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家已经不需要一定要找个什么样的来彰显什么,求未来生活的富足安逸。
识书自己喜欢,对方条件说得过去就行。
识书没有打断小姑。
兄妹俩听了一耳朵。
这个男孩叫乔之初,是家里的大哥,下面还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一家人都是陪市户口。
父亲是山城手表厂的工人,母亲也就是护工大姐原本是乡下人,在六十年代初经介绍嫁到了城里。
家中之前一直是乔父工作养家,后来改革开放了,工作岗位多了不老少,但钱也不比以前值钱。
考虑到孩子们长大了,要为他们以后结婚成家的花销做准备,没文化没技术的护工大姐走出家门找了这么个工作。
老大也就是乔之初八二年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就出来开始工作了。下面的大妹妹可能是有大哥示范了考大学的难度,初中毕业直接考的中专学会计,已经在单位开展实习工作了。
二妹妹今年夏天考了师专,才读半年。
最小的弟弟刚刚升初中,也是个比较好的学校,说是成绩不差。
一家人该工作的工作,该上学的上学,倒是没什么人闲着。都是鼓着劲儿一起往好日子奔。
很普通,但听着也没什么麻烦事很规矩的一家人。
山木听了一耳朵,想着他回去之前找那边的户籍警打听一下这家人在街道的风评。看看有没有什么脏的臭的、不三不四花花肠子什么的。
护工大姐说了一通华小姑只是点头,夸了她们两口子会教育孩子,别的倒是没说。毕竟不是熟人介绍,里里外外都不熟悉,总得打听一下。
护工大姐还以为她们是没看上,觉得可能对于有文化有修养的人来说,长相可能确实不是什么值得看中的点吧。
毕竟脸长得再好,过上十几年也就和普通人没啥区别了,想到这点,护工大姐有点不好意思的把儿子的照片揣回了自己的荷包里。
过了两天,山木在贵州的一个小县城给华小姑打了电话,说了一下乔家。
「街道、邻居都说是厚道人家。没和人红过脸,家里几个孩子脾气也是温温吞吞的、老老实实的。一家人没犯过事,也没乱搞过男女关系。
那个大姐本人就是年轻时长得好看,十里八乡一枝花通过婚嫁从农村到大城市,家里可能对这方面家学渊源,心理接受度比较高不容易出什么事儿。
识书要是喜欢,可以接触一下。」
「什么家学渊源,净胡说。行了,你出任务也注意安全,我会和识书说的。」华小姑叮嘱道。
等晚上王金波回家,也说了他和手表厂保卫科打听的消息。
「在工作上也没啥问题,工友说他不偷奸耍滑,不爱打牌,就好抽点烟,酒也喝得少。
在单位没吃过处分,七几年的时候还评上过一次先进。风评还是可以。」
一通打听之后,确定还行,小姑也得了识书的准话,可以见面一起吃个饭。
当天有丽找到了护工大姐,和她讲了这事。
给人激动的,像走在路上被大馅饼砸了一样。把见面的时间地点记在纸片上,郑重的揣在荷包里,保证她家老大一定准时到。
有丽看着她穿着朴素的背影,心情复杂的咂吧嘴。
这要是成了,那真是应了那句话。人一辈子的境遇真是很难说的准。
长得好看真的能当饭吃啊。
两人见面是约在星期六的晚饭,就在纺织学校附近的饭馆。
识书下了课准备回家属院换套衣裳,刚刚回办公室把颜料什么的放好洗了手出来,就碰上了另一位教机械的老师。
蛮热情的表示要和识书一起回家属院。
这个老师还托系主任给识书传过消息,不过识书实在不想和一个已经有点脱发的中年人相看,也不想当后妈,坚决决绝了。
「张老师家里安排了我去相亲,赶时间呢,就不和你说了。再见。」
三十多、四十岁的男同志越来越不羁。好像人生已经在别的方面获得了成功,过了需要散发男性魅力吸引伴侣的年纪,对于外貌衣着的干净得体已经是他们对于这个世界最大的礼貌。
而往往这种礼貌,还需要家里的女性付出劳动来维持。
识书礼貌一笑,走的飞快。
回了自己家。
识书当初是第一批分配来的大学生,学校给安排的是一套带隔断的大通间,和一室一厅的户型差不多。
不算大,但住识书一个是完全够了。
卧室虽小但东西不少,华少洪给女儿安排了整整一壁组合柜,中间还挖了一个带大圆镜的梳妆台。
一米二的小床、羊毛地毯、垂到地上的薄纱窗帘。
是很明显的女性的家。
识书在衣柜里找了一套衣裳换上。
杏色的羊绒半高领内搭,外穿一件嫩黄色坎肩马甲,下面配着卡其色呢子伞裙和浅色连体裤。
外面穿着米毛色大衣。
把到肩膀的小卷发头发高高扎起,涂上一点口红,识书挎着包出门了。
到饭店的时候,识书想自己不该图近选这个饭店,现在学生们条件好了放假来吃饭的学生怪多的。
自己这个当老师的混在其中,要是碰上自己教过的学生,要是让她们知道自己「为老不尊」,还和二十岁的小青年相亲....
把人找到换个地方。
饭店里面乔之初紧张的坐在位置上,手边放着一束出门时在院子里折的腊梅花。
光秃秃的枝干上,一朵朵花瓣薄的呈现出半透明的腊梅,在充满饭菜烟火香味的饭馆,坚强的散发着沁人心脾的冷冽幽香。
乔之初见到华识书第一面时,她像个精灵一般突然出现在自己身侧,带来一股清冽微凉的药味,垂着眼看着他。
她的脸很小,五官也小小的,像是乔之初在那些老板的办公室看到的国画上画的小山和飞鸟。
很清冷又有说不出的韵味。
乔之初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拿去花和人一起走出了饭店。
等他在反应过来时,两人已经走在了街道上,而那束腊梅花还在自己手中。
他用余光看了一下走在自己身边的女人,只能看见扎在发顶的一小束卷发随着动作弹跳着,很俏皮。
他没敢多看,这还是他第一次出来相亲,他不想表现的很莽撞没有分寸。
在心中给自己打气,乔之初有些紧张的把手抬起,将花往识书的方向递了递:「这是送你的花。」
识书早就注意到这一大束腊梅花了。
被细细的麻绳绑在一起,比她手臂还粗。
「很香,我挺喜欢腊梅的。」识书站定,在花束中选了一支花枝掰断,插在自己的包包头上,说:「剩下的麻烦你先帮我拿着,好吗?」
哎,识书现在不得不承认,自己面对长得好看的人,就是会多上好几分耐心。
什么时候有的这个毛病呢?
乔之初点点头,注意到那束蹦蹦跳的发丝缠在了花枝的腊梅花上。
极细的发丝和极薄的花瓣。
乔之初想表现的大方一点,可他和华识书不熟悉,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又怕说了什么不合适的话,对方可是个大学老师呢,比大学生还厉害,是特别有文化有修养的人。
自己要是说了什么话,让人觉得自己浅薄....
他怀着这样那样的想法,绕到了识书的左边。
他家里人说他右脸比较好看。
他妈说了华老师就是看了他的照片之后才同意和他相亲的。
虽说他一直觉得男人长得好不好看没什么用,不过这时倒升起几分窃喜。
希望华老师能喜欢他的脸。
识书一直觉得自己并不是个挑剔的人,确实是之前相看的人都不合眼缘。这不,和乔之初简单吃了个晚饭,她就开始想着下次再见了。
下次见面要选在白天。
灯下看美人确实更靓几分,但乔之初的五官在路灯下看着多了几分鬼魅感。识书想着白日的阳光更好,青年的脸颊会像半透明的玉一般呈现温润质感。
休息日就该和长相漂亮的人一起吃饭消遣这才对。
识书想着,可以和小姑堂姐说一声把之后的相看先推了。
说动就动,识书在进家属院之前就把电话给打了,挂了电话才挎着包往家去。
仔细看,脚步还有些雀跃呢。
华小姑去小卖铺接了电话回来,丈夫正在扶着一岁多的小雪练习走路。五十多岁的王金波身板依旧结实,只是挪着小碎步弓着腰扶着女儿的时候能看出几分脚步的凝滞。
小姑:「三哥不是送了学步车来吗,你让小雪自己学着走好了,摔不着她。」
在李二舅寄回来的杂志里,华少洪看到了婴幼儿的学步车,结构很简单,就做了几个来卖,也给小妹家送了一个来。
「我一天都在上班,就现在能和小雪一起玩玩,你可不能剥夺我的乐趣,要不我上班都没劲了。」王金波轻轻捏着小雪两只肉乎乎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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