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救我出去?”
江昼:“也不是说救你出去,就是觉得梁雁这样做不对,我和他认识这么多年了,总不能眼睁睁看他犯错吧?他把你囚禁在身边,对他来说也不是好事吧,总有一天会曝光的。更何况你也是我同学……”
“你是担心他?”
“我当然担心他啊!”
江昼没有否认,坦然道:“说来惭愧,我和他认识太多年了,我到现在都不敢相信他会把你囚禁在这里。观察了两天,我确信了,他真是个王八蛋!”
“……我是自愿留在这里的。”林栖语气平静,眼神空洞,似一潭死水,“他没逼我,我除了留在他身边,没有更好的出路了。”
“可他都这样对你了!”
江昼一把捏住他的左手手腕,那么细,根本不像一个成年男人该有的粗度,“你看看你的体重,你有一百斤吗?你这么高的个子,他要是对你好,会让你瘦成这样吗?”
手腕那片皮肤本该是光滑的,江昼却摸到了一条不平整的凸起。
他拧着眉,定睛一看,那居然是一条狰狞的伤疤,从手心一直蔓延到手腕。
江昼拔高了声音,“这伤又是哪里来的?不会又是那个混蛋干的吧!”
“跟他没关系,是我自己吃不进去。”
林栖强硬地抽回手,很局促地替梁雁辩解:“家里佣人每天都有好好做饭,但是我……”
“你吃不进去,不就证明你留在他身边你不开心吗?胃是情绪器官,正因为你不开心,你才会吃不进去啊!既然不开心,为什么不跑?”
“不重要。”
林栖神色漠然,“我的情绪根本不重要,只要他能做到答应我的事,其它的都不重要。”
“他答应你什么了?”
林栖笑了笑,“这是我和他的事,江昼,别再插手了,你查得越多,只会对我越失望。”
他面色苍白,那么脆弱而无助,裤腿宽大,裸露在外的脚踝显得格外突兀。这人全身上下只剩下骨头了,已经瘦到快脱相了。
“我是个坏蛋,没有你们想象中那么好,我只是……皮相比较好看而已。”林栖笑着说出这句话,“你就把我当做一个为了钱,留在梁雁身边的小情人,行吗?”
短暂地沉默后,江昼不再追问,转移了话题,“你想给小狗取什么名字?”
林栖思索片刻,轻声道:“名字……算了,它不需要名字。”
他紧紧抱着小狗,脸埋在对方柔软的毛发里,呢喃道:“取了名字就会有感情,万一梁雁生气了,要把它夺走……”
很长时间,他都没有动过。
久到江昼以为他睡着了,他才抖动了一下肩膀,发出一声很轻微的抽泣声。
他哭了。
江昼张了下嘴,想说点什么,又无从开口。
林栖的眼泪落在小狗的身上,他没抬头,哽咽着说:“不要对我好了,我不想再被骗了……”
江昼迟疑片刻,毅然决然揽住他肩膀,把他抱在自己怀里,低声安慰:“林栖,你要相信,世界上还是好人多。我,褚荀,甚至是老谢他们,要是知道了你的遭遇,都会想方设法救你出去。”
“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你们都是很好的人。”
林栖泪眼婆娑,一口气喘不匀,抽噎着摇头:“正因为你们是很好的人,才不该和我在一起。”
有的话只能对陌生人说起。
击溃防线的往往就是陌生人的一句关心。
江昼正欲开口,另一道声音先一步响起——“你们在干什么?”
冷冽的男声从门后传来,林栖惊恐地抬起眼,只见梁雁懒散地倚在门边,挑起一边眉,似乎在笑,眼底却蔓延着一片冰冷。
明明在笑,这一眼却让林栖遍体生寒,好似坠入了无间地狱。
他慌乱地推开江昼,抱起小狗,缩到了墙角。
第27章 无罪
如果时间倒退十二年,有人告诉林栖:未来你会和梁雁反目成仇,并且他将会成为你挥之不去的噩梦,让你浑身发抖。那么林栖会果断捡起一块砖头,把说这话的人给砸成脑震荡。
在他看来,梁雁就是天底下最完美的人,家境优渥,温柔开朗,长相更是万里挑一,光是站在那就让人移不开眼。
更何况梁雁还回应了他的喜欢。
在他亲吻了梁雁以后,梁雁沉默片刻,只低头问:“你是认真的吗?”
他说是。
当时梁雁是怎么回答的呢?
梁雁说:“我不是很懂这种感情,但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试试。”
那时候林栖太过青涩,他只听见了“愿意”二字,其余的话一概被忽视。
他扑进梁雁怀里,笑着去亲梁雁的下巴。
梁雁被他弄得痒痒,闷笑两声,“你这么好骗,以后被别人骗走了怎么办呀?”
林栖想,我才不会跟别人走,只要梁雁还在这里,我就会永远停留在原地。
在这段感情的开始,林栖就忽视了太多东西。
比如梁雁也许真的不懂爱。
梁雁只是觉得好玩。
这对梁雁这种公子哥来说,普通的游戏已经没有了新鲜感,身边漂亮的女生络绎不绝,他要什么有什么。唯独林栖,这个跟在他身边的走狗,还是个男人,玩起来可以刺激感官。
以至于后来他与梁雁闹分手的时候,梁雁可以用那种无奈的眼神,一遍遍重复,我们只是试试。
仿佛他是一个无理取闹的小人。
这段感情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林栖一步错,步步错,最后沦落到给梁雁下药,才把这人留在了自己身边。
可他们的关系也彻底破裂,永远回不到从前。
回到现实,梁雁看似在笑,他太熟悉梁雁的表情了,这是发怒的前兆。
林栖一路缩到墙角,抱紧小狗,满眼戒备。
梁雁依然懒洋洋地靠在门边,扬起眉头,“躲那么远干吗?我会吃了你?”
江昼站起身,在地上坐久了,腿有点麻。他勉强站稳,不太耐烦,“刚刚不是还在片场吗?回来得那么早?”
梁雁弯起眼眸,“怕回来迟了被挖墙脚了。”
“你有病吧!”江昼骂了句脏话,“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
“说着玩呢,反应这么大,难道真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事?”
梁雁不怒反笑,视线在两人中间来回游荡,“哎呀,我们公主人格魅力真大,能让林栖这种冷面冷心的人靠在怀里,也算是给我开眼界了。”
在他们读高中的时候,江昼出演了一场话剧,在里面饰演白雪公主,从此就有了个“公主”的外号。
他耸了下肩,笑意充满恶意:“别那么紧张,就算他真跟着你跑了也没什么,我的狗很多,不缺这一条。”
“梁雁!”
江昼瞪大眼睛,猛地揪住他衣领,“你他妈胡说八道什么呢!他是个人,你居然——”
梁雁比他还要高一些,单挑起左眉,不见丝毫慌乱,嘴角上翘:“小公主,我的脸值三个亿,你打我一拳,你猜猜是谁给你兜底?”
他的笑意越发讥讽,淡色的唇带着一点恶劣的弧度,“都是成年人了,做事考虑后果。”
今时不同往日,如今的梁雁是个大明星,早就不是那个跟他们一起打打闹闹的小雁子了。
江昼眼里闪过一丝失望,他的确不能动手。
如果只是他自己,他敢跟梁雁拼命。
可他不能拖累了其他人。
江昼拳头攥紧了松开,一把把梁雁推开,闭眼说:“你也知道是成年人了,你还把人关在这里,你没考虑过后果?”
梁雁骨相极其立体,细看之下,五官极具冲击力,冷感十足。
冰冷的视线落在角落,“后果?我需要考虑什么后果?”
梁雁从江昼身边擦过去,“哪怕不作为明星,只是作为我自己,我拥有的家产也足够我挥霍十代。”
他蹲在林栖面前,手指落到林栖的头顶,轻轻抚摸,“还有,你怎么确定我是在犯法呢?”
江昼咬牙,“你把他折磨成这样,你还敢说你没犯法?”
“小公主,眼见不一定为实,耳听不一定为真。”
梁雁又压低声音,“把狗放下,不能抱进卧室,只能养在一楼。”
这句话是对林栖说的。
林栖像个机器人一般,听话地把小狗放下——纵使他刚刚还抱着小狗不撒手。
“很乖。”梁雁笑了,拿起一张湿纸巾,贴心地给他擦手,每根手指都被细细擦过。
梁雁埋着头,额前碎发遮住眼,“想养可以,但不能养着二楼,别让我看见它。能做到吗?”
林栖忙不迭地点头。
江昼眼睁睁看着,蹙眉道:“你把他当什么了?玩具吗?”
“他是我爸送给我的礼物啊。”梁雁笑意盈盈,把林栖从地上抱起来,放到床上,从头到尾都没有正眼看过江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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