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出来后温怀初因为太过放松,没有第一时间去确认,而是接到了电话通知他被录取了,让他去体检后,下个月就能以正式岗的身份去联合国上班了。
温怀初接电话时很矜持,电话一挂断,他就边跑边喊去找达蒙,“达蒙,我成功了!我要去联合国上班了。”
达蒙在健身房锻炼呢,听到他声音就用毛巾擦了擦汗准备好接住他了。
果然,温怀初看到他就直接跳到了他身上,环住他的脖子,表达着自己的喜悦。
达蒙稳稳托住他,“那太好了,今天庆祝一下,我们开瓶酒?”
温怀初宣布:“好!今天我要喝到一醉方休。”
在这座达蒙21岁送出的豪宅兑换券兑换的大house里,两人坐在餐桌前,拿了两瓶酒,度数都不算低。
达蒙也没有拿身体健康的理由拘着初初,没有劝阻,今天两人都能喝得尽兴。
温怀初现在刚喝几口,脑袋还很清醒,摇晃着酒杯,喜悦早就填满心头。
“初初,这下没有遗憾了。”达蒙说道。
温怀初却说:“其实早就没有遗憾了,如果我没竞选上,我也不会怎么样,我只会觉得自己已经足够幸福了,不能再奢求更多了,之后老老实实找份工作就好。”
“我也很幸福,遇到你之后每天想到你都很幸福。”达蒙的眼神一如结婚时那般深情。
温怀初喝了点酒了,已经有些微醺了,有些小脾气地说:“总是说情话,好让人害羞啊。”
说着还放下来酒杯,捧着自己的脸。
他是这么说,但是其实也已经习惯了这个浪漫的男人了。
“遇到你之后,我的人生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我以前连幻想都没有幻想过我能过得那么好。”温怀初说。
达蒙说了一句实话:“其实没有我,初初你也会过得越来越好,你勤奋,你努力,你聪明又坚毅。”
这不是达蒙捧着初初,而是事实如此。
初初没遇到他,依然能过得精彩,自己没遇到初初那就不一定,或许一辈子就一个人了,孤独乏味,直至死去,他在想,自己一定就是在等初初的到来……
温怀初却告诉他:“不是这样的,我们都是彼此既定的幸福,没有如果。”
可能他也有些喝醉了,已经有些偏执迷信了,他坚信两人是月老和丘比特合作,将两人捆绑在一起,以后生生世世都会一直在一起。
……
庆祝过后的第二天,温怀初和达蒙赶了回去,要先去体检。
体检过后等报告,然后去办理手续,因为他要在这边久居,也要去做一些手续,一切都将稳定下来。
正式上班的前一天,达蒙带温怀初又去了联合国周围的一处房产。
这是一套视野极佳的大平层,位置也极好,不仅距离达蒙的公司近,离温怀初上班的联合国大厦也近。
温怀初瞧着这装修,和自己的大house风格很像,一看就不是才准备的,可能在他读研期间就在准备的。
“你什么时候准备的?”温怀初有些惊奇。
“你和我说你要进联合国之后不久我就过来选房了,这里更适合我们平时的居住,之后有时间再回其他几个房子。”
说得好像房子批发商一样,但他们在纽约房子的确有很多。
但温怀初还是觉得惊讶,“你都不确定我能不能进联合国呢。”
达蒙却说:“谁说我不确定,我就是能确定初初一定能进。”
……
这里一切东西一应俱全,他们甚至连衣服都不用搬,这一季的衣服也送了很多到这边,完全是可以直接入住。
温怀初透过屋里的窗子还能看到联合国大厦,更加震撼的是在夜晚能够看到繁华纽约具象化的都市质感。
而这样的纽约,容纳了多少全国各地的人,也容纳了在异国他乡的他,也给了他一段相伴终身的姻缘。
或许正如达蒙所说,两人没有餐厅的那次相遇,温怀初依旧可以靠自己走到联合国。
但他却忽略了一个问题,没有达蒙他会选择回国,是因为他才有了他进联合国这件事。
没有任何事是必然,但明天的温怀初即将迎来上班生活却是一个事实。
温怀初在前一天晚上睡得很早,达蒙也不敢乱动,睡在新房子里的二人很老实地睡了一晚。
第二天温怀初七点的闹钟准时响起。
洗漱穿衣,都不用达蒙来叫他。
达蒙在厨房,还没有做好早餐就看到了西装革履的初初。
笑了笑,看来某人对于上班很兴奋呢,九点上班,七点半就已经准备出门了,明明这边过去就十分钟的车程。
“初初,是不是有点太早了啊。”达蒙在厨房煎着鸡蛋问。
“不早,第一天上班我要早点去。”温怀初回应。
于是吃过早餐,八点钟达蒙就载着温怀初出门。
到了联合国大厦下,温怀初挥着手道别:“拜拜,记得来接我哦!”
随后走进了大厦,开始了他的新启程。
他的生活从这一刻已经圆满了。
—————正文完——————
第104章 地主家不受宠少爷x异族奴隶1
清河镇是余杭最富有的一个小镇,而其中最富有的当属当地的土霸王温家财户。
早年是做酿酒生意起了家,后面更是包揽清河镇大半良田,雇佣大量的佃户,对于温家当地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在这镇中最豪华的,占地百亩的宅子里住的就是这温家人。
在这大宅子里有一处被温家人都快忘记的地,那就是后宅园的一处快要荒废的小院子,是前几十年还没扩建之前留下的,与周围的雕栏玉砌形成鲜明对比。
一个老婆子站在一处漆都快掉光的破烂院子外大喊:“今天怎么没去上工,老爷问起来可不得了。”
“你别不应,我知道你在里面!”
温怀初今日着实有些不舒服,所以今日没去干活,没干活也没有吃的,说实话他也是准备去的,不然会饿死,他那大伯可不会给他留一点情面的。
“嬷嬷,我这就来。”收拾妥当,喝了点热水还是硬着头皮出了门。
老婆子看他这样,也不好多说,发发慈悲高傲地说:“念你不适,这件事我就不告诉老爷了,你也收收你之前的少爷架子,现在自己是什么身份记清楚了。”
温怀初因风大,有点咳嗽,“咳…咳咳…谢谢嬷嬷了。”
老婆子见他缓缓离开后摇了摇头,“唉,这都是命。”突然从金枝玉叶的少爷到如今在府里的下人都不如。
……
现如今国家富足,士农工商看似商在最后,但商户在百姓之间却是过得最好的,无他就是有钱。
因为当今圣上轻徭薄税,民富安康,温家作为地主,也就富得流油。
因为府里换了主人,各种下人也得重新换一批了。
管家特地外出到奴隶市场买了几十个人回来。
有男有女,有大有小。
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奴隶长相有些特别,长得强壮高大,一个抵旁边瘦小的三个奴隶。
关键即使他穿着朴素,身上也是脏脏的感觉,但头发却是扎眼的白金色头发。
温怀初刚好在这边打扫院子,一眼瞧到这个特别的人。
管家看出他的天赋异禀,直接被定为打手护院,这是府中待遇最好的岗位,吃喝也是按比较高的规格,平时不用干杂活,就是看门偶尔陪着老爷夫人出门罢了,很轻松,但遇到真正的危险时也要毫不犹豫拼命。
达蒙,也就是那个外族来的男人,一眼就看到了角落里洒扫的温怀初。
那么瘦弱,一看就身体不适,还不停咳嗽,这么冷的天穿得也不算多,但很干净,即使在干活也透露出一些优雅,看到他的第一眼,达蒙就觉得命运在指引着自己走向他。
正当达蒙愁没有机会和他接触时,机会就来了。
奴隶们都被分配下去,管家看着达蒙说:“你先等一会儿,欸,那边那个,你来把他带到护卫院去。”
他喊的是刚刚打扫完准备歇会儿的温怀初。
“是初少爷啊,麻烦了。”这个管家看似喊他少爷,其实也是把他当做奴隶了。
但他还无力反抗,只得听命去带那个可怖的男人。
温怀初有些害怕,这个男人感觉一拳就能将他打死。
“你…你…听得懂话吗?跟我来。”温怀初怕他听不懂,于是比着手势,示意让他跟着自己。
达蒙没有开口,但点了点头,跟在了他身后。
温怀初领着人,有些不虞,因为这人实在跟得太紧了,已经挨着他了,一点不知礼仪廉耻,“你不要跟那么近!”
“好的。”出口是比较别扭的汉话,高高壮壮的男人像是言听计从的仆人。
温怀初停下了脚步,有些惊讶地说:“你还会汉话啊,我以为你是个哑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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