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安娜怎么办?”威廉急了, “她已经为了我和家里决裂了,我要是不管她,她根本活不下去!”
说到这里,他忽然想起了什么,急忙补充:“艾米丽答应给她一个住处,看?艾米丽自己都不在乎。”
薇薇安揉了揉眉心。
艾米丽到底在想什么?每一次问她,她只会说她想要一个家。可什么样的地方,才能算作家?只是名义上的婚姻仍然存在,也叫家吗?
还有安娜。假如威廉说的都是真的, 安娜就是另一个版本的艾米丽。一样年轻,一样为了一个男人不惜与家庭决裂, 也一样把自己的未来寄托在一个男人的承诺上。
这个世界永远不缺傻女孩。
可薇薇安又能怎么办?她没有办法命令威廉爱上艾米丽。如果是在她的时代,离婚就是了。威廉愿意和安娜在一起,他们以后会不会幸福,会不会几年后彼此厌倦,都与艾米丽再无关系。
可现在不行。从婚礼完成的那一刻起,威廉便与艾米丽绑定了一生。除非其中一个人死去,否则谁也不能结束这段婚姻。任何一方在婚后遇上“真爱”, 除了背叛,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这个垃圾时代!
薇薇安沉默片刻,开口:“这样吧,我允许你在外面安顿安娜,不让她流落街头。但是,你不能把她带进家门,听清楚了吗?”
威廉立刻点头。
“我不管你白天去哪里,但你晚上必须回家。还有——”薇薇安伸出一根手指,“你要是敢打艾米丽,我会亲手把你送进新门监狱。”
威廉连连保证绝不会伤害艾米丽。他的顺从没有让薇薇安感到轻松。如果威廉是大卫那样的人,有明确的欲望和清晰的目的,她知道该怎样应对。
可威廉好像什么都不想要。他不想夺取她的财产,也没什么野心,只是想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
麻烦的是他还是艾米丽的丈夫,是艾米丽腹中孩子的父亲。
薇薇安没有再说什么,转身登上马车。马车驶离大门,她隔着车帘回头看了一眼。
威廉走向安娜,安娜也向威廉跑过去,紧紧抓住他的衣袖。
年轻的男人低下头说了什么,年轻的女孩仰起脸,露出了甜甜的笑容。两个人站在一起像一对新婚不久、正要携手回家的小夫妻。
薇薇安放下车帘,不愿再看。马车转过街角,青灰色的石门消失在视野里。
薇薇安把骑士桥发生的事情说给莉斯和南希听。莉斯表示无法理解。 “如果是我,我就打回去。”她晃了晃拳头。
“也不一定是威廉在说谎。”
薇薇安和莉斯同时看向南希。
“我小时候有一个邻居也是这样的。她的丈夫是一位绅士,所有人都觉得他们夫妻感情很好。可是那个邻居——她叫格蕾丝——身上总是有伤。有一次,我回家把这件事告诉母亲,母亲让我不要乱说,没有人觉得她会不幸福。”
南希放下手里正在织的长袜。
“我不是说艾米丽也是这样。我只是想,也许她只有留下伤痕,才能让别人理解她的痛苦,哪怕她自己不肯承认。”
莉斯皱起眉。 “可是艾米丽为什么要这样做?如果她在那里过得不舒服,回来就是了,这里的房间还给她留着,她为什么非要弄伤自己?”
“因为那是她一直想要的。”
这个问题薇薇安倒是可以回答,她脑海中浮现出艾米丽说“这是我的家”时的模样。
艾米丽从来不认为薇薇安这里是家,因为没有男主人。现在,她的家里终于有了男主人。
可是……
那真的是艾米丽想要的家吗?
很快,又有新的情况让薇薇安操心。
在这个时代,信件比黄金还宝贵,跨国信件更是如此。
薇薇安寄给洛克的信,一个月没有收到回复。
下个月,她还是没有收到洛克的回信。她动过亲自前往法国的念头,可是从伦敦到蒙彼利埃要半个多月,而且洛克始终没有回信,她都不知道他是不是还在蒙彼利埃,要去哪里找他呢?
几年前杰里米参加海军时,薇薇安就体会过这个时代通信的痛苦。可和现在比起来,那时居然还算好的,至少杰里米当时在英格兰境内,信件就算晚一些,几天也能到达。
可跨国信件不同。一封信从蒙彼利埃送到伦敦通常需要两周。遇上恶劣天气,三周甚至更久也是有的,而且信件还可能在途中遗失,根本送不到。
薇薇安给诺森伯兰伯爵夫人伊丽莎白·赖奥思利写了一封信,询问洛克的近况。
伊丽莎白前两年嫁给了拉尔夫·蒙塔古。蒙塔古现在是英国的驻法大使,诺森伯兰伯爵夫人正以大使夫人的身份在巴黎生活。
伯爵夫人回信说洛克不在巴黎,她又替薇薇安写信询问另一位曾经见过洛克、也准备前往法国南部的年轻人。
托马斯·赫伯特,第五任彭布罗克伯爵的第三个儿子。他的母亲是威廉·维利尔斯爵士的女儿,而威廉·维利尔斯爵士,是第一代白金汉公爵同父异母的兄弟。也就是说,托马斯·赫伯特是现今的白金汉公爵的远房外甥。
英格兰很小,贵族之间沾亲带故是很正常的事情。
薇薇安对这种出身大贵族家庭、因为不是长子无法继承爵位的年轻公子印象不怎么好,有一两个这样的贵族子弟频繁向她献殷勤,她避之不及。
不过洛克在去年年底与今年年初的信件中,都曾提到过赫伯特,对他的评价相当不错,说他谦虚有礼,对世界充满好奇,求知欲旺盛。
薇薇安的历史知识有限,对这位年轻贵族的名字完全没有印象。因为担心洛克,她直接写了一封信给赫伯特,请伯爵夫人代为转交。伯爵夫人另外附上了一封介绍信,十天后,薇薇安收到了赫伯特的回复。
出乎她意料的是,那竟是一封亲笔信。
她习惯了沙夫茨伯里伯爵那样的信件:正文由斯特林格代写,伯爵本人只在最后签上名字。
赫伯特却从开头到落款,全都亲自书写。他的字很漂亮,用词考究,也很有礼貌。他告诉薇薇安,自己已经抵达蒙彼利埃,也见到了洛克先生。洛克前一段时间哮喘发作,好了之后又一直头疼,才没有及时给她回信。
这个消息让薇薇安更加焦急,她一面嘱咐赫伯特不必告诉洛克自己写信询问过他的情况,一面追问洛克的头痛持续了多久,又接受过哪些治疗。
在薇薇安收拾好行李,准备临时前往法国时,她同时收到了洛克和赫伯特的来信。
赫伯特很显然听了她的嘱咐,洛克的回信里以为薇薇安对他的病情一无所知,在信中一如既往地对健康状况轻描淡写。倒是赫伯特在信中写道,洛克同意了医生为他放血。
即使薇薇安想马上动身去阻止,也来不及了。赫伯特信中描述的情况至少是十天之前的事情了,而此刻,洛克是已经好转,还是病得更加严重,没有人知道。
她也不惊讶洛克会接受放血。洛克虽然一向赞同西登汉姆医生的学说,也反对为了所谓血液与胆汁的平衡给病人放血。但他的反对和薇薇安的程度完全不同。
放血与排泄毕竟是这个时代主要的治疗手段,生活在这个时代的洛克,不可能完全跳出这个时代。尤其身处异乡,对自己的病情不确定时,即使他自己就是医生,也可能同意采用这样的治疗方式。
棘手的是,洛克没有向她提起自己的病情,她也就不能在回信中告诫他不要接受放血。
虽然薇薇安对洛克很有信心,即使她当面质疑洛克采用的治疗方法,他也不会脆弱到无法接受。但指点一位医生应该怎样治疗自己,本身就是一种不尊重。
况且她就算说了也无济于事。如果她此刻就在洛克身边,她一定会阻止。可他们隔得太远了,她什么都做不了。
薇薇安只能在给赫伯特的信中,委婉表达了自己对放血疗法的不信任,又提出了一些尽可能温和的建议。
赫伯特回信说洛克已经好了许多。薇薇安随后收到的洛克来信,也证明了这一点。
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
原本,她与赫伯特的通信到这里就该结束了,可出于礼貌,薇薇安又回了一封信。
赫伯特也很快回信。
不知不觉间,他们通信的话题转向医学,又从医学转向自然哲学、旅行见闻,乃至人生。
赫伯特的字迹渐渐不像最初那么端正,写到感兴趣的事情字母会挤在一起,信也越来越长,页边总是出现补充的内容。
有时已经写完了结尾,他又在下面添上一大段附言;还有时候一封信刚寄出,他又想到什么,再写一封。
于是薇薇安经常会收到两封寄出日期接近的信。
她对赫伯特的来信并不反感,这个年轻贵族的确如洛克所说,兴趣广泛,对什么都充满好奇。
拥有足够的财富和闲暇,不需要为生计奔波,也不必迎合任何人,如果对某种学问感兴趣,往往能钻研得很纯粹。
【www.dajux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