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爱亲咬了一下嘴唇,忐忑问道:“我能不走吗?”


    刘郁离有些诧异,之前臧爱亲分明很是期盼夫妻团聚的,怎么突然变了主意?莫非因刘裕纳妾之事,夫妻离心?


    “嫂子是不是还在生气?纳妾之事,我已经训过寄奴了。嫂子,不要担心,他要是敢对嫂子不敬,我必不饶他。”


    臧爱亲低下头,无声苦笑,再抬起时已是笑容满面,“我和婆婆都觉得在青州的日子顺心,不想折腾。再说了,要不了多久,囡囡也该上学了,外面哪有咱们青州方便。”


    “我私心还想着她将来能同谢状元、祝探花一样出仕为官。”


    无论是说者,还是听者都知道以上不过是适合拿到明面上的理由。


    为了表示自己留在青州的决心,臧爱亲继续说道:“不怕使君笑话,我自己私下还在准备考《教师资格证》。”


    刘郁离没想到自己主动做好事还被拒绝了。沉思了一会儿,意识到一直以来她犯了一个错误,夫妻一体不假,但离心离德的也有。臧爱亲与刘裕虽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却不代表二者利益完全一致。


    眼珠一转,刘郁离计上心来,笑容越发真挚,“是我思虑不周……”


    臧爱亲听到此处,连连告罪,一副惶恐不安的模样,刘郁离立即转化口风,不再搞那套固定流程,开言道:“我有一事要请嫂子帮忙。”


    臧爱亲有些惊诧,又有些好奇,“我一个小妇人能帮使君什么忙?”


    刘郁离:“礼部正在筹办报纸,严重缺人手,嫂子识文断字,正是当编辑的好苗子。”


    怕臧爱亲不懂,刘郁离大致解释了一下编辑的职责,听得臧爱亲又是惊喜又是惶恐,“如此重任,我怕是不行!”


    在娘家,她忙着照顾下面的弟弟妹妹,连正经书都没读过,还是嫁到刘家后,婆母悉心指点,才学了些东西,如何能审阅读书人写的文章?


    刘郁离拉住臧爱亲的手,摆出一副推心置腹的模样,“报纸就是办给咱青州百姓看的,礼部的那些人怪会讲究什么文采风流,我反而不中意。比如,报纸上有农业专栏,教人如何种地、养鸡,礼部的人有几个懂的?写得文绉绉,用得着的人,反而看不懂了。”


    臧爱亲顿时明了,也觉得这个工作很适合她,养鸡、养猪、种地等等,她都会,谁写得有用,谁写得没用,一眼就能看出来。


    之后,刘郁离更是一番天花乱坠的说辞,感觉这份报纸离了臧爱亲就不行,直把人哄得晕乎乎的。


    臧爱亲倒是没有怀疑刘郁离别有用心,只以为她是看在丈夫的面上,才给了自己这么份体面工作。


    等臧爱亲回到家中,同婆母说出来龙去脉,得到婆母认同,更是深信不疑。


    再说,臧爱亲离开后,谢若梅重新进入书房,见刘郁离笑得如同小狐狸一般,便知臧爱亲被盯上了。虽看不破刘郁离的具体用意,还当她是有意在刘裕后宅埋入一颗钉子。“要不然,我暗中派人对她进行转化?”所谓的转化就是发展成内应。


    刘郁离摇摇头,“用不着,她自己会慢慢睁眼的。”


    在报纸的熏陶下,早晚有一天,臧爱亲发现她在刘裕身上求而不得的东西,凭自己的本事也能挣到几分。


    “你去准备一下,五天后,我们出发去北方。”


    谢若梅并不想让刘郁离冒险去北方,转而提起另一件事,“新军的招募、训练离不开主上。北境之行,不如我和京墨亲自出马。”


    无论是玄女军、白银军,主上都亲自参与训练、征战,是两军无可争议的元帅,若是新军交由旁人组建,主上还能如臂指使吗?


    刘郁离没有在意谢若梅的忧虑,径自吩咐道:“你从百花剧团中挑出两男两女一起行动,玄女军其余人留守。这一次,我带郁离山庄护卫队的人行动。晋国没有多少合适的兵源,我有意招募北地流民组建新军。”


    闻言,谢若梅越发眉头紧皱,“主上,北地流民大半是胡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啊!”苻坚就是最好的例子。


    刘郁离睨了她一眼,“郁离山庄护卫队有一半也是胡人。他们会因为对手是胡人,而改变对我的忠诚吗?”


    与其说是对她的忠诚,不如说是对自己利益的忠诚,护卫队的胡人知道将命卖给谁更值钱一些。


    胡人更清楚,也更能适应北方的环境气候,这是他们的优势。而且,北方因混战不休,收拢军队的各项成本更低。


    谢若梅走出书房时,红莲正迎面进来,二人相视一眼,却没有说话,如关系平平的同事一般平静错身离开。


    红莲进来,见刘郁离一脸疲态,转身去了灶房,再回转时手里端着一个大大的竹筒,旁边还放着一根手指粗的细竹管。


    刘郁离果断抄起竹管吸管插入竹筒,吸了一大口,美滋滋道:“奶茶就是装在大杯里,用吸管喝才过瘾。”


    红莲没有搭话,只是站在刘郁离身后伸出手,温柔地为她揉捏肩背。


    刘郁离又喝了一大口,咀嚼着糯软的珍珠,指了指右肩胛骨,含糊不清道:“这里……揉揉。”


    糖分带来多巴胺的分泌,眉头渐渐舒展开,刘郁离感叹道:“我还是想当昏君!”吃喝玩乐比钩心斗角幸福太多了。


    对于这种隔三岔五就要来一次的戏份,红莲懒得搭理,口嫌体直某人已经做到了极致,她还能说什么。


    喝完奶茶,刘郁离进入书房的内室,抱着自己的国宝玩偶,见床榻暄软,一时间没忍住,飞身扑上,打了一个滚,同时打了一个饱嗝。


    侧躺在榻上,搂着抱枕,托着下巴,刘郁离忽然饱暖思八卦,望向一旁正在整理书桌的红莲,好奇道:“红莲,你和若梅是怎么回事?”


    放下手中书卷,红莲惊觉以前的事,太久没有想起,竟有恍若隔世之感。


    见红莲愣住了,以为她不想提过往伤心事,刘郁离继续说道:“我就是随口问问,单纯想吃瓜了而已。不想提,就算了。”


    此话,红莲倒是相信,毕竟她来到刘郁离身边这么久,她从未问过。“其实主上这么聪明,多少能猜到一些。”


    刘郁离揣测道:“痴情女偏遇薄情郎,谢若梅他爹始乱终弃?”


    红莲摇摇头,“那是若梅母亲的故事,而我只是她的养母。”


    刘郁离睁圆了眼睛,她一直以为二人是亲母女。


    红莲缓缓道出了一段往事,她是个幸运的人,这一点自小她就深信不疑。因为她一出生白嫩异常,半点不像农户之女。


    身为第三个孩子的她,成了家中第一个活下来的,还幸运地得到了一个名字——红玉。


    这个名字大有渊源,源于一个价值十斛珍珠的绝色美人绿珠。由此,能看出红玉父母对她的期待。


    七岁那年,红玉以五十两的价格入了群芳楼,得了一个花名——红莲。


    离开家人后的所有眼泪,在红莲吃到第一口肉食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口肉的诱惑有多大,大到一个七岁的孩子心甘情愿每日练舞,摔到鼻青脸肿,一口肉就能笑脸相迎。


    红莲出名时只有十三,到了十八,已是门前冷落鞍马稀。


    但红莲依旧认为自己是幸运的,玉盘珍羞、绫罗绸缎、金银珠宝她都得到过。


    比那些生下来却没活下来,活下来却没吃过一口肉的人幸福太多了。


    在红莲二十岁时,得到了一个孩子,准确来说,是楼中好姐妹的。那是一个相信了士族公子哥爱情谎言的女子,在美梦破灭后唯一的遗物。


    对于这个孩子,红莲一开始是怜悯,后来是厌恶。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她能赚到肉越来越少,而那个孩子却吃得越来越多。


    红莲恶毒地给那个女孩取了一个名字——红梅。她总是叫她“梅儿”,由衷地盼望着这个跟她抢肉吃的孩子早点“没儿”。


    或许是看出了红莲的心思,七岁时,梅儿突然改口说自己不爱吃肉。


    但此时,红莲的心思已经变了,对梅儿说:“好好跳舞,有肉吃。”


    在红莲的言传身教下,十三岁的梅儿舞艺超群。


    再是蠢笨的人,在群芳楼待久了也能耳濡目染学得几分士族的聪明伶俐。


    群芳楼出来的绝色美人与士族家的绝色美人价值可不一样,前者最多值五十两,而后者价值十斛珍珠。


    红莲找到了梅儿的亲生父亲谢公子,提出两条路,一是谢家认下梅儿,以梅儿的姿容、才艺,将来攀附权贵也多一条门路。二是不认梅儿,娘俩双双吊死在谢家门口。


    谢公子选择了第一条,而红莲凭借着养育之恩,从群芳楼脱了身,成了新出炉的谢四小姐身旁伺候的嬷嬷。然而,半个月后,嬷嬷红莲就因为“偷盗主家财物”被打了一顿。


    这一顿本该打死红莲的,但幸运之神再次眷顾了她。红莲不知道的是这次的幸运是谢四小姐苦心筹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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