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息之后,均匀的呼吸声在耳畔响起,昭临已经睡着了……
沈偲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方才她本已决定把她与崔世君那段过往一五一十说给昭临听,她想要坦白告诉昭临,她和崔世君不仅仅是师兄妹,他们曾彼此倾慕,在临清时,她一度以为她会嫁给崔世君。可惜天意弄人,从她选择进宫报恩那一刻起,她之后的人生已完全脱离了自己的掌控……
到现在,为了姨母和瑞蕊,也为了自己,她身不由己地依附昭临,接受他的爱意,接受他的庇护。
如果可以,她也想要光明正大地站在他身边,堂堂正正、不掺杂丝毫私心去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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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数日,每日午膳后,沈偲便带瑞蕊前往马场,由东英教授瑞蕊骑马,辽王日日都来,却只抄手在旁围观,从不亲自上场指点一二。
瑞蕊觉得奇怪,问他:“堂兄,东英师父说您骑术比她还厉害,您为何不教教我?”
辽王笑道:“通常最厉害的人要等到最要紧的关头才出现,我估摸着,宫里很快便会举行秋狩,到时我带你去围场骑马。”
有了他这句许诺,瑞蕊更是勤加练习,不出五日,已基本学会控马。
当看着小人儿骑在马上,时而自如操纵马匹前进、停止、转弯,时而被东英带着驰骋,沈偲也有所动心。
连续几日看下来,其实马儿也没想象中那般可怕。
她想试试。
何况,她本来就穿了一身骑装。
袁崇驰在旁静静观察,冷不防道:“这两匹小马是一母双胎,极为难得,是我亲自挑选的,温顺极了,可惜只用上了一匹,你看,落单那匹多孤单,已然闲到用尾巴打飞蝇了。”
沈偲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果然,另一匹小黑马正孤零零地趴在一旁,马尾左右摇晃。
“马和人一样,也需要疼爱。”
他这句“疼爱”触动了沈偲,她觉得那匹落单的小黑马好似昭临。
她抿了抿唇,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辽王殿下,奴婢想学骑马。”
崇驰早就等着她这句话:“走,我带你进马场。”
说罢,他亲自上前推开围栏门,做了个请的手势。
小黑马见有人过来,竟立时从地上站起。
崇驰递来一物:“这叫豆饼,是马儿喜欢吃的,你喂与它吃,也好熟络熟络。”
沈偲接过:“谢辽王殿下。”
她怯生生地把豆饼递在马儿嘴边,小马张嘴,一口便下去一半,圆溜溜的大眼睛紧紧盯着沈偲,似在打量她。
崇驰笑着说:“看来它很喜欢你。它叫黑火,你不妨试试一边喂,一边叫它的名字。”
“黑火,黑火。”
沈偲忍住胆怯,喊了两声,黑火用鼻子轻轻碰了碰她的手,沈偲遂壮起胆子,把剩下半个豆饼也塞进它嘴里。
“来,把手伸出来,放在它鼻子下面,让它闻闻你身上的气味。”
沈偲依言照办。
黑火果真凑上前,贴着她的手背细嗅。
沈偲不禁有些紧张,求救般看向辽王,辽王只微笑着、轻轻摆手示意她别害怕。
微微带点湿意的鼻子在她手背轻轻触碰,沈偲忽然觉得这匹马好像昭临啊。
两人耳鬓厮磨时,昭临也会如这般贴近她,反复闻她身上的味道,一边闻,一边在她耳边喃喃道:“姐姐,你身上好香,好香啊……”
她的脸悄悄红了。
崇驰看了她一眼:“不错,它记住你的气味了。接下来,你可以试试摸它的脖子,记住,马儿最喜欢被摸脖子,最讨厌摸肚子。”
沈偲便试着在它的脖子上来回抚摸,动作放得很轻。
“不对不对,这样子可不行。”崇驰抓住她的手,亲自演示给她看:“得稍微用些力,就像,就像你平日梳头那般,力道不能太轻,也不能太重,每一下,都要摸到实处。”
他教得很认真,似乎忘了男女有别,他的手掌很大,足以将沈偲的手完全包裹起来。
沈偲很不自在,本想缩回手,但见辽王一脸认真,显然是想尽快教会她如何与黑火熟络起来,她便觉得自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只得跟随辽王的节奏而行。
一连摸了几下,崇驰松开手,薄唇翘起:“你再试试。”
他索性把手背在身后,在沈偲看不到的地方,依旧保持方才握住她手的动作。
她的手触感极好,握住她的手就像是握住一块岫玉,温凉的、细腻的,她周身的肌肤,应该也是如此吧。
他不禁心猿意马起来,想起他送她的玉匕,想象着她是否会像自己一样,不时拿在手里把玩,用持之以恒的抚摩养出一块美玉。
沈偲照着辽王传授的法子,先摸了摸黑火的脖子,又摸了黑火的头、背。到后来,只要她的手一伸出,黑火便会朝她低头,同时舌头轻舐她的手心。
怪痒痒的。
她觉得很有意思,怎么连这个动作,也还是像昭临。
沈偲忍不住微笑起来。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07章 惊马
她露出的笑容令崇驰失神片刻, 在她重新抬头前,崇驰飞快移开目光,看着不远处正骑在马上的瑞蕊, 提议:“要不,今儿学上马?”
“这小马驹个头矮, 上马不难。”
沈偲应了一声, 讨好似的挠了几把黑火的脖子:“黑火大哥, 黑火大哥, 您待会儿可不得为难我哟。”
崇驰勾唇,余光掠过她的身形,心道, 可真是娇小啊,他确信他一只手就能将她抱起来。
可惜眼下他还不能像抱瑞蕊那样抱她上马,经过这几天的相处, 他们只是稍微熟稔了些,抱她太过突兀了。毕竟男女有别。
其实, 真要抱她上马也无妨,她不过是个宫人罢了。
“男女有别”这四个字在他们过于悬殊的地位面前, 压根不值一提。
只要他愿意开口, 皇祖母会把她赏给自己。他甚至待会儿就可以直接把她带回自己的府邸, 实在不必这么劳神费力,日日来马场, 打着教小堂妹骑马的幌子来与她接触。
如果只要“得到她这个人”的结果, 他确实可以这么做。
可他更看重过程。
如何让面前人喜欢上自己, 也同样重要。
就像他当年请求皇伯父让他去边关历练一样。凭借皇伯父与他父亲同气连枝的兄弟情义,他本可以请求皇伯父给他一个符合他出身的官职。可他没有。
他不愿在什么都不懂的情况下,心安理得地坐上高位, 被底下人戏弄蒙蔽。
他只要了皇伯父的一句“去吧”,第二天便打包行囊只身去了辽东。他化名方靖,从卫所的无名小卒做起,不到两年,拿了军功升小旗,半年后升总旗,率五十人的兵卒。又过了一年,他领着这五十人击退了外族数百人的进犯,此后一战成名。长官的长官亲自召见他,赏识他少年英雄,破格举荐他升为正六品的百户,任命下来时,他还不满二十。
也就在那时,他已经清楚地知道百户已是普通人在这条路上的极致,仅凭着军功再难突破了。崇驰很快决定结束他的历练,他要回到属于他的位置上去。
做出这个决定不久,远在肇京的母亲突然染疾身故,崇驰匆匆赶回肇京……等办完母亲的丧事,他进宫面见皇伯父,郑重其事地请求皇伯父委以重任。
他只说了一句话:“皇伯父,侄儿凭自己做到了正六品的百户。”
没有哪位长辈不喜欢有本事的晚辈,元熙帝也不例外,尤其这还是他已故兄长唯一的儿子。
元熙帝十分痛快地下旨派崇驰赴辽东就藩,意味着他已经成了实质上的藩王,只因年纪尚轻未正式分封而已。直至今年,皇伯父在退位前,正式封他为辽王。
要知道藩王的位置至今仍由元熙帝的兄弟们占据,崇驰以二十二岁的年纪就藩、封王,与叔伯们地位相当,在大睿也就仅此一例。
迎着她期待的目光,崇驰暂时摈弃杂念:“先看我做一遍。”他轻松走到马前,手抓缰绳,左脚踩进脚蹬,敏捷而又轻盈地上了马。
眨眼的功夫,行云流水般的动作。
沈偲全看见了,又全然没学会。
“学会了吗?”
沈偲眨了眨眼,抱歉道:“恕奴婢愚笨,奴婢……没看清。”
崇驰微哂,跳下马:“那再看一遍。”
这一回他刻意放慢速度,边拆解动作边加以解释:“左手拢缰绳且抓牢鞍环,左脚踩进脚蹬,一定得踩踏实了,右手扶住马鞍,右脚蹬地、离地、上马。”
沈偲仔细看,认真听,又在心头默了两遍,终鼓起勇气道:“奴婢试试看。”
片刻,她像一缕云彩,轻飘飘地落在了马背上。
“这不是很好吗?”崇驰拊掌笑赞,欣慰地想:身子是单薄了些,但胜在轻灵。
他明白熊和鱼掌不可兼得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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