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装没有地方藏布条,还容易弄脏裤子,更没地方清洗布条,晾干。大学只有厨房女仆或者洗衣服的女佣,根本没有女学生,女性别说上学,进入校园旁听都不允许。


    她不能冒险暴露身份。


    在她坚持下,彼得只好一个人先走。


    临走前,他给她留下一个包裹。里面有钱,洛克的介绍信,还有一张折好的伦敦地图。地图上细致地标记了一个地方:埃克塞特府——阿什利勋爵在河岸街北侧的宅邸。


    薇薇安胸有成竹。伦敦不是剑桥这种小城,她绝不会迷路。更何况她在现代无数次去过河岸街,早已熟悉了。街道两旁全是最时尚的商店,橱窗灯火彻夜不熄,人来人往。


    只是她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自己竟会看到这条街三百多年前的模样。


    十七世纪的伦敦,简直是一场噩梦。


    瘟疫刚过,一场大火又烧毁了大半个伦敦城,城里到处都是烧毁的房屋和焦黑的土地。


    街道上铺满了马粪,沿街的阴沟里散发出腐败的臭水味,勉强能从那粘稠的污物中辨认出动物内脏、血水、腐烂的小鲱鱼、猫狗的尸体,还有更多她叫不出名字的东西,混杂在那片浑浊之中。


    空气也令人作呕。


    即便伦敦此时的空气并没有她读维多利亚时期小说里想象的那样,雾霾令人窒息,可它依旧刺鼻,让人喘不过气来。


    薇薇安不敢想等到盛夏的时候,这座城市会变成什么样。


    糟糕的交通也颇有伦敦特色。


    街道本就不宽,小摊贩的木车,卖鱼的桶,挑担的小贩,挎着柳条篮子的女仆,行人、满街乱跑的孩子,还有流浪的狗,全都挤在一起。


    薇薇安的马只能缓缓前进,生怕碰到行人,还没有步行快。胆大的小孩子会跑到马前面,有的甚至伸手摸马。


    忽然,远处传来一阵叫喊声。


    “让路——!”“Way there!”


    人群迅速向两侧退去。卖鱼的商贩匆忙把桶拖到墙边,水溅了一地;两个孩子被母亲一把拽到身后;挑担的农夫停下脚步,笨拙地往墙边挪。


    薇薇安也赶紧把马往街边带。


    四匹高大的黑色骏马出现在街口,鬃毛整齐,铜饰在阴天里依然闪着光。


    马车靠近人群的时候完全没减速,车轮碾过湿泥,发出沉重的声音。车尾踏板上站着两名仆人,手里握着细长的鞭子,提醒路人别靠得太近。


    街上的人有人摘下帽子,有人低下头。那几个本来吵闹的孩子也安静下来,贴着墙站着。


    薇薇安也拉紧缰绳,生怕这样的阵仗惊到“栗子”。


    这辆马车比街上常见的出租马车和公共马车都大得多,车厢镶着金边,深色漆面能照出人影。


    车门中央是一枚盾形徽章。银底、猩红与金色交错在一起,隐约能看见黑色的公牛和直立的金狮,鲜亮的颜色在阴沉的街道上格外醒目。


    薇薇安来不及细看,马车已经从她身边驶过。车帘微 微晃动了一下,里面探出一只戴着手套的手,金色衣袖上层层叠叠的蕾丝随风摆动。


    马车很快远去,街道又慢慢恢复了喧闹。有人重新摆摊,有人开始议论刚才那辆车。


    “那就是阿什利勋爵?”


    “还能是谁?管钱袋子的那位。”


    “听说他最近又在议会里吵翻了天。”


    “不要议论大人们的事情。”


    ……


    薇薇安回头看了一眼那辆马车的方向。阿什利勋爵……就是洛克提过的那位,在牛津因泉水认识的勋爵?


    “小心!”


    “哎呀!”


    马前,一个八九岁的男孩跌坐在地上,旁边还站着另一个同样大小的的孩子,正盯着她看。


    “你受伤了吗?”薇薇安立刻翻身下马,顾不上靴子踩进马粪里,俯身查看男孩的情况。


    男孩抬起头,小脏脸上,一双大眼睛亮得出奇。可他的目光却没有落在薇薇安身上,而是越过她,看向她身后。


    一个年轻男人正朝这边走来。他的眉毛有一道疤,一直延伸到鬓角。


    “你的马弄伤了我的弟弟。”他冷冷地说。


    “对不起,我——”话还没说完,一股恶臭扑面而来。


    那个站在一旁的男孩竟然正拿着一团马粪往她身上抹。


    “喂!你干什么!”


    “哎呦,好疼——”


    坐在地上的大眼睛男孩立刻惨叫起来。


    薇薇安顾不上身上的污秽,只匆匆用衣角擦掉脏物,又重新蹲下身。 “哪里疼?你能动吗?”


    男孩抿住嘴不回答,只是看着那个刀疤脸男人。男人皱着眉说:“我们需要钱请医生。”


    薇薇安直起身,从钱袋里摸出一枚硬币递了过去。 “快,带他去看医生,别耽误孩子的病情。”


    男人接过硬币看了一眼,愣了一下,随即笑了笑。 “出手阔绰啊,小少爷。”


    薇薇安给了他五先令,差不多是一个工人一周的工钱。倒不是她多有钱,只是不想耽误一个孩子的伤势。


    “哎,你这孩子怎么回事!”


    地上的男孩忽然抓住了薇薇安的衣角,不肯松手。一旁站着的小男孩也在她衣服上乱抓。


    “杰里米,放开这位少爷。”刀疤脸男人说。地上的小孩听见命令,放开手。


    男人又看了一眼站着的孩子。像是得到了某种信号,他弯着腰跑开了,男人也转身离去。


    “喂!你们怎么走了?”薇薇安冲着二人的背影喊,“那他怎么办?”她回身面对地上的男孩,惊讶地发现他已经站了起来,也朝着那两人的方向跑去。


    动作利索,腿脚灵活,一丁点受伤的样子都没有。


    薇薇安低头看着自己衣服上的马粪,涌起一种不祥的预感。她摸了摸外侧的口袋,果然,那几枚硬币不见了。


    她忽然意识到这些孩子不是她理解的需要保护的孩子,在三百年前的伦敦,孩子也可以是犯罪的一部分。


    她抓紧缰绳,翻身上马,却还是没有追上去。


    伦敦不是乡下,在拥挤的街道上,骑马反而是劣势。她没有贵族那样的长鞭开路。无视路人纵马追人,和开车撞人有什么区别?作为一个现代人,那是她绝不会做的事。


    犹豫间,那三个人钻进入群,转眼消失不见。


    算了,就当是刚进这座城市,交了一笔入城费吧。在现代她第一次来伦敦,就被一伙人偷了手机,没想到在小偷方面,伦敦也还是那个伦敦。


    薇薇安摇头叹气,继续赶路,很快来到了埃克塞特府。


    宅邸不出所料的气派,大门后的草坪足以容纳好几片网球场。宽阔的甬道直通向建筑正门。主体建筑三层高,四角各有一座角楼,顶端是暗色的穹顶。


    薇薇安把马拴好,伸手探进内侧的口袋,那里有钱包,还有洛克给她写的介绍信。


    她动作停住,心猛地一沉。


    下一瞬,她低头,连忙去摸另一侧口袋,又翻腰侧,袖口,几乎把身上所有能藏东西的地方都摸了一遍。


    全都是空的。


    手指回到原来的口袋,在内部摸到一截毛糙的布边。她翻开外套,口袋底部被割开一道整齐的口子,里面空空如也。


    作者有话说:


    向读到这里觉得女主很委屈,不太匹配高管人设的读者道歉,没能满足你们的爽点,也很理解部分读者不喜欢女主“受委屈”的情节。这里替女主辩解一下,她对孩子放松警惕,没有纵马去追,不是她性格优柔寡断或者鲁莽没有安全意识,而是因为她还没有适应这个时代。普通人到另一个习惯不同的国家尚且需要适应很久,更不用说穿越到三百多年前了。女主经过这一次教训,会成长,未来也不会在同一个地方踩坑。这里的情节设置固然有推进剧情、引入关键人物的需要,也给女主体验这个时代底层生活的契机,让她能明确自己的阶段性目标:搞钱,同时保持对普通人的同理心。女主自始至终都坚守着她的现代观念,尊重规则,注重承诺,尊重每个个体的绝对尊严,绝不动用私刑,相信法律和正义,等等。纵马追人和现代人开车撞人差不多,女主是绝不会做的。她的这些观念既是她相对于这个时代的人的独特之处——没有等级意识,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任何人都能在她那里得到尊重,因此让她很受欢迎;但同时,她的现代观念又和这个时代产生了激烈的冲突,给她带来了巨大的困扰甚至危险。女主前期的成长在于她逐渐认真对待这个时代,以及在这个时代遇到的人,并开始了解、认识这个时代的规则和观念;后期则是她如何与这个时代、与自我和解。女主在极端环境下(被偷),也依然先关心孩子,考虑路人,没有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把他人当手段,始终把他人当成“目的本身”,这种美好、稀缺的品质,才是女主的“金手指”,也是作者爱女主的地方,如因笔力有限没有表达清楚,还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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