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橘小说 > 青春校园 > 春日迢迢_潇潇渔歌 > 第101页
    阿盛回头,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站在他身后一丈远处,双手环胸,满面嘲讽。


    “哎?”


    阿盛惊奇,他长这么大,哄骗过很多人,男女老少无一不是吃了亏,还要念着他的好。


    这还是平生第一次,有人说他是坏蛋,有意思!


    阿盛的笑意不减,装起了温柔大哥哥,轻声问道:“这位妹妹是谁家的,从何处而来呀?”


    陌生小女孩儿板着一张脸,一本正经道:“我奉如来佛祖的旨意而来,为了解救被泼猴耍弄的小仙童。”


    “哦……”


    阿盛眼中的兴味更浓,拉长了语调:“原来你小小年纪便带发修行啊!敢问小尼姑可否告知法号?”


    小女孩儿粲然一笑,脆声回答:“本尼法号降盛!”


    哎呦!专门来收他的,好大的口气啊!


    阿盛打量小女孩儿的眼神,认真了一些,只是越看越不满意,这是他见过的最难看的小女孩儿。


    眼光颇高的阿盛不由得腹诽道,这如来佛祖派人来,也不派一个俊俏些的。


    瞧瞧那丫头长的,体型干干巴巴,单眼皮,头发枯枯燥燥,大脚板……


    最重要的是性子不讨喜,小女孩儿要像白芒芒一样,娇娇软软傻傻笨笨的,才招男人喜欢。


    眼前这么个玩意儿,若是长大了,不出家,她也没有别的出路吧?


    “小妹妹,只有傻子才吃酸涩的果子,不理那些小坏蛋,姐姐带你去别处玩儿。”


    “哦……”


    就在阿盛愣神的时候,那小女孩儿已经走到白芒芒跟前,抢过她手中的青李子扔了出去,手牵手离开了花园。


    阿盛没有多加言语,不远不近地跟在两个小女孩儿身后,转悠一圈儿又一圈儿,等到绕回了酒席,看见那小女孩儿坐回了望洲朱夫人身旁,阿盛才微微一笑。


    哦!原来是江信的女儿,小爷记住你了。


    朱泠带着女儿在京城停留了半个月,江竹依和白芒芒成了好姐妹,叶盛小公子时常借着寻芒芒妹妹的由头,往江竹依身边凑。


    朱泠带着女儿回了望洲城,叶盛又借着白芒芒的名头,与江竹依通信。写写无关紧要、鸡毛蒜皮的小事,你来我往,他们成了彼此年少时光里最重要的那个人。


    叶盛并没有思考过,他为什么对江竹依兴趣盎然,可能只是为了在那个小丑八怪跟前装装良善,耍耍心眼儿,施展一下魅力。


    毕竟那丫头的脑子还挺好使的,若骗她喊一声好哥哥,比较有意思。


    叶盛相信,总有一天,江竹依会低头认输,心甘情愿地改了“降盛”的法号,变成他喜欢的样子。


    叶盛与江竹依,注定是要纠缠一生一世的,谁赢谁输?要到几十年后再说。


    茂茂和蔓蔓新婚燕尔,倒不似从前亲蜜。蔓蔓没有变,是茂茂通了人事,懂了害羞,出了卧房门更加扭捏。


    哪怕在父亲母亲跟前,茂茂都不会再牵蔓蔓的手,看一眼,都怕别人说闲话的样子。


    自从洞房后,茂茂除了雕刻木头,就是盯着蔓蔓的衣服。领口散了,露出脖颈是不行的。袖子翻了,露出了手腕也是不行的。


    蔓蔓是一个宝贝,用衣服包裹住的宝贝。若是不小心被别人看了一眼,茂茂的心里就会升起一种愤怒。就好像自己攒了一箱子的金银财宝都丢失了的感觉,财迷变成了媳妇迷,丢了财宝和丢了媳妇儿都像割了他一块肉,想一想都忍受不了。


    每当四下无人时,与蔓蔓对视,碰到她一根小手指,茂茂都要趴在她耳边,悄声问一串问题:“蔓蔓,你疼不疼?你喜不喜欢茂茂哥?今晚不熄灯,好不好?茂茂哥喜欢蔓蔓……”


    “茂茂哥最好了,蔓蔓喜欢你……”


    蔓蔓搂过茂茂的脖颈,主动贴上他的唇……


    她是他的最爱,他是她的余生。


    纯粹的爱意最难得,何其有幸,得如此夫婿,蔓蔓的幸福,无人可及。


    或许是受新婚夫妇的甜蜜所染,繁生与叶娇也不再相看两相厌,反而生出了一点惺惺相惜之感。


    百花齐放的园子里,蝴蝶翩飞,微风轻送,正值风华的年轻男女,尽情地嬉笑怒骂。两颗简单的心灵悄悄凑近,来不及相问,又悄悄退远。


    那么近,呼吸相闻。


    那么远,壁垒重重。


    他是受了藤夫人恩惠的浪子,她是父母反目,侥幸活下来的孤女。


    繁生懂得叶娇对活着的贪求渴望,叶娇羡慕繁生过的那般恣意潇洒。


    繁生曾孤独流浪于世间,遭受过苦难,却不曾缺少过关爱。那个记忆中模糊的生母爱他,藤夫人也爱他。


    叶娇锦衣玉食长在高墙之内,没有见过苦难,却也没有见过温情。没有生母的疼宠,时常几个月见不到父亲,自然也没有生父的关怀。


    抛开世间繁杂,生死边缘打过滚儿,依然活力四溢的繁生,和从小父不疼母不在,依然朝气蓬勃的叶娇,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然而,天地苍茫,完完全全独立于世的有几人?


    繁生对藤夫人有恩要还,叶娇和藤夫人有怨要解。


    那些千丝万缕的心动,就如夏花,绚烂多姿,却经不起冷风秋雨的摧残。


    繁生说:“娇娇,只要你不变坏,和我一起护着茂茂哥和阿盛,我也会永远护着你!”


    叶娇回:“繁生,你是这世上唯一愿意护着我的人,我又怎么能辜负了你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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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0章 生意


    六月二十六,叶成幄与藤落轻装简行,打扮成普通夫妇模样,骑着快马,一大早就出发,午时之前,来到了清风镇。


    毕竟是京城脚下,清风镇的繁华与梅县不相上下,也有一条长长的街道,走上两刻钟,还没走到头。


    清风镇周围有良田牧场,百姓生活富足。正是闲散时节,小商小贩们吆喝起来很卖力,闲溜达的,凑热闹的,三人一伙,两人一串,人间烟火气满满。


    叶成幄牵着藤落的手,置身其中,缓缓而行,不知夫妻的情谊是否深深。


    “来,落落,尝尝甜不……”


    叶成幄在一个小摊位上买了一包糖果,捏起一粒红红的,放入藤落口中。他对上一次在梅县逛夜市,藤落买了糖果自己吃,不搭理他的事,耿耿于怀。


    “好吃吗?”


    叶成幄又捏起一粒放入自己嘴里,用舌尖舔裹两下,盯着藤落,笑嘻嘻道:“你看阿成哥多好,从来不吃独食!”


    还别说,清风镇的糖果确实比梅县的糖果甜上几分。


    藤落的嘴角微翘,没有言语,继续朝前走去。下面的人来报,青川公子常在恣雅茶楼门前摆摊儿,这几日正在倒腾草帽,生意很火爆。


    藤落以为,青川在市井摆摊儿,不过是为了掩藏自己庞大的身价,必定不会真如小商小贩们一样,满身的市侩之气。


    卖个草帽,卖上一百个都赚不上一两银子,至于那么卖力吗?


    然而,等藤落见到了青川,她才知道什么叫做大隐隐于市,隐得那个真,比真的还真。


    “你个死老婆子,想到我这里白捡呢,我白送你得了呗,少一分钱都不卖给你,哪凉快哪呆着去……”


    “不卖不卖,摸摸索索这么久,你满手的臭汗,都把我的东西摸脏了,磨磨唧唧的,不买放下!”


    “你瞅瞅你那德行,我这好东西若是戴在你的头上,剩下的都不用卖了……”


    “你那岁数也不大呀,怎的抠抠搜搜的,真够穷酸的。有跟我在这磨牙的功夫。你去多赚几文钱吧,免得下顿饭喝西北风,还戴个屁的帽子呀……”


    藤落与叶成幄站在恣雅茶楼门前的阴凉处,欣赏青川公子做生意。


    骂走了一个老婆婆,又骂走了一个小伙子,就连那羞羞答答的大姑娘,生意不成,他都要骂几句。


    但是,就很奇怪,他越骂越咋呼,围上来的人越多,骂走三个,能卖上七个,生意的确是好的。


    藤落忽然就明白了,这也是一种生意经。有人正着念,也有人倒着念,还有人从中间节选两段。


    只要你敢念,就有人敢听,因为大多数人都是不懂经文的,也是不懂什么叫做生意的。


    只是这副嘴脸,让藤落心生嫌弃,也不忍直视。


    怪不得他和他亲娘躲在清风镇上,能长到三十多岁,还平平安安,没有人下黑手除了他们母子。


    因为完全没有必要费心思,他亲爹来见他这副庸俗市侩,为一文钱就骂街的没出息样,必定也是万分放心的。


    青川的身量不错,不胖不瘦,往人群中一站,略显出挑。只是长相普通些,掉在人堆里,不特意去寻都寻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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