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他还有了一个同样温柔的大哥,尽管大哥只在他的生命里出现了两年,也足以让他对他印象深刻了。


    与大哥相处的那两年,他还不懂德语,只知道“弗里德里希”是自己的名字,哥哥跟他说过很多话,他都听不懂,唯一记住的是对方每天都会喊很多很多次他的名字,用不同的语气——


    有时是无奈的,在他弄坏家里的闹钟后,兄长就会这样喊他:“……弗里德里希。”


    有时是着急的,当他爬上庭院里的树,对方就会张开双臂,站在树下喊:“……弗里德里希!”


    在新家人的关爱下,弗里德里希已经忘记了上辈子的事,只当自己是弗里德里希本人了。


    岁月如梭,今年的弗里德里希已经二十六岁了。


    距离他穿越,已经过了十几年,这时间太过漫长,足以使他蜕变成一个地地道道的德国人,当街头的小混混吹口哨调戏他时,他也能利索地用德语脏话骂回去,对方听出他是本地人,也不敢再造次了,这个年头德国本地人有很多黑.手.党,虽然他并不是。


    弗里德里希忧郁地走在街上,刚刚跟母亲打了一通电话,让母亲很是心疼,叫他周末回法兰克福看看。


    他订了周末的火车,决定先回家一趟,调整好心情再回来应付答辩。


    这个时代的火车是最古老的那种,弗里德里希轻车熟路地上了火车,他坐在火车窗边的位置,地板是深色颗粒状的塑胶地板,不容易脚滑,但有些显脏。


    他当年去海德堡大学的时候就是坐的火车,从法兰克福的火车总站出发,那时他才十五岁,因为在学术周刊上发表了一篇历史学相关文章被某个教授邀请入学,他娃娃脸显得年幼,十五岁的他看起来只有十一二岁,旁边的脱衣女郎四处招揽客人,也没看他一眼。


    火车总站的正式名称是中央火车站。


    弗里德里希记得那里有大片大片的红灯区,还有不少脱衣舞俱乐部,在那里游荡的许多人明明五官不一样,面色却是相似的苍白,他们面颊凹陷,眼神空洞,倚在路灯旁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弗里德里希不敢靠近他们,也不知道他们在聊什么。


    弗里德里希一开始不清楚这帮面色惨白的是什么人,后来从路边某人的手上接过了一张宣传新型DU品的广告传单,才意识到那可能是一帮瘾君子。


    在法兰克福,这种人其实并不少见。


    他在海德堡大学最初的四年是历史专业的,那时他还是个颇受教授喜爱的好学生,因此曾跟着有知遇之恩的教授一同去别的城市参加演讲,期间遇到一个漂亮的女孩,那女孩一开始就对他表达出了明确的好感,问他有没有情人。


    情人?


    这个称呼把他吓了一跳,连连摆手,那女孩看出他不好意思,便问他是哪里人。


    “我家住在法兰克福。”


    那女孩一听,眼神立刻变了:“你是法兰克福的?”


    弗里德里希有点摸不着头脑:“是的。”


    那女孩马上就不理他了,弗里德里希倒也不是觉得遗憾,只是不太理解。直到某个要好的朋友告诉他:“你不知道法兰克福人不受欢迎吗?”


    “什么?”


    “自从慕尼黑报纸上刊登了一则揭露法兰克福暗面的报道之后,法兰克福就多了个称呼,‘病城’。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法兰克福到处都是吸DU者、脱衣女郎,还有嫖.客,嫖.客得病的可多了去了,你懂的。”


    “我怎么没听说过?”


    “可能因为你们家家风比较好吧?反正我另外一个法兰克福的同学都说:‘承认自己是法兰克福人需要勇气’。”


    “……”


    这莫非就是德国版的地域歧视?


    弗里德里希有些纳闷,不过没有纠结多久。


    “到站了!”


    弗里德里希听到乘务员呼喊的声音,这才回过神来,他到法兰克福了。


    一下火车,映入眼帘的是熟悉的红灯区,女郎早已换了又换,最开始的那批女郎早已得了病,换了全新的、更年轻的女人站街。


    弗里德里希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小男孩,那些女郎便笑着过来揽客,他连忙摆手,快步离开了。


    “嘿!这里!”弗里德里希叫停了一辆出租车,不忘在打开车门时告诉司机,“我住在‘老街(Seelgasse)’!”


    乘着这个<a href=tuijian/niandaiwen/ target=_blank >年代</a>的出租车,司机开着车,把他送到了所谓的老街,他只走了一段种着梧桐的路,就来到了家门口。


    门口有一个信箱,前不久才新刷了墨绿色的漆,任谁也看不出这是弗里德里希儿时就有的东西。


    信箱算是这个年代的德国人家门口的标配,即使是公寓,公寓下面也会有一排排的信箱,上面会写清楚信箱主人的姓氏,方便邮差送信和信主人取信。


    弗里德里希很久没给家里写过信了,主要是因为初版笨重的大部头手机刚问世,他就拿自己的私房钱给家里所有人都买了一个,就不再需要写信了,不过即使如此,信箱还是保存着,邮差每天早上都会送来带着油墨味的报纸。


    弗里德里希踮着脚走到门口,凑到猫眼上,希望能看到家里的样子——妈妈在扫地吗?爸爸可能在看报纸。


    但猫眼很模糊,他看了半天,也只看到一盆模糊的绿植。


    “这猫眼真该换了。”弗里德里希嘟囔着,“我记得小时候站在椅子上,从外往里看得很清楚。”


    弗里德里希从包里取出一把钥匙,往门锁里一捅,只听“咔嚓”一声,门应声而开。


    弗里德里希以为父母年纪大了耳背,没听到他开门的声音,于是就小心翼翼地关上了门,轻手轻脚地换好鞋子上楼,结果却扑了个空:他们根本不在家!


    正当弗里德里希站在二楼围栏处思考他们在哪的时候,楼下突然传来钥匙插.进锁眼的声音。


    他们似乎刚刚购物回来,每个人手上都提着很多东西,一开始还没注意到他,直到换鞋的时候发现旁边多了一双鞋,一抬头,才看到小儿子正站在栏杆旁边,眼睛亮晶晶的。


    弗里德里希欢呼一声,砰砰砰地下楼:“Mama!我刚刚到家!”


    养父穿着得体的西装,等了一会儿,弗里德里希终于注意到了这位父亲,于是也露出一个笑脸:“Papa!”


    养父“嗯”了一声,注意到他穿的T恤还是半年前的那件,而且还洗的皱巴巴的,就问:“你怎么不换新衣服,弗里德里希?”


    弗里德里希:“没必要换,大家不会盯着我的T恤看的。”


    “你还是学生,要是缺钱了,可以跟我说。”养父留着希X勒式的小胡子,看起来精明,说的话却温柔。


    这话反倒让弗里德里希有些不好意思了,他可不想啃老,连忙宣称:“我有钱,我卡里还有好几千马克呢!”


    “哦?”养母一边取下帽子,将其放在Garderobe(德语特指在玄关区域的挂衣处/衣帽架),一边跟弗里德里希说,“不要勉强。”


    弗里德里希:“没有勉强,我至今还能收到出版社的稿费呢。”


    养母想起了弗里德里希高中时赚的第一桶金,好像是靠写小说,或者纪实作品得来的稿费。


    “说到这个,你的作品到底叫什么?”


    弗里德里希立马变了脸:“不告诉你。”


    他总不能告诉对方那本著名的霸道<a href=tuijian/haomenzongcai/ target=_blank >总裁</a>小说是他写的,当初他为了零花钱写了这么一本书,犹记得刚出版的时候,他爸还在饭桌上批判过那本书的不切实际,认为这种精英银行家不顾阶级差距迎娶风俗女的故事是不可能发生在现在的法兰克福的,他也没好意思说那是他瞎写的。


    弗里德里希回家的当晚吃了一顿相较于平时还算丰盛的晚餐,不仅有常规的面包,还有烤肉和火腿,养母已经买好了他喜欢的那种果酱,涂在烤肉上滋味还不错。


    吃完晚餐,弗里德里希回了自己的房间。他的房间不大,胜在<a href=Tags_Nan/WenXiml target=_blank >温馨</a>。


    他很小的时候就自己住一个房间,父母早早准备好了桌子和书架,还有一把带靠背的小椅子,那书架一开始是空的,随着时间流逝,逐渐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课外书,还有中学时期的课本,他一直保存到现在,如今翻翻过时的课本,还能发现一些上课时无聊画的涂鸦。


    他刚来到德国的时候,德国正处于60年代,不过不像上辈子的德国那样正值东德与西德的政治分裂时期,就是平常的和平时期。


    直到70年代左右,战争才刚刚爆发,但也绝非上辈子的世界大战,报纸上说是“因石油等资源归属纠纷引起的战争”,但他因为上辈子看过文豪野犬,知道事实绝不像报纸所说的那样,而是异能引发的大战。


    弗里德里希坐在椅子上,拉开抽屉,发现了一本薄薄的相册,打开一看,都是他小时候的照片。


    第一张照片是他在德国的第一个圣诞节拍的,他站在圣诞树旁,带着一顶偏大的浅顶软呢帽,那是他爸爸的,因为他说爸爸的帽子看上去暖和,他们就交换了帽子,拍照的时候,这顶帽子其中有点往下滑,差点遮住他的眼睛,所以他旁边的哥哥就把手放在他后脑勺上,实际上是帮忙托住帽子,免得遮住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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