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鹤聿并不想要情敌的钱:“我不要你前女友的钱。”
越岐正要继续劝说,猝然捕捉到一个关键词,他回味了一下宋鹤聿说的话:“等等,祝时安什么时候成我前女友了?我们应该还没分手吧?你替我分的手?”
宋鹤聿:“时间问题而已。”
越岐压住上扬的嘴角,“你先别管祝时安,抓老鼠。”
……
总之,宋鹤聿是不可能抓老鼠的。
宋鹤聿再一次试图把偏离轨道的对话拉回正轨:“你要怎么相信,我不是蛇?”
越岐反击:“你要怎么证明,你不是蛇?”
宋鹤聿沉默了。
他确实无法证明。
就算他拿出出生证明,越岐也会说是伪造的。
他就算脱光衣服给越岐检查,越岐也会说“你化形了当然和普通人一样”。
这事儿,纯粹是他自作自受。
这是一个死循环,越岐已经在他的认知体系里给自己贴上了一个“蛇妖”的标签,任何与这个标签相悖的证据都会被自动过滤掉。
宋鹤聿换了一个策略,把问题抛回给越岐:“那你要怎么证明,你是人?”
越岐想也没想:“可我就是人啊。”
宋鹤聿目光平静:“那我也是人。”
“可是我都看到你的蛇尾了!”越岐的手跟着比划起来,在空中画出一个夸张的弧形,“很大一条,白色的,在灯光下还会反光!你别想抵赖,我看得清清楚楚的!”
宋鹤聿没了脾气。
追问越岐是什么时候看到的,也没有意义了。
以前他还不太确定,现在确定了。
越岐手机上的搜索记录,真的全部都是关于他的。
宋鹤聿原以为只是越岐天马行空的奇思妙想,原来都有一个具体的指向。
他很无奈。
可是……
越岐说自己是他的男朋友。
宋鹤聿的重点莫名其妙地跑偏了,心里的角落被这个词轻轻触动了一下,漾开一圈一圈的涟漪。
算了。
宋鹤聿妥协了。
和越岐在一起的日子还长,总有机会解释清楚的。
越岐总会知道他不是蛇的。
到时候再慢慢清算这笔账也不迟。
宋鹤聿放弃了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换了一个更务实的方向:“就算我是蛇,我也不会抓老鼠。”
越岐盯着宋鹤聿的表情看了好几秒。
宋鹤聿的神情严肃,不似作伪,目光坦诚,没有一丝开玩笑的痕迹。
不会吧?宋鹤聿不会这么没用吧?
一条蛇,居然不会抓老鼠?
这就像一只猫不会抓老鼠、一条鱼不会游泳一样荒谬。
可他已经答应祝时安了,夸下海口说一定能解决问题,现在怎么办?
越岐抓了抓头发,“可是我已经答应祝时安了怎么办?”
宋鹤聿叹了口气:“我找人。”
他好歹是学生物的,实验室里几个同学对蛇类有一定的研究,让他们来处理这种事再合适不过。
越岐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宋鹤聿抓不了老鼠,总不能硬逼着他去抓吧?
宋鹤聿真是他见过最没用的蛇了。
光长体型了,长得那么高那么好看,结果一点用都没有,连老鼠都不敢抓。
只能用来当宠物。
算了算了,当个宠物也挺好的,至少养眼,口/活也不错……
做人还是不要太贪心了,他不能指望宋鹤聿什么都会。
第72章 温柔的吻
越岐在心里嘀嘀咕咕地吐槽着,表情管理没做好,小心思全写在脸上。
宋鹤聿看出了越岐脸上的嫌弃,以为越岐依旧坚持让他抓老鼠。
他走上前一步,伸手掰起越岐的下巴,一言不发就是亲。
越岐被宋鹤聿突如其来的动作搞得措手不及,手抵在宋鹤聿胸口:“你干嘛呢。”
宋鹤聿不理他,管自己亲。
等亲够了,他才缓缓退开,嘴唇贴着越岐的唇角说,“等我抓到老鼠,你就会嫌弃和我接吻。”
越岐很白痴地问了一句:“干嘛?你要用嘴巴叼啊?”
关于蛇这件事,宋鹤聿深知和越岐讲道理是讲不通的,所以宋鹤聿用魔法打败魔法:“……你见过哪条蛇有手?”
越岐一拍脑门,恍然大悟。
对啊!
宋鹤聿要是化形了,又没有手,肯定是用牙齿咬的。
用嘴巴叼着一只老鼠,操,太恶心了。
越岐的胃部一阵翻涌,他光是想到那个场景,整个人都不好了。
宋鹤聿要是真吃过老鼠,他一定接受无能,说不准还会结束两人包养与被包养的关系。
不行,绝对不行。
他决定,从今天起,绝不能让宋鹤聿抓老鼠了,以后也不行。
以防万一,越岐又问了一嘴:“对了,你之前没抓过老鼠吧?我们俩还亲了好多次嘴。”
宋鹤聿没辙了,憋了好一会儿:“……没有。”
“那就行。”
越岐掏出手机,给祝时安发了一条消息。
说他和宋鹤聿也没办法,两个人找了更专业的人来处理老鼠的问题,让祝时安帮忙问问唐渝介不介意其他人去她的房子。
祝时安的回复很快。
唐渝说不介意,让他们安排就好。
宋鹤聿也问了他的同学,说明天上门。
越岐松了一口气,把手机揣回兜里,对宋鹤聿说:“那走吧,回去了。”
两个人没有直接回学校。
宋鹤聿和越岐去了一家餐厅,位置在一条僻静的巷弄里,门面不大,暖黄色的灯光从玻璃窗里透出来,映在青石板路上。
菜的味道很好,越岐吃得心满意足,吃完饭后,越岐主动去前台结账,结果被告知,宋鹤聿已经付过了。
越岐回头看向正从座位上站起身的宋鹤聿:“说好了我请客的。”
宋鹤聿走过来:“下次。”
越岐张了张嘴,“好吧。”
两个人从餐厅出来,沿着公园的小路慢慢走着消食。
路灯把他们的影子拉长又缩短,再拉长,在柏油路面上交替重叠。
公园里人不多,偶尔有几个夜跑的人从他们身边经过。
越岐低着头看自己的鞋尖,忽然自己的手被握住了。
宋鹤聿的手指穿过他的指缝,与他十指相扣。
越岐很意外,心跳在那一瞬间漏跳了一拍。
他侧过头,看到宋鹤聿俊美的侧脸,嘴角不受控制地向上扬起。
这就是谈恋爱的感觉吗?
真好。
比打游戏赢了还快乐,比抽到限量款手办还快乐,比吃到好吃的草莓蛋糕还快乐。
越岐用力握紧了宋鹤聿的手,指节交缠,掌心相贴,感受对方掌心的温度和脉搏的跳动。
两个人还是没有太多的共同话题。
他们手牵着手,沿着公园的小路慢慢走,哪怕没有共同话题,但一点也不尴尬。
前面传来歌声。
公园的空地上,几个人围成一圈,中间摆着音箱和话筒,旁边立着几把吉他。
这些人大概是音乐学院的学生,每周都会来这里唱歌。
此刻他们正在唱一首情歌,旋律温柔缱绻,男声低沉富有磁性,在夜风中缓缓流淌开来,流过每个人的耳边。
越岐好奇,拉着宋鹤聿走过去,在围观的人群外围站定。
他听了一会儿,唱得真不错。
宋鹤聿的声音也很好听,如果他会唱歌,一定也会很好听。
宋鹤聿在看那几个唱歌的大学生。
越岐在看宋鹤聿。
越岐喜欢和宋鹤聿在一起,喜欢和他接吻,喜欢和他手牵手走在晚风里。
喜欢一个人,就会觉得对方长得太好看了,好看得让人移不开目光。
越岐从小见过不少富家子弟。
商业晚宴、家族聚会、各种名目的社交场合,他见得多了。
那些人也都优秀,能文能武,气质卓然,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西装革履风度翩翩。
但没有人比宋鹤聿更好看了。
他们站在宋鹤聿旁边,都会黯然失色,像星星遇到了月亮。
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关注起宋鹤聿的呢?
两人第一次见面,越岐只觉得宋鹤聿长得挺帅,但不如他。
两个人性格又不一样,自然不会有太多交集。
可能是祝时安一直在面前夸宋鹤聿吧。
听得多了,关注就多了一些。
当然,关注中讨厌的成分居多。
后来发现宋鹤聿是条蛇,知道他生活很悲惨之后,关注度就蹭蹭蹭地往上涨,像是坐了火箭一样一发不可收拾。
再后来,关注莫名变成了喜欢。
越岐有点想干宋鹤聿了。
念头来得突然而猛烈。
要不今晚不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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