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来讲,是一个晚上。
我在现实里睡着了,进入梦的世界,在梦里度过一个月之后才会醒来,重新回现实。
我留在现实里的时间大大缩短,有时候只有一两天,最长也不超过一个星期。
短短几天过去后,我又会重新进入梦的世界,在梦里度过整整一个月。
而我留在现实里的这几天,梦里也只会过去一个晚上,一觉醒来,我就回到梦里了。
两边的世界都是无缝衔接。
在哪边留的时间越长,哪个世界就越有真实感。
我在梦里度过了三年,而现实才过了63天,两个月多一点。
甚至,在回现实的这63天里,除了完成轻松过头的课业外,我都泡在了书里,为写出新的诗篇,讲出新的故事做准备。
再加上我的专业本就与文学相关,就连上专业课和作业都是接触各种文学书籍与作家,以致于——现实里的我几乎是在为梦里的我而活了。
现实似乎成了梦境,而梦境的世界才是真实。
但我知道,这只是我的错觉。
“小鸟。”
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是阿贾克斯。
他从门口走过来站到我面前。
“小鸟,该回家了。”
三年过去,阿贾克斯14岁,我这具小孩的身体也长到了大概13岁左右。
他原来只比我高半个头,可今年...也许是到了发育期吧,这家伙的个头猛长,现在已经比我高出整整一个头了。
嗯...
严格点来讲,是一个头多一点。
明明我也在长高,我俩吃的也是一样的东西,为什么这家伙长得那么快?
倒不是对身高有什么执念,只是——他喜欢摸头搓脸动手动脚的习惯还是没改,甚至变本加厉。
如果我能长得比他还高,想必我俩的处境就会完全调转了吧。
也该让阿贾克斯尝尝被摸头揉脸的滋味了:)
但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不公平,我一直都比他矮,甚至——身高差越来越大了:)
我跟老板道别,结了今天的工钱,一小袋摩拉,分量还挺沉。
老板会根据每天的生意给我工钱,因此,我每天收到的摩拉数量基本上都是不同的。
本来,我想把我赚来的摩拉都交给那对收留我的好心的夫妇,但他们不肯收。
最终,在好几个来回的极限拉扯下,他们终于答应收下一部分,大约是我每天赚的三分之一,剩下的他们都帮我存了起来,当做我以后的路费。
没错,我已经是个吟游诗人了,诗人想要写出更多的诗,除了多读书外,还要多游历一些地方,经历一些故事。
每个吟游诗人几乎都会选择去游历,不会永远呆在同一个国家。
只不过,我这具身体年纪还小,这么早就放我一个人出去,他们并不放心。
我也默认了稍微再长大一点后,我会去这片大陆的各个国家游历。
并不仅仅是因为我吟游诗人的职业,还有——那家伙。
那家伙的梦想是看看墙外的世界,既然他已经看不到了——那就让我来。
让我来当他的眼睛,替他看这个他一直渴盼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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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力!
看到我的卷标了吗!
朝花夕拾和庄周梦蝶!!!
真的好合适有没有!!!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2章 相似之物
阿贾克斯身上有与那家伙相似的东西。
不像一般的小孩,他们也许小时候会沉迷英雄和冒险家的故事,但稍微长大一点,长到十四五岁的时候,内心童稚的冲动就会渐渐淡去。虽然也许还会有成为冒险家的想法,但这种想法更贴近于将来选择‘冒险家’这个职业。
冒险家也许会在旅途经历许多惊险刺激的大冒险,可多数的委托都更贴近于平淡的现实。
但是阿贾克斯不一样。
就像那家伙对自由坚定不动摇的向往一样,阿贾克斯想要成为‘冒险家’的心也会比常人会热切许多。
这种热切并非对冒险家这一职业的向往,而是对他们可能会遇见,也可能一辈子都不会遇见的离奇又壮丽惊险的奇遇的向往。
和平的海屑镇生活节奏也无比缓慢,就连冰钓都要耗费一整天的时间。人们每天都重复着同样的事情,遇到相同的人,听到相同的对话与寒暄,就连食物的种类也一成不变。
每天都是新的一天,又像是昨天的翻版,只在细节上做出些许改动。
也许是因为这种一成不变,酒馆总是很热闹——因为我的故事几乎每天都在变。
人们总喜欢追寻自己所缺少的东西。
我抱着琴,跟阿贾克斯一起走出了酒馆。
门一打开,外面的冷风就灌进了围巾的缝隙,即使已经做好了准备,我的眼睛还是被吹得有些睁不开。
我缩起脖子,又把围巾和大衣裹紧了点。
也许是我的样子很滑稽,阿贾克斯又笑了。
笑吧笑吧,虽然只有短短三年,我在这家伙面前的黑历史早就数不胜数,已经无所畏惧了:)
“为什么总把头发绑成辫子?小鸟。”他把我的辫子从围巾里抽出来,脖子有点痒,“你这么怕冷,明明披着头发更暖和。”
“我们吟游诗人都这样。”
“真的?”他的语气将信将疑。
“真的,这是潮流。”
我的脸又被他捧住了,他把我的肉往里面挤。
“你每次糊弄我的时候都是这个表情,小鸟。”
什么?
有吗?什么表情?
我把他的手拨开,他也顺势松手。
“今天讲了什么新故事?”
“皇帝的新衣。”
“啊...那个光着身子游行的家伙。”
...
每次我从现实世界回来,第一件事就是爬起来记录我那几天内读过的故事,时间久了我怕我会忘记。文字是一种加深记忆的方式,另一种方式就是把故事复述一遍。
无论是阿贾克斯还是他的兄弟姐妹,他们都很喜欢听我讲故事。
因此,我在酒馆里说的故事,他们基本上都事先听我讲过。可就算是这样,这些家伙也总是会跑来酒馆捧场。
当然,我不是每天都去酒馆,也没有那么多故事讲,去的频率大概是每个星期三四次,剩下的时间基本上都用来整理故事、写故事、写诗了。
每当这个时候,阿贾克斯就会安静的趴在我旁边。他不吵也不打扰我,只是趴在一边静静的看着我写,写着写着我就会忘记他的存在。
他会把我的稿纸都收集起来按顺序排好,读完后问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说一些奇思妙想。
几天前,根据记忆写下《皇帝的新衣》后,他问我:“如果真的有看不见的衣服,那一定很有趣。”
“哪里有趣了?”
“哈哈,就是很有趣!”
我搞不懂他的笑点,打算给麻瓜一点小小的魔法界震撼。
“那穿上就会隐身的斗篷呢?”
果然,他的眼睛更亮了,人也直接从地毯上跳了起来:“这个更好!”
不用想也知道,这家伙一定想拿那件魔法斗篷做什么‘坏事情’。
也许是无聊了,我跟他玩起了四不像的接龙游戏。
“会飞的毯子?”阿拉丁神灯了解一下。
“为什么不是椅子或者钓鱼竿?”
别吧,《一千零一夜》的作者会从棺材里跳起来打人的。
不过,如果真的有会飞的鱼竿...
一想到阿贾克斯拿着他的钓鱼竿到处飞的样子...
咳...
很滑稽,有点搞笑。
杰克冻人好歹是拿着一根木棍法杖到处飞,换成鱼竿那画面会有多美我简直不敢想。
阿贾克斯在我面前蹲下,蓝色的眼睛像狐狸一样微微眯起:“小鸟,你在想什么坏事情?”
“...我想起好笑的事情。”
“什么?”
唉...
美人鱼的梗他不懂。
果然我...等等...你小子呜呜呜——!
为什么又搓我的脸!还用那么大力气!
哇...
不用照镜子也知道肯定红了:)
不行
忍不了了
一脚把提瓦特踹爆!
今天我一定要搓回来!!!
我直接扑了过去,把他扑倒在地,死死压着,看着他像小乌龟一样挣扎。
“哇啊小鸟!你好重!”他在毛茸茸的毯子上像一条鱼一样扑腾。
哼哼~
终于落到我手里了,阿贾克斯。
我伸手捧着他的脸猛搓,我的手指上沾着黑色的墨水,墨水的黑色印记也印在了他的脸上。
“哈哈...小鸟,轻一点轻一点!”
哇这家伙还在笑?!
我没有在和他玩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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