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乐安也想把注意力放在电影上面,可是他后面怎么看也投入不进去了,老是在意被人捏住的那只手。
直到电影结束,两人的手还紧紧握在一起,没有分开。
可乐还剩大半杯没有喝,爆米花就剩得更多了。
“我要吃东西。”
张乐安找了借口救回自己的手。
“乐乐嫌弃我了吗?”厉峰在他耳边小声说道。
“怎么会?我只是不好意思。”
张乐安不会把话说一半留一半,他直接把自己内心的想法说出来了,他不喜欢让人猜来猜去的,何必呢?
尤其是,他觉得厉峰好像有个脑补的习惯,如果不说清楚他又要瞎想了。
第108章 粘糊
两人走出电影院已经十点了。
外面的温度好像只有几度,有些冷。
不过张乐安觉得冷一些才好,他刚刚被厉峰一直拉着真的太热了,厉峰的体温太高了。
正好,现在两个人都可以凉快一下了。
再次回到车上,回到封闭的空间,厉峰总想做一些事。
其实不只是封闭的空间,外面也可以的。
不过他什么也没做,只是伸手一遍又一遍的在张乐安后脖颈摸索着。
张乐安是没有痒痒肉的。
以前和别人疯玩打闹他几乎是无敌的存在。
可是厉峰摸他脖子的时候他总感觉有些痒。
或许是对方的动作太过于轻柔了。
再次回到宿舍,多杰发现两个人好像和好了。
好的就像一个人一样。
厉峰甚至破天荒的哼着歌。
厉峰唱歌的声音很低沉,很好听,很有节奏感。
甚至是他在唱歌的时候很深情。
张乐安在阳台上用装满沙子的矿泉水瓶练背,练好之后他还要洗漱。厉峰就坐在他的座位上一边把那些礼物摆好一边唱歌。
“B 6negHo 6enoM LBeTe TOHyT ropopa”(苍白的花朵吞噬了整座城市)
“Ympn, e MeH9 He nIo6nWb”(如果你不爱我就去死吧。)
“Яломаюруки,яломаюгубы。”(我会折断你的双翼,咬破你的嘴唇。)
“……”
张乐安和多杰都觉得厉峰唱的歌很好听。
很高级。(主要是因为听不懂)
厉峰唱的是一首比较常见的俄语歌——如果不爱我就去死吧。
不过,他可舍不得乐乐去死。
只要乐乐一直在他身边就好了。
张乐安洗漱完毕,这才穿着浅蓝色的棉质睡衣和棉质长裤坐到厉峰身边。
厉峰自己的书桌前没有座椅。
他的座椅大部分时间都在张乐安这里。
“我给你买了一个包,你可以装书用。”
厉峰给张乐安买了一个托特包,白色帆布和黑色皮质包边的。
他自己也有一个差不多的,纯黑色的,也是用来提书的。
他觉得校门口十几块的帆布包不符合张乐安的气质,这种包包才符合。
事实上只要不是在兴趣爱好范围内的,张乐安都不会在乎。
在他看来包只是一个工具。
要不是担心别人笑话,张乐安可以直接用塑料袋装书,只是塑料袋有些勒手,还很容易破。
“谢谢!”张乐安看了一眼厉峰桌上黑色的包,和这个差不多。
他好像很喜欢买差不多的东西,这或许是他的审美。
“我还送了你一块手表,你看看喜不喜欢?”
厉峰说话时直接将头放在张乐安肩膀上,动也不想动一下。
张乐安往后看了看,多杰已经上床了,帘子里传来他打游戏的声音,应该是没有注意到这里。
张乐安打开装着手表的盒子,将里面的东西拿出来。
手表表盘是银白色的,表带是黑色皮质的,里面还有两个小的表盘,像是计时器。
张乐安不了解表,也不喜欢戴表。
他总感觉手表束缚在手腕上不舒服,尤其是夏天出了汗之后。
他不认识表所以不知道表的价格,因此他很淡定,只在乎这块表的功能——看时间。
然而厉峰却觉得他清纯不做作。
要是他送了别人这块表,别人怎么也会激动的感谢他的。
这块表是在他看来是算不算很贵,四万瑞士法郎,可是也不算便宜。
起码他周围的那些朋友都不觉得这块表便宜。
只有他家乐乐,很单纯,会为了几百块的东西高兴,也会对价值数万的东西不屑一顾。
“我也有一块,和你的差不多。”
张乐安看了看,是差不多。
除了表盘是黑色的,要大一些,表带要宽一些,其他的实在是差不多。
“你很爱买一样的东西?”张乐安提出疑问。
“因为想戴情侣款,乐乐喜欢吗?”厉峰小声解释道。
张乐安反应过来,看了看他书架上两人吃饭的碗,也是差不多的款式。
一蓝一绿。
又想到厉峰说一开始就喜欢他了。
他好像想通了什么,脸颊也有热。
不过并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抱住厉峰送他的史迪仔。
“我更喜欢这个!”
张乐安很喜欢毛茸茸的东西,所以厉峰送他的这个史迪仔是完全送在他的心巴上了。
厉峰呵呵一笑,只觉得他可爱。
“乐乐,你戴一下吧,以后,我们两个一直戴着,你觉得怎么样?这样,看起来才像一对。”
这样,别人才能看出他们是一对。
“嗯。”
张乐安手腕上还有苏雅丽送他的手串。
这种药材手串苏雅丽每年都会送好几条,一是为了滋养张乐安的身体,二是为了遮挡他手腕上的伤疤。
偏偏厉峰视力又好,两只都是五点零,很轻易就看到了张乐安手腕上浅粉色的痕迹。
“这里怎么了?”厉峰捏起张乐安的手腕问道。
白皙的手腕上有几道水红色的伤疤,交错在一起,看得出来曾经割的很深,很用力。
“以前有段时间心情不好,已经过去了。”张乐安伸出手盖住那几道伤疤。
他现在每天都很开心,所以看到这些伤疤也是不悲不喜。
只是担心有人问他,解释起来很麻烦,所以他坚持戴手串。
至于他为什么把手表也戴在左手,因为方便。
右手他要用来写字,不想让右手有太多的束缚。
厉峰只觉得心里针扎一样疼,既觉得那几道伤疤有一种难以言说的美感,又不想这样的伤疤出现在张乐安身上。
他想不通小太阳一样的张乐安为什么会自残。
明明他每天都是笑呵呵的。
“都过去了!”张乐安将厉峰送他的手表戴在手腕上。
“你看看,好看吗?”
“好看!”厉峰粘糊在张乐安身上和他一起欣赏那块表。
他觉得这块手表很符合张乐安的气质,和他一样高雅,好看!
其实手表这种东西,除了兴趣爱好者和一些有身份的人,普通人根本就不会去在意。
当然,如果有人一直露出手腕把手举起来展示手腕的话,大家可能还是会在意一下的。
“谢谢,你送我的东西我都很喜欢!只是,我好像还不知道你喜欢什么?”
张乐安岔开话题,不想聊手腕的事情。
过去了,就过去了,不用浪费时间去纠结,也不用消耗心力去后悔。
未来的日子还很长,要做的事情还很多,活在当下最重要,何必老是纠结过去的不美好呢?
这个问题,张乐安刚重生没多久的时候就想通了。
“我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
厉峰是真的想不出来自己喜欢什么。
他以前喜欢什么,总是马上就能得到,所以他对那些东西都没有太大的执念。
“喜欢喝酒算吗?”
这算是家族特色,他们全家都喜欢喝酒。
张乐安:“你以后还是少喝一点儿吧,你喝醉了我真的应付不了。”
“以后不会喝醉了。”
“乐乐,我知道我喜欢什么了。”
张乐安立马被他吸引,知道厉峰喜欢什么,他以后也好送他东西。
“我喜欢乐乐!”厉峰抱着张乐安在他耳边呢喃般的说道。
张乐安:ヾ(??ヮ??)?
第109章 厉峰的想法
“厉峰,晚安。”张乐安不喜欢睡得太晚,对身体不好。
“晚安。”
厉峰有些不舍,他以前经常和家人或是朋友喝酒到深夜,其实是不喜欢早睡的。
只是乐乐很喜欢早睡。
那么,就早睡吧。
早睡早起,和乐乐一起晨练。
他以前,都是在下午去健身房锻炼的。
不过,早上起来也没关系!
跟着乐乐的节奏来就可以了,这样的日子,其实是非常不错的。
【www.dajux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