清楚我啥时候出生的,算命的给我算的元旦,就这么登记了。」


    「都不记得了?你妈也不记得?」


    「不记得了。」


    「算命的给你算了元旦的生日,那说明你还是很有福气啊。郑钊远同学,你以后会有大出息的。」


    「希望吧。」


    「一定的!走了啊,下周见。」


    「下周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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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77章 一百零三秒


    临近周末,识书在思考要不要带乔之初去大哥家。


    她是挺喜欢这个年轻男孩的,觉得两人之间还差点意思。认识、了解的时间不够长,贸然带回家对大哥不尊重。


    想了想,还是算了吧。


    等两人关系稳定了再往家里带。


    她给乔之初打去电话,说了这周先不见面了。


    乔之初站在巷子里的小卖部前,原本欢快拿着电话的小年轻听清通过话筒传来的、略有些变声的女声。


    带笑的眼眸染上失望,一只手扣着桌面,直到话筒里女声问道,喂,你听见了吗?这才有些闷闷的回答。


    「我听见了,周日你有事,咱不出去玩了。」他重复道,声音闷闷的。


    乔之初看着脚下的石板地面,刚刚下过雨的,不甚平整的地面积起水洼,模糊不清的映着他的影子。


    湿漉漉、冷飕飕。


    连棉衣也抵挡不住四面的冷风,下雨天可真讨厌。


    「下周吧,下周我带你去看电影。你不是说没吃过烤鸭吗?我知道有一家新开的,我们一起去吃.....」


    识书此时在办公室里,脚下是暖烘烘的火盆,一边偏头夹着话筒哄着电话那头有些低落的人儿,一边看今天出货的单子。


    过了一会没听到回声,这才放下单子:「之初?」


    乔之初一直在心里默数....一百零二、一百零三。


    识书才隔了一百零三秒就主动和他说话了。


    他想着妈妈说的,识书是是大学老师还是大老板,每天忙的很,让自己一定要懂事,不要胡乱耍脾气。


    他去识书的服装厂看过她工作,就那么一会,她要和好多人说话,看很多单子布料衣服,还得打许多通电话。


    识书的时间是宝贵的,和自己这样小小的业务员不一样。


    她愿意把时间花在自己身上,他不该有抱怨的。


    可失望难以抑制。


    「识书,你周日很忙吗?」第一次为一个人心颤的乔之初反复斟酌之后问道。


    识书在敷衍还是说实话中,决定吸取上一次处对象的教训,说实话:「周日不是工作上的事儿,我大哥回陪市了,让我周日去一趟家里。所以我周日不能和你一起出去了。」


    上次处对象出那么大的篓子,识书觉得自己也要负一定的责任。


    她「傲慢」的隐瞒了自己的事情,明明已经处上对象了,依旧遮遮掩掩。置身事外、冷眼旁观、高高在上,享受了别人的感情却不愿付出的「傲慢」。


    吃一堑长一智吧。


    乔之初微微愣了一下,这还是他第一次听到识书主动说关于家里事情。


    其实他也有许多的辗转难眠。


    他担心识书的垂青只是对方一时的兴起。担心一切只是昙花一现,毕竟他没有文化、没有事业、也没有家庭背景,只有张还能看的脸。


    连才读初中的小弟都会拿着《倚天屠龙记》指着周芷若的插画对他说,光长得漂亮是得不到心爱的人。


    脸有什么用?识书要是愿意,可以找到许多比他漂亮还比他有用的人吧。


    他就这样担心着,担心自己被隔绝在了识书真正的生活圈子外。


    「大哥回来了?那确实是要回家的。」乔之初倚着桌面,桌角抵着他的侧腰,挤出极大的弧度。


    更显得年轻人身材清瘦。


    或许在这事上有些不知名的敏锐,乔之初不等识书回答,追问:「这两天都在下雨,怪冷的,大哥才回来吗?」


    识书略有些迟疑,回答道:「...是上周六回来的。」


    上周六就回来了,那就不能是这两天才叫识书去家里。可前两天自己接送识书去服装厂却没听对方说,识书还问了他周日有没有事情....


    乔之初想,识书一定是有什么事没和自己讲。


    「识书,我不想下周才和你见面,一个星期也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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