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就是这样的,他早该明白。自始至终,周云年和言必中他们要维护的,根本不是什么历史关键节点。


    而是关键历史节点的记载。


    修改历史,要改的并不是事件,而是史书。


    壬无恙离开的那天,郑由之追出去,递给了他一封信,“烦请找到杨欢,帮我把这封信带给她。”


    壬无恙略带担忧地看着他,“我此次来,一是为了报答督公的恩情,二来,是替你六师兄来看顾一下你。能为督公做的,我都尽力做完了。信,我一定帮你带到,可是,我不知道你现在这样,我算不算完成了廖苍的托付。”


    “算。”郑由之说。


    “你……”壬无恙仍然皱着眉,他的马烦躁地踱着步。


    “你这样看着我,让我很想捅你一刀。”郑由之笑着单手握拳,往他的脚面上比划了一下,“我可是很记仇的,你扎了辜闳一刀,我原本想无论如何都要问你讨回来的。不过,你帮我送一趟信,这笔账就算是清了。”


    “你与你六师兄说的不一样。”


    郑由之没接话,只挥了挥手,“一路顺风。”


    马蹄扬起的尘土遮住了壬无恙的背影,郑由之突然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去,该去干什么了。


    丢了什么,要去找,可是好像记不起丢了什么。


    每当在别人嘴里听到辜闳的名字,他都会恍惚一下,觉得那么不真实。


    他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以来,辜闳一直都不愿意来他梦里呢。再不来,自己就要忘记他的样子了。


    可是辜闳还是不来。


    不再刻书,由之的精气神急速垮了下去,就像是早已被掏空的枯木,脆弱的佯作繁荣的树皮被戳了一下,瞬间碎成了渣滓。


    他满头的白发大把大把地落下来,眼眶也深陷下去。他站在那里时,让人觉得靠近跟他说一句话,那怕是用很小声音,都足以将他震得摔倒在地。


    郑由之不再做别的事情,只守着言必中。不错眼地盯着他。


    言必中觉得好笑,说他庄周梦蝶,一个现代人,任凭自己陷在古代,把自己折腾成这幅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等我的任务时间节点到来,我就可以回去了,可是你,就算你能回到现代,还有什么用?”


    “你回不去了。”郑由之说。


    言必中冷笑一声,“你不了解历史监察部,我这次行程的坐标明晰,只要到了时间,即便我不想走,同事也会启动召回程序……”


    郑由之打断他,突然问了他一个问题:“如果历史……不,历史记载改变,你们的那个时空会怎样?”


    不等言必中回答,他就继续说:“会湮灭,是吗?”


    “什么是湮灭?”郑由之压根不管言必中了,开始自问自答,“消亡,归于零,还是归于无意义?”


    “我说过,你改变不了历史记载。”


    “这么久了,我终于想明白一件事。”郑由之说,“我或许不应该执着于某一本、某几本史书会怎么记载。其实不必是史书,只要是确凿无疑能够传世的书,其中记载了《衡治录》是由辜闳所写,就够了。比如……你们十分推崇的杨欢,她所写的书。”


    言必中终于露出了惊惶的神情。


    “再告诉你一件事,我不来自这个时间线上的未来。”郑由之眼看着言必中的表情渐趋崩溃,“你们监察的,守护的,无非是历史一念之差分裂出来的无数小时空中的一个,实在是太过渺小。实在是……太过狂妄。”


    言必中多么恨眼前这个满头白发的年轻人啊。


    恨到甚至无法用现实的手段排遣恨意,恨到只能诅咒他,生生世世不得欢欣。


    谁知道他到底诅咒了多久,几天,还是几个月,总之,直到消失那一刻,言必中都咬着牙,不停地诅咒着他。


    也不知道,诅咒到底能不能应验。


    笑,等于欢欣吗?


    如果等于,那么,大概就没有应验。


    因为,看到言必中消失在自己眼前,郑由之放声大笑,笑着笑着,笑出了眼泪。


    让人心惊肉跳的笑声,持续了那么久,那么久。


    郑由之第三次登上孤峰。


    气色看起来好了很多。今天他穿了第一次来这里时的那身月白色的袍子,牵着闲逸,一步一步登上还未见有苍翠之色的山。


    雪化了大半,整座山都透出一种从土灰色中迸发生机的样子。


    孤峰的第一抹绿色的新芽,羞涩躲在无字碑后面,探出一小截颤巍巍的嫩叶。


    郑由之也终于可以来给墓碑刻上字了。


    他拔下头上的簪子,一笔一笔地刻着,边刻边念叨着,他现在可是刻字的行家,保准把这墓碑给刻得漂漂亮亮的,又埋怨辜闳太过冷淡,居然这么久,真的完全不来梦里看他。可是,说起来又是自己的错,拖着一直没来刻上字,当初辜闳说过的,他得在墓碑上刻上自己的名字,这样辜闳才能记得回来看他。


    不过,郑由之实在是刻得太过熟练,很快完成了,算起来,总共也没说多少话。


    当然,也不必说很多话。


    他拂去墓碑上的石屑,倾身吻在那个他只看一眼就想流泪的名字上。


    刻完这几个字,自己的簪子都被磨短了一截。


    他用手指碰了一下尾端,被磨出了一个尖,不算锋利,但好在,也不再钝得扎不穿皮肉了。


    闲逸长长地嘶鸣了一声。


    那墓碑上,用很漂亮的字刻着:


    双鸣由之同眠于此。


    潺潺的鲜血渗入旧坟旧塚,一条红线一样,紧紧拴着一对亡人。


    滴滴滴滴滴滴。


    “醒醒,醒醒。”


    第54章


    3,849字昨天


    滴,滴,滴,滴……


    郑由之急喘一口气,捂着脖子,直直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输液管,氧气管被扯得七零八落。手背冒出血珠来。


    他只觉得周围白得什么都看不清,随即毫无气力地又摔躺了回去。


    “医生医生,那个……郑老师,郑老师,快回来呀,你儿子醒啦!”


    郑听鉴是跑着来的,不知道哪里的水全打翻在胸前,衣服皱巴巴的,一头短发也乱糟糟的,狼狈极了。


    看着郑由之睁开的眼睛,她腿一软,直直跪在了地上。


    扶着床沿大哭起来。


    老妈看起来苍老了很多。


    她这辈子没受过什么苦,上学时成绩好,毕业后也不像同学们那样顾着挣钱争名利,而是挑了一个三线小城,一份清闲的工作。神经大条,随遇而安,对物质要求不高,只每天乐呵呵地研究她的历史。活得像个小孩,外表看起来也就年轻。


    可是郑由之昏迷不醒这短短不到半年时间,她就看起来老了十岁不止。


    郑由之觉得,老妈这一生经历的为数不多的所有苦难,都与自己有关。


    如果没有他,老妈这一辈子该是多么愉快闲适。


    连医生都说郑由之命大。


    这么惨烈的坠崖,幸存的人没几个,能顺利醒来的更是只有他一个。


    除了卧床四个月导致的身体机能无法短时间内恢复外,他的身体没什么其他的重大损伤。


    在医院观察两周之后,就回了家。


    明明医生说过了,他身体恢复得很好,可郑由之还是一天天地瘦了下去。


    吃不下饭,闻到饭的味道就反胃。为了不让老妈担心,他强撑着吃下去,回到房间就躲在卫生间里吐。


    也睡不着觉。


    闭上眼,全是辜闳的身影。说是身影,却越来越模糊,离他越来越远。有一天半夜,好不容易浅浅睡过去,又猛然醒来,他仓皇又徒劳地敲着自己的脑袋,在梦里,完全想不起辜闳的样子了。只剩血红的一片,人形的轮廓,不断流下浓稠的血。


    由之也不敢再划自己的手腕。


    他不敢再看见血。别说血,就是看见一小点红色,都会刺得他头疼欲裂。


    这个时候,他才真正明白了周云年的感受。


    两段经历都是那么地真实,放在一起看,却又那么地割裂。他开始分不清什么是真,什么是假,到底是蝴蝶变成了庄周,还是庄周梦中变成了蝴蝶?


    到底是大梦一场,还是真真实实地经历了那一切呢?


    或许,植物人状态下,做的梦总是会比短暂夜晚的梦更显得真实一些。


    一切,都是他半年来做的梦。


    从来都没有辜闳这个人。


    从来都没有那个所谓的平行时空下的古代。


    老妈以前谈起历史的魅力,总说起李白的那句诗:古人不见今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她还说,不光月亮,经过了那么多次的水循环,曾经落在古人身上的一滴雨,总有一天,能落到我们身上。


    可是前提是,得存在于同一条时间线上,同一个时空当中。


    如果是不同时空呢?


    月亮是不同的月亮,雨也是不同的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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