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不能这么押,小哥再想想?”
秦栗笑眯眯的回道:“家里我做主,不怕。”
叶然和林若初和林若阳也随着他押注,围观人群也看出来了他们是一起的,估摸着是认识被押注的人,因此也不再劝告,四人留了住址后继续往前逛。
街上很热闹,来来往往的都是年轻的男子和成群结队的哥儿,毕竟过几日就是乡试,来往的大部分都是参考的学子。
“哎秦栗,你看,那人是不是很眼熟?”林若初指着一人道。
秦栗顺着看去,那是一个年轻的男人,青年身姿挺拔,面容俊朗,看着很亲和。
确实有些眼熟,是在哪见过呢?秦栗仔细回想。
眼见男人笑着和身边的同伴说笑,不知说了什么,青年拱手讨饶,这熟悉的姿势让秦栗一下子就想起来了!
是白一荀,字玉安。
院试时第二名,在谢师宴上曾与他说过话,他对这个青年印象不错,为人开朗亲和,处事大方。
“还记得院试时取得第二名的那人吗?就是他,我记得是叫白一荀,字玉安。”
林若初一手扶着秦栗的胳膊,一手叉着腰,“他和身边的人在说什么呢?笑好久了。”
叶然看了一眼,又回过头,调笑道:“怎么?若初春心萌动了?”
林若初脸一红,连忙辩解道:“瞎说,就是觉得他人挺好的。”
“可是,哥。”林若阳道,“你都没和他说过几句话,我想想,应该没超过五句吧?你怎么知道他人挺好的?万一又是一个许慕清呢。”
“就你话多。”林若初一瞪,“我有眼睛,我看到的。”
林若阳小声的“哦”了一声,他哥一看就是恼羞成怒,他不敢再说话,免得被殃及池鱼。
秦栗和叶然对视一眼。
秦栗道:“走,既然碰见了怎么能不打招呼呢,去打声招呼。”
叶然附和着:“也是,难得碰见熟人,走吧。”
有着两人带路,林若初有些激动的跟着,林若阳缀在队伍后面,看着他哥那个激动。
他小声哔哔:“哥,你是不是喜欢那样式的?”
“啧。”林若初斜睨,“这叫欣赏。”
林若阳:“......”完了,以他对他哥的了解,这是感兴趣了。
嘤嘤嘤,哥我不是你最喜欢的弟弟了吗?
——
白一荀和两位同窗好友在街上走着,看来来往往的学子们闲谈。省城虽然一向热闹,但这么多的学子出行还是少见,除了省学门口。
好友看着一个泥塑摊,摊前摆了两个泥塑人,一个作揖,一个弯腰,两个泥塑小人胖头圆脸,脸上点了两颗红痣,很是可爱。
“玉安你瞧,那两个小人可好看?”
白一荀看向泥塑摊,随即嘴角勾起,道:“好看,同刘兄一般浑圆。”
被唤做刘兄的人还未反应过来,另外一人便笑道:“甚是甚是!哎呀,确实相似,可浑圆了!”
一连两个甚是和浑圆,刘乙反应过来两人是在调笑他,谁让他身型不似两人那般修长挺拔,而是颇为丰腴,嗯——也就是胖。
只不过胖的不是很油腻,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胖的很可爱。
“好啊,玉安你笑我,你看我让老板照着你做一个歪嘴小人!”刘乙笑眯眯的道,他脾气好,这种玩笑才不会生气,两人只是嘴上调戏他罢了,他已经习惯了。
白一荀停下笑意,讨饶的拱手:“玉安错了,还望刘兄高抬贵手,放小子一马。哈哈。”
第123章 新说法
刘乙故作思索,片刻后摆摆手:“如此便算了,先欠着,下次再给你补上。”
常云“噗嗤”一笑。
三人说笑间,听到身后传来清脆的声音:“玉安兄别来无恙。”
白一荀听着声音略微陌生,不似熟人,好奇的回头看,只见一行四人向他们走来,四人容貌皆不俗,出色的相貌好似给街道增添了光辉。
“玉安兄好久不见,不曾想今日在街上碰见了,近况可好?”秦栗自认为露出一个和善的微笑。
刘乙和常云见过秦栗几人,此刻见到秦栗的微笑毛孔微张,怎么有点害怕?
白一荀自然认出了几人,语气欣喜:“原来是秦弟,一年多未见,秦弟还是风采过人。”旋即又向三人打招呼。
叶然笑着回应,林若初颇为兴奋,林若阳无精打采的干巴巴应了一声。
白一荀带着刘乙和常云同四人走在一起,市集热闹,喧嚣声不断,需要声音大些才可听清。
“想必秦弟同三位兄台也是为了乡试而来,不知可找到住处了?”
白一荀与刘乙和常云是至交好友,因此住在一处,因为要温习,所以花大价钱租了一个院子,远离街道,很是清净。因为知道参考的学子众多,白一荀关切的问了一句。
秦栗回道:“已有住处,我这几位好友家中在省城有处宅子,凭着交情倒也有住处。”
白一荀点点头:“如此甚好,同行好友间相互照应,免得出了岔子。”
林若初倒是很积极的同白一荀搭话,从诗词歌赋到理想人生,从天南到海北,最后甚至聊到了小狸奴身上。小狸奴就是猫,古代对猫的叫法不是大白话“咪咪”,谁见了猫都喊一句“咪咪”,“咪咪”全国通用。古代人热切的喊猫儿们“狸奴”。
“我最喜欢‘乌云盖雪’。”白一荀说。
“乌云盖雪”是指全身黑色,只有肚子和爪子是白色的狸奴。
白一荀说:“通体乌黑,只有肚子和爪子是白色的‘乌云盖雪’最好看了,只肖把狸奴一抱,露出白软的肚皮,真是拨开云雾见青天。唯独爪子是白色的,与粉色的肉垫相映成趣,宛若白雪落红梅。我家中便养了两只,可惜如今不得时,不然定抱出来与你一看。”说到喜欢的事物,白一荀语气欣喜。
林若初附和:“倒也是,听玉安兄这么一描绘便有意境了。”
“竹岚喜欢什么样的狸奴呢?”
竹岚是林若初的字。
三人中,叶然与林若初同岁,两人今年皆十八,只不过叶然大一月;林若阳与秦栗同岁,秦栗又大林若阳两月。林若阳早在去年九月便立冠取字,只是当时正逢学业繁忙,加上一些缘由,所以没有大操大办冠礼,只在府里摆了一桌饭菜,邀了几人一聚,家中长辈寄了信件与贺礼过来。
叶然字“熙源”;
林若初字“竹岚”;
林若阳字“贺敏”;
虽然四人都取了字,但还是习惯以姓名相称。
林若初想也没想,“我喜欢通体都是纯白色‘尺玉霄飞练’,觉得白乎乎的像一团雪白团子。”
“也是,只是毛色过于纯白,需花费更多的时间去打理。”
“既然喜欢,那便不觉得麻烦。”
“确实如此,我就经常给狸奴擦肉垫,觉得有趣极了。”
……
与白一荀走了一段路后,因为三人还有其他事情要做,所以在拐角处告辞。
看着白一荀同两位好友远去的背影,秦栗转过头看了一眼林若初的表情。林若初一直看着白一荀远去的背影。
秦栗不甚赞同的看着林若初,问道:“若初,你和我说实话,你是不是对白一荀有好感?”
林若初被人揭穿了心事,小脸一红,随即羞涩的点点头,十足的情窦初开的模样。
秦栗皱眉,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说:“你要知道我朝律例规定,若同为新科考生,男子与哥儿相结合,需一方放弃科举,你……可想清楚了?”
林若阳听了这话恨不得蹦起来,他就是这么想的!!!可惜他不敢对他哥说!现在秦栗简直问出了他的心声!!
叶然也好奇林若初会怎么回答。
林若初眨了眨眼,看了恨不得扭动身体的林若阳,又看向等待回答的叶然,最后不解的歪头看向秦栗:“我对白一荀有好感不代表我要放弃科举呀?”
秦栗:?
什么?
“不是……那你对白一荀到底是有好感还是没好感啊?……”秦栗迷糊了,是他理解错了吗?
林若初皱了下挺翘的鼻头,“咦”了一声:“秦栗你好呆。”
“啊?”
秦栗双眼茫然。
“我对白一荀有好感不代表我想和他在一起啊,我就看看,我明白也省得。你想哪去了?我只是想和他做朋友啊。”
秦栗:“……”好像,大概能理解?类似于迷弟心态?或者粉丝对偶像的喜欢?对你有好感但是没有爱上你,会远远看着你???
是他这个穿越人士落伍了。
林若阳也懵了,第一次听到这种说话,只不过能听出其中他哥没有为了男人放弃科举的想法,因此大大松了一口气。
叶然一脸无语,他也是第一次听说,又觉得好像有点道理。
秦栗纯纯的默了五分钟,然后拍了拍林若初的肩膀:“……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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