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说完,桌上静了一瞬。


    顾汶骁难得没抬杠。


    他偷偷看了一眼任博文。


    任博文也正看着他。


    有些话不用说——他们两个都懂这种舍不得。


    当初顾汶骁要反攻任博文的时候,不也是这样么,一步一步,等他心甘情愿。


    顾汶骁啧啧啧。


    「我也是没想到啊,如今国际第一佣兵集团的第一掌权人,竟然是个玩纯爱的。」


    「玩纯爱的怎么了。」任博文在旁边慢悠悠补了一句,「你当初也玩了三年。」


    顾汶骁:「……」


    宁恒没接他们的茬。


    一提苏朝,他整个人都泛起来一种特殊的气质。


    就好像,只要与苏朝有关的他,整个人都纯情了起来,像第一次恋爱那样,纯粹、悸动、小心翼翼。


    任博文叹气。


    这他妈可是真一头栽进去了。


    栽得比当年的顾汶骁还深。


    小狗好歹是一步一步试探着走过来的,宁恒这是……连回头的路都没给自己留。


    然后,他就要犯愁了。


    回头怎么跟晚晚交代呢……


    他的前男友要变成晚晚的……弟妹?弟夫?


    这关系乱的,他快要理不顺了。


    宁恒看着他们的这间屋子,桌上没收拾的碗筷,窗台上顾汶骁随手搁着的拍立得。


    看着这个被两个人住出了家味的石头小屋。


    「我以前觉得我注定漂泊一生,也不会有人与我一同走到最后了。」


    「可我偏偏就是遇到苏朝了。」


    「他像这个世界为了让我活着而抛出的巨大诱饵。」


    「对不起,我放不掉他了。」


    宁恒说完这些,三人都久久没人说话。


    窗外的花田被夕阳染着,桌上的酒还剩半瓶。


    顾汶骁把剩下那点酒,给三个杯子都倒上了。


    没人碰杯,但是三个人都各自端起来,喝了一口。


    时间已经是普罗旺斯的晚上八点了。


    这季节,大概晚上八点半才会落日。


    宁恒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


    他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眼神动了一下。


    「我……去打个电话。」


    顾汶骁和任博文对视了一眼。


    都不用问是给谁打。


    他拿着手机出了门,走进了花田里。


    国内已经是凌晨两点了,可是苏朝没有睡。


    他知道——宁叔叔最近出国了,他们有六小时时差。


    反正也是暑假,也不怕熬夜。


    他这阵子住在姐姐家的别墅,每天就是打打游戏,等9月的开学。


    游戏打到这个点儿,队友都睡了,他一个人在训练场里练枪,练得也没什么心气。


    其实宁叔叔这时候出国,他是有点不开心的。


    明明他在放假,他时间很多,叔叔不用顾虑他要考试,不用以这些理由去拒绝见面了。


    之前那几个月,叔叔总说,等你考完试。


    好,他考完了。


    考得还挺好。


    结果他走了。


    苏朝是有些失落的。


    可是大人有大人的工作,他虽然参与不了,但是也不能添乱。


    宁叔叔……是做大事的人,满世界飞是常态。


    他懂。他都懂。


    可是懂归懂,心里那点空落落的滋味,骗不了人。


    他其实是很想叔叔能多见见自己的。


    他也说不清自己是不是被掰弯了。


    总之,叔叔……抱他亲他,他不排斥,甚至还有点喜欢。


    想到这儿,他把耳机摘了,抓了抓头发。


    十八九岁的男孩子,琢磨这种事,琢磨不明白,索性就不琢磨了。


    反正……反正叔叔回来的时候,他就知道了。


    正想着,手机屏幕忽然亮了。


    果然,熬夜的孩子有夜宵吃——叔叔竟然打了视频过来。


    苏朝盯着屏幕上跳动的名字,心跳突然就快了起来。


    宁恒很少有这样后半夜、不管不顾给他打视频的时候。


    在苏朝那里,宁恒是克制的代名词。


    以前他半夜发消息过去,叔叔明明没睡,但多半也是不会回的。


    最多第二天回一句「以后早点睡」。


    所以……


    这样忘情地在这个时间打来的视频,苏朝下意识看了眼侧面穿衣镜里自己的样子。


    头发有点乱,但是并不邋遢——甚至因为熬了夜,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慵懒美。


    ……果断接了。


    接得有点快,快得他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


    镜头晃了一下,然后稳住了。


    镜头里,叔叔站在一片薰衣草花海里,身后是刚刚沉到一半的太阳,整片紫色都被镀了层金边。


    叔叔那张妖孽一样、比花海还漂亮的脸对着他。


    「小朋友。」


    「给你看看日落。」


    「想叔叔了吗?」


    第213章 大结局(上) 倒数第二站:蒙彼利埃


    屋内的顾汶骁和任博文,看着宁恒拿着手机出去了,对视一眼。


    「你怎么看。」任博文说。


    顾汶骁笑了。


    「你不该问我的。你问我,一定没有一个让你宽心的答案。」他往椅背上一靠,顺手把剩下的酒全喝了,「你知道我的,我在感情上只有一个原则,念念不忘、终有回响。我如今修得大圆满,更是希望全天下人都能幸福。」


    任博文深吸一口气,又叹了口气,「我要怎么跟晚晚交代啊……」


    「你看,又来了。」


    顾汶骁轻嗤。


    「你总想着给这个给那个交代,你他妈需要给谁交代?」他说,「宁恒的话你听不出意思吗?人家也不是要霸王硬上弓,人家给苏朝选择权。我现在看,苏朝要不是上赶着送上门给他*——人宁恒都舍不得动人家。」


    任博文闻言一滞。


    好像,还真是这么个道理。


    顾汶骁看到他态度松动了,马上继续说。


    「说到底,人家俩人要是成了,也是两情相悦。苏晚弟弟弯了又不是你掰的,你只是认识掰弯他弟弟的人罢了。」


    「不要有太多不该有的责任感。你再这样,我要吃醋了。你只要对我一个人负责就好。」


    这话说得又霸道又幼稚,但是任博文听进去了。


    是啊。


    他这辈子,真正需要负责到底的,从头到尾只有眼前这一个人。


    其他人的喜怒哀乐、姻缘际遇,自有他们自己走,他操那么多心做什么呢。


    任博文笑了,把顾汶骁拉进怀里,坐到了沙发上,细细密密的吻落在了那人唇瓣上。


    自从到了南法以后,任博文似乎格外喜欢这样亲他。


    没有带着任何情欲,只是单纯地表达着对眼前人的喜爱,像撸猫撸狗差不多的感觉——就是喜欢把小动物拉进怀里揉搓,亲亲,就能分泌催产素和多巴胺。


    这感觉会上瘾。


    有时候顾汶骁在喝酒,他凑过去亲一口。


    有时候顾汶骁在犯困,他也凑过去亲一口。


    狗子被亲得莫名其妙,问他干什么,他说不干什么,就是想亲。


    顾汶骁被亲得眯起眼睛,尾巴都要摇起来了。


    亲着亲着,他整个人都快化在任博文怀里了,手还不老实,摸摸索索去够桌上的酒杯,被任博文按住。


    「好好亲。」


    「哦。」


    宁恒进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两个大块头男人用这样亲昵的姿态,亲得没羞没臊的样子。


    他倚在门框上看了两秒,居然……也没觉得碍眼。


    他此刻心情也很好,好到都不想嘴贱了。


    两人看到他回来了,才分开了四瓣唇。


    宁恒笑了。


    笑得非常……「鲜衣怒马少年郎」的感觉。


    连顾汶骁都觉得,他没看过宁恒那样自信、笃定、嚣张的样子。


    这个人下午进门的时候还是一身风尘,眼下青黑,活像逃难来的。


    方才打了一个电话出去,回来就跟换了个人似的。


    爱情这东西,真是邪门。


    结果宁恒说出口的话更是放肆。


    「显摆什么?谁还没有嘴子亲了。」他说,「老子这就回国,搂着我家小朋友亲亲去喽。」


    说罢就往外走。


    「哎!……你啥意思。」任博文说。


    宁恒头也不回。


    「小朋友说想我了,我要回去见他。」


    「你等等……」任博文站起来,「你刚开了十几个小时的车,现在就走?」


    「嗯。」


    「不歇一晚?」


    「歇不了。」宁恒拉开门,夜风卷着薰衣草的味道灌进来,「再等一晚,我小朋友就要多等一晚。」


    门开了,又关上。


    很快,外面传来车子发动的声音,由近及远,最后彻底没了。


    屋里安静了几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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