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林父快速看了林千雪一眼,右掌忍不住搓了好几下膝盖,有些木楞,“我就是突然换了名字怪别扭的,有些不习惯。”


    林千雪安慰,“爹,名字叫久了就习惯了。”


    “你瞅瞅你,换个名字而已至于这样吗?马上都要当外公的人了还不如千雪来的定力好。”这个儿子有点没出息,以后拿主意的事情是指望不上他了。指望是指望了,但还是不能放弃抢救,姜老决定往后多锻炼锻炼他,带他见见大场合。


    林父平日里便是话少、埋头干活老实人形象,汽车内有点闷林父又有点晕车的毛病,林千雪也没发现他的异常。


    “爹,要不你将车窗打开透透气?”


    “还是不了,灰尘大。”林父摇了摇头。


    哪怕修了柏油马路和水泥路但路上的灰还是很大,汽车开过去灰尘扬起来,开窗户后灰尘就进汽车里了,他倒是不闷了,千雪可就不好受了,林父宁愿自己遭罪。


    “人小徐回头还得擦汽车,麻烦。”林父是一个特别能够体谅别人的人,哪怕与姜老相认后身价大涨,他骨子里依旧还是小心翼翼唯恐给别人添麻烦。


    上次和小徐聊天,小徐可是说了,汽车开着窗户然后路边上的一根树枝刮了进来,将汽车里的人脸都给刮了,这多吓人啊。


    “千雪你也别开窗,开窗太吵了,我闭眼睛靠一靠就行了,也不是很难受,等到家了你再喊我。”林父闭上眼,掩盖住内心惆怅与不宁。


    原本想要开窗透气的林千雪眼见他爹闭眼睡觉,不由缩回了手,然后小声和姜老聊起了沈军山的事。


    “爷爷,你觉不觉得雷婶有些奇怪?”


    “奇怪?你是说白家那个保姆?”


    林千雪点了点头,“嗯嗯,我就是觉得她有些奇怪,太配合了点。


    你说前几年环境那样紧张,白家能让她在家里头继续干活,显然不是一般的信任。


    按常理来说她在白家呆了这么多年和白家是有感情的,白家相当于她的半条根。


    哪怕被逼无奈也是逼一句说一句,其它事情能不说便不说,尽量守口如瓶。”


    看过谍战剧的都知道,审问犯人想要从他们口中掏出有用信息的有多难,端看白老太不断地撒谎很难掏出一个真相,一不小心便要被她糊弄过去。


    可雷婶呢,该说的不该说的她通通都交代了,简直比戴罪立功还戴罪立功。


    沈军山追问沈淼淼之事,雷婶日日夜夜在白家工作一定是知晓真假。但沈振华那对上门打秋风的亲生父母生疾病惨死的事情,如此隐秘,雷婶不说,沈军山怎么可能知晓内情?


    更甚至沈军山能拿到白家上下诸多把柄,大部分都是在白家服务四、五十年的雷婶提供的,这样的行为简直是无异于出卖啊?


    今日雷婶眼中的愧疚是有目共睹的,她对白家是有感情的。沈军山只是拿捏住了雷婶的儿子,这个砝码有点不够,但雷婶未免也太配合了吧?林千雪有种雷婶主动咬鱼钩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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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1章 林千雪半夜生疑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高端的猎人往往以猎物的形式出现。”


    姜老,“......”


    忍不住看了孙女一眼,这是什么和什么!孙女会不会想得太复杂了。


    林千雪知道很难将自己的想法、揣测加诸到别人身上让别人去认同你,这是件让双方都很痛苦的事情。见姜老不太相信,林千雪也没有再说了,其实她还挺好奇沈家的传家宝是个什么东西?除了电视机里头林千雪还没真正见过大家族里的传家宝。


    到家时天边晚霞都褪色了。


    “今日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事情,怎么这么晚回来?”柳宗镇眼眸中透露出关心。


    “沈叔家遇到了点事情耽搁了。”林千雪下车撑了会儿腰。


    “小心些。”


    柳宗镇接过林父从车里面递过来的东西,“爷爷、岳父赶紧进屋吃饭,徐同志将车停在门口就行了,你也一块进屋。”


    “不了。”姜老摆摆手,“天都快擦黑了得赶紧回家,不能再耽搁了,不然你岳母在家指不定多担心,我们先回去了。”


    “那带点东西路上吃。”柳母急匆匆的回厨房拿东西。


    “亲家母不用了,这里开车到家也就几分钟的事情,饭改天再吃。”姜老几人连车都没有下,关上车门,小汽车就开走了。


    柳母急匆匆端着一个盆跑出来,只看见一个车屁股,“咋走的这么快,东西还没拿嘞。”


    “婆婆,最多十分钟就到家了,我娘肯定在家里做好了晚饭,你就别担心了。”


    “那行吧,咱也回去吃饭。这么晚到家肯定饿了,今天晚上我给做了红烧肉、油煎豆腐、茄子豆角,还烧了个冬瓜汤,但一会儿可得要多吃点。”这几个菜都比较油,正好冬瓜汤清淡。


    柳母从大锅里将几个菜端出来,然后刷干净锅倒了一桶水进去,灶台里面剩下的火熄正好将水温热,一会儿吃完饭用这个水洗澡刚刚好。


    林千雪率先吃了油煎豆腐,这一道菜若是烧的好吃真是百吃不厌。


    “吃肉,别光吃菜,这红烧肉是专门给你做的。”


    微微焦黄的红烧肉散发着油脂香味,之前不吃肥肉的林千雪都觉得肥肉丝毫不腻特好吃,比瘦肉还要好吃,尤其是猪肉皮稍微焦香又非常有嚼劲,咸度始中微微带甜,一连吃了好几块都不油腻,十足的费饭菜。


    林千雪一边吃一边夸,“婆婆你做的菜太好吃了,下辈子我还要给你当儿媳妇。”


    柳宗镇忍不住看了一眼爱人,磨了磨后牙槽。


    一顿红烧肉就能够将人拐跑,先是嫁给他,婆婆才是她的好婆婆,傻媳妇主次不分一孕傻三年。


    对面柳母乐的合不拢嘴,“好好好。”


    林千雪又吃了茄子豆角,茄子豆角是一道耗油菜,茄子不放多点油不好吃。如今艰苦岁月物质贫乏舍不得吃油,她们这儿常常将茄子蒸熟后撕成条拌着吃,或者开水里煮熟然后烩一下锅再吃,很少和豆角一起炒着吃。林千雪谈不上多喜欢吃茄子,所以她吃了根豆角,瞬间眼睛都瞪圆了。


    这个翠绿的豆角不知道婆婆是怎么烧的,吃着竟然和独特的豆角干一样而且还比豆角干要新鲜,林千雪忍不住又吃了好几根豆角。


    柳母笑眯眯道:“宗镇,我记得你喜欢吃茄子,多吃点。”


    柳宗镇,“......”


    举起筷子夹了几大筷子茄子,随着快速消失的茄子,盘子里豆角的比例又上来了。


    吃菜时挑着一道菜里的东西吃,这是不好的,如今柳宗镇解决了茄子,林千雪吃豆角一下子就没了心理负担。


    饭菜特别合胃口,林千雪忍不住吃的有点多,喝了小半碗冬瓜汤解了解油腻这才放下筷子。


    一日三餐,平平淡淡,家庭和谐,或许这就是幸福。


    如今她困难婆婆帮衬,将来婆婆老了她孝顺。


    散完步洗漱完,林千雪看了会儿电视机,黑白配对林千雪吸引力不大,柳母倒是看的津津有味。


    林千雪打了一个哈气,“婆婆,我也不太爱看电视机,要不把它搬到你房间里,这样你晚上躺床上看电视机也舒服。”


    “我坐沙发上看就成,哪用得着躺床上看。”儿媳妇就是太孝顺了。


    电视机可是稀罕东西,哪怕县城也不是谁家都买得到的。别人家的电视机都是儿媳妇想尽办法搬进自己房间里占为己有,她家儿媳妇却是让她这个婆婆搬进房间里看,劲想着让她方便舒服。


    “那婆婆你早点睡。”林千雪又打了一个哈欠起身往房间里走,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白天忙碌了晚上就容易疲惫。


    柳母起身将电视机声音调小一点,然后将客厅的灯给关了。


    林千雪躺床上,一犯困眼睛一闭就睡着了,迷迷糊糊身边凹陷躺了一个人。


    柳宗镇将电风扇定时,然后摁下电风扇后面摇头的帽子,侧过身半支起手臂看着千雪,忍不住捏了捏她的鼻子,声音低沉,“小没良心的,一顿饭就将你拐跑了,我对你的好都被你给吃了。”


    睡梦中的林千雪皱了皱鼻子,哼了一声,眼见吵醒爱人柳宗镇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示意她安心睡,半睡半醒间林千雪又很快睡了过去。


    半夜林千雪突然惊醒,坐直身体,脑子前所未有的清醒。白日里被她忽略的细节,电光火石间全部映入她脑海中被连串了起来。


    她是熊猫血,她出生在那一年冬天大雪纷飞正值年尾,她长得像沈军山的小姑,她娘谈起湖省时表情不对劲。


    血型、时间、容貌,一切一切的巧合很难不让林千雪多想,尤其是她爹今天下午开始便一言不发。


    额头沁出豆大的汗水,林千雪的心脏像是被一把手狠狠捏住了一样,呼吸急促了起来。


    不可能的,林千雪下意识排斥,她爹她娘虽然没什么本事和文化但对她真的非常好,拼尽全力将手中所有的好东西都给了她,她不可能不是亲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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