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到如今,她只能安慰自己,反正诗本来也不是自己的,偷东西就是会被惩罚。


    时毓无奈道:“可我们不能阻拦她,反而要期待她能爬床成功。只有她成功了,徐员外才可以进京做官,到时候,他就不会为了区区几百两银子发卖我们,而是将我们带到京都,让我们发挥更大的用处。”


    *


    日间一场透雨,将草草修缮的行宫打回了原形。


    漏雨,透风,每个房间里都混杂着陈年霉味、刺鼻的生漆与驱不散的潮气。


    人走过时,地板“吱呀”作响,门转动时,干涩的‘嘎吱’声无比刺耳。


    从入驻进来,掌事宫女段琳琅便拖着病体,带着随行宫人竭力改善,直到此时还在忙碌。


    “殿下宴毕将归,大家手脚再麻利些。”她裹着霁王赏赐的白鹤红披风立在廊下,面色苍白如纸,话语依旧干练。


    “是!”四下里响起整齐的应答。


    琳琅仰头望向梯子上的太监:“天宝,瓦缝可补实了?”


    “段掌事放心,奴婢已用桐油灰膏将漏处都补严实了。”


    “窗纸都换新了?”


    “殿下寝室的窗纸已全部更换,窗缝也塞了绒布条。屋里置了三盆炭灰吸潮,保证殿下回来时感受不到半分湿气。”


    琳琅满意地点头:“既如此,速将炭盆撤至耳房,换上苏合香。记得开一扇窗,让香气徐徐漫开。殿下最不喜浓香扑鼻。”


    “奴婢这就去办。”


    她转向另外两个婢女:“丁香、腊梅,殿下今日饮了酒,备好葛花醒酒汤,用文火温着。再煮一盅杏仁茶,切记少放糖。”


    “掌事放心,玲珑姐姐方才已吩咐过了,都已备妥。”


    琳琅回头看向始终搀扶着自己的副手,欣慰一笑:“玲珑,如今你都能想到我前头去了,再不是从前那个冒失的野丫头了。”


    玲珑撅起嘴:“我还是那个野丫头。只是见姐姐病成这样还不肯歇息,恨不得能替姐姐分担所有事。”


    说着竟抬手给了自己一记耳光。


    清脆的响声让琳琅一惊,急忙拉住她的手,轻抚她发红的脸颊嗔怪:“你这是做什么!谁怪你了?”


    玲珑红着眼低声道:“我怪自己。跟着姐姐服侍殿下六年,还是不能让姐姐安心养病。”


    琳琅因食了生鱼片上吐下泻,经过太医和本地郎中诊治,刚刚止吐,却依旧浑身乏力。


    她不得不倚着玲珑,轻叹道:“我不是不放心你。若在京都,处处熟悉,样样趁手,自然可以交给你。但此行在外,诸事不便,连我都担心伺候不周,又怎敢完全放手?”


    她望向寝室深处那袭悬垂的王服,眼神里好像映着彩霞般神采奕奕,“殿下待下宽和,即便有所不便,也从不轻易开口,但我们不能因此懈怠。如今的殿下已非康州藩王,而是大虞的擎天之柱。若因我们的疏忽损了玉体,耽误的便是天下大事。”


    “我知道了。”玲珑点点头,“我扶姐姐进去,仔细学,认真记,争取早日让姐姐放心。”


    琳琅欣慰地拍了拍她的手背。


    两人步入内室,开始逐一检视。


    柔软干燥的寝衣,霁王睡前常读的《易经》笺注,又将他惯用的那只填了决明子的菊花枕摆正。


    “殿□□暖,这样的雨天,咱们盖五指厚被,他只需盖三指厚便够。”


    玲珑诧异道:“殿下从不提冷热,这般细微的尺度,姐姐是如何拿捏的?”


    琳琅笑道:“晨起时触碰衾被外侧的余温,侍奉更衣时留意衣领的潮气,奉茶时观察他眉宇间的松紧,这些都比言语更真切。伺候人啊,功夫全在眼色。”


    玲珑满眼崇拜:“我从没见过比姐姐更细心的人,姐姐不愧是殿下身边第一贴心人,怪不得连王妃都要问过你才能……”


    话没说完,霁王的贴身太监王禄快步进来,躬身行了个叉手礼:“琳琅姐姐,殿下那件绛紫蹙金披风何在?”


    “这么晚了要披风做什么?难道殿下要出去?”玲珑抢先问道。


    王禄脸上堆着笑:“正是呢。今夜宴上有个才女歌姬很得殿下青眼,方才在亭中对了诗,此刻要带她去运河边看那‘滟滟随波千万里’的月色江景。”


    没人理会他好不容易记住的一句诗。


    “这么晚出去,可是得兴师动众呢。”玲珑讶然挑眉,对琳琅道:“都说江南多绝色,任是铁打的男儿也难逃这温柔乡,果然有能人。殿下从来不是风流浪荡之人,这回……”


    “好了,这不是咱们该管的。”琳琅截住她未尽之语,“披风就在我屋里的万字不断头漆箱中,速带王禄去取。”


    玲珑领着王禄退下。


    待二人脚步声远去,琳琅本就苍白的唇瓣彻底失了血色。


    霁王自五年前平叛归来便不近女色。虽说皇上赏赐、藩邦进献的美人照单全收,可同王妃侧妃一样,都是摆设。


    就连从少时便心心念念的那一位,归来也不曾亲近。


    今夜这是怎么了?


    莫非那歌姬是修行千年的狐狸精?!


    作者有话说:


    下一篇写:相公分裂了。姚望高嫁了,嫁给了出身高贵、战功赫赫的武信侯靳霆。洞房花烛夜,她的夫君不仅不碰她,还要赶她去厢房。他说她这样卑贱出身、平凡面目,不配做侯府女主人,更不配碰他。可戌时的梆子刚刚敲响,他便一头扎进她怀里,仰头望她,眼尾洇着海棠红:“姐姐,霆儿怕,抱抱。”后来她才知晓:白昼他是杀伐决断的玉面阎罗一入夜就会化作人事不通的痴儿可入门前,婆婆早已讲好条件:半年内怀孕,否则没人能救你那含冤入狱的兄长现在问题来了——到底是做个君子绞尽脑汁降服白日丈夫,还是做个小人不择手段诱哄傻子夫君?男主:靳霆(双相人格)白天是毒舌权臣:“乡野村妇,凭你也配给本侯生孩子?”晚上是纯欲小狼:“神仙姐姐,我们今天还做生孩子的事儿好吗?”


    第6章


    夜宴散罢,月沉西山。


    张巨卿硬拉着困倦的杨焕文弃轿步行。


    他屏退随从,亲自提灯,拉着杨焕文在泥泞中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


    “焕文,曲岳那番‘制度文化皆当以北为宗’的言论,你怎么看?”


    “不怎么看,不过是他一厢情愿罢了。”杨焕文打着哈欠敷衍。


    “可霁王给那粗鄙艺伎赐酒,分明是支持曲岳的意思。难道殿下此来,真要彻底改变江南风气?”


    “老哥你多虑了。”四下无人,杨焕文的称呼便随意起来,“若真如此,他怎会容季江二人登场?”


    “那你说,殿下为何赐酒?”


    杨焕文失笑:“老哥也是过来人,怎就看不出男人心思?”


    夜风拂过,张巨卿脸上一片迷茫,脚步也不自觉放慢了,“难道你想说,霁王当真钟情于她?”


    其实他并非不解风情的榆木疙瘩,只是他的出身决定了他的审美,而他的审美决定了他的判断。


    作为寒门士子,他苦读十年,入选门阀幕僚,之后凭恩主举荐做了官,多年来,他一直在权贵圈子边缘混迹,难免好奇窥探圈中浮华,长久窥探,耳濡目染,难免会被优雅高贵的女眷吸引。


    接地气的时毓和那些养尊处优的女眷相比,是那么的低俗粗鄙,连他都看不上,霁王又怎会放在眼里?


    因此他判定,霁王赐酒,只有政治目的,绝无私心。


    杨焕文则不同,虽然他没有贵族身份,但他父亲是江南东道刺史的幕僚,自小家境优渥,他母亲妹妹也常与贵族女子打交道,他知道那些浮华背后的空洞无趣,也不喜欢高傲的才女。


    作为晋陵首屈一指的青年才俊,他习惯被追捧,也喜欢被追捧。只是追捧他的人,要么有才无貌,要么有貌无才,无一符合他的幻想。


    而时毓,才貌双全,鲜活有趣,完美符合。他把自己代入霁王,简直不知道多愉悦。


    “当然喜欢。难道你没发现,在她出场前,霁王倦容满面,可她一上场,霁王就睁开了眼,随后坐直了身子,全程没挪开过眼,且一直隐含笑意。我想,他一定很久没遇到这般炽烈鲜活的女人了。


    虽然送到他跟前的女人很多,皇上赐的、藩国贡的、臣子献的,可敢把爱意如此直白表达出来,恐怕绝无仅有。那些女人把他当摄政王,敬他畏他爱他,想要得到他的宠爱,生怕为他所不喜,于是小心试探、故作矜持、欲语还休,这般矜持含蓄,原也动人,可他日理万机,哪有闲情陪她们猜这风月谜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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