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常乐是被窗外的鸟叫声弄醒的。他睁开眼睛,天花板上的日光灯管安静地悬在那里,两头黑着。窗帘缝里漏进来的光比平时更亮一些,大概今天是个好天气。他没有马上起床,而是伸手从枕头底下摸出手机,眯着一只眼睛看屏幕。
第一件事就是看数据。
县城文学那条视频的点赞已经过了五十万,评论堆到了六万多条,粉丝数从昨晚的六万出头跳到了七万二。数字还在涨,评论区的时间戳一直在更新,凌晨三四点都还有人留言。常乐从头往下划了几条,热评第一换成了另一个人,点赞快十万了,写的是:“照片里的人和照片里的县城,一个是想成为的自己,一个是回不去的故乡。”
第26章 上一世他错过太多东西了
他把手机放下,盯着天花板愣了两秒。这话说得真好。想成为的自己,回不去的故乡。他想起上一世,为了给林澈引流,每次直播完都要拉着林澈复盘,两个小时当四个小时用。评论区也有人说他说得好,但说的都是他的控场能力强、接梗快、会带节奏。
从来没有人说他的作品让他们想起了回不去的故乡。
不对。不是从来没有人说。是上一世他根本没有拍过这种照片。他拍的全是林澈——林澈做饭,林澈唱歌,林澈对着镜头说晚安。
他的账号从个人博主变成了CP账号,从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了一个制造糖浆的工具。那些粉丝爱的不是他,是他和林澈在一起的幻觉。幻觉散了,他就什么都不是了。
常乐把这个念头按下去,起床,洗漱。凉水扑在脸上,人彻底醒了。
从卫生间出来,他坐到书桌前,打开相册。温时帆发来的公园那组照片他已经看了不下十遍,每一张的构图和光影都刻在脑子里了。顺序是昨晚就定好的——迎春花墙那张打头阵,明媚的笑容最有冲击力;桃花遮脸那张放第二,神秘感留住人;躺在草地上的那张放第三,节奏缓下来,让观众喘口气;桃花瓣沾锁骨的特写做收尾,以春天本身的印记结束。
他选了六张,不多不少,刚好能撑起一条完整的作品。配乐是前天就在音乐库里挑好的,一首轻快的吉他曲,前奏是吉他的泛音,像春天的风铃。他点了选中,音乐加载进去,节奏刚好卡在照片切换的频率上。
文案他想了三秒,打了一个字:春。
配乐选了轻快的吉他曲。标签打了#春日氛围感、#公园拍照。
他点下发布。
进度条走完,他把手机屏幕朝下扣在桌上,没再看它。起身去厨房,从冰箱里拿出两个鸡蛋、一颗番茄、一把挂面。番茄切了月牙瓣,鸡蛋打散,面条下锅煮到断生捞出来过凉水。他把番茄炒出汁,鸡蛋倒进去翻了两下,盖在面条上。端着碗坐到书桌前,阳光从窗外照进来,落在碗沿上。
吃完面他洗了碗,把碗扣在沥水架上,擦了手。手机屏幕还暗着,他没去翻。换鞋,出门。
楼道里很安静,声控灯坏了的那层还是黑的。他扶着扶手往下走,脚步落在水泥台阶上,声音空空的,在一楼转角处被放大了一倍,然后又收住。推开单元门,四月的阳光兜头盖脸地落下来。巷子里已经热闹起来了,早点摊的老板娘正把空了的豆浆桶往三轮车上搬,对面楼的邻居抱着小孩在门口晒太阳,那个小孩还是拿着上次那个红色的风车,风车转得飞快。
他往菜市场走了几步,路过报亭的时候停了脚。
那只狸花猫趴在报亭门口的台阶上,跟上次拍照时趴在同一个位置,胖墩墩的身子蜷成一团,尾巴尖在水泥地上慢慢地扫来扫去。常乐走近了,猫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没跑,反而眯了眯眼睛,张嘴叫了一声。喵。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巷子里听得很清楚,带着一点慵懒的沙哑。
常乐在它面前蹲下来。猫歪着头看他,绿色的眼睛里映着他的影子。“饿了吗?”常乐说。猫又喵了一声。他站起来,转身走进旁边的便利店。店里很暗,靠门口的冰柜嗡嗡地响,老板娘坐在收银台后面看手机,抬头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去。他从货架上拿了两根火腿肠,塑料包装捏在手里鼓鼓的,又顺手从冰柜里拿了一盒牛奶,扫了码,付了钱。
走出来的时候猫还在,看见他手里的火腿肠,耳朵竖了起来,身子也坐直了,尾巴不再慢慢地扫,而是竖起来,尾尖微微弯着,像一个小小的问号。常乐蹲下来,把火腿肠的包装咬开一个小口,顺着缺口撕开,掰成一小段一小段,放在台阶上。
猫低头吃起来。吃相很斯文,不像流浪猫那样狼吞虎咽,而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叼起来,嚼两下再咽下去,吃完一段还会抬头看他一眼,像在确认他还有没有下一段。常乐把第二根也拆了,继续掰,继续喂。阳光从梧桐叶的缝隙里漏下来,落在他手背上,暖的。猫的耳朵在光里变成了一种很透的粉色,细小的绒毛一根一根地竖着,边缘被光镀了一圈金色的轮廓。巷子里有人骑着自行车经过,链条嘎吱嘎吱地响,猫抬头看了一眼,又低下头继续吃。
常乐看着猫把最后一段火腿肠吃完,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边的毛,又舔了舔爪子,然后把爪子举起来蹭耳朵后面。他忽然觉得很舒适。不是那种激动人心的快乐,是那种淡淡的、没什么特别的舒适。巷子里的风穿堂而过,带着一点对面早餐店残余的油香和花坛里泥土的腥气。梧桐的新叶沙沙地响。猫吃饱了,在他脚边翻了个身,露出白白的肚子。
他蹲在那里,忽然想不通上一世自己怎么就变成那样了。不是因为林澈——虽然他确实占了很大的原因。是自己没想明白。
明明拍自己喜欢的照片就会有人喜欢,明明做自己喜欢的内容就能涨粉,明明这个世界这么开阔,他蹲在巷子里喂只猫,阳光落在手背上,梧桐叶子在头顶晃。上一世他错过了多少这种东西。
每天一睁眼就是直播,下了直播就是数据复盘,复完盘还要给林澈想人设、写脚本、剪视频,连吃饭都是在电脑前面吃的。他没有时间晒太阳,没有时间逛菜市场,没有时间蹲在路边喂一只不认识他的猫。
他把全部的时间都用来捧红另一个人,把自己活成了一块燃料。
猫翻了个身站起来,抖了抖毛,看了他一眼。常乐把手伸过去,猫用头顶蹭了蹭他的手指,然后转过身,慢悠悠地走到报亭后面去了。尾巴竖得高高的,消失在墙角拐弯处。
常乐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沾的灰。阳光还落在他刚才蹲着的那块台阶上,火腿肠的包装纸被风吹得轻轻翻动,他弯腰把包装纸捡起来,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
然后他把那盒牛奶打开,自己喝了,抹了抹嘴角,拎着空盒子往菜市场走去。
第27章 你还会画画
常乐在菜市场转了一圈,买了把空心菜,两根排骨,一块姜,几瓣蒜。
卖排骨的老板是个五十来岁的光头,围裙上沾着骨渣和血水,刀起刀落,肋骨断得干脆利落,每一截都长短均匀。
他把排骨装进塑料袋递过来的时候多看了常乐一眼,大概觉得这个年轻人长得有点眼熟,但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常乐付了钱,拎着袋子继续往前走,又在菜市场门口的豆腐摊前停下来,买了一块嫩豆腐。摊主是个老太太,用一块湿纱布盖着豆腐,掀开来的时候豆腐还在微微颤动,白嫩嫩的,像一块凝固的豆浆。老太太用铲子轻轻托起一块,放进塑料袋里,嘱咐他走慢点,别颠碎了。
回到家,他把菜拎进厨房,分类放好。排骨冲了两遍水,泡在盆里去掉血水。空心菜摘掉老梗,嫩叶和嫩茎掐成小段,泡在水里。豆腐小心翼翼地放在碗里,加了一点清水没过表面,端进冰箱。然后他洗了手,走到书桌前坐下。
窗外的阳光正好,晒得书桌那一块暖烘烘的。绿萝的叶子昨天浇过水,今天已经缓过来了,叶片重新变得油亮厚实,藤蔓垂下来,被风吹得轻轻晃动。常乐靠在椅背上,拿起手机,点开了那条“春”的视频。
发布时间是早上七点多,现在刚过十一点,不到四个小时。他点进后台的时候,点赞数已经跳到了3万,评论五千多条,转发一千多。
数据增长的曲线比昨天那条县城文学更陡,起势更快。他往下划了一下评论区,热评第一条已经换了,点赞破千,写的是:“我不行了,怎么拍出来这么有生命力。感觉生命力可以把我这上了一天班的死气都治愈了。”
他笑了一下,继续往下翻。
“好帅啊,好欲啊……”
“这浅绿色的衬衫和春天好搭啊,求链接。”
“感觉像在公园里偶遇了一个crush,对视了一眼他就走了,留我在原地找了一整天。”
“这张脸配这个色调,谁懂啊,就是那种很干净很干净的少年感。”
“从县城文学追过来的,想说博主你风格跨度好大,但每一种都驾驭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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