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匆匆的赶路回家后,同样的事情,同样的流程。
只是看到晾晒在长条板凳上的衣服,她就迫切希望自己的灵力尽快够施展清洁术。
也要感谢江瑶华给的黄金,让她在凌云城置办了许多衣服,并且都给带来了。至少不愁替换的衣服。
不过晚上打坐修炼时,有了对比,感受到这里的稀薄灵气,萧晗真的很想去租专门的修士洞府住,奈何没钱,只能望屋兴叹。
随后的日子里,萧晗每天都去果园里捉虫,中午则帮袁婆婆做一顿饭,袁婆婆也照例会分一半的饭菜给她。
只不过后来的几天没有灵鸡蛋吃了,都是米饭配青菜。
两天青菜,两天苦瓜。
第五天晚上,袁婆婆让她从明天起,每天上午早点来干半天就可以了,那么中午也不用做饭,不用吃饭了。
天气越来越热了,红甲飞虫也是上午更好寻找一些,中午过后气温升高,它们都躲在树叶底下纳凉,不容易看见。
下午在果园里转悠,就是在浪费时间。
再说了,袁婆婆自己一个人,可以一次多做点饭菜,放进储物袋内,什么时候想吃了都可以拿出来吃。可有萧晗在这里,天天做好吃的分给萧晗吃,她又会觉得自己太善良了,心里不得劲。
不给管饭吧,又觉得这女娃太可怜了。
天天跟着萧晗一起吃米饭青菜吧,又违背了自己好吃好喝度过余生的生活目标,因此就干脆只要萧晗来干半天活了。
不用干一天活了,可也没有了一顿高档灵米灵蔬吃,萧晗心里一时间也说不出是庆幸还是失望。
其实她也想过让袁婆婆配制杀虫药剂毒杀虫卵,毕竟现代农业种植都是这么干的。
只是袁婆婆说,紫朱果是炼丹用的,上面肯定不能有毒药残留,除了前期人工捉飞虫,后期人工搜寻长大的虫卵,并没别的好法子。
因此,等红甲飞虫不再产卵后,萧晗就需要来果园寻长大后的虫卵。
反正她必须无偿在果园里干满一个月。
萧晗对于自己答应过的条件,并没有任何异议。
毕竟她已经有了一个月吃老本的心理准备。这几天她其实并没有多少空闲时间,话本子自然也还没开始写。
既然下午不用干活,那就开始写话本子吧。只不过中午要到家里吃,灵米消耗的就更快了。
先前买的五斤灵米,哪怕是天天熬粥吃,也已经见底了。正好明天干完活后,去坊市里再买十斤回来。
只是没想到,翌日清晨,下起了小雨。萧晗急忙去凡人坊市里买了一块油布,又买了一把油纸伞,花了二十六枚灵珠。
回家原本想将油布拉扯起来,做个简易的雨棚遮盖住土灶。只是没有合适的木头或者竹竿做支撑,也没工具挖土打桩,想想还是算了。
最后干脆将油布盖在剩余不多的柴火堆上。
吃了昨晚剩下的冷粥,打着油纸伞去果园上工。
袁婆婆见她来了,直接摆手让她回家去。下雨天,红甲飞虫是不会出来产卵的。
于是萧晗回去时,顺便去就近的修士坊市里买了十斤最低级的灵米。
除去买米买油布油纸伞的灵珠,她现在手里就只剩下一百三十枚灵珠了。
想到下雨天,她的露天厨房也不好煮粥,便又花了二十枚灵珠,买了四个灵面馒头。
雨停歇时,背着十斤灵米回家,有点庆幸一开始就花钱将屋顶翻检过,至少现在家里不漏雨了。
到家后没多久,雨丝又飞扬起来。
萧晗吃了一个馒头当午餐,拿出鹅毛笔,纸张,墨水,开始写话本子。
每天来回的路上,她都在构思故事情节。
在现代看过那么多的玄幻小说,虽然记不住具体情节,但那些套路,就太熟悉了。
比如曾经的天才变成了废材,被族人瞧不起,被外人奚落,被未婚妻退婚。然后主角遇到机缘,开始一飞冲天,打脸众人。
就这种开头,在现代玄幻小说中已经是俗不可耐的桥段了,但在这异时空,肯定能一鸣惊人,引起众多书迷的兴趣。
萧晗在现代时,虽然因为家庭原因,连初中都还差一年毕业,可写小说编故事这种事,和学历高低并没有必然的关系。又不是要引经据典,文笔通顺,故事情节吸引人即可。
只不过,这话在现代说还可以,到了这异时空,她的文凭还真是硬伤。
因为她不会用文言文编故事啊!
不过萧晗也考虑过这一点,她决定就用大白话写,然后给那个书店老板看过后,他觉得故事情节可以,那让他自己用文言文再加工,或者找人再加工,也是一样的。
为了不打扰编故事时思路的流畅,萧晗是用现代简体字写的初稿。等写完两万字后,再来用这个异时空的文字誉写定稿。
因为心中有故事大纲主线,也懂一点讲故事欲扬先抑的技巧,故事写的很顺利,下午半天,就写了六千字。
揉着奋笔疾书后有些酸胀的右手,萧晗特别的怀念现代的电脑。
算了,还是抓紧修炼,以后用灵力和法术来超越高科技吧。
第42章 :袁婆婆也爱看话本
随后的几天里,萧晗都是上午去果园捉虫,下午在家里写书。
现代那些男频文里的玄幻修仙小说,动辄就是几百万上千万的字,在这里肯定是行不通的。
正好第一次写书的萧晗,也没有写长篇的实力,她决定只写一些比较精彩的打脸梗,还有就是必不可少的男主被一大堆美女爱慕环绕的老梗。
从古至今,就没哪个男人会逃脱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的诱惑。
作为一个女作者,萧晗其实很讨厌后宫种马文,可为了赚钱,她只能迎合市场需求。
不过,萧晗最终还是决定,美女可以环绕,但男主还算专一。
尽量兼顾看文的,比如江婉那般的女修士吧。想来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女人还是都期望一生一世一双人的。
一连写了五个下午半天,萧晗决定将故事断在马上打脸的高潮部分,先誊抄下来拿去给书铺老板看看再说。
天黑前,正准备吃晚餐的萧晗,收到了胡菱华的传音符。
打入灵息在飞鸟虚影上,虚影散开,传来胡菱华的声音:“萧晗,你明天若是没事做,就来继续做拔草的活儿,还是在老地方集合。若是找到了别的事做,就算了。”
萧晗倒是想去拔草,毕竟那活儿虽然辛苦,可有灵珠进账啊。奈何她还要在袁婆婆那里干很久,这份灵珠是赚不了了。
有些遗憾的端起灵粥,吃了几口,没有任何配菜的白粥,已经有点吃不下了。
果然,任何好东西若是天天吃,都会吃腻。她一直以为,这种带灵气的米粥,自己可以不用配菜都能喝一辈子,现在才发现,自己还是低估了人的劣根性。
喜新厌旧,口味多变,才是人的本性。
也不知凡人坊市里有没有咸菜卖,配点咸菜,应该又可以糊弄一阵子这不喜欢食物一成不变的嘴巴。
翌日清晨,萧晗去凡人坊市里转了转,没看到有咸菜卖,最后向杂货铺的老板娘打听了一下,老板娘告诉她坊市里没有专门卖咸菜的,她要是想吃,老板娘可以将自己腌的咸菜卖一点给她。
最后,萧晗花了两枚灵珠,买了一大碗腌萝卜丁。
有了这萝卜丁,萧晗早餐吃的冷粥,都格外有滋味了。
至于那什么吃凡人的没有灵气的腌菜,体内会有污秽之气,萧晗根本就没在意。
就好比她在现代当打工妹时吃食堂一样,听说食堂为了赚钱,买的土豆都是那种论堆卖发芽的土豆,可那些工人有挑拣选择的余地吗?
穷人是没资格计较这些的。
果园里的红甲飞虫产卵已经快临近尾声,已经很难搜寻到飞虫了,转悠半上午能寻到四五只飞虫就很不错了,没有多少飞虫,萧晗的灵力就可以支撑半天时间了。
不过萧晗却感觉有些遗憾,要是飞虫数量多,她的缠绕术就能练习的更熟练。
有红甲飞虫这个反应敏捷的训练对象,自然比她对着死物练习效果更好。
袁婆婆见红甲飞虫确实稀少难寻了,干脆给萧晗放了五天假,让她五天后再来开始搜寻虫卵。
红甲飞虫的虫卵特别小,再加上它一个果子上只产一枚卵,虫卵颜色又和灵果颜色相近,因此初期没长大时,根本就发现不了。
再过个四五天后,红甲飞虫早期产的卵,有的已经长到绿豆大小,快要孵化了,这时候就比较好发现了。
放五天假,萧晗自然开心。她干脆整天都窝在家里誊写话本。
不得不说,用类似篆体字的异时空文字誊写,这速度简直比她写初稿还慢。
有许多字,她都要靠翻阅学认字时的那本《识字解意》。
整整花了五个白天,才终于誊写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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