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幕冷然一笑,“哦!我就是他高中时候的那个早恋对象,你有意见?”
“有意见也滚远点有,我老婆要上楼睡觉,没人想听!”秦幕摆手,几个隐藏在夜色中的保镖出现,“要我叫人动手还是你自己滚?”
方续呼吸急促,指甲陷进皮肉中,好像委屈的人是他,眼泪都快掉出来了。
秦幕没忘,当年他和他老婆错过,这个人也是出了一份力,让他误会他老婆的人品!这个人他是一眼都不想看。
方续被架走后,林不予朝秦幕竖大拇指,“秦先生吾辈楷模啊!”
他早就想这么直接开骂,直接开撕,碍于那点血缘关系,他忍着这人在他面前蹦跶。
“那你要不要奖励我一下?”秦幕的脸贴了上来,等待林不予给他一个香吻。
“我已经奖励你大拇指了啊!”还嫌不够?林不予想到了女同事哄孩子的场面,“金箍噜棒!银箍噜棒!秦幕小朋友你最最棒!”
秦幕笑的无语,林不予这个人,总是出其不意的让人忍不住笑。
秦幕在他的脸上“吧嗒”亲了一口。
“我今天会很晚回来,你早点睡,别等我。”将人安顿好,掖好了被子,又把巴虎牵到他床边,秦幕放心的吻了他的额头,转身走出了卧室。
秦幕走后,巴虎胆子开始大起来,爪子开始不老实的扒着床边,它想吃罐罐!
“想吃肉?”林不予光着脚下地给它找罐头,开了一个给它,可它还是扒床。
妥了!这是没吃够,躺在床上的林不予实在不想动,它年纪大了,晚上也不能多吃。
林不予绝情的扒开它的爪子,“不能再吃了!床单都被你弄脏了!”
为了不在床单上留下痕迹,林不予拎着它的爪子,它吐舌头看着他,那双小眼睛呆呆的,林不予记忆松动,这双眼睛,他在多年以前见过。
林不予抬起它的爪子,肉垫上一块黑色的爱心与记忆里的那只小狗重叠。
“真的是你!我以为你走丢了,以为你出了意外。”
它怎么会在秦幕这里?真相是这样吗?秦幕当年喜欢他,所以收养了这只狗。
林不予瞬间红了眼眶,坐在地上,将巴虎抱在怀里,秦幕当年做过多少事情?有多少是他不知道的?
有那么一瞬间,他想冲到秦幕面前,把当年的事情问个究竟,可时隔多年,他要如何开口?
林不予拿着手机,想给秦幕打电话。
忍住最开始时的冲动,林不予倚在床头良久,终是找借口给他发消息:【秦幕,我睡不着,我好像习惯你在我身边了。】
消息发过去不过十几分钟,林不予听到皮鞋踩在台阶上的声音,越来越近,卧室门被推开。
秦幕周身带着酒味,西装外套不知扔在哪里,身上穿着白衬衫,袖口高高挽起,短发利落的梳到脑后,露出饱满的额头和发际线。
他的眉眼偏深邃,看什么都像是在审视,但笑起来时冰川消融,依稀可见年少时朝气蓬勃的样子。
林不予试图在他身上找寻多年前的影子,可他实在回忆不起多年前的秦幕,依稀记得他个子高高的,总爱坐在最后一桌。
“怎么了?眼睛怎么这么红?”秦幕坐在床边,温柔的把他的脑袋放在自己腿上,俯身擦他眼角的泪水。
“习惯了你在我身边,你不在我睡不着。”林不予侧过头,不想让他看到自己的眼睛。
“刚刚还说我是小朋友,结果自己离了人又睡不着,林不予,你可真有出息。”
秦幕故意将他额头前的碎发抓起来,忍不住笑着开口:“林不予,你现在像一只炸毛小狗。”
“秦幕,巴虎以前是你的狗吗?”林不予紧盯着他的表情。
空气突然安静,秦幕不安分的手突然一顿,随后狠狠揉了下他的头发,“这你都看出来了?”
“大概是十年前吧?我捡到了被车撞了的它,把它送进宠物医院住了一段时间,脱离危险后我就把它带回了家。”
转眼已是十年,与林不予的离别仿佛还是昨天,秦幕去抓他被子里的手,“后来我出国留学,只能把它放在爷爷那养。”
“再后来我因为工作搬了出去,本想带走它,但爷爷年纪大了,这些年一人一狗也养出了感情,我就把它放在爷爷那边了。”
秦幕的手指摩挲着他无名指上的戒指,林不予皱眉,“那钢琴呢?是你后来养的吗?”
“嗯,钢琴是我两年前买的,它很聪明,你不觉得它有点像你吗?”
林不予从他身上弹起来,“你说我像狗?”
“我说它像你,没说你像它!”秦幕眉眼含笑看着他。
林不予更生气了,眼睛瞪得老大,“有区别吗?”
“当然有,我能跟你结婚,但我不能跟它结婚,你可比它可爱多了。”秦幕笑容收敛不住,一边笑一边将林不予抱在怀里,他没盖被子,穿的又少。
“你自己听听你说的是人话吗?”林不予扭头,差点没撞到秦幕鼻子,“你答应我明天要陪我回姥爷家。”
“嗯!”
林不予从他怀里挣脱,随手从床边抓起一张毯子披在身边,与他面对面,“我有东西要给你,就在小老头家,已经给你留着十几年了。”
给他?还十几年?“什么东西?”秦幕猜不出。
“秘密!等明天去姥爷家你就知道了。”林不予将身上的毛毯裹了裹。
“行,我期待明天你的礼物,你现在能睡觉了吗?已经十一点多了,你再不睡明天起不来了。”秦幕抢走他身上的毯子,把他按在床上,重新盖上被子。
“秦幕,我睡着了你会走吗?”林不予抬头问他。
说完林不予就后悔了,好像他离不开秦幕一样,他二十七年第一次谈恋爱,却把恋爱谈得像小孩子。
真糟糕啊!
“反正想走你就走吧!我也管不着你。”说着,林不予盖好被子,闭上眼睛,认真准备睡觉。
秦幕觉得自己喝多了,一醉十年。
神出鬼没的秦大少爷突然消失在宴会上,一众青年企业家瞬间失去了主心骨,找遍了大雲楼也不见人。
秦微心里有谱,笑着说一定把人揪回来。
她来到小雲楼,上二楼直奔秦幕和林不予的卧室,那臭小子一定在房间里哄媳妇!
巴虎趴在二楼楼梯口,卧室门被它撞出一条缝隙,透过缝隙,她看到林不予盖着毛毯,躺在秦幕腿上睡着了,而秦幕也倚着床睡着了。
看着这副场景,秦微低头一笑,看来是没什么叫人的必要了,两个人这么快就培养出了感情,她弟弟可真幸运。
第二天是个难得的大晴天。
林不予早早起床坐在餐桌上吃饭,因为心情好,胃口也格外好,“这些日子我吃的太好,是不是胖了啊?也不知小老头见我还能不能认出来。”
“你又没整容,怎么可能认不出来,再说了,除了肚子长肉,也没见你胖。”秦幕依旧努力投喂。
吃过饭后,二人踏上了回乡下的路程,林不予带了不少厚衣物,全都堆在后座。
“上学的时候,我每年寒暑假都会回姥爷家,姥爷家有一间很大很大的书房,有一面墙的书,姥爷经常在那个房间里教我写书法,一写就是一小天。”回忆起当年场景,林不予眼睛笑的弯弯的。
“那时候我最喜欢看的书是《小王子》,最喜欢吃的是菜园里的小番茄,最喜欢一个人躺在屋顶看星星,夏天的时候蚊子可多了,咬的我满身包,喷花露水都没用。”
“我已经好多年没再读《小王子》了,不过以后可以读给儿子听。”
林不予原本说的伤感,但提到孩子,眼睛又亮了起来。
秦幕视线从后视镜上移开,不忍打扰这副岁月静好的场景。
“你喜欢看什么书?正好我怀着这小东西有时间读,就当是胎教了。”林不予看他。
不喜欢看书,喜欢看你。秦幕心中百转千回,五味杂陈,“大概喜欢《五年高考三年模拟》吧!”
“你这品味挺独特,我就不拜读这本神作了,等到姥爷家了我去他书房搜刮搜刮。”
翻小老头的书架可是他童年最大的乐趣,够不到的架子就踩凳子够,他还从凳子上摔下来过。
秦幕视线看向后视镜,不禁皱起眉头,那辆车还在跟他们!他不清楚对方底细,又不想惊动他怀孕的老婆,试着甩开他几次都没甩掉,下了高速,那辆车还尾随在后面。
林不予也察觉出了不对劲,透过后视镜,他看到了一辆黑色的保时捷跟在后面。
这种乡间小路出现豪车的概率跟中彩票似的,更何况那辆车还跟在他们后面。
“我们是被人盯上了吗?”林不予下意识护住肚子,他的孩子不能有任何闪失。
“嗯,大概上高速之前。”
“你的对家?他们找你寻仇,那我能带着儿子先走吗?”林不予贴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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