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青捧着程阮筝刚买回来的热饮,隔着挡风玻璃盯着那片落叶出神。
她刚才失态了,哭了,在一个小孩面前丢了脸,也影响了小孩原本的好心情。
按照原计划,这个时间她和程阮筝都应该在小店里吃豆腐脑和芝麻烧饼了的。
“抱歉。”她摩擦着热饮的纸杯,满满都是对自己破坏了原本行程的愧疚。
程阮筝心疼她的那股劲还没过去,“人总有心情不好的时候,您不用觉得过意不去。”
“是我失态了,应该跟你道歉。”
“好,那我接受了,您就不要再把刚才的事放在心上了,好不好?”程阮筝一脸认真。
邵青乱糟糟的心情有了些许好转,感激道:“谢谢你,小程。”
这个孩子通情达理,也善解人意。
沉默了一会儿邵青才主动提起深藏在心底的过去,“你跟我以前认识的一个人很像。”
程阮筝表现出感兴趣的样子,顺着问:“就是您在梦里喊的那个人?”
邵青平静下来的心再次颤抖,“我……我喊过很多次么?”
她自己不知道,即使知道了也记不清。
程阮筝点头,“我听到过很多次。”
光是上个周末她留宿在邵青家里,那一晚邵青都在梦里念叨她的名字。
“那是您的什么人?”她问。
两人的身份都特殊,尤其是邵青,所以这段关系以前就没向任何人说起,她现在想听听邵青会怎么说。
“很重要的人,”邵青还是盯着那片落叶,眼底弥漫着浓浓的悲伤,“比我的命都重要。”
她没有多说阿竹的身份,不是不愿意承认那段关系,而是阿竹牺牲之后的身份都是绝密,是不能让人知道的。
程阮筝的嘴唇抖了抖,“那她现在……”
“她牺牲了。”邵青轻声说,生怕自己声音大了会惊扰到天上的英魂。
程阮筝一下捂住胸口,眼泪唰地下来。
邵青没有再说下去,也以为程阮筝会哭是因为她自己也是军人,她从没想过她会是阿竹。
也是啊,重生这种事谁能想到。
程阮筝将头转到车窗那边,深呼吸好几下才平复好自己的心情。
她问邵青:“我跟她真的那么像?”
“很像。”
“您是因为我很像她,所以才会答应我的邀约?”
心思被猜中,邵青更觉得对不住程阮筝,“……对不起,小程。”
她不想对程阮筝撒谎,也不能撒谎,如果程阮筝为此生气,她也理解,换了她也会生气。
她道完歉又紧急补了一句:“你有些地方是很像她,但我不完全是因为你像她才跟你接触,我跟你在一起觉得很开心很放松,我……我……”
越说越乱,越乱就越急,她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好像怎么说都是错,她就是把程阮筝当成了阿竹的替代品,这个结论是个人听了都会很恼火,所以她没底气再说下去,像个犯了大错的孩子,握着手里的热饮不敢再吭声,等待着程阮筝宣判。
程阮筝没动静,那就是生气了,以后都不会理自己了,邵青伤心的想。
清淡的香气突然靠近,程阮筝胶原蛋白满满的脸近在咫尺。
邵青惊了一下,热饮险些脱了手。
她抬头,没在程阮筝脸上看到怒气,反而看到她在笑。
程阮筝促狭着问她:“那……尊敬的司令大人,我们今天的约会还能继续下去吗?”
邵青被困在座椅里,平日里端起来的司令架子今天全没有了。
她心乱如麻,耳朵嗡嗡响,鼻腔吸进去的全是程阮筝身上的香气,让她感觉到一阵阵眩晕、恍惚,整个人都好像被抽了魂,傻愣愣的点头。
这样的邵司令让人很想欺负!程阮筝克制着想要亲她的冲动,坐回了原位。
“OK,那我们现在去吃豆腐脑和芝麻烧饼。”
今天就只能她来当司机了。
车子重新启动,程阮筝心情没受影响,邵青倒是十分煎熬。
她心里放不下阿竹,现在却又对程阮筝有了好感,她真无耻。
第12章
这是一家很小的老旧早餐店,老板是一对老夫妻,现在已经不是早餐高峰期,店里还有空桌,邵青坐在小凳子上看梧桐树下的两只橘猫打闹。
应该是老夫妻养的猫吧,脖子上还系着红绳,毛发也很干净,身体胖乎乎圆滚滚的,用爪子勾住落下的梧桐叶在玩耍。
程阮筝也被吸引过去拿手机拍猫咪,还上手摸了好一会儿,猫咪也喜欢她,绕着她的腿来回的蹭,尾巴高高竖起,发出喵喵的撒娇声。
豆腐脑和芝麻烧饼已经端上来了,她喊程阮筝过来吃,又从包里掏出消毒纸巾。
“擦擦手,虽然是家养的猫,但在地上滚来滚去的也脏。”
程阮筝不反驳,接过纸巾。
“快尝尝看好不好吃。”
她兴奋的催促,一直盯着邵青看,直到她拿起勺子挖了一勺热乎乎又浇满卤汁的豆腐脑放进嘴里。
“嗯……”刚出锅的豆腐脑还有点烫,邵青嘶了一声,有些狼狈的微微张嘴,含糊不清的点头,“唔好吃……是好吃的……”
程阮筝吓了一跳,“烫着了吧?快吐出来。”
整个人看上去都很着急。
邵青没吐,咽下去了。
程阮筝凑近过来,“张开嘴,我看看烫伤了没。”
大庭广众之下,邵青抹不开脸,轻压下她的手,“不碍事的。”
“真没事?”程阮筝还是不太放心。
“真的没事。”
对方的关心让邵青很受用,心情也好了,但她真没那么娇气,以前在部队什么苦没吃过,这点烫伤又算得了什么。
程阮筝就把她那碗豆腐脑拿过去,一点点拨开晾温了才推回到她面前,她抓勺子的手缓缓用力,心情复杂到极点。
吃完早饭,她陪程阮筝在店门口的梧桐树下跟猫咪玩了好一阵,程阮筝是真的很喜欢小动物,之前在她家跟狗班长也玩的很好,离别时还恋恋不舍。
程阮筝真的是个精力旺盛的小朋友,带着她在老城区的小街巷钻来钻去,去那些几乎没有外地游客知道的小店和小景点,车子进不去的地方就骑自行车。
路上只要见到猫猫狗狗,程阮筝都会停下来逗一会。
这种没有固定目的地的闲逛放在她之前的生活里都会被她认为是浪费时间。
她工作很忙,回家的次数都很少,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办公室或者会议礼堂,生活被大量的工作占据着。
她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唯有投入到工作中才能让她暂时忘记失去挚爱的痛苦。
现在,她枯燥的生活突然闯入一个活泼的身影,正在一点点缓解她的伤痛,让她明知道不应该,却舍不得拒绝,她在处理这件事上当起了缩头乌龟,变成了一个懦弱的人,一点都不勇敢了。
路过一个巷口,看到一只三花猫带着它的四只小崽在墙角晒太阳,程阮筝又停了下来,保持着一定距离拿手机给这一家子拍照。
她就坐在自行车上,一条腿撑住地面,一只脚踩着脚踏,手把着车头,透过墨镜看程阮筝拍猫咪。
这时吹来一阵秋风,刮着梧桐树上的叶子哗啦啦飘下来,正好有一片落在程阮筝头顶,像一顶秋叶黄的小帽子扣在头上。
她就情不自禁用手机镜头记录下程阮筝这可爱的一幕。
按下快门的时候程阮筝似有所察觉,突然回头看了她,画面就定格在这一瞬。
程阮筝蹲在地上,似笑非笑的。
她镇定的为自己的偷拍编借口,“我看猫咪挺可爱的,也拍一张。”
三花猫伸了伸懒腰,带着四个崽钻过围栏到里面去了。
程阮筝也没拆穿邵青,见三花猫走了她还很遗憾的叹气:“哎呀,我还没拍完呢,”又转头问邵青:“您拍的照片能发一份给我吗?”
邵青翻了下相册,她拍的照片里全是程阮筝,猫咪就只有一截尾巴入镜。
她真不该撒谎,现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那个……”她有些慌,找了个拙劣的理由,“我拍的不好,都已经删了。”
程阮筝就弯腰手撑住膝盖笑了半天。
以前哪怕枪抵在脑门上邵大司令都不会慌,现在却因为她想要刚才她拍的一张照片就慌成这样,这个反应真的太可爱了。
邵青的脸颊渗出一层浅浅的粉色,“不是说中午吃烤鸭么?赶紧走吧。”
看似是催促,实则是转移话题,她觉得程阮筝已经识破了她的借口。
程阮筝也不继续逗脸皮薄的邵司令了,直起腰,“好啊,现在去。”
首都有很多家烤鸭店,味道上也各有千秋,评价也是各花入各眼。
邵青对这些是一问三不知的,问到她这里她也不知道推荐哪家。
幸好程阮筝提前做了功课,选的这家知名度虽然不高,但味道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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